范例教学 教学案例优秀6篇

时间:2024-02-27 18:55:05

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下面是可爱的编辑为家人们分享的教学案例优秀6篇,希望对大家有一些参考价值。

范例教学法 篇一

数学例题例题功能例题教学一、数学课例题功能解析中的问题

数学教学离不开例题教学。例题作为数学教学的重要内容,它蕴含的功能不可忽视。然而目前关于例题教学还存在着许多问题:

1.快餐。课堂容量过大,不讲究细嚼慢咽,大口大口吞食“例题”。教师急于知识的灌输,仅以学生“知道”为目的,对例题的答案过分追求,忽视过程,寄希望于重复的机械操练。因此学生在“知道”后又被迫于大量做题,凭借自己有限的解题经验进行简单重复的解题实践,超量训练让学生也学会了“快餐式”学习,恶性循环,致使学生学习负担很重且学习效率低。

2.割裂。忽视数学内容、方法的联系性。教师在进行例题教学设计时,只顾眼前,有意或无意地割裂了数学知识,致使学生头脑中的数学知识或方法失去生命力,体系紊乱。

3.包办。忽视学生的主体地位。在例题教学时,教师以自己的经验替代学生的经验,将自己对例题的认识强加与学生,在过程中,以例题分析时替代学生理解、概括,使例题教学无效。

如何发挥例题教学的最大效能,已成为当今促进数学课堂教学改革的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笔者对数学例题教学试图寻求一种操作可行、有效的例题教育功能解析和教学方法。

二、例题的功能解析概念界定

例题的功能具有“学术”和“教育”双重性。就“学术形态”的数学本身而言,它具有本体的数学功能,就“教育形态”的数学教学而言,它具有介质的教育功能,是帮助学生认识数学,帮助学生体验数学的过程和帮助学生提升学习数学的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的介质。学生通过例题学习,学会举一反三,联系或深化知识,推广方法,感悟数学思想,积累数学化的经验。例题功能的解析就是具体分析例题及其教学在相应教学内容中的知识、方法、经验,情感上对教学目标达成所起到的作用。通过相对准确的“例题的功能解析”,利于指导例题教学,提高教学效益。

三、例题的功能解析及教学的实践

例题教学从例题的功能解析开始。下面以浙教版教材七年级上册《6.8余角和补角》节例1为例具体说明如何解析例题的功能、如何开展例题教学。

(一)研读教学内容,确定目标指向

首先,从教材看。本章内容是初中几何的开始,也是从图形简单认识到深入研究的一次飞跃,是后续知识的基础;本章从现实世界抽象出几何图形开始,再具体地呈现线段、直线、射线和角的概念、表示法和画法以及线段和差、角的和差、直线关系等,本节内容涉及余角和补角的概念和性质。就数学体系而言,(1)概念体系:角的概念是通过射线来建立的,余角、补角则在角的和差概念基础上生成,而角的和差涉及数与形的统一,后续教材中大量存在数形统一转化的方法来进行计算证明的内容。(2)公理化体系:本章是演绎表述的开始。

其次,分析本节课期望达到的广度和深度。通过上述对这节课的内容进行分析,可以认识到平面几何知识板块之间的相互联系,进一步可以明确:余角、补角的学习,需要让学生体会到数与形的统一,通过数形转化可以进行说理计算,得到让人信服的结果;同时要让学生体验到“怎样说明,才让人信服”。也就是后续的演绎证明。

再次,确定教学目标。根据课程标准中关于注重课程目标整体实现的要求,每节课的教学目标都可以具体化,有些隐性有些显性,有些则是长期教学过程中的一个点,但这些目标往往互相关联。因此在确定目标时重点应明确,忌本末倒置。可以综合课程标准,内容分析,以及学生情况最终确定教学目标。本章是初中阶段的几何起始内容,学生对几何概念学习和性质探索比较陌生,尤其是说理的分析和表述。因此确定重点目标是:(1)经历补角和余角概念的发生过程,认识余角补角;(2)经历余角补角性质的探索过程,理解并会应用性质;(3)体验说理的过程,积累说理表达的经验。感悟数形结合思想。

(二)明确例题功能,助力目标落实

七下教材第164页《6.8余角和补角》例1:

如图1,已知∠AOC=∠BOD=Rt∠指出图中还有哪些角相等,并说明理由。

根据所在例题章节内容,围绕教学目标,结合具体的例题内容从例题的应用示范、深化理解、解题分析示范、数学表达示范、数学精神体验等方面功能进行解析。

1.知识应用示范。教材编排时将这一例题在两条性质“同角或等角的余角相等”“同角或等角的补角相等”之后呈现。因此该例是对性质“同角或等角的余角相等”的及时应用。这里找到的角相等正是以“同角的余角相等”为依据的,通过在具体的问题中运用这一性质,使学生对知识的理解更具体、更深刻,达到落实本节课关于性质的理解和应用目标的目的。

2.知识深化理解。该例还涉及本节课互余的概念,在新的情境中辨认互余,巩固对互余的认识。条件中没有直接给出互余的条件,而是以等价条件“∠AOC=∠BOD=Rt∠”间接告知,学生在审题时需要对条件进行加工,这个过程是对本节课目标“互余的认识”的深化。

3.解题分析示范。例题要求寻找相等的角,并且说明理由,对于初学者来说并不简单,这是几何计算和证明初级阶段,根据之前的分析可以知道,后面涉及了大量的问题需要学生有“如何分析一个问题”的经验。综合法和分析法是常用的分析方法,这里通过例题就可以给学生以“分析问题,形成思路”的过程性示范,以达到提升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发展合情推理和演绎推理能力、积累数学活动经验等目的。

4.数学表达示范。在学习分析,形成思路后,为了方便交流,需要有让人看得明白并值得信赖的说理表达。这一例正是说理表达学习的开始,学生通过经历口头说理,书面表达,示范参考等过程,不断完善说理表达,为演绎证明打下基础。因此该例可助力于学会数学推理、清晰表达等目标的落实。

