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优秀10篇】

时间:2023-08-09 17:12:39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有时会遇到无法预料的突发事故,为了可以及时作出应急响应,降低事故后果,就有可能需要事先制定应急预案。那么编制应急预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山草香整理了10篇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希望您在阅读之后,能够更好的写作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篇一

1总则

1.1目的

为应对突发性生产安全事故处置工作,事故发生后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工作,进一步增强全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规范应急管理和完善应急响应程序,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2编制依据

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生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省安全生产条例》、《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结合我市实际,修订我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1.3工作原则

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条块结合、属地为主、依靠科学、依法规范”的原则,采取科学、有效、快速、有序的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做到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4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启动条件和范围:

凡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适用本预案。

2.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机构

2.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实行政府统一组织领导和部门牵头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2.2成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由市人民政府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安全的副市长、市委委办主任、市政府办主任、市安委办主任担任;成员由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检察院、市监察局、市人社局、市目督办、市总工会、市团委、市妇联、市维稳办、市发改局、市信访局、市教体局、市经信局、市民宗局、市安监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林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牧科技局、市广电局、市卫计局、市扶贫移民工作局、市食药工商质监局、市防灾减灾局、市政局、市项目促进中心、市消防大队、交警大队等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由市安监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2.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事故调查、警戒保卫组、现场救援、医疗救护、环境监测、物资供应、善后处置、维稳处置、宣传报道9个组,其主要职责是:

2.3.1事故调查组:负责事故调查工作。分析事故原因,认定事故性质,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各项工作。由安监局和行业监管部门牵头,具体实施工作由指挥部统一安排部署。

2.3.2警戒保卫组:负责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组织营救受害人员,组织疏散、撤离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险区域内的其他人员。根据事故现场情况,设置警戒区,严格控制进出人员及车辆,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对肇事者及有关人员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逸。实施工作由公安局牵头,具体工作由指挥部统一安排部署。

2.3.3现场救援组:根据事故类别由总指挥指定现场指挥负责人,负责现场指挥。其职责和权限是执行总指挥的命令,组织指挥前方救援,反馈现场信息,及时向指挥部报告,如情况紧急来不及报告,可先行处置后报告。

2.3.4医疗救护组:负责组织抢救队伍,利用各种医疗设施抢救伤员,紧急调用救护所需药品。实施工作由市卫计局牵头负责,各乡镇卫生院配合,具体工作由指挥部统一安排部署。

2.3.5环境监测组:根据事故发生的类别,利用各种环境监测设施,及时对有毒有害物质给空气、水源、人体、动植物、土壤造成的现实危害和可能产生的其它危害,迅速采取相关措施,防止事故危害进一步扩大。实施工作由市环境保护和林业局牵头负责,有关乡镇政府(街道)和部门配合,具体工作由指挥部统一安排部署。

2.3.6物资供应组:根据事故类别,协调有关部门及有关乡镇(街道)或企业提供各类应急装备器材和救灾物资,安排好抢险救灾人员的膳食,确保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实施工作由市政府办牵头,财政局、发改局、经信局、交通运输局等部门配合,具体工作指挥部统一安排部署

2.3.7善后处置组: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指挥长、副指挥长的统一安排部署,成立生产安全事故善后工作组,组织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街道办),对伤亡人员的处置和身份确认;组织开展事故单位及其所在乡镇、部门及时通知伤亡人员家属,落实用于接待伤亡人员家属的车辆和住宿,做好相应的接待和安抚解释工作,并及时向指挥部报告善后处理动态。

2.3.8维稳处置组:负责维护社会稳定,及时消除事故可能导致的稳定隐患,防止死伤者家属过激行为发生。由市维稳办牵头,具体实施工作由指挥部统一安排部署。

2.3.9宣传报道:负责引导媒体做好新闻报道工作,由宣传部牵头,具体实施工作由指挥部统一安排部署。

2.4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及其办公室职责

2.4.1指挥部职责

2.4.1.1发布启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命令;

2.4.1.2按照《预案》程序组织、协调、指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

2.4.1.3随时掌握《预案》实施情况,并对《预案》实施过程中的问题采取应急处理措施。

2.4.2办公室职责

2.4.2.1按照指挥长、副指挥长安排,协调有关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等开展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抢险救灾;

2.4.2.2根据事故发生状态,在指挥部领导的安排下,完善应急预案;

2.4.2.3配合上级部门抓好事故调查、处理的协调工作;

2.4.2.4适时发布公告,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公布于众;

2.4.2.5组织对《预案》的演练,对演练中暴露出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补充和完善。

2.4.3通讯联络

见附件《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通讯联络表》

3.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3.1事故报告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单位必须做到:

3.1.1立即将所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向110或119紧急报警,同时报告市委应急办、市政府应急办和市政府办公室、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市安监局)及归口管理部门。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10分钟内向总指挥及副总指挥长报告。

