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装管理制度 员工着装管理制度【优秀12篇】

时间:2023-04-09 04:34:20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这12篇员工着装管理制度是来自于山草香的着装管理制度的范文范本,欢迎参考阅读。

员工着装管理制度 篇一

为了进一步加强办公室员工着装管理规范,展现公司员工良好的职业风貌和公司良好的对外形象,现对总部办公区员工着装管理规定修订如下:

一、适用范围:

北京市金汉斯餐饮连锁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部办公区全体员工,含各区域的办公区全体员工。

二、周一至周四工作时间员工着装要求:

1、男员工:

1)须着白色或浅蓝色、浅灰色长袖衬衫(夏季可着短袖衬衫),衬衫颜色须为净色,或颜色相近的单色或双色暗细条纹或格纹,格纹或条纹色彩不得对比明显,格纹或条纹宽度不得大于1厘米。

2)天凉时另着西装(非纯棉面料),不得穿休闲西装,西装颜色以深色为宜。保持衣着得体、干净、整齐。

3)须着深色西裤(非纯棉面料),不得穿休闲裤,颜色须为黑色、深蓝色、深灰色。

4)穿黑色或深咖啡色皮鞋(非休闲皮鞋)。

5)公司有重要客人到访或参与重要接待任务时,须着白色长袖衬衣、黑色或深蓝色西装套装,打领带,穿黑色皮鞋(非休闲皮鞋),穿黑色、深蓝色或深灰色袜子。

2、女员工:

1)须着职业装。上着西装或中式商务正装,夏季可着衬衫(非休闲衬衫),下身为西裤或西裙;或着连衣裙,同时上身须另穿西装外套或中式正装外套。衣装不得过于鲜艳、花哨、暴露、透明、短小、过于宽松、无袖,西装上衣、西裙或西裤不得为休闲类款式或面料,裤长不得短于9分裤,裙长不得短于膝盖以上10厘米。

2)须穿皮鞋(非休闲皮鞋),以高跟皮鞋为宜,颜色须为黑色、深蓝色、棕色、白色、灰色、暗红色,款式简单大方,不得过于花哨或装饰过多。夏天可穿只露脚趾的鱼嘴皮鞋或只露后跟的皮鞋,不得穿同时露脚趾和后跟的凉鞋。冬天可穿高度低于20厘米的光面皮革短靴,不得穿着高于20厘米、翻毛皮革、款式休闲的靴子。

3)穿着裙装时须穿长筒丝袜,丝袜颜色须为肉色、深灰色、浅咖啡色或黑色,不得穿色彩艳丽、图案花哨或网状性感的丝袜。

公司有重要客人到访或参与重要接待任务时,须着职业套装,其它要求同上。

3、装饰得体。女员工可化淡妆,但不得浓妆艳抹,不得在上班时间化妆。不论男女员工均不得戴有色眼镜上班,不得佩戴杂乱、夸张的饰物。

4、头发整洁。发型须大方得体,经常洗理,无头屑无异味。男员工不得染异色,蓄长发,保持面部洁净,不留胡须。女员工不得有造型夸张、染色鲜艳或多色的怪异发型。

5、所有员工进入办公区均须按要求佩戴公司统一配发的工牌,不得自行更换非公司配发的挂绳和吊袋。

6、公司重要对外形象展示岗位,将统一制作工服。

员工着装管理制度 篇二

一、为树立和保持本厂良好的社会形象,进一步规范化管理,本厂员工应按本规定的要求着装。

二、员工在上班时间内,应注意仪容仪表,总体要求是:得体、大方、整洁。

三、男职员的着装要求:夏天穿衬衣、系领带。穿衬衣时,不得挽起袖子或不系袖扣,不准穿皮鞋以外的其他鞋类(包括皮凉鞋)。

四、女职员上班不得穿运动服、超短裙、低胸衫或其他有碍观瞻的奇装异服。

五、员工上班应注意将头发梳理整齐。女职员上班提倡化淡妆,金银或其他饰物佩戴应得当。

六、员工违反本规定的,除通报批评外,每次罚款50元;一个月连续违反三次以上的,扣发当月奖金。

七、各部门负责人应认真配合,督促属下员工遵守本规定。一月累计员工违反本规定超过三人次或该科室员工总数的20%的,该负责人亦应罚100元。

员工着装管理制度 篇三

为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社会形象,规范着装管理,公司特制定员工上岗着装管理规定。

