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卫生管理方案 环境卫生管理方案精选7篇

时间:2024-04-26 19:35:40

有较强方向性是工作方案的特点之一。在一项工作提出的时候,领导会根据提交上来的工作方案整合选出最优方案,相信许多人会觉得工作方案很难写吧,奇文共欣赏,疑义相如析,以下是细致的小编给大家收集整理的7篇环境卫生管理方案的相关文章,欢迎参考。

环境卫生管理方案 篇一

20xx年农村卫生工作计划(一)为从根本上治理农村的“脏、乱、差”问题,促使我村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农民群众生活素质明显提高,从而进一步加快我村新农村建设步伐。现结合我村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xx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村容整洁”为目标,充分调动广大村民参与我村环境卫生整治的积极性,从根本上治理农村的“脏、乱、差”现象,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民的生活素质,努力实现我村整体面貌有大的改观。

二、主要措施

(一)加强宣传,提高思想认识。针对目前我村环境卫生状况普遍不理想、群众的卫生意识不强等现象,围绕“村容整洁”这个目标,将整治农村环境卫生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突破口和切入点,提高我村村民环境卫生意识,具体做法有:

1、出一期关于环境卫生知识方面的宣传,农村环境整治宣传标语;

2、在宣传栏张贴环境卫生方面的宣传画,悬挂宣传标语;

3、向广大农民群众派发环境卫生知识方面的宣传资料;

4、利用学校的宣传阵地进行环境卫生知识宣传,发动学校学生清洗墟镇乱张贴的广告,营造爱国卫生的氛围;

5、发放致居民商户的一封信,宣传环境卫生和健康方面知识;

(二)加强领导,明确职责,成立工作机构。

1、为加强该项工作的领导,成立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 组 长:

成 员:

2、明确职责,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全村环境卫生,垃圾清运,监管全村卫生环境,将全村环境卫生整治作为今年新农村建设的主要工作去抓,积极协调、加大监督力度,力促我村环境卫生整治有大改观。。

3、要做好村容整治的长远规划,特别是宅基地、电网、电视线路、供排水设施等要统一规划,对违反规划乱建乱搭的建筑物,报上级政府将依法进行拆除。

(三)加大环境卫生监管力度

要加强督查,务求实效。我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历时多年,任务繁重,为使整治工作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要在不断完善自查机制的基础上,制定详细的奖惩措施,每月逢农历九日组织专人进行全村环境卫生大检查,发现未清扫的,将对负责该责任区的保洁员予以通报批评,并在年终实行工资考核制度,以确保整治工作有序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积极主动、进展迅速、完成任务好的,要给予通报表扬;对推诿扯皮、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要给以通报批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导组既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认真抓好指导,又要组织力量加强对整治活动的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同时加强宣传,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加强舆论监督。为维护我村环境卫生,保持村容整洁共同努力。

20xx年农村卫生工作计划(二)20xx年全县农村卫生工作紧紧围绕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这一中心任务,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总要求,进一步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加强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努力提高基层卫生工作水平。

一、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一)巩固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成效

抓住投入补偿、采购供应、配备使用、零差率销售等关键环节,落实基本药物制度各项政策措施。做好基本药物制度监测评价。开展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补助资金考核结算。分析解决基本药物制度实施中的“短板”和“瓶颈”问题,充实完善基本药物制度相关政策。

(二)促进基本药物制度有序拓展

有序推进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在没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社区,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落实基本药物制度,确保每个社区都有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落实乡村医生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各项政策。

(三)完善基本药物采购供应机制

全面实施20xx年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坚持基本药物网上集中采购。建立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协调机制,对临床必需的短缺药品从供应、使用、结算全过程进行动态监管。定期了解基本药物采购供应情况,建立药品采购供应责任约谈和不良记录公示制度,严格执行诚信记录和市场清退制度,保障基本药物及时供应和资金支付。

(四)加强基本药物合理应用监管

加强基层卫生人员合理用药培训、《临床应用指南》和《处方集》培训。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扎实推进处方点评工作,定期公示处方点评结果,将基本药物学习培训和规范使用情况纳入医务人员绩效考核内容,促进基本药物合理应用。

(五)扎实推进基本诊疗路径管理

继续落实民生工程目标任务,增加基本诊疗路径管理病种,扩大路径实施范围,开展路径知识培训,开展以路径管理质量和数量为对象的绩效考核,建立路径管理质量监测和绩效评估体系。

(六)推进药品电子监管系统建设

落实医疗机构入网登记,扫码器和数字证书的配置,完成系统联调联试和操作培训,实现扫码药品(疫苗)信息数据上传到国家药品监管网。依托区域卫生信息服务平台,使药品(疫苗)信息能够及时流转,并能与药品采购使用、阳光医药网上监管等现有卫生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实现药品(疫苗)生产、供应及使用全程电子监管。

(七)加强药政管理专业队伍建设

推动贯彻“xx”药师人才发展规划,落实药学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注重执业素质培养,提升药学人员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八)统筹协调做好其他药政工作

按照医改工作要求,对全县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评价考核,确保基本药物制度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协助有关部门和股室贯彻落实药品安全责任制度,加强基本药物质量安全监管和不良反应监测。及时政策信息,沟通交流经验做法。

二、着力推进基层卫生改革发展

(九)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

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网络,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独立法人设置。开展全省乡镇卫生院名单重新确认工作。

(十)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

启动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化管理年活动,开展省级“示范乡镇卫生院”、“示范村卫生室”创建工作,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质量。

(十一)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

20xx年3月—11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乡镇卫生院建设标准化、业务规范化、管理科学化及信息共享化活动,不断提升全县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和水平的“四化一提升”活动。继续做好乡镇卫生院职工周转房建设试点工作,对20xx、20xx年项目建设工作进行考核验收。

三、切实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

(十二)全面落实乡村医生多渠道补偿政策

严格按照乡村医生各项补助经费发放时间节点和发放比例及时足额发放到位,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40%的工作任务和项目经费交付给乡村医生。落实村卫生室一般诊疗费标准由每人次6元提高到每人次9元的补助政策。确保乡村医生各项补助经费按时足额到位。

(十三)加强村卫生室建设

按照国债资金村卫生室建设项目要求,对村卫生室业务用房、设备购置进行标准化建设,努力消灭“空白村”。

(十四)积极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

在“行政业务统一管理、技术流程统一规范、药品器械统一采购、绩效考核统一执行”基本型一体化管理模式的基础上,逐步向人员、财产、财务统一管理的紧密型一体化管理模式发展。鼓励各地村卫生室由政府或集体举办,乡村医生由乡镇卫生院实行聘用制管理,乡村医生社会保障纳入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

(十五)开展乡村医生执业再注册工作

依据《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开展乡村医生执业再注册并按要求做好注册信息备案工作。

四、认真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十六)加强健康档案管理

按照国家规范的要求,继续健康档案电子化、规范化管理工作,并由当前以个人为单位的电子档案逐步过度并完善以家庭为单位的电子档案管理。为规范纸质档案管理,各单位要建立健康档案室,购置档案柜,由卫生局统一印制健康档案盒,对健康档案装盒进行管理。

(十七)做好重点人群的管理工作

一是将0-6岁儿童健康管理工作与预防接种结合起来;二是将孕产妇健康管理工作与孕产妇信息管理工作结合起来;三是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与专业机构信息共享结合起来;四是将高血压和糖尿病人的筛查与临床工作结合起来;五是实施高血压糖尿病综合防治行动计划,落实高血压和糖尿病“体检、巡诊、健教”三方面10项防治措施;六是做好重点人群的动态管理与服务。