5.数学精神体验。说理需要步步有据,通过找到相等的角后,再说说理由,体现了数学的严谨性。学生经历了例题从分析到解决的过程,就能体会到数学的这一特点,长期的体验,最终能促使他们形成科学的态度。通过对例题学习的回顾反思,让学生体验反思的好处,示范“可以如何反思”,以落实关于“初步形成评价与反思意识”的课程目标。

例题的功能解析形成需要教师先宏观把握整体教学内容,确定教学的具体目标,再围绕教学目标从例题的应用示范、深化理解、解题分析示范、数学表达示范、数学精神体验等方面功能进行解析。

(三)实施例题教学,凸显例题功能

对例题功能的解析目的在于更好的实施例题教学。笔者在实践中进行了一些尝试,认为例题教学可以围绕波利亚《怎样解题》的四个步骤展开。下面以上述例题作具体说明。在两条性质之后呈现例题的题目:

如图1,已知∠AOC=∠BOD=Rt∠指出图中还有那些角相等,并说明理由。

1.理解题目:①学生审题,在图形中标注直角符号。②回溯(回到已有的知识方法或经验):问题是什么,对找相等的角,你有什么经验?条件是什么?由条件可以获得哪些结论?

数学学习是一个再创造的过程,学生需要从他头脑中调取已有的知识方法,进行加工创造。因此在例题教学时,需要先唤醒那部分已有的知识方法或经验,即例题回溯。在这个例题回溯中,教师是跳出例题本身,引导学生回忆以往找相等角的经验(角平分线),以及从条件“∠AOC=∠BOD=Rt∠”获得的结论回忆直角、互余等知识,使该例在“深化互余概念认识”上的功能得以发挥。

2.拟定计划:①说说回溯中的问题,同时教师板书学生说的“找角相等的经验”“由条件得到的结论”。②你觉得你的经验能帮助你在这里找到相等的角吗?在由条件得到的结论中你对找相等的角有用吗?

这里将回溯环节获得的已有知识方法或经验进行删选加工,以缩小条件和结论的距离。在这个过程中学生需要激活刚刚获得的性质“同角的余角相等”,这正是条件和结论的连接点。通过上述引导自然地用“同角的余角相等”来连接例题的条件和结论,本例题在“知识应用示范”和“解题分析示范”上的功能就得以发挥了。

3.执行计划:①你找到相等的角了吗?你能说明理由吗?说给同学听一听。②请学生口述,教师进行规范的解题板书。

该例作为几何说理的开始,通过学生自己说说,和同学说说,教师矫正并进行仔细规范的板书示范,不断完善学生的说理表达,发展数学表达能力,同时也体验到了数学的严谨性。这一过程充分发挥了该例题在“数学表达示范”上的功能。

4.回顾反思。回顾整个例题解决的过程,这里用到了哪些知识?是怎么分析的?你对你的结论确信吗?

解出例题不是教学的目的,例题作为现成的数学,教材中更给出了答案。因此在解完一个题之后及时的回顾反思是非常必要的。上述对例题“用到了哪些知识”是对所学知识的一次回顾;“是怎么分析的?”是通过对解题过程的回顾再一次学习“如何解题”,积累分析问题的经验;“你对你的结论确信吗?”又是对演绎的一次认识,对“怎么说理?”的更清晰的认识。提升反思意识是本学段教学的目标之一,该例题的教学在“数学精神体验”之“学习反思”上的功能就由上述环节体现,同时该回顾反思的过程还是例题“应用示范、深化理解、解题分析示范、数学表达示范、数学精神体验”等方面功能的升华。值得说明的是反思的形式可以多样化,如反思表、交流形式、教师点拨等,同时反思意识的培养需要一个长期持续的指导,因此在例题教学的反思环节应该根据例题的功能结合不同的阶段循序渐进地进行。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例题是教学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数学教育的一线教师只有理解例题配置的目的,解析例题的功能才能有方向地进行例题教学。在例题教学中可以从“研读教学内容,确定目标指向”、“明确例题功能,助力目标落实”、“实施例题教学,凸显例题功能”三个步骤完成例题在“应用示范、深化理解、解题分析示范、数学表达示范、数学精神体验”等方面的功能解析,经历“理解题意、拟定计划、实施计划、回顾反思”等过程实施例题教学。例题的功能解析不仅可以帮助理解教材设置该例的目的,指导例题教学,也是例题改编或替换的依据。

参考文献:

[1]弗赖登塔尔。作为教育任务的数学。上海教育出版社。

范例教学 篇二

一、范例教学在初中化学教学中的应用

1.范例教学的基本原则.(1)基础性原则.范例教学主要强调学生对基础知识的掌握,让学生掌握学科的基本知识和基本原理.(2)基本性原则.在教学中,以学生的基本经验为出发点,调动学生的联想能力,拓展思维,从而认识学科的基本原理.例如,在学氧化碳和水的化学反应时,教师可以举出我们喝过的可口可乐,为什么可口可乐又被称作是碳酸饮料,碳酸是怎样形成的呢?

2.范例教学的模式.(1)认知阶段.范例作为个别事物,具有典型化的特征,教师精选的范例要突出体现教学内容的特点,具有使知识直观化的特点.(2)分类阶段.在认知阶段的基础上,将范例进行归纳整理,将个别现象放在“类”和“属”的范围中,对所学知识进行归类整理,推断出这一“类”知识的普遍特征.(3)总结阶段.对“类”进行归纳总结,从而得出规律,将对规律的认知知识应用到实践中,理解更加抽象的规律.例如,初中化学中将物质进行分类:纯净物和混合物;纯净物又包括单质和化合物;单质包括非金属单质和金属单质;化合物分为有机化合物和无机化合物;无机化合物包括氧化物、酸、碱、盐.再对CO2、CO、H2O、SO2进行归类,这样有助于学生理清化学物质,便于学生学习.

3.如何有效应用范例.(1)重视范例的基础性.初中化学教学重点在于对学生基础性的培养,需要学生掌握其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基本规律等,在使用范例教学的课堂中,教师必须重视范例的基础性,提供一些基础的、精选的、易掌握的范例,从学生的基础出发,适应学生的认识水平和智力能力.(2)在遵循范例教学原则的基础上,发挥范例教学模式的特点,进行范例教学的课程设置.在课程设置的过程中,针对范例教学模式的特点,进行课程的组织规划,从而利用范例教学达到教学目的.(3)按照范例的内容制定相应的教学方法.教师应该鼓励学生利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生活中所遇到的问题,要针对范例的基础性,提出一些问题,引导学生进行课堂讨论,从而通过范例使学生掌握所学知识.