事故应急上报和联络电话和传真

市委应急办电话和传真:2874366

市政府应急办(市防灾减灾局)电话:2876778传真:2876779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4小时应急值守电话和传真:2832844

3.1.2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3.1.2.1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联系电话、报告人;

3.1.2.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财产损失的初步估计;

3.1.2.3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3.1.2.4事故抢救处理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3.1.2.5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3.1.3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对外报告和公布,由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统一归口管理,各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报告上级归口管理部门。

3.2事故现场保护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进入事故现场的部门在组织抢险救援工作的同时,要严格保护事故现场,防止与事故有关的残骸、物品、文件等被随意挪动或丢失。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导交通等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作出标记或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4.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4.1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要立即组织开展工作,指挥部及下设各组有关负责人要迅速到位履行职责,及时组织实施相应事故应急预案,并随时将事故应急处理情况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4.2交通、通讯、供电、供水等公用设施管理部门要尽快恢复被损坏的道路、水、电、通信等有关设施,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4.3公安部门要加强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对肇事者等有关人员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逸。

4.4卫计部门要立即组织急救队伍,利用各种医疗设施抢救伤员;医药公司要及时提供救护所需药品;其他相关部门应做好抢险配合工作。

4.5发改、经信、交通运输等部门在抢险救灾指挥部指挥下,要保证应急救援物资的供应和运输。

5.其它事项

5.1本《预案》是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实施救援工作并协助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的指导性意见,在实施过程中应根据不同情况随机进行处理。

5.2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参加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灾的义务。

5.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各成员单位应结合实际和本行业特点,制定出相应切实可行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适时组织演练,对演练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应及时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

5.4在抢险救灾过程中,需紧急调用的物资、设备、人员和可用场地,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无理阻拦或拒绝。有关部门接到指挥部下达任务后,因玩忽职守,应提供的物资不能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而延误时机,造成事故进一步扩大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5.5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所在地党政一把手要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按照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指令,全力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5.6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篇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迅速有效处置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公布、备案、实施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管理实行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综合协调、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应急管理部负责全国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并对应急预案的真实性和实用性负责;各分管负责人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综合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各种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综合性工作方案,是本单位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总体工作程序、措施和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

专项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某一种或者多种类型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针对重要生产设施、重大危险源、重大活动防止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专项性工作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根据不同生产安全事故类型,针对具体场所、装置或者设施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

第二章应急预案的编制

第七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遵循以人为本、依法依规、符合实际、注重实效的原则,以应急处置为核心,明确应急职责、规范应急程序、细化保障措施。

第八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二)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三)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五)有明确、具体的应急程序和处置措施,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六)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满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工作需要;

(七)应急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应急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八)应急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九条编制应急预案应当成立编制工作小组,由本单位有关负责人任组长,吸收与应急预案有关的职能部门和单位的人员,以及有现场处置经验的人员参加。

第十条编制应急预案前,编制单位应当进行事故风险辨识、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

事故风险辨识、评估,是指针对不同事故种类及特点,识别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分析事故可能产生的直接后果以及次生、衍生后果,评估各种后果的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提出防范和控制事故风险措施的过程。

应急资源调查,是指全面调查本地区、本单位第一时间可以调用的应急资源状况和合作区域内可以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状况,并结合事故风险辨识评估结论制定应急措施的过程。

第十一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同级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结合工作实际,组织编制相应的部门应急预案。

部门应急预案应当根据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明确信息报告、响应分级、指挥权移交、警戒疏散等内容。

第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标准,结合本单位组织管理体系、生产规模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与相关预案保持衔接,确立本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并体现自救互救和先期处置等特点。

第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种类多、可能发生多种类型事故的,应当组织编制综合应急预案。

综合应急预案应当规定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应急预案体系、事故风险描述、预警及信息报告、应急响应、保障措施、应急预案管理等内容。

第十四条对于某一种或者多种类型的事故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编制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或将专项应急预案并入综合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应当规定应急指挥机构与职责、处置程序和措施等内容。

第十五条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场所、装置或者设施,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编制现场处置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应当规定应急工作职责、应急处置措施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事故风险单一、危险性小的生产经营单位,可以只编制现场处置方案。

第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向上级应急管理机构报告的内容、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更新,确保准确有效。

第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或者实际需要,征求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意见。

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编制的各类应急预案之间应当相互衔接,并与相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和涉及的其他单位的应急预案相衔接。

第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编制应急预案的基础上,针对工作场所、岗位的特点,编制简明、实用、有效的应急处置卡。

应急处置卡应当规定重点岗位、人员的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以及相关联络人员和联系方式,便于从业人员携带。

第三章应急预案的评审、公布和备案

第二十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应当组织有关专家对本部门编制的部门应急预案进行审定;必要时,可以召开听证会,听取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

第二十一条矿山、金属冶炼企业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带储存设施的,下同)、储存、运输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并形成书面评审纪要。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可以根据自身需要,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论证。

