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规程 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优秀8篇】

时间:2024-01-22 06:27:57

在生活中,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该页是编辑为大伙儿收集整理的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优秀8篇】,欢迎参考,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篇一

1.为了进一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及标准的管理,维护良好的安全生产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2.编制依据:

(1)现行的国家、行业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安全规程等;

(2)山西煤炭部门和集团公司有关安全管理制度、标准和规范;

(3)设备的使用说明书、工作原理资料以及设计、制造资料;

(4)曾经出现过的危险、事故案例及与本项操作有关的其他不安全因素;

(5)作业环境条件、工作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等;

(6)其他有关要求。

3.编制内容

(1)明确适用范围;

(2)行为和工种要求的一般规定;

(3)该工种的安全规定;

(4)操作前的准备,包括:操作前做哪些检查、机器设备和环境应该处于什么状态、应该做哪些调整、准备哪些工具等;

(5)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要求,应该和禁止穿戴的防护用品种类,以及如何穿戴等;

(6)操作的先后顺序、方式;

(7)正常的操作程序;

(8)操作过程中机器设备的状态;

(9)操作过程需要进行哪些测试和调整,如何调整;

(10)操作失员所处的位置和操作的规范姿势;

(11)操作过程中有哪些必须禁止的行为;

(12)特殊操作内容;

(13)异常情况处理要求;

(14)收尾工作;

(15)其他要求。

4.建立健全各工种、各岗位人员操作规程和各工序操作标准。

5.聘请有经验的老工人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讲课,对职工进行安全操作规程培训,同时要在企业的各类安全教育培训中,将安全操作规程列为重点学习内容,保证安全操作规程的全面落实,每次学习结束后,要组织对职工进行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推行职工持卡上岗管理制度。制作各岗位、各工程岗位危险源辨识卡,辨识卡上注明各岗位、各工种的操作标准和可能发生的危害因素,职工1人1卡,持卡上岗。

7.实行动态监督检查、班清班结,并做到持卡上岗,使每一位从业人员均能明确自己所从事的岗位应当如何做,做什么,怎么做,不应做什么。

8.加大对安全操作管理的监督考核力度。对不熟悉操作标准的上岗人员,要立即进行停工培训。

9.特殊工种及各岗位从业人员必须做到持证、持卡上岗,并且熟悉本岗位本岗位操作标准。对现场抽查应知应会差或违反操作标准作业者,责令其下岗培训,并按规定予以处罚,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10.强化对各岗位、各工种人员操作行为的监督考核,形成闭环式的管理机制,落实各级各类人员监督考核责任制,加大监督考核力度,确保职工规范操作。

11.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的检查内容:

(1)检查违章行为。安全管理人员在检查中根据安全操作规程和常见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行为范例,对重点设备、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章行为。同时,对违章行为进行处罚。

(2)检查劳动防护用品和防护设备使用情况。检查是否使用本工程规定的防护用品,穿戴是否正确,安全防护设施是否被拆除,或是否被错误使用。

(3)检查特殊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对特种作业人员检查的重点是特种作业人员的身体条件是否符合要求、特种作业人员教育培训及复审教育是否按规定进行、是否有无牌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特种作业、特种作业人员作业是是否有违章行为等。检查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率。

(4)检查员工对安全操作规程的掌握情况。

12.检查采用现场检查和笔答考试两种方法。现场检查的方法是让员工从头开始操作,直到这项工作结束为止,检查人员利用事先制定好的检查表,逐项进行打分,对不符合要求的操作,检查结束后在现场给予纠正。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篇二

4.1.6动火作业安全要求

4.1.6.1 一级和二级动火作业

4.1.6.1.1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高处作业、进入受限空间等动火作业,还应执行有关安全的规定。

4.1.6.1.2厂区管廊上的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按特殊危险动火作业管理。

4.1.6.1.3凡盛有或盛过化学危险品的容器、设备等生产、储存装置,必须在动火作业前进行清洗置换,经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

