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管理 装修管理制度最新12篇

时间:2023-04-17 21:30:16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山草香分享了12篇装修管理制度,希望对于您更好的写作装修管理有一定的参考作用。

装修管理制度 篇一

1、目的

对业主入住及装修过程进行控制,使业主在规定的时间内顺利入住,并确保业主对房屋的装修符合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管辖区内业主入住过程及房屋装修的`管理。

3、职责

3.1物业服务中心经理负责业主入住、装修过程的策划、组织和协调。

3.2客服主管负责业主入住、装修手续的办理和装修监管。

3.3维修人员协同客服主管负责对业主装修的有关工程技术问题进行监督、协调控制。

4、程序

4.1入住准备

4.1.1相关人员根据分工,应做好下列工作:

4.1.1.1物业服务中心负责统计业主入住、装修需用的相关资料,报管理部审核备档,保证入住前必要的文字资料齐备。

4.1.1.2对新竣工的物业,如需办理入住典礼仪式,由管理部负责安排和组织,物业服务中心负责具体实施。

4.1.1.3入住手续的办理要尽量提供一条龙服务,为业主节约时间,保证办理入住手续简洁、方便。

4.2入住过程的控制

4.2.1办理入住手续的工作流程:

验证收件、业主登记、物品交接、费用收取、交验房、入住。

4.2.2验证收件

入住通知单、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集团或项目财务领钥匙单、业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购房者请持单位分房证明、委托人请持业主委托书及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2.3业主登记

填写《业主名册一览表》、《业主基本情况登记表》,并将4.2.2验证收件存档。

4.2.4物品交接

与业主当面清点所有房间钥匙、所有设备资料、说明书,填写《物品发放登记表》,由业主签字认可,并陪同业主现场核对。

4.2.5验房

管理员随业主一同登记水、电、气表底数,检查房屋设施设备状况,填写《验房表》并由业主签字认可;如房屋存在问题,填写《业主验房情况流转单》,由客服主管联系施工单位维修。

4.2.6入住

业主入住后,客服主管应将交房有关资料存入业主档案并随时补充。

4.3对房屋装修的控制

4.3.1装修时,应执行《房屋装饰装修管理规定》,业主应填写《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装修申请表》、《装饰装修施工消防安全责任书》、《装修保证书》向物业服务中心申请备档。

4.3.2装修人员凭已审批的《装修申请表》、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装饰装修资质证明等有关证件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装饰装修施工许可证》及“施工人员出入证”,缴纳有关费用,按期开工。对个体装修从业人员,应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1寸照片一张办理手续,并按规定缴纳相关费用。物业服务中心做好《装修情况登记表》、《施工人员出入证登记表》、《装修监管记录》的记录工作。

4.3.3装修中,若改动室内设施由业主书面报请物业服务中心,由物业服务中心协调工程部审核、批准后方可施工。

4.3.4物业服务中心加强对装修作业现场的监督管理,预防公共设施、设备的损坏、噪音扰民、污染或安全事故发生。发现违章应下发《违章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恢复,并做好装修监管记录。

4.3.5装修后的验收:业主装修完毕,物业服务中心应按照《房屋装饰装修管理规定》、《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对房屋内装修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无违章现象。

5、相关文件

5.1《房屋装饰装修管理规定》

5.2《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6、相关记录

装修管理制度 篇二

1、为贯彻实施国家《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标准》控制影响工程质量的各种因素,不断提高工程质量,为业主提供优质满意的产品。建立和健全了由总工程师统一领导,项目经理负责,项目施工员、项目质量员具体实施,部门配合监督的'的质量保证体系。

2、加强现场管理,建立质量管理网络。

3、严格执行质量验收标准,贯彻执行质量体系程控中各项制度。

4、加强自检、互检和交接检及专业检查,填写'班组自检、互检记录',对工序质量信息反馈到缺陷频数较多的项目,及时按其特点,制定符合质量体系规定的纠正预防措施。

5、加强现场检测、计算管理,所有检测、计算设备必须经计算局检测合格,在施工过程做好计量、抽检工作。

装修管理制度 篇三

西景花园装修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施工时间为:每日8:30---19:00,其中12:00---14:00 18:00---19:00之间不得使用噪音较大的设备、设施。如需加班,应提前向物管公司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加班。非施工时间,施工人员严禁在小区内逗留或留宿。

2、严禁向楼下扔垃圾、纸屑、烟头等废弃物。

3、《装修施工许可证》应放于施工现场、《装修出入证》应随身携带,随时备查。

4、施工中注意安全,出现人身事故,由责任者自负。

5、严禁在小区内闲逛或洽谈业务。

6、下班后锁好门窗,关闭水电气阀门或开关,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7、未经同意,不准擅自施工,不准无证进入小区。

8、更换施工方案需经物业公司同意。

9、施工期限原则上规定为90天,如超过须经装修管理人员批准后方可办理延期。

10、施工期间,室内防盗、防火、人身安全工作由装修公司负责,业主自装的由用户负责,施工期间的'防火责任人为装修公司负责人(自装的为业主本人)。

11、施工期间,每个施工现场必须配置至少4公斤的灭火器,否则,物管公司有权责令停工整改。

12、消防设施,不得擅自动用。

13、动用明火,请到物管处备案。

14、施工期间,严禁在小区内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严禁乱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电炉、电饭(炒)锅、电水壶、电热棒等大功率家用电器以及在施工现场做饭和擅自动用明火作业。

15、施工期间,须遵守电梯使用规定:

(11)电梯内禁止吸烟、吐痰、涂污和丢弃杂物。

(12)禁止儿童在电梯附近嬉戏玩耍。儿童乘电梯应由成人陪同。

(13)严禁使用客梯搬运货物、垃圾等。

(14)不得擅自装运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如特别需要,应报经物管处批准且派专人护运方可。

(15)乘电梯时,不可将身体倚靠轿门,进出门时不许长时间站在门中间,以免挡住电眼。

(16)使用电梯禁止动作粗野,只按运行之按钮,不得击打按钮,撞击门板。

(17)搬运货物,不得超过限定重量。

(18)不得开启轿顶安全窗装运较长物件。

(19)搬运物品时使用不当或蓄意损坏电梯,由当事人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

16、梯出现下列情况,应及时报告物管处:

(1)门的开和关失去控制;

(2)运行时有明显的速度异常;

(3)运行时有异常的振动和响声;

(4)有漏电现象。

装修管理制度 篇四

(一)、装修期间各类脚手架较多,要切实抓好施工作业面的防护,使用高梯作业时,2米以上的高梯要设专人扶梯。

(二)、交叉作业时常发生,施工中切实抓好防护,做到防砸,设专人负责监督检查,制定专项的防护方案(措施)和交底、教育。

(三)、现场易燃品较多,要加强电气焊防火管理和各种明火作业管理,尤其在外围架子上及室内各种管道竖井内动用明火,保障看火人在动火部位的下方,要设放置火花下落的容器。