第二十二条参加应急预案评审的人员应当包括有关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

评审人员与所评审应急预案的生产经营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二十三条应急预案的评审或者论证应当注重基本要素的完整性、组织体系的合理性、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的针对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应急预案的衔接性等内容。

第二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者论证后,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向本单位从业人员公布,并及时发放到本单位有关部门、岗位和相关应急救援队伍。

事故风险可能影响周边其他单位、人员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有关事故风险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应急防范措施告知周边的其他单位和人员。

第二十五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报同级人民政府备案,同时抄送上一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并依法向社会公布。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抄送同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

第二十六条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以及宾馆、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在应急预案公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进行备案,并依法向社会公布。

前款所列单位属于中央企业的,其总部(上市公司)的应急预案,报国务院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抄送应急管理部;其所属单位的应急预案报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抄送同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

本条第一款所列单位不属于中央企业的,其中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的应急预案,按照隶属关系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备案;本款前述单位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的备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确定。

油气输送管道运营单位的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备案外,还应当抄送所经行政区域的县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

海洋石油开采企业的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备案外,还应当抄送所经行政区域的县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海洋石油安全监管机构。

煤矿企业的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备案外,还应当抄送所在地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第二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申报应急预案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应急预案备案申报表;

(二)本办法第二十一条所列单位,应当提供应急预案评审意见;

(三)应急预案电子文档;

(四)风险评估结果和应急资源调查清单。

第二十八条受理备案登记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对应急预案材料进行核对,材料齐全的,应当予以备案并出具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备案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的材料。逾期不予备案又不说明理由的,视为已经备案。

对于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生产经营单位,已经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的,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可以不提供相应的应急预案,仅提供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第二十九条各级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应急预案备案登记建档制度,指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应急预案的备案登记工作。

第四章应急预案的实施

第三十条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与应急处置技能。

第三十一条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应当将本部门应急预案的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的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

应急培训的时间、地点、内容、师资、参加人员和考核结果等情况应当如实记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

第三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应当至少每两年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提高本部门、本地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第三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WWW.SHANCAOXIANG.COM〉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风险特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以及宾馆、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应当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并将演练情况报送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前款规定的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进行抽查;发现演练不符合要求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

第三十四条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第三十五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应急预案定期评估制度,对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进行分析,并对应急预案是否需要修订作出结论。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企业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三年进行一次应急预案评估。

应急预案评估可以邀请相关专业机构或者有关专家、有实际应急救援工作经验的人员参加,必要时可以委托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实施。

第三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并归档:

(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重大变化的;

(二)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调整的;

(三)安全生产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四)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五)在应急演练和事故应急救援中发现需要修订预案的重大问题的;

(六)编制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第三十七条应急预案修订涉及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应急处置程序、主要处置措施、应急响应分级等内容变更的,修订工作应当参照本办法规定的应急预案编制程序进行,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第三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落实应急指挥体系、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及装备,建立应急物资、装备配备及其使用档案,并对应急物资、装备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适用状态。

第三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事故时,应当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救援,并按照规定将事故信息及应急响应启动情况报告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第四十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结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实施情况进行总结评估。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四十一条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将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工作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明确检查的重点内容和标准,并严格按照计划开展执法检查。

第四十二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应当每年对应急预案的监督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

第四十三条对于在应急预案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人员,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编制应急预案的;

(二)未按照规定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的。

第四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在应急预案编制前未按照规定开展风险辨识、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

(二)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审的;

(三)事故风险可能影响周边单位、人员的,未将事故风险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应急防范措施告知周边单位和人员的;

(四)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估的;

(五)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修订的;

(六)未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应急物资及装备的。

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等部门依照职责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申报表》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由应急管理部统一制定。

第四十七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管理部门可以依据本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四十八条对储存、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科研机构、学校、医院等单位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参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九条本办法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

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篇三

为了预防和减少学生宿舍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住宿学生的健康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特制定学生宿舍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一、可能引发学生宿舍事故的原因

学生宿舍的房屋、设备等维护、管理不当;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和本市的安全标准;地面不防滑;电线电器设备老化和乱拉乱接电线电源插座,违章使用电炉等电器设备;未按规定配齐有效灭火器材,通道堆物,应急照明灯、紧急疏散指示牌缺少或不能正常使用;学生追逐、打闹玩耍;校外人员私自进入寝室、生活老师管理失职或不当以及学生自身疾病等情况是可能引发学生宿舍和住宿期间事故的主要原因。

二、预防办法

1、加强对生活老师责任制的落实和师生安全意识的教育。

2、对住宿学生进行行为规范和安全教育,做好逃生自救的演练,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3、健全宿舍管理制度,落实安全措施,责任到人。

4、夜间要有专人值班巡视,并做好值班巡视记录。

5、加强对宿舍房屋、设备以及生活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6、配齐有效灭火器材,保持通道畅通,应急照明灯、紧急疏散指示牌要良好。

7、电线拉接、电源插座位置、电器设备使用要规范。

三、处理程序:

一旦发生学生宿舍安全事故,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1 、以最快速度及时将受伤学生就近送往医院救治,并通知家长。