4.1.6.1.4凡在处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的甲、乙类区域的容器等生产设施上动火作业时,必须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并进行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

4.1.6.1.5高空进行动火作业,其下部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阴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并采取措施,以防火花溅落引起火灾爆炸事故。

4.1.6.1.6拆除管线的动火作业,必须先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并制定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在地面进行动火作业,周围有可燃物,应采取防火措施。动火点附近如有阴井、地沟、水封等应进行检查、分析,并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

4.1.6.1.7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禁止露天动火作业。因生产需要确需动火作业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4.1.6.1.8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他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

4.1.6.1.9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气焊工具,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使用。

4.1.6.1.10使用气焊割动火作业时,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不小于5米,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均不小于10米,并不准在烈日下曝晒。

4.1.6.1.11凡在有可燃物或难燃物构件的凉水塔、脱气塔、水洗塔等内部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采取防火隔绝措施,以防火花溅落引起火灾。

4.1.6.1.12动火作业完毕,应清理现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4.1.6.2特殊危险动火作业的安全要求

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在符合4.1.6.1条规定的同时,还须符合以下规定。

4.1.6.2.1在下列情况下不准进行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

4.1.6.2.1.1生产不稳定。

4.1.6.2.1.2设备、管道等腐蚀严重。

4.1.6.3带压不置换动火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4.1.6.3.1对于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的设备进行带压不置换动火补焊,必须慎重。非特殊情况,不宜采用。采用时,必须采取严密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并有严格的审批手续。但在一般情况下,应尽可能用粘结剂贴补等不动火方法]www.shancaoxiang.com[或停车处理。

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篇三

一、电梯应有专人管理、专人操作;未经允许,不了解电梯使用知识的人员不得操作电梯。

二、电梯专业维修人员应对电梯的安全装置进行检查、调整、并对需润滑的部位加注润滑油。

三、运输货物时,货物不允许超过电梯额定载重量。货物应均匀平稳放在轿厢内,轻拿轻放。严禁超大、超长货物伸出轿厢。

四、搬运货物进出电梯轿厢时工作人员严禁进入电梯轿厢、井道或乘电梯上下运行。

五、每次使用电梯时,应把轿厢门、厅门轻拉严实,当确认轿厢门、厅门关闭严实后,方可操作电梯层站按钮。

六、电梯在本层站时,本层站厅门才允许被打开;电梯运输完物品,应将电梯轿门、厅门关闭,等待下一次使用。

七、严禁将厅门、轿门等电器回路短接;严禁电梯开门运行。

八、如发现电梯运行有异声或运行不正常,应及时通知电梯维修单位,停机检修,不准电梯带故障运行。

九、每天电梯使用完毕,应将电梯轿厢停放在基站。

十、切勿使用无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的电梯。

十一、电梯严禁运输易燃、易爆或有腐蚀性的危险品。

十二、未经许可的人员,禁止使用三角钥匙打开层门。三角钥匙使用完毕,应将其复位,检查锁闭装置不应在开锁位置。

员工通用安全操作规程 篇四

2.3.1 进入作业场所必须做好班前准备工作,对工作场地进行安全检查。并按规定穿戴好符合工种作业需要的劳动保护用品,扣紧衣裤和袖口,留有长发的员工应将头发塞入工作帽或发网内;

2.3.2 生产作业时不得系领带、围巾和佩带外挂式首饰及挂件,不准赤膊、赤脚或穿拖鞋、高跟鞋上岗;

2.3.3 易燃易爆作业场所严禁烟火,不得穿着容易产生静电的衣物和掌有铁钉的皮鞋进入消防安全警示标志区域;

2.3.4 正确检查和使用公用劳动保护器具和消防器材,使用完毕后应按规定送交指定人员检查、维护,并统一存放。

2.4 上岗作业前应当检查设备、工作环境、工作岗位和工具的安全状况,发现故障或隐患必须立即排除或报告,确认安全后再行操作。

2.5 生产作业人员应当坚守岗位,不得擅自将本岗位作业任务私自移交他人完成。需要2人或2人以上在同一作业面共同作业的,应当确定交叉作业的主、从关系和先后顺序,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由主持作业的人员负责协调指挥,其他作业人员必须听从安排。

