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行诗 浅谈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优秀9篇

时间:2023-11-18 08:21:19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大家都知道一些经典的诗歌吧,诗歌能使人们自然而然地受到语言的触动。什么样的诗歌才经典呢?这里的9篇浅谈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是山草香小编为您分享的十四行诗的相关范文,欢迎查看参考。

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范文 篇一

论文摘要:莎士比亚和邓恩都是生活在英国文艺复兴时期的著名诗人,但是两人无论是家庭背景还是文学风格都存在着很大的差异。他们的诗作在意象、语言、韵律方面存在的不同之处折射出两人在社会心理方面的差异。

一、社会背景

莎士比亚(WilliamShakespeare)(1564—1614)出生在伊丽莎白时期艾文河畔的斯特拉夫小镇上。他的父亲是当地一个小有名气的商人,后来生意中途没落,最终没有步人大资产阶级之列。年轻时的莎士比亚做过屠夫、商人。他所受教育程度不高,但内心始终有一种改变生活状态、进入高级阶层社会的需求与向往,并以此获得超越自我,追求自我价值的实现。由于要养活妻儿,又由于在私人鹿苑打猎时被抓,莎士比亚离开家乡,来到充满文学、戏剧氛围的伦敦,在此他的文学创作天分得到了充分的施展,最终使他踏上了通向文学巅峰之路。

马斯洛认为,社会动机支配个人的行为,社会动机系统中的社会实现是一个人以社会总体利益为出发点,把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作为最高欲求并付诸行动。社会实现在个人动机系统中和自我实现是两位一体的。莎士比亚来自社会底层,在伦敦的起点也很低。他先是在剧院门口给别人看马,后来又做临时演员和兼职编剧。当时英国戏剧发展很快,并且是一种雅俗共赏的娱乐活动。许多人都参与这项活动,并以此获得名利。在社会总体发展趋势的影响下,具有语言天分、善于观察生活的莎士比亚不可避免地被卷入这场洪流之中。

处于社会底层的莎士比亚处于一种心理焦虑状态,他渴望同他人在一起,建立友好的关系,尤其渴望被社会接纳,从事一种被欣赏、有尊严的工作。戏剧和诗歌是他最好的选择。他积极接受伊丽莎白时期人们对美的观念,用唯美的方式表达对美的理解和对文学艺术的膜拜。在《第十八首十四行诗》(Sonnet18)中,他使用伊丽莎白式十四行诗描述了爱人那不可言喻的美,并歌颂了文学能战胜自然,使美永存人世的特殊功能。

比莎士比亚小8岁的约翰·邓恩(JohnDonne)(1572—1631)出生在一个地位、知识都较为显赫的天主教家庭里。他的母亲是托马斯·莫尔爵士(SirThomasMore)的曾曾孙女。虽然由于家庭的问题,他始终没有获得应有的学位,但他受到良好的家庭和高等学校教育。他爱好广泛,文学、哲学、法律、宗教无不涉猎。后来给伊格尔顿爵士(SirEa.gleton)当私人秘书,仕途也颇为顺畅,可以说是春风得意。但改信英国国教和因秘密结婚而入狱之事始终萦绕在他心头,挥之不去。虽然满腹经纶,但屡屡得不到器重。他看透了上层社会的虚伪、矫饰,自己对社会现象委曲求全使其痛心疾首,对社会产生了一种没落贵族式的悲观、尖刻的态度,在文学写作中也多了一些辛辣、讽刺和鄙俗的表达。

表面上看来,邓恩的处世和文学风格与他的家庭背景以及所受教育程度存在差异,但是这一表现正说明了诗人极其需要博取他人的认可。他像变色龙一样在生活和文学中扮演着某种角色,演得惟妙惟肖、像真的一样j(H㈤。在发表于1633年的《跳蚤》(TheFlea)中,诗人通过摒弃传统深化主题的方法,利用丰富的想象力、怪异的意象、灵活的诗节安排和夸张的手法来阐释和强调他愤世嫉俗的思想及对通俗的爱情表达方式的鄙夷。

二、意象

在莎士比亚和邓恩各自最具代表性的《第十八首十四行诗》(Sonnet18)和《跳蚤》(TheFleo)中,两位诗人分别使用不同的意象描写了他们对于爱(1ove)与欲(desire)的追求。在英国的夏天,温暖而不炎热,是最宜人、美丽的季节。莎士比亚把他的情人比作夏天这个美丽的季节,还认为不够,因为夏天仍有它的缺点,远不如他的情人美丽、温柔、可爱。夏天很快会过去,但她的美丽永存。人生无常,厄运或许会随时降临。诗人认为只要把爱人的美丽写进了不朽的诗篇,那种美就可以随同他的作品流传人间与“时间”共存不灭,被人们所赏识。莎士比亚用近乎完美的措辞和韵律,从一个观赏者的角度出发,去欣赏、表达一种对抽象的、崇高的爱的向往。“只要人类在呼吸/眼睛看得见我这诗就活着,使你的生命绵延”(Solongasmancanbreatheoreyescansee/Solonglivesthis,andthisgiveslifetothee)¨。这位爱的对象,既有太阳的热情,也有月亮的温婉,既热情似火,又温柔如水,这种爱的理想,源于一种对完整生命或永恒生命的强烈渴望。这符合当时社会上流行的对爱的理解方式,这是“逻格斯主义形而上”的表现形式,这和诗人希望被认同、被接受的心理是分不开的。

对邓恩来讲,伊丽莎白时期的诗歌,已经被伪装假饰得太像“诗歌”了,诗人都快忘了自己到底该做什么了。那些诗人纯粹是为了诗歌而诗歌,为了抒情而抒情,作品显得无病、苍白无力。对科学、法律、哲学、生物学都有所涉猎的邓恩运用自己的知识创作了玄学派诗歌(metaphysicalpoetry),并以此展现他睿智而诙谐的思维。在《跳蚤》(TheFlea)里,邓恩将“跳蚤”和爱情联系在一起,这听起来似乎令人觉得有些不可思议。可是他却认为世界没有绝对的真理,没有必要一提起爱情就联想到鲜花。他反对一切“逻格斯中心主义”及其意识形态,进行了一场“玄学”的精神思想解放运动。他力劝诗中的听话一方放弃无用的观,与他一起享受爱情的甜蜜,“你看跳蚤不也是吸了我们的血,而没有经过我们的许允?”(Markbutthislfea,andmarkinthis,/…Meitsuckedifrst,andnOWsucksthee,/Andinthisfleaourtwobloodsmingledbe):(还劝说女方不要杀死无辜的跳蚤,因为它吸了“我和你的血”,两个人的血由此交融在一起,所以这跳蚤也成了缔结爱情的床。“它的身体不只是见证我们的婚约/还是你和我,我们的婚床,婚姻的殿堂”(Wherewealmost,naymorethanmarriedare./ThisfleaisyouandI.andthis/Ourmarriagebedandmar·riagetempleis)。

由于邓恩对周围社会有一种不安和自卑之情,这使得他在作品中极力发泄这种情绪,反抗世俗的传统理念。虽然诗的内容荒诞无稽,作者也有买弄之嫌,但是不可否认诗人确实论得有理有据,滑稽有趣,充分体现了邓恩诗歌长于思辨、善用意象的特色。另外,在诗中出现的跳蚤、血液、腹部等意象表现了诗人对远距离审美的鄙夷,和对爱人身体的追求和直白的占有欲。

