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乡村治理水平 提高乡村治理水平的工作汇报(最新7篇)

时间:2023-05-13 06:11:50

为了确定工作或事情顺利开展,通常会被要求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指的是为某一次行动所制定的计划类文书。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好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写作提升乡村治理水平,山草香整理分享了7篇提高乡村治理水平的工作汇报。

提升乡村治理方案 篇一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安排部署,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全省乡村治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甘办发〔20xx〕46号)、《中共平凉市委办公室、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市乡村治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平办发〔20xx〕4号)和《中共庄浪县委办公室、庄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县乡村治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庄办发〔20xx〕46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坚持和加强党对乡村治理的集中统一领导,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探索具有庄浪特色的乡村善治之路,建设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乡村社会,不断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和加强党对乡村治理工作的领导,健全党管乡村治理的领导体制机制,发挥党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领导作用,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2.坚持农民主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作为乡村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充分尊重农民、依靠农民、组织农民,切实发挥农民在乡村治理中的主体作用。

3.坚持“三治”结合。坚持自治为基、法治为本、德治为先,以自治增活力、法治强保障、德治扬正气,创新自治、法治和德治相结合的有效实现形式,推动“三治”联动融合、共同发力。

4.坚持多方协同。综合运用传统治理资源和现代治理手段,推动政府治理、社会调节和村民自治良性互动,鼓励引导社会和公众共建共治共享,形成维护乡村社会和谐稳定、持续发展的强大合力。

5.坚持突出重点。坚持从实际出发,聚焦农民关心、社会关注的农业农村重点问题聚力突破,缺什么补什么、什么弱强什么、什么问题突出解决什么,从体制机制层面探索解决方案,形成具有普遍意义的经验做法,在全县范围内广泛推开。

三、总体目标

20xx年,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因地制宜、分类推进”的原则,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在全县创建水洛镇和南湖镇2个乡村治理市级示范乡镇;建成水洛镇吊沟村、郭堡村,南湖镇陈庄社区、席河村,韩店镇石桥村、赵墩乡大庄村6个市级试点示范村和水洛镇中川村、何马村、陈洞村、柳咀村,南湖镇石峡村、石阳村、高房村、北关村,岳堡镇岔口村、郑河乡上寨村、朱店镇吴沟村及南坪镇寺门村12个县级试点示范村;其他乡镇结合村情实际,选择村党组织凝聚力强,主要负责人视野宽、思维活、统筹能力强,产业基础好,人居环境整洁,基础设施完善,村民综合素质和积极性高,集体经济和经营主体有实力,发展有前景,体制机制活的村,各创建1个以上乡村治理示范村,培树一批不同类型的乡村治理典型,探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三治融合”新路径、新模式,打造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善治乡村,以点示范、抓点带面,基本形成全县现代乡村治理的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农村基层党组织更好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村民自治实践进一步深化,村级议事协商制度进一步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和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基本建立。

到20xx年,全县所有乡镇和村全面推开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现代乡村治理的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更加完善,农村基层党组织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开展议事协商、服务农村居民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

四、重点任务

(一)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

1.完善村党组织领导乡村治理的体制机制。建立以基层党组织为领导、村民自治组织和村务监督组织为基础、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作组织为纽带、其他经济社会组织为补充的村级组织体系,实现村级各类组织因需设置、按职履责、善治乡村。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村级重要事项、重大问题由村党组织研究讨论机制。村党组织全面领导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组织和其他经济社会组织;村民委员会发挥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功能,增强村民自己管理、自己教育和自己服务能力;村务监督委员会发挥在村务决策和公开、财产管理、工程项目建设、惠农政策落实等事项上的监督作用;集体经济组织发挥在管理集体资产、开发集体资源、服务集体成员等方面的作用,组织动员集体成员、各类组织将“三资”量化入股,全力配合村级合作社、乡镇联合社发展产业、增加村户收入,拓展提升“庄浪模式”;农民合作组织和其他经济社会组织要依法依章行使职权,规范完善提升,多方经营合作,积极发展订单农业,持续放大“庄浪模式”效应。以融合推进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和党建统领“一强三创”行动为抓手,落实基层党组织“四抓两整治”措施,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在村“两委”换届选举中,村党组织书记须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一般由党员担任,可以由非村民委员会成员的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兼任;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代表中党员应当占一定比例。稳步推进村党组织书记、村主任“一肩挑”,努力扩大覆盖面;对确定的1281名村级后备干部逐人制定培养计划。加强村党组织书记、党员和实用人才教育培训,每年至少举办一次集中轮训,做到村党组织书记培训全覆盖;实施村干部学历提升工程,不断提高村干部队伍素质和履职能力。全面落实村“两委”换届候选人县级联审机制和村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备案制度,坚决防止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受过刑事处罚、“村霸”?和参加非法宗教活动等人员进入村干部队伍。探索建立资金投入扶持机制,对村集体经济发展情况进行全面调研摸底,建立台账,分类扶持。靠实乡镇党委直接责任,乡镇党委书记及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至少要包抓1个村、联系5个农户,村“两委”成员要常态化开展入户走访,及时发现和解决基层党组织建设、乡村治理和群众生产生活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健全经费保障机制,确保以财政投入为主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到位。组织部负责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组织领导深化乡村治理工作推进计划》,并附强化党组织领导推进乡村治理工作流程图和资料清单。(牵头单位:组织部、县委农办;责任单位:纪委监委、宣传部、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责任主体:各乡镇党委、政府。)

2.发挥党员在乡村治理中的先锋模范作用。扎实开展“千村党组织引领·万名党员承诺·共树文明新风”行动和党员户挂牌、党员联系农户、承诺践诺、设岗定责、志愿服务等活动,组织引导广大党员带头推动移风易俗,发挥党员组织引领群众作用。引导外出务工和经商党员回村任职、返乡创业,加大从优秀青年农民中发展党员力度,壮大农村党员队伍。加强农村“三个带头人”队伍建设,每年培养“三个带头人”1500名,完善培养帮带机制和利益联结机制。密切党员与群众的联系,建立定期走访制度,引导农村党员深入农户开展“戴党徽、亮身份、做表率”活动,宣传党的政策,了解群众思想状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特别是为贫困人口、低保五保对象、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残疾人、特困人员等人群提供关爱服务,切实解决特殊困难群体普遍关心的就业、看病、上学、住房和养老等方面的实际困难,消除乡村治理的风险隐患,全面引导农民自觉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牵头单位:组织部;责任单位: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公安局、民政局、团委、妇联、残联;责任主体:各乡镇党委、政府。)

3.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加大对村级组织承担的行政事务和各种检查评比事项的清理整顿,根据国家大政方针、法律法规,结合农村工作实际,梳理形成村级服务事项清单和检查评比事项目录,制作便民服务指南,明确事项名称、所需材料、办理时限等内容,确保村级权力公开透明、规范运行。加大村级分支机构和证明事项的清理整顿,对没有上级明文规定需要在村级设立的分支机构,对能够合并办公场所的分支机构,全部纳入村便民服务站,实行“一站式”办理,对不需要出具的证明、存在的“奇葩”证明和对不需要村级签字盖章审批的事项,要全部取消,所有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于20xx年底完成。(牵头单位:组织部、民政局;责任单位:政法委、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责任主体:各乡镇党委、政府。)

4.探索现代乡村治理手段。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探索建立“互联网+网格管理”服务管理模式,建立统一的“智慧村庄”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推动信息统一采集、资源互联共享,提升乡村治理智能化、精细化和专业化水平。(牵头单位:工信局;责任单位:组织部、政法委、公安局、融媒体中心;责任主体:各乡镇党委、政府。)

(二)深化村民自治实践

1.完善村民自治组织功能。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严格落实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建立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考核管理办法,民政局负责制定《村民委员会能力提升专项行动方案》,扎实开展全县村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修订完善切合各村实际的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建立健全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禁毒禁赌会、村民议事会和公益性设施共管共享理事会等自治组织,拓展村民参与公共事务平台。以村为单位,全面推行农村党员“积分制”“驾照式”管理和农民群众“红黑榜”管理,有机融合产业发展、入股分红、移风易俗、人居环境改善和公共服务提升等。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群防群治力量在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办理、民间纠纷调解、治安维护协助、社情民意通达等方面的作用。积极引导流动人口参与乡村治理,形成全员参与、共治共享的工作格局。民政局负责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村民自治深化乡村治理工作推进计划》,并附村民自治抓建资料清单、村民自治相关制度模板和村民自治相关制度流程图等内容。(牵头单位:民政局;责任单位: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责任主体:城市社区,各乡镇党委、政府。)

