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社会责任论文 企业伦理社会责任论文 企业伦理社会责任论文(优秀6篇)

时间:2023-11-11 05:59:03

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在社会中,大家总免不了要接触或使用论文吧,借助论文可以有效训练我们运用理论和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的能力。怎么写论文才能避免踩雷呢?以下这6篇企业伦理社会责任论文 企业伦理社会责任论文是来自于山草香的企业社会责任论文的范文范本,欢迎参考阅读。

企业的社会责任论文 篇一

一、完善企业财务制度和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内在关联

就企业而言,履行社会责任就要不断地变革与优化其财务制度,并把其扩大至整个国民经济管理的范围中,同时把企业的财务核算扩展到企业社会成本及效益中。从总体上看,企业财会是实现企业自身责任和社会责任相通的桥梁,也可视为微观经济和宏观经济连接的桥梁。从社会学角度来看,企业是有社会价值的,所以企业要履行社会责任,并维护整体的利益,如果企业只是重视社会财务收益,而对社会多数人的利益不关注,就会使企业无法融入社会环境中,这会极大地影响企业的声誉,以及无法保持其可持续发展。所以,对企业财会和企业社会责任之间的关系有全面的认识是我们当前的一大重要任务所在。

二、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财会制度中的问题

(一)缺乏社会责任意识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市场竞争已经越来越激烈。而把此作为研究背景,不少的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缺乏社会责任意识,这种思想上的问题引发了部分财务人员采取各种手段,并为获得最大的经济利益而丧失职业道德,一味把追求资本收益作为工作的中心,这使企业的社会责任无法得到完全地履行。

(二)社会责任财会核算内容模糊

企业社会责任是一个大众化的问题,但是本身内容就存在一系列的问题需要进一步加以界定。以往的财会制度主要是把企业的利润作为其中的工作内容,而社会责任财会制度则不同,它主要是采用计算和记录企业社会成本以及收益,进而全面反映企业的社会贡献及损害,所以两者的切入点不同,因此核算的内容也就大不一样。所以,只有将企业社会责任财会核算内容一一确定以后,才可以更好地实施这一制度。

(三)相关法律不健全

从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来看,虽然当前存在一系列的法规。然而,从客观上来看,相当多的法规内容都是比较模糊的,而且在实践中可操作性不强,尤其需要注意的是未能对企业无法或者是不愿意承担社会责任所需要接受的处罚加以明确。

(四)信息披露形式单一,财会制度内容未定

我国有相当一部分学者花很多的时间来讨论非正规财务会计形式或一些文字来对社会责任会计信息进行披露,这固然可以起到一定的作用。但是,这样根本无法达到社会各界对会计信息进行定量分析。社会责任财务会计与传统财务会计在核算的内容上是有一定区别的。从现在来看,企业的财务会计制度还未能明确其中的核算内容,特别是和这有关的会计科目、计量方法也不是十分规范,这极大地阻碍了社会责任财务会计核算体系的全面推行。

三、完善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建立

(一)转变思想观念

企业首先要采取的措施就是要尽可能地履行更多的社会责任,并主动规范自己的行为,以及更好地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提升社会的总效益,以促进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所以,企业要抛弃以往的财会观念的束缚,大力宣传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优势所在,使企业意识到其履行社会责任财会制度不只是有利于社会,同时也有利于企业自身的发展,以此更好地促进更多的企业把履行社会责任作为一种自觉的行为。

(二)完善相关法律

有关企业财会披露社会责任信息的法律规定也比较少,只是在会计法中稍有提到,而具体如何实施则没有明确的规定,这也使得很多企业不会考虑把社会责任信息公开。为了改变这一现状,就要强化企业在这方面的法律建设工作,要求企业披露这方面的信息。所以说,法律要对规定企业必须执行社会责任财会制度,并对各类信息进行披露,防止企业利用法律的漏洞实施一系列对社会责任不利的生产及经营活动,所以要走上用法律规范其发展的道路。