三、语言和韵律

出生于不同阶层的两个诗人在表达爱情和求爱时表现出截然不同的态度和风格。这和他们的成就动机有一定的联系。来自下层社会的莎士比亚显然比生在贵族世家的邓恩有着更强的追求成功的欲望。前者已经没有后路可退,他只有不断前进、奋斗;而后者根据家庭历来的变故清楚地知道,由于自身的信仰问题,无论如何努力都很难获得器重,因此就降低了成就动机,显示出一种叛逆的态度来。在自我期待和现实地位的差别中,莎士比亚表现得相当乐观自信。他以完美主义为行动方向,追求高尚的道德和温文尔雅的举止。在《第十八首十四行诗》(Sonnet18)中,莎士比亚运用当时最为流行的适合表达爱意、曲音悠扬的十四行诗(Sonnet)抒发对爱人美的赞叹。每一诗行有五组平衡排列的一个非重读音节加一个重读音节(-),被称作是“五步抑扬格”(iambus)。这一格律历来为诗人所最喜爱,从古希腊的阿尔基洛科斯到莎士比亚、弥尔顿、乔叟、伏尔泰,无一不是如此。诗人在此略带忧伤地用独白(soliloquy)的形式抒发着对恋人的美的赞叹。仅诗歌前两个对仗工整的诗行“能不能让我来把你比作夏日?/你可是更加可爱,更加温婉”f“ShallIcomparetheetoasummer’Sday?/Thouartmorelovelyandmoretemperate”)E4]就足以展现诗人对音节和韵律把握的实力。仅仅在这两行中,就有十一个长元音/双元音、八个轻辅音、五个鼻音和三个边音。这些轻辅音、鼻音、和边音的使用让此歌读起来情深意切、舌底生津,增强了美的感受。在“Shall-I,conr-pare,thee-to,a,su,mmerday?”一行里,非重读音节和重读音节错落有致,极有乐感,像是在演奏一首抒情的小夜曲一般。但是在“狂风会吹落五月里开的好花儿”(RoughwindsdoshakethedarlingbudsofMay)诗行中,诗人突然变换韵律为两个扬扬格,“tRough-winds,tdotshake”,恰如其分地强调了自然界狂风对美的摧残。可是紧接着在表达五月里的好花儿(the,darling-budsof-May)时,又极其恰当地回到了舒缓的抑扬格。

在《跳蚤》(TheFlea)中,诗歌韵律简洁明快,语言通俗放纵而又不失智慧。“陌生化”(defamiliar.ization)是这首诗歌的一个重要特点J(。首先是思维模式的陌生化:诗中的叙述者向恋人求爱却故弄玄虚地引出一个跳蚤来,这一奇思妙喻(conceit)使读者在阅读时开动脑筋,并最终开怀一笑,佩服起诗人的思辨能力。其次该诗的形式也存在一定的陌生化,三个诗节的安排其实就是一部三幕剧:在第一幕中,读者看到一只跳蚤先后叮了两个人,叙述者声称二人已经通过这只跳蚤将生命结合在一起;在第二幕中,听话者要抬手把跳蚤打死,却遭到说话人的反对;在第三幕里,跳蚤被打死,但是讲话者把话锋一转说“既然你没有因为它的死而有半分虚弱,/你答应我的求婚对你的名誉也不会有分毫的损失”(JustSOmuchhonor,whenthouyield’sttome,/Willwaste,asthisflea’Sdeathtooklifefromthee)。在每一个诗节中,诗人都是先描述而后抒情。另外,后面抒情的三行都向后缩进了两个字节,这样就同前面描述的六行形成了对比。这种戏剧情节的安排和诗行的缩进都显示了该诗同那个时代其他作品的不同。四音步抑扬格、短元音[i]以及大量鼻音[m,n]和边音[1]的出现,使得这首诗读起来朗朗上口,富于抒情;而民谣体音韵(aabbccddd)、口语式语言(mark,stay)和戏剧独白(monologue)的运用又让这首诗极富调侃和幽默意味。但是拥有广泛的知识面和智慧的邓恩在诗歌中,却同读者做起了文字游戏。在古英语中,S和f是同一个字母,因此在这首诗里,“它先叮我,现在又叮你,……/饱餐了我们的血滴后大腹便便”(Meitsuckedfirst,andnowsuckthee/pamperedswellswithonebloodmadeoftwo)J(脚。这种语言大胆直白,挑战读者的才智和勇气,同时表明诗人在此谈论的不是伊丽莎白时期已被人们谈论的乏味的“柏拉图”式的精神之爱,而是一种具有后现代意义的形而下的肉体之。

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范文 篇二

[关键词]莎士比亚 “商籁” 里程碑

“莎翁”是对英国文学巨匠莎士比亚的尊称,“商籁”就是“Sonnet”的音译,也称“商籁体”,意译为“十四行诗”。十四行诗原是中世纪流行在民间的抒情短诗,是为歌唱而作的一种诗歌的体裁,十三世纪文艺复兴中的意大利诗人采用了十四行诗并赋予严谨的格律。十六世纪初十四行诗体介绍到英国之后逐渐风行起来,到十六世纪末,这种诗体已成了英国诗坛上最流行的诗体,许多十四行诗诗人诞生了。在英国的十四行诗中,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是一座高峰。他的诗不仅在英国的抒情诗宝库中,而且在世界的抒情诗宝库中,保持着崇高的地位。梁宗岱先生翻译的《莎士比亚十四行诗》的卷首介绍中概述:“他的十四行诗,是世界诗坛上的一颗明珠。就其艺术力量和意象的丰富而言,足以和他的戏剧媲美。”的确,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在许多方面都给人一种耳目一新的感觉,它热情地讴歌了友谊和爱,青春和美;他们所包含的不仅是感情,还有诗人深邃的思想。它感情丰富,寓意深刻,语言优美,节奏鲜明,是诗人进步的世界观和艺术观的生动反映。笔者拜读过不少莎翁的十四行诗,而感觉最有趣的,莫过于第126首了。因此,笔者欲以下三个方面对该诗进行一下粗浅的分析。

一、该诗的结构造型

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是一种具有严格韵式、抑扬格、五音部、由十四行构成的诗体,其中有三个诗节(quatrain)和一个对偶句(couplet),压韵方式为“abab,cdcd,efef,gg”。然而,莎翁154首十四行诗中的第126首却是个例外,它只有十二行,由六个对偶句构成,其压韵方式为“aa,bb,cc,ee,ff”。

在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中,每一首的最后两句(对偶句)是整个诗最为精彩的点睛之笔,也是对该诗的总结。众所周知,莎士比亚一生共创作了154首十四行诗,这些诗从内容上分为三个部分,其中第一部分从第一首到第126首,这部分是诗人写给一位男青年的。因此,第126首作为这部分的跋(envoy),用了六个对偶句,形成了大总结,是126首诗的结语。有的论者猜测说,因为这是诗人献给爱友的最后一首诗,所以改变了章法,形成了奇特的结构造型。也正是因为这种异离于正常十四行诗的做法,才显得格外令人注目,在整个诗集中充当了一个重要的里程碑。

二、该诗的思想内容

这首诗其实只有六个对偶句,共十二行,而不是一首标准的十四行诗。这里,诗人警告他的爱友说,虽然现在由于自然的帮助,他能据有时间给他的一切美,但他仍须留心,因为自然的能力也受时间支配,到最后,她也不得不放弃她最心爱的宝贝。第1行,“孩子”:对方在诗人眼中仍然年青;“沙漏”及第2行中的“小镰刀”指时间之易变与不留情,现在这些东西在他爱友的掌握之中,即他爱友的美不易衰颓;第3行:爱友在时间的进程中不但没有衰老,反而长得更美了;第5~8行:自然所以守牢他的爱友,就为了要与时间挑战,证明时间对他爱友是不能加以损害的;第6行:用维持爱友的美而拖住他;第7,9,10等行内的“她”指第5行中的“大自然”; 第10~12行:自然不能永远守牢他的爱友,她最后总得向时间低头,把他的爱友交付与时间。这首诗是诗人写给爱友的一系列十四行诗的最后一首,也是这126首诗的结语带着悲观色彩的结语。莎士比亚用这首诗(Sonnet 126)结束了对爱友(男青年)的友谊和爱情。

三、该诗的特殊地位和意义

莎士比亚的154首十四行诗从内容上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从第1首到第126首,这部分是诗人写给一位男青年的;第二部分从第127首到152首,这部分是诗人写给一位“黑女郎”的;第三部分是第153首和154首,这部分与上述题材无关,像是对希腊格言诗的翻译或仿作,据说是诗人用来寄托爱神的。不难看出,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基本上都是歌颂友谊,抒写爱情,表达了诗人对人生的理想。诗人情真意切地投入了自己,既礼赞了友情,又表白了爱情,注入了个人较深的感受,因此我们从诗中可以看到诗人的情感世界,那么这个世界就是一个真、善、美统一的世界。诗人在这些歌颂友情与爱情的诗歌中,提出了他所主张的生活的最高标准:真、善、美及这三者的结合。莎士比亚十四行诗中,除了强烈的感情之外,还有深邃的思想,反映了他进步的人生观和艺术观,这些思想在否定中世纪黑暗时代的禁欲主义和神权的基础上,赞扬了人的个性,宣称人的平等,赋予了人和人生以新的内容和意义,达到了欧洲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思想的最高水平。