2.丰富村民议事协商形式。健全村级议事协商制度,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多层次基层协商及乡村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建立完善村(社区)协商议事目录,严格协商议事程序,依托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小区业主委员会议等,鼓励开展村(居)民说事、百姓议事等协商活动,推动协商议事向化解矛盾、移风易俗、资源盘活、维护秩序等方面拓展。拓宽村(居)民议事协商范围,创新议事协商形式和载体,搭建网上说事议事平台,提高议事协商效率。(牵头单位:民政局;责任单位:宣传部、公安局、司法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庄浪分局;责任主体:城市社区,各乡镇党委、政府。)

3.实施村级事务阳光工程。完善党务、村务和财务“三公开”制度,实现公开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梳理村级事务公开清单,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进行民主决策,及时公开组织建设、公共服务、乡村振兴和工程项目等重大事项。健全村务档案管理制度,及时准确分类整理归档相关资料,提高档案管理标准化水平。推广村级事务“阳光公开”监管平台,支持建立“村民微信群”“乡村公众号”等,推进村级事务即时公开。充分发挥村民和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职能,切实提高村级民主管理治理和依法监督水平。规范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监督,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确保资金安全、人员安全。(牵头单位:民政局、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纪委监委、组织部、巡察办、财政局、扶贫办;责任主体:各乡镇党委、政府)

(三)加快建设法治乡村

1.推进乡村依法治理。深化农村基层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规范农村基层行政执法程序,整合现有执法力量和资源,组建统一的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加强乡镇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权限执法,将政府涉农事项纳入法治化轨道。健全村集体资源资产和资金监管、农业市场规范运行、“三农”支持监管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保障农村改革发展。大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和“法律服务进万家”活动,结合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加强土地征收和经营权流转、闲置宅基地(住宅)盘活利用、生态保护、社会救助、劳动和社会保障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使农民群众知法、懂法、守法。深入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为每个行政村培养以村干部、人民调解员为重点的“法律明白人”3名以上,培养以村“两委”班子成员、调解员、网格员和村民小组长等为重点的“法治带头人”5名以上。通过“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等渠道,开展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农村市场监管和农业综合执法检查,开展农村假冒伪劣产品治理,打击制售假劣农资等违法违规行为。(牵头单位:司法局;责任单位:宣传部、编办、法院、检察院、民政局、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庄浪分局;责任主体:各乡镇党委、政府。)

2.加强平安乡村建设。扎实开展防范化解重大涉稳风险专项行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靠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加强乡镇综治中心规范化、常态化和实体化建设,配齐综治网格员和管理员,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形成联防、联治、联动的基层综治局面。全面推行“一村一警”或“一村一辅警”机制,利用“互联网+警务”,推进智慧农村警务室、劝导站和乡村“雪亮工程”建设,实现空中有监控、地面有巡逻、重点部位有技防的防控网络。积极推行治安户长制,对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吸毒人员等特殊人群实行党员干部对口帮扶。深入开展“十大”行动和“六清”行动,严厉打击干扰破坏村“两委”换届选举和把持基层政权的黑恶势力、宗族势力,建立防范和整治“村霸”长效机制。加强农民群众拒毒防毒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落实乡村两级宗教工作责任制,加大对农村非法宗教活动、邪教活动和境外渗透活动打击力度,大力整治农村违规乱建、私自改扩建宗教活动场所和民间信仰场所。开展乡村应急管理建设,全面提升全社会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救援能力。政法委负责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乡村建设深化乡村治理工作推进计划》,并附全县法治乡村建设流程图和资料清单。(牵头单位:政法委;责任单位:宣传部、法院、检察院、统战部、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交运局、农业农村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责任主体:城市社区,各乡镇党委、政府。)

3.加大基层小微权力腐败惩治力度。健全小微权力监督制度,探索形成群众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上级部门监督和会计核算监督、审计监督等全程实时、多方联动的监督体系。完善村干部及其亲属涉权事项登记备案、信访举报受理办理、群众评议、宣传培训、思想政治教育和责任追究等制度机制,建立“村财乡管”三资审计和纪检监察定期巡察工作机制,全方位加强基层权力运行和资金监管。织密农村基层权力运行“廉政防护网”,持续整治农村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进村级巡察工作,加强农村权力监督。加大警示教育力度,引导基层干部遵规守纪,不断增强纪律规矩意识。纪委监委负责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小微权力规范运行深化乡村治理工作推进计划》,并附乡村小微权力规范运行流程图和农村基层小微权力清单,规范乡村小微权力运行。(牵头单位:纪委监委;责任单位:组织部、巡察办、信访局、财政局、民政局、农业农村局、审计局;责任主体:各乡镇党委、政府。)

4.提升乡村法律服务水平。充分发挥人民法庭职能作用,推广车载法庭等巡回审判方式,加强乡镇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村级“三官一律”工作室建设,整合律师、政法干警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资源,建成“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乡镇公共法律服务站+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室+联户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四级网络体系。成立乡村法律宣传团、法规咨询团和司法调解团等法律服务团队,打造法律服务平台。深化“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配齐乡镇法律顾问,实现法律顾问乡村全覆盖。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加强涉农法律援助工作,逐步将与农民生产生活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提高农民依法解决问题的能力。司法局负责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深化乡村治理工作推进计划》,并附流程图和资料清单。(牵头单位:司法局、法院;责任单位:政法委、检察院、编办、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责任主体:各乡镇党委、政府。)

5.健全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乡村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发挥好群众性自治组织、“五老”新乡贤作用,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健全人民调解员队伍,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三调联动”,确保每个乡镇有5人以上组成的调委会和1名专职调解员,每个村有3-5人组成的调委会和1名以上兼职调解员。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和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稳妥有效解决各类矛盾纠纷和信访案件。健全社会心理服务、疏导和危机干预机制,广泛开展平安教育和社会心理健康服务。创新法律服务基层模式,推动法院跨域立案系统、检察服务平台、公安综合窗口和人民调解组织延伸至基层,提高司法服务基层能力。(牵头单位:政法委;责任单位:法院、检察院、信访局、公安局、司法局、卫健局;责任主体:各乡镇党委、政府。)

6.提升乡镇和行政村服务能力。按照《庄浪县推进乡镇管理体制改革整合基层审批服务执法力量实施方案》,设立种类齐全的乡镇综合性机构,实行扁平化和网格化管理,不断强化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职能,提升乡镇服务能力。推进“放管服”改革和“最多跑一次”改革向基层延伸,建立集综合治理、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公共服务等于一体的便民服务平台,构建县乡联动、功能集成、反应灵敏、扁平高效的综合指挥体系。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综合利用行政村党群服务中心等资源,所有行政村均达到“一站、两市、六室(院)、一广场”的标准,即村便民服务站,便民超市、农资超市,卫生(计生)室、警务(民事调解)室、图书阅览室、文体活动室、村务监督室和互助老人幸福院及室外活动广场。推进管理服务向农村基层延伸,为农民提供“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全面推行村级为民服务代理制度,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乡村便民服务体系。将政府职责范围内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推动各级投放的公共服务资源以乡、村党组织为主渠道全面落实。(牵头单位:民政局、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组织部、政法委、编办、财政局、人社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医保局;责任主体:各乡镇党委、政府。)

7.健全农村公共安全体系。全面落实农村安全管理责任,扎实开展乡村公共卫生、食品、药品、交通和消防等易发领域隐患排查整治,加强救灾物资储备,发挥自治组织作用,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升乡村应对公共安全事件的能力。完善社会化农村卫生服务网络,加强基层疾病疫情预防控制队伍建设,做好重大疫情和传染病防控。充分发挥乡村监管机构作用,推行农村自办宴席、集体聚餐登记备案制度,降低食品安全风险。(牵头单位:应急管理局、卫健局、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民政局、财政局、交运局、农业农村局;责任主体:各乡镇党委、政府。)