(四)、分包商较多,要提前做好安全协议的签订,分清责任;在施工中做好监督检查。

(五)、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尤其要强调操作工人必须坚持使用安全带和保险绳。

(六)、加强日常安全检查,及时排除施工中出现的各种险情。特别应注意外装修架与建筑物的'拉接措施,架子的防护措施。

(七)、内装修应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室内各种水平洞口和立洞口的防护是否齐全。

2、室内使用电梯等工具,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规定。

3、注意内装修用的脚手架是否符合安全技术标准。

4、注意内装修作业时所使用的各种染料、涂料和粘结剂是否挥发有毒气体,如有此种问题,应做好通风和人员防毒作业保护工作。

装修管理制度 篇五

大厦外墙装修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1、安全管理

我司已较早地通过了国际标准oshms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认证,结合我公司这些年来现代化安全生产管理的经验,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若我公司中标,将在将来的施工中发挥巨大作用,可保证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

1)安全管理组织

(1)成立由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负责人为首的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组织领导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项目经理部主要负责人与各施工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使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到人,层层负责。

2)安全管理制度

(1)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例会,总结前一阶段的安全生产情况,布置下一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

(2)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技术方案和措施,在执行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更改方案和措施时,应经原设计方案的技术主管部门领导审批签字后实施,否则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方案和措施。

(3)建立并执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要求各施工项目必须有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具有针对性,并有交底人与被交底人签字。

(4)建立并执行班前安全生产讲话制度。

(5)建立并执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由项目经理部安全总监每周五组织一次联合检查,对检查中所发现的事故隐患问题和违章现象,开出'安全隐患问题通知单',根据具体情况,定时间、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项目经理部有关部门应监督落实问题的解决情况。若发现重大不安全隐患问题,安全员有权下达停工指令,待隐患问题排除,经检查合格后方可施工。

(6)建立机械设备、电气设施和各类脚手架工程设置完成后的验收制度,未经过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严禁使用。

3)安全管理措施

(1)人员管理

①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按规定戴安全帽,并系牢下颌带。戴安全帽不系下颌带视同违章。

②凡从事2米以上无法采用可靠防护设施的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安全带应高挂低用,不得低挂高用,操作中应防止摆动碰撞,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③参加现场施工的所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将证件复印件报项目经理部安全室备案。

④各施工人员,必须接受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严禁上岗作业。

⑤每日上班前,班组负责人必须召集所辖全体人员,针对当天任务,结合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和作业环境、设施、设备状况、本队人员技术素质、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以及思想状态,有针对性地进行班前安全活动提出具体注意事项,跟踪落实,并做好活动纪录。

⑥强化对外施工人员的管理。用工手续必须齐全有效,严禁私招乱雇违法用工。

(2)安全防护管理

①对现场的预留孔洞,长度大于(或直径)大于20cm,必须进行封闭覆盖,危险处,在边沿处设置两道护身栏杆,高度不低于1.5米,并于夜间应设红色标志灯。

②各类施工脚手架严格按照脚手架安全技术防护标准和支搭规范搭设,脚手架立网统一采用绿色密目网防护,密目网应绷拉平直,封闭严密。钢管脚手架不得使用严重锈蚀、弯曲、压扁或有裂纹的钢管。脚手架不得钢木混搭。

③钢管脚手架的杆件连接必须使用合格的玛钢扣件,不得使用铅丝或其它材料绑扎。

(3)临时用电管理

①建立现场临时用电检查制度,按现场临时用电管理规定对现场的各种线路和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并将检查、抽查记录存档。

②现场采用双路供电系统,确保电源供应。临时配电线路必须按规范架设,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不得采用塑胶软线,、不得成束架空敷设,也不得沿地面明敷设。

③施工机具、车辆及人员,应与内、外电线路保持安全距离,达不到规范规定的最小距离时,必须采用可靠的防护措施。

④配电系统必须实行分级配电。现场内所有电闸箱的内部设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箱内电器必须可靠、完好,其选型、定值要符合有关规定,开关电器应标明用途。电闸箱内电器系统须统一式样、统一配制,箱体统一刷涂桔黄色,并按规定设置围拦和防护棚,流动箱与上一级电闸箱的联接,采用外插联接方式。

⑤独立的配电系统必须按部颁标准采用三相五线制的接零保护系统,非独立系统可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接零或接地保护方式。各种电气设备和电力施工机械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和底座必须按规定采取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

⑥在采用接地和接零保护方式的同时,必须设两级漏电保护装置,实行分级保护,形成完整的保护系统。漏电保护装置的选择应符合规定。各种高大设施必须按规定装设避雷装置。

⑦电动工具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工具的电源线、插头和插座应完好,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和调换,工具的外绝缘应完好无损,维修和保管应由专人负责。

⑧施工现场的临时照明一般采用220v(36v)电源照明,结构施工时,应在顶板施工中预埋线管,临时照明和动力电源应穿管布线,必须按规定装设灯具,并在电源一侧加装漏电保护器。

⑨电焊机应单独设开关。电焊机外壳应做接零或接地保护。施工现场内使用的所有电焊机必须加装电焊机触电保护器,电焊机一次线长度应小于5米,二次线长度应小于30米。接线应压接牢固,并安装可靠防护罩。焊把线应双线到位,不得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轨道及结构钢筋作回路地线。焊把线无破损,绝缘良好。电焊机设置地点应防潮、防雨、防砸。

(4)施工机械管理

①加工机械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使用单位负责维护、保养。

②小型工机具,进场后首先经过项目机械管理员验收,各项指标合格后才能使用。

③安全总监、机械管理员定期组织机械使用单位负责人、机械租赁单位负责人检查机械状况,防止机械'带病作业',消除质量隐患。

(5)消防保卫管理

严格遵守有关消防、保卫方面的法令、法规,配备专职消防保卫人员,制定有关消防保卫管理制度,完善消防设施,消除事故隐患。

对进场人员进行消防教育,施工人员进行消防知识应知应会考核。

(6)应急准备:

为减少发生火灾及工程事故时的损失,在施工前将编制应急准备方法及预防措施。与当地有关政府部门及消防部门事前进行协商,确保将有关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2、环境管理

1)环境保护的内容和目标

(1)环境保护包括施工现场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和建筑物本体的室内环境保护。

(2)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包括控制施工噪音、扬尘、运输遗撒、污水排放、有害气体排放、易燃易爆油品化学品管理、固体污染物丢弃等,做到垃圾分类,废物合理利用等;建筑物本体的室内环境保护包括选用绿色环境建筑材料、设备、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采取合理的降低室内环境污染物排放的措施等。

(3)环保目标: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管理的目标是创北京市'安全文明工地';建筑物本体室内环境保护的目标是竣工交付时室内环境检测合格。

2)管理组织

(1)在项目经理部建立环境保护体系,根据公司的《环境管理手册》,制订项目的《环境管理计划》,明确体系中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建立并保持一套工作程序,对所有参与体系工作的人员进行相应的培训。

(2)严格执行gb50325-20xx《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制定材料检测制度,对各分包商和材料供应商严格管理。在分包合同和供货合同中明确各分包商和供应商对环境保护