2 、报告。

(1)学生应及时报告值班教师。

(2)值班教师应及时向校领导报告。

(3)校方马上报告教育局。可先口头后书面。

(4)根据安全事故的性质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3 、火灾事故,按学校火灾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开展相关工作。

4 、重大事故,按学校重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开展相关工作。

5 、发生人质事件,按学校防范暴力事件应急预案开展相关工作。

四、组织机制:

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篇四

为了建立我县教育系统重特大事故及重大突发事件救援应急体系,提高重特大安全事故及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反映能力和救援工作整体水平,最大限度地减轻重特大事件及重大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县学校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全县中小学、幼儿园、职业中学发生的一次性死亡3人以上(含3人)或重伤10人以上(含10人)的急性中毒50人以上(含50人)或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以及其他性质特别严重,影响重大的安全事故和重大突发事件。主要包括:

(一)学校(幼儿园)的建筑物倒塌及走廊、通道、楼梯道拥挤造成学生伤亡的事故;

(二)学校(幼儿园)发生的重特大火灾事故;

(三)学校(幼儿园)建筑工程发生的安全事故;

(四)学校(幼儿园)师生发生的集体急性中毒事故;

(五)发生的造成师生伤亡和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

(六)学校(幼儿园)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发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

(七)各类自然灾害引发的学校安全事故;

(八)学校(幼儿园)发生暴力恐怖事件等重特大安全事故;

(九)学校(幼儿园)发生的重大群体性传染性疾病等事件;

(十)学校发生的学生重特大溺水死亡事故;

(十一)校外集体活动、集会、演出等发生师生伤亡的事故;

(十二)一年一度的高考、中考等大型考试活动中发生的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

二、实施原则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旬阳县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总指挥部的组织指挥下和旬阳县教育局特重大事故及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重大安全事故抢救和突发事件处理工作。县教育局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对重特大事故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指挥和组织实施;各学校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启动应急预案。

三、重特大安全事故及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处理指挥机构及职责

县教育局成立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开展重特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县教育局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纪检书记、考试管理中心主任、政府教育督导室、督学任副组长。成员由各股办、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管安全工作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教育股长、行政股长、人事股长、计财股长、督导室负责人分别任办公室副主任。各乡镇教育办主任、各级各类学校校长(幼儿园长)为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责任人,直接负责重特大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报告、现场保护等前期事故应急救援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四、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督促指导县直学校(幼儿园)和乡镇教育办制定各自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二)定期指导预案的演练;

(三)重特大事故和突发事件发生时,快速向县委、县政府、市教育局汇报并向相关部门报告事故及突发事件的实际情况;

(四)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及有关人员快速开展现场安全保卫,事故区域警戒和治安管理,维护学校、幼儿园正常的教育秩序和社会治安。

(五)做好事故现场的交通疏导和人员疏散工作,阻止无关人员随意进出事故现场。

(六)组织有关学校、幼儿园和相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快速开展抢险救援和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

(七)配合有关部门对肇事者等有关人员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逸。

(八)配合上级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九)做好伤亡师生家属的善后、安抚工作。

(十)大型考试活动,有突发性事件的苗头,要加强对事件的严密监控。若校内出现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及其股办室要及时深入事发学校,现场指挥,控制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五、重特大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报告

(一)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在第一时间迅速将重特大安全事故及突发事件的真实情况分别报告县教育局和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

县教育局值班电话:xxxx

(二)事故发生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送县教育局和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

(三)事故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类别,发生时间和地点;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及社会影响的初步估计;

3、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4、事故抢救处理情况和所采取的措施;

5、事故的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四)县教育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接到重大安全事故及突发事件报告后,除了向局长报告外,须立即向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报告,同时报县委办室和报市教育局、县安监局和相关部门。并根据重特大事故的实际情况,请公安、消防、卫生监督、环保等相关部门赶赴现场进行事故现场保护和证据收集。

六、重特大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发生后的对策和措施

(一)重特大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发生后,县教育局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立即启动实施应急预案,并随时将抢险情况和应急处理情况上报县政府和市教育局。

(二)重特大事故发生后,在县政府的领导下,立即请交通、水电、电信等公共设施管理部门快速恢复被损坏的道路,水、电、通讯等设施。

(三)请公安、交警加强事故现场保护。请卫生部门第一时间派出医务人员抢救伤员,并做好事故现场的防疫工作。

(四)事故发生后,各学校党政领导、幼儿园园长要亲自挂帅,组织有效的抢险救援工作,同时做好全体师生的思想稳定工作。

七、重特大安全事故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及要求

(一)各乡镇教育办、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各民办教育机构要牢牢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要把安全工作作为学校当前和今后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好。要建立健全学校、幼儿园各项安全制度。逐级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各部门安全工作职责,并建立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各乡镇教育办要加强对所属村小、教学点的安全管理,经常性地检查督促,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各乡镇教育办,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迅速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安全事故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成立应急领导小组和应急抢险救援队伍。

