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奖惩制度 公司员工奖罚规章制度优秀12篇

时间:2023-07-31 01:50:23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这里山草香为大家分享了12篇公司员工奖罚规章制度,希望在公司奖惩制度的写作这方面对您有一定的启发与帮助。

公司奖惩制度 篇一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增强公司员工的主人翁职责感,鼓励其自律性、进取性和创造性,保证公司规章制度的有效执行,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员工必须遵守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公共财产,学习和掌握本员工作所需要的文化技术业务知识和技能,团结协作,完成生产任务和工作任务。员工应当自觉理解公司及所属部门的管理。

第三条:公司奖惩做到以人为本,把思想政治工作同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在奖励上,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对违规违纪的员工,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总经办和工会抓好员工的思想教育工作,帮忙和引导员工学习了解、遵照执行公司的规章制度,大力宣传员工中的好人好事和典型事迹,同时有力地纠正员工的违规违纪行为。

第五条:对员工的奖励和违规违纪的惩处要以事实为依据、公平公正、宽严适度、及时到位。无论奖励还是惩罚,都要起到对本人或他人的教育启示作用。

第六条:公司员工对他人的奖励或处罚不当有提议权,对本人的处罚不当有申诉权。

第二章:奖励

第七条:对于有下列表现的员工给予奖励:

(一)在恪尽职守完成生产或工作任务、提高产品或服务质量、提高生产或工作成效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二)在改善公司基础管理或专项管理,节俭公司资财和能源,提高管理成效、经济效益等方面有突出业绩的。

(三)在改善公司经营管理,开拓市场,扩大销售或项目建设等方面做出较大贡献的。

(四)在生产、科研、工艺设计、产品设计、劳动条件改善等方面有发明、创新、技术改善等行动并取得显著成效的。

(五)提出合理化提议或实施合理化提议取得显著效果的。

(六)在保护公共财产,预防或挽救事故有功,使本公司和其它社会组织的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七)贴合公司有关专项制度中的奖励规定必须给予奖励的。

(八)公司领导认为或基层提议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奖励能够于年终集中进行,也能够平时分散进行。

第九条:第七条中的第(一)(二)(三)项于年终进行,结合年度考核工作的开展,分设如下奖项:

(一)全勤奖:全年出勤(含夜班、加班折算)不少于275个工作日,奖励400元。工作时间不足6个月者没有全勤奖。

(二)考核奖: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定三个等次,比例为2∶7∶1。对全勤者,按考核结果奖励,优秀800元、合格600元、不定400元。对不全勤者,按折算工作日除以275打折计算。工作日时间不足6个月者不参加年度考核。

(三)先进员工奖:

(1)按部门人员总数的15%比例评选先进工作者,给予张榜表扬,发给奖金400元。

(2)按先进工作者总数的20%比例(相当于全员的3%)评选明星员工,给予张榜表扬,发给嘉奖证书和奖金1000元(不重复享受前项奖金)。

(3)按明星员工总数的13比例(相当于全员的1%)评选模范员工,给予张榜表扬,发给记功证书和奖金3000元(不重复享受前项奖金)。

(4)其它可设单项工作先进个人,如安全工作先进个人、环保工作先进个人,比例严格控制,发给奖状和400元以下的奖金。

第十条:第七条中第(五)(七)项的奖励于平时进行,其奖励条件、额度遵照公司有关专项制度中的规定执行,除制度中有明确流程规定的以外,由部门提出申请,由总经办审查,确认的立即兑现,否认的说明理由。

第十一条:第七条中第(四)(六)(八)项的奖励于平时进行,由部门提出申请,由总经办组织审查,确认的报公司领导层讨论决定、总经理批准后兑现,否认的说明理由。

第三章:处罚

第十二条: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给予处分和经济处罚:

(一)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有完成生产任务或者工作任务的;

(二)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指挥,或者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三)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或者违章指挥,造成事故,使公司财产遭受损失的;

(四)工作不负职责,经常产生废品,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五)挥霍浪费公司资财,使企业在经济上遭受损失的;

(六)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

第十三条:员工违规违纪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和对公司或他人造成损害的程度,分为轻微、一般、较重、严重四类。

第十四条:对员工违规违纪行为的教育与处理分为:公开批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解除劳动合同五种,并结合经济处罚。

第十五条:轻微违规违纪行为,是指员工容易受客观因素影响而发生的情节轻微的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具有初犯性和偶尔性(同一条款中每月累计不超过一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轻微违规违纪行为:

1.未经请假迟到、早退、或班中短时出厂;会议或培训中无故迟到、擅自早退等;

2.到岗后洗漱、做个人卫生;上班中擅自离岗、串岗、睡岗、干私活、玩游戏、看视频、看小说、玩手机等;

3.上班中讲粗话、脏话、吵闹喧哗、聚众闲谈、打搞嬉闹;

4.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应请示、汇报的事项不及时请示、汇报;

5.在非吸烟区吸烟、工作时吃零食、在设备旁存放食品;乱扔杂物、乱倒剩菜剩饭、乱停车辆、乱摆乱放周转架、玻璃架等;

6.职员下班时不关电灯、空调、饮水机、复印机、电脑、风扇等用电器;员工非使用状态下不关水龙头、电灯、电脑、风扇等;

7.对来访者不闻不理、态度生硬;对来宾有不敬行为。

第十六条:首次出现轻微违纪,一般适用公开批评的教育方式,专项管理制度中有罚款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七条:一般违规违纪行为,是指员工在必须周期内重复轻微违规违纪行为或有其他情节、影响(损害)相对较重的违规违纪行为。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一般违规违纪行为:

1.一月内重复出现轻微违规违纪现象2至3起;

2.上下班委托别人打卡、代别人打卡、与考勤人员(含门卫保安)发生争执、吵闹、涂改考勤记录;月内旷工半天,私自调休、顶班替班一天等;

3.无故不参加会议或培训;碎玻璃不以色分类倾倒;不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

4.违规使用液压车、电瓶车;轻度违规使用叉车、行车;违规使用危险品、阻塞消防通道等,且均未发生事故或产生危害结果;

5.未经批准带无关人员进入生产区(不论是否产生损害结果);

6.上、下班次间未按正常规定交接、隐瞒工作失误,但尚未造成公司经济损失;

7.在履行工作职责方面有轻度失误,造成公司经济损失在千元以下或有必须负面影响;

8.不服从领导分工和工作安排,顶撞领导;不配合同事开展应予合作的工作,刁难同事;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陷、伪证,搬弄是非,挑起事端;管理人员语言粗鲁、谩骂或侮辱下属。

第十八条:首次出现一般违纪行为适用警告处分,并在当事人写出认识和保证基础上,视情节和认识态度处以50元至200元的罚款,但专项管理制度中有罚款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九条:较重违规违纪行为,是指员工多次重复轻微违规违纪行为和重复一般违规违纪行为或有其他情节、影响(损害)较重的违规违纪行为。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较重违规违纪行为:

1.一月内重复出现轻微违规违纪现象3起以上或三个月内重复一般违规违纪现象2起;

2.上下班不打卡并强行进出;班中出门无手续或有手续不打卡并强行进出;损毁考勤记录;不假而别、月内旷工一天或供给虚假的病假条休息满一天;私自调休、顶班替班两天;

3.在厂区禁烟区吸烟但未产生危害结果;易燃、易爆物品未按规定限额领料或未妥善保管且未产生危害结果;

4.严重违规使用叉车、行车,构成安全隐患;违规使用危险品,而拒不纠正、损毁消防设施等,且均未发生事故或产生危害结果;

5.部门或管理者要求不严、管理不善,造成工人在工作中严重受伤或酿成伤害事故;

6.隐瞒安全事故、生产事故、设备事故或其它事故;对重大隐患知情不报;虚报业绩而蓄意获取成绩、荣誉和个人私利;

7.在履行工作职责方面有轻度失误,造成公司经济损失在千元以上万元以下或有较大负面影响;

8.在工作场所或在公司的其他公共区域内吵架、打架;因工作中的矛盾纠纷约定在公司外打架斗殴;

9.为获取加班补助,采用不当手段取得加班机会或延长加班时间的`;因工作需要延时下班,但未经许可不等候交替、先行下班的;窃取公司或他人财物的(不计多少);采用不当手段谋取私利,侵占、贪污或收受贿赂情节轻微的。

第二十条:首次出现较重违纪行为适用严重警告处分,并在当事人写出检讨和保证基础上,视情节和认识态度处以200元至500元的罚款,但专项管理制度中有罚款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一条:严重违规违纪行为,是指员工反复违反一般违规违纪行为或重复较重违规违纪行为或有其他情节严重、影响(损害)严重的违规违纪行为。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较重违规违纪行为:

1.一年内重复出现一般违纪3起以上(含3起)或较重违规违纪现象2起以上(含2起);

2.违反社会公德、公民道德、家庭美德,有伤社会风化和企业形象,在公司内外造成恶劣影响;

3.在履行工作职责方面,明知行为会带来不良后果,仍继续坚持行动,造成公司万元以上经济损失或构成恶劣影响;

4.破坏、私拿、浪费公司财物、假公济私、价值在千元以上的;

5.违反保密或竞业禁止制度,泄漏公司秘密;在公司外为同行业企业服务、利用公司出资培训证件为其他企业服务;

6.私拉私接、私开设备、违反操作规程、违章指挥、违章操作、酿成事故,造成较大损失的;

7.煽动怠工或罢工的;在公司内从事赌博等违法活动,参加非法组织的;限制领导人身自由,不听劝阻的;

8.利用病、伤、事假在外从事有收入的活动,经教育不改的;

9.伪造或盗用公司印章,利用公司名义招摇撞骗,损害公司名誉;

10.未经授权或批准,将公司的资金、房产、印章、证照、车辆、设施、设备、物料、商品等擅自出售、出租、出借、赠予、转租、抵押给其他公司、单位或个人。

第二十二条:首次出现严重违纪者,如认错态度好,有好的教育预期,适用记过处分,并由当事人写出检讨和保证,处以500元至2000元的罚款,但专项管理制度中有罚款规定的从其规定,情景严重的可并追加绩效考核降等和职务降级。

第二十三条:以上行为适用公司专项制度进行处罚的,按专项制度执行。以上未能列举的行为,根据情节和影响(损害)程度志所列情形进行比较,参照执行。

第二十四条:半年内重复出现严重违规违纪行为或一年受到三次及次以上“记过”处分或首次出现情节异常严重、影响异常恶劣的规违纪行为,给公司或同事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或损失,适用解除劳动合同处分,并可处以1000元至5000元的罚款。

为体现惩前毙后、治病救人的教育原则,公司慎用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罚。

第二十五条:员工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负有直接职责的,应责令其赔偿,但每月的赔偿额不得超过国家有关规定。对有侵占、贪污、挪用公款和盗窃、索贿受贿的,应依法全额追缴其违规违纪款额并赔偿利息损失。

第二十六条:处理违规违纪员工,应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和“谁用工、谁负责、谁处理”的原则进行,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对轻微违纪和一般违纪,由检查单位供给证据或线索,由各部门直接处理,由部门负责人签发,结果报总经办(备案)。

对较重违纪和严重违纪,属于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违规违纪的,由检查单位供给证据或线索,由总经办和工会负责调查,提来源理提议报总经理室批准,由总经理签发。

对较重违纪和严重违纪,属于公司中层以下管理人员违规违纪的,由检查单位供给证据或线索,由部门和部门工会小组负责调查,提来源理提议报总经办审核,由分管副总签发。

对较重违纪和严重违纪,属于公司职员、员工违规违纪的,由检查单位供给证据或线索,由所在部门或车间及工会小组负责进行调查,提来源理提议报总经办审核,拟给予严重警告、记过处分的报分管副总批准、签发;拟给予解除劳动合同的,请公司法律顾问斟酌并征求总经理和工会的意见,确认后报批准、签发。

第二十七条:处理违规违纪员工时,下达处理决定书前,通知被处理者本人;书面处理意见及时转人事科归入个人档案,经济处罚及时报送财务部门执行;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理的员工,同时解除其劳动合同,停止五险一金的交纳。

第二十八条:员工违规违纪处理决定书包括下列资料:

1.被处理员工的姓名、性别、籍贯、出生年月、职务(工种)、入职时间、工龄等基本情景;

2.主要违规违纪事实;

3.处理决定;

4.不服从处理决定的申诉途径和期限。

第二十九条:受处理的员工对处理决定不服的,能够在收到处理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向作来源理决定的部门提出申诉。

第三十条:员工对处理决定提出申诉的,作来源理决定的部门应对员工申诉的事实和理由进行认真核查,按本制度有关规定在一个月内处理终结。不得因为员工申诉加重对其处理。

第三十一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撤销违规违纪处理决定或重新处理,该弥补损失的应弥补损失:

1.违规违纪行为不存在或认定事实不充分的;

2.处理适用依据严重不当、出入较大的;

3.违反管理权限或处理程序的。

4.若被处罚员工对公司有突出贡献,经本人申请,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讨论经过,能够提前结束处罚,但被处分时间不得低于应处分期限的二分之一,罚款数额不得低于应罚数额的二分之一。

第四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制度所称违规违纪,是指员工在公司内出现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管理办法但尚未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员工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三条:本制度首次经公司中层以上干部及车间代表讨论经过,经总经理批准后开始试行,试行中广泛听取意见,适时修订。

第三十四条:本制度由公司总经办负责解释。

公司奖惩管理制度 篇二

1、行政类:

行政奖惩:通报表扬、记小功、记大功。

行政处罚:通报批评、记小过、记大过、解除劳动合同。

2、经济类:

经济奖惩:奖金、奖品和旅游度假等。

经济处罚:罚款等。

3、绩效类:

绩效加分:在绩效考核相关成绩中予以加分。

绩效减分:在绩效考核相关成绩中予以减分。

4、专项奖励类:

专项奖励指对员工在专项事件优异所进行的奖励,包括年度优秀员工奖、年度优秀管理者奖、金点子奖、开源节流和其他特别奖励等。

公司奖惩制度 篇三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加强企业管理,教育员工遵守职业道德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正常工作程序的良好运行及保障,形成良好的奖惩机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二)有章可依、有章必依、违章必罚的原则。

(三)赏罚有度原则。有奖有惩,奖惩严明,赏罚有度。

(四)奖惩及时的'原则。

(五)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四条执行与监督

本制度由人事行政部负责贯彻并监督实施情况。原则上应由员工直接上级负责其所属员工的奖惩管理,根据制度规定奖罚,报人事部门备案与财务部门执行,特殊情况上报总经理批准。

第二章奖惩分类

(一)行政类:

行政奖惩:通报嘉奖、记功、晋升。

行政处罚:通报批评、记过、降级、解除劳动合同。

(二)经济类:

经济奖惩:奖金、奖品和旅游度假、考察奖励。

(三)总经理特别奖:

总经理特别奖指对员工在专项事件优异所进行的专项奖励,包括年度优秀员工奖、伯乐奖、金点子奖、特别贡献奖等。

(四)奖惩累计:

惩罚:3次通报批评为1次记过,3次记过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奖励:3次通报表扬为1次记功,3次记功公司一性奖励300元。

凡处分期间有立功表现的员工,公司将依照功过相抵的原则酌情予以撤销处分的

公司奖惩制度 篇四

1.0目的

为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做到“奖惩分明,公正公平”,特制定本制度。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3.0职责

各部门负责本制度的执行;人事行政部负责本制度的完善,并及时收集反馈意见。

4.0内容

4.1员工奖励

4.1.1为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从而提高工作效率及服务质量,特制定以下奖励办法。奖励原则:“贡献大小”、“奖勤罚懒”以及“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

4.1.2奖励的种类及方式:

①精神奖励:指根据不同情况,公司对在工作上取得一定成绩或作出一定贡献的员工在精神方面予以鼓励的一种方式。具体分以下几种:

(1)通报表扬。

(2)大会表彰。

(3)颁发《荣誉证书》。

(4)记功(记功分: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

②物质奖励:

(1)记特等功(奖励金额:200—1000元)。

(2)晋级(指对获奖者在原工资或职务基础上调升工资或职务)。

(3)嘉奖:指对符合条件的`员工,除给予精神鼓励外,还给予一定物质方面的奖励(金额:100—500元)。

4.1.3奖励基金的来源及构成:

①公司各种经营创收按比例计算提奖励作为基金。

②公司有偿服务按比例计提作为奖励基金。

③其他可列为奖励基金的费用。

4.1.4奖励权限:

①对部门主任以下人员的奖励,由部门经理或管理处主任及保安队长按照规定条件提议(填写《员工奖励申报表》并附事迹材料,下同)。经管理处主任或部门经理核实,公司人事行政部审核,公司负责人批准,由所在部门或管理处协同人事行政部组织实施。

②对部门主任(含)级以上人员的奖励,由各部门经理提议,公司行政人事部审核,公司负责人批准,由行政人事部组织实施。

4.1.5奖励的条件:

①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按程序报批后,可给予记特等功、晋级或嘉奖:

(1)对改革企业经营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及对公司经营发展作出重大贡献者。

(2)遵守公司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公司声誉并受到了商户高度赞扬者。

(3)保护商户及公司财务(价值在3000元及以上)免受重大损失或事迹特别突出在社会上有一定影响者。

(4)管理有方,在员工中具有较高威信并使本部门或本管理处工作业绩突出者;

(5)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安全事故发生者。

(6)检举揭发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行为,为公司挽回损失及名誉者。

(7)尊老爱幼、见义勇为、拾金(物)不昧,品行优良者。

(8)年终评比获优秀员工、优秀管理干部称号者。

(9)协助公安机关破获重大案件者。

(10)预防机件故障或抢修工作提前完成并保证质量者。

(11)公司认为应该奖励的其他情形。

②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按程序报批后,可给予精神奖励:

(1)服从公司(部门)安排,任劳任怨、顾全大局者。

(2)品行端正、作风正派、不搞小集团,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者。

(3)严格照章办事,工作勤恳、积极主动、认真负责者。

(4)精打细算、厉行节约、不贪污腐化、维护公司形象声誉有功者。

(5)为商户挽回较大财产损失(1500元以上),并受商户书面表扬者。

(6)工作效率高,办事快速、不拖拉推诿者。

(7)眼光敏锐,能及时判断、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上报,协助解决取得成效者。

(8)在本职工作中有创新意识,能创造性地完成本职工作并取得成效者。

(9)遵纪守法,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10)工作达到质量标准,无差错、无庇漏、无投诉者。

(11)公司认为应该奖励的其他情形。

4.1.6各部门一定要严格按照奖励条件及权限实施各项奖励,禁止按平均主义和假申报。否则,对部门负责人及推荐人予以相应处罚,严惩者予以降职、撤职或辞退。

4.2员工处罚:为了规范员工行为,做到“奖罚分明,有法可依,公正严明”,特制定以下规定。

4.2.1员工过失处罚类别:

①“A类”过失处罚——罚款10—100元(以整数计,下同)。

②“B类”过失处罚——罚款50—500元(同上)。

③“C类”过失处罚——立即予以撤职、解约或辞退,且无任何经济补偿。

4.2.2处罚权限同奖励权限。

4.2.3处罚的条件:

①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将受到“A类”过失处罚(轻者予以通报批评,严重者将予以书面警告):

(1)未按规定着装或不佩戴工作卡者。

(2)代(托)人打卡者。

(3)无故迟到、早退或未经部门经理或管理处主任批准而私自倒班者。

(4)工作时间扎堆聊天,高声喧哗或出言污秽者。

(5)工作时间吃零食,打瞌睡、看小说、杂志,听收录机以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节较轻者。

(6)在公司禁烟区吸烟或乱扔果皮、纸屑、包装废弃物等者。

(7)怠慢商户或在与其打过招呼置之不理者。

(8)不按规定使用对讲机及用语者。

(9)私自动用机电设备、消防器材尚未造成损失者。

(10)不遵守交接班制度,以及未做好交接班记录者。

(11)未经批准擅自将公司物品借给他人使用者。

(12)私藏(拿)公司物品占为已有者。

(13)破坏物业辖区内公共设施、设备、严重违反公司管理规定以及损坏公司形象的行为不予制止或知情不报者。

(14)上班时间在电脑上打游戏或上与工作无关的网站。

(15)违反规定浪费、损坏、丢失公物者。

(16)违反公司其它规定,适用于“A类”过失处罚情况时。

②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将受到“B类”过失处罚(严重者予以记过、降级、罚款处理):