(3)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按照环保体系和现场管理规定进行管理,项目经理部成立5人左右的场容清洁队,每天负责场内外的清理、保洁,洒水降尘等工作。

3)管理措施

我们将依据gb50325-20xx《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t24001-(1990/is014001-1996)环境管理标准和环保监测部门的有关法规、标准,配备相应的资源,遵守法规,预防污染,节能减废,实现施工与环境的和谐,达到环境管理标准的要求,确保施工对环境的影响最小,并最大限度地达到施工环境的美化,选择环保型、节能型的工程材料、设备,不仅在施工过程中达到环保要求,而且要确保本工程成为使用功能完备的绿色建筑。

认真贯彻执行北京市关于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的各项规定,使施工现场成为干净、整洁、安全和合理的文明工地。

3、文明施工管理

开工前,编制文明施工方案,有针对性地从现场管理、环境保护、生活卫生等方面进行阐述,着重阐明文明施工保证体系、文明施工岗位责任制。

装修管理制度 篇六

一、总结

为了使小区内的业主顺利进行室内设计与装修,避免在装修的过程中,出现违规现象,损害户内自用设施、公共设施和他人利益。为此,深圳市金阳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xx]第110号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等规定,特制订本装修管理规定。

二、申请装修程序

1、业主装修住宅,必须提前三天会同施工单位携以资料向管理处申报,并填写《装修审批表》,详实填报表内相关事项,由管理处审核:

(1)施工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管理处留存复印件);

(2)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管理处留存复印件);

(3)施工单位法人委托书原件;

(4)装修方案:施工图纸(含平面图、天花图、地面设计资料、厨房及卫生间等排水系统图、电器图等),装修期限;

(5)装修合同复印件;

(6)装修施工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管理处留存复印件);

(7)装修施工人员近期免冠一寸彩照两张。

2、管理处组织相关人员对业主的《装修审批表》进行审批,业主和装修施工单位与管理处签订《装修协议书》及《承诺书》等,缴相关费用,装修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单位门前公共走道及墙面的保护工作后,办理“施工人员出入证”填写《水管试压及厨卫地面防渗水试验确认表》后发放《施工许可证》方可开始施工。

3、业主选择装修公司时,应按照《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聘请持有承建资格证的正规装修施工单位进行装修。

4、物业公司将严格执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对无《资质证书》的装修企业禁止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禁止私自装修。

三、装修注意事项

1、房屋结构:

(1)物业装修不得改变或损坏原有结构、外貌及公用设施,不得改变物业

及配套设施的使用功能。

(2)允许对地面、内墙面、天棚进行表面装修。楼地面不得凿除原水泥层,禁止使用20mm厚度以上的大理石、花岗石等超重装修材料进行地面装修。不得擅自在地面和墙上钻孔、钉钉,以免破坏原有管线。若确实需钻孔,请预先通知管理处。

(3)禁止擅自拆修任何梁、柱、承重墙、外墙(墙体、门窗)及设有暗敷专业管线的内隔墙(有插座、开关、控制器件的墙面必有管线)。不得在楼板面上开槽、安装水管和增设任何砌体内隔墙。

(4)不得在楼板、屋面板、梁、柱等钢筋混凝土结构件上打洞穿管,禁止拆修复式房内的楼梯、走道。

2、阳台、露台:

(1)不得在阳台上安装防盗网或以其他形式封闭阳台、阳台上不得安装木柜、接水管、水龙头、洗衣机、洗脸池等有碍整体外观形象和公用设施正常使用的物品。

(2)不得改造或更换阳台,露台部分的墙面砖及其他房屋的外墙部分,禁止对阳台、露台进行乱搭建。

(3)禁止在复式房露台加装防盗网。复式房允许在铝合金门内侧安装不锈钢拉闸门,在不影响正立面效果的情况下,允许在复式房露台上加建雨棚或棚架,但必须按管理处统一设计要求制作。

3、门、窗及公共走道

(1)业主装修时不得以重力碰撞或震动窗户,以免引起床塞缝开裂或脱落,造成渗漏现象。严禁在窗台内侧做木柜。窗户护栏不允许更换、拆除。

(2)严禁更改已安装的防火防盗进户门,严禁扩大进户门洞和在进户门外侧包边。

(3)不得在进户门前的公共走廊上私设电灯及铺设地砖。不得在公共通道敷设与原设计装饰色彩有反差的或妨碍公共通行的装饰品和用具。不得在公共通道设置影响公共安全或可能引起他人反感的物件(如反光镜、雕塑、神龛等)。

(4)允许在窗门内侧安装纱窗,但纱窗铝合金条要和现有的铝窗式样和颜色一样。

4、智能设置和管线:

(1)不得更改室内供电、供水、有线电视、智能设施管线。严禁擅自更改智能系统,不得擅自移动或封闭厨房内煤气探测报警器。

(2)户内装修时,应妥善保管好室内智能系统设施及设备,避免灰尘、水雾、腐蚀性气体等物质的介入。

5、厨房及卫生间:

(1)允许在厨房内加设灶台、洗涤池,允许在卫生间加建便池、洗脸池等,不得改变原设计厨房、卫生间的结构和功能。严禁扩大卫生间。

(2)不允许更改厨房、卫生间的给排水(排污)管道。

(3)严禁将生活污水排入雨水管道。

(4)厨房排烟道口的设置和安装应按管理处要求的位置安装。

(5)卫生间已做好防水层,严禁凿打地面或以重力碰撞、震动给排水管,以免造成渗漏水现象。

6、牌匾及广告牌的设置摆放:

业主在挂设牌匾、广告牌等必须经政府相关部门和管理处允许方可施工。

7、严禁改动可视对讲、配电箱等。

8、装饰、装修时间:

装修时间为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双休日、节假日为上午10: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不得延长施工时间,以免影响他人休息及安全。

四、装修规范

1、住宅装修施工期限:中小工程为20天,较大工程为60天,最长不得超过90天,如确需延期,要办理延期手续。

2、业主申请装修,应向管理处预交装修保证金,工程完工经管理处检查验收,无违章装修、无渗、漏、堵、损坏公共设施及他人房屋等情况,三个月后管理处将退回全部装修保证金;如有上述情况,管理处从装修保证金中扣除赔偿费用或罚款,装修保证金多退少补;

3、根据《深圳市家庭家居室装修税收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家庭居室装修须交纳装修工程税,此税由物业公司代收,具体办法按《深圳市家庭家居室装

修税收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4、施工必须按照审批的'装修方案进行。装修队必须遵守管理处各项装修管理规定,确保不出现违章作业,损坏公用设施和损害他人利益的情况下等情况,否则将按章处理,情节严重者没收出入证,拒绝进场。

5、业主装修时,装修垃圾全部实行袋装化,装修垃圾按指定的时间、地点进行堆放、清运,对在公共楼梯、楼道及其他公共场地上堆放垃圾者将按规定予以处罚,并责令其赔偿损失。

