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 应急管理制度【优秀8篇】

时间:2023-07-19 04:29:43

在生活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写作应急管理,山草香整理分享了8篇应急管理制度。

应急管理制度 篇一

物业管理公司应急分队小组职责:

1.安全委员会:对各种应急作出决策,由现场最高领导者宣布。

2.总指挥:负责紧急事件的协调处理和总指挥,包括组织消防演习、消防安全、急救培训等。

3.副指挥:全面协作总指挥。

4.消防监控中心:负责火灾发生后的对内、对外联络,对业户进行紧急广播引导疏散,迫降客梯,消防梯切换至消防状态。

5.战斗小组:是应急分队的主要成员,负责事故地带的抢救和灭灾工作。

6.疏散小组:负责疏散群众和转移重要物资,隔离灾区、保护现场、维持秩序、疏散交通等工作。

7.急救小组:负责抢救受伤人员。

8.设备设施保障组:负责设备设施的抢险和维护,为紧急事件的处理提供消防设施及动力保障。

9.后勤小组(包括储备人员):清点人数、安抚疏散人员、财物点数和应急救援物资的供应、组织、调集工作。

应急管理制度 篇二

1.目的

为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证应急救援装备发挥其应有作用,有效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www.shancaoxiang.com》有的应急救援装备的管理。

3.引用文件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2《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3.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指南》

4.管理职责

4.1应急救援装备的使用部门负责对其进行管理;

4.2工程安全部负责急救援装备的有效性检查。

5.内容及要求

5.1应急救援装备为应对突发事件而准备,在应急救援救护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所以必须保证应急救援装备在日常完备有效,不得随意使用或挪作他用。

5.2各部门按当地自然情况以及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应急设施、应急装备、应急物资并建立档案台账。

5.3对应急设施、装备和物资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可靠。

5.4各部门、各项目部对现有的应急救援装备负有储存和妥善保管的责任,对救援装备应定人、定点、定期管理,并将“三定”情况上报工程安全部,对调整情况应及时向工程安全部进行汇报,以便管理。

5.5对于具备应急救援装备箱的各部门应明确应急救援装备箱钥匙所在,不得随意挪动,保证在突发事件时应急救援装备箱可以顺利开启。

5.6救援装备责任人应按规定定期对装备进行检查、维护、清洁,及时更新

应急管理工作总结 篇三

今年以来,文汇街道以“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和“城市公共安全提升年行动”为总抓手,在区安监局应急救援科的指导下,不断加强应急组织管理和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提高应对处置公共突发事件的工作水平,结合我街道工作实际,认真开展应急宣传活动,构建完善的应急管理体系和工作机制。20__年,我街道未发生安全事故。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机制

我街道按照省、市、区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一系列部署及要求,通过不断完善应急组织管理机制,全面提高了全街道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

一是完善应急管理领导机构。建立了应急管理的指挥机构,总指挥由办事处主任杨国良担任,常务副总指挥由办事处副主任王光伟担任,并专职成立应急办公室,形成了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体系。

二是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全街道各相关部门、村(社区)按照部门管理职能和属地管理原则,整合信访、安全、民政、城 管、综治、卫生等资源,建立了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明确了应急工作的职责和任务。

三是认真落实领导值班制度。建立起班子领导带班、各部门干部职工和村(居)干部值班的三级值班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了值班责任制,做到了24小时值守。进一步加强政务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严格规范重大紧急信息报告制度,畅通报送渠道,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准确、全面。

二、广泛宣传,强化认识

(一)组织开展专项应急演练活。20__年,重点要围绕预防生产安全事故、防汛等开展应急演练,进一步提高应急处置和员工自救能力。根据实际情况,分别于5月24日开展防火演练、6月20日开展防汛应急预案演练,取得了良好的实战效果,切实提高了大家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二)积极开展应急培训工作。为确保应安全生产急管理工作有序、高效运行,积极推进应急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开展应急知识宣传工作,学习相关的安全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使应急工作不断深入人心,组织应急管理学习2次。