二、应用范例教学时应该注意的问题

1.重视教学范例的选择.范例的选择关系到整个初中化学教学课程的顺利进行,教师必须重视范例的选择,根据学生的认知情况,在课堂教学中设置一些能够让学生理解的内容,采取一些教学技巧,结合具体事例,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例如,在讲“酸和碱”时,教师可以钠为例进行教学.教师可以利用实验的方式教学,将钠颗粒放入到水中,钠熔化成一个闪亮的小球,浮在水面上,同时发出一些响声,这时教师在水中滴加酚酞溶液,水呈现出粉红色.而学生的好奇心也会得到激发,教师引导学生进行思考,开发学生的潜能.之后教师进行这些现象的解释,促进学生对知识的理解.

2.有效地组织范例教学.将范例教学应用到初中化学教学中,离不开有效的组织.在化学范例教学的课堂中,教师要有效地组织范例教学,及时鼓励和引导学生进行课堂提问,学生主动参与到学习和讨论中,这样有利于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

教学范式 篇三

一、问题的提出

化学用语既是中学生学习化学的重要工具,也是化学基础知识、基本教学技能的组成部分。充分发挥化学用语的实效,既能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学习主动性,又能帮助学生形成良好的化学素养。但实际上,初中化学课堂的教学直到面临中考,也有部分学生不会写最基本的化学式和化学方程式。许多化学教师绞尽脑汁,想方设法地提高初中生的化学用语能力。比如让学生抄写化学式和化学方程式,然后进行默写,这种方法过于磨练学生的意志,并且极大地打击了初中生学习化学的兴趣与信心,并不是长久之计。

二、遵循范例教学三大原则

1.范例教学基本性原则

因为化学教学内容是化学科目的基本要素,所以要本着范例教学基本性原则进行。范例教学的内容应当是化学概念、化学原理和化学规律等,范例教学结构要与化学知识结构吻合,不可选取一些与初中化学无关、重点不突出的示范材料。例如,单质化学式一般用可元素符号表示,比如钾K、铜Cu、银Ag、碳C、硫S、磷P等;气体的单质化学式也可以用元素符号进行表示,比如氦、氖、氩等。分子由多个同类原子构成,该分子化学式右下角标明原子数量,如每个氮气分子由2个氮原子构成,所以氮气的化学式为N2,主要的双原子分子化学式有氧气O2、氮气N2、氢气H2、氟气F2、氯气Cl2、液态溴Br2和碘I2等。

2.范例教学基础性原则

因为化学教学内容必须从学生身心发展的角度出发,所以要本着范例教学基础性原则进行。范例教学着重于学生的智力发展、知识学习,示范内容必须和社会科学、自然科学有实质性联系,充分开发学生的智力的化学能力。例如,空气成分中有78%氮气,21%氧气,0.94%稀有气体,0.03%二氧化碳,0.03%其它气体与杂质;会污染空气的物质有NO2、CO、SO2、H2S、NO等。另外,其它常见的氨气、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甲烷、二氧化硫、三氧化硫、一氧化氮、二氧化氮、硫化氢、氯化氢的化学式分别为NH3、CO、CO2、CH4、SO2、SO3、NO、NO2、H2S、HCl.

3.范例教学范例性原则

因为化学教学内容要具有代表性,所以要本着范例教学基本性原则进行。范例教学是打开学生视野的一个教学方式,范例性的示范材料有助于拓展学生的知识性,帮助学生在学习中举一反三。例如离子化合物是由阳离子和阴离子构成的化合物,其区分方法是化合物化学式由金属元素与非金属元素组成。但是,铵根是金属阳离子,(NH4)2SO4也属于离子化合物。化合物之间的阳离子和阴离子靠离子键形成了离子化合物,然后阳离子所带的正电荷总数和阴离子所带的负电荷总数相等,所以整个化合物呈电中性。因为氯化钠是由带正电的钠离子(Na+)和带负电的氯离子(Cl-)构成的离子化合物,所以NaCl是离子化合物。从离子化合物的空间构造来说,比如一块NaCl晶体,它是由无数个Na+离子与Cl-离子构成的,其中Na+离子与Cl-离子的个数比恰好是1∶1,也就是最简整数比。所以,氯化钠的化学式是NaCl.

三、在初中化学用语教学中应用范例教学

范例教学必须达到举一反三、发人深省的教学效果,使学生掌握化学中的同一类知识和化学规律。

以《化学式的书写与读法》教学为例:

引入:请同学们仔细看一下投影,分辨投影里面,哪些展示的是氯气分子、氮气分子与氯化氢分子?谁知道它们的模型如何搭出,我们各组之间做一个竞赛。

提问:氯气、氯化氢、氮气用化学式如何表示,氮气是用N3表示吗?

提问:请你们仔细观察投影上的微观示意图,谁可以写出镁和氯化氢的化学式?

讲解:氯气Cl2、氮气N2、氯化氢HCl、镁Mg、硫酸铜CuSO4,其中Cl2、N2、HCl、Mg、CuSO4分别是氯气、氮气、氯化氢、镁、硫酸铜的化学式。请各位同学仔细观察Cl2、N2、HCl、Mg、CuSO4有什么特点?

提问:HCl代表着什么?

讲解:有的物质是由分子构成,化学式可以表示一种物质、物质的组成、一个分子、分子的结构,而HCl表示的就是氯化氢的组成和结构。

提问:Cu表示什么?Cu是元素符号,还是化学式?Ne表示的是什么?氖气由那些粒子构成?Ne是否属于元素符号?镁含有那些粒子?

讲解:有些物质是由原子构成的,化学式可以表示一种物质、物质的组成,也能表示出一种元素跟一个原子。金属与稀有气体都是由原子构成,所以Cu、Ne也是化学式。另外,氟气是由分子构成的物质,一个氟分子由两个氟原子构成,所以书写氟气的化学式时,其右下角要标上“2”,其实单质气体都是如此,包括氢气、氮气等。

提问:NaCl是氯化钠的化学式,你们能总结出化学式的含义吗?