莎翁“商籁”之126,以其特殊的结构和独有的韵律,吸引了许多读者的眼球。它是一个转折点,位于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之间,起着承上启下、继往开来的作用。第126首之前的十四行诗中有四个很突出的方面:(1)表达“时间”的词语出现得非常多,而且常被描述为是青春和美丽的不共戴天的敌人,不过,这敌人是可以战胜的,战胜了它就可以永保青春;(2)用诗表爱。诗人在诗中倾诉着自己对爱友的爱,犹如世间上的许多爱情一样,他的情绪上下波动,一阵甜蜜一阵忧伤。诗人直接地表示,“(第76首)你和爱情就是我唯一的主题。”;(3)诗人在十四行诗中大量的引用了比喻,那些喻体,好像一听到招呼就展翅飞来,而且还知道自己应该落在哪一个位置上,生动,真实的反映了诗人要表达的主题;(4)诗人很善于写时间的流转,即春夏秋冬的变化和白天与黑夜的交替。在第126首之后的十四行诗中,诗人的爱情转移到了一位“黑女郎”身上,这个女子放荡,性格怪戾,多情,善于折磨人,不美却蛊,而“我”呢,一度对她痴心不已,弄到自己伤痕累累却还是甘愿如此,得不偿失。因为她,诗人和爱友之间发生了分裂,最后落得一无所有。有个别论者对莎士比亚在他的十四行诗中所描写的爱情有不同的看法,他们说,诗人在第126首诗的前后描写的爱都是不健康的:之前是他对爱友(男青年)的过分暧昧,有同性恋的倾向;之后是他对“黑女郎”(妓女)肉体的过分迷恋,有狎妓的行为。无论如何,有一点是共同认可的:莎翁“商籁”之126是他描写爱情的一个转折点,一个分界线,一个里程碑。

参考文献

[1]屠岸,译,莎士比亚十四行诗集[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8

[2]谢祖均,英语修辞[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1988

英诗的韵律:十四行诗 篇三

十四行诗是欧洲文艺复兴时期流行的一种诗歌体裁,也有称之为“商籁体”的,因其英文为“sonnet”,不过其实是意大利语“sonetto”的音译。这种英诗类于中国古代的格律诗,有着严格的韵律和格式要求。十四行诗主要有两种:一为彼得拉克体,最初流行于意大利;另一种为莎士比亚体,主要流行于英国。十四行诗,顾名思义,全诗共十四行,彼得拉克体分两小节,各为8行和6行,每行11个音节,按abbaabba, cdecde或abbaabba, cdcdcd的方式押韵,后面6行属于升华主题的部分,相当于我们中国诗歌中的“兴”。莎士比亚体的十四行诗则由三节四行诗和两行对句组成,每行10个音节,按abab, cdcd, efef, gg的方式押韵,最后两行对句则是全篇的点睛和升华之笔。

大文豪莎士比亚一生共写了154首十四行诗,前126首献给一个英俊的贵族青年,诗人在这些诗中热烈地歌颂了这位朋友的美貌以及他们的友情;第127首到最后则是献给一位“黑肤夫人”的,诗中描写了诗人对这位夫人浓烈的爱情。这154首十四行诗中传唱最广的当属第18首,全诗如下:

Shall I compare thee to a summer’s day?

Thou art more lovely and more temperate:

Rough winds do shake the darling buds of May,

And summer’s lease hath all too short a date:

Sometime too hot the eye of heaven shines,

And often is his gold complexion dimmed,

And every fair from fair sometime declines,

By chance, or nature’s changing course untrimmed:

But thy eternal summer shall not fade,

Nor lose possession of that fair thou ow’st,

Nor shall death brag thou wand’rest in his shade,

When in eternal lines to time thou grow’st,

So long as men can breathe or eyes can see,

So long lives this, and this gives life to thee.

先看此诗的韵脚:第一节day, temprate, May, date,押的是abab的韵;第二节shines, dimmed, declines, untrimmed,押的是cdcd的韵;第三节fade, ow’st, shade, grow’st, 押efef的韵,最后两行see, thee, 押gg的韵。

莎翁时代去今400余年,所以诗中有不少古英语,如thee, thou, art, hath等等。古英语中thou=you, thee为thou的宾格,thy=your; art=are, hath=has,’st用以构成动词的过去式(如诗中wand’rest=wandered;grow’st=grew)。下面我们结合孙梁的译文逐句解读此诗。

Shall I compare thee to a summer’s day?

能否把你比作夏日璀璨?

这是一个设问句,不是为求答案而问,

其实下面已经将“你”比作夏天了。

Thou art more lovely and more temperate:

你却比夏季更可爱温存;

temperate意为“温和的,适度的”。

Rough winds do shake the darling buds of May,

狂风摧残五月花蕊娇妍,

rough意为“粗野的”。

And summer’s lease hath all too short a date:

夏天匆匆离去毫不停顿。

lease意为“租赁”,summer’s lease

在这里是一个比喻,喻指夏日的时光。

Sometime too hot the eye of heaven shines,

苍天明眸有时过于灼热,

sometime=sometimes,有时;

the eye of heaven shines也是一个比喻,喻指太阳。

And often is his gold complexion dimmed

金色面容往往蒙上阴翳;

complexion意为“面容,面色”,

dim意为“暗淡”。

And every fair from fair sometime declines,

一切优美形象不免褪色,

fair指“美好的事物”,

fair from fair强调其美好。

By chance, or nature’s changing course untrimmed:

偶然摧折或自然地老去。

untrimmed原意为“剥掉(美观的衣服等)”,

此处隐喻“夺去(美貌等)”。

But thy eternal summer shall not fade,

而你如仲夏繁茂不凋谢,

eternal意为“永恒的,不朽的”。

Nor lose possession of that fair thou ow’st,

秀雅风姿将永远翩翩;

owe=own,ow’st=owned

Nor shall death brag thou wand’rest in his shade,

死神无法逼你气息奄奄,

brag意为“吹口,夸口”,

这一句孙译转化了一下,有的译为

“死神也不能夸口你在他的阴影中徘徊”,更好理解。

When in eternal lines to time thou grow’st,

你将永生,与不朽诗篇。

为了意境和韵律,诗歌有时会打乱语序,

若将语序调整为when thou grow’st to

time in eternal lines就比较好理解了,lines指代诗行。

So long as men can breathe or eyes can see,

只要人能呼吸眼不盲,

So long lives this, and this gives life to thee.

这诗和你将千秋流芳!

最后两行对句为点睛之笔。

关于此诗,有两点值得一提:其一,诗人如此热烈歌咏的对象不是美貌女子,而是一位英俊少年。关于这位少年是谁,说法不一,有的说是南安普敦伯爵(Henry Wriothesley),也有的说是彭布洛克伯爵(William Herbert)。但也许到底是谁并不重要,因为我们也可以理解为诗人在此讴歌的只是年轻美好的生命,是艺术令一切美好永存不朽的魅力,又或许是世间一切美好的事物。这种言此而彼,顾左右而言他的手法我们在中国古代诗歌中也是屡见不鲜的。

还有一点值得一提的是中国诗歌中往往把年轻美好的东西比作春天或春天的事物,如杜牧诗:“娉娉婷婷十三余,豆蔻枝头二月春。”但莎翁在诗中却是以夏天作比,这是由地理和气候差异造成的。英国位于北温带,天气通常是阴冷多雨的,最舒畅宜人的季节便是夏天。这种差异其实在很多的英国小说中都有所体现。

诗歌的翻译一向是最难的,格律诗尤其如是。不管译者的水平多高,都很形神兼备地传达出原诗的风貌,意境和韵律往往难以两全。下面将莎翁这首十四行诗其他几个典型译本附上,供读者自己品味。

梁实秋版本:

我可能把你和夏天相比拟?

你比夏天更可爱更温和:

狂风会把五月的花苞吹落地,

夏天也嫌太短促,匆匆而过:

有时太阳照得太热,

常常又遮暗他的金色的脸;

美的事物总不免要凋落,

偶然的,或是随自然变化而流转。

但是你的永恒之夏不会褪色;

你不会失去你的俊美的仪容;

死神不能夸说你在他的阴影里面走着,

如果你在这不朽的诗句里获得了永生;

只要人们能呼吸,眼睛能看东西,

此诗就会不朽,使你永久生存下去。

梁宗岱版本:

我怎么能把你来比作夏天?

