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施工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优秀10篇

时间:2024-03-28 23: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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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文明施工方案 篇一

一、文明施工管理措施

1、各类标志牌、安全操作规程牌一律统一规格尺寸,放置整齐,挂置牢固,并置于醒目处。

2、场内道路畅通无阻,非湿作业面无积水,作业面无施工垃圾。

3、工完场清:活完成品清;当日作业当日清;机具、工具整理清。

4、正确使用“三宝”、出入口、洞口、楼梯口、电梯口防护好。

5、未见零散砂、石、水泥、木方、型材、管、线等;不见边角余料、废纸、烟头及生活垃圾随地扔;不见随地大小便、任意乱涂乱画;不准电线直接进插座、接闸刀等违章操作;不准工人穿拖鞋、打赤膊上岗操作。

6、各种材料堆放整齐;成品、半成品堆放整齐;消防设施放置整齐;临时用电、用水管线安装整齐。

7、有制度,有计划;有标识牌,安全操作;有出入证;有场容分片包干范围、职责;有吸烟室和饮水处,有临时厕所,有施工平面布置图或企业标志牌。

8、电箱有门有锁、闸刀盖、漏电盖、漏电保护器等配置规范、完好。

二、安全管理措施

1、安全管理规定

(1)参加施工的工人(包括学校实习生、代培人员个民工)、要熟知本工程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在操作中,坚守岗位,严禁酒后或带病工作。

(2)电工、焊工和特殊工种,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有国家颁发的上岗证、方便独立操作。

(3)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措施,进入施工现场,禁止穿拖鞋、高跟鞋和赤脚,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处,必须系安全带,不准穿硬底皮鞋、带钉鞋和易滑鞋。

(4)施工现场的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痛道口和悬空物边沿,应当有防护棚、防护栏等隔离措施和显明标志、距地面3M以上作业地点要有防护栏杆、挡板或安全网,操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定期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严禁使用。

(5)施工现场内的脚手架、防护设施、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需要拆除的要经工地负责人同意。

(6)施工现场内一切生产、生活各项临时设施,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设置并进行管理,作到布局合理,整齐归一,符合疏散、防火等要求。

(7)施工现场的电路开头支路配电箱,统一由值班电工接驳,开合,其他任何人不得擅自开头操作。

(8)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设置、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措施。

2、职责

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工作项目经理负责制,项目部设专职安全员。

(1)项目经理:任安全生产组组长,对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2)项目职能人员:按其岗位负直接责任。

(3)操作人员:严格遵守安全操作的法律法规及项目制定的各项制度负责人的技术安全交底。

三、安全文明施工经济的制约措施

1、为确保该工程达到省级文明工地,所以现场施工人员均按省文明工地标准服从统一管理,按省文明工地要求和现场平面布置要求组织实施。

2、项目部管理人员在该工程到市级文明工地,实行每人1元/天奖励若不能创成市级文明工地,处罚每人1元/天,违章指挥造成一定后果,应受到严厉的经济制裁,还要受到行政处罚。

3、操作层:按照文明施工要求,有关操作规范操作和按技术交底单施工,达到市级文明工地标准,按定额工日奖励0.5元/天,达不到市级文明工地标准按0.5元/天处罚。

4、该项奖励在获得文明工地证后,一次性发放。四、安全施工操作要点

1、脚手架搭设前有经过审核的设计方案,搭设过程中有检查,搭设完应办理和交接手续,并存档。

2、所有人员进入现场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挂好安全带,戴好防护镜特种作业应发放相应劳动保护用品。

3、封闭孔洞,外侧挂楼梯口加护身栏。

4、施工用电实行三级配电,两级漏电保护。线路架空或埋地的用穿线管保护,进入楼内的电缆赤加套管保护。楼内每层设分配闸箱,并且上锁,“一机、一闸、一漏”,由电工管理,动力、照明分线供电,施工照明采用低压电。

5、基坑槽边设1.2m高钢管护栏,人员上下基坑设专用人行梯道。6、主体施工期间楼梯设临时钢管栏杆,小于1m楼板孔洞用Φ10的钢筋焊制篦子盖好,大于1m的楼板孔洞高1.2m围栏,各楼层外墙末砌筑前高1.2m高护栏与框架柱固定好。

7、井架上料口设安全门,安全门用钢焊接制门框用钢管制作。安全门与门框之间设碰卡,无人出入时保持关闭状态。

8、外脚手爬升架子上面每隔4层支一层平网,建筑物周围地面以上4m处支一层平网。

9、塔吊有超高、变幅限位器和力矩限位器。

10、手持电动机具在适用前,应严格检查,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11、施工现场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消防领导小组,设专职和兼职安全消防人员形式保证体系,对整个工地进行每周一次的安全消防大检查,消除隐患事故。

12、开工前,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关于文明施工的规定,将安全生产。消防、卫生规定和现场施工平面布置图。卫生区责任图和临时用电定点图在工地大门旁用展板公布。

13、凡进入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安全考试,取得合格证。各项工程开工前,做好安全交底,未进行安全交底前一律不准施工,对新进场的工人和新分配来的人员,组织学习公司颁发的《安全手册》和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后才可以参加施工。特殊工种人、工人必须持证上岗,所有施工人员必须配带符合安全规定发劳动保护用品。

14、整个工程由项目工程部配合按照规范要求,单位工程容量大于50KW编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50KW以内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方案和安全防火措施。