一、日常着装规范

1.员工在上班时间内,要注意仪容仪表,总体要求是:得体、大方、整洁。

2.男职员的着装要求:着衬衣时,不得挽起袖子或不系袖扣;着西装时,不准穿皮鞋以外的其他鞋类(包括皮凉鞋)。

3.女职员上班不得穿超短裙、低胸衫或其他有碍观瞻的奇装异服。

4.员工上岗时应保持仪容整洁。男员工不蓄胡须和长发。女员工可自行着淡妆,不宜浓装艳抹、留长指甲,不宜佩戴过多、过分夸张或易脱落的饰品。

二、工作制服的着装规范

1.公司工作人员上班期间(含外出工作)必须按规定配戴工作牌,遇重大活动或外宾来访时应根据通知穿着统一制服。

2.营业窗口工作人员应按照福建省电力公司规定穿着统一制服;其他直接面对客户工作人员,外出工作时应穿着统一制服;生产人员到生产作业场所工作时应穿着劳保工作服。

三、劳保工作服着装规范

1.生产作业工作人员进入生产场所应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有关规定穿着劳保工作服,衣服和袖口必须扣好;禁止戴围巾。

2.工作人员进入生产现场禁止穿拖鞋、凉鞋,女工作人员禁止穿裙子、穿高跟鞋。辫子、长发必须盘在工作帽内。作接触高温物体的工作时,应戴手套和穿专用的防护工作服。

四、考核与检查

1.公司效能督察组对统一着装负有检查、监督职能。

2.未按规定着装的,每发现一次扣当月绩效奖金300元。

员工着装管理制度 篇四

第一条 为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社会形象,进一步规范化管理,本公司员工应按本规定的要求着装。

第二条 员工在上班时间内,要注意仪容仪表,总体要求是:得体、大方整洁。

第三条 男职员的着装要求:夏天着衬衣、系领带;着衬衣时,不得挽起袖子或不系袖扣;着西装时,要佩戴公司徽。不准穿皮鞋以外的其他鞋类(包括皮凉鞋)。

第四条 女职员上班不得穿牛仔服、运动服、超短裙、低胸衫或其他有碍观瞻的奇装异服,并一律穿肉色丝袜。

第五条 女职员上班必须佩戴公司徽;男职员穿西装时要求戴公司徽。公司徽应佩戴在左胸前适当位置上。

第六条 部门副经理以上的员工,办公室一定要备有西服,以便有外出活动或重要业务洽谈时穿用。

第七条 员工上班应注意将头发梳理整齐。男职员发不过耳,并一般不准留胡子;女职员上班提倡化淡妆,金银或其他饰物的佩戴应得当。

第八条 员工违反本规定的,除通报批评外,每次罚款50元;一个月连续违反三次以上的,扣发当月奖金。

第九条 各部门、各线负责人应认真配合、督促属下员工遵守本规定。一月累计员工违反本规定人次超过三人次或该部室员工总数20%的,该负责人亦应罚100元。

员工着装管理制度 篇五

第一条 为了规范员工的着装行为,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促进公司的经营与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本公司职员(含试用期员工)自入职之日起均应严格遵守本着装规定。

员工日常办公(包括拜访客户及参加公司的各项正式活动)应当按照规定穿着职业装,并在胸前佩挂胸卡。

第三条 员工在办公时间内,必须注意仪容仪表,总体要求为:大方得体、干净整洁,高度职业化妆容,装扮。同时,应注意保持个人卫生、无异味。

第四条 男职员的着装要求为:西装正装。夏天可着浅颜色衬衣;着衬衣时,衣角应别入裤带内,不得挽起袖子或不系袖扣。

第五条 女职员的着装要求为:职业通勤装。夏天可着职业套裙,裙子长度不短于膝上三厘米处。

第六条 办公期间一律不得穿戴运动服、运动鞋、T恤、低胸衫、吊带、短裤、超短裙、拖鞋或其他有碍观瞻的奇装异服。

第七条 员工上班应注意将头发梳理整齐。男职员发不过耳,不得留胡须、不得留长指甲;女职员上班化淡妆,头发整洁不凌乱,指甲不得涂过于艳丽的颜色及夸张的图案,金银或其他饰物的佩戴需得当。