讲解:有些物质是由离子构成的,化学式可以表示一种物质、物质的组成、物质中离子的最简个数比,如氯化钠。

请同学们自主练习一下:①2H,②2H2,③H,④H2,⑤H+,有什么含义。

然后示范化学用语的读法与书写:

三氧化二铁Fe2O3,二氧化碳CO2,一般如果是由两种元素组成的化合物,从后往前读,读作:“某”化“某”,有数字的把数字带上去。

练习:现在请同学们写出下面4个化学式。

①二氧化碳 ②四氧化三铁 ③三氧化硫 ④一氧化氮

讲解:每一种纯净物都有固定的组成,其化学式是唯一的。所以化合物也有固定组成,其形成过程中,每种元素的原子构成的数目是固定的,化学上就用“化合价”表示原子相互化合的数目。

提问:已知的化学式如何命名,请读出CuSO4、MgCl2、SO2、CO、BaCO3等化合物的名称。

然后归纳教材中简单化合物的中文命名原则。

范例教学法 篇四

近年来,随着我国民主宪政建设的深入发展,社会民众的宪法意识逐渐增强,许多广受关注的社会问题,如农民工权利的保护问题、受教育权的问题,等等,都被纳入宪法的视角进行讨论。而被称为“中国宪法诉讼第一案”的“齐玉苓案件”,更是引起了我国法学界的长期关注与讨论。“宪法的司法化”,这个被某些宪法学者质疑其学术严谨性的概念,一度成为全国媒体炒作的焦点。与此同时,宪法学界的同仁们也在积极引入案例分析、事例分析或者实例分析等教学方法,积极推进宪法的教学改革,使宪法学的教育一改往日“政治说教”的“枯燥平板”风格,吸引了广大学生的浓厚兴趣。本文拟对宪法事例的法理内涵进行初步分析,以探讨事例教学的内在原理,希望能够引起学界同仁的批评指正,促使这一新型教学方式更加规范化与科学化。

一、有关“宪法事例”及类似概念的诸种争http://议

在2006年6月,笔者有幸参加了由中国人民大学宪法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主办的“宪法学教学改革研讨会”,在会上聆听了韩大元教授等人对于宪法案例教学所发表的精辟见解。从与会各位宪法学同仁的观点来看,宪法教学中到底是是使用“案例”、“事例”,还是“判例”、“实例”或者“范例”,学者们之间似乎还存在着较大分歧。在相关论述中,尤以韩大元教授与郑贤君教授的观点最富有典型性。韩大元教授认为:“宪法案例是指涉及到宪法问题并且对有关宪法问题存在分歧性认识的具体的宪法事实和宪法行为,宪法案件是涉及到宪法问题并存在分歧性认识的宪法事实和宪法行为提交宪法审判程序加以解决的具体事例。…而宪法事例是指涉及到宪法问题但是并不一定存在分歧性认识的宪法事实和宪法行为,也可根据宪法原理虚拟的一种事实状态。”而在郑贤君教授看来,在宪法学教育中,“实例’一词更能反映宪法学的教学需要和特质。‘判例’是法院做出的有关宪法案件的判决及其从中抽象出来的原则。在判例法国家和有些成文法国家,法院作出的判例起到补充成文宪法的作用,具有法律效力。我国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司法审查,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宪法判例。‘事例’是实践中发生的一些真实的事实,它们不是法院作出的,但其中蕴涵着宪法原理,可以在教学过程中以宪法原理为标准对这些事实进行分析、评判,并做出结论。‘范例’是教学过程中经常使用,但范例包括的范围很广,有些是真实的,有些则不是真实的,经常是为了说明一些原理而虚构出来的。‘实例’则是在对应宪法学原理的抽象性意义上而言的,用以概括宪法学教学中的有关实践内容的例子最为贴切。”她还认为,“实例”中的“实”与“名”相对应,包括判例和事例,实例教学的功能在于可以增进学生对宪法原理和宪法价值的认识能力和感受力。

笔者无意于质疑韩大元教授与郑贤君教授的相关观点。只是从本人有限的宪法教学经历而论,笔者更加倾向于使用“宪法事例”这一概念来指代这一种新型的宪法教学方式,原因在于:从法学教学方法来看,我们常说的“案例教学方法”,主要源自于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院长兰德尔,是指从司法判例中寻求裁判规则与法律原理,它是英美法系大学法律教育中的主要教学方法。故而,从法学教育的实践来看,“宪法案例”与“宪法判例”两个概念并无太大的区别。至于“宪法实例”,其范围不仅包括“司法案例”即“司法实例”,而且还包括其他的宪法实例,因宪法不同于其他法律部门,其实施不仅有赖于司法机关的保障,而且需要其他国家机关与全体公民积极履行宪法赋予的职权或者权利,共同捍卫宪法的至上权威。于是,其他机关履行宪法职能的行为、公民履行宪法权利、捍卫宪法权威的行为,都得以构成宪法上的“实例”。所以,宪法实倒的范围一般较“宪法案例”更为广泛。但是,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它不仅“是对历史各阶段的生活经验进行了批判性的总结”,而且更为重要的是,它作为规范政治和社会基本形态的基本法,“对于解决未来时代政治上与社会上的难题具有开具处方的意义”。宪法学教师在讲解宪法学原理的时候,不仅需要引证已经发生的宪法实例,而且有的时候需要“寂然凝虑,思接千载,悄焉动容,视通万里”(《文心雕龙·神思第二十六》),大胆预设可能发生的宪法事例。换言之,宪法规范的功能决不仅仅在于解决已经发生的各种争议,更在于“防患于未然”,防范未来社会可能会发生的各种问题。于是,虚构某种宪法实施状态或者对真实发生的宪法实例进行加工改造,以适应宪法教学的需要,就成为宪法教学中的一种必要措施。正是在这种意义上,笔者以为,“宪法事例”较“宪法实例”、“宪法案例”而言更加符合改进宪法教学的需要。