15、塔吊的安全装置(四定位、两保险)齐全有效,不能带病运转,塔吊操作人员须经常检查塔吊螺栓部位并认真执行保修制度,严禁违章作业。

16、建筑物四周和楼层内较大的孔洞,挂设安全网和护栏设施,楼层内小孔洞用跳板加木方钉好盖晋升,安全网按市建筑工地现场安全防护基本标准设置,严禁酒后施工作业。

17、建筑物外脚手架搭设符合架工操作规程,工作面上满铺架板,严禁有探头板出现,上人斜道坡度不大于1:3,宽度不小于1m,斜道上钉间距300mm的防滑木条。搭设脚手架所用架料符合安全规定,超出使用规定的架料严禁使用。

18、电焊机坚持“三不烧、一回检、一申请”制度,电焊机应单独开头,焊接处不能有易燃物,操作时设专人看火,现场内不准使用明火,必须使用时,提出申请,经消防部门批准并设有保护措施。

19、各种电动机械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非操作人员严禁擅自动用电动设备。

20、单层出入口醒目处,设置安全生产的明显标志,建立安全责任区。各单位工程楼梯入口醒目处,设置消防箱配备各种消防器材。五、安全保证措施

1、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做到“四定”落实,即“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完成时间、定整改验收人”。

2、“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活动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并把好安全生产的“七关”,即教育关、措施关、交底关、防护关、文明关、验收关、检查关。

3、把消防工作列为安全工作中的重点项目

(1)易燃易爆物品存放指定地点,其周围设消防器材备用,并在明显位置安放黄色警告牌。

(2)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和动用明火,如有氧气焊需开设动火证,并设专人看守。

(3)所有机电设备均分别明确负责人,现场电工跟班作业做到专机专用,下班断电。

(4)器材配置每层设置一套2m3砂子用红色木箱存放,每层放置大型存水容器确保容器水满,所有消防设备直至楼内正式消防栓启

安全文明施工方案 篇二

一、对现场场容管理方面的要求:

1、成立文明施工管理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项目副经理任副组长,现场各专业工长及后勤、保卫责任人均为成员。

2、工地主要出入口要设置简朴规整的大门,门旁必须设立明显的标牌,标明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和工程负责人姓名等内容。

3、建立文明施工责任制,划分区域,明确管理负责人,实行挂牌制,做到现场清洁整齐。

4、现场施工临时水电要有专人管理,不得有长流水、常明灯。

5、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包括生产、办公、生活用房、仓库、料场、临时上下水管道以及照是明、动力线路,要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施工平面图布置、搭设或敷设整齐。

6、搞好门前宿舍、工地卫生“三包”,安排专人清洁场地。设“六牌一图”(1)施工单位及工地名称牌;(2)安全生产纪律宣传牌;(3)动火须知牌;(4)安全情况记录牌;(5)工地主要管理人员名单牌;(6)施工现场的危险区域警示牌;(7)施工总平面图和张挂安全标志牌。

7、工地各出入口设有保卫室,加强对人员的出入管理。进入现场施工的人员穿统一服装及佩戴公司统一制作的个人身份标卡。标卡上有个人照片、姓名、职务等。

8、工人操作地点和周围必须清洁整齐,做到活完脚下清,工完场地清,丢洒在楼梯、楼板上的砂浆混凝土要及时清除,落地灰要回收过筛使用。

9、砂浆、混凝土在搅拌、运输、使用过程中,要做到不洒、不漏、不剩,使用地点盛放砂浆、混凝土必须有容器或垫板,如有洒、漏要及时清理。

10、要有严格的成品保护措施,严禁损坏污染成品,堵塞管道。建筑物内清理的垃圾渣土要及时集中外运,严禁从门窗口向外抛掷。在楼梯踏步、休息平台、阳台等悬挑结构上不得堆放垃圾和杂物。严禁随地大小便。

11、施工现场不准乱堆垃圾及余物,应在适当地点设置临时堆放点,并定期外运。清运渣土垃圾及流体物品,要采取遮盖防漏措施,运送途中不得遗撒。

12、实施封闭式管理,根据工程性质和所在地区的不同情况,采取适当的围护和遮挡措施,并保持外观整洁。

13、针对施工现场情况设置宣传标语和黑板报,并适时更换内容。

14、施工道路畅通,场地不积水,场地排水成系统,临时设施硬底化。

二、对现场机械及生活区卫生管理方面的`要求:

1、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要按平面固定存放,遵守机械安全规程,经常保持机身等周围环境的清洁。机械的标记、编号明显,安全装置可靠。

2、清洗机械排出的污水要有排放措施,不得随地流淌。

3、施工现场办公室、仓库、职工(包括民工)宿舍,保持清洁卫生,要建立卫生区域,经常打扫,并按规定在工程竣工交用后及时拆除和清退。上述房屋未经许可一律禁止使用电炉。

4、施工现场设统一的集体的食堂,食堂管理符合卫生标准,炊事员上岗持有效的健康证。保持整洁卫生,做到生熟食物隔离,要有防蝇防尘设施。

5、施工现场要按规定设置临时厕所,安排专人经常打扫保持清洁,定期施洒白灰或其它消毒药物。

6、施工现场严禁居住家属,严禁员工家属、小孩在施工现场穿行、玩耍。

7、加强对工人教育,增强文明施工意识,自觉遵守纪律。凡有违纪一律严肃处理,严重者撤出现场。

“场容场貌”的规定

序号项目内容

1工地实行围挡封闭施工⑴围栏设置按工程所处位置分别要求:市内围栏高度达到2.5m以上,郊区围栏达到1.8m以上,并达到稳固、整洁、美观。⑵建筑、装饰工程立面:围挡封闭高度必须高出作业层1.5m以上,以防物体外坠。