(十八)继续推广全科医生签约服务和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试点工作

到20xx年底,开展全科医生签约服务的乡镇卫生院达到50%,以县为单位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实现全覆盖,促进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的落实。

(十九)强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

建立健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项目协调管理机制,进一步明确专业机构管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职责、任务。加强日常监管,做到县级综合督查每半年不少于一次,县级业务主管单位指导每季不少于一次;乡镇卫生院督查村卫生室每月不少于一次的“111”督查机制。同时继续实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进展监测、月度报告和月通报制度。

环境卫生管理方案范文 篇二

一、工作任务

(一)道路清扫保洁工作

1、卫生死角清扫保洁:对城区各道路死角进行清查、登记、细化分解、落实到人,督促所辖区清扫保洁人员逐点落实,不留死角,尽快清理到位。

2、背街小巷接口处积存垃圾清理:对背街小巷接口处的清扫保洁工作要落实人员,明确工作范围,使背街小巷接口达到一天二扫全天保洁的目标。

3、日常清扫保洁要求:全体街道环卫清扫保洁人员要尽职尽责,杜绝迟到早退、请人代班的不良现象;注意在大扫的同时,做好保洁工作。

(二)道路清洗工作

1、人行道清洗:清洗牵头,清洗、清扫、渣土三部门联动,对城区街旁人行道分时、分区域进行彻底的清理,清扫保洁人员负责后续的环境卫生保持工作。

2、路面清洗:路面冲水定时、定路段,责任到车,错开人流高锋进行,突出晚上作业,在晚上冲洗路面时清洗车辆将适当减少警示音乐的音量;路面清洗三车一组,每车四人,实行队长负责制,以切实达到路面见底色的工作要求。

3、护栏擦洗、广场清洗:护栏擦洗五人一组,分责任路段,实行队长负责制,以确保护栏的清洁、无尘;广场清洗三人一车,分责任广场,以确保广场的清爽。

4、公厕冲洗:责任到人,督察到位,以确保公厕一天三洗,七无四净。

(三)垃圾清运工作

1、垃圾及时清运:组织人员对城区部分地区人口密集、垃圾量大的地区进行清查,适当增加这些地区的垃圾清运次数,除了做到日产日清外,还切实做到垃圾箱满溢前的清运及时。

2、密封转运垃圾:领导亲自上路督查车辆在清运过程中的垃圾扬撒、拖挂和滴漏现象,一经发现,轻者口头提醒,重者罚款。

3、垃圾箱的摆放:清运所对破旧不堪的垃圾箱进行收回,垃圾清运后要求垃圾箱摆放整齐,跟车人员将垃圾箱摆放时产生的垃圾进行及时清理。

(四)渣土管理工作

1、门前三包:针对门前三包落实不到位的地点,加大力度、重点督促;并加大巡查力度,遇到问题及时解决。

2、渣土管理: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要求工地车辆冲洗后再上路,加强管理,要求施工场地围档作业。对全城区的装修渣土进行清理,以渣土所为主各清扫所配合协助。

3、人员培训:通过分级会议、个别谈话等方式,加强对渣土管理人员的培训,规范渣土管理人员的行为,努力提高其素质,推动渣土管理工作向科学化、规范化、长效化过渡。

(五)环卫督查工作

1、日督查:督查股每天分三班轮流上路对各部门的工作情况进行督查,确保每天16小时有督查员在一线。

2、周点评:每周对各部门的环卫作业情况进行点评、通报,并督促限期整改到位。

3、严奖惩:强化制度落实,实施未位淘汰,细化落实考核实施暂行办法,促进精细化作业,确保环卫作业水平的长效一致。

二、保障措施

(一)统一认识,抓重点、订方案。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整改工作,以积极配合“四城同创”为工作重点,以“将建设成为衡阳最干净的县城”为工作目标,常抓不懈,努力形成环卫作业的长效管理机制;组织人员对所分管环卫作业的现状进行全面调查,确定整改的工作重点,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实施方案,以确保整改活动收到实效。

(二)精细作业,重行动、强督查。一是从即日起,各环卫作业部门要立即开展整治工作,实现精细化作业,对不服从安排的予以处理,重者予以辞退。二是督查股要加强督查,按照整改的工作要求,对各部门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和督查,发现问题,现场办公,及时解决。对推诿扯皮、工作不力、不能按质按量完成整改任务的,在全处范围内进行通报,并限期整改到位,以确保整改工作目标的圆满实现。

环境卫生管理方案 篇三

第一条为了加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维护城市整洁、优美,保障市民身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中心城、新城、中心镇以及独立工业区、经济开发区等城市化地区。

第三条本市市容环境卫生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主管本市市容环境卫生工作,负责本条例的组织实施。

区(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在同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本辖区内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市和区(县)负责市容环境卫生监察的组织(以下简称市容环卫监察组织)按照本条例和其他有关法规的授权,对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本市其他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条例。

第五条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将市容环境卫生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完善市容环境卫生设施,提供市容环境卫生公共服务,保障市容环境卫生事业建设需要的经费。

第六条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本市市容环境卫生事业发展需要,组织编制市容环境卫生专业规划,经市规划管理部门综合平衡后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第七条本市鼓励、支持市容环境卫生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运用先进技术,提高市容环境卫生水平。

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享受良好市容和卫生环境的权利,同时负有维护市容和环境卫生的义务。

第九条市和区(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和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教育、卫生等行政管理部门,以及机场、车站、码头、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的经营或者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市容环境卫生的宣传教育,增强市民维护市容环境卫生的意识。

本市广播、电视、报刊和户外广告应当有市容环境卫生方面的公益性宣传内容。

第二章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

第十条本市实行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做好责任区内的市容环境卫生工作。

第十一条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范围是指有关单位和个人所有、使用或者管理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场所及其一定范围内的区域。

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的具体范围,由市或者区(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按照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公布的标准划分确定。

第十二条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的责任人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实行物业管理的居住区,由物业管理企业负责,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居住区,由居民委员会负责;

(二)河道的沿岸水域、水闸,由岸线、水闸的使用或者管理单位负责;

(三)地铁、轻轨、隧道、高架道路、公路、铁路,由经营、管理单位负责;

(四)文化、体育、娱乐、游览、公园、公共绿地、机场、车站、码头等公共场所,由经营、管理单位负责;

(五)集市贸易市场、展览展销场所、商场、饭店等场所,由经营、管理单位负责;

(六)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等单位周边区域,由相关单位负责;

(七)施工工地由施工单位负责,待建地块由业主负责;

(八)保税区、科学园区、独立工业区和经济开发区内的公共区域,由管理单位负责。

按照前款规定责任不清的地区,由所在地的区(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确定责任人。

城乡结合部或者行政辖区的接壤地区责任不清的,以及对责任人的确定存在争议的,由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予以确定。

第十三条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的责任要求是:

(一)保持市容整洁,无乱设摊、乱搭建、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乱吊挂、乱堆放等行为;

(二)保持环境卫生整洁,无暴露垃圾、粪便、污水,无污迹,无渣土,无蚊蝇孳生地;

(三)按照规定设置环境卫生设施,并保持其整洁、完好。

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人对责任区内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行为,有权予以制止,有权要求市或者区(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和市容环卫监察组织处理。

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人未履行义务的,由市容环卫监察组织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警告,并可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或者建议其上级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给予处理。