你不独比它可爱也比它温婉:

狂风把五月宠爱的嫩蕊作践

夏天出赁的期限又未免太短:

天上的眼睛有时照得太酷烈,

它那炳耀的金颜又常遭掩蔽;

被机缘或无常的天道所摧折,

没有芳艳不终于凋残或销毁。

但是你的长夏永远不会凋落;

也不会损失你这皎洁的红芳;

或死神夸口你在他影里漂泊,

当你在不朽的诗里与时同长。

只要一天有人类,或人有眼睛,

这诗将长存,并且赐给你生命。

文言译本:

美人当青春,婉丽自销魂。

焉知东风恶,良辰讵待人?

朝日何皋皋,暮色何昏昏。

众芳俱摇落,天意倩谁询?

我有丹青笔,腾挪似有神。

为君驻颜色,风霜不可侵。

丹青亦难久,罔若诗与琴?

延年歌一曲,万古扬清芬。

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范文 篇四

关键词:格律;语言运用

中图分类号:I561.07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7-0125(2014)01-0138-01

一、十四行诗的英语背景及内容

(一)孕育者及所处时代

莎士比亚是英国最杰出的作家也是文学长河里一位出类拔萃的语言大师。而莎翁所生活的时期恰好也是英语从中古时期进入早期现代英语后不久,文艺复兴和宗教改革,打破了天主教的思想禁锢,为文化发展提供条件。当时的欧洲大陆仍大量盛行拉丁文、法语,英语耳濡目染,融入了较多的新词汇,但拉丁文在文学作品中所占据的地位还是很崇高的。不过,莎士比亚的文学创作活动却完全是以英语来进行,他把外来语和本族语巧妙的结合起来,大大丰富了英语的词汇。

(二)十四行诗的创作

十四行诗,原为“小调”或“歌曲”之意。音译为“商籁体”。出自普罗旺斯语Sonet。 起初泛指中世纪流行于民间、用歌唱和乐器伴奏的短小诗歌。它的创始人是意大利诗人彼得拉克(Petarch)。十六世纪初,十四行诗体传到了英国,逐渐发展成为了英国最流行的诗歌体裁。莎翁的十四行诗共计154首,诗文大概可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主要描写他与一位青年贵族的友情,此主题较长,约计有126首,情感真挚热烈,体现出作者对美的追求。第二部分较为奇特,描述了诗人与一位黑夫人的爱情。颇为有趣的是第三部分,它主要探讨了古希腊罗马的艺术问题,只有两首诗组成,构思奇诡,却是启人智慧,意蕴深远,让人回味悠长。

二、写作中的美

(一)格律之美

英语是以语音为基础的文字,故英语诗歌的格律就自然以音节为单位。十四行诗中的“格”有意大利式的每行11个音节和法国式的每行10个音节,莎翁的十四行诗采用的是每行10个音节的模式,即 a-b-a-b, c-d-c-d, e-f-e-f, g-g或 a-b-a-b, b-c-b-c, c-d-c-d,e-e。语言简洁精辟,主题鲜明丰富,思路曲折多变,起承转合运用自如。而诗中对“律”把握也是一道不可缺少的靓丽风景,古语有云:“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发言即有声,有声即歌咏,歌咏亦是律。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中讲究声韵、节奏、抑扬顿挫,便于读者吟诵,亦使听众感到悦耳,朗朗读诗之声绕梁三日,往复回还,给人以音乐的美感。后来文人写十四行诗,仍继承这一优良传统。请君欣赏:“When I do count the clock that tells the time And see the brave day sunk in hideous night,When I behold the violet past prime And sable curls ensilvered o’er with white,When lofty trees I see barren of leaves…”这首诗中描写的主题是规劝友人生子。全诗由三个四行诗和一个双行诗构成,朗朗上口,一气呵成。

(二)语言之美

十六世纪的到来,英国与世界各地的交往日趋频繁,仅从词汇方面看,就有一大批代表新事物新文化新思想的外语词融汇入英语,例如:shawl[波斯语,披肩],coffee[土耳其语]等。莎翁的作品更是将外来语与本族语相结合,采取引进外来词、词类转换等方法,创造出更多的词汇运用,增加了英语的表达能力。莎翁运用这些词汇所组成的语言也是将美的发展提升了一个高度,如十四行诗中最经典的第十八首诗:Shall I compare thee to a summer's day?Thou art more lovely and more temperate:Rough winds do shake the darling buds of May,And summer's lease hath all too short a date:Sometime too hot the eye of heaven shines,And often is his gold complexion dimmed,And every fair from fair sometime declines……这首诗所描写的是友人的美貌将与诗人的诗歌永存于世。其中不乏可爱又优美的语言,如:darling buds of May(五月的娇蕊),eye of heaven(苍穹的目光有时过于灼热),nature's changing course(世事沧桑)等。此首诗歌中大量运用比喻和拟人的修辞,把友人比作可爱的夏天,将太阳比作天上的眼睛有着金色的面容,简洁易懂,唤起我们对生命的热爱,让我们感到人与自然息息相融,凝住我们美好的希望。

三、结语

通过对莎士比亚时期的背景了解,我们不仅能从莎翁的十四行诗中看出英语在当时时代的运用,也有机会感受了其中英语的格律之美和语言运用之美,这为我们对十四行诗的欣赏及翻译提供了良好的借鉴。

参考文献:

[1]朱延波。莎士比亚诗歌研究(英汉对照)[M].广州:中国出版集团世界图书出版公司,2012.

[2]李赋宁。英国文学论述文集[M].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版社,1997.

作者简介:

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范文 篇五

关键词:读者反应批评 空白 未定性 意象

一、引言

读者反应批评这一术语源于美国文学批评。20世纪60年代起,德国兴起了以伊瑟尔和姚斯为代表的康斯坦茨学派,该学派主要探讨在阐释学和现象学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文学批评模式,也就是如今大家熟知的接受美学理论。正因为接受美学和解释学的兴起,文学批评的中心逐渐由文本转向读者,读者反应批评理论随即兴起,以文本中心的形式主义和结构主义批评家的理论观点逐渐受到了以读者为中心的接受美学批评家的质疑和批判。1959年,当代英美读者反应批评的重要理论家斯坦利・费什从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毕业,1962年以博士论文《约翰・斯克尔顿的诗》获得耶鲁大学博士学位,并于70年表了大量论文,详细地阐述了自己的文本阅读和批评理论。他认为,文学批评关注的对象不应该是文本的空间结构,而应该是读者的经验结构;提出阅读是一种活动、意义是一种事件、批评是一种说服等独到观点。[10](P43)

在欧洲,读者反应批评理论也被称为接受美学批评,读者阅读的能动性和文本意义的不定性是其主要观点。该理论强调读者研究的重要性,提出了“读者中心”的思想,认为读者不是被动的接受者,而是文学作品能动的创造者。读者反应批评理论主张,读者对文本的接受过程是对文本的再创造过程,是文学作品得以真正完成的过程。姚斯宣称:“文学作品从根本上讲注定是为这种接受者而创作的。”[12](P36)诗歌作为艺术性最强的语言之一,相比其他文学文本具有更多的未定性,存在着更多的空白意义,有待读者去揭示和填a。

二、读者反应批评与诗歌翻译

传统的翻译理论强调“忠实”“等效”“对等”,追求源语到译语理想化的转换。将文学翻译模式归结为:原著译者译本[4](P18)。译者要做“仆人”,要“隐身”,“理想的译者最好能成为一块玻璃,透明得让读者感觉不到他的存在”,这样译者才能在译作中不留痕迹地重现原著的精神与风韵[11](P18)。实际上,无论是对作者还是对读者来说,这都只是一种理想境界。读者反应批评理论将读者拉入文学研究的视野,确立了读者的中心地位,认为作品总是为读者而创作的,文本生命的延续离不开读者[1](P32)。在对诗歌的翻译过程中,诗中的美与情因读者的联想、感知、情感、意志等因素的不同,审美的结果也会有所不同。而在译文的再现阶段,由于语言文化的差异,译入语读者的审美期待与源语读者不同,加之译者个人审美心理的差异,译文的审美再现自然会带给读者不同的感官体验。因此,诗歌翻译往往很难作定性和定量的分析,不同的译文常常会得到不同的解释与反应。

三、莎士比亚第十八首十四行诗汉译本的读者反应批评

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已然成为英国文学史上不朽的经典,在他逝世后的一个多世纪里,他的作品一直吸引着无数研究者。莎士比亚已在世界范围内成为重要的文学研究对象。其中,国内外学者翻译的十四行诗译本更是数不胜数。然而,这些译本的背后是不同的读者对原诗的理解,读者发挥自己的创造性思维和想象力去添补源语文本中的空白和未定性,这些译本是文本视野与读者的期待视野不断交流、融合的产物。

因此,每个译本都有自身独特的方面,谁也无法用标准去衡量它们的精确性与真实性。莎士比亚第十八首十四行诗主要有梁实秋、曹明伦、梁宗岱和辜正坤的四个汉译本,本文从读者反应批评理论视角对这些译文进行赏析,以展示读者在译文中的主观能动性。

(一)文本中的意义空白

伊瑟尔指出,在创作作品时,作家给予作品意义一定的空白;在阅读过程中,这些空白会向读者发出一种召唤与邀请,吸引读者去想象和填补[13](P256)。在莎士比亚第十八首十四行诗中,这种空白也有体现。读者在完成能动性的阅读活动后,自然会对译文产生不同的想象与理解。伊瑟尔还认为,在提供足够信息的前提下,一部作品所包含的意义空白越多,读者就越能深入参与到作品中,探讨其潜在意义[6](P121)。莎翁的第十八首十四行诗的前两句可谓脍炙人口,例如梁实秋的译文:

(1)Shall I compare thee to a summer's day?