2工地建立企业特色标志工地的出入口设置实行企业标志。

工地区域分布合理有序、场容场貌整洁文明施工区域与生活区域严格分隔,场容场貌整齐、有序、文明,材料区域堆放整齐,并采取安全保卫措施

4设置醒目安全标志施工区域和危险区域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

5设置“五牌一图”施工标牌在工地主要出入口设置“五牌一图”:⑴工程概况牌;⑵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⑶消防保卫牌;⑷安全生产牌;⑸文明施工牌;⑹施工现场平面图;

6工地必须做到三通一平、排水畅通防止泥浆、污水、废水外流或堵塞下水道

安全文明施工方案 篇三

1、工程概况:

工程概况

宁陵县凯地广场5#~7#楼工程,本工程是小高层住宅小区,位于建设路与珠江路交叉口东北角。工程由河南凤梧置业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河南城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设计,河南省中原建设监理中心有限公司监理,睢县久诚建筑有限公司承包施工。

本工程的5#~7#楼地下室1层,地上为11.5层,总建筑面积为11273.62㎡,建筑高度为41.77m,室内外高差0.45m。地下一层为设备架空层,一层、二层为商业网点,三层至顶层为住宅用房,层高3m。

本工程建筑物的。结构体系为钢筋混凝土框支剪力墙结构,抗震烈度为六度,耐火等级地下为一级,地上为二级。

2.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2.1安全生产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2.2安全生产的原则

2.2.1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2.2.2生产必须安全,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

2.2.3先防护、后施工,无防护不施工的原则。

2.2.4发生事故四不放过原则。

2.3抓好安全生产教育

2.3.1在安全教育上以真面经验介绍为主,对新人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建立三级教育卡。考试合格后才准上岗,转岗要进行转岗教育,加强民工经常性安全教育,不断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能力。

2.3.2在培训工作中,以特殊工种培训为主,坚持先培训,后持证上岗的原则,

施工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篇四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化学工程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系统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障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施工安全事故发生,结合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系统承担的各类新建、扩建、改建、拆除工程以及大检修工程中的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统称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用)的使用和管理。

第三条 各企业要按照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的要求,收取专项费用,确保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用足额到位,为安全生产提供良好的条件。

第四条 施工单位在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临时设施四个方面的投入,每年不得低于主营业务收入的2.5%,单独提取,单独核算,单项检查。

第五条 施工单位在投标时,不得将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用列入竞标范围;严禁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签定有关安全费用的`阴阳合同;不得以低价中标为借口、挤占挪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用。合同下游企业不承担上游企业竞标时在安全生产专项费用方面的任何让步承诺。

第六条 实行工程总承包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用统一由总承包单位管理。总承包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削减施工单位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用。严禁变相强迫施工单位垫资或少取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用。

第七条 承包合同规定由分包工程的施工单位实施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的,由施工单位编制专项的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临时设施的方案或措施,经总承包单位批准后,施工单位按批准的费用额向总承包单位支取。

第八条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用必须专款专用,凡是不属于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临时措施范围的举措一律不得动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用。

第九条各企业及所属各级机构的财务部门,要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用专项核算,封闭运行,确保安全生产专项费用的足额投入。

第十条 采购安全防护、文明施工使用的材料、设施、物品时,提倡采购绿色产品;严禁采购假冒伪劣产品。验收保管时,要填写清楚品名、规格、型号,发放时要填写领取人、使用的临设名称,做到帐、物相符。

第十一条 各企业要加强对外包队伍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用的管理,监督检查实际运用情况并及时按合同支付。

第十二条 集团公司系统内的监理单位,要对施工单位履行安全防护、文明施工的现场监理。对已经落实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总监理工程师或者造价工程师应当及时审查并签字认可所发生的费用。

第十三条 集团公司将按安全生产检查考核的有关规定对各企业的安全投入进行考核检查。安全检查考核中发现因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用未有效实施而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集团公司将严肃处理发生事故的企业主要负责人。

第十四条本规定引用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建筑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xx]89号)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xx]206号)

第十五条 本规定由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规定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安全文明施工方案 篇五

一、工程概况

本次工程范围为贵阳职业技术学院一期绿化,主要施工内容包括主线路侧绿化、人行步道及建筑物周边绿化、集散广场绿化等。

二、安全施工保证措施

安全才能生产,生产必须安全。本工程安全管理目标实现“无死亡、无重伤、无火灾、无重大工程设备事故、无重大交通责任事故”。本工程工期紧,工作面多,实行安全生产管理至关重要。

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由项目经理及各部门负责人组成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在工作中突出“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工地成立办公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专职安技人员,各施工队配备专职安全员,制订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岗位操作人员负责制度,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新上岗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教育,按工种学习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严格实行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制度。随着工程的全面推进,对全体施工人员开展经常性的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定期实行安全生产大检查,采取一切可预防措施,防止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2、安全生产措施

a临时用电方案

现场寻找合适的电源接口,供电采用“三级配电”,二级防漏保护,按“三相互线制”。主干线采用架空方式,支线采用架空和电缆暗敷两种方式。施工现场最大供电量为200KVA,配备1台200KVA,配备1台70KW的发电机组,作为后备电源,以保证电网停电时能继续施工。应注意尽量避开大功率用电设备同时集中使用,做到避峰填谷均衡安排。