(1)一个月受到两次或一年内累计三次A类过失者。

(2)因工作失误,工作质量、服务态度不佳引起客户的有效投诉。

(3)与公司内外各种检查人员争吵、狡辩、无理取闹、干扰执行公务者。

公司奖惩制度 篇五

一、检查层次

1、由厂领导负责,职业卫生领导小组参加,每季进行一次。

2、职业卫生专(兼)职管理人员每月一次

3、车间负责人,对本车间作业范围内,每周检查一次。

二、检查内容:

1、各职能部门、生产车间执行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情况;

2、生产车间现场检查。生产车间的总体卫生状况,生产车间警示标识,防护设施运行情况,应急救援设施、通讯报警装置运行情况,工人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情况,工人操作规程执行情况,工人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三、落实隐患整改

四、奖惩措施

1、职业卫生安全,涉及全体员工的身心健康,全体员工必须认真落实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相关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2、职业卫生安全工作应纳入单位总结、评比。应对下列生产经营过程中职业卫生安全工作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1)职业卫生宣传教育普及,三级教育率xxx%,安全xxx机构、制度健全,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安全装置完整好用,无各类职业卫生事故、工作成绩突出的。

(2)发生职业卫生事故后,及时xxx抢救和处理事故,避免重大损失,有显著贡献的。。

(3)在安全生产宣传月中有显著成绩的。

(4)工作一贯认真负责,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一年来未发生任何生产事故,成绩显著的。

(5)由于认真检查,及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立即采取措施,转危为安,避免重大事故、装置停产、主要设备损坏以及制止违章和误操作事故,有显著成绩者。

(6)为确保安全生产,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经有关部门xxx,确有较大价值,列为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实施后,经实践考核有效者。

(7)对改善劳动条件,消除尘毒和噪声危害,预防职业病发生,对劳动保护贡献较大者。

(8)在职业卫生安全生产工作其它方面做出显著贡献的。

3、应对下列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职业卫生安全管理行为的部门和个人进行批评和处罚。

(1)违反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技术规程的。

(2)职业卫生设备设施长期失修,带病运转,或者弃而不用的。

(3)事故隐患严重,接到隐患整改通知书后逾期不改的。

(4)安全教育率未达xxx%,或者不参加单位、班组培训教育的。

(5)未穿戴好防护用品或将防护用品丢失。

(6)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劝阻不听,或者违反劳动纪律的。

(7)发现隐患不及时排除,并且迟报、谎报或隐瞒不报者。

(8)发生事故,隐瞒真相,甚至有意破坏现场,影响对事故调查分析的。

(9)干扰安全卫生监察、监测工作正常进行的。

4、对于发生职业卫生安全事故的,应根据事故原因的分析,将对相关责任部门或个人,进行处罚。严重者,移送司法部门处理。

5、表彰和奖励应根据职业病危害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6、奖惩办法和数额按本企业的具体规定执行。

公司奖惩管理制度 篇六

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制度为激励员工积极进取,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公司全体员工。

二、奖励

(一)奖励条件

1、模范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且成绩突出的;

3、提出有效的技改项目、合理化建议,对于节约原材料有显著成绩的;

4、经营、管理有方,使公司取得良好社会和经济效益的;

5、忠于职守,认真负责,态度积极,工作业绩突出的;

6、其他事迹突出的。

(二)奖励种类

1、嘉奖:

1)在生产和工作中有良好行为的可以给予嘉奖。经部门经理申请并调查属实,可报请总经理决定,予以即时嘉奖;

2)多次嘉奖的员工可以给予“优秀员工”称号。

2、优秀员工:

1)在完成本职工作中,事业心强,敢于创新,遵章守纪;在生产、技改、安全、质量与管理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

2)每月(季)终,由公司组织、评选先进员工;对评比出的先进员工予以精神和物质奖励。

(三)奖励办法

1、凡给予嘉奖者,发给奖金或奖品,并记入本人绩效考核档案;

2、获得先进员工表彰的,发给奖金或奖品并在培训学习、晋升晋级等方面给予以优先考虑;

3、根据奖励种类,其奖金标准为:

嘉奖:xx

优秀员工:xx

此外,对提出合理化建议和生产、技术改进的奖励,可以按贡献按比例给予奖励。

三、处罚

(一)处罚的条件

1、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有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

2、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分配和调动、指挥,或者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

3、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或者违章指挥造成事故,使生命和财产遭受损失的;

4、工作不负责任,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5、滥用职权,损公肥私,使企业在经济上遭受损失的;

6、有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敲诈勒索以及其他违法乱纪行为的;

7、犯有其它严重错误的。

(二)惩处种类(行政处分)

1、警告对于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情节较轻者:

1)工作时间内擅离职守,但未造成损失者;

2)违反操作规程或安全规范,不听劝阻造成轻微后果者;

3)不听劝阻乱扔烟蒂、杂物,随地吐痰,不遵守公共秩序者者;

4)在工作时间内饮用任何含酒精饮品后上班,影响较轻者;

5)其他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情节较轻者;

2、记过对于屡犯或较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损害公司利益者;

1)疏于职守,影响工作进度者;

2)未经公司许可,在工作时间内办理私人事务者;

3)有损害公司利益行为者;

4)其他较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者;

5)已有警告记录,又触犯公司规定的;

3、开除对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并对公司造成较大损失或不良影响者,给予开除;

触犯刑律被逮捕、判刑、劳动教养者一律开除。

1)连续旷工满5天或当年度累计旷工满15天者;

2)擅自涂改或藏匿财务报表、单据、账目及其他欺骗公司行为者;

3)故意损坏公司财物或产品,或偷窃公司、员工钱物者;

4)在公司区域工作时间内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者;

5)仿用上级领导签字或盗用印签者;

6)已经有过处分又违反公司规定,应当处分者;

7)泄漏他人、公司或客户机密,提供任何协助于同业竞争者,造成公司经济或名誉损失者;

8)因失职而使公司蒙受经济损失者;

9)违反国家法律、法令而被公安、司法部门处罚者;

10)其他严重违反公司守则、公司规章制度和违法乱纪者。

4、惩处标准

1)因个人过失或怠工,影响工作质量或发生事故,给公司造成一般损失的(损失金额在500元以下的),给与警告处分并处以罚金xx元;

2)造成较严重损失的(损失金额在500元到1000元的以下的),给予记过处分并处以罚金xx元;

