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车辆管理制度 公司用车管理制度【优秀6篇】

时间:2024-03-29 20:38:24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这里是勤劳的编辑给家人们整理的公司用车管理制度【优秀6篇】,仅供参考,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篇一

目的

严格管控公司加油卡使用,做到充值有记录,使用有记录,信息真实、完整、准确,为公司车辆消耗核算提供依据。

管理部门与监督人

加油卡由经理助理统一管理,并由办公室人员对加油数据统计,各驾驶员对使用记录数据负责;财务部负责油卡充值以及每月加油卡使用明细与支出款的核准。

加油卡分配和充值:

1) 公司车辆加油指定地点为福州市中国石化森美所属加油站。

2) 中石化加油卡分主卡和副卡,主卡由经理助理负责统一管理,副卡由车辆驾驶员负责专门保管,实行一人一车一卡一密码制度,驾驶员不得将副卡密码告知他人。

3) 每辆车配置专用副卡一张,仅限本车加油使用,不得转用或私用。

4) 副卡采取限额限次的管理办法,即限制金额限制加油次数,具体参数参照附表。副卡充值根据预先设定的金额和频率,由主卡负责人向财务部申报批准后自主操作。

5) 加油卡余额不足但车辆必须加油时,驾驶员可以向主卡负责人提出临时充值,但主卡负责人可以拒绝非工作时间(7:00-20:00)的`申请。

加油流程:

1) 驾驶员出车前检查车辆的油量,根据路线自行安排加油地点和加油时间,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2) 车辆加油须用专用的副卡进行刷卡计费。

3) 加油卡加油完毕,设备自主打印加油小票,驾驶员必须索要小票,并在小票上记录加油时车辆行驶公里数。因加油站系统故障无法打印小票时,当日须向经理助理说明,由驾驶员做好加油金额、加油量和公里数的记录。

4) 驾驶员必须遵守:不准无卡加油,不准异车号加油,不准加不相符的油品,不准

带其他容器加油。

5) 当天加油当天将加油小票交到办公室,在小票上写明加油车号,并由驾驶员签字确认。

核准:

1) 每月由办公室汇总加油情况,做出分析报表,按照公司车辆管理制度,对驾驶员进行油耗考核。

2) 同时办公室每月将加油小票汇总,并与加油卡网上使用记录进行核对;如出现核对不一致时,要查询当日车辆使用记录,落实当日驾驶员进行当面核准。

3) 如经查实因驾驶员疏忽未能提供加油小票造成信息核对不一致,第一次予以警告,第二次加油费由本人承担。

4) 如经查证因驾驶员加油卡私用或非指定车号加油,加油费用2倍罚款,并警告处理。

特殊情况:

1) 因疏忽将加油小票丢失者,当日须写文字说明交由经理助理签字确认,驾驶员做好加油记录。

2) 驾驶员发现副卡丢失时,应立即通知主卡负责人并电话挂失。因副卡丢失造成的补办工本费由驾驶员承担;如因挂失不及时或密码未妥善保管造成的卡内金额盗刷,全部损失同时由驾驶员承担。

3) 因特殊情况须现金加油时,必须提前申请经主卡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加油。未经过授权的现金加油费用由驾驶员自行负担。

本制度自xx年11月10日起生效实施。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篇二

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本公司车辆的管理及有效使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车辆系指公司的小车及中巴车辆。

二、车辆管理

第三条本公司的车辆由行政人事部统一管理,并指派专人负责调度;公司劳务输出项目车辆由输出项目的管理处统一管理,具体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条车辆的附带资料,除行车执照、保险卡由司机(或自驾者)携带外,其余均由专人保管,不得遗失,如车辆交接或移转时应办理车辆移交手续,并将该车各种资料随车移交。

第五条本公司人员因公外出需要用车者,应将经部门核准的《公务外出单》交专人签字,专人依公务的重要性派车。不按规定办理申请,专人不予派车。接送公司领导及员工上下班、定时接送业主或看楼客人,不填外出单。其它符合规定的用车需求(如:接送公司客人、公司或业主举办各种活动等),由专人填写外出单。