在主要施工场地照明配置功率3KW的镝灯照明,施工区四周采用安全电压范围的行灯照明,局部施工点根据施工需要,采用1KW的碘钨灯照明。

现场施工时加强电气设备等的用电安全,采取有效的接地保护措施,严格遵守规程操作,所有电气设备必须质量可靠,并有可靠的漏电保护与接地装置。施工中临时电源尽量用电缆,避免临时电源乱拉乱接。

b现场及机械维护

施工现场设立安全生产标志牌,施工区域设置警示标志、标牌,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加强安全教育,使每一位员工牢固树立“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意识,自觉地执行安全生产纪律。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布置、有落实、有检查,定期张贴安全标语,根据现场施工进度,悬挂相应的安全标志,定期不定期地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施工机械由使用部门配备专人管理使用,配备必须的防护设施,做好维修保养工作。

三、文明施工保证措施

a、创建目标创建安全文明工地

b、组织与制度建设成立以项目经理室负责,项目经理部及项目部各部门

负责人参加的创建文明工地领导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计划,并贯穿于整个工程施工的全过程。在实施过程中,加强组织部署,制定分阶段实施计划,采取切实可行的创建措施,并层层分解,实施中有布置、有检查、有评比、有奖罚。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创建目标的实现而努力。

文明工地建设和施工总部署相统一,在施工筹备时,集思广益,完善施工现场的统一规划,并绘制总平面布置图。严格按总体规划高标准、严要求地组织实施。

制定完善的规章制度,依法管理项目。施工区建立现场管理制度;生活用电管理制度;工地治安保卫制度;工地有卫生保健制度;食堂管理制度;防火消防制度;环境保护制度;工地人员管理制度等。所有管理制度根据施工进度的进展需要不断调整完善。

c、实施措施

①、对全体职工进行文明施工教育,强化职工意识,使职工从思想上意识到文明施工的重要性,杜绝各种不良现象在工地出现,并确定专人负责文明施工管理。

②、随着工程的进展、季节的变化要悬挂相应的指示牌,张贴宣传标语,现场内材料做到分门类别堆放整齐,先后有序,加强机械进退场、机械设备堆放、管线布置、场内运输等工作的协调控制。

③、施工区规范管理:施工现场设置警示标记,树立醒目的宣传标牌。二十四小时安排专人值班,及时清理打扫现场卫生,防止场外闲杂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④、保证饮水卫生,生活区装接自来水,所的供水管道均采取埋设,水龙头分区设置合理,杜绝泄漏及长流水;排水沟排水通畅,按规划向指定地点排放,并防止污染周边水源。

⑤、严格整理物料堆放、机械停放场地,施工机械进场必须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检查合格才可使用。

⑥、施工现场采取防止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灭害措施。

⑦、管理人员一律佩戴工作牌上岗,佩戴安全帽样式一致,并按不同的构成区分颜色。

⑧、民工宿舍床位、被褥整齐,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确定专人负责,地面清洁,每天清扫,并定期组织文明检查评比活动,评选出文明施工“先进部门”、“先进班组”、“先进个人”,并予以奖励。

d、安全生产与健康

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操作要求提供有安全保障和有益于健康的生产条件。砂、石料的堆放、混凝土的。拌和,水泥、钢材以及其它材料的装运均应防止这些作业对工人的生命、身体健康产生危害。所有施工工作的实施严格遵从中国现行的有关劳动安全、卫生保健和劳保福利的法规和规定。施工时,加强建筑施工规则的宣传、教育,使职工全面熟悉并完全遵守建筑施工规则。

e、事故和火灾预防

施工时实施所有必要的施工的规则和规定,以防止事故的发生,将参与施工的内部职工和其它人员的伤亡降到最低限度。工地现场树立足够的安全标志。按最新的有关建筑施工安全和事故预防规则和规定,保护机械、设备并清除所有的隐患。在施工过程中,配备一套有效的(事故)检查系统。工地设有应有的各种防火措施,配备高效的灭火装置。

f、安全装置

安全帽和安全带等这类劳动保护用品发给全体工作人员,以及允许来现场的参观者。

g、安全管理体系框图(见后附页)

四、环境保护措施

保护工程所在地的环境和设施是承包人的义务,更是责任,为确保环境得到保护。我公司承诺:该工程在任何时候都热情接受工程师或业主的环保人员及政府机构的环保人员的检查、监督,环境保护的任何具体问题确保符合国家的相关法规,并由承包人制定作业计划报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a、承包人的环境保护责任

包人的所有雇员,包括分包人及其雇员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陕西省及榆林市的所有现行的环境保护条例、规章,以及工程师制定的环境保护的规则和规定;并负责根据现行法律和法规获得必须的许可和批准。不允许将火器带入施工现场;对任何导致环境破坏的违章行为均应立即向工程师汇报;负责施工场地的清除、恢复和复原措施。

b、水道污染的防止

施工时,做好防止污染的整体规划,采取各种必要措施防止施工区的任何会导致水源或水质恶化的污染物质直接或间接地进入水源,无论它是固体、液体,还是由于因为细菌、有机物或无机物。各种环境保护措施应贯彻于整个施工过程 ,同时防止因劳动力、设备和施工方法造成的污染,污染源包括卫生设施、车辆设备等。

c、燃料和油

工程用汽油、柴油或其它燃料储存地应上报工程师批准,并尽可能离开地表水源(水槽、渠道、河流和水井)。装卸及加油的方法应使地面和水源不受污染。

d、施工区尘埃噪音

施工时,产生扬尘的施工部位设置屏障,及时洒水养护,防止扬尘扩散。尽可能选用性能良好的低噪音施工机械,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管理,较高噪音的施工工作尽量安排在白天进行。

e、场地清理和施工及周边设施施工时,对施工现场的道路、坡道进行清理,避免因施工造成障碍对周围植被的可能破坏。开挖土方时移运的土按施工的总体规划妥善堆存。施工区内树木的砍伐,搬移和清理均不超过实施本工程所规定的范围。在施工区域内的原有管线、设施经业主和有关部门确认保留时,和业主、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确定书面保留加固方案,并极时组织落实。地面机动设备应限制在直接的工区或既定的道路上操作,绿化生活垃圾用专车清运,倾倒在规定的场所。