2.6 严禁酒后上班,疲劳操作,工作场所不得吸烟、饮食、闲谈或嘻戏打闹,其他作业人员必须听从安排。

2.7 设备使用和维护按相关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执行。

2.8 车间通行与装卸运输安全规定:

2.8.1 各类人员须在人行通道行走,并听从现场安全人员指挥,服从警示标志指令,严禁冒险穿行或通行;

2.8.2 起重作业现场须服从指挥人员安排,严禁攀登护栏或吊物,不得在吊臂下站立、停留或通行;

2.8.3 厂内机动车不准违规载人,严禁攀爬正在行驶的机动车辆,不得从行驶的机动车上抛卸或抛装物品;

2.8.4 车间内不得驾驶摩托车或骑乘自行车等到代步工具。

2.9 从事危险作业必须按照公司有关安全生产规定执行,经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操作;

2.10 从业人员必须遵守下列安全规定:

2.10.1 遵守各类生产作业场所安全管理规定,自觉维护劳动纪律,服从现场安全管理指令;

2.10.2 进入车辆维修作业专责、原材料库房、易燃易爆物品运输、贮存、使用场所及有专门管理规定的区域,不得吸烟动火,禁止擅自运用设备设施和工具。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生产作业区域和物资贮存场所;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篇五

青岛旭东伟业物流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

一、公司管理人员,车辆使用人,驾驶员应牢记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树立“没有安全,就没有一切”的思想,严格遵章守纪,坚守工作岗位,集中精力进行安全生产,确保安全形势稳定。

二、认真学习安全法,驾驶员保证持证上岗,严格按“驾驶员管理条例”去操作实施,严禁酒后驾车,不开疲劳车,不开带病车。

三、驾驶员在上车前,认真检修车辆,发现隐患问题,及时维修,并根据不同季节掌握运输规律。

四、积极参加安全竞赛和安全活动,接受安全教育,随时检查工作岗位及周围环境做好各方面的应急 预防工作。

五、对上级要求实施的各种活动方案,安全检查,必须明确到人,贯彻好,完成好。

六、制定安全管理方案,搞好安全总结,对违反规章制度的给予处分;对全年安全无事故的文明标兵车、先进个人给予表彰。

青岛旭东伟业物流有限公司

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篇六

为了加强公司现场安全管理,规范员工作业行为,预防事故发生,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写:

1、各基层单位(矿井)安全第一责任者负责组织编写本单位所有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2、各级分管领导负责组织本专业技术人员编写所管范围内岗位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各业务科室负责制定本战线各工种操作规程,并监督执行。定期进行修订及时补充和完善规程内容

3、安全检查处、安检科对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区域公司生产技术处、机电处、通风处、安全检查处对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内容进行审核。

5、各工种操作规程编写,应由技术人员、现场管理人员、本岗位从事工作5、年以上的老工人组成。

二、内容要求:

1、操作规程的编写要涵盖所有工种,、及各工种操作的全部过程;

2、操作规程要明确对各人员的基本要求,、操作程序,、操作标准,明确违反操作所带来的后果。

3、操作规程内容要符合实际,层次清晰,语言简练,通俗易懂。

三、操作规程的学习

1、、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本岗位操作规程的学习,熟知本岗位作业操作程序、标准及要领,并经考核合格后上岗,在老工人带领、指导下进行作业。

2、使用新工艺、新设备使用前必须对操作人员进行操作规程的培训,离岗3、个月的人员重新上岗前必须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3、各单位的技术人员要负责组织对职工进行操作培训、考核工作,不断提高职工的操作技能,、更好的为生产服务。