(三)各乡镇教育办、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各民办教育机构的负责人要以对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高度负责的责任心,为维护学校稳定多做贡献。

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篇五

各类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都应当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救人第一”的方针,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冷静有序、团结协作,遵循快速有效处置、防止事故扩大的原则,启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应急救援责任制

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实行施工第一责任人负责制和分级分部门负责制,由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小组统一指挥抢险救灾工作。当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在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预案》要求,履行各自的职责,做到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快速、高效、有序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应急救援小组的主要职责

1)、发布启动和解除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命令;

2)、按照《预案》程序的规定,组织、协调、指挥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尽全力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根据事故发生状态,统一部署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指挥各部门有条不紊的进行抢险救灾工作;

4)、在救灾过程中随时掌握《预案》实施情况,并对《预案》实施过程中的出现的问题采取适当的处理措施;

5)、在负责区域内为事故现场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人员、防火用具并提供场地,抢险救灾结束后要负责督促事故单位及时归还或给予补偿;

6)、事故发生后,应急救援小组要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对于超出自身处理能力的事故,要及时请示。

7)、对于在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抢险救灾工作中成绩卓著的部门和个人,安全事故应急小组应给予其适当的表彰和奖励。对不履行救援职责的,延误隐瞒安全事故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构成安全事故责任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流程

1)、事故发生初期,事故现场人员应积极采取应急自救措施,同时启动施工现场应急救援预案,实施现场抢险,防止事故的扩大。物资部、机电队等部门应尽快恢复被损坏的道路、水电、通信等有关设施,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2)、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后,应急救援小组立即投入运作,组长及各成员应迅速到位履行职责,及时组织实施相应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随时将事故抢险情况报告上级。

3)、事故发生后,在第一时间里抢救受伤人员,这是抢险救援的重中之重。保卫部门应加强事故现场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对肇事者等有关人员应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逸。

4)、当有重伤人员出现时救援小组应及时提供救护所需药品,利用现有医疗设施抢救伤员。同时拨打急救电话120呼叫医疗援助。其他相关部门应做好抢救配合工作。

5)、事故报告: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或当事人必须用将所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情况报告事故相关监管部门:

①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位置;

②事故类型(火灾、倒塌、触电、爆炸、泄漏、机械伤害等);

③伤亡情况及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评估;

④事故涉及的危险材料性质、数量;

⑤事故发展趋势,可能影响的范围,现场人员和附近人口分布;

⑥事故的初步原因判断;

⑦采取的应急抢救措施;

⑧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救援抢险的事宜;

⑨事故的报告时间、报告单位、报告人及电话联络方式。

6)、事故现场保护: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和有关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处理紧急情况的安全预案及措施

大风、连阴雨、暴雨、持续高温。

大风、连阴雨、暴雨、持续高温等天气将对施工进度产生较大的影响。针对这一特殊情况,我单位将密切关注天气情况,加强高度统一的管理,根据气象变化调整作业环境;在出现大风、连阴雨、暴雨、持续高温等天气时,采取相应的防护方法及措施,使施工顺利进行,保证工期目标、质量目标的全面实现。

高空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触电等施工现场常见的安全事故

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是我单位施工管理中的重中之重。在工程移交过程加强施工调查,对存在可能发生危险的部位,请专家、线下单位、监理单位、业主对该部位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预测以及处理,保证施工的安全进行。对于本单位施工中的安全隐患,严格按照本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执行,同时加强对本单位职工,尤其是特殊工种的岗前培训。

施工现场的紧急停电、火灾

针对施工现场的紧急停电、火灾等紧急情况,为保证施工的正常进行,将在施工基地配置发电机1台,以便在出现紧急停电时,解决施工;加强火灾隐患检查力度,杜绝火灾的发生。

各种紧急情况的措施

项目经理部在进场后及时组织全体施工人员学习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规,并将合同中涉及到个人行为的内容进行宣讲,以求在有意外发生时施工人员有较高的警觉性,能够及时的保护现场,同时经理部也将在第一时间,将情况通报监理及业主。

如现场发生安全事故,项目经理部将指派专职安检人员封锁现场,调查事故原因,并对全部施工范围内的作业有针对性的展开拉网式检查,制定整改措施。

加强安全教育和检查,保障人员、物资、机械安全,确保正常施工。

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篇六

根据《安全生产法》第68条规定,按照省、市、县有关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管理的要求,为及时有效地开展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救援工作原则

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是指在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时,能迅速有效地组织事故施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防止事故扩大。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应坚持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相互配合、快速高效的原则,坚持以电站为整体组织自救的原则,坚持电站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必须支持、配合事故救援并提供事故施救所需的一切便利条件的原则。

二、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领导

电站成立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施救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1、指挥部组成

总指挥:由站主要领导担任

副总指挥:由站分管领导担任

成员:由下列人员组成:

安全生产部负责人、保卫部负责人、行政工作部负责人、工会负责人、财务部负责人、实业总公司负责人、发电运行部负责人、水电修试公司负责人、水利水电工程公司负责人。

2、指挥部主要职责

(1)、统一协调电站各部门、全站职工应急施救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2)、组织制定并实施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计划;

(3)、统一调配施救的人员、物资、器材;

(4)、负责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

(5)、必要时请求当地政府参加应急救援。

(6)、根据事故状况,视情况成立事故调查组、施救组、善后组和后勤保障组,并有效领导其开展工作。

三、应急处理程序

1、重、特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部门应立即报告部门负责人、电站领导及有关管理部门负责人,并根据现场实际迅速采取措施,封闭并保护现场,抢救受伤人员和物资,疏散事故危险区域人员,控制事态发展,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2、站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接到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迅速组织救援工作。同时视事故特点和严重程度,紧急调动电站有关部门人员迅速赶到事故现场参加救援。

3、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电站指挥部应按规定及时把事故简要情况快速报告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和上级管理机关。必要时请求当地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给予救援。

4、紧急救援工作应制定具体的安全技术措施,周密组织,严防事故损失程度扩大。

5、生产事故处理的安全措施按照电站制定的《设备运行规程》、《事故处理规程》中有关规定进行。

6、所有参加事故救援人员应按指挥部制定的救援方案实施救援,服从指挥部指挥。

7、生产运行部、水电修试公司负责生产事故应急施救措施;保卫部负责火灾爆炸事故应急施救措施;水利水电工程公司负责防汛应急预案措施;实业总公司负责提供事故应急救援所需交通工具,负责事故应急救援物资保障,负责人员受伤事故急救措施,负责保障事故应急通讯畅通;电站生活后勤部门负责事故应急生活后勤保障工作;财务部负责事故救援所需资金保障;行政工作部负责事故应急救援宣传报导;安生部负责事故应急救援协调和现场安全监督;并定期开展反事故演习。

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篇七

根据教育局要求、和中心学校安排,为了保障全校师生员工健康地学习、工作、生活,促进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切实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我校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依法管理、确保安全”的原则,依照上级有关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从实际出发,特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安全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周杰

副组长:赵一锋、赵有芬、

成员:各班班主任和科任教师

二、主要职责

1、组长负责召集领导小组会议,部署处置工作,安排、检查落实学校交通安全重大事宜。

2、副组长负责学校安全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处理突发交通安全事故,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3、领导小组成员具体负责学校各年级、各部门突发安全事故的处理、监控、报告等事宜,并保证领导小组指令的畅通。做好安全工作的宣传、教育、落实、检查、处理等,把安全事故减少到最低限度。

4、突发事件的临时指挥实行值班制度,

(一)、传染性疾病

1、学校学生或教职工在家中出现风疹、流脑、麻疹、流感等传染性疾病,应及时就医并向学校请假,不得带病上学、上班。经医院诊断排除传染病后才能回校上课、上班。

2、学生或教职工在校内出现传染病,要求其立即戴防护口罩、手套,到学校隔离室休息,由村医作初步检查,需转医院治疗的立即转传染病医院。学生出现传染病症状的班主任立即通知其家长,由家长陪同去医院,家长不能到校的,由校医或班主任老师护送去医院。

3、在校内发现传染病的学生或教职工,学校应急小组领导立即亲临现场指挥,在第一时间内利用学校隔离室进行隔离观察,并马上打“120”电话,送定点医院市传染病医院诊治。

4、学校对传染病病人所在班级教室或办公室及所涉及的公共场所进行消毒,对与传染病人密切接触的学生、教职工进行隔离观察。防止疫情扩散,迅速切断感染源。

5、传染病人在医院接受治疗时,禁止任何同学、同事前往探望。

6、学校师生员工中发现传染病人,立即上报县教育局和疾控中心,并对病人作跟踪了解。

7、学校发现传染病人后,迅速向全体师生公布病情感染源及其采取的防护措施,让广大师生了解情况,安定人心,维护学校稳定,树立战胜传染病的信念。

(二)、食物中毒

1、发现师生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时,应迅速送医院诊治。

2、迅速向中心校及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3、做好所食用食物取样工作,以备卫生部门检验。如是食用校外食物所致,也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取样。

4、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师生名单,并检查他们的身体状况。

5、做好家长、家属的工作。

6、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诊治、调查、事故处理等工作。

(三)、建筑物倒塌或发生火灾时

事故现场的教师一边指挥学生进行紧急集结疏散,一边以最快的速度将发生事故信息传递到指挥机构。

(四)、突发事件

1、遇来人来防未经允许强行闯入,门卫不得放行,追赶不及、应立即通知值日值周教师及有关部门领导,及日将闯入者查清逐出。

2、校内发现不良分子袭击、行凶、行窃、斗殴,先制止、制服,为防不测,同时拨打“110”报警。

3、为防止不良分子逃逸,在制止、制服之前,要关闭校门。

4、如有事件发生,立即采取救治措施,妥善处理善后工作。

(五)、楼道安全管理及疏散

1、每天值日教师要严格按照值勤制度,在校门口迎接师生的到来。

2、禁止在校园教学区内踢球、爬墙、爬楼门、滑楼梯栏杆。违者通报批评。值日教师要注意纠正学生在校园内上述违规现象。

3、防止学生在课间、集会、做操等活动中出现拥挤等其他现象,保证学生有规律、守秩序的上下楼,当天值日教师负责楼道口进行监督、疏导。

4、各班主任要进行遵守秩序、爱护同学的教育,加强学生的自救自护的教育和训练。

5、学校要不定期的对学校楼道、楼梯设施:楼梯照明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补救、整改。