二、宪法事例的范围

虽然宪法事例教学方法已经在我国宪法教育中得到了普遍的应用,但是,我国学界对于我国是否存在真正的“宪法案例”等等问题,显然还存在着很多不同意见。笔者认为,撇开宪法理论上的诸多争议不论,就其法理内涵而言,宪法事例不仅包括宪法案例,而且可以包括存疑案例与涉宪事例。

第一,宪法事例包括宪法案例。宪法教学中涉及到外国宪法相关原理的介绍与讲解之时,宪法案例构成最重要的宪法事例。例如,在美国宪法史上,1801年“马伯里诉麦迪逊案件”涉及美国违宪审查制度的起源以及此种制度模式的正当性与合理性,而1954年“布朗诉教育委员会案”以及随后的1957年“小石城事件”涉及到种族歧视及宪法平等权问题,等等。这些案件都是可以直接应用于宪法教学中的重要案例。当然,外国的宪法案例散见于有关外国宪法的专著或译著之中,需要我国宪法学者长期关注与深入探讨,特别是对外国宪法学界对其本国的宪法案例有何种理论争议、持何种理论观点进行跟踪研究,方能览其全貌、得其精要。

第二,宪法事例包括存疑案例。我国是否存在真实意义上的宪法案例?我国宪法学界对此还存在不同观点。例如,郑贤君教授就认为:“特别是在实行司法审查的国家里,普通法院或者宪法法院以宪法规范作为依据审理案件构成法治国家法律实践和法律生活的一部分。这一实践活动提供了大量的实践例证,它既印证着宪法学理论,也是宪法学理论发展的活头源水,还为宪法学教学提供了大量可以引用的例证。由于我国缺乏违宪审查,这方面的例子自然匮乏几近于零。”而另一位宪法学者王禹先生则认为:“我国《宪法》序言规定,宪法是国家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当然包括了作为审判机关的法院,其审判活动以宪法为其根本准

转贴于 http://

则,由此可以推断出法院应当有权援引宪法作出判决。”王禹先生还收集了三十多个在法律文书中援引了宪法的案例。其实,郑贤君教授与王禹先生的不同观点也体现了我国宪法学者在“宪法案例”概念上的重大分歧:在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体制之下,人民法院是否具有违宪审查权抑或是否可能具有违宪审查权?宪法到底是纯粹的公法还是兼具有“公法”与“私法”的双重属性?我国是否存在实质意义上的“宪法案例”?从对“齐玉苓案件”的相关观点来看,我国宪法学界乃至整个法学界就存在许多不同观点。笔者以为,我国宪法学界所存在的这些理论争议是我国社会转型时期之特殊国情所致。由于宪法文本对相关问题规定不明,而拥有宪法解释权与违宪审查权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于相关争议亦从未明确表明其认识与态度,这是理论分歧长期存在而且不能得到解决的现实原因。换言之,在有权机关作出权威解释之前,这种理论争议是无法消除的。但是,这并不妨碍宪法教师在宪法教学中援引这些案例,并根据自身的理论观点进行讲解与评述。存疑案例的大量存在,或许是我国当前宪法事例教学中的一个典型特点;正是在这个问题上,体现并考量着我国宪法教师的理论素养与人文襟怀。

第三,宪法事例包括涉宪事例。如前文所云,宪法事例的范围虽然并不仅仅局限于宪法的司法实例或者司法判例,但是,从理论界与实务界所关注的重点来看,宪法事例主要是与一个国家的违宪审查制度紧密相关。或者说,最为典型的宪法事例,仍然是在各国违宪审查实践中所发生的重大案件。所以,在不同的违宪审查制度模式之下,其典型的宪法事例之范围也必然有所不同。例如,在法国的宪法委员会体制之下,宪法事例显然包括了有关总统选举、议员选举以及全民公决等行为之合宪性争议的事件;而在德国的宪法法院体制模式之下,只有对有关法律之合宪性争议的事件才属于典型的宪法事例;反之,在美国普通法院为主体的违宪审查制度模式之下,一切公权力机关涉及侵犯公民基本人权的案件(包括行政案件)均得属于宪法案件。我国的违宪审查制度尚在形成之中,学者们对于人民法院能否直接适用宪法规范审理案件还存在着诸多争议,所以到底哪些属于典型的宪法事例尚处于存疑状态。笔者以为,宪法教学中运用宪法事例的目的在于生动、明白地阐述相关宪法原理,而不一定在于阐释或者建构中国的违宪审查制度模式。故而,所有涉及宪法条款的案件,均可以成为宪法教学中的宪法事例,例如周伟教授所的“蒋韬诉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案”、“张家祥等人诉峨眉山市峨眉山风景旅游管理委员会案”,等等。虽然这些案件都属于行政诉讼案件,但是都涉及到了有关宪法平等权问题,所以均可在宪法教学中,特别是在有关宪法平等权原理的讲解中加以应用。

三、宪法事例教学的方法与步骤

韩大元教授认为,宪法个案的具体分析步骤包括如下因素:阅读个案,把握论据,寻求条文,确定焦点,综合判断,最后是检验、发展宪法学原理。而郑贤君教授则认为,在宪法学教学过程中,应有针对性地结合相关的宪法概念和原理引用宪法实例进行讲解,并在此基础上分析、概括、提炼。这方面应分以下步骤:选择合适的实例,介绍实例事实,结合宪法概念、原理、规范对事实进行涵摄,得出结论或者发现宪法问题。这些方法无疑都是极富启发意义的。笔者认为,宪法事例教学一般应该包括如下几个步骤。

第一,寻找宪法事例 虽然韩大元教授认为可以将宪法案例作为课程的核心,围绕案例进行讨论分析,但是从宪法教学实践的一般情形而言,宪法事例的运用主要是为了说明宪法原理或者探讨宪法制度中所存在的各种问题。故而,在宪法教学中,通常是为了配合某些章节教学的需要,先去寻找与这些章节之宪法原理相对应的宪法事例。