3)造成严重损失的(损失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予以开除并处以罚金xx元。

4)员工因违纪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损失赔偿金(罚金)由公司在其工资中扣除。

四、本管理制度自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公司奖惩制度 篇七

第一条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全体员工。

第三条对员工的奖惩实行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第四条奖励办法

第五条本公司设立如下奖励方法,酌情使用:

1.通告表扬;

2.奖金奖励;

3.晋升提级;

第六条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通告表扬:

1.品德端正,工作努力;

2.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3.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

4.有其他功绩,足为其他员工楷模。

第七条有以下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金奖励

1.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3.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设,为公司采纳;

4.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5.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迹突出;

6.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7.其他对公司作出贡献,董事局或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有以上表现,公司认为符合晋级条件的予以晋级奖励。

第九条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

2.监察委员会或监察部会同劳动人事部审核;

3.董事局或总经理批准。其中,属董事局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委员会审核,董事局批准;属总经理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第十条处罚办法

第十一条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以以下处罚:

1.警告;

2.记过;

3.降级;

4.辞退;

第十二条员工有以下行为给以警告处分

1.在工作时间聊天、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者或无故迟到、早退、旷工;

3.因过失以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4.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守则;

5.无故不参加公司安排的培训课程;

6.初次不遵守主管人员指挥;

7.浪费公物情节轻微;

8.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

9.遗失员工证或员工守则者及未按要求穿戴整洁工作服和佩戴厂牌;

10.出入厂区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出入厂区而拒绝警卫或管理人员查询;

11.破坏环境卫生。

第十三条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记过处分:

1.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

2.因疏忽导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伤害或伤及他人;

3.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害他人工作;

4.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

5.携带危险物品入厂;

6.在禁烟区吸烟者;

7.投机取巧,隐瞒蒙蔽,谋取非分利益;

8.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

9.在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躺卧、睡觉者。

10.涂改考勤卡,代替他人打卡或接受他人打卡。

第十四条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降级处分:

1.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

3.擅离职守,导致事故,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4.泄漏生产或业务上机密;

5.违反公司规定带进出物品;

6.遗失经管之重要文件、机件、物件或工具;

7.撕毁公文或公共文件;

8.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9.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

10.违反安全规定措施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

11.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

12.造谣生事,散播谣言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

第十五条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以辞退处分:

1.偷窃同事或公有财物;

2.于受聘时虚报资料,使本公司误信而遭受损害;

3.对上级或同事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为;

4.违反劳动合同或工作规则情节严重;

5.蓄意损坏公司或他人财物;

6.故意泄漏技术、营业之秘密,致使公司蒙受损害;

7.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

8.拒不执行董事局决议及总经理、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干扰工作的;

9.工作不负责任,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10.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11.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才,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12.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13.贪污、盗窃、行贿、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罚的;

14.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5.泄露公司秘密,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户索取回扣介绍费的;

16.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声誉或影响股价稳定的;

17.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18.无正当理由累计旷工三日,在外从事同类产品职业或在假期在外另谋职业;

19.组织、煽动怠工,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挟领导,严惩扰乱公司秩序;

20.在厂区范围内赌博;

21.在厂内有伤风化行为;

22.在禁烟区内吸烟或引火,在工作中酗酒滋事妨害生产秩序;

23.经常违反公司规定屡教不改;

24.依合同约定调派工作,无故拒绝接受;

25.因行为不当,公司无法再对其信任;

26.其他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

第十六条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七条员工有上述行为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按上条规定承担应负的责任外,按以下规定赔偿公司损失;

1.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下(含5万元),责任人赔偿10%一50%;

2.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由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报总经理或董事局决定责任人应赔偿的金额。

第十八条企业领导发现本企业员工犯有本《制度》第三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时,应及时向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报告;员工也可向上述部门检举、揭发任何人的违纪违章行为,要求处理。

第十九条监察部监察委员会接到报告、检举、揭发,立即报经总经理或董事局批准后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完毕,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提出《处理意见书》呈报总经理或董事局批准,交有关部门执行并通知受处分人。

第二十条给予员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应当慎重决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一定会议讨论,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允许受处分人进行申辩。

第二十一条调查、审批员工处分的时间,从证实员工犯错误之日起,开除处分不得超过2个月,其他处分不得超过1个月。

第二十二条员工对所受惩罚存异议者,应于处分决定后七日内,陈诉理由申覆之,并以申覆后之核定作为公司最后之决定,当事者不得再存异议。

第二十三条受处分的员工,在处罚事项未了结之前,不得调离公司(公司宣布辞退、开除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由人事课制定,经呈总经理、董事长核准后公布施行,修正时亦同。

公司奖惩制度 篇八

1、总则

1.1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福建省宏闽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的安全管理,在公司安全生产中做到奖惩分明,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依据国电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省公司《电力建设安全生产奖惩办法》(闽电安[20xx]0912号)等文件制定。

1.3公司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安全生产奖惩贯彻“以责论处”和重奖重罚的原则。对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并在安全生产中取得成绩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发生事故的有关责任人员给予批评和处罚,对失职或严重违反规程制度虽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也要给予批评和相应处罚。

1.4在奖励上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在处罚上坚持以教育为主,惩教结合的原则。

1.5公司安全奖励金的发放,按安全责任、安全风险、贡献大小确定,并向安全责任及安全风险大的工作人员和现场监理部倾斜。

1.6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各项目监理部。

1.7发生本公司责任的非重大及以上的交通事故,对有关事故责任人的内部处罚执行公司有关交通管理方面制度,如《关于印发<福建省宏闽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机械事故及行车违章处罚暂行规定>的通知、《公司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试行)》文件等,制度修编后,执行最新的制度。

2.目标

2.1公司安全生产目标:

2.1.1杜绝工程施工的人身重伤及以上事故。轻伤事故控制在1%以内;

2.1.2不发生人为责任的火灾事故;

2.1.3不发生本单位负同等及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以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主;

2.1.4不发生人为责任的重大机械设备损坏事故;

2.1.5不发生本公司责任范围内,由于工程质量原因而造成的电网事故。

2.2安全生产管理重点是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的发生;预防预控习惯性违章行为的发生;防止高空坠落和高空坠物、触电、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车辆伤害、爆炸、坍塌和倒塔等恶性事故发生。

3.奖励

3.1安全奖励种类分为以下几种:

3.1.1安全生产特殊贡献奖;

3.1.2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的表彰奖励;

3.1.3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奖,即对实现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各部门、各项目监理部的奖励。

3.2安全生产特殊贡献奖

3.2.1奖励对象:

(1)及时发现或消除事故隐患,使险情得以控制,避免了重大事故发生的;

(2)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使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的;

(3)在安全技术、文明施工方面认真执行反事故措施,积极采用先进技术、提出重要建议并被采纳的;

(4)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在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

(5)在处理和调查分析事故中,有重大突破,做出特殊贡献的;