Thou art more lovely and more temperate.(Shakespeare,Shakespeare’s Sonnets)

我可能把你和夏天相比拟?

你比夏天更可爱更温和。(梁实秋《十四行诗》)

梁实秋是国内第一个研究莎士比亚的学者,在这里,梁实秋将“shall”翻译成“可能”,表示是否存在某种可能性,也表示征求听话人的许可;委婉地表达自己心中想法并将“我”与“你”的关系自然引出,使得读者产生不同的理解。然而译者在这里也没有说明为何会将“你”比作夏天,而不是春天、秋天或者冬天,这时文本中的意义空白开始发挥作用,吸引读者读下去并从中寻找答案。一方面,译者的目的是要保持译文与原诗形式的对等;另一方面则是为读者留下意义空白,让读者去挖掘与想象。所以,了解诗歌的背景不仅是对译者的要求,也是对读者更好了解诗歌意义的帮助。在一些英语文学中,作者常把人的一生比喻成四个季节,春天代表豆蔻般的少年时期,夏天代表温暖却强壮的青壮年时期,秋天代表人们已进入不惑的年纪,而冬天则代表人已至耄耋之年。莎翁也不例外,从夏天的比喻中可以看出莎翁笔下的这位“thee”是那么美好,即使是英国人眼中最可爱温和的夏季也不能和“thee”同日而语。对于第二句的翻译,梁实秋并没有将“但是”的转折或让步意味翻译出来,纵观全诗,“但是”这一让步或转折之意虽没有在字面上体现出来,却隐藏在字里行间。读者在读这一句时,脑海中自然地弥补了这一空白:“(但是)你却比夏天更温和可爱”,这样,前后两句便自然和谐地衔接在了一起。

(二)文本中的未定性

读者反应批评理论中所说的“未定性”所引起的阅读效果,就是将读者吸引进来。并且,这种不完整的叙述,为读者提供了一个更加开放的解读空间。读者在阅读之后,可以将自己的猜测与文本进行对照,从而加强了读者与文本的互动性。在莎士比亚的154首十四行诗中,多次出现了“thee”一词,相当于现代英语中的“you”。这一人称代词指代的到底是谁?是人还是物?千百年来,这一问题都一直困扰着读者,而且没有被解释清楚。

莎士比亚在诗中用真挚的感情与华丽的辞藻不吝地赞美着“thee”,这种行文方式也一直深受读者追捧与好奇。如梁宗岱的译文:

(2)But thy eternal summer shall not fade,

Nor lose possession of that fir thou ow.st;(Shakespeare,Shakespeare’s Sonnets)

是你的长夏永远不会凋落,

也不会损失你这皎洁的红芳;(梁宗岱《莎士比亚十四行诗》)

例(2)原文中的两句诗体现了莎士比亚对“thee”(你)的极大赞美,千百年来,人们对“thee”的解释众说纷纭,但都无法给出确切答案。因为“thee”的形象始终扑朔迷离,而这个问题又关系到整首诗歌的理解,它不仅与诗人的性取向紧密联系,更是揭示诗歌主题的关键点。许多国内外学者继续探究“thee”的指向,有人认为是与莎翁时常保持书信来往并交往过密的年轻男子;有人认为指代的是莎翁当时正倾慕的女子;有人则直接把男性友谊上升到男情的层面,认为“thee”指的就是莎翁的同性恋人,暗示这首诗是写给男人的情诗。而从读者反应批评理论角度来看,模糊对象所带来的这种未定性正是原诗为读者所提供的想象空间,它期待着读者的主观能动性参与进来,从而去填补这一未定性。梁宗岱保留了原诗中暗含的未定性,将“thee”翻译成“你”,这样便给读者留下了充足的想象空间。这样,读者在阅读的过程中,不断地改变对主题的认知,从而蜕变为更好的思想者与读者。

(三)意象对于读者的导向作用

“意象是诗歌意义的灵魂”,是“用具体的形象或画面来表现人们在理智、情感方面的经验”[9](P73)。莎士比亚在十四行诗中运用了大量意象,比如第十八首十四行诗中出现的“summer”“rough winds”“buds of May”等。读者阅读十四行诗的过程,很大程度上就是读者通过想象去辨别这些意象和在脑海中阐释意象的过程。这里选用曹明伦与辜正坤的译本进行分析:

(3)Sometime too hot the eye of heaven shines,

and often is his gold complexion dimm’d;(Shakespeare,Shakespeare’s Sonnets)

有时天空之巨眼目光太炽热,

它金灿灿的面色也常被遮暗;(曹明伦《莎士比亚十四行诗集》)

有时候天眼如炬人间酷热难当,

但转瞬又金面如晦常惹云遮雾障;(辜正坤《中西诗比较鉴赏与理论翻译》)

两位译者对“the eye of heaven”这个意象虽作出了不同的翻译处理,但曹明伦所翻译的“天空之巨眼”和辜正坤的“天眼”都保留了原诗的意象和韵味,两位译者都没有将原词生搬硬套为“太阳”,而是翻译成“天空之巨眼”和“天眼”,意在引导读者去想象太阳下的酷热景象,留给读者无尽的想象空间。

再如梁宗岱的译本:

(4)Rough winds do shake the darlingbuds of May,

And summers'loase hath all too short a date.(Shakespeare,Shakespeare’s Sonnets)

狂风把五月宠爱的嫩蕊作践,

夏天出赁的期限又未免太短。(梁宗岱《莎士比亚十四行诗》)

例(4)中,诗人运用意象“rough winds”“buds of May”来表达夏天虽然美好可爱,但却太短暂,经不起挫折、打击。而狂风与五月的嫩蕊的暗含意义需要读者自行去了解,意象引导着读者去阅读,读者也可以根据自己不同的理解与需求去想象。

读者在阅读的过程中,绝离不开心理体验,而由于各阅读阶段的未完成性不断引起读者强烈的阅读欲望,使作品在读者的意识中不断得到转化,不断构建成为其主体认识。读者在阅读莎士比亚的第十八首十四行诗时,可以将自己完完全全地投入到诗中,不论是共时还是历时读者,在阅读过程中都深深地被莎士比亚绝妙的文笔与才情所吸引,读者作为一种“他者”形象,却能通过后天努力不断超越与颠覆,构建“自我”的主体身份。读者在阅读过程中,通过文本与意识的不断转化,与莎翁一同经历了一段诗歌的旅程。

四、结语

读者反应批评理论在一定程度上真正做到了从所谓的“作者中心”向“文本中心”再向“读者中心”的转向。诗歌翻译是艺术的再创造,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汉译本中留下的未定性和空白留给读者思考的空间,让读者可以依据自己的阅读经验和价值取向,在阅读诗歌的过程中进行思考和想象;同时,由于意象的导向作用,读者从作者给出的解释中主动进行选择,从而赋予诗歌独特的意义。正是这种未定性和导向性使十四行诗展现出巨大的容量,读者在阅读过程中经过推理、分析、想象等一系列复杂的意识活动而得到美的感悟,这个过程正是十四行诗能够超越时代、魅力不衰、吸引一代又一代读者和阐释者的主要原因,也正是这些经典诗歌意义建构的过程及其美学价值的体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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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任虎军。从读者经验到阐释社会――斯坦利・费什的读者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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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杨平。读者反应批评――文学翻译批评新视角[J].北京第二外

国语学院学报,2009,(8).