6、装修施工临时用电、用水,应提前向管理处申报,由管理处技术操作人员驳接,业主不得私自在户外(自家以外)驳接临时用电、用水,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业主自己承担。

7、装修期间,严禁动用明火或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如:氧焊、煤气瓶等,如确施工需要,须报管理处审批,并在采取有关防范措施后方可使用;

8、按消防局规定,装修施工队伍必须在施工现场装备两支4kg灭火器方可开始施工;

9、为确保小区安全,装修人员一律不准在小区内留宿;

10、装修人员携物出小区,需到管理处办理《放行条》;

11、施工时不得占用公共场地和损坏公共设施。材料搬运只能经消防通道,不得进入客运电梯。沙子、水泥和垃圾等必须装袋运输。防止碰伤和污染公共墙壁、楼梯及环境。如有污染及碰伤,装修公司必须负责清理或赔偿。

12、装修时不得将乳胶漆、水泥残渣等建筑垃圾及杂物倒入厕所或下水道,施工时预留管口应采取适应的遮蔽措施,以防止堵塞排水管道;

13、运送材料的车辆,应按照管理处指定的出入口停放,小区严禁吨以上的货车通行,装修材料需用平板车送入小区(水泥、沙石等必须袋装);

14、装修公司对装修垃圾必须做到袋装化,不得堆放楼道内,应堆放在楼下指定的地点,由管理处统一运出小区;

15、装修人员、住户不得高空抛物,更不得抛垃圾。

五、监督、验收

1、装修期间管理处有权对施工现场的装修进度以及公共设施情况执行监督管理。

2、装修施工许可证需贴示于装修物业的户门上,以便检查,一户一证。

3、所有装修工程只限在《装修施工许可证》指定的住户室内进行,装修材料需放在装修室内,不得占用走廊。通道或其他公共地方。

4、管理处管理人员有权检查、抽查装修人员的临时出入证及相关证件。如发现证件过期,立即没收,请其重新交款登记办理并按过期天数每天追加5元的违约金。

5、物业公司有权停止违章施工的行为,凡多次违章者,物业公司有权采取限制供应措施,并按建设部的规定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直至取消企业在物管区域内的装修资格,同时扣除装修押金,造成的一切后果,违章者自负。

6、装饰、装修完毕,施工企业业主向物业管理公司申请验收时,应交回《装修施工许可证》和《临时出入证》,如有丢失在装修保证金中扣除50元/证。

六、装饰装修责任

1、因住宅装饰装修造成相邻住宅管道堵塞。渗漏水,停水停电、物品损坏等,装修公司(业主)应负责修复和赔偿。

2、装饰装修前发现上述问题,由管理处或装修人聘请专业维修人员负责修复,费用由装修人员承当。

3、装修发生违章行为,业主、装修公司均为第一责任者,均独立承当责任损失和接受处理。

七、违章装修处理

物业公司对违反本规定者,可视情节轻重,作如下处理:

1、说服劝告;

2、责令停工;

3、责令恢复原状;

4、扣留或没收工具;

5、赔偿经济损失;

6、根据省、市有关规定和《协议书》处罚款;

7、诉诸法律。

以上几种处罚可同时并处。罚款按“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用于小区设施的完善和管理服务的创新。

八、本规定自即日起执行。

九、本规定解释权属XXX公司。

XXX

二0xx年三月二十七日

装修管理制度 篇七

目的

用于指导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进行全面管理。全力遏制和防止死亡事故的发生,杜绝恶性事故,防患于未然。净化现场环境,创建安全、文明、环保工地,达到市级绿色工地标准,争创省级绿色工地。

适用范围

适用于xx酒店精装修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1、安全管理

1、1安全生产责任制

1.1.1施工单位应建立安全责任制,各部门严格遵照执行。

1.1.2项目和班组的分承包经济合同中应有明确的安全生产指标和处罚措施。

1.1.3制定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悬挂于各工种加工场和主要工作区域内。

1.1.4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加强安全生产的管理。设立专职安全员,具体负责安全生产。

1.1.5定期进行管理人员安全责任制考核。

1.1.6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政策,切实做好施工安全的宣传、教育、布置、检查、整改、评比工作,做到三不伤害,坚持安全值日,谁负责施工,谁负责安全。

1.1.7公司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安全规章制度,公司工程部安全科负责布置、检查安全工作;项目经理为安全工作责任人;工程师负责将消防工作纳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员负责按照审核批准的消防设计进行施工;安全监督员负责项目日常安全专业检查。

1.1.8建筑工程的施工作业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消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的消防技术规范的要求实施。施工组织设计必须要有针对性的消防技术措施,并由相关责任部门会签。

1、2目标管理

1.2.1制定安全管理目标(伤亡控制指标和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

1.2.2对安全责任目标进行分解,落实到各班组和工人。

1.2.3建立责任目标考核制度细则,并按考核制度定期进行考核。

1.2.4工程开工前,公司必须与项目经理签订《安全文明施工责任书》,明确项目经理的消防安全职责;项目经理与分包单位、施工班组,在签订《施工分包协议》的同时还须签订《安全文明施工责任书》,逐级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层层分解消防安全责任。

1、3施工组织设计

1.3.1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并严格遵照执行。

1.3.2施工组织设计应于开工前上报监理和建设单位审批。

1.3.3对于深基坑、支模和支撑拆除等特殊工程应编制单项安全技术方案。

1.3.4安全技术措施应贯彻于全部施工工序之中,力求精致、全面和具体,真正做到预防事故。

1.3.5安全技术措施应有针对性,编制人员必须掌握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场地周边环境和条件的实际情况,熟悉安全法规、标准。

1.3.6技术负责人应将安全技术措施向项目经理、施工员、班组长和工人逐级进行安全交底。各种安全设施、防护设置应列入任务单,落实责任到班组和个人,并实行验收制度。

1.3.7针对季节特点和施工过程中不同阶段的防火要求,施工项目部应当制定和落实相应的防火方案和安全措施。

1、4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1.4.1针对工程分部(分项)部位有针对性的以书面形式对班组和个人进行安全交底。

1.4.2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履行签字手续。

1、5安全检查

1.5.1施工单位应建立半月一次的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1.5.2检查记录是安全评价的依据,因此检查记录应详细、认真,特别对隐患的记录必须具体,如隐患的部位、危险性程度和处理意见。

1.5.3事故隐患整改应落实到人,并应有明确的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间限制。

1.5.4对于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单,应派专人落实并按要求日期完成。

1.5.5现场机电维修人员应该经常检查设备触漏电保护是否完好有效。

1.5.6现场用电机具较多,电线不得乱拖、乱拉。材料运输、堆放时,一定要注意保护好电线,防止碰砸电线,造成电线外皮破碎剥落,一经发现有电线露芯或电线外皮破损要及时修理,如果破损达到2处及以上时必须整条更换。

1.5.7雨季应加强电器设备的防雨和接地检查,以防发生漏电事故。

1.5.8手持类电动工具必须严格遵守《手持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每月度至少全面检查一次;现场使用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中的有关规定。