4、各单位要每年组织不少于一次的岗位工种的技术比武活动,调动员工比本领,提素质的积极性。

三、操作规程的修订

1、操作规程要根据设备的改进与更新及时评审操作规程的符合性,、并及时修订。

2、岗位增加时,要及时完善该岗位操作规程。

四、违反操作规程的处理

1、违反操作规程作业的人员,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

严肃处理。

2、造成事故的,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责任追究;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3、情节轻微,未造成重大损失的,停工学习,重新合格后方可上岗。

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篇七

为了确保电梯安全运行,发挥其高效、节时、方便的特点,特制订本制度。

1、开始工作前,电梯操作员应控制电梯上下试运行数次,观察运行有无异常,发现问题及时请维修人员进行维修。

2、开启厅门进入轿厢前,需注意电梯的轿厢是否停在该层。

3、认真做好电梯轿厢、轿厢门及其他乘用人员可见部分的卫生工作。

4、轿厢的载重应不超过额定重量。

5、轿厢的载物体积不能过大。

6、运送重量较大物品时,应将物件放置在轿厢的中间部位。

7、乘用人员不得在厅与轿厢中间(骑跨处)停留或谈话。轿厢内禁止高声喧哗、打闹、吸烟、吐痰。

8、装运易燃易爆等危险品时,需预先通知电梯操作员,以便采取稳妥的安全措施。

9、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内,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电梯停开:

①超重不开。

②安全装置失效不开。

③物体过大,门关不上不开。

④物体堆放不稳不开。

⑤物体超出轿厢内部空间不开。

⑥厅门、轿厢门关闭不好不开。

⑦有人把头、手、脚伸出轿厢不开。

⑧轿厢运行速度不正常不开。

⑨电梯有异常声响不开。

⑩检修人员在轿顶或轿底坑内不开。

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篇八

一、电梯作业人员守则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为了规范电梯驾驶人员和电梯日常维护保养人员在进行电梯操作时的行为,防止由于违章作业而造成人身伤害事故和设备事故,提高其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1.2范围

规定了电梯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遵守的职业行为规范。

2、电梯作业人员操作守则

2.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特种设备的安全规定,服从政府部门的管理。

2.2电梯作业人员必须经具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培训考核合格后,取得特种作业许可证方可上岗。

2.3电梯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电梯驾驶人员安全操作规程》和《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

2.4熟悉自己操作电梯的性能、原理、构造、用途。

2.5认真学习业务知识,掌握新技术、新规程,不断提自身的技术水平。

2.6及时报告电梯事故隐患,不使用故障电梯,不使用无安全合格标志或安全标志已过有效期的电梯,不使用未注册登记的电梯。

2.7正确处理电梯运行中突然出现的停车、失控、冲顶、蹲底等情况。

二、电梯日常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职责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为保证电梯正常可靠地运行,降低电梯故障率,防止电梯事故的发生,规范电梯日常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的行为。

1.2范围

1.2.1工程部为电梯日常管理部门是负责本单位所用电梯的日常性事务管理和督促、协调维保企业和对外联系电梯管理有关工作;

1.2.2电梯作业人员是指各部门制定负责电梯驾驶和日常性电梯检查维护人员。

2、职责

2.1电梯日常安全管理人员(工程部)

2.1.1熟悉并执行电梯有关的国家政策、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协助安全管理部门制定相应的管理方法,不断完善电梯的管理工作,检查和纠正电梯使用中的违章行为;

2.1.2熟悉电梯的基本原理、性能、使用方法;

2.1.3监督电梯作业人员认真执行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2.1.4编制电梯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计划,并监督执行;

2.1.5负责按国家规定要求向政府特种设备管理与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定期监督检验;

2.1.6协助安全管理部门根据安全教育与培训管理程序,组织电梯作业人员参加政府部门举办的培训班和组织内部学习;

2.1.7组织、督促、联系有关部门人员进行电梯事故隐患的整改;

2.1.8负责组织电梯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及时向安全管理部门报告电梯事故的情况;