施工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篇六

1总则

1.1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投入必要的资金不断完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防护设施,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2安全措施补助费的列支由重庆电网建设有限公司xxx项目部(以下简称项目部)根据国家及上级有关法规和文件执行。

1.3本制度适用于重庆电网建设有限公司xxx项目部及各劳务分包队伍。

2安全措施补助费使用范围

2.1用于本工程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过程中加强安全保障所采取的补充防护措施费用。

2.2用于本工程所属区域内设置的'安全文明施工标志牌、警示牌、隔离防护围栏等设施费用。

2.3用于本工程项目部职工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进入现场监督管理应配备的安全保护设备费用。

2.4用于补助各劳务分包队伍按照项目部的要求,提高安全文明设施标准(不低于安全规程强制性标准的),显著促进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效果所投入的费用。

2.5用于本项目工程其它必要的安全措施补助。

3安全措施补助费审批程序

3.1本工程公用基础设施所采取的补充防护措施,由责任部门编制技术方案,报送项目工程部、安保部会审安全技术性能和工程量,并报送项目物资供应部审核造价同意后,报送项目经理审批。

3.2本工程公共区域内设置的安全文明标志等设施,由项目安保部编制安全文明施工设施计划,经项目部会审同意,并报送项目物资供应部审核费用同意后,报送项目经理审批。

3.3项目部职工进入现场应配备的安全防护设备,由所在部门编制使用安全防护设备计划,报送项目安保部审核同意,并报送项目物资供应部审核费用同意后,报送项目经理审批。

3.4劳务分包队伍按照项目部的要求,提高安全文明设施标准(不低于安全规程强制性标准的),由劳务分包队伍提出安全措施补助费申请(附设施费用明细表),报送项目安保部审核,并经项目物资供应部审核费用同意后,报送项目经理审批。

4安全措施补助费的使用

4.1为加大工程项目安全投入,保证安全施工,本项目部设立项目安全措施补助费。安全措施补助费列入工程概算;安全措施补助费的使用由项目部根据实际情况编制统一计划,并经项目安全生产委员会讨论后,由业主单位批准使用。项目经理负责监督安全措施补助费专款专用,项目安保部负责安全措施补助费落实情况的日常检查工作。

4.2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补助费原则上按照报批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计划进行使用,不得擅自更改其使用范围。如确须更改,需重新履行报批手续。由项目经理负责监督确保安全措施补助费的合理分配与正确使用。

施工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篇七

(一)现场生产施工措施

1、坚持以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做到防管结合、专管与群管结合、传统管理与系统管理结合,加强预防措施,做到文明施工,无重大伤亡事故。

2、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

(1)安全保证体系的组成: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项目经理部专职安全员、队安全员、工班安全员为成员的安全领导小组。

(2)组成由项目经理负责的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审查有关安全措施、制度,组织安全教育、宣传活动及安全技术培训,监督措施的执行,组织定期检查。

(3)队安全员负责现场安全巡视、检查安全设施,发现不安全因素和隐患,有权要求限期整改。

(4)工班安全员负责工班安全生产,组织班前安全检查和班前安全交底活动。

3、严格执行国家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检查评定标准,做好安全技术交底,落实现场安全措施。

4、工地消防措施:成立工地消防管理小组,项目负责人为组长,专业安全员及其它专业人员为组员,落实责任,并监督执行。消防器材按规定放置,不得他用。

5、工地所有杀虫剂均采用低毒、有机环保药物,保证不污染环境。

(二)现场文明施工保证措施

1、建立安全、文明施工例会制度,每周召开一次安全文明施工例会,责任落实到人。

2、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规定,做好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工作,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合理布置临时设施、堆放材料、成品、半成品,按规定架设施工用电线路。

3、保证施工现场道路排水通畅,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周转材料、施工用料堆放整齐。妥善解决施工道路的污染问题,及时清理道路上洒落物。

4、严格现场平面管理,平面规划的临设、材料、机具、成品、半成品、临时管路管线,未经审批不准随意变更。

5、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尽量少安排夜间施工,施工中尽量少产生噪音,尽量避免扰民问题,为周围居民创造一个安静舒心的环境。

6、项目经理部所有工作人员统一着装,加强个人素质教育,举止得体、大方、文明,对不文明现象及时制止,坚决取缔。

7、做好施工区域内的安全保护工作。尽量减少对周边行车及道路的影响。

8、及时对施工工具和设备检查维护,选用噪音小、无污染或污染轻的设备,尽量避免在夜间施工,教育司机尽量少鸣笛,以免施工扰民。

9、加强现场管理,建立规范化施工现场,设置简易厕所杜绝工人在工地上随地大小便的现象发生。

安全文明施工方案 篇八

项目部为落实集团公司项目安全要求,坚持“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关爱生命 安全发展”方针,奏响“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安全活动主旋律,推进各项 地基处理工程安全措施的有效落实,进一步促进我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持续好转,项目部开展20xx年“安全生产月”相关活动,为公司创造和提供稳定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活动主题,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列》及《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列》为核心,唱响“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主旋律,把安全文化、安全法律、安全科技、安全知识落实到施工现场及施工基层,使“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推动项目地基处理工程部健康、安全发展,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防范、坚决制止、积极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我项目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实现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安全保障。