(三)构建社会责任财会核算体系

就行业的不同,其社会责任的内容也有很大的差异,这对于其社会责任财会信息的比较也极不有利,然而就同一行业不同企业,其社会责任会有一定的相似性。因此,采取这一措施完全可以实施的。在实施过程中,我们要确保计量单位以及计量方法较为灵活,以实现其多样化的发展,如根据可以使用货币进行计量的情况则使用货币,而不可以使用货币的时候就要采用实物进行记录。

(四)提升财会人员综合素质

在新的环境下,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对财务从业人员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今财务人员不只是要掌握基本的财务知识,同时还要学会政治学、伦理学以及社会学等多个方面知识,所以要对财会从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培训,以便尽快地提高其综合素质,保证其能力可以达到企业的要求。

(五)充实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的内容

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脱离不了其周围的生存环境。我国有一些地区生态环境失衡、失业人员过多等问题,已经引发了社会矛盾,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不仅要考虑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同时还要注重环保,要走出一条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的道路,以达到以上各方面的内在统一,同时还要对各行各业的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进行统一规范。

四、结束语

在社会市场市场经济条件下,随着社会不断向高处发展,企业社会责任财会制度也会慢慢走向完善。本文对于企业的社会责任,以及企业财务制度问题只是做了一个初步的分析,具体如何在我国实施还要进行不断地探索,以便共同促进社会责任财务制度可以在全国得到推广和发展。

企业的社会责任论文 篇二

一、企业的社会责任与经济效益理论关系

(一) 企业的社会责任定义

1998 年世界企业发展委员会就企业的社会责任作出了定义: 企业社会责任是企业承诺持续遵守道德的规范,为经济发展做出贡献,并改善员工及其家庭、当地整体小区、社会的生活质量。经过众多学者对企业社会责任方面的不断研究之后,可以概括出他们对社会责任的定义包括了经济性、法律性、道德性、慈善性。企业最基本的价值观是在遵守国家法律范围之内,追求企业利润的增长,除此之外,还应自觉地承担其社会责任,一般包括遵守职业道德、保护职工权利、保护生态环境、发展慈善事业、捐助公共设施、保护弱势群体,促进社会全面发展。

1995 年Archie B.Carroll 提出企业社会责任模型( Corporate SocialResponsibility ,CRS model) ,分别为经济责任、法律责任、道德责任、慈善责任四个方面。经济责任就是指企业作为社会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基本功能就是减少成本,创造利润,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而法律责任则规定了企业的任何商业行为都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任何交易行为都应遵循规章制度,任何产品和服务都应符合法律标准,并做到依法纳税。道德责任是一种企业的自发行为,是一种道德标准,它传递的是一种被大众所期望,积极向上,充满正能量的行为,主要表现在企业品牌文化建设,员工的教育与发展等方面,并尊重企业所在地居民的意愿,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和社区建设。慈善责任是企业自主决定的一种行为,通常指参与慈善活动、救助弱势群体等。任何一个有影响力的企业,都不仅仅只追求利润最大化,还应该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树立良好的企业品牌文化形象,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二) 企业的社会责任对象

1984 年,弗里曼提出了利益相关者管理理论,认为任何一个公司的可持续发展都离不开利益相关者的投入或参与,企业追求的是利益相关者的整体利益,而不是某些主体的利益。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与利益相关者密不可分,在企业生存和发展阶段,利益相关者投入生产资源,承担经营风险,规划企业发展方向,监管企业发展动态。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不仅仅是企业追求股东价值最大化,更应满足各方利益相关者对企业的诉求。本文主要根据利益相关者对企业的影响方式来划分,将其划分为直接的和间接的利益相关者。