第八条 办公室上班人员在上班时统一着装(可不佩戴领带),但在出席公司重要场合时,如拜访客户项目部开工典礼、公司年会等必须统一着装并佩戴领带。

第九条 各部门负责人有责任督促员工遵守着装规定,并在员工未按规定正确着装时采取必要的措施。

本规定的最终解释权归行政人事部,并由行政人事部每日检查,检查不合格者扣绩效分3分,当月未有一次不合格者奖励绩效分5分。

员工着装管理制度 篇六

1.目的

为树立公司整体形象,提高员工素质,对员工行为进行管理,在上班时间内穿着得体,大方整洁。特对员工着装做以下规定。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3.内容

3.1行政管理人员着装

3.1.1男员工着装要求:一般要求穿工作服,也可穿其它便装。服装要整洁、得体、正常穿着。

3.1.2男员工上班期间禁止穿短裤、穿背心、穿无袖衫等非正式上装,不得穿拖鞋,禁止坦胸露背、赤裸上身、敞胸、挽裤腿等行为。

3.1.3女员工着装要求:女性禁止穿低胸衫、超短裙等奇装异服。禁止穿拖鞋,拖鞋式凉鞋,禁止穿带铁掌的高跟鞋,避免在办公楼内走动产生较大噪音影响他人。

3.2生产一线人员着装

3.2.1进入生产作业岗位的员工要求佩带劳保用品(工作服、安全帽、劳保鞋等),在特殊作业岗位还要佩带特殊保护用品(指专用工作服、防尘口罩、耐酸手套、绝缘鞋等)

3.2.2生产一线员工上班期间禁止穿拖鞋、穿短裤、穿背心、穿无袖衫等太暴露的衣服,禁止袒胸露背、赤裸上身、敞胸、挽裤腿等行为。

3.2.3进入生产工作场所的所有人员,不得赤脚、不得穿拖鞋、拖鞋式凉鞋。进入不同的车间,按车间要求佩带劳保用品。

4.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公司领导、相关部门将进行不间断检查。发现违规者将通报批评。

员工着装管理制度 篇七

1.目的

为树立公司的良好形象,XX食品有限公司全体办公室人员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应遵循的基本着装规定、规范着装行为。

2.办公室人员的服装形象规定:

服装应当符合身份,以素雅、庄重、大方、整洁为原则。男士穿戴服装范围:建议穿衬衫、T恤、休闲西裤、不能穿背心、沙滩裤/休闲短裤。女士穿戴服装范围:建议穿衬衫、T恤衫、悠闲西裤、半身裙、不能穿无袖上衣、背心/吊带衫、短裤、超短裙、晚礼服等。

着装不应过分暴露躯体。不允许穿外衣过于单薄导致内衣透视在外的着装;不能过分紧身和紧胸的上衣。

上衣以不露胸、不露肩、不露腰、不露背、不露内衣为原则。袖口、裤口不能卷折,必须保持自然、平直。

鞋款以庄重、朴素、大方为原则。建议穿皮鞋、休闲鞋或凉鞋,严禁穿拖鞋。着装禁忌脏、破、皱、异味等有损人员形象的现象出现。

3.个人形象规定

3.1男士头发规定:禁止染发、烫发;前而头发不能盖过眉毛,两边不能盖住耳朵,后面不能盖住衬衫领的上方。

3.2女士头发规定:禁止染过于艳丽的颜色,禁止烫夸张的发式,如爆炸式等。

3.3男士禁止戴耳环、耳钉等饰品。女士不得浓妆艳抹及佩戴夸张首饰。

4.本规定自20xx年7月1日起实施,由各公司性质人员监督执行。

员工着装管理制度 篇八

一、工作服管理目的:

为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公众形象,进一步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二、工作时间着装及仪表要求:

1、所有员工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着装,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2、工作时间须注意仪容仪表,穿着整洁、得体、大方。

3、工作装应经常换洗,不得出现掉扣、错扣、脱线现象。

4、工作时间必须佩戴公司统一发放的工作牌。

三、工作服的使用及发放:

1、办理正式入职手续的员工,可在入职三日内领取工作服及工作牌。

2、工作服配发给员工后,如遇到工作原因发生意外损坏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换发时,由本人填写申请表,写明情况,经综合部核实后,递交公司领导审批后,准予提前换发。

3、如因个人原因,造成工作服或工作牌丢失、失窃或未到期破损,须按要求提前换发,并由本人补缴相应的费用(实际购买价)。

4、员工离职时,员工须将工作牌和工作服一起交还,同时对所领用的工作服按以下相关规定收取一定费用(从离职当月工资内扣除):

(1)未满三个月离职者,收取工作服成本的70%费用;

(2)未满半年离职者,收取工作服成本的50%费用。

四、处罚措施:

1、员工未按要求穿着工作服,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2、员工人为损坏、丢失工作服(洗涤、保存方法不当),按工作服的实际价格进行赔偿处罚;

3、员工穿着工作服和仪容仪表的情况,将作为个人绩效考核的依据之一。

五、遵守事项:

1、上班时间必须统一着公司配发的公司工作服及佩戴工作牌;

2、员工对配发的工作服有保管、修补的责任;

3、应尽量减少工作服在非工作时间的损耗;

4、员工不得擅自改变工作服的式样;

5、员工不得擅自转借工作服;

6、工作服应保持整洁,如有污损,员工应自费进行清洗或修补;

7、综合部负责对以上行为进行不定期抽查,对不按规定着装及佩戴工作牌者,按当月绩效考核进行处罚;

8、主管上级有指导与监督员工穿用工作服的责任。

员工着装管理制度 篇九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制式服装及标志的管理,保障税务制式服装及标志的专用性,维护税务执法的良好形象,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税务制式服装及标志的管理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税务制式服装及标志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的原则,其服装面料、制作、标志的采购,服装的配发和日常管理,由国家税务总局和省税务机关负责。

第三条税务和财政部门应加强对税务制式服装及标志的制作、配发、使用的管理和监督检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第二章着装范围

第四条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在执行公务时应穿着制式服装。

(一)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管理并具有税收执法资格的人员;

(二)税务机关直接从事税收征收、管理和稽查的人员。

其他人员一律不得穿着税务制式服装。

第五条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收回税务标志:

(一)调离或者辞职人员;

(二)离、退休人员;

(三)被开除、辞退或者其他不适宜穿着制式服装的人员。

第三章服装及标志类别

第六条服装面料,夏服上衣为多异丝涤棉混纺,裤子为涤粘中长仿毛华达呢;春秋服为毛涤混纺贡丝锦;冬服为毛涤混纺缎褙哔叽;防寒服为TPU超细涤纶复合布,保暖层为絮片内胆。