2.1.9负责建立、管理电梯技术档案和原始记录档案;

2.1.10协助安全管理部门组织紧急救援演习。

2.2电梯驾驶人员(操作人员)

2.2.1熟悉并执行国家有关电梯的政策、法规;

2.2.2严格遵守电梯安全操作规程,做到持证操作,定期复审;

2.2.3有高度责任性和职业道德,爱护设备;

2.2.4做到懂性能、懂原理、懂构造、懂用途,会操作,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2.2.5协助电梯日常检查与维护保养人员对电梯进行检查和维护;

2.2.6发现电梯存在事故隐患与故障及时向有关部门人员报告,不开故障电梯;

2.2.7负责作好当班电梯运行情况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2.2.8保持电梯轿厢与地坎清洁、卫生;

2.3电梯日常检查与维护保养人员(电梯维保企业人员)

2.3.1熟悉国家有关电梯的政策、法规,认真按照电梯日常检查表的要求逐项检查,不漏检,误检;

2.3.2熟悉电梯的基本原理、性能,根据电梯使用维护说明的要求实施日常性的维护;

2.3.3根据国家规定参加安全技术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2.3.4严格遵守《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安全操作规程》;

2.3.5对发现的电梯事故隐患及时报修、及时处理;

2.3.6发生电梯事故应立即向上级部门或有关管理人员报告;

2.3.7认真做好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记录,认真填写报修单;

2.3.8参与电梯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

三、电梯驾驶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为防止电梯操作过程中发生事故,保护电梯司乘人员的安全和承载货物的安全;

1.2范围

规定电梯安全操作的方法,电梯驾驶人员所应遵守的操作规范,步骤。

2、电梯驾驶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2.1基本要求

2.1.1电梯驾驶人员必须是身体健康,无妨碍本工种工作疾病的人员;

2.1.2电梯驾驶人员必须具有资质的培训机构的安全技术培训合格后取得特种作业上岗证方可上岗;

2.1.3电梯驾驶人员必须熟悉所操作电梯的性能、功能,认真阅读本台电梯的使用维护说明书;

2.1.4电梯驾驶人员必须操作有安全合格标志的电梯。

2.2电梯行驶前的检查和准备。

2.2.1开启层门进入轿厢之前,需要注意轿厢是否停在该层;

2.2.2轿厢内必须有足够的照明,在使用前必须先将照明灯打开;

2.2.3特殊天气和长期未使用及维修保养后开始工作前,将电梯上下空载运行数次,无异常现象后方可使用;

2.2.4层门关闭后,从层门外不能用手拨启,当层门、轿门未关闭时电梯不能正常启动。

2.3.电梯在行驶中应注意。

2.3.1操作电梯人员应负责监督控制轿厢的载重量,不得超载使用电梯,乘客电梯不允许作货梯使用;

2.3.3不允许装载易燃、易爆的危险品,如遇特殊情况,需经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同意和批准并制定安全保护措施后才可装运;

2.3.4严禁在层门开启的情况下,启动或保持电梯检修和正常运行状态;也不允许用检修操作来代替正常电梯运行操作;

2.3.5电梯的厅门、层门电气开关等安全装置不能短接,也不可用其他物件塞住,使其失效而不能起到应有的安全作用;

2.3.6不允许利用轿顶安全窗、轿厢安全门的开启,来装运长物件;

2.3.7乘客在行驶中,勿倚靠在轿厢门上;

2.3.8轿厢顶上部,除电梯固有设备外,不得放置他物;

2.3.9当电梯运行时不得对电梯进行擦油、润滑等工作或对电梯部件进行保养与维修;

2.3.10行驶中,操作人员和随乘人员不可把手、头、脚伸出轿外,也不可在厅门外把手、头、脚伸入井道内,以防轧碰事故。

2.4当发生以下故障时,电梯应立即停用,并报特种设备管理人员或检修人及时进行修理

2.4.1层、轿门关闭后电梯不能正常行驶;

