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物仓库 仓库储存物品的管理制度(优秀7篇)

时间:2024-02-20 00:52:12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家人们收集整理的仓库储存物品的管理制度(优秀7篇),仅供参考,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仓储管理制度 篇一

1.目的

为了加强集团仓储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库存物品和人员安全。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内所有库房安全的管理,所属各公司、处(室)可依据本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的规定。

3.职责

3.1各公司、处(室)总经理负责本单位仓储安全管理相关事宜的审批和总监督。

3.2各公司相关部门负责本单位库房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日常管理、库房安全的自检自查、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防护计划等。

4.工作程序和要求

4.1库房安全管理原则:库房管理“六要”“六不准”

4.1.1库房管理“六要”:

a)库房内堆放物品与墙之间要有适当距离;

b)库房内外要保持道路畅通;

c)库房内要保持干燥、内外清洁,堆放整齐;

d)库房外要保证不准有火种、易燃物品接近;

e)库房内电源线路距物品要有一定的。安全间距;

f)要提高警惕,防止盗窃。

4.1.2库房管理“六不准”:

a)库房内不准吸烟;

b)库房内不准设灶;

c)库房内不准点蜡烛;

d)库房内不准乱接电线;

e)库房内不准把易燃物品带进去寄放;

f)库房内不准无关人员出入。

4.2库房物资安全管理

仓库应配备专(兼)职安全员,对物资的日常安全管理负责,库房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盘点,做到账物相符,并对现场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做好防潮等各类安全工作。

4.3库房设施、设备的管理

库房设施、设备应有专人管理,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线路的安装应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在特殊工作场所,如粉尘场所,应使用密闭型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特殊场所,要有安全防护设施和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4.4仓储消防安全的管理

4.4.1仓库主要防火责任人要定时进行日常安全巡逻,及时发现、处置安全隐患,仓储管理部门应组织库管人员做好定期消防演练,提高相关员工消防意识,

4.4.2库房内应设置醒目的禁止烟火标志,禁止煮食及用火取暖,并禁止使用明火。库外动火作业时,必须按照本单位《动火审批制度》执行。

4.4.3应根据仓储地点的面积、储存物品的性质等特性配备足够、有效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等必须保证畅通无阻,周围不得堆放物品,需留出有效的安全操作间距。

4.4.4仓库内的电器线路搭设、连接必须由专业人员操作,需符合国家安全标准。

4.5仓储安全培训、检查的管理

4.5.1安全培训的管理

4.5.1.1对新入职员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三级(即公司级、部门级、班组级)教育培训后,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

4.5.1.2对改变工种的员工,必须重新进行转岗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4.5.1.3对从事起重、车辆(包括叉车)驾驶作业等特殊工种(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

4.5.2安全检查

应根据本单位的相关检查制度,按时对仓储地点进行安全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并做好相关记录。

5.附则

5.1各公司、处(室)可结合本制度对本单位的《仓储安全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5.2本制度由集团企管处负责解释,集团保留修改的权力。

5.3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仓库储存物品的管理制度 篇二

1、负责公司采购定单的跟踪;

2、负责公司采购部与营销部销售进度的协调;

3、负责产品质量的监督、检验;

5、负责与供货厂商采购合同及协议的'签订与实施;

6、按采购计划及商品分配原则,编制商品采购分配表,实施采购,确保交期;

7、调查分析、总结采购商品的市场变化情况及行业规律;

仓库储存物品的管理制度 篇三

为了保障仓库物资保管安全、有序、规范,提高仓库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存货入库管理

1、根据材料入库点验单、合格证书及装箱清单等,核对清点物资名称、数量是否一致,单据备齐后方能验收。

2、进入待验区,未经检验合格不准投入使用。

3、原材料必须按国家计量方法验收入库,按法定计量单位换算,过数准确无误,留有纪录,以便核对。

4、重要器材、成套设备根据设备随带装箱清单,保管员签署到货凭证,按照《质量管理体系程序文件》,依据XGSIC/QMS2-708《配套产品质量检验控制程序》中常规检验项目(附录A)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通知质量保证部检验人员进行入库检验,并填写《配套产品入厂(出库)检验单》,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