[13]张中载。二十世纪西方文论选读[M].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

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 篇六

[关键词] U型结构 西方文学 情节冲突 典故

1、戏剧巨匠――莎士比亚

在世界文学史的长河上,有许多伟大的作家,而莎士比亚无疑是其中最伟大的作家之一。欧洲文学的第一个高峰是古希腊罗马文学。在经过中世纪的低谷以后,文艺复兴时期欧洲文学又出现了高峰。而这一时期的最高成就正是莎士比亚的戏剧。

莎士比亚留给我们37 部戏剧,还有2 首长诗和1 部十四行诗集。他的这些作品今天已经翻译成了世界各国的文字,受到全世界各国人民的珍爱。同时,他的戏剧也在世界各国的舞台上长演不衰。

莎士比亚的名字在19 世纪中期就已经介绍到了中国。本世纪初,他的戏剧故事集也翻译成了中文。五四新文化运动以后,他的戏剧陆续翻译成了中文,并开始在舞台上演出。今天,莎士比亚更是中国人民最熟悉的外国作家之一。书店里能够买到装帧漂亮的《莎士比亚戏剧集》,近年我国还举办过几届莎士比亚戏剧节,根据他的戏剧改编成的电影经常在电视台播映,高中语文课本里也节选了他的《威尼斯商人》的片断。

基督教是西方文化传统的不可缺少的源泉之一,它体现的思想对西方人的思想、文化以及他们的日常生活发挥着重大的影响。《圣经》作为基督教的经书,它记载着并传播着最基本的基督教思想和教义,浸润着欧美文学。

2、莎士比亚的戏剧模式与《圣经》同属U形结构

威廉・莎士比亚是英国的著名作家。在他的生活时期,基督教早已传入英国并且成为主导。基督教对每个人的生活、思想甚至工作都有着重大的影响作用。因而基督教以及《圣经》对当时的莎士比亚也有着巨大的影响,所以读者不难从莎士比亚的戏剧作品中发现《圣经》的影子。

莎翁普遍的观点来自其普遍的参考:《圣经》。任何具有粗略《圣经》知识的人,都会在读他的喜剧、历史剧、悲剧、诗和十四行诗时,强烈地发觉他引述了数百次的《圣经》。英文系教授米耳瓦德宣称:“《圣经》里几乎没有一卷书不被莎翁在戏剧里用上一个字,或者一句话的。”亚利山大在《莎士比亚生活和艺术》一书的结尾处说道:“无庸置疑地,他娴熟改革宗教所通行的《圣经》译本。他并且特别喜爱圣公会祈祷书。”

《圣经》叙事遵循了“乐园― 犯罪― 惩罚― 忏悔― 得救”的模式,弗莱把这种模式称为U 形结构。起初上帝创造了人类和乐园,而人类却背叛上帝,招致惩罚;人们经过对上帝的忏悔,历尽种种磨难,最后又进人新天新地之中。因此可以说,《圣经》是由许多阶段性的悲剧组成的一部大喜剧,整体构思呈现出U 形特征。

莎士比亚的喜剧也主要遵循了这一模式。比如说,在《维洛那两绅士》中,普洛丢斯和瓦伦丁是很亲密的朋友。普洛丢斯出卖了瓦伦丁,几乎使他们的友谊破灭,但是由于瓦伦丁对友情的忠诚和宽容,他们终于重归于好,每个人都带着自己的情人回到家乡。《仲夏夜之梦》中有两对情人,因为父亲的干扰和男孩的背叛,她们都是心情低落,但因为奇妙花汁的作用,她们最后终于和好。

此外,《威尼斯商人》,《终成眷属》,《第十二夜》,《皆大欢喜》,《无事生非》,他们都体现了这一叙事结构。

3、莎士比亚的戏剧内容善用《圣经》的故事

莎士比亚的戏剧作品内容十分丰富,主要表现善与恶、生与死、爱与恨等,歌颂青春、爱情、自由等人文主义思想。但我们不能忽略《圣经》对莎剧的影响,我们只要选几例看一下,便可十分清楚。在表现善与恶的情节冲突时,莎士比亚往往用善人与恶人之间的冲突代替上帝与魔鬼之间的冲突。《罗密欧与朱丽叶》的主要冲突是代表爱情、友谊和理想的罗密欧与朱丽叶与代表封建保守思想的两家家长之间的冲突。《威尼斯商人》的主要冲突是贪得无厌、凶狠歹毒的夏洛克与代表仁爱、友谊的安东尼奥和巴萨尼奥及鲍西亚等人之间的冲突。《威尼斯商人》和《一报还一报》将严厉和严慈融为一体,主张在此基础上形成一种“内在的爱”,进而实施美德和善行。《李尔王》中所蕴涵的基督教倾向以及对《圣经》的引用和化用也不可忽视。

莎士比亚在他的剧作中用了许多出自《圣经》中的人物姓名,并将其与戏剧作品中的人物进行对比,或对作品中人物进行烘托和反衬。例如在他的《亨利四世》的第一幕第二场中,约翰・福斯塔夫说:“我是像约伯一样穷的,可是不象他那样好耐性。”这约伯便出自《圣经》。此处,莎士比亚借用约伯的名字提及了他的典故,从而衬托了福斯塔夫当时的心情,并且还收到了活泼圆转的艺术效果。

在《威尼斯商人》中,作者同样也用到了此种方法。在第四幕第一场里,女扮男装的鲍西娅以律师的身份出现在法庭上,她佯装严厉驳斥巴萨尼奥提出的变通法律条文的要求,让残忍的夏洛克在一片敌视的气氛中感到欣慰异常。他情不自禁的欢呼到:“一个但尼尔来做法官了!真的是但尼尔再世!”《旧约全书・但尼尔记》说,但尼尔才智过人,判案如神。在此剧中,当时在法庭上孤立无援的夏洛克突然听到同情自己的声音,欣喜惊诧中忙称年轻律师为但尼尔再世是很自然的。

莎士比亚是善用《圣经》中典故的大师,在他的戏剧作品中《圣经》典故俯拾即是。《哈姆雷特》的第三幕中哈姆雷特王子在想到人的堕落时多次提到魔鬼,这是《创世纪》中引诱亚当和夏娃吃禁果而遭贬谪的撒旦的别名。上帝盛怒之下把撒旦变成永远在地上爬行的蛇。原罪和蛇的典故在王子的言谈中被援用了。哈姆雷特说:“像我这样的人爬行于天地之间,所为何来?我们都是些彻底的坏蛋;一个也莫信我们。”在第三场中,杀兄娶嫂的国王克劳狄斯说道:“啊,我的罪恶呀,太秽臭冲天了;它蒙着人间最早最古老的诅咒:把亲兄加以凶杀。”这显然在说《圣经》中该隐的故事:该隐出于嫉妒,杀死弟弟亚伯,因而被上帝判处到处流浪,成为丧家之犬。

在《李尔王》中也运用到《圣经》中的典故。在第四幕第六场中,李尔王当时已被他的两个女儿所抛弃从而陷入了半疯的状态,他看着自己当时的潦倒又想到从到从前掌权时两个女儿对自己的奉承,这对比令他十分愤怒:“他们口口声声应答我‘是’和‘不是’!那样的应答可也不是敬神之道。”这句话也是饱含着《圣经》的典故。在《新约圣经雅各书》五章十二节中有这样一句话:“你们说话,是就说是,不是就说不是,免得你们落在审判之下。”

莎士比亚是英语文学中最优秀的代表人物。他是个语言大师,善于利用《圣经》故事,基督教教义等为自己的作品增加深度和意蕴,同时他生活在基督教占统治地位的时代,基督教、《圣经》对他和他的作品的影响是不可避免的。因此,要真正的理解和欣赏这位戏剧大师的作品,读者必须的阅读并且熟悉《圣经》。

参考文献:

[1] G. Greer. Shakespeare-A Very Short Introduction[M].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7.

[2] J. Riches. The Bible- A Very Short Introduction[M].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8.

[3] W. Shakespeare. The Merchant of Venice [M]. 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 2000. P63.

[4] W. Shakespeare. Hamlet [M]. 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 2000.