第十四条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的具体范围和责任要求,由市或者区(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书面告知责任人。

第十五条城市道路、桥梁、地下通道、公共广场、公共水域等城市公共区域的市容和环境卫生,由市或者区(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负责;街巷、里弄的市容和环境卫生,由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负责;公共厕所、垃圾转运站及其他环境卫生公共设施的市容和环境卫生,由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负责。

第十六条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责任区市容环境卫生的监督,并定期组织检查。

第三章市容管理

第十七条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家的城市容貌标准,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订本市的城市容貌标准,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本市的城市容貌标准应当包括建筑景观、公共设施、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广告标志、公共场所等方面的要求。

第十八条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应当保持整洁、完好、美观,并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本市主要道路两侧和景观区域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所有者、使用者或者管理者应当按照市人民政府的规定,定期对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外部进行清洗或者粉刷。违反规定的,由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代为清洗或者粉刷,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第十九条本市主要道路两侧和景观区域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应当按照景观灯光规划要求或者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设置景观灯光设施。

景观灯光设施的所有者、使用者或者管理者,应当保持景观灯光设施的完好,并按照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规定的时间开启景观灯光设施。违反规定的,由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三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条户外广告以及非广告的霓虹灯、标语、招牌、标牌、电子显示牌、灯箱、画廊、实物造型等户外设施(以下统称户外设施),应当按照批准的要求设置,符合城市容貌标准。违反规定设置户外设施,影响市容的,由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造或者拆除;逾期不改造或者未拆除的,可以强制拆除,对户外广告可并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对其他户外设施可并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一条本市道路两侧新建的建筑物临街一侧,应当按照规划的要求选用透景、半透景的围墙、栅栏或者绿篱、花坛(池)、草坪等作为分界。违反规定的,由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建或者拆除。

本市道路两侧建筑物临街一侧的现有围墙不符合前款要求的,应当按照规划要求或者有关规定予以改建。

透景围墙内外应当保持环境整洁、美观。

第二十二条本市主要道路两侧和景观区域的建筑物破墙开店或者进行其他门面装修、改建的,应当符合城市容貌标准。

第二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道路两侧和其他公共场所搭建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

因建设等特殊需要,经批准搭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应当保持周围市容环境卫生整洁。违反规定的,由市容环卫监察组织责令限期改正,可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四条禁止在树木和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上刻画、涂写。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树木和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上张贴宣传品或者标语。零星招贴物应当张贴于固定的公共招贴栏中。

因特殊情况需要在树木和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上临时张贴、悬挂宣传品或者标语的,应当经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批准,在规定的时间和范围内张贴或者悬挂,并在期满后及时清除。

违反本条规定的,由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或者市容环卫监察组织责令限期清除;拒不清除的,代为清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并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桥梁、人行天桥、地下通道及其他公共场所设摊经营、兜售物品,影响市容环境卫生。违反规定的,由市容环卫监察组织责令改正,可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市容环卫监察组织可以暂扣当事人经营兜售的物品和与违法行为有关的工具,要求其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

经批准临时占用道路及其他公共场所堆放物品、设摊经营的,应当保持周围市容环境卫生整洁。违反规定的,由市容环卫监察组织责令改正,可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本市道路两侧和广场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内的经营者不得超出门窗和外墙设摊经营。违反规定的,由市容环卫监察组织责令改正,可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六条禁止在道路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树木和护栏、路牌、电线杆等设施上吊挂、晾晒物品。违反规定的,由市容环卫监察组织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个人可处二十元罚款,对单位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主要道路两侧和景观区域临街建筑物的阳台、门窗、屋顶应当保持整洁、美观,不得在阳台外、窗外、屋顶吊挂、晾晒和堆放影响市容的物品。

在临街建筑物外墙上安装空调外机、遮阳棚的,应当保持其安全、整洁、完好。

第二十七条在本市行驶的机动车船应当保持容貌整洁。利用车船张贴、设置广告或者宣传品的,应当保持整洁、完好;出现陈旧、污损的,应当及时清洗、修复、更换。违反规定的,由市容环卫监察组织责令改正,可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运输砂石、泥浆、垃圾、粪便、渣土等的车船应当采取密闭或者覆盖措施,不得泄漏、散落或者飞扬。违反规定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者市容环卫监察组织责令立即清除;拒不清除的,代为清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并处三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第四章环境卫生管理

第二十八条禁止下列影响环境卫生的行为:

(一)随地吐痰、便溺;

(二)乱扔果皮、纸屑、烟蒂、饮料罐、口香糖等废弃物;

(三)乱丢废电池等实行单独收集的特殊废弃物;

(四)乱倒垃圾、污水、粪便,乱扔动物尸体等废弃物;

(五)在露天场所和垃圾收集容器内焚烧树叶、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

(六)占用道路、广场从事经营性车辆清洗活动;

(七)有损环境卫生的其它行为。

违反前款规定的,由市容环卫监察组织责令改正,并处罚款,其中,违反前款第(一)项规定的,处二百元以下罚款;违反前款第(二)、(三)项规定的,处一百元以下罚款;违反前款第(四)、(五)项规定的,对个人处二百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三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对装运垃圾乱倒的,可以暂扣运输工具,并要求违法行为人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处理后,发还运输工具;违反前款第(六)项规定的,处三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九条各类码头、船舶应当配备与垃圾、粪便收集量或者产生量相适应且符合设置标准的收集容器,并保持正常使用。

进行码头、船舶装卸作业或者水上航行的,应当采取措施,防止货物或者垃圾、粪便污染水域。

进行水面漂浮物打捞和船舶垃圾、粪便接收作业的,应当及时清除废弃物,防止污染水域。

船舶的压舱水、洗舱水、舱底水和生活污水的管理,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违反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由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三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条居民应当自觉维护居住区的整洁,按照规定将生活垃圾倒入垃圾箱(桶),将粪便倒入倒粪站,不得在屋顶和公共场所堆积垃圾杂物。居民产生的装修垃圾,应当在物业公司或者居民委员会指定的地点堆放,并承担清运的费用。

第三十一条集市贸易市场的管理单位应当保持场内和周围环境整洁,按照垃圾日产生量设置垃圾收集容器,并做到垃圾日产日清。违反规定的,由市容环卫监察组织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三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集市贸易市场内的摊贩应当自备垃圾收集容器,并保持摊位和经营场地周围的整洁。

第三十二条城市公共绿地应当保持整洁、美观,养护单位应当及时清除绿地内的垃圾杂物。在道路两侧栽培、修剪树木或者花卉等作业产生的枝叶、泥土,作业单位应当及时清除。违反规定的,由市容环卫监察组织责令改正,可处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在建设工地设置符合规定要求的封闭围栏、临时厕所和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并保持整洁、完好。

施工单位不得擅自在建设工地围栏外堆放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和建筑材料,不得向建设工地外排放污水、散落粉尘。施工中产生的各类垃圾应当堆放在固定地点,并及时清运。

建设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当及时平整建设工地,清除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及其他废弃物,并拆除施工临时设施。