第六条每辆车内均设置《出车日志》,供司机每次出车时填写(用车人配合签字)。司机必须认真填写表中各项内容,每周呈专人核对,如专人发现记载不实、不全或未记载者应呈报行政人事部负责人提出批评。行政人事部也将不定时予以抽查,对不听劝诫屡教不改者将给予严肃处理。

第七条行政人事部负责核准一切车辆费用的缴纳(包括:停车费、过路费、油费、维修保养费及违规费等)。

三、车辆使用

第八条车辆应由专职司机驾驶(经公司许可自驾者,应善尽驾驶人责任)。出车前应特别注意安全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电瓶液、轮胎、外观等),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或损坏等现象,应立即报告,否则,驾车人应对可能出现的后果负责。

第九条车辆行车途中应注意安全行驶及遵守交通规则,若有违规罚款,由驾驶人承担。

第十条司机不得将公务车开回家,不得公车私用或将车擅自交给他人驾驶或学车,违者受罚。

第十一条出车时,车辆应停放在指定位置、停车场或适当合法位置。晚上车辆驶回后应停放在公司指定场所,并将车门锁好,然后要求执勤保安签字确认。特殊情况(如返回时已逾晚上十二点,或早上6:00以前须外出公务)经专人特许可以停放在司机居住的公司物业小区。任意放置车辆导致违犯交通规则、损毁、失窃,将追究司机的责任。

第十二条没有正常的调车手续,任何时候不准擅自将自己保管的车辆借予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更不准把车辆交给没有驾驶证的人驾驶;不准私自动车。

四、车辆维修保养

第十三条司机负责每周对车辆进行定期检查及保养,以维持机件寿命,确保行车安全。

第十四条车辆的维修、保养应由特约修护厂维修,填写《车辆请修表》报行政人事部审批,否则修护费用一律不予报销。自行修复者,可报销购买材料零件费用。公司安排司机人员每月将车辆开至修护厂对车辆进行一次检查、维护、清洗、打蜡等保养工作。

第十五条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它耗损急需修复或更换零件时,应与专人联系请求批示。

第十六条由于驾驶人使用不当或疏于保养,而致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所需之修护费,应视情节轻重,由公司与驾驶人负担。

五、违规与事故处理

第十七条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驾驶以致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公司将追究责任司机的责任。驾驶人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负担。

第十八条各种车辆如在公务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除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外,并须即刻与公司专人联络,专人除即刻前往处理外,并即通知保险公司办理赔偿手续。

第十九条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驾驶人与公司共同负担。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其差额由驾驶人与公司各负担一半。

六、费用报销

第二十条公务用车停车费、过路费、油料及维修费凭票证经审核后实报实销。

七、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篇三

一、目的

为合理使用汽车,提高汽车使用率,降低能耗,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1)专用车(指:班车和领导用车)。

(2)公司各项重大活动用车。

(3)公司相关业务的办公用车。

(4)紧急事件用车。

三、职责

办公室设专职专管(车管主任)公司车辆的统一调配、维修工作。

四、工作程序

(1)公司所有机动车辆的使用管理均由车管主任负责。办公室负责办理各种车务手续及建立机动车档案。

(2)公司领导配备专用轿车,原则上由车管主任安排专职驾驶员,并负责车辆的清洁、保养及维护。

(3)在日常工作中各部门因工作需要或组织较大活动用车时,须提前到办公室填写《车辆预约单》,车管主任根据情况协调车辆。

(4)任何人、任何部门未经车管主任同意,严禁私自从领导或专职司机手中直接借车使用,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5)为领导配备的专人专车,在日常工作中,除维护好、保持良好的车况外,应听从领导和车管主任的安排,不得擅自离岗,未经领导和车管主任同意禁止私自驾车外出。