5、根据随带装箱清单,保管员签署到货凭证,并通知船东对到货器材进行检验,确认其符合验收标准后方可入库。

6、经验收合格的器材,必须按规格、性能、材质定量,分类保管,不得将不同规格、不同性质的器材混堆乱放。

7、不合格品,应隔离堆放、严禁发放。

二、存货保管管理

1、根据货物特点,做到过目见数,检点方便、成行成列,一律详细注明编号、名称、单位、以资区别,并建立收发记录和台帐,便于定期盘点。

2、收、发材料应保证准确,尽量减少或不发生盈亏现象,并注意度、量、衡器核对校正。

3、按照《质量管理体系程序文件》,依据XGSIC/QMS2-708《生产和服务提供的控制程序》6.6产品防护,对易受潮损坏之材料经常保持空气流通,并垫高存放,以免受潮,对有储存期限的物资要明确标识,做到先入先出,以防变质。

4、对露天存放的大型器材,要按规定码放、妥善垫平、并用苫布苫盖。

5、对船东检查经验收合格后的入库器材需安装防盗门、护栏及防盗系统,并定期对库房内的设备进行检验。

三、存货防火、防盗等安全管理

1、仓库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所有入库人员均需按照规定履行,必须在仓库工作人员的陪同下进出仓库,并遵守仓库管理制度。

2、所有人员不得携带能够容装手机或配件的包装物品(手提包、纸袋等)进入仓库,确需带入的,须允许仓库工作人员进行检查。

3、库房设施必须符合防火、防盗、防潮、防尘标准。货架应达到安全要求。

4、仓库工作人员应定期或随时检查存货的防水、防火、防盗安全设施。检查时,若发现易燃、易爆危险存货,应立即采取措施,将其存放到安全场所,予以隔离。

5、保持仓库环境卫生、过道畅通,并做好防火、防潮、防盗等安全防范工作,学会使用灭火器等工具,每天下班前须检查各种电器电源等的安全情况。

6、任何人员不得在仓库内吸烟、用餐,不得将水杯、饭盒、零食等东西带入仓库。

7、严格遵照存货要求进行贮存保管,定时对存货进行清洁和整理

8、仓库工作人员及时记录所有货物进出仓库的`账目情况,每天做好盘点对数工作,保证账目和实物一致。

9、仓库工作人员不得挪用、转送仓库内的任何物品,其他人员需要到仓库借用货物的,必须经过本部门负责人在借条上批准后才能让其借走。

10、仓库、贵重物品的钥匙由仓库工作人员专人保管,不得转借、转交他人保管和使用,更不得随意配制。

11、仓库物资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存放,每种存货应挂卡片,标明品名、规格、型号、产地、单位等,并标明

仓储管理制度 篇四

1、引用标准

1.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危险化学品管理规定》

1.3公安部第6号令《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1990年3月23日公安部第6号令)

2、范围

公司仓储、储罐区及其它储存物品的部门。

3、基本要求

3.1库房、储罐区的建筑设计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3.2库房、储罐区均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公安部第6号令《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以及有关危险化学品仓库的规定、条例和标准,公司《防火与防爆管理制度》(ah01/07)。

3.3物资储存场所应根据储存物品性质,配备足够的、相适应的消防器材和检测报警设备。

3.4库房、储罐区、泵房管理责任部门必须加强管理,建立健全岗位安全防火责任制度、火源、电源管理制度、门卫制度、值班巡回制度和各项操作制度,做好防火、防洪(汛)、防窃等工作。

3.5在仓库、储罐区等区域,应设置明显的防火等级标志,通道、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设施的道路应保持畅通。

3.6保管人员应根据危险化学品性质,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器具。

3.7仓储管理人员每日工作结束,应进行安全检查,关闭门窗,切断电源,方可离开。

3.8储存危险化学品的部门,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库房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3.9危险化学品的储存部门,应当在储存场所设置通讯、报警装置,并专人负责维护、保养,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处于适用状态。