第二,寻找宪法规范依据并进行规范分析我国台湾著名学者王泽鉴先生曾经介绍了所谓之“请求权基础”的分析方法。“请求权”是指要求特定人为特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权利,而“请求权基础”(anspruehsgrundlage),是指得支持一方当事人得向他方当事人有所主张的法律规范,易言之,即谁得向谁,依何种法律规范主张何种权利。他认为这种方法能够“有助于培养法律人应具备的归纳、演绎以及来回穿梭于抽象规定与具体案例问的思考能力”。其实,寻求“请求权基础”的过程,也就是一个“找法”及进行法律解释的过程,它体现了法律学者尊重实在法规范的思维品格,不失为一种重要的法律思维训练方法。遗憾的是,由于我国宪法学在学科品格上先天不足,而现行的违宪审查机制与宪法司法适用实践又面临诸多问题,我国宪法学者在分析宪法事例的时候往往是长于原理阐述,短于规范分析。更有甚者,甚至无视现行宪法条款的基本文义,恣意拔高或者贬低我国宪法相关制度的宪政价值。如此讲解,当然无法收到宪法事例教学的良好效果,也不利于培养学生的正确的宪法思维。

第三,对于宪法事例进行评价在我国的宪法诉讼机制建立健全之前,权威宪法解释的缺失必然是宪法学者在寻求宪法事例之规范依据时无法回避的困境。故而,在宪法事例分析的过程中,宪法教师还需要依据我国宪法制度中所蕴含的价值准则,甚至借助于外国宪法案例及其所蕴含的通行的宪法规则、宪法原理对宪法事例进行评价,以培养学生正确的宪法价值观念。

教学范式 篇五

贵州财经大学在2012年以来确立了以着力提高本科教学质量为主基调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针对长期以来教学范式上的弊端,根据财经类大学人才培养的特点,在深化高等教育变革的背景下,学校以从传统教学范式向建构型教学范式进行转变为核心的本科教学范式改革,提升本科教学水平,着力提升学生创新能力,培养高素质创新性应用型人才,满足区域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需要。

1)改革理念。a.强化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和创新能力培养。目前,受传统教学范式和教学内容的影响,学生自主获取知识的能力不高,这不利于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因此,必须以学生的创新能力培养为核心进行教学范式改革。b.确立新型梯度课程教学目标。在教学目标上转向“知识传递———融会贯通———拓展创造”三种共生且梯度渐进的目标。c.彰显三大教学范式观。第一,是教学学术观。教学是一种学术,教学范式改革的任务是培养学生主动探究、独立思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第二,教学民主观。教师与学生在平等的氛围中进行教学;第三,教学协同观,通过教与学的协同与相互启发,促使学习更富效率。

2)改革目标。以教学范式改革作为本科教学改革的工作重心,坚持现代主流教学范式的核心理念,推动教师、学生和管理者实现观念转变,紧密围绕人才培养的目标,进行深入研究,形成既符合现代教学理念,又体现教学个性化的教学范式,使教学质量不断提高,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和创新能力得到显著提升。

3)改革内容。改革内容包括深化提高学生自主学习能力的教学目标、优化课程结构、拓展课程资源、整合教学内容、转变教学方式方法、建设完善课程网站、优化课堂教学时间分配方案、将课程实践多元化、改革课程评价方式和培育优秀的教学团队等。同时实现几个转向:教学重心由教师向学生转向、教学目标由单一向多维转向、教学重点由知识向能力提升转向、教学方式由凝固向动态转向、评价方式由结果转向过程等。

4)改革考核方式。考核方式改革方案也是本科课程教学范式改革中非常重要的环节。改革后的课程,考核内容以教学大纲为依据,注重教学过程考核,减少学生死记硬背现象,将教学过程考核与期末考核有机结合,注重引导提升学生的素养和能力。考核由平时考核、能力考核和知识考核组成,且必须有口试这一环节,以强化学生的沟通表达能力。通过考核改革,使课程评价真正起到检验学生的学习效果、知识能力水平和评价教师教学效果的作用,并以此推动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变革。

5)保障措施。a.加强研究,以评促教。学校建立一套本科课程教学范式改革试点课程评审标准及评审方案。包括课程要件、课堂教学、特色与成效三个一级指标,22个二级指标。其中课程要件要求授课教师提交“件”,包括课程教学范式改革方案、教学大纲、教学课件、教学进度表、课程设计表、教学使用案例集、教材及参考书目录、考核方式改革方案。b.强化导向,完善体系。推进教学导向,积极探索适应教学范式改革的学生学业成绩评价、学院年终教学工作考核和教师教学业绩考核方式,进一步完善教学评教方法。c.加大投入,完善激励。学校利用中央财政资助政策不断加大经费投入力度,重点支持教学范式试点课程,完善软硬件配套设施。学校鼓励教师积极参与课程教学范式改革,对于改革取得明显成效、教学效果突出的试点课程,学校给予相关教师在考核、评优、职称晋级以及岗位聘任优先。

二、关于教学范式改革推进中的思考

目前,虽然教学范式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我们仍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在教学范式改革中存在的一些不足和暴露出新的问题,需要进行反思。

(一)影响教师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因素通过对教师的调查访谈得知,有两个方面的因素影响教师参与教学范式改革的积极性。第一,认为学校制定的范式改革试点的实现目标要求过高且申报程序过于繁琐。学校制定的试点改革课程对试点课程的评审标准是高标准的,同时要求教师的申报准备材料比较多。每门试点改革课程都会接受三次审核,第一次审核主要是课程要件的审核;通过第一次审核的需进行全程录像;最后是专家组的审核和学生评教。这对教师参与的积极性造成了一定影响。第二,是试点课程改革的激励机制。尽管学校对试点课程范式改革制定了相应的奖励措施,即通过评审以后达到优秀的按正常课酬的3倍奖励,评审为合格的试点课程按照正常课酬的1.5倍奖励,但教师认为达到优秀的标准非常高,按照学校的标准能达到优秀的比例不高,因而这样的激励机制影响了教师参与改革的积极性。

(二)教学范式改革路径研究有待于加强首先,要创新教学方法的改革,教学方法创新是教学范式改革的核心,在教学范式改革中应以教学方法创新为抓手来推进教学范式改革。其次,应该着力加强路径的实践研究,争取在教学实践中探索出多种范式供教师参考利用。最后,不同的教师有不同的教学风格,不同的学生有不同的身心发展水平,在实际教学中不可能固守一种教学范式,需要根据实际进行调整。