(6)专车司机要经常关心查看车辆情况,并做好车辆的清洁卫生,督促车辆的保养,一经发现异常,应立即报修,不得延误。

(7)严格限制非专职司机驾车外出,如工作需要,必须经车管主任同意方可使用,否则出现一切损失和后果自负。

(8)由于工作需要,晚上9点之前车辆不能返回公司的,应及时与车管主任说明情况,经同意后方可选择正规停车场就近存放,确保车辆安全。否则车辆出现碰撞、划伤、被盗等,自行解决。

(9)公司领导所配专车外借,应通知车管主任,以利于车管主任了解协调车辆使用和管理。

(10)驾驶员上班不准喝酒,酒后严禁驾车。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和违章处罚由本人承担,公司将严肃处理当事人。行车途中不得违反交通法规。车辆不得随意乱停、乱放,如被抄牌及违章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当事人自己负责。

五、车辆维修保养管理

(1)车身光亮,无浮尘、油污、泥水痕迹。

(2)前后挡风玻璃、轮胎装饰框清洁完整。

(3)引擎无浮尘、油污。

(4)车厢内无浮尘、脚印和杂物,头垫、椅套及脚垫平整清洁,行李厢整洁、工具摆放有序。

(5)车内无异味,车内空气清新。

(6)发动机工作良好,制动系统、转向系统、喇叭、雨刷器、后视镜和灯光等安全装置必须齐全、安全有效。

(7)其它装置处于无故障状态,附件齐全。

(8)车辆每行驶5000公里时,应根据车辆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到公司指定修理厂进行维护保养。

(9)车辆维修保养时,当次费用在1000元范围内,由车管主任审批;当次费用超过1000元的',必须由总经理审批。

(10)车辆维修保养时,由车管主任派专职司机到修理厂跟踪,以保证车辆的维修质量;车辆修好接车时,必须严格检查,核对维修单项目及价格后,方可签字接车。

(11)车辆维修保养单必须返回办公室备查,办公室建立车辆维修保养档案,及时组织车辆的维修保养工作。

六、交通事故管理

(1)因公用车发生交通事故,首先要迅速报告车管主任,根据事故的大小情况,能协商处理的应立即协调解决,不能协商处理的应及时与保险公司和交警队联系。

(2)对由交警出面处理的事故,保护事故现场,拨打报警电话,请交警勘查现场,由交警队发责任认定书,并开协商会调解处理善后事宜。协商不成,双方至法院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3)因私用车发生交通事故、机械事故等应及时通知车管主任,给公司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当事人全部承担。

(4)车辆在行驶中发生机械故障,经技术鉴定属驾驶员操作失误等原因造成的,由驾驶员负责维修费用。

(5)车辆正常磨损,非人为的车外形挂伤等状况的维修费用,由车管主任核查属实后,由公司据实报销。

(7)车辆在外停放,不论是公事还是私事,一旦被盗,由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七、车辆费用管理

(1)公司非专人用车的车辆,因公所发生的一切过路、过桥、停车、补胎等费用,公司据实报销。

(2)公司车辆修理保养费用由车管主任统一汇总,经财务审核后,公司据实报销。

(3)所有违章费用,公司一律不予报销。

(4)当月行车费用,须在最短时间内报销。

(5)车辆的年检、保险、尾气费由公司支付。

(6)公司所属车辆必须在指定1加油站加油,自己做好记录,无特殊原因未经公司批准,擅自在外加油,公司不予报销。

八、私车公用的管理

(1)公司允许员工私人带车用于公务、商务及其他需要等。

(2)对能够享用公车而自带车辆的部门经理级(正级,下同)以上人员,须由公司总经理批准。对车辆使用所发生过路过桥费和停车费、车辆保险费、车辆年检费在取得真实、合法、有效凭证的基础上,据实报销;车辆维修统一由指定的修理厂维修。

(3)对私车公用的部门经理级人员,可自行驾驶车辆,也可向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配备司机。