直接的利益相关者是指直接与企业发生市场交易行为的利益相关者,主要包括: 投资者、债权人、企业员工、消费者、供销伙伴等。对投资者而言,股东价值最大化,较高的资产回报率就是企业对投资者的社会责任。而债权人则要求企业拥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到期有能力支付本息。企业员工则希望企业能给予他们足够的报酬和良好的工作环境以及相应的权益。供应商与销售商作为企业经营的商业伙伴,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休戚相关,期望获得公平合理的商业交易行为。消费者作为企业生存的基本条件,当然希望企业提供物美价廉的产品以及完善的售后服务,并履行相关的义务。

间接的利润相关者是与企业发生非市场交易行为的利益相关者,如政府、社会团体、媒体、生态环境等。政府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制定与完善相关的法律制度,维护社会大众的公共利益,规划城市建设的基础设施,引导企业遵循相关的制度,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社会团体和媒体作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监督者,同样地,也需要大肆宣传企业应尽的社会的责任。近年来,生态环境受到污染的事件不在少数,如何更好的让企业的发展与生态环境和平共处,已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在企业生产活动过程中,废气废水都对当地的生态环境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污染,严重影响了居民的居住环境,造成生活的不便,同时,也加大了政府对生态环境的治理费用。

无论作为直接的利益相关者,还是间接的利益相关者,他们在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过程中,都不可避免地影响企业的经营状况和发展轨迹。履行相应的社会责任,都是作为优秀企业发展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步。

(三) 企业的社会责任与经济效益的关系

履行上述社会责任必然会造成企业成本的增加,那岂不是会导致企业经济效益的减少,答案是否定的。履行社会责任,在一定时期内,势必会造成企业成本的增加和利润的减少,但从企业长远的角度远看,履行社会责任形成了良好企业品牌形象,提高企业的竞争力,而这种竞争力却是独一无二的。

单纯的追求产品数量的增长在一定区间内会导致利润的增长,一旦超过相应的增长区间,数量的增长反而会导致利润的减少,而此时,应该考虑的是如何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采取科学有效的经济增长方式才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前提。如何采取有效的方式,其中的一个方法就是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能力,从而提高企业产品的售价,而企业品牌、公司形象、企业文化等都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体现。奢侈品之所以成为奢侈品,就是因为他们有自己的核心竞争力,品牌溢价高。而提高品牌溢价能力,与长期有效的履行社会责任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通过履行社会责任能够帮助企业树立良好的企业品牌形象,能够确保利益相关者持续的向企业投入资源,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化发展。一个良好的企业形象有助于企业在全球化进程中突破贸易壁垒,容易得到当地政府的鼎力支持,有助于获得投资者的青睐,投入生产资源,扩大生产线,实现规模经济,可以增加员工对企业的忠诚度,提高工作效率,也会提高顾客对企业的认知度,形成重复购买行为。所有的这一切,逐渐形成一个良性循环,最终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二、管理者应提高企业的社会责任认识

虽然不少中国企业每年都会组织参加一些社会公益活动,认为就是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建立良好的社会企业文化,但是,我们对此的认识不应该这么狭隘。从企业的经济责任、法律责任、道德责任、慈善责任这个四个方面来认识,如果连最基本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都没做好的话,谈何社会责任。一座高楼大厦如果没有坚固的基础,再美丽的装饰,在地震面前也会轰然坍塌。企业同样如此,一个企业的产品质量或服务如果没有过硬的质量保障及良好的体验效果,再多的公益活动都不会帮助企业实现有效的经济增长。企业的社会责任履行应该是全方面的,它包括依法坚持诚信经营、依法自觉纳税、提高产品质量和经营服务、改善企业研发能力与自主创新能力、提高企业盈利能力,追求利润增长,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保护生态环境,维护企业职工权利,参与社会慈善事业等等。

随着市场化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之间的竞争力越来越激烈,企业的管理者不要因为短期利益而背弃社会责任,推出劣质的商品,愚弄消费者。一个优秀的企业家,是懂得如何通过履行社会责任提高企业声誉,为企业带来竞争优势,提高企业效益。