三、健全制度,强化落实

一是建立健全突发性事件快速反应机制。要求各部门必须畅通信访信息渠道,及时掌握施工动态,保证通讯工具24小时开通。对重大安全隐患问题,落实责任措施,果断进行处置。

二是严格执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一旦出现突发事件,迅速向党政办报告,同时上报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绝不允许迟报、误报、漏报甚至隐瞒不报,对违反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是继续坚持领导值班制度。

四是进一步完善应急值守岗位责任制和值班制度。加强对值班工作的监督力度,实现了专人24小时值班,确保通讯畅通,实现了值守工作“纵深到底”。

四、存在问题

(一)实战经验不足。虽然机构已经建立起来,人员队伍也已经落实,但是组织演练还没有真正形成机制,只是简单的学习交流或者通过书本、电视等掌握方法,没有实际经验。

(二)投入不足。用于安全的投入不足,永远应急演练的费用就更为不足,应急技术水平低,应急物资储备不够。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街道将继续不断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扎实做好应急管理的各项基础性工作,稳步推进应急管理工作,为全街道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一个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是进一步加强应急责任体系建设。全面提高街道、部门、村(居)社区三级应急组织网络建设,明确各部门、各村居、社区负责人应急管理工作的主体责任,建立更加有效的`应急管理责任体系。

二是进一步加强应急资源网络化建设。对现有应急救援物资进行再统计登记,实现资源共享,提高全街道应急资源网络化水平和应急救援能力。

三是进一步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加大经费投入,提高救援装备配备和设施建设水平,加强应急队伍演练,全面提高应急救援响应速度。

四是进一步做好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工作。继续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应急管理科普宣传教育工作,大力普及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和减灾等知识和技能,增强社会公众应急自救和互救能力,提高公众应急综合素质。

应急管理制度 篇四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预防和减少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环境事件引起的危害,规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保障公众生命安全、环境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组织开展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控制、应急准备、应急处置、事后恢复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突发环境事件,是指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者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等因素,导致污染物或者放射性物质等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突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环境质量下降,危及公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或者造成生态环境破坏,或者造成重大社会影响,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

突发环境事件按照事件严重程度,分为个性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

核设施及有关核活动发生的核与辐射事故造成的辐射污染事件按照核与辐射相关规定执行。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按照《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有关规定执行。

造成国际环境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的涉外应急通报和处置工作,按照国家有关国际合作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应当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

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在本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日常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指导、协助、督促下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本级人民政府的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联动机制,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

相邻区域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开展跨行政区域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合作,共同防范、互通信息,协力应对突发环境事件。

第六条: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履行下列义务:

(一)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

(二)完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

(三)排查治理环境安全隐患;

(四)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演练;

(五)加强环境应急潜力保障建设。

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法进行处理,并对所造成的损害承担职责。

第七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的宣传和教育,鼓励公众参与,增强防范和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知识和意识。

第二章:风险控制

第八条: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确定环境风险防范和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措施。

第九条: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和技术规范,完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

前款所指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应当包括有效防止泄漏物质、消防水、污染雨水等扩散至外环境的收集、导流、拦截、降污等措施。

第十条: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及时发现并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对于发现后能够立即治理的环境安全隐患,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消除环境安全隐患。对于状况复杂、短期内难以完成治理,可能产生较大环境危害的环境安全隐患,应当制定隐患治理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职责、资金、时限和现场应急预案,及时消除隐患。

第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本级人民政府的统一要求,开展本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工作,分析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提高区域环境风险防范潜力。

第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对企业事业单位环境风险防范和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抽查或者突击检查,将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且整治不力的企业信息纳入社会诚信档案,并能够通报行业主管部门、投资主管部门、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以及有关金融机构。

第三章:应急准备

第十三条: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规定,在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基础上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按照分类分级管理的原则,报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突发环境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制定本部门的应急预案,报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五条: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单位应当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撰写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问题,并根据演练状况及时修改完善应急预案。