违反本条规定的,由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或者市容环卫监察组织责令改正,对未按规定设置临时厕所和生活垃圾收集容器,或者向建设工地外排放污水、散落粉尘的,处三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对未按规定设置封闭围栏,或者擅自在建设工地围栏外堆放建筑垃圾、渣土和材料的,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对未及时清除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及其他废弃物或者未拆除施工临时设施的,可以代为清除或者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并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四条从事车辆清洗、修理,以及废品收购和废弃物接纳作业的,应当保持经营场所周围环境卫生整洁,采取措施防止污水外流或者废弃物向外散落。违反规定的,由市容环卫监察组织责令改正,对从事车辆清洗、修理以及废品收购的,处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对从事废弃物接纳作业的,处三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五条举办节庆、文化、体育等活动,经批准临时占用道路及其他公共场所的,应当保持周围环境卫生整洁,及时清除临时设置的设施和产生的废弃物。违反规定的,由市容环卫监察组织责令改正,处三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六条居民不得饲养鸡、鸭、鹅、兔等家禽家畜和食用鸽。违反规定的,由市容环卫监察组织责令限期处理或者予以没收;拒不改正的,可按每只五十元处以罚款。

居民饲养信鸽应当符合体育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具备相应的条件,并采取措施防止影响周围市容和环境卫生。居民饲养信鸽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由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的责任人劝其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市容环卫监察组织给予警告,并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污染环境严重、周围居民意见大的,可以责令拆除鸽舍。

居民饲养宠物不得影响环境卫生,对宠物在道路和其他公共场所产生的粪便应当即时自行清除。违反规定的,由市容环卫监察组织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第五章废弃物管理

第三十七条本市按照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废弃物进行处置,鼓励废弃物的回收利用,并采取措施逐步减少废弃物的产生。

第三十八条居民产生的生活垃圾和未接入污水处理系统的粪便,由市或者区(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统一组织收集、运输。

单位产生的废弃物,由单位负责收集、运输或者委托市容环境卫生作业服务单位收集、运输。

废弃物的处置,由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第三十九条自行收集、运输下列废弃物的,应当向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申报废弃物产生量和处置方案:

(一)单位产生的生活垃圾和未接入污水处理系统的粪便;

(二)船舶的生活垃圾、扫舱垃圾和粪便。

违反前款规定的,由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申报的,处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条本市逐步实行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置。分类投放、收集的标准和方法,由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制定并予以公告。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应当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进行宣传指导。

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的单位和地区的居民,应当按照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对违反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规定的单位,由市容环卫监察组织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居民产生的大件生活垃圾,应当按规定定时、定点投放,有关作业单位应当定时收集。

第四十一条生活垃圾应当由经批准设立的垃圾处理场(厂)或者处理设施处置。处置生活垃圾,应当遵守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和有关规范。

第四十二条单位和饮食业经营者产生的餐厨垃圾,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单独收集和处置,或者委托有关作业单位收集和处置,不得排入下水道。违反规定的,由市容环卫监察组织责令改正,处三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塑料废弃物、废电池等特殊废弃物应当单独收集和处置。

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塑料制品、电池等产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应当承担的相应废弃物回收和处置义务作出规定。

第四十四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倾倒、堆放或者处置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和泥浆。违反规定的,由市容环卫监察组织责令立即清除,可按每吨二百元处以罚款。

运输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承运未取得处置证的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和泥浆;运输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和泥浆的,应当随车船携带处置证,并按核定的路线、时间行驶。违反规定,承运未取得处置证的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和泥浆的,由市容环卫监察组织责令改正,按每车二百元或者每船五百元处以罚款;对未随车船携带处置证的,可按每张五十元处以罚款。

违反本条规定的,市容环卫监察组织可以暂扣违法当事人的运输工具,并要求其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处理后,发还运输工具。

第四十五条工业垃圾、医疗卫生垃圾及其他有毒有害垃圾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单独收集、运输和处置,不得混入生活垃圾。违反规定的,由市容环卫监察组织责令改正,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六条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方便居民的原则,规定生活垃圾和粪便投放、倾倒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化粪池和储粪池应当定期疏通。粪便外溢时,区(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先及时清除、疏通,再分清责任,并由责任者承担清除、疏通费用。

第六章作业服务管理

第四十七条本市鼓励单位和个人兴办市容环境卫生作业服务企业,逐步实行市容环境卫生作业服务市场化。

第四十八条下列市容环境卫生作业服务项目,应当由有关管理部门或者单位通过招标的方式确定作业服务企业:

(一)道路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扫、保洁;

(二)居民产生的生活垃圾和未接入污水处理系统的粪便的收集、运输;

(三)由财政性资金支付的项目。

作业服务企业承接的作业服务项目不得转包。违反规定的,发包的部门或者单位可以终止其承包合同。

第四十九条从事市容环境卫生作业服务,应当遵循市容环境卫生作业服务规范,达到城市容貌标准和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做到文明、清洁、卫生、及时。违反规定的,由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三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道路和公共场所的清扫、保洁,应当在规定的时间进行,减少对道路交通和市民休息的影响,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垃圾应当及时清除。

市容环境卫生作业服务规范由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制定。

第五十条市和区(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对市容环境卫生作业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第七章环境卫生设施管理

第五十一条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本市市容环境卫生专业规划及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编制垃圾转运站、垃圾粪便处理厂(场)、公共厕所等环境卫生设施的建设专项规划和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五十二条制定新区开发、旧区改造等地区性综合开发建设规划方案,应当包含设置环境卫生设施的内容,并征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的意见。

从事地区性综合开发建设的,应当按照环境卫生设施设置规定和设置标准配套建设环境卫生设施。违反规定的,由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三条本市机场、车站、码头等交通集散点和大型商场、文化体育设施、旅游景点及其他人流集散场所,应当按照环境卫生设施设置规定和设置标准,配套建设公共厕所和其他环境卫生设施,并设置垃圾收集容器。违反规定的,由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对未按规定和标准设置垃圾收集容器的,可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对未按规定和标准配套建设公共厕所和其他环境卫生设施的,可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四条配套建设的公共厕所及其他环境卫生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设计方案应当征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的意见。

配套建设的公共厕所及其他环境卫生设施,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应当参加验收。环境卫生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即投入使用的,由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第五十五条环境卫生设施的管理和使用单位应当做好环境卫生设施的维修、保养工作,保持其整洁、完好。

公共厕所应当对外开放,设有明显标志,并由专人负责保洁。

市民使用公共厕所,应当自觉维护公共厕所的清洁卫生,爱护公共厕所的设备。

第五十六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损毁环境卫生设施。

规划确定的环境卫生设施用地,不得擅自移作他用。

违反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由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责令其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可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章其他规定

第五十七条市和区(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及市容环卫监察组织应当建立市容环境卫生投诉受理制度。

市或者区(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和市容环卫监察组织应当自受理投诉之日起五日内将处理意见答复投诉人。

第五十八条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市容环卫监察组织和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文明执法,依法受理单位和个人的申请事项以及对有损市容环境卫生行为的投诉,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对违法审批申请事项,或者应当予以受理的事项和投诉不予受理,或者应当制止和查处的行为不予制止和查处,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公共利益受到严重损害,或者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九条侮辱、殴打市容环境卫生工作人员或者拒绝、阻挠其执行职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部门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条当事人对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和其他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市容环卫监察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当事人对具体行政行为逾期不申请复议,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市容环卫监察组织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

第六十一条本条例第二条所称中心城是指本市外环线以内的地区;新城是指以区(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镇,或者依托重大产业及城市重要基础设施发展而成的中等规模城市;中心镇是指区位条件优越、经济发展条件较好、规模较大的建制镇,依托产业发展而成的小城市。

第六十二条本市城市化地区以外的其他区域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由市人民政府参照本条例另行制定管理办法。