(六)其它伤害事故应急预案。

1、如发生师生身体受到意外伤害时,应及时送伤害者到医院诊治。

2、及时向教育局和中心学校报告。

3、迅速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并做好有关材料。

4、妥善处理事故

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篇八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安保工作相关要求,确保幼儿园所自有的运载幼儿车辆的公共交通安全,确保乘车幼儿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现根据幼儿园实际情况,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防控结合”的方针,提高校车运营反恐安保工作,建立健全校车各项管理制度,开展宣传教育,努力保证我园校车交通营运安全,保障师生安全,维护相关家庭的幸福安康和社会稳定。

二、责任分工:

1、成立幼儿园校车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小组

组长:王春怡(园长)

副组长:程文玲(副园长)

组员:姜雄(校车司机)

郑征韵、江晓清、陈孔云、范彩萍、黄美清、游昕珠、陈彩钦、曾秀珍、陈林、李雁钦、杨丽影、鲍兰贞、吴桂花、陈芳(随车管理员)

2、明确各成员职责

组长:对本园校车直接实施安全管理;落实工作岗位人员并明确其职责。

副组长:对校车上所涉及的组员进行安全行车教育,做好安全教育,并随时抽查各岗位人员的工作。及时收集上级对校车安全的。要求,转达至校车管理组长;根据需要,拟订各类校车管理制度等。

校车司机:每天对车容、车况、安全性能(特别是制动系统)进行自查,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发现车辆安全隐患和技术故障要及时报修,并做好校车的例行维修保养工作。

随车管理员:测量幼儿体温;开展乘坐校车安全宣传教育,劝阻不安全行为;及时化解校车内幼儿之间的矛盾。

三、具体应急措施

(一)预防措施:

1、加强对师生、家长进行法制和安全教育,增强师生、家长的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2、完成对校车灭火器、救生锤的设施配置。

3、严格要求校车相关人员履行自己的职责,组长和副组长随时进行抽检。

(二)处理程序

一旦发生校车交通安全事故:

1、报警求助。校车司机或跟车教师在事故后第一时间打110报警,拨打120急救。

2、报告。司机或跟车教师报告幼儿园校车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组,启动本园校车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3、立即向教育系统校车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组汇报(先口头后书面)。

4、第一时间通知家长或家属。

5、调查和总结。幼儿园校车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小组及时对事发原因、处置经过、损失、责任认定、援助需求等做出评估调查,并及时将总结情况报告镇教育系统校车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组。

荷园幼儿园

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篇九

为预防幼儿突发事故,确保幼儿园各项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稳定社会秩序和校园秩序,根据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学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安全教育领导组:

1、组长:

2、成员:

二、安全教育领导组职责:

1、加强对幼儿预防事故的安全教育,增强师幼的自我防范意识。

2、利用墙面、橱窗等对幼儿进行安全的教育。

3、发放“关于加强幼儿安全教育致家长的一封信”,明确责任。、

4、当发生幼儿时,领导小组要立即赶赴现场进行抢救并报告上级,请求110、120救助。

5、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和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全面负责指挥协调应急演练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发布命令,启动预案。

三、水中自救与救生一般在水中所发生之意外事件,通常由于两个原因:

1、惊恐慌张:人于身历险境时,会因紧张而导致肌肉收缩、身体僵硬,而致活动力降低。

2、体力耗竭:不断之挣扎,将体力耗尽,减少生存之机会。自救方法:发生事故时,必须镇定冷静,了解自己所处环境,并利用本身浮力或身边物来自救求生。水中自救之基本原则为:保持体力,以在水中维持最长时间。为达此要求,必须缓和呼吸频率,放松肌肉,并减缓动作。水中求生之基本原则为:利用身上或身旁任何可增加浮力的物体,使身体浮在水上,以待救援。

四、防知识

1、不要私自在海边河边、湖边、江边、水库边、水沟边、池塘边玩耍、追赶以防滑入水中,有句俗语:有事无事江边走,难免有打湿脚的时候、严禁幼儿私自下水游泳,必须有大人的陪同并带好就生圈。

2、严禁私自外出钓鱼,因为钓鱼蹲在水边,水边的泥土、沙石长期被水浸泡,而变很松散,有些水边长年累月被水浸泡还长了一层苔藓,一踩上去就滑入水中,即使不滑入水中都有被摔伤的危险。