2.4.2电梯速度显著变化时;

2.4.3层、轿门关闭前电梯自行行驶时;

2.4.4行驶方向与选定方向相反时;

2.4.5内选、平层、快速、召唤和指层信号失灵时(操作员应立即揿按急停按钮);

2.4.6发觉有异常噪声,较大振动和冲击时;

2.4.7当轿厢在额定载重下,有超越端站位置而继续运行时;

2.3.8安全钳误动作时;

2.4.9接触到电梯的任何金属部分有麻电现象时;

2.4.10发觉电气部件因过热而发出焦热的臭味时。

2.5电梯发生紧急事故时的操作。

2.5.1因电梯安全装置动作或外电停电而中途停机时,一方面告诉乘客不要惊慌,严禁拨门外逃,一方面通过电梯厢内的紧急报警装置通知外界前来救助;

2.5.2电梯突然失控发生超速运行,虽然断电,还无法控制时,可能造成钢丝绳断裂而使轿厢坠落,或可能因漏电而造成轿厢自动行驶的,操作员首先应保持冷静,等待安全装置自动发生作用,使轿厢停止,切勿跳出轿厢,同时告诉随乘人员将脚跟提起,使全身重量由脚尖支撑,并用手扶住轿厢,以防止轿厢冲顶或冲底而发生伤亡事故;

2.5.3发生电气火灾时,应切断电源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前来抢救,在电源未切断前应用干粉、1211或二氧化碳等灭火机进行扑救,严禁使用电梯;

2.5.4遇井道底坑积水和底坑内电气设备被浸在水中,应将全部电源切断后,方可把水排除掉,以防发生触电事故;

2.5.6电梯发生事故,操作员必须立即停车,抢救受伤人员,保护现场,移动的现场须设好标记,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四、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安全操作规程(包含电梯维保企业工作人员)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为保障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人员在从事其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时的安全,保证电梯能正常安全运行。

1.2范围

1.2.1规定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人员应遵守的安全操作的方法、步骤;

1.2.2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工作不包括对电梯故障的修理工作,涉及电梯故障修理工作应由专业单位有电梯安装、维修资格的人员。

1.2.3电梯日常检查内容按《日常(月度)检查表》进行,电梯日常检查、维护主要是指对整机部位的润滑,部件的检查、调整、清洗,负责营救被困在电梯轿厢内的人员等工作。

2、基本要求

2.1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人员必须是身体健康,无妨碍本工种工作疾病的人员单任;

2.2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人员必须具有资质的培训机构的安全技术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3电梯日常检查维护人员作业时必须穿带好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

2.4电梯在开始进行检查和维护时,应在电梯每层厅门口设置好醒目的安全警告标志和防护栏;

2.5负责电梯三角钥匙的保管和使用,不能将三角钥匙转交他人。使用三角钥匙开启层门时应看清轿厢是否停靠在本层站。

3、安全作业规程

3.1电梯在作检查和维护或在试车过程中,不得载客或载货,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检查区域;

3.2电梯在进行检查、维护、清洁工作时应把机房内的电源开关断开,并切断轿厢内的安全开关;

3.3电梯在检查、维护时所用便携式照明灯具必须采用36伏以下的安全电压,且应有防护罩;

3.4在对轿底装置和底坑进行检查和维护时,应首先检查制动器的可靠性,切断底坑内电梯的安全回路,方可开展工作。底坑、机房、轿顶不得同时作业;

3.5电梯维护和检查时必须设备监护人,监护人员的职责是采取措施保护检查人员的安全;在紧急情况下切断电源,呼救;工作完毕后负责清理场地,不准留下工具零件,监护人员可由电梯操作人员或日常检查、维护人员单任,并保持相互呼应;

3.6在轿顶作业应合上检修开关,在轿顶须停车较长时间保养时应断开轿顶急停开关,严禁一脚站在厅门口,一脚站在轿顶或轿内长时间工作,

严禁开启厅门探身到井道内或在轿顶探身到另一井道检查电梯,在轿顶作检查或维护时电梯只能作检修状态;