环境卫生管理方案 篇四

关键词:环境卫生管理;数字化;卫生作业

在城市化的发展进程中,环卫卫生管理工作关系着城市的面貌,对经济社会的发展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但是在其卫生管理工作中,效率及质量相对较低,无法满足城市化的发展需求[1]。而在环境卫生管理中应用数字化管理技术,可以提升环境卫生管理质量与效率。因此,探究数字化管理实践在环境卫生管理中的应用具有重要的意义。

1环境卫生管理中运用数字化管理价值

在环境卫生管理中,运用数字化管理技术具有重要的意义,其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在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中运用数字化管理技术,可以降低管理成本,通过数字化技术,可以实现对环境卫生的全程监督,且可以降低人力资源的运用,继而节约了相应的成本[2];②提升了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在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中,传统的工作方式主要是通过人力人员来实现管理,而通过数字化技术,可以时间对数据信息的全程监督、采集和分析,不仅提升了工作效率,而且可以提升工作质量。

2环境卫生管理中数字化管理的运用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数字化管理在环境卫生管理中逐渐提升应用程度,对现代环境卫生事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推进作用,因此探究其具体应用具有重要的意义,其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实时监控

在环境卫生管理中,运用数字化管理可实现对城市的实时监控。其主要是由于在数字化管理措施的运用中,可通过摄像头等数字化设备来实现对城市环境卫生的实时监控。通过摄像装备,可实行多角度的拍摄,可把城市的环境卫生情况及时的反映出来[3]。同时通过卫星定位手段,可将环境卫生的坐标发送到最近的清扫车,这样可以提升清扫效率,并可以第一时间处理环境卫生问题。

2.2监控车辆交通

在环境卫生管理中,运用数字化管理技术可实现对车辆交通的监控。在环境卫生车辆的工作中,是需进行长期的行驶来保障环境卫生的质量,浪费了人力及物力资源[4]。而在数字化技术的运用过程中,通过数字化技术,可掌握车辆的最新动态。因此在作业过程中,可通过数字化设备,实现对车辆交通的管理。在行驶之前,设计相应的轨道,通过数字化设备进行监管,一旦出现偏差,系统会及时发出警报,并记录车辆相关信息。便于实现环境卫生管理的高效率。

2.3信息管理

在环境卫生管理中,采用数字化管理技术可以实现对车辆信息的全程监管。在常规的车辆信息管理方式中,主要是通过人为记录的方式来完成,不仅降低工作效率,且不利于全面管理车辆信息。而在数字化技术的运用过程中,可通过数据库信息,对车辆信息进行全程的监督和管理。通过数字化技术,可实现对车辆的类型、数量及行驶情况的分析。经过计算机的辅助处理,可将相关信息进行总结,继而管理部门可对车辆进行统一的管理和调度,提升环境卫生管理效率。

2.4调度管理

在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中,对车辆信息的调度管理是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传统的调度方式中,通常是根据目标地点的就近车辆来定位,但由于无法了解车辆的具体运行情况,因而会浪费工作时间,降低工作效率[5]。在数字化管理技术的运用中,可实现对驾驶员的具体情况分析以及环境的分析,同时可通过语音系统实现对驾驶员工作的全面管理,在驾驶员工作中。如出现突发状况,可以通过语音系统第一时间进行汇报,便于应急部门的及时处置。另外,采用数字化技术,可以降低人力资源的运用,进而节约了企业的发展成本。

2.5数据信息分析

在城市卫生管理中,需对数据信息进行分析,以便保证施工质量,提升城市的环保效率。但在传统的数据分析过程中,其主要是采用人力分析方式,无法实现对环境卫生管理的实时调度,且容易造成资源的重复。在数字化管理技术的运用过程中,可加强对数据信息的分析。在某地具有环境卫生处理请求的情况下,系统会对数据信息进行全面的分析,包括环境卫生管理需要的资源、该地最近的车辆信息以及人力资源配置情况。同时通过数据分析计数,可实现对工作人员的状态以及外部环境的监控。最终实现对城市卫生环境的全面管理。

3数字化在环境卫生管理中的运用

3.1改变传统观念

在数字化管理技术的运用中,需要通过现代化的技术和理念来提升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效率。但是在数字化管理技术的运用中,管理者思想依然陈旧,采用传统的工作方式来实现管理,降低了工作效率。因此需要不断的促使管理者改变传统的思想观念,通过现代化的管理手段来实现对城市环境卫生的全面管理。主要内容:①政府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数字化技管理的宣传,使管理者提升对数字化设备的重视程度,以此来提升城市化的发展水平;②相关部门要提升管理者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建立实地参与活动,使管理者进行实地调查,积极探索环境质量,以此来提升数字化管理的应用效率。在城市环境卫生管理中,只有提升相关部门的重视程度,才可以提升数字化管理的应用进程。

3.2加强数字化设备的投入

在城市环境卫生管理中,其可以提升环境卫生管理的质量和效率,因而加强对数字化管理设备的投入具有重要的意义。但是在数字化设备的运用中,相关部门对数字化设备的投入存在明显的不足,导致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受到一定的影响,因此需要不断的加强数字化设备的投入,以此来提升城市化环境卫生管理的效率。主要内容:①相关部门应该加强和外界的合作,通过与开发公司建立合作关系,以此来实现对设备的开发与运用;②在相关部门的发展中,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撰写相应的管理方案,并且要成立管理委员会,实现对环境卫生管理的全方面监管,最终提升城市卫生管理的效率。

3.3建立完善的规划

在城市卫生管理中运用数字化管理技术,需要建立完善的规划方案,以此来提升城市管理效率。但是在城市卫生管理中,规划存在不合理的现象,无法满足城市卫生管理的需求,因此需要不断的完善管理规划,提升卫生管理效率。主要内容:①相关部门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完善硬件设施的管理,在环卫设备中安装硬件设施,对车辆信息进行全程的监管。同时要建立通信体系,保证沟通和调度的效率;②在管理过程中,要实现规划的严谨性,在道路清洁、垃圾收集以及安全生产等环节中,要规划完善的方案。并且要设计备用方案,防止突发状况。在城市卫生管理中,只有建立完善的规划方案,才可提升数字化管理的运用效率,进而提升城市卫生管理的功效。

3.4完善数字化管理的运用

在城市卫生管理中应用数字化技术,需要完善数字化管理的应用措施,其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系统存在不稳定性或者适应性问题,在处理过程中,相关部门需要不断的进行改进,如在信号强度的处理中,应设置合理的信号增幅器,保证系统的正常使用效率;②在数字设备的运用中,存在耗电量较大的问题,应该采用数字化集成手段。在保证系统使用效率的基础上,降低设备的功耗,以此来提升环境卫生管理的效率。

3.5建立完善的保障机制

在数字化管理的运用中,应该建立完善的保障机制,保证数字化管理的合理运用。主要内容:①相关部门需要积极的汲取群众的意见,调整《环境卫生监控管理指挥调度系统管理规定》,明确数字化管理运用的范围和具体细则;②相关部门应该按照规定,对设备进行维修和保养。只有建立完善的保障机制,才可以保证数字化管理的顺利运行。

4结束语

文章主要探究城市环境卫生管理中数字化管理的运用,介绍数字化管理在车辆信息、监管以及数据分析等方面的运用。同时分析数字化管理的应用措施,包括加强投入和监管以及完善保障机制等措施。希望通过文章的分析,可为数字化管理技术的运用提供科学的保障。

作者:魏政 单位:信阳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参考文献:

[1]王锟。长春市环境卫生服务的精细化管理研究[D].吉林大学,2015.