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 篇七

威廉・莎士比亚(1564~1616),文艺复兴时期英国伟大的诗人、剧作家,人文主义文学的集大成者,近代欧洲文学的奠基人之一。莎士比亚是一位多产的作家,在1590~1612年的20余年内共独立创作了三十七部戏剧,二首长诗《维纳斯与阿多尼斯》、《鲁克丽丝受辱记》和一百五十四首十四行诗。莎士比亚是有史以来词汇量最多的作家,至今没有人能超过他。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是世界诗歌艺术宝库中难得的瑰宝,以其优美的文字、精练的语言、敏捷的思辨以及严谨的逻辑向我们展示了莎翁深邃的思想和极大的艺术表现力。全部一百五十四首十四行诗结构严谨。每首诗分为两大部分:第一部分为三个四行,第二部分为一个两行,每行十个音节。韵脚为:abab cdcd efef gg或abab bcbc cdcd ee,这种形式被称为“莎士比亚式”。

二、劝婚诗中女性形象缺失

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前十七首为劝婚诗。劝婚诗中的主角是莎翁的男性友人南安普敦伯爵。他是莎士比亚的庇护人,是一个渴望自由,不想被婚姻的枷锁套牢的人。莎士比亚是受其母亲所托用十四行诗的形式来规劝风流倜傥、不思婚姻的伯爵尽快成婚,传承子嗣。劝婚诗围绕着对抗时间、死亡的唯一路径就是结婚生子,让自己的美丽容貌和优秀品质在后代身上永存这一论据展开。同时,莎翁的劝婚诗中女性形象的缺失也反映了同一时代文学作品中女性形象的从属地位。纵观劝婚诗,我们会发现这样一个现象:莎士比亚在尽其笔墨去赞扬男性友人的美貌与智慧时,却极大地忽略了女性形象的描述。婚姻是双方的,必然要涉及女性,但女性形象以及女性作用在劝婚诗中似乎不那么重要,出现的次数也寥寥无几。十七首劝婚诗中只有三首提到了女性形象。在第三首诗中,诗人提到了两个女性形象,一个是可以结婚的对象,一个是母亲。“你就是欺世,不让人家做母亲。有那么美的女人吗,她那还没人耕过的处女地会拒绝你来耕耘?”在第一个女性形象的描述中,女性是完全处于被动的劣势的,是被选择对象,连做母亲的权利都是男性给予的。“你是你母亲的镜子,她在你身上唤回了自己可爱的青春四月天。”这里母亲作为女性形象的描写是使年轻友人产生共鸣,把自己的青春永驻的希望寄托在孩子身上。这首诗里的两个女性形象归根究底都统一于母亲这一形象。在第八首诗中,诗人提到了“正如父亲、儿子和快乐的母亲,合成一体,唱一支动听的歌。”这是诗人第二次提到女性形象,依然是母亲。诗人第三次也是最后一次提到女性形象是在第十六首诗中:“And many maiden gardens yet unset, With virtuous wish would bear you living flowers――许多少女的花园,还未经播种,贞洁地切盼你那绚烂的群英。”从仅有的三首描述女性形象的诗中,我们可以读到当时女性是处于弱势的,仅有女性形象的出现也只是作为被耕耘、被播种者,作为生育对象、养育孩子的母亲被描述。女性被描述为弱者是有其宗教背景的。《圣经》创世说告诉世人上帝最先创造出来的是男人,而且是根据上帝自己的形象造的男人,所以男性是富于创造力的强者,而女人只是男人身上的一条肋骨,是处于从属地位的弱者。所以,在莎士比亚的作品中,男性代表了理性、统治,而女性则是感性、服从的代表。这从劝婚诗中少之又少的女性描述可见一斑。当然,和以往、当时代的其他作家不同,在莎士比亚的作品中前所未有地出现了很多形形、栩栩如生的女性形象,但这些女性形象往往是依托于男性形象的。例如,在莎士比亚的剧中的女主角就有女扮男装的形象,在男装的掩饰下去行为,去展示她的聪明才智。莎士比亚并没有吝啬笔墨来描绘女性,但他毕竟是身在那个年代,他是进步的,但那个时代的局限也必然会在他的作品中有所体现。从劝婚诗中女性形象的缺失,我们可以看到,莎士比亚把女性摆在了低于男性的社会层次上,女性因为其生育、哺育功能而存在。莎士比亚并没有给予女性以真正的平等。

三、结语

莎士比亚的劝婚诗是以劝说男性友人结婚生子来保存美丽,战胜时间,与死神对抗以取得永生为主题的。从结构上看层层深入,从不同的角度、不同的措辞来达到劝说友人结婚生子的目的。劝婚诗在赞颂爱情、婚姻的同时极大地肯定了男性形象,并且给予男性崇高的社会、家庭地位,但却忽视了甚至贬低了女性的社会地位与形象。莎翁劝婚诗中女性形象的缺失是时代特征在文学作品中的映射,这也恰恰反映了文学源自于生活。

参考文献

[1] 屠岸。莎士比亚十四行诗一百首[M].北京: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1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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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罗益民。莎士比亚十四行诗中的三个主题。西南师范大学学报,2005(3).

浅谈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 篇八

十四行诗是产生于中世纪意法交界的普罗旺斯地区的民间诗体,其名源于普罗旺斯语sonet,英文为sonnet,最初的意思是“littlesong”(短小的歌),原是一种用于歌唱的抒情小诗,有些类似中国古代的“词”。它大约于13世纪被意大利文人采用,到14世纪出现第一位十四行诗代表诗人彼特拉克,他将这种体裁在其诗中予以完美的发挥,成为最早的著名的十四行诗作者。16世纪初,英国的两位贵族诗人托玛斯・威阿特爵士(Sir Thomas Wyatt, 1503-1542)和萨瑞伯爵亨利・霍华德(Henry Howard, Earl of Surrey, 1517-1547)把十四行诗形式引进英国,不久就风行英国诗坛。其后,由莎士比亚打破传统模式,自创一体,形成了独具特色的莎士比亚体(即英国体)十四行诗。莎士比亚体有别于传统的押韵形式,由三个四行诗节(three quatrain)突转(tum)到一个结尾偶句(concluding rhyming couplet),由于莎士比亚体十四行诗的逻辑或情感的这种“突转”,点睛之笔就落在了第十三行和第十四行,这个偶句也就往往成为警句和格言。

莎士比亚之所以能以其精湛的诗艺成为文艺复兴时期英国诗歌的最高峰,特出之处在于他能用这种章法十分严谨的诗体表达出强烈的真情实感,声韵优美而又寓意深刻、主题鲜明。莎学家斯托普斯女士(Charlotte Stopes)在1904年这样评价莎翁的诗:莎士比亚的艺术的完美,哲理的深邃,感情的强烈,意象的丰富多样,诉诸听觉的音乐的美妙,只有在他的十四行诗中才表现得最为充分。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能得以较为完整的保存,要归功于伦敦的出版商托马斯・索普。按照文献记载,他在1609年获得了莎士比亚十四行诗集的独家印行权,不久,这本书就公开出售了。索普的版本包括154首十四行诗,这就是莎士比亚十四行诗集最早的、最完全的“第一对开本”(FristFolio),也是今天我们能看到的所有莎诗。关于莎翁十四行诗写作的年代,尚无定论。有些评论家认为写于1594-1596年之间,另一派意见是大部分写于1598-1603年之间,还有人认为写于莎翁创作的各时期。这些十四行诗的内容按照18世纪末两位莎学家梅隆(Malone)和斯蒂文斯(Steevene)的解释(1780),大致是这样的:从第1到126首是写给或讲到一位美貌的贵族男青年的;从第127到152首是写给或讲到一位“黑女郎”的;最后两首与整个故事无关。这种解释一直广泛流传到今天。

文艺复兴时期欧洲文学十四行诗的传统主题是爱情和友谊。莎翁十四行诗也充分体现了欧洲文学十四行诗的这一传统内容,但莎翁对此传统也有所创新。在莎诗中人文主义成为诗歌的核心主题。“中世纪,人的思想被控制在神权政治之下。人文主义解放了人的思想并使其认识到人自身的价值,人们把对神的崇拜转为对人类自身的崇拜”(王佐良,李赋宁:《英国文学名著选注》,商务印书馆,1983,P255),诗人从不同方面高度赞扬了人类的伟大与不朽,表达了对友人及爱人的赞美与热爱,以及对人类爱情及文学艺术感染力的无限崇敬。

下面对莎翁最为著名的第18首十四行诗略作评析,期望能从中些许地领略到莎翁诗作的艺术魅力。

能不能让我来把你比拟作夏日?