1.5.9电动机械及工具应严格按一机一闸制接线,并设漏电保护开关。

1.5.10现场施工用电设备均应有良好的二级防护装置。

1、6安全教育

1.6.1建立和完善安全教育制度,包括安全生产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三个方面的教育。

1.6.2建立新工人的。公司、分公司和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制度,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生产岗位,并应同时建立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卡。

1.6.3安全教育主要内容为:安全基本知识、法规、法制,现场规章制度和本工种岗位安全操作制度、班组安全制度、纪律。

1.6.4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和变换工作岗位时应按新技术操作和新岗位重新进行安全教育。

1.6.5每个工人必须熟悉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6.6施工管理人员应按规定进行定期安全培训。

1.6.7现场专职安全员应按月,季和年度进行工作考评,考评不合格的不能上岗。

1.6.8根据建筑施工生产特点进行“五抓紧”安全教育:

工程突出赶任务,往往不注意安全,要抓紧教育;

工程接近收尾时,容易忽视安全,要抓紧教育;

施工条件好时,容易麻痹,要抓紧教育;

季节气候变化,外界不安全因素多,要抓紧教育;

节假日前后,思想不稳定,要抓紧教育;

1.6.9创建民工学校,不断提高民工综合素质。

1.6.10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教育,对所有参加施工生产的职工(包括外包工、代训工及实习生)均应进行入场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教育,未经教育不得上岗,同时应结合工程进度及不同施工工艺,进行针对性的安全知识与遵章守纪教育。

1.6.11时刻关心安全、防火,不断提高对防火施工的认识,进入施工工地必须戴好安全帽,减低物材坠落对人员的伤害。

1.6.13溶剂、化工材料等易燃物品,特别加强管理,严格收发制度,对工人领用材料时应严格控制,对用毕的材料须随时归库保管。

1、7班前安全活动

建立班前安全活动制度,并应有详细的安全记录。

1、8特种作业持证上岗

1.8.1特种作业人员应经特种作业安全培训教育,并持操作上岗证。上岗证应于特种作业人员进场时上报监理和建设单位审批。

1.8.2电焊工和监护人员动火作业前,必须接受防火安全交底,明确责任,相互监督,安全作业。

1.8.3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签发动火证,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执行工程多机监护制度(操作证、动火证、灭火证、监护人)和1—3级动火界限审批手续。应当按照施工性质和部位确定动火等级,节假日应提高一个等级,并相应落实防护措施。

1.8.4严格执行动火证使用有效期限:一级动火证1天,二级动火证3天,三级动火证7天。电焊工动火作业时,必须随身携带动火证和特殊工种操作证。

1.8.5施工现场使用切割机具作业时,视同明火作业,应开具动火证,并落实防护措施。

1.8.6施工区域动用明火作业时,应当清除周边易燃物,并落实防护措施,严防火花、焊渣、切割溶块坠落,监护人员要做好立体监护工作。

1.8.7施工进入装饰阶段,装饰施工现场禁止吸烟,明火作业动火证签发相应提高一个等级,并严格落实防范措施。

1.8.9施工现场木工操作间必须按规定设置禁火标志,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禁止将切割、打磨机具安装在木工间内使用。

1、9工伤事故处理

1.9.1工伤事故的处理按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执行。重大事故发生时,施工单位应立即启动事故紧急预案,组织人员抢救,保护好现场,并第一时间通知建设单位。

1.9.2工伤事故的分析按规定处理。事故的调查处理坚持“三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1.9.3现场应建立工伤事故档案。

1、10安全标志

1.10.1应绘制施工现场安全标志布置总平面图,并按图进行安全标志的设置。

1.10.2在施工现场的入口处,设置安全宣传标语和警示牌。

装修管理制度 篇八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筑装饰装修的管理,促进建筑装饰装修业的发展,保障建筑装饰装修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共安全,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凡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和对原有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进行装饰装修的,均适用本规定。

具有文物保护价值的建筑、古建筑的装饰装修,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本规定所称的建筑装饰装修,是指为使建筑物、构筑物内、外空间达到一定的环境质量要求,使用装饰装修材料,对建筑物、构筑物外表和内部进行修饰处理的工程建筑活动。

本规定所称原有房屋,是指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并已投入使用的各类房屋。

第三条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建筑装饰装修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质量安全监督单位、建设监理单位、房屋安全鉴定单位等,均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建筑装饰装修应当做到安全适用、优化环境、经济合理,并符合城市规划、消防、供电、环保等有关规定和标准。

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全国的建筑装饰装修工作。县级别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建筑装饰装修工作。

第二章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报建许可

第六条新建建设项目的装饰装修工程与主体建筑共同发包的,执行建设部《工程建设报建管理办法》。独立发包的大中型建设项目的装饰装修工程,工艺要求高、工程量大的装饰装修工程,可参照执行建设部《工程建设报建管理办法》。

第七条原有房屋的使用人装饰装修房屋,应征得房屋所有权人同意,并签订协议。协议中应明确装饰装修后的修缮、拆适和补偿等内容。

第八条原有房屋装饰装修时,凡涉及拆改主体结构和明显加大荷载的,应当按照下列办法办理:

(一)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必须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早请,并由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对装饰装修方案的使用安全进行审定。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房屋装饰装修申请之日起20日内决定是否予以批准。

(二)房屋装饰装修申请人持批准书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报建手续,并领取施工许可证。

第九条建设单位按照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到工程所在地的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办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第十条对于未办理报建和质量安全监督手续的装饰装修工程,有关主管部门不得为建设单位办理招标投标手续和发放施工许可证;设计、施工单位不得承接该装饰装修工程的设计和施工。

第三章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发包与承包

第十一条凡从事建筑装饰装修的企业,必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资持审查,并取得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持证书规定的范围内承包工程。

第十二条建设单位不得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发包给无资质证书或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建筑施工企业承包。独立发包的。大中型建设项目的装饰装修或工艺要求高、工程量大的装饰装修工程,由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建筑装饰装修企业承包。

第十三条下列大中型装饰装修工程应当采取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方式发包:

(一)政府投资的工程;

(二)行政、事业单位投资的工程;

(三)国有企业投资的工程;

(四)国有企业控股的企业投资的工程;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工程。

前款规定范围内不宜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军事设施工程、保密设施工程、特殊专业等工程,可以采取议标或直接发包。

前两款规定以外的其他装饰装修工程的发包方式,由建设单位或房屋所有权人、房屋使用人自行确定。

第十四条从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发包、承包双方,应当按照统一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合同。

第十五条发包主不得损害承包方的利益,强迫承包购入合约定之外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

第四章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与安全

第十六条建设单位及设计、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办事,严格执行建筑装饰装修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施工安全技术规范及验收规范等有关标准和规定。

第十七条建筑装饰装修设计、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承接装饰装修设计和施工任务。建筑装饰装修企业必须按照图纸施工,不得擅自改变设计图纸。