(6)在安全施工和安全监督管理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领导、安监及有关人员。

3.2.2安全生产特殊贡献奖由公司安全生产职能部门推荐或由所在单位申请,经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或分管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审核确认,由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即监理公司经理批准给予表彰奖励。

3.2.3成绩特别突出的,除公司表彰奖励外,由公司推荐至省公司安全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奖励。

3.3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奖:

公司对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的职工予以奖励。具体奖励细则详见附件2。

3.4公司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评比和奖励。

4.处罚

4.1凡在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期间,发生本公司责任范围内的工程施工人身死亡事故、人为责任的重大机械设备事故和负同等及以上责任的重大及以上交通事故等,取消安全奖励。对在考核期间因发生安全事故而没有完成安全生产目标的部门,取消所在部门全体人员的安全奖。

4.2发生本公司责任范围内的。重大及以上人身、设备、电网、交通事故,有关责任人员除受到省电力公司行政处罚外,公司还将视情节严重情况进行内部经济处罚。有关责任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并经“安规”考试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工作。具体经济处罚如下:

(1)事故直接责任或主要责任人罚款1500元,次要责任人罚款800元;

(2)事故所在部门负责人罚款1500元;

(3)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罚款1200元;

(4)公司分管领导罚款1000元;

(5)公司其他领导、中层干部、安监人员及其他人员的经济处罚,比照公司上一年度公司安全奖励金的发放方案,按同奖同罚的原则进行处罚。

4.3发生人身重伤及恶性误操作事故的处罚

4.3.1根据事故调查组的调查报告结论,按事故责任划分,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罚,具体如下:

(1)对负有责任的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即部门负责人)给予行政警告至记过处分,并处罚款1000元;

(2)对负直接责任者或主要责任者给予行政警告至记过处分,并视情节严重情况罚款1000元;

(3)对负次要责任者给予罚款500元,并视情节严重情况给予一定的行政处罚或不进行行政处罚;

(4)有关责任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并经“安规”考试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

4.3.2工程分包单位发生因工重伤及以上事故,除扣罚单项工程全部安全保证金外,必须立即限期整改。

4.3.3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必须旁站并没做旁站记录的处罚本专业监理工程师500-1000元。

4.4轻伤事故的处罚:

对事故主要责任者给予通报批评,并处罚款300元,有关责任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并经“安规”考试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

4.5对“三违”行为及违反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的处罚:

在本年度公司安监人员日常检查过程中,发现如下各种情况之一累计3次以内的单位,该单位全体人员的安全奖励金视情节严重情况每次扣减15%~20%;累计超过3次的,取消该单位全体人员的安全奖励金。

(1)公司工作人员在施工现场未戴安全帽(包括无安全帽)等安全违章行为。

(2)未按规定对公司和上级有关安全的文件组织学习和开展安全检查、督促整改、落实的;

(3)有关安全报表未按规定及时报送或报送不符合要求的;

(4)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教育学习或安全培训及安全规程考试不合格的。

4.6对事故隐瞒不报的处罚:

凡发生任何性质的事故都应及时准确上报,发现有虚假或隐瞒事故情节的,一经查实,除责令补报外,还要撤销奖励,加重对隐瞒事故的主要策划者和决策人的行政处分。

4.7事故责任者触犯国家法律的,由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5、安全奖励金的来源和使用

5.1公司对所属各单位的安全违规或事故罚金一并作为基建安全奖励专用基金。

5.2公司从每年工资总额中列支50%作为安全奖励专用基金,其中40%上交公司财经部,另外10%由公司财务部设立公司基建安全奖励专用基金并建帐,由质安部统一掌握使用。

5.3省公司或集团等上级下拨的安全奖励金。

5.4安全奖励金暂定“以支定收”的原则,以上正常渠道得到的安全奖励金不足部分由公司另外划拨。

6、附 则

6.1本制度未提到的有关事项,可参照公司有关文件或制度执行。本制度与国家法规或上级有关文件有抵触的,按国家法规或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6.2本制度的解释权归福建省宏闽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海南办事处。

6.3本制度自本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执行。

公司奖惩制度 篇九

1、奖励制度

为增加员工对公司的责任感和归属感,充分发挥工作的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及经济效益,公司将对表现突出或有特殊贡献的。员工实行奖励,以资鼓励。具体事项如下:

1.2奖励条件

1.2.1热爱本职工作,工作积极主动、勇于克服困难、为业主提供高质量服务并受到业主书面表扬者。

1.2.2在对外接待中,服务态度良好,言谈举止得体,为物管公司赢得荣誉者。

1.2.3一贯忠于职守、工作认真负责、廉洁奉公、助人为乐,被评为"杰出员工"称号者。

1.2.4保护公司财产、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报告或采取措施,防止或制止事故发生,使公司财产免受重大损失者。

1.2.5提出合理化建议、改进管理、技术,经采纳实施后取得显着效益者。

1.2.6见义勇为,做出突出事迹者。

1.2.7在处理重大事件中,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和声誉者。

1.3奖励形式

通过表扬或一次性嘉奖(视情况给予假期、旅游、一次性奖金等形式的奖励),并将事迹记录个人档案作为年终评估加分参考。

1.4奖励程序凡符合上述奖励条件者,均按以下程序办理:

1.4.1事后由当事人口述或书面形式,然后由部门直属主管草拟事迹报告。

1.4.2部门主管完成报告后呈所属管理处主任审核。

1.4.3管理处主任审核后再呈人事行政部审批及执行。

2、纪律处分

2.1口头警告: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填写口头警告书,并报人事行政部备案。

1)当值时未按公司规定着装、仪表、仪容、礼节、礼貌不符合规范;

2)迟到或早退,每月达三次或三次以上;

3)因员工忘记打卡每月达三次以上;

4)上班时间打私人电话或利用电话、上网聊天;

5)工作时间擅离岗位、串岗;上班后不到位工作或聚堆聊天;上班时间私自外出购食品、吃早点;

6)随便吐痰、乱丢烟头、纸屑、杂物;不保持办公区、园区环境的整洁;

7)不爱惜小区公物,浪费物品,损坏公物;

8)不经批准私自接待外人参观;

9)被业主/住户有效投诉,尚未造成重大影响;

10)在办公室或公共场所发泄个人不满情绪,造成不良影响;

11)在小区公共区域聚众喝酒、打牌等;

12)无故不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会议者;

13)不履行督查责任,发现问题不制止、不汇报;

14)对属下不管理、不批评,发现违纪行为不制止,不按章处罚;

15)月度考评得分低于80分者。

2.2书面警告:

违反下列规定者填写书面警告书,报人事行政部备案。

1)一个月内受到二次口头警告;

2)索取业主/住户的小费或物品;

3)违反管理处的工作程序或规章制度以至造成隐患;