你可是更加温和,更加可爱;

狂风会吹落五月里开的好花儿,

夏季的生命又未免结束得太快;

有时候苍天的巨眼照得太灼热,

他那金彩的脸色也会被遮暗,

每一样美呀,总会离开美而凋落,

被时机或者自然的代谢所摧残;

但是你永久的夏天决不会凋枯,

你永远不会失去你美的仪态;

死神夸不着你在他影子里踯躅,

你将在不朽的诗中与时间同在;

只要人类在呼吸,眼睛看得见,

我这诗就活着,使你的生命绵延。

第一句,“能不能让我来把你比拟作夏日?”热烈、浪漫的情怀扑面而来,比喻新奇而内蕴丰富。历来对人的赞美,无不比作花、月、或太阳这样具体的事物。如中国形容人的美常用“面如满月”、“眉若远山”、“目似点漆”之类。但在这里,莎士比亚将友人比作“夏日”,并不是一个具体的事物,而是一种季节――英国一年之中最美好的季节。英国位于北纬50-60度之间,气候特点决定了其夏季气温宜人,倒同中国的春季极为相似。这个比喻并不由具体的意象引发人的联想,而是由季节将人带入相应的美的感觉之中。这种感觉由于意象的巨大包孕性而更加丰富多彩。因而,诗人所赞美的就不仅仅是爱友的形色之美了,而是这个人所具有的由外而内的一切特质以及给和他在一起的人所带来的心怡之感。这句用问句“能不能”,似乎是在商量,更多的是斟酌。当然不能。因为“你可是更加可爱,更加温婉”,将爱友的可爱再次深化。

接着六句,诗人承接第一句的夏日的总体意象,将夏日中的种种美好景象与友人一一对比,从细部突出友人的美。七八行总结每一样美,“每一样美呀,总会(离开美而)凋落,被时机或自然的代谢所摧残”。是啊,花会凋谢,太阳会暗淡,但是夏天,夏天却永远是明亮的、温暖的、可爱的,这是“夏天”这个意象的另一个妙处。

如果说诗人出于对爱友的热烈感情,或是出于美好的愿望而认为爱友的美是如夏日一样永恒的话,那么第十一行就让人有些费思量了。“死神夸不着你在他影子里踟蹰”,作为人类的爱友,他的美怎么能躲过死神之手的劫掠呢?原来,友人的美将与自己的诗行一起得以永生。最后两句体现了莎翁的人文主义思想,使全诗的境界得到升华。莎士比亚作为文艺复兴时代的人文主义者,他的作品肯定人的智慧、美德、力量、理想、友谊、爱情、幸福、荣誉、肉体和精神魅力,他对人类的颂扬通过哈姆莱特之口已为大家所熟悉:“人类是一件多么了不起的杰作!多么高贵的理性!多么伟大的力量!多么优美的仪表!多么文雅的举动!在行动上多么像一个天使!在智慧上多么像一个天神!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人与自然相比,自然是伟大的,而人的智慧尤其伟大,它可以超越自然、超越时空而达到永恒。诗人在最后自信地宣告:“只要人类在呼吸,眼睛看的见”,“我这诗就活着,使你的生命绵延”。多么明确的自我认识,多么准确的自我评价,多么认真而巨大的自信心!诗人在这里并非是夸口,历史证明了他自我评价的正确。有人说诗歌是不可翻译的,虽然莎诗的许多优美之处在传译的过程中会受到损伤,但通过这首译作,我们依然可以欣赏到莎诗音韵的和谐、优美,气质的委婉、甜蜜。

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不仅在英国的抒情诗宝库中、而且在世界的抒情诗宝库中已然成为最为夺目的明珠。他的十四行诗在其所阐述的哲学、宗教等主题方面,在其所表现的作为诗歌本身的艺术魅力方面,都是一座难以逾越的高峰应该是不为过的。

田泥,华中师范大学高师班学生。

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 篇九

of forests, castles, torchlight, clifftops, seas

where we would dive for pearls. My lover’s words

were shooting stars which fell to earth as kisses

on these lips; my body now a softer rhyme

to his, now echo, assonance;1 his touch

a verb dancing in the centre of a noun.

Some nights, I dreamed he’d written me, the bed

a page2 beneath his writer’s hands. Romance

and drama played by touch, by scent, by taste.

In the other bed, the best, our guests dozed3 on,

dribbling their prose.4 My living laughing love —

I hold him in the casket5 of my widow’s head

as he held me upon that next best bed.

我们相爱的那张床是一个旋转的世界,

里边有森林、城堡、火把、山峰、海洋,

我们在海底寻觅珍珠。我的爱人啊,

言辞如流星,如热吻,降落到大地上,

覆盖了我的双唇。我的身体对于他,

是更柔软的押韵,是回响,是谐音。

他的触摸是动词,在名词中央舞蹈。

有些夜晚,我梦见他正在把我书写,

那床是一页纸,伏在他创作的手下。

传奇与戏剧在触摸、气味、味道中上演。

在另一张床上,最好的那张,客人打盹,

如书写白话。我的鲜活、开怀的爱人 –

我现在把他珍藏在我头脑的匣子里,

正如他在那张第二好的床上把我拥抱。

1. assonance: 谐音,准押韵。指元音相同,辅音不同,如cake和bate。

2. the bed / a page: 这是一个补充说明,句法相当于the bed being a page beneath his writer’s hands。

3. doze: 瞌睡,打盹。

4. dribble: 流淌(特别指流口水)。prose: 白话,指除诗歌以外的所有非押韵文体。

5. casket: 匣子。在此既指大脑,也暗指莎士比亚的骨灰盒。

评介

许多历史名人背后都有一位沉默的女人,人们往往知道她们是某人的妻子,但人们对她们本人知之甚少。英国著名诗人、第一位女性桂冠诗人卡罗尔·安妮·达菲(Carol Ann Duffy, 1955— )的诗集《世界的妻子》(The World’s Wife, 1999)就为读者想象了这些沉默的女人的内心世界,让她们讲述自己的故事,表达自己的思想感情。这些“世界的妻子”既有古代的,也有现代的;既有温顺的,也有桀骜不驯的;既有受害者,也有施暴者。她们依附于以下名人:伊索、皮克马良、赫尔米斯(梅杜萨)、力士参孙(大丽拉)、洗礼者约翰、拉撒路、莎士比亚、浮士德、猫王、金刚等等,甚至还有雨果《巴黎圣母院》中的卡西莫多、狄更斯《远大前程》里那位在新婚之夜被抛弃的新娘赫维显姆。这些都是西方的文化名人,围绕着这些人物有许多传奇,达菲的诗歌就是对这些传奇进行审视、颠覆和重构。

《安妮·哈瑟维》一诗谈的是英国著名戏剧家、诗人莎士比亚的妻子。虽然人人皆知莎士比亚,但是未必知道她的妻子安妮·哈瑟维(Anne Hathaway, 1556—1623),至多也只是道听途说、略知一二。但是,围绕着这些残缺不全的知识却滋生了许多联想和猜测,或者说产生了许多流言蜚语。比如,安妮比莎士比亚大9岁,婚后6个月生下第一个孩子,可能属于未婚先孕,而莎士比亚也有可能是在不得已的情况下被迫娶了这位“大婶”。因此有人认为安妮很有心计,其姓名被解读为:安妮有手腕(Anne hath a way)。另外,我们都知道莎士比亚婚后两年便外出发展,8年不知去向,28岁开始在伦敦的剧院闯荡,做过看马倌、演员、编剧。 他最后通过购买剧院股份而发家致富,在退休时才衣锦还乡,在家乡购置了豪宅,过着绅士生活。

根据常理,人们认为长期分居造成了莎士比亚夫妻的疏离,有人甚至猜测,在莎士比亚背井离乡期间,妻子安妮与其他男人有染。因此,莎士比亚在遗书中没有将家里最好的床留给她,仅仅给她那张“第二好的床”(”Item I give unto my wife my second best bed”—from Shakespeare’s will)。有人认为这是对她的惩罚,或者对她的侮辱。还有人著书《第二好的床》来叙述这段故事,显然“第二好的床”已经成为一个神话。诗人达菲在《安妮·哈瑟维》一诗中让莎士比亚这位沉默的妻子开口讲话,用她的叙事来澄清以上的流言,用亲身经历以正视听。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以上就是山草香给大家分享的9篇浅谈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希望能够让您对于十四行诗的写作更加的得心应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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