二、活动主题

“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本次活动的主题。

以强化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为重点,以施工现场综合治理为主要抓手,严肃查处各类违章指挥、违章操作,严格落实责任,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夯实安全基础,杜绝重特大事故、较大事故,有效防范一般事故,不断促进项目部安全管理水平,并以此全面带动企业安全生产总体水平的。提升。

三、活动时间

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xx年6月1日至6月30日开展。我项目部决定按照项目要求及公司要求,结合项目部实际情况制定安全生产月计划如下:

1、6月1日至6月5日为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宣传阶段,

项目部在施工现场悬挂安全标语及横幅, 项目部针对工程施工特性进行内部责任制学习及安全生产方案、交底工作等学习宣传工作并组织管理人员及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2、6月6日至6月22日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阶段,项目部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技术操作规程等内部制度和技术进行清理,并进行修订和完善;对施工现场进行自检,查隐患、薄弱环节,及时消除隐患,对于重大安全隐患落实到班组直至个人,限时间整改。

3、6月23日至6月30日为总结交流阶段。

四、组织领导

项目部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宣传,实施相关安全活动。

小组体系如下:

安 全 总 负 责:

常务安全负责人:

现场安全负责人:

项目总工:

现场技术负责人:

安全员:

土方施工班组安全负责人:

地基处理施工班组安全负责人:

组员:

基础承台施工班组安全负责人:

现场临电安全负责人:

机械设备安全负责人:

工程材料安全负责人:

五、具体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项目部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意义,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项目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领导,精心策划,认真组织落实。

2、积极教育,广泛宣传

通过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安全生产月”专项安全教育、悬挂安全标语、安全警示牌等形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使20xx年“安全生产月”的活动主题“安全责任,重在落实”深入人心。

3、隐患排查,综合治理

项目部依照文明工地创建标准,落实项目的各项管理目标,以安全生产月为契机,以月促年,不断提升项目安全管理水平;同时,要进一步深化治理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做好施工现场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公司安全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4、分析评价、积极改进

通过安全生产月活动及总结结果,针对存在的问题等进行分析评价安全管理中的问题和漏洞,积极治理,并对问题制定专项整改计划,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进一步提高。

施工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篇九

第一条 为加强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维护城市环境整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文明施工,是指在工程建设和建筑物、构筑物拆除等活动中,按照规定采取措施,保障施工现场作业环境、市容环境卫生和施工人员身体健康,并有效减少对周边环境不利影响的施工活动。

第三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工程建设和建筑物、构筑物拆除的有关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抢险救灾工程、铁路和军事建设工程不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 市城市管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市文明施工管理的组织协调工作,并组织实施本规定。市城市管理行政管理部门设立文明施工举报热线(12319),建立工程行政管理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换和投诉快速处理机制。

第五条 建设、水务、林业园林、交通、城市管理等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统称工程行政管理部门)按照以下职责,分别负责对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的监督和管理:

(一)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

(二)水务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水务工程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

(三)林业园林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园林绿化工程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

(四)交通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占用、挖掘城市道路(人行道及相关公共场地除外)施工的监督管理。

(五)城市管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人行道开挖及占用人行道施工的监督管理。

(六)港务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港口码头工程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

(七)公路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公路交通工程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和工程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负责相关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第六条 各工程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文明施工巡查制度,做好巡查记录,并将企业实施文明施工管理情况纳入企业综合诚信评价体系。

第七条 建设单位应当履行下列管理责任:

(一)在建设工程和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招标或者直接发包时,明确文明施工的要求和措施,单列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二)在编制工程概算、预算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合同中明确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有关申请、审核、支付和结算等条款。

(三)在办理施工许可时,提供施工合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有关文件。

(四)在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确定前,组织设计单位对工程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各类管线、设施进行现场勘查,提出文明施工的具体技术措施和要求,并将工程所涉及建筑物、构筑物和管线、设施管理单位的书面意见以及环保行政部门提出的设计要求,提交给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道路管养单位。

(五)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检查、督促、协助施工单位实施文明施工,不得要求施工单位降低文明施工标准。

第八条 设计单位在编制设计文件时,应当根据建设工程勘察文件和建设单位提供的文明施工书面意见,对建设工程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和各类管线、设施提出保护要求,并优先选用有利于文明施工的施工技术、工艺和建筑材料。

第九条 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管理责任:

(一)按照本规定要求,落实各项文明施工管理措施,落实文明施工责任人,建立文明施工检查制度。

(二)实行施工总承包管理的工程,各分包单位应当遵守总承包单位的管理规定,落实分包工程的文明施工管理责任。

(三)根据建设单位的文明施工书面意见和设计文件要求,在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明确文明施工的具体措施,并提交监理单位审核确认后实施。施工单位对施工活动中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应当及时整改。

第十条 实施监理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履行下列管理责任:

(一)审核施工单位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文明施工管理措施,审核确认施工单位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情况。

(二)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施工单位有违反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向建设单位报告。

(三)施工单位违反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及时向工程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需要实施监理的工程,由建设单位履行前款规定的管理责任。

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距工程开工7日前,在现场周边张贴开工通告,通告应当包括工程概况、施工计划、建设各方责任单位名称及项目负责人姓名、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

对交通影响较大的城市道路占道施工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制定交通组织疏导方案、应急预案和道路修复方案,并通过市级以上电视台、报纸、广播电台等媒体发布的施工通告、公交临时调整等信息。

第十二条 施工现场应当按照下列要求设置相关设施:

(一)在醒目位置设置施工铭牌,并张贴有关许可证件。施工铭牌应当明确项目名称,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姓名,监督机构名称,开工、计划竣工日期和监督投诉电话等。

(二)施工作业区与办公、生活区应当分开设置,具有足够的安全距离,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占用、挖掘城市道路施工的,不得设置办公场地、宿舍等非必要区域和设施。

(三)施工现场四周应当设置连续、封闭的围档。管线工程、非全封闭的城市道路等工程应当使用路拦式围档。

(四)工地内车辆出入口应当设置洗车场地和沉淀池,配备高压冲洗水枪;不具备设置洗车设施的管线工程、非全封闭的城市道路等工程,施工单位应当采用移动式冲水设备冲洗工地车辆,并安排工人保洁。

(五)工地外立面脚手架使用钢管搭设,禁止使用竹子搭设或者钢竹混搭,脚手架杆件应当涂装规定颜色的警示漆,不应有明显锈迹,立面统一采用绿色密目式安全网围蔽。

(六)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和设备设施,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图划定的区域存放整齐,并设置标签,不得堆放在现场围蔽以外。

(七)施工现场道路应当畅通,并设置通畅的排水设施和应急设施。

第十三条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有关规定防止施工噪声污染,噪声排放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噪声排放标准。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办法对施工现场产生的噪声值进行监测。

第十四条 施工单位应当遵守下列防治扬尘的规定:

(一)建设工程应当使用散装水泥或者商品混凝土;由于交通、施工场地等客观条件限制,需要使用袋装水泥的,应当经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批准。

(二)施工现场堆放的散体建筑材料,应当采取密闭或者遮盖等防尘措施。

(三)禁止凌空抛撒建筑废弃物,建筑废弃物应当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及时清运消纳。

(四)散体物料运输应当遵守本市散体物料管理的有关规定。

(五)拆除工程施工应当采取喷淋除尘措施。拆除工程完工后30日内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建设单位应当采取覆盖、地面硬化、简易绿化等措施。

(六)装卸建筑散体材料或者在施工现场粉尘飞扬的区域,应当采取遮挡围蔽或者喷水降尘等措施。

(七)禁止燃烧建筑废弃物和生活垃圾。

第十五条 建设单位应当向水务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施工排水许可手续,并按规定进行临时排水接驳。

施工现场应当设置沉淀池和排水沟(管)网,禁止直接将工地泥浆排入城市排水管网或者河道。

第十六条 施工单位进行电焊作业或者夜间施工使用灯光照明的,应当采取有效的遮蔽光照措施,避免光照直射居民住宅。

除满足工地夜间安全保卫需要外,工地于夜间22时至次日6时应当停止使用强照光源。

第十七条 在城市道路上施工作业的,施工单位应当在经批准的路段和时间内施工作业,并在距离施工地点来车方向安全距离处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采取防护措施。

在城市道路上进行养护、维修施工作业时,应当按照规定设置规范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道路养护施工作业车辆、机械应当安装警示灯,喷涂明显的标志图案,作业时应当开启警示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

建设工程邻近人行道或者车行道的`,施工单位应当在道路上方搭建安全防护设施,并设置警示和引导标志。

第十八条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做好建设工地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工作,落实防盗、防火措施。

第十九条 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当做好对周边单位、社区有关施工影响的随访、复访工作,根据反馈意见改进文明施工工作。

第二十条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文明施工档案,记录文明施工情况。

第二十一条 建设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当在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前拆除工地围蔽、安全防护设施和其他临时设施,并清运废弃物。

占用、挖掘城市道路施工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当清除道路上的障碍物,消除安全隐患,并在批准施工期限届满前清理场地。

第二十二条 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的具体标准,按本规定所附《广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标准》执行;需要调整的,由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组织修订并公布。

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各工程行政管理部门建立本市文明施工评价制度,组织进行企业文明施工评价,将评价结果交市城市管理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后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举报违反本规定的施工行为。

第二十四条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未履行本规定第七条、第八条规定的文明施工管理责任的,由工程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不改的,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并记入企业文明施工评价档案。

第二十五条 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未履行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文明施工管理责任的,由工程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工程行政管理部门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六条 建设单位未按本规定第十一条的规定进行通告的,由工程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不改的,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七条 施工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十二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第(六)项、第(七)项,施工现场设施不符合要求的,由工程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不改的,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八条 施工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的灯光照明要求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责令改正;逾期不改的,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九条 施工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十二条第(三)项、第(四)项、第十四条、第十七条,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按照《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细则》确定的分工实施行政处罚。

违反本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法律、法规、规章已有处罚规定的,由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其规定处罚。

第三十条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未依法履行职责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 本规定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篇十

1 总 则

1.1 为确保xx风电项目的安全、经济、高效施工,确保人、机、环境的和谐与安、健、环的统一,公司特制定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1.2 施工单位和业主单位的所有成员认真执行本规定中的条款。在施工过程中安生部将对公司管理部门、施工单位、责任人检查考核。

2 对发包方和承包方的要求

2.1 发包方(业主单位)和承包方(施工单位)在施工合同执行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2.2 施工单位必须具备安全施工许可证及必要的资质证明,并将复印件交安生部存档。

2.3 业主单位安全管理人员要经常深入现场,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进行检查。施工单位要建立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管理专责人,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并认真执行。

2.4 承包单位项目部承担起对生产现场人员、设备、原材料及施工场所的安全管理责任。

2.5 施工现场所有施工人员必须与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签订安全协议。

2.6 施工单位随时对施工单位的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监督。承包方和发包方的职责及管理按《中国xx集团公司电力生产发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和《xx有限公司发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2.7 施工单位项目部做好危险点预测分析,制定妥全措施,并确保有效实施。安生部对其进行审核、补充,对安全措施执行情况经常进行检查、指导,必要时给予相应的处罚。