九、驾驶员管理规定

(1)在办公室的领导下认真做好对公司领导和各业务部门的驾驶服务。

(2)提倡敬业精神,讲究职业道德,注重仪容仪表,端正驾驶作风,注意礼貌礼节。

(3)凭车管主任通知出车,与用车部门搞好协作,未经领导批准不得用公车办私事。

(4)爱护车辆,保持车辆清洁。出车前要坚持三检四勤制,检查机油、汽油、刹车油、冷却水、轮胎气压、制动转向、喇叭、灯光情况,做到安全、准确、可靠,保证车辆处于良好状态。

(5)每个月底,根据“当月行驶公里数”、“员工综合评议”、“当月是否出现安全责任事故”、“加班情况”等作为考核指标对驾驶员进行综合考核,并排出相应的名次,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如当月出现安全责任事故,则考核一票否决,并从当月考核工资中做出相应的扣除。

十、奖惩细则

(1)一年之内未有任何交通违章记录和未出现交通事故者奖励1000元。

(2)不及时维护车况、车容,有损公司形象,有碍工作需要者每次罚款50元。

(3)不遵守交通规则,交警罚款由责任人承担。

(4)酒后驾车者(酒精浓度超规定)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5)费用报销中的虚假行为扣除虚假报销的部分后,并按照虚报金额的10倍进行罚款。

(6)车辆维修中受贿行为按受贿金额的10倍罚款。

(7)不遵循车辆调度安排,私自出车或私人用车者辞退。

(8)不按照规定停车地点停放车辆者辞退。

(9)将车交给无照人员驾驶者,对当事人和责任人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10)车辆事故按责任人应承担责任大小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的20%赔偿,经济损失=交警部门裁定的责任比例×事故实际损失额。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篇四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加强对公司车辆维修的管理,减少车辆的维修费用,有效的延长车辆的使用寿命,特制定本规定。

第2条 本规定适用于对公司所有车辆维修管理的相关事宜。

第3条 公司车辆的维修分为日常维修与送修理厂维修两种。

第二章 车辆维修规定

第4条 公司车辆实行定人、定车制,即每辆车的司机必须固定,车辆司机负责车辆的日常维护。

第5条 车辆司机在每日下班前对车辆进行检查、发动,发现问题后应立即上报车队主管,并进行维修。

第6条 若司机无法自行修复车辆存在的问题,需向车队主管详细说明维修的项目和损坏原因,经车队主管审核预算费用后,属于100元以下修理项目的,经车队主管同意后方可进行维修;1000元以下修理项目的须经部门经理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修理;1000元以上维修项的报请公司领导批准修理。

第7条 司机将车辆送修理厂维修时,必须送到公司指定的修理厂进行修理,否则费用不予报销。

第8条 公司的公务用车及特种车辆进行维修时,必须由车辆主管提出维修项目申请,并对修理费用做出认真评估后,报部门经理批准,送达指定维修厂修理,否则费用不予报销。

第9条 在车辆的修理过程中司机需要加强监督,发现修理项目与送修项目不符时,应及时上报车队主管并与修理厂进行协商。

第10条 根据车辆的行驶里程或使用时间,公司车辆的大修、中修事宜由车队主管统一安排,确因实际情况需要进行大修、中修时,必须上报公司领导,经审批同意后方可送修理厂修理。