第十八条原有房屋装饰装修需要拆改结构时,装饰装修设计必须保证房屋的整体性、抗震性和结构的安全。整栋危险房屋不得装饰装修。对严重损坏和有险情的房屋,应当先修缮加固,达到居住和使用安全条件后,方可进行装饰装修。

第十九条建筑装饰装修设计、施工和材料使用,必须严格遵守建筑装饰装修防火规范。完成装饰装修施工图纸设计后,建设单位必须持〈〈施工施可证〉〉和施工设计图纸,报公安消防部门进行消防安全核准。

第二十条建筑装饰装修企业必须采取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保护人们的正常生活、工作和身安全。

第二十一条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应当按照有关标准,对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进行质量和安全监督。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必须经质量监督机构认证合格,否则不予验收。

第二十二条实行初装饰的住宅工程,要严格按照建设部颁发的〈〈住宅工程初装饰竣工验收办法〉〉验收评定。

第二十三条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发生重大事故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发包方违反本规定有关条款,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机的部门的给予警告、通报批评、限期改正、责令停止施工的处罚,并可处以装饰装修工程造介3以下的罚款;因责令停止施工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一)未按照规定进行报建的;

(二)该招标的工程未按照规定进行招标的;

(三)未按照规定办理质量监督手续的;

(四)发包给无资质证书的或承包任务与资质证书等级不符的企业的;

(五)使用未验收工程的。

第二十五条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承包方违反本规定有关条款,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六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停止施工、停业整顿、降低资质、吊销资质证书、没收非法所得的处罚,并可处以装饰装修工程造价3以下的罚款:

(一)擅自超越资质证书许可范围承包工程的;

(二)未按设计方案进行施工的;

(三)拒绝接受质量安全监督检查、验收的;

(四)将不合格的材料、设备用于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

(五)破坏环境、危及人身安全的;

(六)出卖、转让、出借、涂改、复制、伪造资质证书的。

第二十六条对未按规定申请批准、未进行房屋安全性能鉴定、擅自拆改房屋结构或明显加大荷载,对原有房屋进行装饰装修的,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责令修复或赔偿,并给予行政处罚。

第二十七条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工作人员不如实对装饰装修方案的使用安全性能出具结论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八条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因装饰装修损坏毗连房屋的,应负责修复或赔偿。

第二十九条因装饰装修原有房屋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可以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条有本规定的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所列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规定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依据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第三十三条本规定自1995年9月1日起实施。

装修管理制度 篇九

一、人员管理规定:

1、厂商施工队员要保持良好形象,要穿统一工服,佩带装修出入证工牌,便于商场人员管理。

2、商场的工作人员有权随时进入正在装修的房屋进行现场检查,以确保现场装修符合装修的各项规定。

3、进出商场的施工人员应主动向保安人员出示《施工出入证》,在装修期间,施工人员应佩戴和爱护《施工出入证》。《施工出入证》系本人专用,不得转借、涂改。如发现有任何疑问,保安有权没收其《施工出入证》,并有权阻止其进入商场。

4、施工人员穿戴必须符合要求,衣裤、鞋齐全,穿拖鞋、背心,赤膊,衣冠不整洁者,禁止进入。

5、施工人员进出商场一律走员工通道。

6、施工人员活动范围应在本施工区域内,不准游荡到其他楼层(包括其他施工区域现场)。如发现任何可疑之处,保安有权将可疑人员带至保安部,依照不安全因素进行处理,情况严重者移交公安机关。

7、禁止随地吐痰,不弄污走廊、厕所、货梯、出入口等公共区域。

8、施工人员必须至指定卫生间入厕,禁止随地大小便。

9、禁止在卫生间或茶水间内清洗施工用具、洗澡、洗头、洗衣服等。

10、施工人员在施工区域内须文明施工,不得有打架、喝酒、谩骂或争吵等影响其他展位装修、经营的行为。

11、禁止在施工区域睡觉、随地大小便等行为。

12、在商场内施工时,非商场原因引发的一切安全事故由施工方或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13、商场各电梯在非运营时间处于停运状态下,任何人不得攀爬扶梯,翻越各通道护栏,运行时间禁止借助搬运物品。

14、所有人员不得留宿商场,装修人员禁止酒后施工,绝对禁止打架滋事。装修人员禁止到其他展位走动,违反规定者清逐出场,引起严重后果的追究法律和民事责任,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二、证件的办理规定:

1、装修公司必须提前确认安全负责人和所有施工人员名单,交安全部办理《施工出入证》。办理《施工出入证》须持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如属特殊工种如电工、焊工等还须持有有效的电工操作证及焊工操作证。所有电气/电焊人员(含小工)必须随身携带有效“特种人员操作证”,以备检查,违章按xx元/人次扣押金。

3、如实填写《施工出入登记表》,办证时需申报工种、人数、装修时间、贵重工具,并交一寸照片一张,办证时需缴纳押金,xx元/张。施工结束,等各部门统一验收完毕后,凭《施工出入证》和付款收据至财务部办理退回押金手续(如施工出入证遗失、损坏或涂改,此费用将不予退回)。

三、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1、所有厂家进入商场装修的施工队必须持有“有效的装修资质”,提供该单位有效期内的施

2、工意外保险证明,对厂家和施工单位进入商场的一切意外行为均必须承当相应的安全责任。

3、如没有相应的保险证明,可自行或委托承包商购买相关装修工程的保险,包括公共责任险。

4、如不能提供上述资质和保险证明,装修施工期间的所有安全责任均有厂家和施工单位全部负责。

5、装修必须使用防火阻燃系列环保材料,如必须使用其他材料,须报商场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但必须做好防火处理。

6、厂商进厂装修按消防规定展位内每50平米必须配备一个5公斤abc干粉灭火器。(灭火器厂家自带或到商场购买)。在装修工程现场根据消防规范放置。

7、商场为无烟商场,所有进出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安全规定,禁止在商场内吸烟、使用蜡烛、蚊香、动用明火。

8、装修展位时必须对建筑内的烟感探头做保护,避免引起消防误报警。

9、在商场营业时间任何厂商或个人禁止喷涂、刷漆及打磨作业。

10、易燃物品应控量使用,每个装修厂商每次使用油漆不得超过2kg,汽油不得超过0、5kg,厂商装修期间必须安排专人负责管理(油漆、汽油、香蕉水、二甲苯等)易燃物品,随施工人员进出商场,严禁在商场内存放。

11、装修现场施工易燃垃圾厚度不应超过2公分、面积不超过3平方米,如超过标准应及时清理。

12、商场内绝对禁止使用危险大功率电器。(见临时用电相关规定)。所有电路不得跨越防火分区。

四、装修材料方面规定:

1、各区域要根据本区域实际情况,由区域物业部长考察选定商场装修主要使用材料品牌。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环保标准、价格适中。商场公示环保材料品牌、型号、规格,由商户自行购买。另外要将选定材料品牌型号、规格报集团物业推进中心备案。