(四)提升乡村德治水平

1.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和制度保障三管齐下,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纳入党课和政策宣讲,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细落实,有效融入文明公约、村规民约和家规家训,并挂牌上墙、持续弘扬、约定遵守。依托乡村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农家书屋、乡村大舞台等活动阵地,开展道德讲堂、道德评议、孝老敬老活动,加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传统优秀文化。完善乡村信用体系,探索建立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诚信“红黑榜”制度,在全社会真正形成“明礼知耻、诚实守信”的浓厚氛围。推动农村学雷锋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加强农村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开展“新时代好少年”学习宣传。(牵头单位:宣传部;责任单位:发改局、教育局、民政局、农业农村局、文旅局、团委、妇联;责任主体:各乡镇党委、政府。)

2.实施乡风文明培育行动。弘扬崇德向善、孝老爱亲、重义守信、勤俭持家、扶危济困、扶弱助残等传统美德,培育淳朴民风。持续深化优秀家风、家教、家规对群众的道德教育功能,全面推行移风易俗,重点整治高价彩礼、薄养厚葬、大操大办、封建迷信等不良习俗,教育引导群众形成婚事新办、丧事简办、红事不办或小办、勤俭节约、孝老爱亲的良好风尚。针对各村共性问题,依法规范完善村规民约,强化党组织领导和把关,确保过程和内容合法合规,实现行政村“一约四会”(村规民约,红白理事会、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禁毒禁赌会)全覆盖;建立健全村规民约监督和奖惩机制,对违背村规民约的,予以规劝、约束,确保村党组织作用发挥好、红白理事会运行规范、破陈规除陋习树新风效果明显。推进乡村殡葬改革,将乡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纳入村庄规划当中,合理布局、分期分批实施,利用荒山、荒坡或无法耕种的贫瘠地,有序推进乡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从严执行婚姻当事人、党员干部、婚介人员、红白事事主“四报备四承诺”措施。(牵头单位:宣传部、民政局;责任单位:纪委监委、文旅局、自然资源局、团委、妇联、残联;责任主体:各乡镇党委、政府。)

3.弘扬乡村道德新风。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大力开展文明村镇、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最美家庭”等创建活动,广泛开展农村道德模范、“和谐五星”、最美邻里、身边好人、“十大孝子”,新时代向上向善好青年、好婆媳,最美乡村教师、医生、村官、退役军人等选树活动。实施“道德信贷”工程、“美丽乡村·文明家园”陇原乡村文明行动和“巾帼家美积分超市”建设,加大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以道德讲堂、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等平台为载体,持续扩大先进典型的带动力和牵引力。通过建立“道德红黑榜”“善行义举榜”等形式,引导群众积极投身树立文明乡风实践,形成全社会崇尚文明、追求文明和建设文明的良好风尚。宣传部负责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德治为先深化乡村治理工作推进计划》,并附流程图和资料清单,妇联负责完善《庄浪县巾帼家美积分超市管理办法》。(牵头单位:宣传部;责任单位:教育局、民政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团委、妇联、残联;责任主体:各乡镇党委、政府。)

4.加强乡村文化引领。以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县为目标,进一步健全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推动乡土文化、特色文化和农业文化有机结合。扎实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建设,常态化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鼓励社会力量投资或捐助公共文化设施设备,补充公共文化短板。充分发挥农家书屋、乡村舞台、民间文艺社团等基层宣传文化阵地和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作用,结合传统节日、民间特色节日、农民丰收节等,组织引导农民主动参与健康向上的群众性文化活动。深入挖掘农耕文化,传承弘扬历史文脉,保护好古堡村落、文物古迹等历史风貌,发展马尾荷包、剪纸、麦秆画和木雕等民间手工技艺及南湖曲子戏、庄浪花儿等地方戏曲,开展好庄浪艺术节等民俗活动,进一步保护和传承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打造传统文化特色品牌。支持建设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文体广场等设施,持续实施公共数字文化智能服务项目,加强传统工艺品生产设计,培育一批乡村特色文化产业,打造一批乡村旅游文化阵地,助力农村经济持续向好发展。引进培养一批“三区”人才,加强农村演出市场管理,营造健康向上的文化环境。(牵头单位:宣传部、文旅局;责任单位: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卫健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责任主体:各乡镇党委、政府。)

五、方法步骤

试点周期为一年,从20xx年1月开始,于20xx年12月完成。具体步骤如下:

1.谋划准备阶段(20xx年1月-3月)。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特别是各乡镇要对各自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及职能职责、村务监督委员会运行情况、村级民主管理基本制度落实情况等进行全面调研摸底,根据县级方案确定的具体任务安排,分别制定工作计划,明确领导机构、工作进度、工作标准和考核要求,并于20xx年3月底前将工作计划报县委农办。

2.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3月-10月)。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按照试点方案和工作计划,组织完善乡村治理机制专项行动,制定试点任务清单,倒排工作计划,在水洛镇、南湖镇、朱店镇、韩店镇、岳堡镇、南坪镇、赵墩乡、郑河乡8个乡镇18个村先行先试、按期完成任务;其他乡镇结合实际,同步跟进,确保20xx年10月底前至少完成1个试点村治理任务,总结典型经验后形成我县乡村治理模式。

3.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11月-12月)。20xx年11月,县委政法委将牵头对完善乡村治理机制专项行动实施情况进行验收总结,对制定出台的好制度进行梳理完善,对好的做法和经验进行归纳总结并上升到制度层面,形成“一核突出、三治融合、四轮驱动”(“一核”:建强基层党组织,“三治”:自治、法治、德治,“四动”:问题导向牵动、上下一体联动、守正创新驱动、宣传引导促动)的长效机制。

4.提质扩容阶段(20xx年1月-10月)。全县剩余的行政村结合试点成果全面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制定任务清单,倒排工作计划,确保20xx年10月底前完成乡村治理体系建设任务。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筹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责任主体要把乡村治理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乡村振兴战略全局,县城市社区党工委、各乡镇党委要落实抓乡村治理的主体责任,将乡村治理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专题安排部署,扎实推进落实,并作为每年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展情况的重要内容。

(二)形成工作合力。严格靠实责任,加强部门联动,建立乡村治理工作协同运行的工作机制。县委农办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强化统筹协调、具体指导和督促落实,及时开展督导和评估。纪委监委、组织、宣传、政法、民政、司法、公安和农业农村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强化政策、资源和力量配备,齐心协力推进乡村治理体系试点示范建设。财政部门要加强基层政权运转和乡村基层治理保障,落实乡村治理工作经费和专项经费,保障村干部基本报酬。团委、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要结合各自职能,积极参与乡村治理。县委农办、各乡镇要加强乡村治理人才队伍建设,有计划、分层次培训村干部。要突出服务性、公益性和互助性,进一步发挥社区社会组织作用,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农村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发展。

(三)加大保障力度。县委、县政府将进一步加强乡村治理人才队伍建设,充实基层治理力量。引导农村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人员、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军人等群体在乡村治理中发挥积极作用,指导驻村第一书记、帮扶工作队和驻村干部等围绕乡村治理目标任务开展工作。持续加强乡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设施装备保障,建立健全乡村治理经费和村干部基本报酬与绩效考核相挂钩的报酬兑现机制。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让乡村干部从繁文缛节、文山会海、迎来送往中解脱出来,激励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鼓励创新乡村治理体制机制。

(四)培育示范典型。坚持典型引领、以点带面,在乡村治理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积极创新、大胆实践,探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三治融合”新路径、新模式,为面上推进乡村治理提供样板,带动提升全县乡村治理水平。各乡镇要积极组织开展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活动,大力选树乡村治理各类先进典型,发挥引领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推动乡村治理重点工作落地见效。

(五)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发挥电视、报刊、网络、微信等平台作用,全方位、多角度、多频次宣传乡村治理的重要意义、政策要求和工作成效。结合开展文明村镇、文明家庭和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等创建选树活动,深入挖掘基层涌现出的工作典型和先进事迹,大力宣传推广“三治融合”好经验好做法,树立和表彰优秀典型,营造全民动员、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六)严格督查考核。将乡村治理工作纳入乡村振兴实绩考核,作为乡镇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每月调度、半年督查、年终考核制度,确保各项工作全面落实到位。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强化工作调度和督促检查,及时掌握进展,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工作滞后、成效不明显的,要通报情况,限期整改,确保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各项任务有力有效落实。