第七条税务服装,包括春秋服、夏服、冬服、防寒服四类,以及各类帽子。

第八条税务标志,包括帽徽、肩章、肩徽、领花、胸徽、纽扣、领带。

第四章配发标准

第九条制式服装

(一)春秋服:包括上衣、内穿衬衣和裤子。首次换装发两套,使用三年,从第四年起,每三年换发一套。

(二)夏服:包括长袖上衣、短袖上衣、裤子或裙子。首次换装发两套(女同志发裙子、裤子各一条,男同志发裤子两条),使用三年,从第四年起,每三年换发一套。

(三)冬服:包括上衣、内穿衬衣和裤子。首次换装发两套,热区使用五年,温区使用四年,寒区使用三年,到期换发一套。

(四)防寒服:寒区、温区可根据本地区气候情况配发防寒服一套,使用四年,从第五年起,每四年换发一套。

第十条帽子

春秋装和夏装分别配发帽子各一顶(男同志为大檐帽、女同志为女帽);寒区、温区配发冬帽一顶(寒区配发棉布皮帽、温区配发布面栽绒帽),根据需要以旧换新。

第十一条标志

帽徽、领花、肩章、肩徽、胸章分别随帽子和制式服装发放,损坏后交旧领新。领带发蓝色、红色各一条,使用三年,从第四年起,每三年换发一条。

第五章服装管理

第十二条服装面料、服装加工及标志制作,根据《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三条省税务机关应加强服装生产的质量管理,严格执行制式服装的工艺、质量和技术标准。有关服装的工艺、质量和技术标准,由国家税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国家税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将定期或不定期对服装生产厂家进行质量和工艺检查,对不按规定组织生产或乱生产、乱销售的厂家,有权责令取消其生产资格。

第十四条省税务机关应指定专职人员,具体负责服装的质量监督和配发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税务机关应严格执行统一着装的有关规定,不得擅自改变服装颜色、式样和标志饰物,不得扩大着装范围和提高配备标准。

第六章服装经费

第十六条服装制作所需经费,由着装个人负担服装工本费的30%,其余经费分别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予以安排解决。

第十七条财政部门应根据着装人数、配备标准和单位成本核定经费预算,所列预算实行项目支出管理,专款专用。

第七章气候区域

第十八条气候区域划分

(一)寒区:内蒙古、吉林、黑龙江、宁夏、甘肃、青海、西藏、新疆等八省(区)。

(二)热区:广东、海南、广西、福建、云南等五省(区)。

(三)温区:除寒区、热区以外的其他地区。

第十九条因气候特殊,个别省(区)不同地区的气候温差较大,税务制服配发品种如需适当调整的,由省税务机关会同财政部门确定。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和财政厅(局)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分别报国家税务总局和财政部备案。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财政部(88)财税字第127号印发的《税务人员着装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员工着装管理制度 篇十

一、男员工周一到周四必须穿正装,即西装或唐装。特别注意:

西装后开气必须剪开,否则有暗袋之嫌;袖口商标必须剪除,否则有民工之嫌;领带夹必须使用不会褪色的,否则有乡镇企业家之嫌;棉毛衫裤不得从袖口或裤脚管露出,否则有体虚肾亏之嫌;唐装不得使用黑色纱绸材料,否则有汉奸、土匪之嫌;颜色不得使用红底黑福字,这与我公司行政级别不符。

另:男士被发现前门未关好的,每次罚款五元。

二、女员工周一到周四必须穿套装,裙子、裤子皆可,但请注意:

服装尺寸不得过紧,否则关键部位曲线过于明显,将极大影响男员工工作效率,如实在天生身材魔鬼、无法遮掩,将调证券事务部负责向监管机构汇报工作;衬衫纽扣只能解开一到>两个,要解开三个及以上的需报行政管理部和人力资源部会签,如第一颗纽扣就低于下巴20公分以上的,必须同时系好长不少于100公分、宽不少于80公分的胸巾;裙子长度不得少于20公分(臀部肥大者可酌情增加),违反者将负责向上级领导和职能机关汇报紧急和疑难事务;暂不规定上限,但走路因穿着裙子而时常摔倒的,自第二月起将以智商过低为由不再续签劳动合同。

另:女士被发现上衣或裙子拉练、纽扣松开的,每次也罚款五元。

三、周五可以随便穿着,休闲为主,但以下服装禁止:

军装、警服———不管你哪里搞来的,反正不许吓着其他员工;哈韩哈日的肥裤之类——日语、韩语达到国家专业八级者例外;麻袋片——人力资源部将发放特种生活补贴每月一元;透视装——为避免公司其他员工用眼过于费劲,请上班时寄放总台。

员工着装管理制度 第十一篇

为体现公司形象,规范员工着装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1、所有员工上班期间一律穿着岗位规定的工作服。