第十六条:环境污染可能影响公众健康和环境安全时,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能够推荐本级人民政府依法及时公布环境污染公共监测预警信息,启动应急措施。

第十七条: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本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收集系统,透过“12369”环保举报热线、新闻媒体等多种途径收集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并加强跨区域、跨部门突发环境事件信息交流与合作。

第十八条: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环境应急值守制度,确定应急值守负责人和应急联络员并报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第十九条: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培训纳入单位工作计划,对从业人员定期进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并建立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培训的时间、资料、参加人员等信息。

第二十条: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从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

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以及具备条件的市、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设立环境应急专家库。

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加强环境应急处置救援潜力建设。

第二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环境应急潜力标准化建设,配备应急监测仪器设备和装备,提高重点流域区域水、大气突发环境事件预警潜力。

第二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能够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状况,建立环境应急物资储备信息库,有条件的地区能够设立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储备必要的环境应急装备和物资,并建立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第四章:应急处置

第二十三条:企业事业单位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突发环境事件时,应当立即启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采取切断或者控制污染源以及其他防止危害扩大的必要措施,及时通报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事发地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理解调查处理。

应急处置期间,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服从统一指挥,全面、准确地带给本单位与应急处置相关的技术资料,协助维护应急现场秩序,保护与突发环境事件相关的各项证据。

第二十四条:获知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后,事件发生地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按照《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规定的时限、程序和要求,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十五条:突发环境事件已经或者可能涉及相邻行政区域的,事件发生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及时通报相邻区域同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并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向相邻区域人民政府通报的推荐。

第二十六条:获知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后,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立即组织排查污染源,初步查明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污染物质及数量、周边环境敏感区等状况。

第二十七条:获知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后,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技术规范》开展应急监测,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监测结果。

第二十八条:应急处置期间,事发地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开展事件信息的分析、评估,提出应急处置方案和推荐报本级人民政府。

第二十九条:突发环境事件的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或者消除后,事发地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停止应急处置措施。

第五章:事后恢复

第三十条: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及时总结、评估应急处置工作状况,提出改善措施,并向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

第三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在本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下,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环境影响和损失等评估工作,并依法向有关人民政府报告。

第三十二条: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开展事件调查,查清突发环境事件原因,确认事件性质,认定事件职责,提出整改措施和处理意见。

第三十三条: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在本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参与制定环境恢复工作方案,推动环境恢复工作。

第六章:信息公开

第三十四条: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采取便于公众知晓和查询的方式公开本单位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开展状况、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演练状况、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及处置状况,以及落实整改要求状况等环境信息。

第三十五条: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认真研判事件影响和等级,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信息发布推荐。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者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准确、及时发布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和应急处置工作的信息。

第三十六条: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在职责范围内向社会公开有关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的规定和要求,以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演练状况等环境信息。

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突发环境事件进行汇总分析,定期向社会公开突发环境事件的数量、级别,以及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应急处置概况等信息。

第七章:罚则

第三十七条:企业事业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导致发生突发环境事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已有相关处罚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较大、重大和个性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企业事业单位未按要求执行停产、停排措施,继续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排放污染物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对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设施、设备实施查封、扣押。

第三十八条:企业事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能够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按规定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工作,确定风险等级的;

(二)未按规定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的;

(三)未按规定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的;

(四)未按规定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培训,如实记录培训状况的;

(五)未按规定储备必要的环境应急装备和物资;

(六)未按规定公开突发环境事件相关信息的。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本办法自20xx年6月5日起施行。

应急管理工作总结 篇五

今年5月12日是我国第六个“防灾减灾日”,为了进一步做好应急管理工作,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增强我县的建筑施工风险防范意识,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按照阿地住建发【--】25号文件的具体要求,我们开展了防灾减灾专项整治活动,现将专项整治情况汇报如下:

一、切实做好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结合我县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制定防灾减灾活动方案,有针对性地开展建筑工地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强化对施工现场临时建筑和塔吊、施工用电、脚手架、基坑边坡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检查,切实消除各种灾害事故隐患。我们采用隐患排查与日常安全监督相结合的方式,督促和指导各施工项目部自查自纠,采取“三定方案”,逐项抓好整改落实,做到“每一个施工现场都不放过,每一个安全隐患都不放过”。期间共排查施工工程项目7个,排查出一般隐患1条。通过开展建筑安全生产防灾减灾专项治理活动,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力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减少作业人员违章违规行为,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及分级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我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平稳发展。

2、严格执行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整治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对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 生。我县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监控管理,首先,重点检查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交底 和 过程控制,施工现场实物和内业资料的相符性。按照建设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中规 定的深基坑、脚手架、高支模、起重设备等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 性较大的工程必须进行专项审查论证,要求施工项目部对重大危险工程的监控及施工情况作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阶段性评价的一项重要内容,落实控制措施,保证工程项目安全生产。

二、建立防灾减灾长效机制

1、为了做好建筑安全生产防灾减灾预警机制,我们创新工作思路,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的特点及季节性安全管理工作的需要,与---气象局和电信局沟通,及时地给各施工负责人预告天 气变化情况,同时有效防范暴雨、大风、雷电等重大气象灾害对安全施工的影响。

2、我们要求各施工项目部在办理安全监督备案时应编制施工现场应急救援预案,同时组织项目经理、安全员、各施工管理人员等针对应急救援预案进行演练,通过演练查找应急预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而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增强演练组织和参与人员等对应急预案的熟悉程度,进一步明确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职责任务,理顺工作关系,完善应急机制,普及应急知识,提高公众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等灾害应对能力。

三、大力开展建筑安全防灾减灾宣传工作

为了做好建筑安全防灾减灾宣传工作,我们要求每一个施工项目部在施工场地悬挂横幅、张贴标语,施工安全员讲解咨询等形式 强安全教育,普及防灾减灾,避险自救知识和技能。通过 广泛宣传,普及了各施工人员的防灾减灾安全常识,为我县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奠定了基础。

为确实提高我县施工人员的防灾减灾意识,学习掌握防灾应急知识,我们邀请自治区消防部门的专家通过电子多媒体课件教案,对消防法律法规知识,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各类火灾的预防、灭火的基本方法以及火灾逃生等消防常识进行了认真讲解。培训过程中,专家认真深入分析了建筑工地在日常工作中应该注意的防火事项和易滋生的火灾隐患、引发火灾的施工细节,讲述了火灾的危害性和所造成的严重损失,组织观看了近年来全国发生的典型火灾案例,并就如何加强单位消防管理,强化人员意识、消防技能,筑牢单位消防安全“防火墙”等提出了明确要求。随后,又向建筑工程负责人讲解了火灾基本类型、火灾发生的原因、火场自救和逃生方法等消防安全基本知识,并结合工地存在的违规用火用电、无证人员切割、焊接操作不当引发火灾事故的案例进行详细讲解。

通过专家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的培训讲座和灵活多样的宣传活动,切实增强了我县建筑行业防灾减灾意识,提高了面对各种事故灾害的应急处置能力,对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安全和谐城市产生了重要影响。

总之,在各级领导及相关部门的支持和带领下,通过采取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我县建筑业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果,为了进一步做好防灾减灾专项整治工作,我们将在以后的工作中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增强我县建筑业从业人员的防灾减灾意识,加强相关技能培训,充分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使我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平安--、和谐--做出新的贡献。

应急管理制度 篇六

为保障全校师生生命、财产的安全以及正常的教学、生活和工作的稳定,有效地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应急管理制度。

一、应急值班领导成员要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安全防范意识,按照学校的安全预案和应急方案、值日工作制度,坚守岗位,贯彻有效的防范措施,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严守值班时间,到岗后要及时做好签到、交接、了解学校情况,掌握相关信息等工作。