4、仓库管理

4.1仓库应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库房内严禁烟火和火炉取暖,库房动用明火作业必须按公司的《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ah02/01)。

4.2机动车辆不准进入危险品仓库,铲车、电瓶车必须采取防爆措施,才能进入危险品库房。

4.3电气装置必须根据物质性质要求安装,并执行公司《电气安全管理制度》(ah01/10)。

4.4库房内严禁使用电热器具和家用电器,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及高温照明灯具。

4.5电器开关箱单独设在库房外安全部位,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管理人员离库必须拉闸断电。

4.6仓库责任部门应制订物品入库存验收制度,核对、检验进库存物品的规格、质量、数量。无产地、铭牌、检验合格证的物品不得入库。

4.7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堆垛)应采取杜绝火种的安全措施。

4.8物品的发放,应严格履行发放手续,认真核实。应严格控制危险化学品的发放,主管部门应经常检查。

4.9危险化学品的储存要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吕的配装规定,对不可配装的危险化学品必须严格职责离,具体要求为:

4.9.1剧毒物品不能与其它危险物品同存一库。

4.9.2氧化剂或具有氧化性的。酸类不能与易燃物品同存一库。

4.9.3盛装性质相抵触气体的气瓶不可同存一库。

4.9.4危险物品与普通物品同存一库时应保持一定距离。

4.9.5遇水燃烧、易燃、自燃及液化气体等危险品不可在低洼仓库或露天场地堆放。

4.10剧毒药品应单独存放,必须实行两人、两把锁、两本帐的管理办法。使用单位必须凭保卫部门批准的“危险物品领(退)单”并由两个领取。

4.11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仓库、堆垛附近,不准进行试验、分装、封焊、维修、动火等作业。如因特殊需要,按《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ah02/01)进行,由仓库(堆垛场)负责人上报,公司有关领导和安全部门批准,采取安全措施后方能进行。作业结束后,检查确无火种方可离开现场。

4.12危险品应当分类分项分垛存放,不得超量贮存,其安全距离要求如下: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100m2;垛与垛之间不小于1m;垛与墙间距不小于0.5m;垛与梁、柱间距不小于0.3m;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2m。

4.13危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严防跑、冒、滴、漏。

4.14危险物品露天堆放要与建筑物这间的防火距离符合防火规范要求;应当分类、分垛、分组堆放,并留有安全间距;应有防晒防雨设施,桶装可燃液体在夏季要采取降温措施。

5、储罐区管理

5.1严格执行公司的《防火防爆管理制度》(ah01/07)。

5.2各种承压储罐区符合我国有关压力容器的规定,其液位计、压力计、温度计、呼吸阀、阻火器、安全阀等安全附件应完整好用。

5.3易燃、可燃液体的储罐、设备和管线的绝热材料、装卸栈台、安全梯和管架等,均应用非燃烧材料建造。

5.4闪点低于28℃,沸点低于85℃的易燃液体储罐,无绝热措施时,应设冷水喷淋设施,以达到夏令降温的目的,设施的电器开关宜设置在远离防火(护)堤处,严禁将电器开关设在防火(护)堤内。

5.5易燃、可燃液体储罐区内,不应有与储罐无关的管道、电缆等穿越,与储罐区有关的管道、电缆穿过防火(护)堤时,洞口应用不燃材料填实,电缆宜采用跨越防火(护)堤方式铺设。

5.6罐区防火(护)堤的排水管应相应设置隔油池或水封井,并在出口管上设置切断阀,或在不排水时堵死出口。

5.7储罐的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应定期检测,并按照《石油库设计规范》(gbj74-84)等有关规定执行。

5.8危险品罐区是公司消防重点部位,仓储责任部门必须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和规程,定期检查执行情况,并详细记录。

5.9仓储管理责任部门应有一名负责人分工具体抓罐区防火安全工作,罐区班组长抓好班组防火安全工作。义务消防队员和岗位人员要做好本岗位防火安全工作。

5.10罐区人员要加强防火安全知识的学习,坚持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动日,积极参加公司各项安全活动。