第11条 车辆完成中修、大修后,司机或车队主管需要对车辆的维修结果进行验收。

第12条 车队主管应建立完善的车辆维修档案并要登记造册, 妥善保管。

第13条 送修理厂的车辆,要坚持厉行节约,修旧利废,以修复为主,换件为主的原则。

第14条 接到车辆需维修信息后,根据车辆状况、维修项目,统筹安排车辆修理。对进修的车辆,根据维修规范和维修项目对车辆进行必要的检查,判断故障原因和决定维修手段。

第15条 对于比较大部件的维修或零件更换,应严格按照维修规范,先上报后更换的原则进行维修配件安装。

第三章 车辆修理费用及报销

第16条 在日常维修车辆时,更换零部件的费用在预算以内时,给予报销;多余部分不予报销。

第17条 车辆送修理厂修理及车辆的大修、中修费用由指定修理厂点每季度或每半年统一结算。

第18条 车辆修理的费用不得超过审批的金额,修车完毕后司机或具体承办人应将废旧零部件交车队主管审查,车队主管报公司领导审核。

第19条 车辆在中途发生故障急需维修时,200元以下修理项目时,须电话征得车队主管同意;200元以上由车队主管报请部门经理同意后方可维修。

第20条 车辆在路途中需进行维修时,司机也必须带回替换下的废旧零部件,经车队主管进行核查后,方可进行报销。

第21条 驾驶员因人为因素造成车辆与轮胎损坏的,由其本人承担费用总价的20%。

第四章 附则

第22条 本规定经公司领导办公会议审批后,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23条 公司原有制度与本规定发生冲突时,自本规定颁布实施之日起,自动废止。

第24条 本规定由机场运行保障部 机务特车室制定并解释。

企业车辆管理规章制度 篇五

为加强单位车辆的管理,本着“方便管理、节俭开支、提高效率、优质服务”的原则,制定下列制度。

一、车辆管理

1、车辆有关证照和有关手续,由办公室人员妥善保管。

2、车辆严格实行下班入库制。下班后车辆停放在指定停车场,因事不能停入指定车位的车辆应存放在相应有关规定的停放处。如:出差在外的车辆,要将车辆停放在安全场所,并锁好方向盘和门窗,搞好安全防范。严禁车辆在洗车处及私人住宅区过夜,否则产生不良后果由驾驶员负责。

3、车辆实行专车专人驾驶,严禁将车辆私自交他人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单位车辆练习驾车;不准跑私车。外单位向我单位借车的,须经领导批准;

4、车辆进行加油需经财务人员负责登记,领导签字;每月驾驶员需准确上报车辆的耗油和公里数情况,财务人员进行审核公布。

5、特殊情况用车必须经领导同意方可出车。

二、车辆调度和使用

1、车辆调度实行先领导后一般,先急后缓,先远后近,先乡镇后城市,先会议后出差,先保证工作后私人用车的原则。

2、办公用车实行派车制度。由用车人向领导提出申请,由领导统一进行安排、调度。领导外出时,由办公室负责人安排调度。车辆调度按照工作的轻重缓急及领导优先的原则,统筹安排,未经领导批准,驾驶员不得擅自出车。司机必须经领导通知方可出车,并按派车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出车,不得擅自改变。

3、用车均实行出车登记制,由驾驶员登记,注明出车途径地、目的地、出车时间等,并请用车人签字确认。月底由驾驶员本人汇总填写当月出车报表,作为核销油料等费用的依据。

4、设立车辆调派运行公示栏,公布每日车辆运行安排情况,理解监督。

5、办公室各工作人员如需用车的,须至少提前一日向领导提出申请,报经领导同意后,由领导负责安排。

①本单位工作人员及直系亲属婚丧嫁娶。

②遇天灾人祸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的。车辆的过桥过路费由用车人承担。

6、车辆出车回到后,驾驶员均应及时向办公室报告,以便于车辆调度。未经派车,擅自出车者,按私自用车论处。

7、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都要自觉按制度办事,尊重驾驶员的劳动。用车人员和驾驶员要主动配合,搞好工作衔接。

三、车辆驾驶与行车安全(驾驶人员岗位要求)

1、驾驶员要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随时待命,听从本单位统一安排。按时出车,按时收车。

2、驾驶员未出车时,应严格按照作息时间在办公室待命,不得随意串岗、外出。

3、为确保行车安全,驾驶员必须认真钻研业务,定期参加交警队组织安排的安全学习和检查,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服从交警指挥,严禁酒后开车,不准超速行驶。

4、驾驶员对车辆要勤检查,勤保养,勤擦洗,使车辆始终坚持最佳运行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防事故发生。原则上安排午时下班前一小时内洗车,无特殊情况不得提前洗车,以免影响正常用车。

5、公车执行公务中发生交通事故,因违章造成事故应负全部职责或主要职责的,除保险公司赔偿款项外,驾驶者承担其余费用,并作出书面检查;负次要职责或必须职责的,除保险公司赔偿款项外,驾驶者承担其余费用的10%。公车私用发生交通事故,除保险赔付外的一切费用由驾驶者承担。