[2]李辉。军队医院卫生装备全程质量管理系统的设计与开发[D].第四军医大学,2012.

[3]左兰萍。数字化管理在环境卫生管理中的运用[J].城市管理与科技,2011,(4):48-50.

[4]黄凡真。市容环境管理长效机制研究[D].上海交通大学,2013.

环境卫生管理方案 篇五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要求,广泛动员,全民参与,为人民创造一个优美、卫生、舒适、文明的生产生活环境。

二、整治范围及重点整治区域

1、整治范围

全镇范围内各村(居)委会,各企、事业单位,各个体经营摊、店。

2、重点整治区域

集镇主要街道、巷弄、溪坑、停车场、广场、操场,工业园区道路、花坛,各村主出入口及公共活动场所,国道、县道沿线两侧和溪坑。

三、整治标准

各村、单位要按照镇政府下达的标准和要求认真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具体整治标准如下:

集镇区域:集镇主街道、巷弄、停车场、广场、操场等公共场所环境整洁,无乱设摊、乱倒垃圾、乱停车辆“三乱”现象。行道树上不挂衣物、拖把、不拉绳索,无乱搭、乱贴、乱画现象;镇区各村公共场所环境整洁、管理有序;各企、事业单位工作场所及周边环境干净清洁;各个体经营摊店门前实行“三包”,做到不占道经营、不乱堆货物;各居民户门前屋后、室内、厨房、厕所卫生清洁,不向溪坑、太平塘倾倒垃圾、杂物。垃圾做到日产日清。

行政村:村主出入口、公共场所环境整洁。村主巷弄无垃圾堆,无乱贴、乱画现象;村内无露天粪坑,无残墙断壁;村民门前屋后做到“三包”,不向太平塘、村边溪坑乱倒垃圾、杂物,垃圾要抛入垃圾房(箱)内;垃圾处理点的垃圾及时处置。

国道、县道沿线:道路沿线村做到道路两侧无垃圾堆,无露天粪坑,路边无乱贴、乱画、乱搭建现象。

四、整治时间安排

从10月8日开始到12月7日结束共两个月时间,分四个阶段进行。各村和企、事业单位要认真部署,组织全体干部群众,积极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活动。

1、10月8日--18日宣传发动阶段。召开全镇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会议,全面部署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在集镇范围主要街道、路口悬挂环境卫生整治宣传横幅,印刷“环境卫生倡议书”,组织大学生村官、中小学生进行发放,在各村张贴宣传标语,积极营造全民参与环境卫生大整治的浓厚氛围。

2、10月19日—11月10日集中整治阶段。开展“千人环境卫生大整治”活动,组织镇政府机关、站所、建成区范围内的行政村干部群众以及中、小学师生,对重点整治区域进行一次环境卫生大扫除。为营造整治氛围,宣传整治力度,邀请电视台、《今日》记者进行报道。同时,镇城管执法中队、工商所等执法部门要加强执法力度,落实专门力量对环境卫生及集镇秩序进行管理;全镇范围内其他行政村和企、事业单位要组织干部群众对责任区域的环境卫生开展大整治活动。

3、11月11日—20日督查整改阶段。由镇政府负责对各村、单位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情况进行检查,对未达到整治标准的责任单位发出整改通知,督促其整改,并对活动开展和整治情况较差的村和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4、11月21日--30日巩固提高阶段。各村、单位要对责任区域的环境卫生整治情况进行自查,并制定出符合本村、单位实际的环境卫生管理制度。镇政府根据活动开展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全镇(特别是集镇)的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积极探索环境卫生工作长效管理机制。

五、措施要求

1、强化宣传。各村、单位要召开会议认真研究整治工作,层层宣传,上下联动,广泛发动干部群众积极投身到环境卫生整治活动中去;要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倡议书、贴标语、出黑板报、组织文明礼仪卫生知识讲座等形式,加强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深刻认识环境卫生整治的重要性,提高广大人民群众讲文明、爱卫生的自觉性。

2、健全制度。镇政府将制定环境卫生规范性管理制度,各村也要建立村组卫生奖惩机制,使卫生工作有章可循。

3、注重实效。各村和单位的领导要带头,党员要在先,实行干部包村、包路段,细化任务目标,责任到户、到人,确保取得“人人来参与、个个受教育”的活动效果。

4、加强督查。镇政府将对各村、单位开展集中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纳入村、单位的考核内容,各村主职干部要认真履行职责,对工作不负责任、落实不到位者,视情扣减年终考核分。

环境卫生管理方案 篇六

社区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社区整改活动方案四篇,欢迎阅读!

社区整改方案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及城关镇党委、政府城乡环境卫生整治会议精神,结合我社区实际情况,经社区党总支、居委会研究决定,在全社区上下迅速掀起环境卫生集中整治的高潮,进一步改善社区环境卫生面貌,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文明健康卫生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扎实推进“五创提质”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营造卫生整洁、规范有序、文明和谐的环境,全面建设幸福归义,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以解决城乡环境卫生“脏、乱、差”为重点,严格按照全市及城关镇城乡环境卫生整治的方案与要求,在全社区上下形成人人动手、个个参入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局面,推进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卫生状况大为改观、交通秩序规范有序、村容村貌明显变化、管理水平逐步提高、文明素养全面提升。确保“五个看不见”,即公共区域可视范围看不见垃圾、主干道看不见车辆乱停乱放、街面看不见乱搭建厂棚、市场和门店看不见商品出店经营、社区看不见妨碍城管等环境卫生整治执法的行为发生。确保社区环境综合整治形成长效机制,持之以恒的抓下去,使我们的环境卫生干干净净,社区面貌漂漂亮亮,公共秩序规规规矩矩,社会关系和和美美,综合整治长长久久,社区环境综合考核进入城关镇及全市先进行列。

二、工作重点

重点突出组织建设、环境卫生、基础设施、禁燃鞭炮、控建拆违、殡葬改革等六项重点。

1、深入宣传,广泛动员。通过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出动宣传车、发放宣传手册等形式,大力宣传环境卫生整治的目的、意义和要求,使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观念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动员、教化、组织广大居民群众积极投入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形成共同维护环境卫生的浓厚氛围。

2、加大力度,全面整治。以“村容整洁”为目标,开展集中整治,彻底整治辖区内背街小巷、居民小区、改制企业小区的环境卫生,清除房前屋后、道路两侧及公共场所的积存垃圾、卫生死角,治理堆物废料、白色污染和乱倒生活垃圾等现象,集中整治集贸市场、交通要道、建筑施工现场环境卫生,实现辖区可视范围内看不见垃圾。

3、狠抓建设,夯实基础。在辖区内各个单位、居民小组、居民小区内安放垃圾桶,建设垃圾池,实现生活垃圾集中存放,集中回收,集中贮运。全面整治社区范围内所有背街小巷。

三、工作措施

1、实行责任到人制。社区环境卫生整洁领导小组对全社区环境卫生整洁工作负总责,负责组织、指导、督促、检查整环境卫生整洁工作的实施。按照属地原则,辖区内各单位、各居民小组、生活小区负责辖区内的日常卫生保洁工作,各单位负责人、组长是第一责任人。各个单位、各个居民小组和生活小区要将任务和责任落实到每一个住户、每一个岗位、每一个人,做到人人身上有担子,个个肩上有责任。