2.8 施工单位项目部做好防寒、防冻、消防、防汛及放暑降温工作,确保设施和施工人员安全。做好春、秋、冬及特殊季节期间的草原防火工作。

以上八项条款在施工前未按规定执行,工程项目禁止开工。

3 对施工场所及施工设备的要求

3.1 施工单位项目部做好易燃易爆物品、化学物品、危险品的运输、存放、使用和保管工作。

3.2 所有施工临时电源必须加装漏电保安器;行灯电压符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规定。

3.3 正在施工的建筑设备要有明显的警示标志,特殊作业场所(如:卷扬机操作棚、钢筋棚等)应有防护棚,当防护棚距离建筑物较近时,防护棚顶部要使用3—5公分后的`硬质木板做棚顶;在高压电源附近区域作业时,应搭设隔离栏或采取其他的隔离措施。

3.4 施工场地应平整无杂物,施工材料应存放在指定的区域,做到物品摆放有序,临时打的孔洞应及时封堵或采取必要的措施。

3.5 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对汽、水、电源等系统进行接引时,必须由施工单位向业主单位提出申请,经安全生产部审柱批准后方可实施。在申请中应注明使用负荷、容量、使用时间等内容,严禁在使用中随意增加负荷。如必须增加负荷才能进行施工时,须经运行管理部重新核实容量批准后方可实施。

3.6 大件设备吊装前,应先对起重设备钢丝绳或吊带进行载荷试验且合格。汽车吊的支撑脚必须垫上合格的枕木,起重物底部严禁有人通行或停留。

3.7 起重设备应经有关部门定期检验合格后方准使用,在起吊重物前应做好防止机械倾覆的事故预想。

3.8 使用的机械设备应有操作规程,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人与证件相符),还应安排专人负责检修及维护工作。

3.9 严禁使用有缺陷的施工机械和工器具,电动工器具绝缘必须定期检验,并确保绝缘良好。

3.10 电动机械应采用三相五线制(三火线、一零线、一地线),每一个设备必须重复接地,并具备一机、一闸、一漏电保护。

3.11 业主单位检查施工单位安全措施、组织措施、技术措施是否完各,在不能保障安全施工的条件下,不允许承包方开始施工。

3.12 脚手架搭设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

3.13 施工使用的绝缘工器具应定期检验合格;工作人员要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3.14 在出现上下交叉作业时,施工单位应做好妥全措施,防止高空落物伤人。

3.15 做基础坑挖掘或坑内施工时,应做好防止坍塌的安全措施。

3.16 使用电火焊作业时,做好火灾预防措施,氧气瓶与乙炔瓶之间的距离大于8米。向室外倾倒燃料炉灰时,必须先用水湮灭,只有确认没有火星后方可倾倒。

以上十六项条款在施工中未按规定执行,对相关部门、单位和责任人处以5000—10000元罚款。

4 对施工人员的要求

4.1 所有进入现场的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特殊工种的施工人员(电工、起重工等)必须经有关管理部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4.2 患有电力生产禁忌症的人员不得从事本施工作业。严禁酒后上岗作业,严禁在施工场所戏耍、打闹。

4.3 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电气工作人员应穿绝缘鞋。对高压带电设备进行操作时,还应戴绝缘手套。

4.4 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必要时还应使用防坠器。作业人员严禁上下抛掷物件;严防发生高空落物。

4.5 严禁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登高作业人员不得穿易滑鞋。

以上五项条款在施工中未按规定执行,对相关部门、单位和责任人处以1000—5000元罚款。

5 安全生产管理

5.1 任何人都有权及时制止违章作业,并对违章作业人员其进行批评教育,必要时业主单位要对施工单位给予处罚。

5.2 施工单位必须接受发包方的安全检查、监督,在检查监督中如个别人发生出言不逊的现象,安生部有权终止施工。

5.3 在风场室外发生一人次吸烟给子施工单位500元罚款,责任区发现一个烟蒂给予责任单位100元罚款。

5.4 发生一次习惯性违章,对一责任人给予100元罚款,对施工单位给子1000元罚款。

5.5 发生一次人身伤害未遂,对责任单位给予500—1000元罚款。

5.6 发生一次人身轻伤或火险事故对责任单位给予1000—5000元罚款。

5.7 发生一次重伤或火灾事故,对责任单位给子5000—10000元罚款。

5.8 发生一人死亡、群伤或重大火灾争故,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0—50000元。

5.9 制止一次违章对当事人给子 100元奖励。

5.10 避免一次人身伤害或火险事故对当事人给子500元奖励。

5.11 避免一次重大火灾、重大设备损坏或重伤以上人身事故,公司将对有功人员给予通报嘉奖。

5.12 对不能认真落实安全责任,不服从安全管理的施工单位,应立即清除施工现场。

6 文明生产管理

6.1 推广标准化作业,作业程序有条不紊、物品摆放有序,实施文明施工,保护生态环境。

6.2 施工场所和生活场所必须干净整洁,车辆停放整齐,临时电源线敷设规范。

6.3 施工单位在施工结束后,必须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6.4 文明生产不合格一次给予责任单位100—1000元罚款。

7 附 则

7.1 本管理规定由xx有限公司负责实施,对风场施工的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进行检查考核。

7.2 被处罚单位和个人在接到处罚通知单当天内将罚款现金交到工程管理部。

7.3 本管理规定由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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