企业的社会责任论文 篇三

一、企业社会责任概述

企业社会责任的说法最早起源于西方国家,国外学者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定义研究较早,最具权威性的就是美国经济学家米尔顿·弗里德曼的观点: “企业有且只有一种社会责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合理利用其资源来增加它的利润”我国相关人士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在创造经济效益,寻求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同时,还应当维护和促进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企业社会责任的内容主要包括: 通过法律进行规制的法律责任,通过道德约束的道德责任,以及介于二者之间协调促进企业社会责任现实的软法责任。通过对企业社会责任概念的内容的厘定,不难发现企业作为社会经济活动的重要主体,所要承担的社会责任包括获取利润,即具有了经济责任的属性; 同时法律对企业经营活动进行的规范要求企业必须遵守使得企业社会责任具有了法律责任的属性; 再者道德对企业的约束使得企业需要履行社会公众对其的普遍性要求,即具有了道德责任的性质。

二、企业社会责任的立法现状

我国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立法起步较晚,相关立法滞后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中,首次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规制是在2005年修订的《公司法》的第五条: 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规章,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当然,除了公司法和商法典外,其他强行性规范也同样间接对企业的社会责任进行了规定,如自然资源法、环境保护法、劳动法、社会保障法中的相关强行性规范。

2005 年修订的《公司法》的第五条对公司从事经营活动的过程中需要遵守社会公德进行规定,这是我国首次在法律中确立了企业的社会责任主体地位,意味着对传统企业的角色或目标定位的突破,无疑是我国企业社会责任法制化建设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成果。但是第五条只是一个原则性的规定,其在法律后果方面并没有形成完备的规制,对在内容、性质等方面并没有明确的解释。

三、企业社会责任立法的域外探究

( 一) 美国社会责任立法考究

企业社会责任最早由美国提出,其企业社会责任的立法主要是针对于企业形式之一的公司,所以在美国称之为“公司社会责任”。美国的公司社会责任立法主要是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是公司法法律体系,如: 《公司法典》、《商业公司法》; 第二部分是保护利益相关者的法律体系,如《反歧视公约》、《同工同酬公约》、《最恶劣形势的童工公约》; 第三部分是社会保障体系,如《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公约》、《公司权利和政治权利公约》等。美国企业社会责任立法较为完善,但是因为美国是普通法系国家,其实际上整个国家的企业社会责任立法并非是统一的,所以制定的一些内容对每个州的操作意义并不是很大。对我国的借鉴意义也是有限的。

( 二) 德国社会责任立法考究

在德国,联邦劳动与社会保障部是企业社会责任的中央部门主管机构。该部从对内对外的角度负责企业社会责任在德国和在全球范围内推进。德国于2009 年率先将企业社会责任上升为国家战略高度,立法层面和政策层面都给与了高度重视。

通过考究不难发现,域外代表性国家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比较早也比较系统,立法水平比较高,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规制具有时效性和前瞻性。而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设始于20 世纪90 年代,经济发展的不充分导致研究不足,使得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立法理论体系储备缺位。企业社会责任立法理论的发展依赖企业社会责任法律实践,而以往我国理论界对于企业社会责任思想的关注着墨颇多的是对于企业社会责任合理性的证成,而对于实践具有指导意义的体系理论仍较为缺乏。美国法学家霍姆斯曾说过: “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我国只有在实践中不断探索,顺应经济发展的新形势,注重实例分析,才能在对企业社会责任立法理论研究中上升新高度。

四、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立法路径的选择

目前世界上主要存在的立法模式有三种—一元立法、多元立法、综合立法。一元立法是指将所有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法律规定都集中在一部企业社会责任法法典之中,将企业社会责任法列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多元立法是指把与企业社会责任相关的规定分散到各个相关的法典之中,如对职工的责任可以归入公司法、劳动法、社会保障法等法律部门之中,对环境资源的责任则可以归入环境保护法系之中,对消费者的责任则归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部门之中,而不再制定一部统一的企业社会责任法典。综合立法是指既进行专门的企业社会责任立法,又不排斥企业社会责任的相关规范散见于其他单行法之中。