2、实行责任区制。社区应将辖区的卫生区划分为社区公共区和居民责任区。对背街小巷和社区集中活动场所等社区公共区,定期组织卫生大清扫,并由专人进行日常保洁维护。对房前屋后地坪、水沟等居民责任区,落实居民包卫生、包秩序、包绿化的“三包”责任,由各相关负责人规劝、督促居民落实。

四、工作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充实镇环境卫生整洁行动领导小组,由曹自林同志任组长,郑立平同志任副组长,曹新华、甘凤祥、杨定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郑立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2、加大经费投入。安排专门的经费,用于环卫设施添置,用于社区环境整洁行动的开展,兑现奖优罚劣,以奖。

3、加强督查考核。严格实行分块考核、分季考核、分档考核。社区党总支、居委会成立专门的考核领导小组,按照镇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考核评估办法的要求,对社区内背街小巷、居民小区、集贸市场、居民房前屋后的环境卫生进行暗访和明查,实行日巡逻、星期抽查、月考核、季评比,通报工作进展和工作效果情况,严格考核到各个单位、居民小组、居民小区,并延伸到户,以考核促进环境卫生整洁工作的有效开展,把社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引向深入。

社区整改方案

新华社区20--年度村庄环境整治阶段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改善提升农村居住环境,从根本上治理村庄的“脏、乱、差”问,促使我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居民生活素质明显提高,从而进一步加快我村新农村建设步伐。结合村庄环境整治要求与我村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做好宣传发动,提高村民卫生意识

我居围绕治理村庄“五乱一少”和彻底解决村庄环境脏、乱、差”为工作重点,将整治村内环境卫生作为重要突破口和切入点,掀起全村环境卫生宣传月活动。具体做法有:1、在居委会宣传栏张贴环境卫生方面的宣传条幅;2、向群众发放环境卫生知识方面的宣传资料; 3、以公告形式张贴《致广大居民的一封公开信》,宣传环境卫生和健康方面的知识。

二、成立领导小组,落实分工职责明确

1、为更好的开展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结合村庄实际,成立居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志勇

副组长:秦建 刘萍

成 员:冒国祥、吴建华、施素琴、陆帮红、肖宇、程竹山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新华社区公共服务中心,秦建负责生态环境整治的日常工作,冒国祥负责台账资料的整理工作。

三、扎实开展工作,力促环境大有改观

1、我居环境卫生整治重点主要在以下几方面:

(1)彻底清除村内卫生死角;

(2)修补村内破损路面,特别是坑洼处;

(3)加强道路两侧植被管理,做好杂物、垃圾的清理工作;

(4)落实环境卫生、绿化管护长效管理机制,确保长治久治;

(5)配合做好环境整治其他方面的工作。

四、工作安排

结合居情实际,新华社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分成以下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月12日——2月24日)。召开居环境综合整治动员会议,全面动员,全居参与,集中时间,集中力量,上下联动,协力同心,形成决战决胜的浓厚氛围;

第二阶段,排查推进阶段(2月24日——2月28日)。对本居所辖范围内存在的脏、乱、差现象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卫生问题进行彻底调查摸底,立即组织整改,及时整改到位,使全居环境得

第三阶段,全面实施阶段(3月1日——3月28日)。按照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具体任务和要求,全面实施环境综合整治,集中力量开展环境卫生、主要出入口等专项治理活动,确保完成治理任务;

第四阶段,巩固提高阶段(3月28日至年底)。进一步巩固、完善、提高整治效果,研究落实长效管理措施。

社区整改方案

狗街社区 村整治环境卫生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上级政府关于开展农村环境“五整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指示精神,全面改善村社环境,确保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做好试点工作,现结合村社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工作重点和基本要求

整治旧村和整治环境卫生要紧紧围绕切实改善人居环境这个关键点和出发点,抓住重点,稳步推进。通过整治,使村容村貌整洁优美,达到“安全卫生、环境优美、舒适文明”的基本要求。

一、村道内道路日常维护

1、村内道路全部实现硬底化,确保村内道路平坦、整洁、通畅。

2、完善村内排水设施建设,进一步查漏补缺,实现“三化”即雨水排放明渠化,污水排放暗渠化,排水系统的各种管渠硬底化,保证排水畅顺。

二、加强村内道路日常环境卫生管理。

1、加强道路保洁管理。主干道路要保持洁净,要有人清扫,垃圾随产随清,定时清洗路面。路面要做到无垃圾、无杂物、无污水、无渣土、无卫生死角。

2、加强村内道路门前管理。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做到定人、定岗、定责。确保门前无乱丢垃圾、乱张贴、乱堆物品、乱停车辆、乱挂衣物。

3、加强禽畜圈养的管理。在加大管理力度的同时,制订出相关

的奖惩制度,确保辖区内无禽畜放养。

环境卫生管理方案 篇七

论文关键词:环卫;档案管理;技术培训;信息化管理

近年来,我国城市化发展进程速度非常快,人们对城市生活的质量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作为环卫档案管理部门如何适应现代城市发展的需要,搞好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工作,是目前急需解决的问题。而要解决好环卫档案管理,使之适应时展需要,环卫档案的标准化和规范化管理是非常重要的。

一、环卫档案在城市建设中的地位与作用

档案是国家机构、社会组织及个人在政治、经济、军事、科学、技术、文化和宗教等各个领域重大活动的历史记录,是人类社会活动的真实反映,具有历史的见证作用。环境卫生工作是城市生活链条的终端,它与城市生活的各个方面联系紧密,其工作质量和水平的高低直接反映了一个城市的生活水平。环卫档案作为城市环境卫生工作的原始记录者,是历史的真凭实据,作为人类智慧的主要载体在整个城市建设发展中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档案在领导进行决策时能够发挥应有的作用。通过建立历史数据可以更好地分析城市垃圾投放点的不足,建立优化机制,使之更好地满足城镇居民日常生活的需要。同时,也便于决策者更好地对垃圾处理或者综合利用。

环卫档案在城市建设中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首先,它反映了一个城市的经济发展水平。城市经济的发展与环卫档案的管理水平是相辅相成的,正是人们生活水平提高了,对环卫工作的重视程度就会加强,从而环卫档案的管理工作随之会得到强化。反之,城市居民在起码的温饱都难以保证的前提下,就很难去谈环卫工作,环卫档案工作更是无从谈起。其次,反映了一个城市居民的素质水平。环卫工作是一个社会问题,工作质量和水平的高低要靠全社会的努力,更多的还要靠城市居民的自我支持。如果城市居民素质高了,可以将垃圾分成有机垃圾和无机垃圾,不但可以使环卫工人更好地收集回收利用,增加了经济效益,也可以节省城市垃圾的管理成本,增加其社会效益。最后,可以反映出城市管理者的水平。城市管理者的首要任务就是提高居民生活水平,其中很重要的一部分就是生活环境水平。环卫档案管理水平会间接体现出城市管理者的行政领导能力。

二、目前环卫档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环卫档案作为城建档案的一部分,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及社会经济的发展,环卫档案的管理工作得到了较大的提升,培养和锻炼了一批较好的档案管理业务骨干。随着信息化的发展,建立了电子数据档案和影像档案,查阅者可以更加方便、快捷地获取相关有价值的数据资料和文献。但是,基于目前我国环卫档案的管理现状,尚存在一定不足。