提升乡村治理方案 篇二

一、活动时间

1、20xx年3月12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纪念“312”植树节活动。

2、20xx年2月22日~3月26日开展美丽乡村绿化建设活动。

二、活动目标及范围

(一)活动目标。按照“政府送树、社会捐树、群众种树、全民护树”的原则,组织开展美丽乡村绿化活动,确保全县村庄绿化覆盖率平均达到40%以上,80%以上行政村达到绿色村庄标准,各村(社区)实现村庄园林化、道渠林荫化、岗坡林果化、庭院花园化,逐步打造瑶岗仙镇美丽宜居乡村。

(二)活动范围。本次活动采取全面绿化和提质增绿等方式进行,主要在以下范围内实施:一是村庄村头巷尾、房前屋后、空坪隙地(含拆除旱厕和空心房的空隙地)等;二是水策水河流域两岸等;三是通村通组公路两旁和入宅小道两边;四是村庄公园、小游园等地。水系和道路绿化原则上要求不断线。

(三)栽植树种和苗木规格。根据适地适树和因地制宜的原则,主要栽植香樟、阴香、四季桂、红叶石楠、红叶李、杜英等乡土常绿和落叶乔木树种,苗木规格为胸径2~6厘米(带土球全冠或半冠)。部分地方适当搭配彩叶彩花球型(球冠40~60厘米,冠幅丰满紧凑,带土球)和小灌木(高于30厘米裸根)以及柏木(高于1.5米带土球),打造节点空隙多层次绿化景观。

三、实施步骤

各乡镇、村组根据辖区内山水、树木、道路等自然资源现状,结合我县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和各地拆除旱厕和空心房的空隙地情况,认真做好绿化建设规划,合理布局搭配,推行节约型、效果型绿化模式。对绿化达标村实行提质增绿要量力而行,采取自愿申报、分步实施;对非绿化达标村要按照规划设计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全面绿化达标任务。

(一)提交申请资料。各村(社区)将种植计划报送镇农林水办公室,由镇农林水办公室统一汇总报县林业局。

(二)作出规划设计。收到各村(社区)报送种植计划后,由农林水办公室联合林业站现场规划,并绘制规划图纸。

(三)组织整地挖穴。各村(社区)按照规划图纸,组织党员群众和村民代表清理栽植地,并按照设计的株行距和穴规格进行整地挖穴。挖穴完工后,镇农林水办公室联合林业站组织验收。实地验收合格后,开具《瑶岗仙镇20xx年美丽乡村绿化建设活动整地验收单》。

(四)苗木供应调运。对整地挖穴验收合格的,凭《瑶岗仙镇20xx年美丽乡村绿化建设活动整地验收单》,并按照《宜章县林业局关于做好20xx年造林绿化苗木供应和验收管理的`通知》规定的苗木供应程序办理苗木供应手续。各乡镇、村组凭《宜章县20xx年美丽乡村绿化建设活动苗木调拨通知书》安排车辆自行到指定苗圃调运苗木,县林业局安排2名以上苗木验收人员对苗木质量、规格及数量现场检查验收。调运苗木时苗圃方(供苗单位)、需苗方(用苗单位)、检验方三方到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后开具《宜章县20xx年美丽乡村绿化建设活动绿化苗木验收和调运单》,并三方同时签字确认。对整地挖穴验收不合格的,一律不予供苗。

(五)及时种植苗木。各村(社区)在调苗当天,迅速组织力量按设计施工方案的技术要求种植好苗木,浇透定根水,并安排专人管护,确保造林成活率。县林业局负责提供现场种植技术指导和质量检查工作。

四、资金保障

本次美丽乡村绿化建设活动由县财政统筹安排苗木资金。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本次活动是瑶岗仙镇结合县委、县政府的相关要求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重要举措,是改善人居环境,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宏伟目标,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具体行动。各村(社区)要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动员宣传各方力量抢抓时令,严格按照规划设计组织人员施工,按时间节点要求完成本次活动任务。

(二)示范带动,确保效果。各村(社区)要积极开展绿化示范点创建,以点带面全面推进生态廊道和美丽乡村绿化建设。各驻村领导要严把苗木、整地和栽植质量关,确保苗木供应,提供技术指导,开展栽后检查验收,对发现的问题要限期整改,确保植树一片,成林一片,见效一片。

提高乡村治理水平的工作汇报(通用15 篇三

一、基本情况

xx市位于xx省西北部,xx河中下游,地处云贵高原与四川盆地的过渡地带,全市行政区域面积1852平方公里,辖11镇3乡3个街道,90个行政村,34个社区,总人口31.4万人,二调耕地面积34.67万亩。农业面源污染主要来源为农业投入品、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以及农作物秸秆和规模养殖场粪污。由于农业生产活动的广泛性和普遍性,农业面源污染涉及范围广、随机性大、隐蔽性强,加之不易监测、难以量化、控制难度大,已逐渐成为制约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美丽乡村建设的主要瓶颈。

二、农业面源污染及农村环境整治的现状

为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全力打造“天蓝、地绿、水清、气静”的农村生态环境,我市坚持以“治污治水·洁净家园”五年攻坚行动和“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六项行动为抓手,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改造“10+n”和“七改一增两治理”行动计划,整合各部门专项资金,采用bt、bot、ppp等模式,拓宽环境治理投资渠道,全面启动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和农药、化肥零增长行动以及农作物秸秆、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综合利用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大力开展生活垃圾治理设施建设,垃圾收运系统进一步完善

近年来,我市着力健全垃圾收集处置系统建设,通过招商引资引进广西鸿生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投资1.2亿元,启动日处理200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为减少原有垃圾填埋场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投入500万元对原垃圾填埋场进行封场处理。投资3500万元,完成xx市城乡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工程建设,建成垃圾压缩中转站14座(其中城区2座、乡镇12座),配置转运车10台、勾臂式垃圾车48台、可卸式垃圾箱600个。积极探索乡镇生活垃圾源头处理模式,投资66.88万元,采购“分散式生活垃圾处理站”设备2台,在石堡乡、葫市镇开展生活垃圾就地处理试点工作,采购垃圾箱125个、垃圾钩臂车9辆,并分配至各乡镇、村,进一步提升了农村生活垃圾收运能力。目前,我市生活垃圾收运设施覆盖全市17个乡镇(街道)和79个行政村,乡(镇)覆盖率100%,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0%以上。

(二)大力开展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污水处理能力进一步提升

按照省委关于“坚守发展和生态保护两条底线,努力把xx河打造成为全省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改革先河”的要求,我市从20xx年起,采取bt、bot以及ppp等模式,大力实施城乡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工作。

1.大力开展集镇污水治理设施建设,覆盖率达到100%。投资近1.8亿元,采用aao+mbr+紫外线杀毒工艺,建成大同、复兴、丙安、旺隆、元厚、葫市、长沙、官渡、长期等9个集镇污水处理厂,日处理生活污水7300吨,出水水质均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xx)一级a标。投资2200余万元,采取“生化+人工湿地”工艺,建成宝源、两河口、石堡、白云、丙安5个集镇人工生态湿地污水处理工程,日处理生活污水1500吨,出水水质均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xx)一级b标。引进了xx金水源水务有限公司对城镇污水处理厂进行第三方运行管理,确保了污水处理设施长期有效运转。全市17个乡镇(街道)集镇污水治理设施实现全覆盖,城镇污水处理率达90%以上;

2.全面推进农村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农村环境得到明显改善。结合“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六项行动和“治污治水·洁净家园”五年攻坚行动,整合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农村清洁工程、清洁小流域治理和xx河流域环保专项资金以及财政“一事一议”资金,采取人工湿地工艺、一体化生活污水净化系统和一体化净化器+人工湿地等工艺,在农村居民聚居点、高速公路沿线、xx河沿线和景区沿线,大力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工作。已建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45套,在建农村污水治理设施8套。编制完成《xx市整体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项目实施方案(20xx—20xx年)》,计划实施污水、垃圾治理项目221个,总投资43386.78万元。其中,污水治理项目128个,总投资42136.78万元,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项目93个,总投资1250万元。力争用3年时间,利用人居环境改造资金着力改善全市100个行政村人居环境,重点打造精品型村庄18个、提升型村庄30个、普及型村庄52个,进步一完善农村污水治理设施,实现农村污水垃圾治理设施全覆盖。