三、要按时巡视校园,处理值班期间的相关事务,发现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按相关程序进行汇报或处置,结束时要做好值班的情况反馈。

四、应急值班领导小组成员要保持24小时的通信畅通无阻;

五、应急值班人员遵循首发处理为主,当事件发生或预见到可能发生时,按程序、按规定向学校应急领导小组报告,严格遵守《楚雄市西舍路镇中心小学应急领导小组职责分工》要求,由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分组负责,反应及时,采取主动,加强合作,措施果断,把事故减少至最低。

6、应急办公室电话:xxxx

应急管理制度 篇七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的通知》(国发[20xx]23号)和《国家安全监督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试行)的通知(安监总煤调[20xx]121号)等文件精神。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本企业职工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改善生产作业环境、搞好职业卫生工作、经我矿职业危害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本职业危害职责制度:

一、成立职业危害防治领导小组。所属各科室、队的主要负责人在职业卫生防治领导小组的领导与安排下,各负其责,做好本部门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好日常检查的职业卫生管理台账,并建档保存。

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好日常检查的职业卫生管理台账,并建档保存。

二、严格执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规定,在每年的12月31日前向所在地煤矿安全监察分局进行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工作。

三、依法履行向劳动者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并以职业危害因素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公告栏等形式告知并提高职工对职业病危害的防范意识。

四、领导小组负责对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提出技术改造、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防护用品等,并重点抓好落实工作,用心改善劳动条件。负责向劳动者发放贴合(aql05l-2008)国家标准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并造册登记,建立档案。

五、定期、不定期组织对各科室、班、队职业病防治措施落实状况的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报领导小组整改,落实科室、班、队解决状况,做到有安排,有落实,有检查,有结果并留有记录。

六、劳动者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务必经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机构进行体检。发现有与从事的职业有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及时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依法组织本单位职业病患者的诊疗。对于检查出的职业病的人员,及时到医院进行诊疗。

七、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教育与培训

1、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培训务必到取得二级以上资质的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2、粉尘监测人员的培训务必到县煤炭局指定的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3、全员培训,由本矿或委托相关技术服务机构进行培训。并保存培训记录。

八、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组织开展对本矿各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工作,建立好职业病危害监测档案,并妥善保存。

九、每年委托经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备案核准的有资质的技术服务部门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检测与评价结果及时向当地煤矿安全监察分局申报,并向劳动者公布。

十、负责建立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预案,成立应急救援小队,落实人员、职责、资金、物品、药品以备急需,严格执行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制度。

应急管理制度 篇八

为保证护卫员自由活动期间管理区域内具备一定的备勤力量,以增强处置突发事件能力,制定本规定。

一、各管理处每日7:00至22:00期间应建立护卫应急值班制度,并督促检查落实情况。

二、护卫员编制总额20人以内的管理处护卫应急值班分队编制人数为6人;护卫员编制总额20人以上的管理处护卫应急值班分队编制人数为9人。

三、护卫应急值班分队划分为三个小组,由早、中、晚班各指定2至3名护卫员共同担任,每班各为一组,每月轮换一次,每月的第一天为轮换日。

五、护卫应急值班分队应确定分队长一名(一般由中班领班担任),组长三名(早、中、晚班各指定一名),并确定好通讯联络方式,遇有紧急情况,各应急小组迅速召集人员,分队长及时进行组织指挥。

四、护卫应急值班分队人员应特殊事由需外出的,须征得护卫主管同意并提前确定好自己的替补队员。应急值班人员辞工或休假的,管理处应及时予以补充。

六、护卫应急值班分队值班表应置于中央控制室,便于随时进行通讯联络。

七、护卫应急值班分队须备好相应的应急器材,随时准备处置突发性事件。各单位应每十天对应急值班分队的快速反应能力或处置能力进行一次综合检验,并填写《紧急集合检验记录表》。

聪明在于勤奋,天才在于积累。山草香为大家整理的8篇应急管理制度到这里就结束了,希望可以帮助您更好的写作应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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