2、所有厂家使用的电线、各种电气开关、防火涂料必须是商场推荐合格品牌,必须向商场提供合格证明、检测报告,否则不允许在商场使用。

3、厂商装修使用材料,如板材、地毯、墙纸、石膏板、油漆、涂料等,必须是商场推荐合格环保品牌,必须向商场提供合格证明、检测报告及环保证明,否则不允许在商场使用。

4、所有吊顶必须采用轻钢龙骨、石膏板等阻燃材料,如必须使用其他材料时,必须向商场申报同意后采用阻燃处理方可施工。

五、建筑主体和结构的改动规定:

1、不允许在任何大楼结构及隔墙上随意开凿、打洞。

2、所有的管道工程应由合格的管工承担。

3、如拟建工程涉及到大楼的'主体结构,必须向商场提出审批,得到明确答案后,方可按约定的方案进行施工。

4、固定在楼板上的螺栓和打孔,进入楼板的深度不应超过50毫米。地面上开凿布线,深度也不得超过30毫米。

5、消防通道绝对禁止私自改变设计用途。

六、商场装修管理规定:

1、装修施工全过程厂商必须接受商场安全、物业等各职能部门监督和管理,如发生未注明的问题,则由双方协商解决。

2、装修前须向市场部提供平面图、效果图,经商场审核后方可装修。

3、装修前必须按照商场规定,由厂商建立完整地装修隔离围挡,选用轻钢龙骨,加石膏板、喷绘布,起到防火、防尘、美观作用。喷绘制作由商场企划部审定,围挡悬挂平整,围档周边需采用龙骨封边并由商场物业部监督管理。

4、装修场地的地面应保持整洁,装修现场必须进行灰尘遮挡,为了保证一个卫生、清洁和安全的环境,厂家和各施工队必须每天对当天产生的装修垃圾进行清理。垃圾必须装袋并扎紧袋口,不能有泄漏。

5、厂商必须保证装修垃圾日产日清,不得乱抛乱倒。垃圾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由商场安排车辆统一进行垃圾清运。

6、靠走道的展厅垂直门面不能超过商场公共过道(以公共走道地面砖为界)。

7、所有展位之间隔断及防火分区必须严格按照商场规定施工,所有隔墙要求由地面砌到顶,之间不能有空洞或空隙。如遇水、电、空调、消防水、消防电源、通讯设施等管线穿越时,应用防火填料将孔洞或缝隙填实。具体施工参照商场“防火隔断施工工艺要求”。

8、不得私自拆、改、封、堵、移动商场原有电气、水暖、空调等公共设施(包括原有门头、玻璃),如有违反立即停止装修,待整改后方可继续装修。

9、装修施工中因现场存在大量灰尘,施工人员进出现场时,应采取相应措施,如换鞋、换脚套、门口加地垫等措施,避免商场公共走道有脚印,影响环境卫生。

10、施工现场夜里12:00之前必须停止施工作业,电焊(气割)必须在夜间8:00之前结束(监护员不够要相应减少电焊作业量),如果是必须施工作业的项目,须提前申请,同意后方可作业。

七、临时用电管理规定:

1、进场前必须先申请用电,并说明申请电压及使用的电气设备,报电工班备案。

2、由商场专职电工负责安装临时用电电源,严禁私接乱接,违者停止供电。

3、各装修队自配临时用电箱,箱中必须配备匹配的数字电表、漏电保护装置,总开关应使用带有漏电保护装置的空气开关。临时用电设备应性能可靠、绝缘良好、配套齐全。严禁电气设备带病工作,一经发现立即停用。

4、手持移动式工具的金属外壳必须做好可靠接地、接零保护,用电设备的安全防护罩要齐全有效。搬动移动式电气设备时,必须先切断电源。电源线不准在地上随意拖动。

5、装修现场绝对禁止使用电热壶、电炉、热得快、微波炉、点钨灯、电动车电瓶存放及充电等危险性大的大功率电器。

6、临时用电电源线只可采用软线护套线或三芯电缆线。所有装修使用临时用电接线板电源线不得有破损和接头。严禁使用麻花线、平行线、音响线、电话线、护套线等做电源线。各种用电线路需架空处理,高度不低于1.8米,不得在地上随意拖拉。

7、所有临时用电插头应完好、无破损,应采用单相二眼、三眼或三相四眼标准插头。严禁引线不用插头,一插多用或直接将线头插入插座孔内使用,违者必罚。

8、所有装修使用临时照明灯具应采用成套的手持胶木防爆手灯、日光灯。严禁采用100w及以上灯泡、碘钨灯、金属卤化灯、钠灯等大功率及高热量灯具。

9、商场营业时间内不允许动用电刨、电锯、电锤等高噪音设备,特殊情况可与商场总经理协调限时使用。

10、展位内设备开关与设备水平距离不能大于3米,分配电箱至开关箱相距不能大于30米,临时用电总功率不得超过3千瓦,如不能满足时,必须增加转接箱。

11、临时用电拖线板及电线接头处不能靠近可燃、易燃物品(木屑、包装纸盒、汽油、酒精、松香水、油漆等),至少保证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12、装修现场电线、照明灯具不能紧靠围挡,距离在50公分以上。

13、各装修队应使用各自独立电源,严禁各队互借电源,现场严禁跨工种作业。

14、当日施工完毕后必须关闭所有电源方可离场。

15、必须服从商场人员,有关临时用电的安全、规范管理,违者当即请出场外,不得参与工程施工。

八、物料管理规定:

1、黄沙、水泥等装修材料必须袋装进场(进入广场区域的的车辆限载5吨,如果使用5吨以上车辆,保安将有权拒绝该车辆驶入商场区域,所有车辆由安全部统一指挥管理),该类装修材料未经袋装不得运入商场。袋装的装修材料在运送过程中严禁出现“跑、冒、洒、漏”等污染大厦环境的现象,如有污染,施工单位必须自行清洁处理,直至商场满意为止。如施工单位不处理,商场有权按垃圾进行处理,并向施工单位收取垃圾清运费,同时处以罚款。

2、装修物料运入商场必须提前向物业部提出申请,听从商场货梯操作人员和保安的安排,按先后、轻重缓急的顺序进行运输。

3、所有出商场的货物均必须有商场对应的管理部门开具的“出门单”,无“出门单”保安有权进行扣留物品。

4、所有的装修工程应在展位内进行,公共走廊及大厅不能施工。商场的厂商在装修前,应用围板将自己的区域起来,占用公共区域的距离不得超过1米。禁止在公共区域内临时存放材料。所有物品进入商场后均由商家自行保管,责任自负。

5、装修施工期间,因灰尘、噪音和异味对相邻用户造成影响,须立即停止该项工程,如造成相邻用户损失的,须负责赔偿。

6、所有切削、电钻、拆除及噪音工程以及有异味的工程,应在办公和商场营业时间以外进行,商场整体装修和总经理签字同意时除外。

7、注意成品保护,不得在公共走道上搅拌水泥砂浆,爱护本商场的一切设施及装饰物,如因施工对商场电梯、大理石、墙壁、地砖及其他设施设备损坏,必须无条件照价全额赔偿。

8、施工单位在每日施工结束后,必须清扫施工场地,并按照“装修垃圾不过夜”的原则将装修垃圾袋装后运出、堆放至商场指定的临时存放地点。切断施工电源,在确认安全的前提下方可离开施工场地。