5.11罐区人员定期开展罐区安全检查,坚持每日的巡回检查,发现隐患必须立即整改和报告,不准拖延。

5.12严禁非本公司使用的河燃液体或其它物质存入罐区,进厂的桶装液体应分类堆放,堆与堆之间要留有通道,罐区内要保持道路尤其是消防通道的畅通。

5.13储罐的计量要正确,储罐不准超过规定的储量。定期对储罐进行清理、维修保养。

5.14操作人员掌握各类设备及安全附件的正确使用,定期检查,维护保养,保证完好。发现异常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有关部门应予以及时处理解决。

5.15责任管理部门必须安排专人负责开启和关闭防护堤下水道阀门,根据季节特点做好保温、降温工作。防雷与防静电的接地电阻要定期监测。

5.16罐区人员严守岗位,正确穿戴防护用品,防止漏料、混料;工作完毕清理场地,关闭阀门与切断电源。

5.17严禁非罐区人员进入罐区,外来人员进入罐区必须有安全部门或保卫部门人员陪同,办理登记手续,并讲明有关防火安全注意事项。

6、原料码头泵房管理

6.1原料码头泵房应严格执行公司《防火与防爆管理制度》(ah01/07)的有关规定。

6.2泵房的建筑设计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及有关危险化学品仓库的规定、条例和标准。

6.3码头的储存设施按“5.”的有关规定执行

6.4码头泵房严禁使用电热器具和家用电器,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及高温照明灯具。

6.5岗位人员要加强防火安全知识的学习,坚持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动日,积极参加公司各项安全活动。

6.6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坚持每日的巡回检查,发现隐患必须立即整改和报告,不准拖延。

6.7掌握各类设备及安全附件的正确使用,定期检查,维护保养,保证完好。发现异常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有关部门应予以及时处理解决。

6.8严禁非有关人员进入工作区域,外来人员进入工作区域必须有安全部门或保卫部门人员陪同,办理登记手续,并讲明有关防火安全注意事项。

仓储管理制度 篇五

1.目的

建立和完善仓库管理制度,规范仓库管理;明确仓库业务流程,确保仓库业务运作质量,提高仓库效率;仓库的安全关系着会成物流存放物和附近工作人员的安全,所以仓库的安全尤其具有重要意义,为了规范仓储部的管理及货物的验收入库、保管养护、复核出库、不合格品和呆滞品的处理及安全、卫生、消防等事务作业有所遵循,特制订本管理流程。

2.范围

XXXX物流的自管仓库。

3.宗旨:

所有仓库业务管理有章可循;业务流程合理、有效、单据统一、规范;

4.组织架构

5.职责

5.1仓储部负责制定及修改本制度

5.2仓库经理负责监督各仓库的执行情况

5.3仓库主管负责执行本制度

5.4仓库员工按照本制度进行仓库作业

6.具体内容

6.1仓库的管理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工作:

6.1.1 仓库的选址、建设(或租赁)、布局规划以及操作安全审核。

6.1.2 货物的进库、点收、标示、分类。此货物指本公司内所有项目的货品。

6.1.3 货物的适当储存。

6.1.4 货物的拣选及发货。

6.1.5 货物的安全保管及盘点。

6.1.6 电脑数据记录与报表整理归档。

6.1.7 仓库的安全检查。

6.1.8 仓库的消防设施检查。

6.1.9 仓库的环境卫生检查。

6.1.10 仓库各种操作设备的'操作管理。

6.1.11 仓库各种应急预案。

6.1.12 仓库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

6.1.13 仓库员工及外来人员的安全培训

6.2方针目标

6.2.1 仓储盘点准确率99.5%

6.2.2 收发货准确率99.5%

6.2.3 订单处理及时率99.5%

6.2.4 客户满意度99.5%

6.2.5 存放物资完好交付率99.9%

6.2.6 仓库安全检查合格率100%

6.2.7 废弃物分类处理100%

6.2.8 重大危险源受控率达100%

6.2.9 重要环境因素控制率100%

6.3良好的仓储管理可以发挥如下功能:

6.3.1 确实掌握库存数。

6.3.2 减少停工备货时间。

6.3.3 点收、验收的高效率化。

6.3.4 货物标示的正确性的提高。

6.3.5 帐物接近一致性。

6.3.6 预防呆废料的发生。

6.3.7 减少货物及人员的伤害。

仓储管理制度 篇六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仓储物资的规范有效管理,提高仓储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供应系统所属仓库的管理。

第二章物资入库流程

第三条仓库保管员应在接到请购单位请购计划的当日完成审核提交工作,并根据采购计划,通过部门信息共享文件夹跟催临近采购到货期限而未到的物资,及时提醒各主办业务人员进行处理。大生产计划(五一、中秋国庆、元旦春节)应通过请购单位和采购中心召开过计划讨论会后汇总提交。

第四条物资验收与抽检要求

(一)物资到货接收时,仓库保管员必须要求供应商提供送货清单、该批物资的出厂检验报告,且进口物资必须有中文标识,材料不全的物资保管员应拒收。

(二)仓库保管员按照送货清单上的名称、规格、数量及物资的感官质量进行验收,感官质量不合要求的物资应予以拒收。

(三)对属标准件的物资,仓库保管员应按1%—5%的比例抽检,如发现有单个标准件数量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则此批物资均按少出部分的百分比进行扣减。

(四)对非标准件物资要求全部称量,数量出现短缺的,应要求供应商按2—5倍给予折扣处理。

第五条仓库保管员在物资验收无误后方可给供货方出具收货单或在客户送货单回执联签收确认。

第六条仓库保管员在验收物资前要检查计量器具,保证其准确性。物资验收必须严格遵循国家计量单位的规定,同一物资的计量单位必须统一,不得使用国家明令规定作废的计量单位(如斤、尺等)。

第七条感官质量不合要求、到货数量超计划10%以上的物资如需暂存,必须有部门领导签审同意后方可,并注明暂存期限;对暂存物资,仓库保管员不可出具任何单据。

集团行业管理制度汇编·第一部分·采购管理

第八条仓库保管应在当日内将需经品管部检验的到货物资送检并配合品管人员的抽检取样工作。

第九条缴库时,仓库保管员应对照缴库单核对如下内容:请购计划、收货记录、质检报告,核对无误后填写实收数量并对数量负全责。特殊情况参照如下要求:

(一)对于需由对应部门验质的物资(工程、基建、汽配),缴库时应有该类物资的验质人员在缴库单的“验收人栏”签字后方可入账;

(二)对于无需检验部门验收的物资,仓库保管员核对原请购单对到货物资的品牌、规格、材质或样品等要求后,由对应的业务员办理缴库;

(三)对某些大型设备、机械的缴库,必须由使用部门按照合同签订的试用期限进行试用后,由试用部门或工程部出具《设备验收记录表》,并经采购员或相关验质人员三方到场后办理缴库;

(四)对未经保管验收实物就直接被使用部门使用的物资,必须凭使用部门第一负责人签字的出库单缴库。

第三章物资出库流程

第十条物资出库必需凭合格生效的出库单方可办理,出库单签审应由使用部门助理级以上人员或其指定代理人签审。

第十一条所有领用出库的物资必须为检验合格、让步接收、紧急放行范围内的物资,禁止发放处在待检、在检、不合格、过保质期状态下的物资。

第十二条对属让步接受或紧急放行的物资,出库时保管员必须在出库单备注栏上注明,以提醒领用部门在使用过程中随时关注质量情况。检验合格物资在出库单上必须标注该批物资的质检报告号。