范例教学 篇六

1.课题提出的背景

西德"范例教学"理论兴盛于20世纪五六十年代,被理论界视为二战之后与前苏联赞科夫"教学与发展实验"教学理论和美国布鲁纳”结构主义"教学理论并列的三大新教学论流派之一,在世界上颇有影响。深入探讨范例教学理论,对现阶段我国的教学理论研究和实践也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这是每个教师必须遵循的教学原则。基于这一原则,涌现出了许多教学方法和模式,而德国的M.瓦根舍因和克拉夫基等人提出的范例教学在处理教师的主导和学习者的主体关系方面尤为突出。范例教学主张:在有限教学时间内,组织学习者进行“教养性学习”。所谓“教养性学习”,是指促进学习者的独立性,让学习者从选择出来的有限的例子中主动地获得一般的、本质的、结构性的、原创性的、典型的,以及规律性的跨学科的东西。通过这种学习,学习者可以处在一种不断接受教育和培养状态中。范例教学理论认为范例教学不但可以说明一个学科的整体性----即接受知识,而且可以开拓学习者的整个精神世界,包括他们的认识、智能和对客观世界的态度。学习者在获得关于自然和社会文化科学的一般知识的同时,也获得新的能力(包括了解事物的方式、解决问题的策略和行为观点)。范例教学能为学习者在教学后能独立地依靠自己的力量迈开自己的步伐,为终身教育奠定良好的基础。

从教育实践中,可以发现,我们并不能编制一个毫无遗漏的教材,就算精心制定教学计划,也不能使学生点滴不漏地掌握各门学科的全部知识。信息技术学科现已全面进入我国的中小学教学之中的,相对其它学科而言是一个“年轻”的学科。计算机的硬件、软件的快速发展一直应验着神奇的“摩尔定律”。信息技术教材特别是早期的教材,在编制上深深印刻着传统学科的模式,但由于信息技术的特点是更新快、内容多、操作性强、多学科互渗等,照套其它学科的教材编写模式编出来的教材,从体系上看,显得很完善清楚,但这种教材在教学时并不好用,教完之后,学生时常会觉得还是干不了什么。他们更喜欢从实例为主线入手学习,可以即学即用,或是稍加变通就能用。

基于上述思考,我们提出了《中小学信息技术教学中范例教学模式的研究》研究课题。

二、概念的界定

范例、范例教学法、教学模式、范例教学模式

范例:就是隐含着本质因素、根本因素、基础因素的典型事例。(源自德国瓦根舍因(M.Wagenschein)着《范例教学原理》)

范例教学法:平时的听课和上课过程中,我们发现教师经常采用范例讲解操作技能以及培养解决问题的能力。这种教学的模式叫“范例教学”,而且也是一种比较有效的教学模式。严格的说范例教学法是在一组特定的知识中选出有代表性的、最基础的、本质的实例(或称范例),通过这些实例内容的讲授,使学生掌握同一类知识的规律,举一反三,获得独立思考、独立解决问题的方法。(源自德国瓦根舍因(M.Wagenschein)着《范例教学原理》)

教学模式:以某种教学思想、教学理论为依据而建构起来,可供教师在教学活动中借以进行操作的既简约而又完整的模型。它集约地体现了设计、实施、调控、评价教学活动的一整套教学方法论体系,是教学理论与教学实践得以发生联系和相互转化的媒介、桥梁。在教学理论与教学实践之间,教学模式处于中介的地位。这就是说,在教学模式之上有教学理论,凡是一种教学模式总是以一定的教学理论为指导而构建起来的;在教学模式之下有教学实践,任何一种教学模式总是为了把一定的教学理论转变为教学实践才构建起来的。由此可见,教学模式上承教学理论,下启教学实践。如果没有教学模式这个媒介或桥梁,即使再好的教学理论也不可能迅捷而又有效地转化为教学实践;同样,那怕是再成熟的教学经验亦不可能完整而又有效地升华为教学理论。(李同胜:《现代教学模式的基本结构》)

范例教学模式:是以范例教学理论为依据而建构起来,可供教师在教学活动中借以进行操作的既简约而又完整的模型。

范例教学的目标和要求可以概括为“四个统一”,就是“教学和训育的统一”,“问题解决学习与系统学习的统一”,“掌握知识和培养能力的统一”,以及“主体与客体的统一”。

范例教学在课程内容上遵循了三个性,即“基本性”,“基础性”和“范例性”。

范例教学的教学过程分四个阶段:第一阶段,范例性阐明“个”的阶段;第二阶段,范例性地阐明“类型”、“类”的阶段;第三阶段,范例性地理解规律性的阶段;第四阶段,范例性地掌握关于世界的经验和生活的经验的阶段。(源自德国瓦根舍因(M.Wagenschein)着《范例教学原理》)

三、研究目标

1.通过调查研究了解目前我市中小学信息技术教学中学习者的学习状况和教师的教学状况,对课堂教学改革提出建议。

2.通过本课题的研究转变教师的教育观念,建立现代教育思想指导下的以学习者为中心,学习者自主探索、主动学习与教师有效指导相结合的教学形式。

3.试图通过本课题的实施达到培养学习者探究性学习品质,培养学习者强烈的创新精神。

4.试图通过本课题的研究,全面提高学习者的学习和应用信息技术的能力。

5.试图通过本课题的研究,提高学习者学习的兴趣,增强学习情感。

四、研究的内容

1、范例教学模式与学习能力形成的关系

学习能力是人的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因素,终身教育的发展要求人们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也是创新能力的基础。但学习能力不是与生俱来的,实践证明:范例教学通过后天教育,进行较长时间的强化训练,尤其是在培养学习习惯时,有时还带些强制性,充分调动非智力因素,促成智力因素和非智力因素的最佳结合,才能达到逐步提高学习能力的目的,变“要我学”为“我要学”,变“学会”为“会学”。