1.环卫档案管理人员普遍存在技能水平较低的现象

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需要,对环卫档案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要求越来越高。他们不仅要有档案管理的专业知识,还需要熟悉和掌握各种相关档案管理软件的操作和系统维护。就当前我国环卫档案管理而言,普遍存在管理人员整体水平不高的现象,已经不能适应现代环卫档案事业的发展需要。大部分环卫档案管理人员对环卫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装订等业务不够专业,受到的专业档案知识培训较少,致使其档案收集意识薄弱,尤其是不能适应现代档案信息化管理的需要。环卫档案管理人员还存在身兼数职的现象,对档案管理工作投入的精力不足,没有更多的精力和时间顾及档案业务,只是将相关环卫管理材料放入档案盒,做不到及时整理归档,严重影响了环卫档案管理的水平。

2.环卫档案管理不规范

经过调研和不完全统计,大多数城市环卫档案管理普遍存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档号不够规范和标准、案卷标题不统一、案卷缺少卷内目录、组卷混乱现象比较严重。

3.一些归档的材料不够真实和准确,且数据更新不及时

真实性是环卫档案最基本的要求,但目前档案材料中不真实的问题十分突出。由于对环卫档案管理工作不够重视,始终认为档案工作就是保管的事务性工作,不能给单位创造经济效益,只要守住摊,不丢失,不泄密,能应付外调、查档就行了。因此,在材料的归档方面,往往疏于管理和严格把关,将一些不够真实的数据资料进行了归档,给环卫档案管理带来了严重的不足,失去了其应有的价值。并且存在档案收集不及时的现象,不能将有价值的数据资料快速归档,错过了资料收集的最佳机会,造成大量原始数据遗失,不能保证环卫档案的完整性。

4.信息化水平不高

环卫档案信息化管理是环卫档案工作适应社会信息化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全面提升环卫档案工作为社会服务能力的必然选择。近年来,环卫档案大力推进管理信息化建设,力图使档案工作与城市建设发展同步。但是,目前大量环卫档案不能做到信息化管理,相关目录和索引没有进行数字化管理,不能快速有效地进行检索和查阅,始终停留在过去传统手工检索的基础上,影响了城建档案管理的效率。

5.对环卫档案管理的投入较少

在环卫档案管理过程中,设备、硬件、软件系统、人员技术等方面的配套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同时还需大量的资金支持维护。由于落后思想观念的制约,环卫档案管理工作不能带来直接的经济效益,致使管理者无暇顾及环卫档案工作中的硬件更新,配套资金不能到位,有时经费还会被一些更为紧急或者重要的工作所临时挪用,因而无法购置好的硬件设备和建立高起点的档案网络,更谈不上对硬件设备的及时更新,致使环卫档案管理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足,档案柜等设施落后,库房、档案室建设简陋、条件差,为档案资料的长期保存带来较大困难,制约了档案管理的现代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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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环卫档案管理的对策建议

为适应现代城市建设的发展需要,切实加强城市环卫档案管理工作,有效促进城市发展进程,建议环卫档案管理做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1.加强档案专业技术培训,提高环卫档案管理人员素质

要提高环卫档案人员的素质,必须要做好两方面的工作:首先,要把住人才入口关,引进有文化专业知识、有专业技术和技能的人才充实档案队伍;其次,要加强专业技术的学习和培训。

环卫档案管理的关键取决于档案工作人员的素质水平。环卫档案工作者的业务水平、工作能力、文化素养、创新意识、敬业精神是影响环卫档案管理整体服务水平的重要因素。因此,环卫档案工作人员要特别注重日常自身专业水平的提高。现有档案工作人员的专业继续教育是目前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档案人员可以通过自学、参加培训等方式努力学习,拓宽视野,了解所涉及工作领域的现状及发展动态,熟悉档案工作的各个环节和基本要求,努力掌握科学管理的原则和方法,从而有效提高自身素质、工作效率和档案质量。此外,针对目前档案管理的信息化,环卫档案人员还必须能熟练运用计算机以及各类现代化办公设备进行电子文件的制作、使用和维护。因此,档案管理人员除了进行基础知识教育、高级理论培训及档案专业教育,还要具备较强的开拓创新意识,熟练掌握现代办公软件。

2.完善环卫档案规章制度、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管理

在档案管理工作中,要始终把档案制度的建设与落实放在重要位置,没有健全的档案管理规章制度就难以确保环卫档案工作的顺利开展。建立科学的环卫档案管理体系和健全的档案管理规章制度是档案管理的关键。通过建立与环卫工作相适应的科学档案管理体系,理顺环卫档案管理体制,完善档案收集网络,逐步形成责任落实、人员到位、职责明确、分工合理、制度健全的档案工作管理机制,将环卫各个门类、不同载体的档案体系进行统一管理,使档案管理与环卫业务同步考核、同步发展。

要从制度上促进和确保环卫档案管理工作的标准化和规范化。档案管理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事关档案事业的发展。制定规范的、统一的标准,或者按照国际、国内的标准规范开展环卫档案管理工作,是现代环卫档案管理工作的必要组成部分,也是档案工作现代化、信息化的重要环节,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档案资料的系统性、完整性和连续性。因此,环卫资料文件从收集到归档,涉及到的岗位和人员众多,要确保收集到的档案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就必须在文件的形成、流转、处置、归档等各个环节实行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确保同一类型的档案在不同的部门和人员之间产生的电子文档格式、大小、样式一致,方便对档案实行规范化管理。

3.加强环卫档案信息化建设

随着现代信息化的发展,传统环卫档案管理现状已不能适应档案事业的发展需要,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和电子商务的加快推进,使环卫档案信息管理工作从传统的纸质档案馆藏转向以网络信息资源为主。信息化为环卫档案管理提供了新的途径,也为推进档案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只有改变以往的档案保存、利用、检索方式,建立健全适合现代化管理模式的档案信息化体系,解决手工操作运转速度慢、效率低的问题,才能使档案管理工作适应社会潮流,避免档案管理变成单纯的收藏,才能有效地保护城建历史档案,可以有效节约资源,提高环卫档案管理工作效率,创造更多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环卫档案管理信息化应重点加强以下方面的建设:信息化的基础设施建设,如服务器、计算机等硬件基础设施,应用系统、档案信息网络等软件基础设施;档案信息资源建设,重点从信息的储备和数字化两方面加强相关工作;档案的信息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主要包括电子文件的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等;档案信息化的应用体系开发与维护;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

4.确保环卫档案管理资金投入

有效、充足的资金投入是确保环卫档案事业顺利发展的保证。环卫档案管理资金的投入主要包括馆舍建设与维护、档案柜、办公器材、计算机、扫描仪等硬件设施投入;人才引进、人员学习与继续教育、软件开发、网络支持系统购买等软件设施的投入。要制订资金投入计划,做到专款专用,使相关投入发挥最大效用,全面提升环卫档案管理软、硬件设施档次和水平。

5.强化服务意识,创新服务理念

档案管理的最终目的就是快速、便捷地为使用者提供利用,因此,环卫档案管理人员要树立服务意识,端正工作态度,提高服务质量,提高工作主动性,使环卫档案为社会各阶层工作提供服务。在符合档案安全、合理的利用原则的情况下,档案管理人员要积极开展多种编研活动,对信息进行开发,编写各种专题汇编,从多个方面满足环卫各项工作的需求,从而增强环卫档案馆的服务功能。服务质量的高低是衡量城建档案工作者职业道德标准的重要尺度,发挥好档案信息资源的作用,使其充分地为城市现代化建设服务,是每一个环卫档案工作者的历史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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