第十三条物资的调拨出库,参见《物资调拨制度》中相关出库要求执行。

第十四条所有物资出库都必须遵循先进先出的出库原则,对未遵循此原则而导致库存物资超期造成变质的,应对保管人员全额索赔。

第十五条新品商标、包材、辅料、季节性促销用品等物资,请购单位须一次性全部出库。销售物资出库时应凭销售专用单、财务收据并经部门负责人签审后方可发货。

第十六条对大型设备、机械类等贵重物资的出库,如有质保书、说明书等,还须在出库单备注栏注明“质保书、说明书等随物件一并出库”字样。

第十七条亚硝、氢氧化钠等危险品出库时,应严格执行《有毒有害及危险品出库管理规定》,必须有完整的。《有毒化合物领用发放记录》。

集团行业管理制度汇编·第一部分·采购管理

第四章物资保管要求

第十八条仓库管理员应严格按ISO9001程序管理库存物资,不同状态下(待检、在检、合格、不合格)的物资应在对应区域的库位存放并做好相应标识。

第十九条仓库物资应做到三清(材质清、数量清、规格清)、三齐(堆放齐、码垛齐、排列齐)、五防(防火、防窃、防尘、防鼠、防霉变)。

第二十条有毒有害化合物资的管理,如亚硝,氢氧化钠等危险品必须有专人、专柜保存。

第二十一条鲜货、冰鲜产品及其它有特殊保管要求的物资必须在到货后及时通知请购单位领用,如因通知不及时所造成的损失由保管员承担。

第二十二条储存温度有要求的物资必须储存于相对应的空调库位,同时每天上下班时检查库温并做好记录。具体参照以下标准:

(一)原料(肉类及副产)的贮存温度为—15℃,温度偏差为±2℃,湿度95%~100%;

(二)鸡蛋、鸭蛋、皮蛋若储存不超过3天的可存放在阴凉通风的环境下,若较长时间储存(不超过14天)的必须存放在0℃~4℃冷库内;

(三)常规辅料、干燥香辛料灯无特殊要求的物资在常温下存储即可,但必须保持仓库干燥并具有良好的通风条件;磨碎的香辛料必须桶装且密封好;新鲜香辛料要保存在通风、干燥、避光的条件下。

(四)包装袋、肠衣(包括塑料肠衣、PVDC肠衣、胶原肠衣、动物肠衣等)、包装膜、标贴存放温度不得超过25℃,且仓库必须保持干燥;

第二十三条所有袋装、箱装的物资在移动时,须保持完整,保证物资不受污染,所有散装物资必须全部密封保存。

第二十四条需周转性容器盛装的物品(如香油、酱油),每次灌装时要将桶内清洗干净;且保管应定期督促业务人员和供应商对盛装容器进行调换。

第五章仓库基础管理

第二十五条严禁任何人员携带有火种类物品和危险物品(如打火机、火柴、汽油、煤油等物品)。

第二十六条禁止任何客户进入仓库。

第二十七条仓储管理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公布仓库物资的品类、存量、日用量、生产供应商等信息,违反的按公司相关保密制度处理。

集团行业管理制度汇编·第一部分·采购管理

第二十八条物资码放必须结合库位(指二楼以上)的承压标准,杜绝超标堆码,确保人身和物资财产的安全。

第二十九条常温库必须保持良好的通风,库管人员下班前必须保证门窗关严锁好以保证物资安全。

第三十条仓库内的电动叉车必须由专人操作、保管、定期维护,严禁超载装卸。

第三十一条仓库管理员应对仓储现场定期进行清理打扫,做到走道通畅、地面清洁卫生不留卫生死角,保持良好的仓贮环境。

第三十二条仓库管理员不得接收任何单位或个人的馈赠或回扣,否则视情节轻重按公司制度给予处理。

第三十三条仓库管理员应每月对仓库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对可能产生的各类安全隐患及时予以整改,对职责范围内无法解决的问题应提交安全检查报告到上级主管领导处协调处理。

第六章账务、仓库信息管理

第三十四条仓库管理员必须每月对所属仓库物资进行一次全面盘点(可结合财务抽盘一并进行),盘点结果应有书面记录。对盘点过程中出现的不正常损溢应及时上报采购中心,同时仓库保管员应对所管辖仓库储存(包括暂存)物资的数量、账务的准确性全权负责。

第三十五条仓库管理员每天下班前应将当天所发生的出入库单据录入电脑台帐,并对所属仓库留存联分类整理归档,对出入库单会计联应及时传递给财务部门。

第三十六条仓库管理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对部门、处室要求反馈的各类信息资料(包括紧急物资跟催、到货记录、积压物资处理、不合格物资反馈、周考核通报等)及时反馈。