2、范例教学模式在优化中小学信息技术课堂教学中的作用

①范例教学模式在转变教师教育观念和提高教师队伍素质方面的作用。

②范例教学在发挥学习者主体性方面的作用。

③范例教学在培养学习者探究性学习品质,培养创新能力方面的作用。

④范例教学模式在提高学习者学习兴趣,提高学习能力和素质等方面的作用。

3、科学使用范例教学模式的策略研究。

①教师科学正确使用范例教学模式的策略:

a.教师如何选择范例b.学习者如何使用范例c.如何操作“范例教学模式”

②教师指导学习者科学正确使用范例教学模式,提高学习者学习能力和创新精神的策略。

③师生在教学过程中充分发挥范例教学模式功用的策略。

五、主要研究方法

(1)文献研究法:

通过对德国M.瓦根 舍因和克拉夫基等人提出的“范例教学模式”以及近年出版的有关提高学习能力和创新精神方面的文献资料,进行比较、归纳,筛选出有效经验和理论,为本课题研究提供依据。

(2)调查研究法:

通过问卷调查、座谈等形式,了解师生使用“范例教学模式”的现状,有目的地进行研究,通过听课、评课、测试、座谈调研等手段,及时了解课题实施过程中反映的共性问题,分析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不断优化教学方法和教学模式、结构。

(3)实验研究法:

全市有条件开设了信息技术课的学校都作为课题实验基地,同时选出其中部分学校、年级或班级等作为自变量进行对照研究,对照班由各实验校暗设,实验班严格按实验计划教学。具体操作时可在对照班和实验班分别就课前、课中、课后等阶段对“范例教学模式”的功用及使用方法进行研究和指导,从而分析探讨如何更好地发挥“范例教学模式”在教学及教学效果提高和培养学习能力、培养创新精神方面的作用。

(4)经验总结法:

在教学实践和研究的基础上,根据课题研究重点,随时积累素材,探索有效措施,总结得失,寻找有效的提高教学效率和提高学生实际应用、实践能力的方法。

六、主要阶段和预期成果

(一)准备阶段(2005年10月~2006年3月)

1、收集国内外理论文献,进行学习,完成方案设计,制订研究总体计划。整理课题申报相关资料,完成课题申报、立项。

2、采取座谈会、访谈、书面调查等形式,广泛听取基层学校信息技术教师和教学主管意见。

3、召开全市信息技术教研工作暨课题研究会议。加强和完善基层学校信息技术教研组(课题实验校)建设。

4、策划、筹建《浏阳市中小学信息技术教研网》。

(二)实施阶段(2006年3月~2007年1月)

1、分批完成课题参与人员业务培训;

2、各成员分别进行各项研究工作,及时分析研究出现的情况,进行阶段性总结,定期召开课题研究例会布置下阶工作。

3、建立基于网络的课题研究模式。

①基于网络开展研究,问卷调查,网上交流学习。

②开展范例教学设计竞赛。借助专题网站或专题论坛进行教师范例教学设计网上共享、集体讨论、推广应用。阶段性地进行总结评选,编成范例教学集,并不断充实和更新。

③范例教学说课竞赛、公开课、交流课、录像课竞赛。

④范例教学心得、范例教学论文评比。

(三)中期认证阶段(2007年2月~2007年8月)

各成员分别先进行阶段性检查与总结,并接受专家指导,调整与改进下一步研究工作。撰写实验研究报告,写典型范例、开公开课,学习者座谈,听课、评课,阶段性测试,数据分析,专题论文总结。

(四)总结鉴定阶段(2007年8月~2008年1月)

各成员先分别总结研究成果,撰写研究论文,申报并开范例教学观摩课,组长总结整个实验,写出研究报告和综合实验报告。课题研究论文,综合实验报告和研究报告。

七、成果形式

①典型范例教学设计、《范例教学集》或专着;

②专题网站;

③教学心得、专题论文;

④录像课、交流课、公开课;

⑤范例教学素材、源程序、课件等资源(光盘);

⑥调查报告;开题报告;实验报告;结题报告等;

⑦学生竞赛成果;

⑧其它资料;

八、研究的管理措施

(一)研究机构的设置

1、课题领导小组

组长:陈文(市教育局教研室主任)

副组长:潘勇(市教育局信息技术教研员)

李洪福(市教育局网络专项管理员)

成员:各中小学校教务室主任

各中小学校教科室主任

2、总课题研究小组:

主持人:潘勇(市教育局信息技术教研员)

实验校:

实验教师名单:贺伟才、黄程、黎利红、曾红梅、罗新河、吴华平、苏果、张葵、雷金勋、张金陵、彭阳明、张爱平、彭书义、徐怀焱、肖玉梅、徐陶浩等(其他实验教师待申报)。

(二)、经费预算及来源

1、研讨、外出交流学习费:10000元

2、书籍资料(文秘站:)费:5000元

3、培训费:10000元

4、打印费:2000元

5、其他费用:1000元

来源:1、自筹2、争取上级主管部门专项拨款

实验学校名单及其子课题名单:

实验校子课题参考:

--《小学信息技术易语言范例教学研究》

--《范例教学法在初中信息技术课堂教学中的应用研究》

--《范例教学模式在高中信息技术教学中的应用研究》

--《范例教学法在初中信息学奥赛中的应用研究》

--《信息技术范例教学资源校本开发与利用的研究》

--《在开发多种信息技术教育资源中创建特色学校的研究》

--《如何培养学生在信息技术范例教学课中的实践能力》

--《信息技术范例教学管理模式研究》

--《信息技术电子作品竞赛指导中范例教学法的应用研究》

--《信息学奥赛中范例教学模式的研究》

--《FLASH教学范例的开发与应用》

--《平面设计教学范例的开发与应用》

--《网页设计教学范例的开发与应用》

--《 影视作品设计教学范例的开发与应用》

--《电子贺卡教学范例的开发与应用》

--《易语言和LOGO语言教学范例的开发与应用》

最新范文

新课标体育教学案例【精选5篇】02-27

体育课教学案例分析精选10篇02-27

教育教学经典案例(4篇)02-26

小学数学教学案例优秀2篇02-25

初中音乐教学案例分析最新7篇02-19

数学教育教学案例优秀7篇02-18

初中音乐教学案例分析(优秀5篇)02-18

思想品德教学案例7篇02-15

教育教学案例分析优秀8篇02-14

教育教学案例范文(推荐(优秀6篇)02-09

56 66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