2、员工上班应佩戴工作证(吊牌、胸卡),胸卡应挂在左胸口上方,吊牌不准插在口袋中。

3、工作证如有遗失,应及时到行政部补办,并缴纳5元成本费。

4、员工上班不得赤脚、赤膊、穿背心、穿拖鞋、染异常的异色头发。男员工不得穿过膝盖以上的短裤。

5、上班期间衣着不得敞胸怀,不得卷起裤管,外带帽子。

6、男性员工不得留到肩长发,不得留超长胡须。

7、女员工不穿过于暴露的衣裤,不化浓妆,金银首饰佩带得当。

8、员工公出或事假回公司后,应及时穿换工作服,佩戴好工作证。

9、新进员工由行政人事部制作工作证,领取工作服。未列入岗位人员,车间一线员工一律按A类,科室按B类领用。

10、员工离、退职时,到行政部办理退还清洗干净的工作服、工作证等物品手续(考勤卡退人事部)。否则人事部将按60元一套,30元一件扣成本费。

11、各部门主管应监督下属员工遵守本规定,如行政人事部在定期检查中发现违反规定将违纪员工及直接主管纳入绩效考核,每次扣0.5分。部门主管加倍扣分。屡教不改的,予以直接5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本制度自20xx年4月1日后执行。

员工着装管理制度 第十二篇

目的:为了规范保安的着装和秩序,树立良好公司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全体保安。

第一条工作服制度基本流程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保安制服的定制、发放、领用及折旧标准,着装要求、服装维护等。

第二条工作服管理部门职能

管理部负责保安制服的各项管理,包括工作服的购买及验收、工作服的保管与发放、领用核签、检查考核等工作。

第三条工作服的定制及领用

1、汇总保安人员信息:管理部依照公司在岗保安人数,对制服的数量、尺寸等进行汇总;

2、制服的购买:管理部负责制服的选购、运输和保管;

3、制服的领取:管理部按照保安人员信息汇总名单核实后发放,并做好登记;

4、制服的`盘点:管理部负责人要定期盘点制服,根据保安人员入职离职情况和库存情况,及时进行申购,备足数量以便使用,并根据使用年限和季节变化及时组织更换。

第四条工作服的发放标准及使用期限

1、保安制服包括春秋装、夏装、冬季大衣及配件。

2、保安人员进入公司后,配发春秋装、夏装各二套,大衣一件及必备标志物。

3、保安人员夏装的使用期为一年。春秋装及帽子、领带、肩章、臂章等标志物的使用期为两年。冬季防寒大衣无固定使用年限。

第五条制服的收回与折旧标准

1、如果保安自动离职或被公司辞退的,服装无需归还(大衣除外),但需要按规定缴纳折旧费。

2、保安冬装大衣由管理部统一管理,不列入折旧标准。如果丢失或损坏,则需按照原价赔偿。若冬装大衣损坏不能继续使用,则由管理部统一报损,并重新购买。

3、折旧时间从领用当天开始计算。

第六条着装的要求

1、保安人员上班时必需穿着制服,配饰应佩戴齐全。

2、保安应爱护并妥善保管配发的制服、标志、配饰等。

3、制服不得变卖、出租、抵押,也不得擅自拆改或者赠送、转借给非保安人员。

4、身着制服时,保安需配带工作证。保持端正的站姿、坐姿和行走姿式。谈吐文明,精神振作。

5、保安制服不得与便服混穿,帽子不得歪戴,不得有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等不得体行为,穿着制服时内衣下摆必须扎入裤内,不得外露。

6、保安应定期对使用的制服做清洗及修补,保证着装整洁。(注:制服自行清洁)。

第七条着装的检查与考核

1、管理部负责人组织着装检查与考核工作:

2、未按公司要求穿着制服者罚款50元/次;

3、将制服借给非本公司人员穿着者给予通报批评及罚款100元的处罚。若造成其他不良后果的,视情节严重程度进行处理;

本制度解释权归管理部,未尽事宜由管理部负责修订。本制度经公司核准后由管理部实施,修改时亦同。

海纳百川,有容乃大。上面的12篇员工着装管理制度是由山草香精心整理的着装管理制度范文范本,感谢您的阅读与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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