3.7严禁保养人员拉吊井道电缆线,以防止电缆线被拉断;

3.8电梯保养注意事项:

3.8.1非保养人员不得擅自进行作业,保养时应谨慎小心;

3.8.2工作完毕后要装回安全罩及档板,清理工具、不得留工具在设备内;

3.8.3离去前拆除加上的临时线路,电梯检查正常后方可使用。

3.9紧急救助措施

3.9.1当有人员被关在电梯轿厢内时,电梯日常检查、维护人员应先判断电梯轿厢所在位置,然后实施紧急救助,营救工作必须要有两人协助操作;

3.9.2电梯在开锁区内故障停机,可用三角钥匙直接打开厅门后营救被困人员;

3.9.3电梯停在非开锁区域时

3.9.3.1因外界停电、电气安全开关动作造成的停机应在机房实施救助,首先断开总电源开关,告诉被困人员在轿厢内不要惊慌,不能擅自拨门外逃,然后,一个人用电梯专用工具打开制动器,一个人用盘车手轮根据就近停靠,轻便停靠的原则将电梯慢慢地向上或向下盘车(若出现电梯不能控制的现象应立即使制动复位),至电梯开锁区,然后用三角钥匙打开厅门,营救被困人员;

3.9.3.2因电梯安全钳动作造成的停机,首先应告诉被困人员在轿厢内不要惊慌,不能擅自拨门外逃,然后断开电梯的总电源,打开电梯停靠处上层的厅门,放下救助扶梯,打开电梯轿顶的安全窗,将被困人员从安全窗救出来。

2.10日常检查与保养完工后应做好相应的记录。

五、电梯常规检查制度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为规范电梯常规检查的制度落实,落实电梯常规检查的各项措施,保证电梯正常运行。

1.2范围

规定电梯日常性检查的周期,参加检查的有关人员及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实施整改措施和落实。

2、电梯常规检查制度(公司工程部与电梯维保企业共同完成)

2.1电梯常规检查的分类电梯常规检查分日检、月检、年检和不定期抽查四种。

2.2电梯常规检查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组织负责监督实施,并负责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报年检,协助领导,组织单位有关部门对电梯安全情况进行抽查。电梯日常检查与维护人员按照《电梯日常(月度)检查表》内容负责具体日检和月检工作;

2.3电梯常规检查应填写好检查表,并由负责检查的主持人签字,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报告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及安全管理部门并及时处理;

2.4电梯日常检查和保养的内容、项目参照《电梯日常(月度)检查表》和电梯产品随机文件所带的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要求进行;

2.5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按照“定人、定时、定措施”的原则进行处理,并就处理结果进行跟踪检查报安全管理部门。

六、电梯维修保养制度(包含电梯维保企业执行)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规范电梯维修保养的行为,及电梯维修保养过程中的作业人员应遵守的工作要求。

1.2范围

1.2.1适用于在用电梯的维修保养。不适用于对电梯的大修与改造工作;

1.2.2电梯的“大修”是指需要通过拆卸或者更新主要受力结构部件才能完成的修理业务,也包括对机构(传动系统)或者控制系统进行整体修理的业务,但大修后特种设备的性能参数与技术指标不应变更;

1.2.3电梯的“改造”是指改变设备受力结构、机构(传动系统)或控制系统,致使特种设备的性能参数与技术指标发生变更的业务。

2、电梯维护保养制度

2.1电梯进行维护保养必须遵守电梯维护保养安全操作规程;

2.2电梯的维护保养分为:日常性的维护保养和专业性的维护保养;

2.3日常性的维护保养工作由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具有相应资格证的人员承担,专业的维护保养应有与电梯维护保养资格的专业保养单位签订维护保养合同;