九、费用方面规定:(根据集团关于装修收费规定执行)

1、整体装修押金共xx元(含电气安装安全押金xx元)。电焊施工安全押金xx元/台电焊机(含亚弧焊)。出入证件押金xx元/张。电话费押金xx元/商家。

2、装修清运垃圾费用:1~2层按xx元/百平米商家。3~6层xx元/百平米商家。面积不足100平米按100平米计算。每超过100平米增加xx元,按四舍五入计算,700平米(含)以下的厂家,最高交纳费用为xx元。超过700平米的厂家,最高交纳费用为xx元。厂家必须用编制袋将所有垃圾自行装好,放在自己展位内,由商场指定清运队伍定时进行清运。市场价为:xx元/只的编制袋由商场负责提供。

3、电话初装费用:xx元/部(含公共电话线路,不含电话机。线路只到展位边缘,厂家如有改动要求,自行施工,电话线等施工材料自备)。网络宽带初装费用xx元/部。申请电话时必须提供所在市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或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等。

4、展位必须配备灭火器:商场规定:每50平米必须配有1只5kg的有效abc干粉灭火器,不足50平米按50平米计算。商场可代售:xx元/只。

5、商场确定展位内消防设备喷淋头高度为2.95米,如贵厂家因为自己的装修格式或效果有所改动,必须由商场指定队伍进行改动施工,喷淋头xx元/个,烟感xx元/个,手动报警器xx元/个,卷帘门开关xx元/个。

6、每人出入商场必须佩戴安全帽,商场可代售:xx元/只。

7、装修承包商必须与商场签订“厂商装修协议”,厂家为此协议的担保方,装修承包商按此协议规定缴纳装修保证金,以确保装修工作顺利进行,装修保证金具体数额见上述费用明细。

8、装修保证金可用于修复装修过程中可能造成的损坏、承包商在装修过程中违反有关装修管理规定的罚款等。如果装修押金不足,施工承包商

应在个工作日内足额补齐。

装修管理制度 篇十

1、装修施工必须严格遵守发展商提供的《住宅使用说明书》之使用要求。所有施工必须按照管理公司审批的方案进行,不得随意更改。如有更改,必须事先报管理公司审批,经管理处出具同意更改通知后方可施工。

2、施工期间,住户应进行现场监理,以保证装修施工队严格遵守政府有关规定,按规定作业,文明施工。

3、装修期限:中小工程为20天,较大工程为30天,最长不超过50天,如确实需要延期,应到管理公司办理延期手续。

4、施工时间:每天施工时间为9:00―12:00,14:00―20:00。

5、装修施工用电不得超过装修住宅单位的装表容量,严禁擅自论接、乱拉电源线,超容量用电与管理公司协商后,在管理公司监督下,有管理人员在指定位置接临时电源线,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有住户负责。

6、管道供气设施和燃气用具(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的安装、维修、拆移、改装,必须持有专业资格证的单位专业人员施工,用户不得自行安装、拆除、改装。

7、空调机应按管理公司统一规划的'位置安装,不得破坏楼宇结构,凿坏墙体。

8、不得任意改变窗户、阳台色调;不得改变阳台用途;不得随意加装防盗网、防盗门。

9、施工过程中要注意垃圾袋装后,每天按指定地方放置。楼梯、过道、天台、道路及其他公共地方不得作为加工、堆放材料和垃圾的地方,不得损坏公用设备、设施,保持公用地面、墙壁完好整洁。

10、未经管理公司事先同意,电梯不得作为运送装修材料和货物的工具。

装修管理制度 第十一篇

顾问项目业主临时公约附件一:

顾问项目装修管理规定

xx(项目名称)是全体业主共同的家园。为维护小区的安宁、整洁和祥和,全体业主共同定立本规定,并承诺履行如下义务:

1、不改变房屋的。使用用途,将住宅用作商业、经营、工厂、仓库、办公等用途。

2、在进行室内装饰装修时,应遵守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和《(城市名称)城市室内装修管理规定》。

3、在工程开工前,向物业管理部门申报登记,清楚物业管理部门告知的关于装饰装修工程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与物业管理部门签订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并将此协议内容告知自行委托的装饰装修施工企业。

4、不拒绝和阻碍物业管理部门依据装饰装修管理协议的约定,对装饰装修活动进行的监督检查。

5、按装修管理协议约定的时间装修,以免滋扰邻里。

6、不因房屋装修影响毗邻房屋的使用安全。

7、不擅自改变房屋建筑及其设施设备的结构、外貌(含外墙、外门窗、阳台等部位设施的颜色、形状和规格)、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等。

8、不对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梁、柱、板、阳台进行违章凿、拆、搭、建。

9、装修垃圾袋装,并按物业管理部门指定地点、指定时间堆放。

(10---14项,按照项目实际情况制定)

10、一楼私家花园内只允许搭建木制简易花架,且符合物业管理部门统一规定款式,从室内草坪至花架顶端高度不超过_____米,长不超过____米,宽不超出围墙或护栏外沿,上部不得覆盖阳光板或透明玻璃。

11、安装遮阳蓬、雨蓬须经政府规划部门批准,到物业管理部门备案,且一楼不得安装遮阳蓬、雨蓬,二楼以上阳台只许安装_____色布料可收缩雨蓬,且向外伸展宽度不超过_____cm。

12、所有阳台、平台不得封闭,护栏不得更改(含颜色、材料、增加门扇)。

13、由业主户内通达的顶楼平台可作木制花架、遮阳蓬(周边不得封闭),蓬顶只许盖白色透明卡普隆板,周边不得超出女儿墙外沿。

14、洋房车库门、私家苑门、所有住户防盗门、防盗窗花和拉闸门(安于门窗内侧),需按物业管理部门指定款式安装。安装空调应当将空调机外机安装在建筑设计指定位置,并注意安装牢固,防止跌落。

装修管理制度 第十二篇

1、安全用电检查,严禁私拉乱接,防范电气火灾;严格按照《装修现场施工用电安全规范》培训要求执行。

2、装修现场邻边防护、四口防护必须到位;严禁防护无措施进行敲墙、打洞,以免坠落物造成人身伤害。

3、装修现场施工涉及建筑强条规范事项,必须有专项施工图纸及施工方案,并经专业工程师审核通过,方可进行施工。

4、装修现场涉及电焊、气焊施工,现场必须有专人专职值守并配置灭火器;并有专项灭火应急处理方案。

5、装修施工现场卫生、扬尘处理规整。

6、每天各个装修现场归口点必须进行不少于四次现场巡查,分别是上午上班、上午下班、下午上班、下午下班巡查,并严格执行相应的`巡查记录。

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做诗也会吟。山草香为大家分享的12篇装修管理制度就到这里了,希望在装修管理的写作方面给予您相应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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