3、没有大人陪同或配带救生圈的情况下,严禁私自靠近有水区域。

4、到公园划船,或乘坐船时必须要坐好,不要在船上乱跑,或在船舷边洗手、洗脚,尤其是乘坐小船时不要摇晃、也不能超重,以免小船掀翻或下沉。

5、在坐船时,一旦遇到特殊情况,一定要保持镇静,听从船上工作人员的指挥,不能轻率跳水。

6、如果出现有人,更不要冒然下水营救。

7、遇到大风大雨、大浪或雾太大的天气,最好不要坐船,也不要在船上玩。

8、如果不慎滑落水中,应吸足气,拍打着水,大声的呼喊,岸上的人应马上呼喊大人救援,并找附近的有长树枝、竹子、草藤什么的,便于抛向落水的人抓住,如果没有大人来救援,岸上的人应一边呼喊一边马上脱掉衣服、皮带并把它们接起来抛向落水的人。

9、如果不幸,当有人来救助的时候应该身体放松、让救助的人托住腰部。

10、当自己特别心爱的东西,掉入水中时不要急着去捞,而应找大人来帮忙。

五、日常管理:

1、建立健全预防学生事故的安全防范制度。把任务落实到班级,实行各负其责的防范工作机制。

2、幼儿园组织孩子参加的春(秋)游、集体劳动、教学实习或者社会实践等活动时,活动地点或途中有河流、湖泊的,要落实预防孩子事故的相关措施。需乘坐船只的,必须严格检查船只的证照和安全性能情况,严禁超载。

3、每年暑假前,幼儿园要印发《告家长书》,通过家庭访问、家长会等形式,加强幼儿园与家长的联系,增强家长防止孩子的安全意识和监护人的责任意识。

4、近一步完善幼儿的接送制度,完善幼儿的缺勤跟踪制度。

六、事故发生时的应急措施

1、如果孩子因游泳而发生事故,第一个发现者应立即呼救并设法营救,但应当注意保护自己,同时要报告学校。

2、幼儿园接到孩子的报告后,应立即赶往事故现场,组织救援,并立即向教育局报告,必要时拨打110、120求救

3、动用一切器材对者进行营救,给者做人工呼吸,尽快救醒者,减少伤亡程度、第一时间通知者家长、尽快将者转移到附近的医院去治疗。如果发现者死亡,必须马上如实地向园长报告,园长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死亡情况,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事故后的处理工作。

七、事故处理

(一)报告程序

如果发生特大安全事故,应立即将事故概况快速报告教育局和公安部门。

(二)时间要求

发生特大安全事故,应尽最快的速度报告事故。在5分钟内要向人民政府和教育局报告。

(三)报告内容

报告内容要简洁明了,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事故类别、初步判断事故原因、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等情况。

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篇十

一、事故预防

1、加强交通安全教育,提高交通安全意识。

定期利用教职工例会、班会、晨会、升旗仪式等对全体教职工和学生进行安全宣传教育。

加强与交警部门的联系,定期请交警作交通法规讲座。各班班主任要随时提醒学生遵守交通法规。

利用学校、教室内板报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2、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和公共秩序。

3、未满12周岁的学生不得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的学生不得驾驶电动自行车。

4、经常检查交通工具的安全性能。

5、集体行进时应排队,穿统一的校服,安排适当数量的老师参与管理。

6、骑自行车不准在道路上互相追逐、曲折竞驶、扶身并行及一手扶把、一手撑伞。

7、未满12周岁的学生不得乘坐两轮摩托车。乘坐摩托车要戴好头盔。

8、特别注意雾天、雨天、雪天、冰冻天的交通安全。

二、事故应急处置程序

1、获得学生在交通事故中受伤信息的任何人员,都应当在第一时间用最快方式向学校领导报告,报告内容最重要的是出事地点和人数,同时打110、120电话求援。

2、学校领导必须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并立即向教育局和镇政府汇报。

3、学校应当及时与受伤学生家长联系,并派校级领导和班主任等到医院探视、慰问。

4、学校应当配合交通民警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5、及时做好学生及家长的安抚工作,控制事态,维持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正常进行。

6、通知保险公司介入。

7、在事故原因没有调查清楚以前,不得私自向外界发布信息。

汉屈群策,策屈群力。上面这10篇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就是山草香为您整理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范文模板,希望可以给予您一定的参考价值。

最新范文

疫情应急演练方案优秀3篇08-09

隧道坍塌事故应急预案最新6篇08-09

班级校园安全教育活动方案【3篇】08-09

网络安全教育培训方案优秀6篇08-08

防洪防汛应急预案及措施最新7篇08-08

2023年“安全生产月”主题活动方案【优秀08-08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优秀10篇)08-08

应急预案演练方案(15篇)08-08

安全检查方案【7篇】08-08

消防安全演练方案优秀13篇08-08

120 162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