笔者认为,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立法应当选择综合立法模式,加大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学理研究,并加快相关立法进程。制定一部统一的《企业社会责任法》为纲,又在其他有关法律中对企业社会责任进行补充,以实现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的全面保护。结合前文中所认定的企业社会责任的范围,在制定的《企业社会责任法》中应当包含以下内容:职工权益保护、环境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债权人权益保护。而特定的社会公益事业则可以由一些提倡性规范、政策等来调整。一般意义上的慈善事业则属于道德责任的范畴,需要加大宣传力度,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提升企业自觉履行的意识。

企业社会责任论文范文(推荐 篇四

乙方:(你的基本信息)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无息借款购买汽车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借款金额: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元。

2、借款利息:甲方向乙方出借的款项在借款期限内不支付利息。

3、借款期限及还款期限:借款期限为 年,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止。(可以约定具体如何归还的期限,比如月或年的什时候归还,由公司从个人工资款项中扣回多少元等)。

4、还款方式:如果前面有明确约定,则可以不要。

5、保证条款:(如果公司需要这方面的保证的话,不要就可以不要此条款,要的话根据你和公司的协商进行补充。)企业间借款合同范本

6、υ约条款:根据你们的意见写

7、其他:公司借款给你如果有什服务期限或什附加条款请注明。

8、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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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的社会责任论文 篇五

矿产资源是工业的基础、国家的经济命脉,矿产资源企业的石油、天然气、煤炭以及有色金属等矿产品一直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柱行业。目前,我国经济建设对能源矿产的依赖性日益加剧,国内的开采尚不能满足需求,出现超负荷生产开采、违规生产开采等情况,甚至因经济利益的诱导引发环境污染、安全事故等问题,因此加强社会责任信息的披露显得尤为重要。

一、矿产资源企业社会责任的特点

(一)对矿产资源企业自身和所属城市可持续发展的特殊性。由于绝大部分自然资源具有递耗、不可再生的特点,矿产资源企业开采高峰期过后,资源短缺是必然的。如果资源的后续补给量跟不上,企业很快就会进入发展衰退期,最终被迫转型或者迁移。因此,矿产资源企业可持续发展相比其他企业更具有紧迫性和现实性。

矿产资源企业是矿产资源城市的根基,矿产资源城市的历史一般开始于矿产资源企业。在矿产资源城市中,资源开发与生产是城市发展的支柱,即便是在转型时期,矿产资源城市要保持其原有的繁荣的经济秩序以提高城市对其他产业的吸引力,也必然需要作为矿产资源城市的主要经济基础的矿产资源企业做出相应的贡献。

(二)矿产资源企业对国家能源安全负有重要的责任。矿产资源企业对国家能源的责任主要涵盖资源的保护和节约。矿产资源产品以其不可再生性、稀缺性,在我国能源体系构成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鉴于此,国家能源安全应该成为矿产资源企业的特殊社会责任,不同于其他产品,其行业进入壁垒高,企业往往处于一种寡头垄断的地位。另外,其不仅是国家的经济命脉,还是军事、政治以及外交上的博弈手段,石油就曾多次作为一种政治工具在国际舞台上发挥作用。因此,保障我国的能源、稀有金属、大宗常规资源等的安全是矿产资源企业必须承担的国家社会责任。

(三)矿产资源企业具有繁重的生态环境责任。由于矿产资源企业直接从事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其生产活动不可避免地直接作用于自然环境,对环境的破坏较其他类型企业要严重得多。近年来,由于矿产资源的开采引发的地层塌陷、环境破坏等问题频现,给当地居民乃至整个地区造成了不可挽回的重大损失,地上或地下生态环境的恢复都需要较高的成本和技术,一些生态环境的破坏对人类的影响也是潜在且长期的,其后果要经过几十年甚至更长的时间才能显现出来。当前我们矿产资源企业主要以法律为标准对生态环境进行保护,大多采用先污染后治理的发展道路,而由于法律制定与颁布的滞后性,矿产资源企业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往往不够。因此,矿产资源企业对生态环境保护应负有更重要的责任。