4)由于责任心不强损坏或丢失工具价值在500元以上20xx元以下,按价赔偿。

5)工作时间内在管理处或小区睡觉、打扑克、下棋、玩电子游戏等;

6)未经批准私自使用小区的设备,如:车辆、餐厅、餐具、会所的各种设施等;

7)提供不真实的材料、报告等;

8)遗失公司钥匙、单据等;

9)工作时高声喧哗或做骚扰住户的活动;

10)由于个人的责任而延误客户的活动;

公司员工奖罚规章制度 篇十

一、总则

1.目的:为了严明纪律、奖励先进、处罚落后、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为了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鼓励和鞭策员工奋发向上,创造更好的工作业绩,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会馆全体员工。

3.原则:对员工的奖惩实行以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4.权责规定:当班经理为奖惩事由核实与操作的负责人。副总办公室为奖惩的终审部门,并为奖惩申诉的接待部门。总经理办公会为奖惩申诉的最终评判部门。

二、奖惩的原则

奖惩的原则包括奖惩有据原则,奖惩及时原则,奖惩公开的原则和有功必奖、有过必惩的原则等原则。

1.奖惩有据原则:奖惩的依据是会馆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员工的岗位流程及工作目标等。

2.奖惩及时原则:为及时地鼓励员工对会馆的贡献和正确行为以及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奖惩必须及时。

3.奖惩公开的原则: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惩结果必须公开。

4.有功必奖、有过必惩的原则:严防会馆员工特权的产生,在制度面前会馆所有员工应人人平等,一视同仁。

(1)员工的表现只有较大地超过会馆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够给予奖励,达到或稍稍超出会馆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视为员工应尽的责任,不应得到正常待遇之外的奖励。

(2)员工的'表现应达到会馆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当员工的表现达不到会馆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给予相应惩戒。处罚的原则是从轻不从重,目的是:防微杜渐、惩前毖后。

(3)为处理员工因违纪过失或责任过失行为而填写的表单为《过失单》。处罚通知单必须知达员工本人,签字确认。对于不合理、不公平的惩罚,员工有申诉的权利。

(4)对员工奖惩采取拖延、推诿或不办等方式的管理人员,在查清事实后并罚,并与当事人沟通后双方签字确认,下达过失单。若当事人对处罚有所疑异,则由总办作为终审部门,重新对处罚事项进行核实并提出终结意见。

三、奖励的目的、方式和类型

1.奖励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员工得到心理及物质上的满足,又要达到激励员工勤恳工作,奋发向上,争取更好业绩的目的。

2.奖励的方式分为晋升奖励、经济奖励和会馆特别贡献奖三种。

3.晋升奖励包括嘉奖、记功、晋升。

4.经济奖励包括奖金、奖品。

5.会馆特别贡献奖包括荣誉及其他物质奖励,由会馆总经办视具体情况确定奖励内容。

6.以上三种奖励可分别实行,也可合并执行。

(1)嘉奖通报全会馆,并颁发奖金50元,奖金在通报后一周内发放。

(2)记功通报全会馆,并颁发奖金100元,奖金在通报后一周内发放。

(3)记大功在全体员工大会上宣布,并颁发奖金300元,奖金在通报后一周内发放。

(4)对为会馆建设与发展作出巨大贡献者,经会馆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另行给予“会馆特别贡献奖”。奖励内容和奖金额度由总经理办公会一事一人一议,公开通报奖励。

四、惩戒的目的、方式和类型

1.惩戒的目的在于促使员工必须和应该达到并保持应有的工作水准和完成会馆所安排的工作任务。惩前毖后,从而保障会馆和员工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

2.按照规定的标准(规章制度、岗位流程、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等)检查员工的表现,对达不到标准的员工,(转载于:小龙文档网:浴场员工奖罚制度文本)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3.检查员工遵守会馆的各项工作纪律、规章制度的情况,一切违反有关纪律、规章制度的行为构成违纪过失,填写过失单。

4.考查员工岗位流程以及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凡对本人负有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的工作造成损失的情节视为责任过失,填写过失单。

5.惩戒的方式书面通告处分和经济处罚两种。

6.书面通告处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开除。

7.经济处罚即为罚款。

8.以上两种惩戒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施行。

9.(轻微)违纪行为,视情况严重情况给予10-50元不等的经济处罚,如造成损失需负赔偿责任。

10.警告处分,警告通报全会馆,同时给予100元经济处罚,如造成损失并需负责赔偿责任。

11.记过通报全会馆,同时给予200元经济处罚,如造成损失并负赔偿责任。

12.记大过通报全会馆,同时给予300元经济处罚,如造成损失并负赔偿责任。

13.严重违纪行为,予以开除,且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同时通报全会馆,并视情节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具体奖惩内容

工作态度和思想素质类

六、奖励的投诉和惩罚的申诉

在发布奖励通告后一周内接受全体员工的投诉。若发现奖励当事人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时,将撤回相关奖励,并按情节严重程度对当事人进行相应的处罚。

公司员工奖罚规章制度 第十一篇

一、爱岗敬业,时刻维护集体名誉和利益,对工作认真负责,对同事团结友爱,经常主动帮助别人者,经领导评员工宗合议奖励30元。

二、认真完餐厅各项工作,学习任务,品德高尚,业务技术精,服务态度好,经常受到顾客在意见卡上书面表杨者,奖励30元。

三、拾到顾客遗物主动交还者,经核实每次奖励20元。四、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者,经评估采用奖励20元。

五、经常协助本餐厅、、等做好管理工作,经评议奖励30元。

六、不按规定佩戴工号牌,当值不保持仪表的。整洁及工作服整齐,每次罚款5元。

七、不讲普通话,当班期间聚堆聊天、串岗、打闹、高声喧哗或发出不必要之声,每次罚款5—10元。

八、不使用本店指定的员工通道,每次罚款10—20元。九、当班期间,工作散慢,粗心大意,随地吐痰,每次罚款10—15元。

十、迟到与早退,10分钟之内扣5元,30分钟之内扣10元,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旷工1天扣3天半工资及资金),管理人员加倍处罚。