(三)着力控制化肥、农药施用,确保总量实现“零增长”

通过开展科普宣传、强化日常监管、推广标准化生产等方式,不断提高规模化生产经营主体和农户绿色生产意识,20xx年,建成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示范区通过评定,列入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创建区,全市农业标准化生产水平大幅提升。

1.推广绿色疫病防控技术,实现农药使用“负增长”。在水稻生产上推广使用太阳能杀虫灯、稻鱼共生、稻鸭共育模式和生物农药,在金钗石斛生产上推广应用农业、物理、生态调控配套生物农药,在蔬菜生产上推广太阳能杀虫灯配套生物农药,在果园管理上推广养鸡放鸭、糖醋液诱杀、人工捡拾处理等措施。同时,依托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实施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推广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新品种农药,提高生物农药使用比例,达到农药减量控害和减少农药对环境的污染。20xx年,全市农药使用量16.17吨(折百量,按纯度100%计算),化肥施用量控制在250公斤(折纯)/公顷以内,同比下降6.9%,实现负增长。

2.大力推广科学用肥,实现化肥使用“零增长”。根据《xx省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工作方案》《xx省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技术方案》和《农村环境质量综合评价技术规定(试行)》的要求,在全市范围内选取了涵盖种植型、工业型、生态型3种村庄类型的5个具有代表性的村庄15个点位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每年按照20万亩的总体目标,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和施用有机肥,指导农民科学购肥、用肥,20xx年全市化肥施用强度130.5公斤/公顷,全市化肥施用强度实现稳中有降。

(四)严管严控,着力提高畜禽规模养殖粪污和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

1.规模养殖场畜禽污染处理实现全覆盖。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完成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定,通过市乡两级分级负责巡查、经营主体建立完善台账等方式,对规模化养殖场(小区)粪污处理进行常态化监管。目前,我市共有规模养殖场12家,年产生粪便26755吨左右,全部采用雨污分离、干湿分离和垫料平养等方法,通过将养殖粪污集中收集用于生产有机肥、堆肥、沼气池处理等方式,年综合利用25430吨以上,综合利用率达95.05%。

2.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平不断提升。近年来,我市结合生态市创建和森林防火工作要求,不断加大宣传和查处力度,严禁野外焚烧秸秆。通过免费发放腐熟剂等方式,推广秸秆腐熟还田还土技术,在避免造成环境污染的同时,又改良与培肥了土壤。目前,我市还在积极与有关企业接触,洽谈生物质发电项目,进一步拓宽秸秆综合利用途径。20xx-20xx年,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均达到96%以上。

(五)以脱贫攻坚为统揽,农村综合环境得到大幅改善

1.着力改善群众居住条件。20xx年至20xx年,全市共实施农村危房改造25439户。20xx年,我市按照脱贫攻坚有关要求,投资3.5亿元,集中开展了农村危旧房屋整治,共整治各类危旧房8215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对象2431户,新修建597户,全面消除农村群众住房难问题。

2.着力开展小康房建设。按照《遵义市“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小康房行动计划20xx年度实施方案》要求,投资800万元,完成复兴镇凯旋村、两河口镇盘龙村、葫市镇小关子村200户小康房建设任务。

3.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20xx年,我市投资9000万元,打造完成天台镇凤凰村、复兴镇张家湾、两河口盘龙村、大同镇民族村、丙安镇三佛村、宝源乡玉丰村等6个精品型村庄。20xx年,计划投资8400万元,实施整体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示范单元项目10个村庄,已在复兴镇凯旋村、旺隆镇富顺村等10个村全面开始实施,累计完成投资6831万元;

计划投资13.76亿元,在葫市镇天堂村、官渡镇玉皇村等16个乡镇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改造点150个(其中,精品型18个、提升型40个、普及型92个),已完成投资10.97亿元。

三、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我市通过开展脱贫攻坚集中整治、实施“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六项行动和财政一事一议项目等方式,在加强农村面源污染治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还存在着许多问题,主要有:

(一)群众环保意识薄弱。群众对环境保护和资源合理利用的认识不到位,环保意识薄弱,未充分认识到环境污染的危害性和资源保护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

(二)监管、保障体系不健全。与城市系统、严密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相比,农村地区的监督管理相对滞后。加之农村面源污染点多面广、牵涉部门多,多数地方几乎是监管死角。

(三)资金投入不足。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和环境综合整治涉及农村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加之我市群众居住分散,农业生产以户为主,建立完善处理系统和后续维护投入很高,地方财政难以承担。

四、对策与建议

(一)切实提高群众素质。在农村地区大力开展环保知识宣传,引导群众转变思想观念和生产生活方式,切实提高其生态环保意识,为建设美丽乡村夯实思想基础。

(二)加大资金投入。各部门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充分发挥财政资的支持和杠杆作用;

积极引进第三方投资、社会资本运营的ppp模式,按照“谁投资、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鼓励社会资本和经营主体参与;

统筹整合项目和资金,按照“渠道不变、整合使用、各计其功”的原则,避免分散投入、重复实施等现象,实现项目效果的最大化。

(三)建立完善农村环保监管网络。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结合“河长制”组织体系,建立专职机构、兼职人员、志愿者相互补充,形成横到边、纵到底的全覆盖监管体系,实现从被动应付到主动监管的转变。

为切实提高农业面源污染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水平,建议上级在以下几个方面给予基层更大的支持:一是加大对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和规模养殖场粪污综合利用等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夯实美丽乡村建设基础。二是规划建设区域性的农膜和化肥、农药、饲料等农业生产投入品包装物回收系统,提高农村生产垃圾处理利用率。三是建立农药、兽药、动物疫苗等有毒有害物质专业回收处置机构,避免对农村环境和群众身体健康造成危害。

提升乡村治理方案 篇四

为持续改善我镇农村人居环境,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水平全面提升,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围深入推进农村垃圾治理、污水治理、农村改厕“三大革命”和村庄清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村庄规划建设提升“三大行动”,实施美丽乡村提标扩面、重点自然村整治、长效管护机制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面提升“四大计划”,全面提升镇域农村人居环境整体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村庄清洁提升行动。实施以“五清一改”(清理村内塘沟;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清理乱搭乱建、乱堆乱放;清理废旧广告牌;清理无功能建筑;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为重点的村庄清洁行动。各村要制定各自然村环境整治计划,结合“党员主题活动日”,志愿者活动等每月组织动员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开展一次集中整治活动,重点对积存生活垃圾、污水坑臭水沟、农业废弃物、残垣断壁、废旧广告、乱堆乱放等进行集中治理。xx月xx日前各村将各自然村整治计划报镇美好办,逐村验收,示范带动,整体推进,xx月底前完成全镇所有自然村整治。

(二)开展重点自然村整治行动。以干净整洁有序为目标,各村要确定2个基础相对较好、群众参与度高的自然村作为重点自然村,加大环境整治力度,对重点自然村内垃圾处理、农村改厕、河塘沟渠疏浚、村庄亮化、村容村貌进行全面提升,切实发挥示范作用。同时,重点自然村要建立的“门前三包”(包环境卫生、包绿化管理、包容貌秩序)制度。各村民委会与广大村民签订《农村人居环境门前三包责任书》,并督促指导广大群众落实好“门前三包”。“门前三包”的落实情况作为评选“最美庭院”、“十星清洁户”、“星级文明户”的重要依据,并给予一定的村生态美超市积分奖励;同时对落实“门前三包”成效明显的村组(自然村)优先申报县美丽乡村自然村环境整治建设项目。

(三)推进农村改厕专项行动。一是深入开展问题厕所排查整改。镇改厕办、各村要立即组织对20xx年已改造厕所进行问题排查“回头看”,建立排查清单、整治清单,针对存在问题制订“一户一方案一措施”落实整改;二是加快推进20xx年改厕工作。按照“求好不求快、质量优先、项目配套、管护结合、群众满意”的原则,有序推进20xx年农村改厕工作,各村要全面开展摸排动员,根据群众意愿,拟定20xx年需改厕农户,于xx月xx日前报镇改厕办,待镇改厕办现场勘验确定改厕名单后尽快组织实施,认真落实首厕验收制,镇改厕办要加强督促调度,确保xx月底前全面完成15户的改厕任务;三是建立完善农村改厕后续管护制度。镇改厕办要按照“五有”(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后续管护机制。要建立健全管护台账,落实好管护措施。