二、矿产资源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

(一)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自愿性不高。我国矿产资源行业中单独披露社会责任信息的企业不足行业内所有上市企业的一半。另外,在《关于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出台后,大量国有企业才开始披露社会责任信息,还有上交所和深交所发布了某些指引之后,社会责任报告的数量才开始增长。这说明我国矿产资源行业企业披露社会责任的热情不高,企业根本没有披露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意识,不了解相关的披露方式方法,必须在某些文件的规定和指引下,才能开展相关工作。

(二)差异性、多样化。我国矿产资源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存在很多差异。第一,报告水平分布差异。就发布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上市公司而言,有些公司披露的非常简短,整个报告不足10页内容,找不到任何明确的数据信息,像是一篇公司简介;第二,地区分布差异。有学者统计数据得出,发布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多数企业主要集中的华北地区,少数分布在其他地区;第三,交易所上市公司分布差异。发布独立社会责任报告的企业有62.5%在上海证券所上市,37.5%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三)缺乏统一的披露模式。我国矿产资源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并不具有明显的披露模式,与国外相比还处在模仿状态,大型企业模仿国外企业及国际上惯行的模式,中小企业则没有明显的模式可循。

(四)隐匿负面信息披露。负面信息的披露是国内外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共同盲区,也是共同的弊病。我国矿产资源企业在负面信息披露上基本没有相应的披露。矿产资源企业突出或者重点披露了有利于自己的信息,比如经济的业绩、环境保护上的努力、社会的捐助,弱化或隐匿了对自己不利的披露,比如对员工的工作环境的保护、环境污染以及社区关系恶化等。这扭曲了社会责任报告的对企业实际社会责任履行情况的反映。

(五)信息披露不可比。与国外矿产资源企业相比我国矿产资源企业的社会责任报告的披露内容多为绝对数据和企业自身的数据,缺乏与同行业数据、国内及国际数据,以及在该行业中的位置如何等数据。主要表现在:第一,与国内行业数据的不可比;第二,与国际行业数据的不可比;第三,纵向上,自身年度数据不可比;第四,与相关披露指南的要求不可比。缺乏可比性的社会责任报告,造成报告的可读性差,信息质量缺失。

三、矿产资源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完善

(一)提高管理层对社会责任的认知。地区和上市所之间的差距从某种程度上影响了管理层对社会责任的认知,所以在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发展的起步阶段,我国要加强对社会责任思想宣传与教育,提高管理高层的认识与重视。我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家,宏观调控的效果比一般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国家效果要好得多,而市场经济具有滞后性的特性,仅通过市场资源自由配置并不能实现我国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方面的跨越发展以及迎头赶上发达经济实体的先进程度。所以,建立制度、制定规章等举措是最好的宣传和教育手段。

(二)规范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指南。为了提高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信息披露质量,可以在继续发挥已有规范、指引作用的前提下,颁布具有强制性的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法律、法规,引入可操作的社会责任披露指南和第三方审计制度。只有这样,才能更加规范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制度,有利于社会利益相关者对企业社会责任行为进行评价,最终激励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企业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矿产资源行业是一个较为特殊的行业,我国矿产资源行业又具有不同于国际矿产资源行业的实际情况。我国应具体规范矿产资源行业企业社会责任项目的披露规范。

(三)把第三方审验报告作为评价报告质量的重要标准。审验报告是所发布的社会责任报告的客观性的一种保障,能够提高报告的可信度。企业没有第三方审验报告会造成报告的信息质量严重降低。从社会责任的角度来讲,提供第三方审验报告是保证信息质量的必要手段。因此,要提倡社会责任第三方审验报告的发布,以促进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客观性。