十一、整理打扫卫生不合格,无故减少服务项目者,每次罚10—20元。

十二、厨具、吧台设备及餐具摆放不规格者,每次罚款5—10元。

十三、无故不参加集体活动者,每次罚款10—20元。

十四、见顾客及上级、同事不主动问好者,每次罚款5—10元。

十五、带情绪上岗,对工作敷衍了事,给宾客脸色、服务态度不好、与宾客顶嘴者,每次罚款10—20元。

十六、浪费餐厅物品,因工作失误造成损失者,每次罚款15—20元,情节严重者按情况研究处理。

十七、偷带本店物品出店、偷食本店或客人食品;酒后上岗带醉态、散布虚假诽谤言论影响本店、客人或其他人员声誉,每次罚20—30元。

十八、擅自脱岗,当班乱串包厢睡觉、看报纸、吸烟、打电话,每次罚款10—20元。

十九、对上级不礼貌,违背不服从管理,或上级合理的工作安排指令者每次罚款20—30元。

二十、因疏忽搞坏餐厅或客人财物者,按价赔偿,并罚款20元。

二十一、对客人要小费或其它报酬,对客人暴或不礼貌,与客人争辩,私自配制本店钥匙者,每次罚款30—50元。

二十二、贪污偷盗、索贿、行贿、侮辱、漫骂、恐吓、威胁他人,与客人吵架,每次罚款50—100元。

二十三、组织参加煽动罢工、斗殴、聚从闹事,经常违返餐厅规定,屡教不改,每次罚款100—200元,情节严重者交公安部门处理。

二十四、作风不正派,拒不接受领导安排工作者,目无纪律,顶撞领导,无故找理由开脱责任者,一次罚款20元,两次开除。

二十五、故意损害圣多美西餐厅名誉者,扣发当月工资直接开除。

二十六、不在指定区域待岗,乱窜包厢或搞男女关系者,每次罚款50—100元。

二十七、客人入座,不主动给客人推送茶水及介绍菜谱消费项目者,罚款5—10元。

二十八、报错房号、台号、在消费清单上多写、漏写、字迹不清造成失误者,每次罚款10元。

二十九、未经上级同意,私自带外来人员在本店逗留,及在餐厅就餐,留宿者每次罚款50—100元。

三十、替其他人打卡的,一次处罚100元。

公司奖惩管理制度 第十二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学校思想工作,深入推进“人才强校”主战略,增强教职工“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荣誉感,开创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的新局面,服务国家创新驱动战略和上海科创中心建设,形成持续激发人才内生发展动力和创新活力的制度环境,激励广教职工为学校早日建成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学的奋斗目标做出贡献,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全校教职工应当弘扬核心价值观,传承交精神,坚持教书和育人相统一、言传和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相统一,坚守崇尚精品、严谨治学、注重诚信、讲求责任的学术品格和优良师风,努力做到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

第三条学校对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与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做出突出贡献的教职工集体或个人,依据本办法给予奖励。

第四条教职工奖励坚持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坚持及时奖励与定期奖励相结合,按照奖励规定的条件、种类、标准、权限和程序进行。

第二章奖励的条件和种类

第五条教职工集体或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奖励:

(一)积极承担人才培养任务,在教书育人、思想工作中起到表率作用或做出重要贡献的;

(二)努力开展科研工作,在服务国家重需求或引领世界学术前沿方面取得重突破的;

(三)在文化传承创新、促进社会文明进步、深化国际交流合作方面做出突出贡献,为国家和学校赢得荣誉的`;

(四)为学校发展提供坚实保障与支撑,取得突出成效的;

(五)在其它方面有突出贡献,应该予以奖励的。

第六条学校对教职工的奖励分为:通报表扬、授予荣誉称号等,对做出重贡献的教职工予以重奖。在给予上述奖励时,可以发给一次性奖金。上级部门及社会团体设奖,相关部门按奖项要求推荐上报。

第七条校级奖励项目包括以下四类:

(一)教书育人奖。主要面向工作在“立德树人、教书育人”一线的教学科研并重、教学为主、专职教学、思政等教师,表彰师德高尚、学高为师、身正为范、乐疆教、深受广学生爱戴、在推动人才培养“教育增值”工作中起到示范和引领作用的优秀教师。

(二)科研成果奖。主要面向教学科研并重、科研为主、专职科研等团队及个人,表彰其在学术研究、服务国家重需求方面做出的突出贡献。

(三)管理服务奖。主要面向全校管理、服务、支撑、教辅等岗位教职工,表彰其立足本职岗位,在服务学校发展稳定方面做出的突出贡献。

(四)其他专项类奖。面向在其他领域起到表率作用或做出突出贡献的教职工,如“优秀员”、“三八红旗手”等奖项。

第八条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提名奖五个等第。

第三章奖励的实施和评选

第九条学校党教师工作员会全面负责校级奖励体系建设,统筹校级奖励的立项、评审、颁奖等环节,党教师工作部负责具体实施,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参与奖励的设立和评选等工作。

第十条由学校党教师工作部牵头,教务处、研究生院、学生工作指导员会和教学发展中心等参与,制定“教书育人奖”评选实施办法;由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文科建设处牵头制定“科研成果奖”评选实施办法;由人力资源处牵头制定“管理服务奖”评选实施办法;由党教师工作员会授权的相关部门负责其他专项类奖的评选实施办法。

第十一条评选实施办法经过党教师工作员会审定通过后正式生效,并根据评选办法设置财务专项经费。评选程序由相关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第十二条学校原则上不再另行设立其他校级奖项。因工作需要确实需要新设校级奖项的,相关部门可参照本办法精神,提出奖励方式建议及方案,经过学校党教师工作员会审批通过后实施。

第十三条校级奖励的评选,一般由奖励实施部门依照评奖办法发起,尊重二级单位的推荐意见。按照各奖项实施办法的程序和标准(条件)进行推荐、申报、评选或认定;由牵头部门将各奖项的初步名单提交学校党教师工作员会初审,上报学校党常会审议通过后,将拟获奖人选在全校范围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形成最终获奖名单。

第十四条对获得校级奖励的教职工集体或个人,在教师节会宣布奖励决定,予以表彰。表彰形式应当隆重、节俭,积极倡导教书育人、科研创新、爱岗敬业、奋发向上的良好氛围。

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党教师工作员会按规定程序撤销奖励:

(一)弄虚作假或违奖励程序,骗取奖励的;

(二)获奖集体或获奖个人的核心成员有违道德品质或学术不端行为的;

(三)有法律、法规规定或其它应当撤销奖励的情形的。

第四章奖励的应用

第十六条要发挥奖励政策的导向和激励作用,注重奖励结果的馈和应用,奖励结果将作为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职级晋升、长聘体系与荣誉体系评聘、个人职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条件和依据。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办法适用于全体在校工作的教职工(含医学院)。

第十八条各院(系)设立的院(系)奖励或新增的专项奖,应符合本办法精神。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20xx年教代会联席会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学校授权党教师工作部负责解释。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山草香为大家分享的12篇公司员工奖罚规章制度就到这里了,希望在公司奖惩制度的写作方面给予您相应的帮助。

最新范文

工资管理制度通用4篇07-31

工程项目管理制度优秀8篇07-30

内控岗位职责(精彩7篇)07-30

工贸企业管理制度(优秀12篇)07-30

施工队长岗位职责最新9篇07-30

手术室卫生消毒制度【精彩11篇】07-30

矿灯管理制度【最新7篇】07-30

印章管理制度(最新13篇)07-30

学校卫生管理制度优秀8篇07-30

公司员工管理制度(最新11篇)07-30

83 465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