(四)开展农村文明创建行动。镇文明办、妇联要按照清洁户“十星”、最美庭院“五美”创建标准要求,深入持久开展十星级“清洁户”、“星级文明户”、“最美庭院”等活动,各村三项创建达标率不少于20%。结合爱国卫生运动加大宣传力度,普及各类卫生知识,引导农户自觉开展庭院环境整治,转变不良生活习惯,逐步养成文明、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

(五)实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攻坚行动。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加强对生活垃圾综合处理PPP项目运营效果进行考核,督促金绩环卫有限公司加强保洁员队伍及设施建设,提高日常保洁质量,建立了全域保洁长效体系。镇村干部下村开展工作时,一经发现环卫作业质量问题,及时拍照向镇美好办反馈。

(六)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动。镇环保办要督促碧水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加强对已建成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和处理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管理。建立健全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的日常检查、监管和绩效评估制度,切实发挥污水处理设施作用,进一步改善农村水环境质量。要加强与县环保部门的协调配合,科学规划,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建设,确保“十四五”期间自然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达75%以上。

三、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镇成立由镇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全体镇村干部为成员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领导组,各村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各联村领导和村党组织书记牵头负责各村的人居环境提升整治工作,要精心组织,广泛动员,加强调度。全镇党员、干部要率先垂范,积极行动,要带头干带领群众干,切实发挥示范作用。镇直各部门要相互配合,主动作为,不折不扣完成整治任务,确保取得实效。

(二)强化宣传引导。镇、村要充分利用网站、微信群、公众号、一封信等宣传形式,全方位、多角度深入宣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显著成效、经典经验和政策举措,充分发挥好农民主体作用,激发和调动农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

(三)强化督查考核。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将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实行全程跟踪,对各村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进展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督导,检查结果通报全镇,通报结果将作为镇村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镇人大、纪委将不定期组织开展农村人居环境专项监督检查,对工作成效明显的村给予适当资金补助,对不作为、慢作为的将予以通报批评。

提升乡村治理方案 篇五

一、基本情况

xx村位于xx县城以西xx公里,“xx线”和“xx线”公路交汇处,是xx乡人民政府所在地,境内有xx高速公路服务区和xx高速互通出口,并有xx风景区,交通便利,环境优美。xx村下辖xx个村民组,共有xx户,xx人,全村耕地面积xx亩,茶园面积xx亩,山林面积xx亩,全村常年在外务工约xx人,村民经济收入主要靠务工、根雕、茶叶为主。20xx年村级集体经济收入xx万元。

二、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战略方针,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20xx年省委一号文件和省政府重点工作任务要求,加强村级组织建设,健全村级民主制度,完善村级公共服务,深化村民自治实践,促进自治、法治、德治融合发展,推进乡村社会有效治理,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三、总体目标

通过全面实施乡村治理三年行动,力争到20xx年,基层党组织领导更加有力,村民自治机制更加健全,村级公共服务更加优质,乡风民风更加文明,基层政权更加巩固,乡村治理和服务能力得到全面提升。

四、工作任务

(一)不断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作用。一是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加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着力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更好地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党员,充分发挥党组织“核心作用”。二是加大村级后备力量培养力度。在致富带头人、年轻党员、退伍军人、返乡农民、大中专毕业生等群体中培养后备干部,通过现任xx村干部“传帮带”提升后备干部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让后备干部提前介入到xx村级事务中去,熟悉相关工作与xx村情况。三是加强农村党员队伍建设。深入推进“双培双带”先锋工程,扎实开展实用技术培训等,帮助农村党员提升能力素质。加大在青年农民中发展党员力度,探索农村党员发挥作用的有效载体,密切党员与群众的联系,推动党员在乡村治理中带头示范,带动群众全面参与

(二)不断发挥基层自治基础作用。一是规范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围绕新时代新要求,融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完善修订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二是健全村民议事协商制度。提高乡村议事协商能力,凡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实行 “四议两公开”制度。建立村民议事会,完善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程序,建立由村民议事会协商、以村“两委”为主渠道落实、村务监督委员会进行全程监督的惠民项目资金使用监管机制。落实村民民主议事协商保障政策,将村民议事协商结果作为村“两委”决策重要参考条件。三是完善村务决策和监督机制。依法明确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会和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功能定位,制定完善运行制度,科学、民主决策村级事务。规范党务村务公开工作,明确党务村务公开重点内容、公开形式,时间要求,加强党务村务公开栏日常管理。

(三)不断发挥基层法治保障作用

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进村活动,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设施“法律明白人”、“法律带头人”双培养工程。完善村服刑人员和安置帮教对象的监管帮扶措施。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健全城乡村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夯实人民调解基础,引导人民调解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社会工作者等专业队伍在土地纠纷、林产纠纷、家庭纠纷、邻里纠纷和信访化解等领域开展形式多样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加强村治安防控网建设,深化“一村一警”战略,建立打击“村霸”和宗族势力长效机制。全面提高村治安综合治理水平,防范黑恶势力扰乱基层治理。

(四)不断强化村德治引领作用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所作用,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心口相传的乡村精神,增强群众的认同感、归属感、责任感和荣誉感。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村规民约,内化为群众的道德情感,外化为服务社会的自觉行动。重视发挥道德教化作用,建立健全村道德评议机制,发现和宣传村道德模范、好人好事,大力褒奖善行义举,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村民崇德向善。组织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弘扬“好家风”,发展村志愿服务。加强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党员大会以及村两委会议,广泛宣传建立乡村治理体系的重要意义,部署安排试点建设工作任务,明确分工,落实责任。(20xx年xx月前)

(二)项目实施阶段。对照建设目标任务要求,制定工作清单,倒排工作计划,扎实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各项目标任务。(20xx年xx月至xx月)

(三)检查总结阶段。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薄弱环节进行梳理分类,落实整改方案。总结经验、巩固成果。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发现优点、亮点,为下一步乡村治理提供经验基础。(20xx年xx月)

六、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党委书记xx第一组长,党委副书记、乡长xx为组长,党委副书记为副组长,党委委员、组织委员xx、副乡长xx、司法所xx、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试点工作,切实增强试点建设工作组织领导。

2、保证工作进度。统筹协调,合理规划,制定xx村乡村治理试点建设工作计划,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切实加强管理,落实经费保障,定期开展项目进度督查,扎实有序推进各项工作扎实开展,保质保量完成各个项目。

3、营造良好氛围。利用村民代表大会、党员大会以及党员主题党日活动等会议,结合微信群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使广大党员群众积极融入到乡村治理试点工作中去,努力形成政府主导,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的良好氛围。

提升乡村治理方案 篇六

一、工作目标

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全面完成村庄的规划审批工作、农村污水治理工程建设和地上部分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包括:街坊路及雨排水等相关配套基础设施、绿化美化、公共照明、公厕提升改造),把农村建设成为生态宜居、兴业富民的美好家园。

二、建设原则

美丽乡村建设村庄需按照“先地下后地上,地下地上统筹衔接”的建设原则,以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为出发点,因地制宜,全面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对于未列入农村污水治理工程建设计划的村庄(自然村),要加快完成村庄规划审批、实施方案设计编制、预算资金评审等前期工作,尽早开展地上部分基础设施建设;对于已列入农村污水治理工程建设计划的村庄,同步开展美丽乡村建设村庄规划审批、实施方案设计编制、预算资金评审和工程建设招投标工作,待农村污水治理工程建设完工后,立即启动地上部分基础设施建设。

三、职责分工

(一)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

负责对行业主管部门、镇政府和村委会的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统筹、协调、推进和督查考核。

(二)区农业农村局

1、负责牵头制定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年度计划,并按计划推动实施。

2、负责制定农村公共照明设施建设工程的指导意见;负责实地审核农村公共照明设施建设工程实施方案;负责农村公共照明设施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指导、质量监督和复核验收。

3、负责选聘1家项目管理咨询公司对全区美丽乡村建设地上部分工程项目进行统一管理;选聘2家监理公司,对美丽乡村建设地上部分工程项目质量实施监理,由各镇政府从中选择,确定监理公司并签订监理合同。