(四)完善社会责任信息数据的统计。我国矿产资源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不全面,很大程度上与企业获取相关信息的困难程度有关。然而,获取相关信息并不是一个很简单的事情,需要重新建立系统,从基础层面一点一滴地收集,然后整理而成,这些资料的获得不仅需要资金的支持,有时候需要有相关的工作人员实际操作。完善社会责任信息数据的统计工作并不是一件小事,是需要企业长期耐心建设的一项工程。

企业的社会责任论文 篇六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要求,“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这里的内部会计监督实际上就是内部会计控制。从狭义上来看,企业内部控制实质上也就是企业内部会计控制。按照《审计具体准则第9号——内部控制与风险》的解释,内部控制是管理当局为了确保以有序和有效方式实现管理目标,包括遵循管理制度、保护资产的安全、防范和发现错误与舞弊、确保会计记录的准确和完整、及时编制可信的财务信息而制定的管理政策和控制程序。从这个定义所涵盖的内容也可以看出,这里的内部控制与我们所理解的内部会计控制或内部会计监督的涵义不谋而合。

正确处理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与会计道德自律的关系

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与会计道德自律两者之间评价要求、标准不同,内部控制制度要求的是“必须”、“硬性的”规定,客观上规范着会计人员及其他当事人的工作行为,会计道德自律要求是“应该、“软性的”约束,是靠理念、习惯、传统和教育的力量来维系的。但要使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能够得以落实,还必须依靠会计道德自律的力量。执行制度的是人不是物,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落实好坏与否,重要的还取决于会计道德自律水准的高低。从这个意义上讲,会计道德是执行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保证。

正确处理传统内部控制方式与新型内部控制方式的关系

随着计算机、网络技术在会计中的广泛应用,会计技术手段全面更新,使得企业内部会计控制的准确性、效率性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一些传统的核对、计算、存储等内部会计控制方式都被计算机这个新型内部控制方式轻而易举地替代。但任何先进手段都是被人所指挥、所掌握,一些传统的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如职务分离控制、业务程序控制等仍有自身生存和发展的土壤,仍将有效地发挥自己的积极作用,在采用新型内部控制手段时,要结合坚持传统有效的内部控制方式。否则,已经出现多起的利用高新技术和电脑舞弊犯罪之类的活动还会继续在我们身边发生。

正确处理企业内部控制效果与控制成本的关系

企业内部控制效果与成本应该是正相关的,但也并非绝对。如按职务分离控制要求,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业务程序控制要求每项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从发生到终结都要按照事先规定的授权——执行——记录——复核等互相牵制的程序进行办理,特别是执行、记录、复核不得由一人包办等等。所有这些控制效果,是建立在一定的内部控制人员成本和其它相应成本基础之上的。但也并不是内控人员愈多,耗费成本愈大,效果就愈佳,关键在于内控人员职责要明确,权限要清晰并要尽责尽力。要在实践中逐步探寻一个内控效果与内控成本的合理结构比例,同时借助于企业“外控”(外部审计和外部其它控制手段)的压力与动力支持,既取得良好的内控效果,又能尽可能地节约内控所耗费的成本。

正确处理企业内部控制层次与工作效率的关系

企业内部控制人员、层次增加一成,从理论上讲,企业内部经济舞弊犯罪的可能性就减少一成,内控效果就会好一些。企业内部控制经过决策、授权、执行、审批、报账、记账、出纳、审核、复核、稽核等等一系列层次(或人员),只要这些内控层次(或人员)守土有责,经济舞弊犯罪活动若想摆脱这一层层内控机制的监控,决非易事。在实际工作中,不能仅仅过于追求企业内部控制的层次形式,企图以增加层次的“人海战术”来获得较好的内控效果,结果可能因此贻误“战机”,得不偿失。而须以高效、有用为出发点,合理设置内控层次(或人员),明确各个层次的职责权限,强化各相应层次的责任心,提高企业内部控制的有用性和效率性。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以上这6篇企业伦理社会责任论文 企业伦理社会责任论文是来自于山草香的企业社会责任论文的相关范文,希望能有给予您一定的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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