四、车辆维护与修理

1、要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发现问题,反应敏捷,处理及时。

2、办公室要加强对车辆的管理,按时组织进行年度审验,及时办理保险等有关手续,定期进行保养检查、油料使用情况检查,控制支出,节俭开支。

3、车辆需维修时,驾驶员事先应征得车管人员和领导同意,然后到定点厂家维修,并随时将维修费用票据带回,按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报批手续。

3、未经批准擅自进行修车、购置零配件或在非指定的厂家修车,其费用不得报销。

4、司机应建立车辆维修保养台账,按里程或时间及时提出保养和修理提议。

五、相关费用报销

1.车辆的保险费、养路费、油费、路桥费、泊车费及凡因公使用的费用,统一由财务人员审核领导签字后方可报销。保险费、养路费每年报销一次,路桥费、泊车费、洗车费由驾驶员每月汇总报销一次,由财务人员根据出车记录复核,经领导签字验核方可报销。

2.车辆维修费用报销需附维修申请单和维修收费清单,经领导审核批准后报销。

3.驾驶员如有违反交通规章(如闯红灯,违章停车等),造成罚款的不予报销(特殊情况除外),由违规驾驶员个人承担职责,并准时交纳罚款。

企业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篇六

第一条为加强本公司车辆使用管理,合理安排调度车辆,保障生产、抢险及其它公务用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类机动车辆。

第三条本公司车辆由综合管理部统一管理(副总以上的专用车辆由副总本人或专职司机自行管理)。公司公务车及维修车的证照、年审、保险由综合管理部指定人员与司机共同办理;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检验、清洁由各车司机负责。

第四条本公司人员因公外出(非本市城区)用车,须事前预约申请,综合部经理批准后方可用车,并指派车辆出车;部门维修车辆在正常情景下由本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和工作量自行安排,但须节俭用油,减少不必要的出车次数,公司如有其它工作需要调动部门车辆出车,在不影响正常维修抢险任务情景下,所属部门应服从综合管理部的安排。

第五条公司人员一般不得申请个人用车,因重病就诊、重病住院和个人紧急等特殊情景必须用车的,经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能够用车。

第六条各部门用车应设置《车辆使用及运行记录台账》,详细记录每日车辆的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用车事由及部门,并由有关人员签字。综合管理部每月核对一次运行台账。

第七条各类机动车辆下班后(中午、晚上),应按规定停放在指定地点(公司院内),钥匙交调度(带班负责管理)。星期六、日及节假日缴款车照常缴款。

第八条驾驶员不得私自向外借车、换车或出私车。因向外借车、换车、出私车以及不遵守交通规则等造成的事故职责全部由驾驶员本人负责,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按照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第九条车用油料由综合管理部按照公司标准统一管理控制(详见燃油费补贴标准及管理办法),综合管理部有义务对油耗标准的执行情景进行跟踪测算,合理调整用油标准,控制管理费用。

第十条车辆实行定点维修,由综合管理部统一管理,特殊情景需到非定点厂修理,须说明理由,经部门领导和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综合部监督方可维修。

第十一条公司鼓励自我检修和保养,确需进厂维修的,由驾驶员填写维修申请单,部门经理审定,由分管副总经理批准方可维修。

第十二条车辆大、中修应列出维修计划(包括时间、维修项目范围、预算)报部门经理和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安排适宜时间修理。

第十三条司机应对车辆进行及时保养、维护、清洗、检查。

第十四条由于司机使用不当或疏于保养,而致车辆损坏或机件发生故障,所需维修费,由司机全额负担。

第十五条车辆燃油费、维修费可列入部门绩效考核资料,具体标准根据相关规定或在年度考核方案中分别确定。

第十六条购车手续、各类证件等基础资料应复印存档。

第十七条车辆大中修,定时保养、年审结果、事故记录等应登记建档。

第十八条本办法从二o_年十月一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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