(三)区公路分局

负责制定农村街坊路及雨排水等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指导意见;负责实地审核农村街坊路及雨排水等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实施方案;负责农村街坊路及雨排水等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指导、质量监督和复核验收。

(四)区园林绿化局

负责制定农村绿化美化建设工程的指导意见;负责实地审核农村绿化美化建设工程实施方案;负责农村绿化美化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指导、质量监督和复核验收。

(五)区水务局

牵头负责农村污水治理工程建设;负责指导各镇政府开展农村污水治理工程的前期审批和施工管理工作;负责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指导;负责实地审核涉及农村污水治理工程的农村街坊路工程实施方案,确保地下与农村街坊路建设工程有效衔接;负责涉及农村污水治理工程的农村街坊路工程复核验收。

(六)区财政局

负责实施方案的预算评审、结算评审和资金下达工作,并在资金使用过程中进行监管。

(七)区规自分局

负责村庄规划的报审工作和参与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的实地审核工作。

(八)区住建委

负责农村污水治理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监督。

(九)各镇政府

作为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负责编制、审核村庄实施方案,符合村庄实际,确保实施方案的完整性和可实施性;负责组织实施方案送评和工程实施、工程验收、工程结算、资金使用;负责审查中标单位的企业资质和施工能力;监督中标的施工单位,禁止工程转包和违法分包;监督施工单位依据预算评审报告控制工程造价,严禁超出预算评审报告金额。

(十)各村委会

作为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受益主体,负责配合设计单位编制实施方案;配合施工单位在工程建设中的各项协调工作;在镇政府的统筹下,可以与施工方签订有偿服务协议,为施工方提供有偿劳务、协调等工作,确保良好的施工环境,保证工程项目顺利推进。

(十一)设计公司

负责村庄实施方案设计的编制工作,确保设计内容符合村庄实际,整体村庄风格、风貌统一;保证实施方案的完整性和可实施性,承担丢项落项的相关责任。

(十二)项目管理咨询公司

负责全区美丽乡村建设地上部分和“厕所革命”相关工程的管理工作,确保各项工程建设有序推进。主要包括:指导各镇审核中标单位资质;项目前期组织各单位审核实施方案设计,核实中标单位资质等工作;项目中期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各项工程建设进展情况的进度统计等工作;项目后期组织各单位进行复核验收等工作。

(十三)监理公司

负责全区美丽乡村建设地上部分和“厕所革命”相关工程质量的'监理工作,推进施工进度,按期完工;监督中标的施工单位,禁止工程转包和违法分包;监督施工单位依据预算评审报告控制工程造价,严禁超出预算评审报告金额;出具监理报告,确保各项工程建设质量达标。

四、实施计划安排

(一)村庄规划编制工作

牵头单位:区规自分局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务局、区公路分局、区园林绿化局、各镇政府

实施流程:各镇政府选聘设计公司,设计公司驻村对村庄进行基础材料收集、地形图测绘和编制规划;规划成果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村党支部书记和村主任签字确认并公示无异议后报送镇政府;规划成果经镇党委会或镇长办公会通过并由镇党委书记或镇长签字确认后,报送至区规自分局;区规自分局组织相关部门对村庄规划进行区级联审,各相关部门对行业主管内容进行专项审查,联审通过后报送区政府审批。

(二)村庄实施方案预算评审工作

牵头单位:区财政局

责任单位:各镇政府

实施流程:各镇政府按照“成熟一个报送一个”的原则,将村庄实施方案设计成果预算评审的相关材料按照要求报送至区财政局;区财政局在1个月内完成村庄实施方案的预算评审工作;评审工作完毕后,各镇政府按照区财政局预算评审金额组织招投标工作。

(三)农村污水治理工程

牵头单位:区水务局

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住建委、区财政局、各镇政府

实施流程:由区水务局牵头,根据市级文件精神和我区美丽乡村建设实际,合理确定施工点位,制定供水、污水、湿地、污水处理站等项目实施方案,经专家审查后报送至区发改委进行立项和批复;获得批复后指导各镇严格按招投标程序进行施工建设,各镇政府为农村污水治理建设工程实施主体;办理质量和监督备案手续后,区住建委负责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和安全监督工作。具体工作流程按照《密云区农村污水(供水)治理工作三年实施方案(20xx年7月-20xx年6月)》中相关规定实施。

(四)农村街坊路及雨排水等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工程

牵头单位:区公路分局

责任单位:各镇政府

实施流程:各镇政府将农村街坊路及雨排水等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实施方案报送至区公路分局进行审核(平原地区重点路段确需配套雨排水设施的村,在实施方案设计前需征求区公路分局意见,区公路分局踏勘核实确认后,形成书面意见反馈至各镇政府,同时报送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专班备案。各镇政府收到区公路分局核实意见后,将雨排水建设项目纳入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设计);区公路分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农村街坊路及雨排水等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审核工作;审核通过后,由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组织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实地核验;实地核验通过后,各镇政府将实施方案报送至区财政局进行预算评审;预算评审完成后,由各镇政府按照预算评审金额向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提交资金的申请;区农业农村局根据预算评审金额将70%建设资金拨付至相关镇政府;各镇政府组织实施农村街坊路及雨排水等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区公路分局在建设过程中进行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工程竣工后,各镇政府组织验收工作;验收完成后,各镇政府将复核验收申请报送至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由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组织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复核验收;复核验收通过后,各镇政府将结算评审相关材料报送至区财政局进行结算评审;结算评审完成后,由各镇政府按照结算金额向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提交剩余资金的申请;区农业农村局根据结算评审金额将剩余建设资金拨付至各镇政府。

(五)农村绿化美化工程

牵头单位:区园林绿化局

责任单位:各镇政府

实施流程:各镇政府将农村绿化美化建设实施方案报送至区园林绿化局进行审核;区园林绿化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农村绿化美化建设实施方案的审核工作;审核通过后,由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组织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实地核验;实地核验通过后,各镇政府将实施方案报送至区财政局进行预算评审;预算评审完成后,由各镇政府按照预算评审金额向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提交资金的申请;区农业农村局根据预算评审金额将70%建设资金拨付至相关镇政府;各镇政府组织实施农村绿化美化建设工程,区园林绿化局在建设过程中进行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工程竣工后,各镇政府组织验收工作;验收完成后,各镇政府将复核验收申请报送至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由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组织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复核验收;复核验收通过后,各镇政府将结算评审相关材料报送至区财政局进行结算评审;结算评审完成后,由各镇政府按照结算金额向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提交剩余资金的申请;区农业农村局根据结算评审金额将剩余建设资金拨付至各镇政府。

(六)农村公共照明设施建设工程

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镇政府

实施流程:各镇政府将农村公共照明设施建设实施方案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局进行审核;区农业农村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农村公共照明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审核工作;审核通过后,由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组织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实地核验;实地核验通过后,各镇政府将实施方案报送至区财政局进行预算评审;预算评审完成后,由各镇政府按照预算评审金额向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提交资金的申请;区农业农村局根据预算评审金额将70%建设资金拨付至相关镇政府;各镇政府组织实施农村公共照明设施建设工程,区农业农村局在建设过程中进行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工程竣工后,各镇政府组织验收工作;验收完成后,各镇政府将复核验收申请报送至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由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组织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复核验收;复核验收通过后,各镇政府将结算评审相关材料报送至区财政局进行结算评审;结算评审完成后,由各镇政府按照结算金额向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提交剩余资金的申请;区农业农村局根据结算评审金额将剩余建设资金拨付至各镇政府。

(七)农村公厕提升改造工程

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镇政府

实施流程:各镇政府将农村公厕提升改造实施方案报送至区财政局进行预算评审;预算评审完成后,由各镇政府按照预算评审金额向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提交资金的申请;区农业农村局根据预算评审金额将100%建设资金拨付至相关镇政府;各镇政府组织实施农村公厕提升改造工程,区农业农村局在建设过程中进行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工程竣工后,各镇政府组织验收工作;验收完成后,各镇政府将复核验收申请报送至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由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组织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复核验收;复核验收通过后,各镇政府将结算评审相关材料报送至区财政局进行结算评审;结算评审完成后,结余资金部分由各镇政府原渠道缴回,资金不足部分由各镇政府按照结算金额向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提交剩余资金的申请;区农业农村局根据结算评审金额将剩余建设资金拨付至各镇政府。