第三十七条仓库管理员原则上不得随意离开办公地点,确实需要离开,必须在留言板上留言说明去向、时间、电话号码,并保持信息畅通。

第三十八条仓库管理员应积极主动协助、督促公司或相关请购单位处理积压物资。

集团行业管理制度汇编·第一部分·采购管理

第七章仓储交接管理

第三十九条仓库管理员岗位变动时必须进行交接,交接期限为一周(七天)

第四十条仓库交接包括以下内容:

(一)账务交接:包括库存、未缴库、不合格、暂存等物资的数字、台帐交接;

(二)档案交接:包括出入库单、调拨单、让步接收、紧急放行、批文、报告等;

(三)固定资产交接:包括所有登记在案的固定资产如办公桌椅、电器、计算工具等;

(四)疑难问题交接:包括前期遗留问题和未处理完毕的问题交接;

(五)其它事项交接:包括近期的计划及跟催事宜、岗位技能及合理科学的操作方法、人员的熟悉等;

(六)交接方法:双方以书面形式进行交接,由双方签字确认,并经处室负责人或部门负责人审核通过,书面交接一式三份,由三方存档;

(七)问题总结及责任分担:

1、新上岗人员必须在上岗一周内将前期所有问题总结,同时提出改进思路;

2、交接前原因出现的问题,如已交接,由交接方承担30%的责任,接收方承担70%的责任;如未交接,但接收方在一周内提出的,交接方承担60%的责任,接收方承担40%的责任;如未交接且接收方一周内未发现,双方各承担50%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本制度为集团行业管理制度,本制度解释权归集团采购中心,监督执行权归总经办、采购中心。

第四十二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执行,前期相关规定自行废止,未尽事宜将另行补充。

颁发日期:20xx年xx月xx日

仓库储存物品的管理制度 篇七

一、物资的验收入库仓库物品的管理制度

1、物资到公司后库管员依据清单上所列的名称、数量进行核对、清点,经使用部门或请购人员及检验人员对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

2、对入库物资核对、清点后,库管员及时填写入库单,经使用人、货管科主管签字后,库管员、财务科各持一联做帐,采购人员持一联做请款报销凭证。

3、库管要严格把关,有以下情况时可拒绝验收或入库。

a) 未经总经理或部门主管批准的采购。

b) 与合同计划或请购单不相符的`采购物资。

c) 与要求不符合的采购物资。

4、因生产急需或其他原因不能形成入库的物资,库管员要到现场核对验收,并及时补填"入库单"。

二、物资保管仓库物品的管理制度

1、物资入库后,需按不同类别、性能、特点和用途分类分区码放,做到"二齐、三清、四号定位"。

a) 二齐:物资摆放整齐、库容干净整齐。

b) 三清:材料清、数量清、规格标识清。

c) 四号定位:按区、按排、按架、按位定位。

2、库管员对常用或每日有变动的物资要随时盘点,若发现误差须及时找出原因并更正

3、库存信息及时呈报。须对数量、文字、表格仔细核对,确保报表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三、物资的领发仓库物品的管理制度

1、库管员凭领料人的领料单如实领发,若领料单上主管或总经理未签字、字据不清或被涂改的,库管员有权拒绝发放物资。

2、库管员根据进货时间必须遵守"先进先出"的仓库物品的管理制度原则。

3、领料人员所需物资无库存,库管员应及时通知使用者,使用者按要求填写请购单,经总经理批准后交采购人员及时采购。

4、任何人不办理领料手续不得以任何名义从库内拿走物资,不得在货架或货位中乱翻乱动,库管员有权制止和纠正其行为。

5、以旧换新的物资一律交旧领新;领用的各种工具均要上工具卡,并由领用人和总经理签字。

四、物资退库仓库物品的管理制度

1、由于生产计划更改引起领用的物资剩余时,应及时退库并办理退库手续。

2、废品物资退库,库管员根据"废品损失报告单"进行查验后,入库并做好记录和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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