2.4电梯每次进行维护保养都必须有相应的记录,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向电梯专业维护保养单位索要当次维护保养的记录,并进行存档保管,作为电梯档案的内容;

2.5日常性维护保养记录由维保电梯作业人员填写,每月底将记录内容报电梯安全管理人确认签字保管、存档;

2.6电梯日常性的维护保养内容应按照电梯产品随机文件中维护保养说明书的要求进行,专业性维护保养按照签订合同的内容、周期进行;

2.7电梯重大项目的修理应有经资格认可的维修单位承担,并按规定向质量技术部门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备案后方可实施;

2.8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对在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或外委有关单位进行处理,存在事故隐患的电梯严禁投入使用。

七、电梯定期报检制度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为使电梯保护正常的、安全的工作状态,防止由电梯而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设备事故的发生。

1.2范围

1.2.1适合于电梯按国家规定的要求向国家规定的电梯安全主管部门申请电梯安全定期检验。

1.2.2也适合于按单位内部设备管理制度的规定要求进行的定期检查的报检工作。

2、职责

工程部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向有关部门报告电梯定期检验工作。

3、定期报检制度

3.1特种设备管理部门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标志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机构申请定期检验;

3.2电梯停用一年后重新启用,或发生重大的设备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或经受了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如火灾、水淹、地震、雷击、大风等)后也应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申请检验;

3.3电梯经较长时间停用,但尚未超过一年时间的,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可向工程部门申请内部安全检验,并邀请维保企业参与,认为有必要的可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申请安全检验;

3.4申请电梯安全技术检验应以书面的形式,一份报送执行检验的部门,另一份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保管,作为电梯管理档案保存。

八、电梯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提高电梯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了解国家有关电梯安全管理的法规、政策,自觉地履行电梯作业人员的各项职责。

1.2范围

规定电梯作业人员进行培训的内容、方式,组织电梯作业人员的方法,对培训取得的成果进行考核。

2、职责

特种设备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对电梯作业人员培训计划工作,报具有资质教育机构培训,负责组织对培训情况进行考核;

3、电梯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3.1电梯作业人员必须持具有资质培训机构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操作证方可独立从事相应的工种;

3.2电梯作业人员的培训包括:外委培训和单位内部培训两种;

3.3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建立该类人员的培训、教育档案,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参加电梯作业人员的换证考试,保持操作证的有效性;

3.4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每年应编制当年度电梯作业人员的培训计划,报告安全责任领导批准后实施;

3.5单位内部培训由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结合安全生产培训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事故的案例的分析;电梯有关技术知识的学习。必要时可组织人员进行笔试。每次培训必须作好相应有记录;

3.6参加外委培训的人员必须经单位领导同意,培训合格的予以报销相应的费用。

九、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措施及紧急救援演习

根据《企业事故与事件管理程序》、《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的方案执行。

十、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为便于电梯的维护保养,分析电梯故障原因,及时消除电梯事故隐患,了解电梯日常管理的进展情况。

1.2范围

规定对电梯所涉有关资料存档、保管、借用等方面的要求。

2、职责

工程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电梯档案的收集、管理工作,工程部档案室负责电梯档案的存档、保管工作。

3、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3.1电梯技术档案的种类:

3.1.1电梯随机出厂文件(包括产品出厂合格证、安装使用维护保养说明书、电梯主要部件型式试验报告书、装箱单、机房井道布置图、电气原理图接线图、电梯功能表、主要部件安装示意图、易损件目录);

3.1.2电梯开工申报单;

3.1.3电梯安装施工记录;

3.1.4竣工验收报告;

3.1.5质量技术部门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电梯验收报告和定期检验报告;

3.1.6日常检查、维护保养记录,大修、改造记录及检验报告;

3.1.7运行情况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3.1.8事故及故障记录;

3.1.9同意注册的登记表及使用登记证等。

3.2电梯的各种资料应按年度由档案管理部门装订成册。

3.3电梯相关资料的销毁应经电梯日常安全管理人员及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允许才可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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