五、操作步骤和验收标准

(一)操作步骤

1、区农业农村局在当年10月底前,牵头确定第二年的美丽乡村建设任务,并送达至相关单位和各镇政府。

2、各镇政府完成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后,报请各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各行业主管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

3、实施方案审核通过后,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实地核验。

4、实施方案通过实地核验后,由各镇政府报送至区财政局进行预算评审;区财政局在1个月内完成预算评审工作;区农业农村局按照预算评审金额的70%拨付至各镇政府;同时,各镇政府组织进行工程建设招投标工作,并按照行业主管部门指导意见的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工程建设。

5、招投标完成后,镇政府按照预算评审金额的50%拨付启动资金至相关施工单位。

6、工程建设竣工后,由各镇政府组织验收,验收通过后,将复核验收申请报送至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由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组织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复核验收。

7、复核验收通过后,各镇政府将结算评审相关材料报送至区财政局进行结算评审,并按照结算金额向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提交剩余资金的申请,区农业农村局按照结算评审金额拨付剩余资金。

(二)验收标准

1、各镇政府需成立工程验收小组,由镇长担任组长,各主管副镇长、相关科室和建设村党支部书记担任成员,负责农村街坊路及雨排水等相关配套设施、绿化美化、公共照明设施和公厕户厕改造等建设工作的验收工作。

2、各镇政府需向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提供的备案材料如下:

(1)村庄实施方案的财政预算评审报告1份;

(2)建设资金70%的资金申请2份(需写明各分项工程量、工程单价、工程总量、工程总资金,带签发人并加盖公章);

(3)各镇政府工程验收小组的自验报告1份(需镇长、主管副镇长、相关科室负责人、建设村党支部书记、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签字确认);

(4)监理报告1份(由监理单位提供);

(5)复核验收申请2份;

(6)工程结算报告1份;

(7)剩余建设资金的申请2份。

六、传统村落保护

国家级传统村落,在美丽乡村建设实施过程中,应予以重点支持,按照相关规定,可提高设计标准,要单独进行实施方案设计,提升保护、修缮的设计水平,加大传统村落保护力度。

市级传统村落,在美丽乡村建设实施过程中,按照相关规定,可适当提高设计标准,加大传统村落保护力度。

七、资金使用管理

1、美丽乡村建设相关资金优先用于工程进度快、工程质量优良的镇。

2、各镇可在美丽乡村建设范围内统筹使用美丽乡村资金(含以前年度资金),超出财政定额补贴部分,区财政不再给予追加,超出部分由各镇政府自筹解决。

3、各镇超过一年以上结余资金按原渠道缴回区财政,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4、列入美丽乡村年度工作计划的村庄,具备可实施条件,无故逾期一年未实施的,将收回建设资金,区政府不再给予资金支持。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协作

美丽乡村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行业主管部门、各镇政府要主动作为,积极沟通,多措并举,真抓实干,形成共建合力,共同推进各项工作,全面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水平,及时协调配合解决实际问题,按期完成各项任务。

(二)落实责任,明确主体

各镇党委、政府是美丽乡村建设的责任和实施主体,镇党委书记(镇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各镇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狠抓工作落实,大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抓好各项工程实施,要充分发动群众积极性,参与美丽乡村建设。

(三)严格管理,规范建设

本着“经济、实用、适度、合理”的原则编制村庄实施方案,杜绝超越和不切合农村实际的建设项目,严控建设成本,防止过度建设,严禁借美丽乡村建设实施贪大图洋等面子工程。各项工程建设禁止转包和违法分包。如村庄实施方案设计与实地情况不符,由镇政府追究设计单位责任。

(四)加强监督,认真考核

将各镇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纳入区委、区政府绩效考核范围和巡察重点内容,加强区级监督检查,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各牵头部门、各镇政府在落实工作的同时,要定期将工作进度报送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

(五)注重长效,加强管护

各镇政府要将农村基础设施管护工作作为一项民生工程来抓,按照“谁管理、谁维护、谁破坏、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将运维工作落到实处,用好基础设施运维资金,制定长效管护机制、监督监管机制、维护验收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推动农村基础设施管护工作标准化、专业化、规范化、制度化。

提升乡村治理方案 篇七

根据《区公共交通发展规划(20xx~20xx)》,结合《苏州市区公交优先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xx~20xx)》以及区旅游交通三年提升工作安排,为进一步提高城市综合公共交通体系的运行效率,促进全区公共交通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加快公交场站建设

(一)关于建设内容和计划

计划至20xx年,新建或改建公交枢纽站、停车保养场和公交首末站31个,投资金额约3.62亿元,其中,公交枢纽站11个,停车场保养场8个,公交首末站12个;新增公交候车亭1197个,投资金额约1.197亿元,其中,区级道路公交候车亭346个,区级以下道路公交候车亭851个。上述项目累计投资总额约4.817亿元。其中,20xx年计划投资约1.993亿元,建设公交枢纽站、停车保养场和公交首末站等场站14个,公交候车亭498个(具体场站、候车亭建设计划见附表);20xx年计划投资约1.694亿元,建设场站8个,公交候车亭699个;20xx年计划投资约1.13亿元,建设场站9个。

(二)关于建设原则、主体和资金来源

1、建设原则

规划中确定的公交场站用地,不得随意改变用途。对规划新建场站应尽量实施综合开发;对现有场站,支持原土地使用者在符合规划并确保场站功能的前提下进行综合开发。

2、建设主体和资金来源

公交枢纽站、停车保养场和公交首末站统一由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建设,建设资金由区级承担,土地由属地政府无偿提供,报批规费列入建设总投资。有条件综合开发的。公交枢纽站、停车保养场和公交首末站,若由所在地政府负责建设的,须确保场站功能完备,用于公交运营部分的停车设施及站房设施由建设单位一并出资建设,建成后无偿划归区交通运输局场站公司管理使用,产权不变。公交场站建设用地指标,由区国土分局根据年度建设计划统筹安排。区级以上道路公交候车亭由区交通运输局根据年度计划统一建设,建设资金由区财政承担;区级以下道路公交候车亭由属地政府建设并承担资金。公交候车亭样式由区交通运输局统一设计,所涉设计费用区财政承担。

(三)关于管理责任

1、公交场站管理

不论新、改、扩建及以前各级政府投资建设的公交场站,在原产权不变的前提下,场站设施及相应附属设施统一无偿划归区交通运输局场站公司管理使用。

2、公交候车亭管理

按照“谁建设、谁管理、谁收益”原则,实行分层分级管理,涉及道路等级调整的,候车亭管理也作相应调整。

二、加快车辆更新和公交线路优化调整

加快车辆更新和提档升级,至20xx年末,新增公交车辆255辆,车型以纯电动、混合动力和LNG公交车为主,所有公交车辆达到国Ⅲ及以上排放标准,空调车比例达到100%,清洁能源公交车比例达到50%。建成东吴南、北路公交专用道,其它路段根据道路状况逐步建设公交专用道。按照苏州市和区公共交通发展规划及区各板块开发进度和实际需求,适时新辟、优化调整公交线路,满足经济发展和群众出行需求。凡需新辟调整公交线路的,由属地政府向区交通运输局提出申请,由区交通运输、财政等部门及属地政府会办确认后,向市客管部门报批。

三、落实财政保障机制

将扶持公交发展资金纳入公共财政体系,按照“谁受益、谁负担”和财权与事权相一致的原则,建立区、镇分级负担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支持公交优先发展的财政保障体系。

(一)落实相关建设资金

对于公交场站和公交专用设施建设,区、镇两级按照每年的建设任务,合理安排好相关资金,确保能按时完成。

(二)落实日常养护资金

为保障公交场站、候车亭设施正常运转,区、镇两级须落实日常养护资金,确保管养到位。日常养护资金的落实办法另行制定。

(三)建立公交补贴机制

1、对于公交营运亏损按照区、镇分级负担的原则建立公交亏损补贴机制,细则另行制定。

2、对各级指令性运输任务,实施单项补贴,由指令单位及时拨付

三人行,必有我师焉。以上这7篇提高乡村治理水平的工作汇报是来自于山草香的提升乡村治理水平的相关范文,希望能有给予您一定的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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