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应急预案 火灾专项应急预案【优秀5篇】

时间:2023-06-23 17:53:55

水火无情,因为做好火灾应急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那么相关的火灾应急预案要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山草香给大家整理的5篇火灾专项应急预案,希望可以启发您对于火灾应急预案的写作思路。

火灾应急预案 篇一

(一)火灾应急机构

中铁二十局西成客专第十一工区是本拌合站施工现场发生火灾时的应急机构,发生火灾在公安消—防—队来到之前,工区副经理是火场扑救总指挥,拌合站站长及施工现场领导是扑救副指挥,各部门人

员为火场扑救指挥员兼灭火员,工区所有人员为灭火员。

灭火指挥长:冷志华(工区副经理)

灭火副指挥长:张军会(拌合站站长)

通讯联络成员:赵俊

疏散引导成员:

安全救护成员:

指挥部的任务:收集火场信息,决定灭火对策,调整灭火力量,协调灭火行动。

(二)预防措施

1、办公区、拌和楼、配电房、厨房、宿舍、油库等地方应按规定配置灭火器材。

2、设备、安全部门不定期对拌合站员工进行防火知识,和消防器材使用知识培训。

3、工区安全部门要经常对施工现场、办公室、生活区进行安全检查,消除隐患。

(三)火灾扑救指挥程序

1、查明起火部位、燃烧性质、火灾范围、火势蔓延路线及发展方向。

2、是否有人被困,查清被困人员数量和所处位置及最佳疏散通道。

3、有无爆炸及毒性物资、查清数量、存放地点、存放形式及危险程度。

4、起火建筑的结构、耐火等级、与毗邻建筑的距离、火场建筑有无坍塌危险。

5、抢救被困人员,疏散群众和物资。

6、在查明火灾情况后,火场总指挥应遵循先救人后救物资的原则,抢救被困人员和物资。

(四)警戒与事故调查处理

1、划出警戒区域、设置门卫、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2、检查火场有无余火、有无再次发生火灾的隐患。

3、保护好现场、尽可能保持火场燃烧后的原貌。

4、配合消防部门查清起火原因、核实火灾损失、写好火灾报告、查处有关责任人、教育员工汲取教训。

5、处理好善后工作。

火灾安全的应急预案 篇二

为进一步增强和防范应对普速旅客列车突发事件的能力,及时、迅速、妥善的实施应急处置,保障旅客生命和财产安全,尽快恢复运输秩序,最大程度地减少不良影响和后果,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担当的直达特快、特快、快速及管内旅客列车突发紧急事件的应急处置。

二、处置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统一领导、集中指挥、快速反应、分工协作、减少危害、处置有效”的原则。以保障旅客生命和财产安全为首要任务,确保普速旅客列车的运行安全有序。

三、处置基本要求

列车乘务组在应急处置小组的指挥下,按照各自的分工,齐心合力做好各项应急处理工作。列车遇突发紧急事件时,列车长立即赶赴现场,了解掌握情况,初步判断原因,制定有效处置措施,要根据实际情况利用广播等方式,做好旅客安抚和解释工作,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段派班室汇报列车情况和请求协助解决的问题,接受领导指示。遇紧急严重事件和事故要立即向段值班(乘务和统计科)报告。

四、应急处置小组与职责

(一)应急处置小组人员构成

组长:列车长

副组长:乘警长、车辆乘务长

成员:列车值班员、列车员、广播员、乘警、车辆乘务员、餐车长、行李员及其他人员

(二)应急处置小组的职责

1.应急小组负责现场领导,指挥全面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2.按应急预案迅速开展相关抢险救援工作,力争把损失降至最低。

3.做好稳定旅客情绪、维持车内秩序和安抚伤员的工作。

4.服从上级指示和命令,配合上级及有关部门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5.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根据情况及条件变化及时提出对预案的调整、修改和补充意见。

(三)应急处置小组成员职责

(1)列车长(主务):负责启动应急方案,指挥协调应急措施实施和应急小组的各项工作。负责向段、本局、所在局报告发生事故的概况(包括时间、地点、车次、旅客人数、人员车辆受损情况、所需物资等),同时与就近车站或当地政府取得联系,必要时请求救援。

(2)列车长:负责组织休班乘务员参加事故或灾害现场的抢险及处置工作,组织旅客紧急疏散、撤离,对旅客进行安抚和解释,同时参与事后的调查。

(3)乘警长(乘警):负责在现场周围设立警戒线,维持治安秩序,防止不法分子趁机破坏车辆、盗窃抢劫,并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同时参与事后调查。

(4)车辆乘务长(员):负责车辆设备现场处理和技术支持,设置防护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做好车辆设备受损的评估和鉴定工作,参与事后的调查。

(5)餐车长:负责餐饮供应工作,在列车不能正常运行或长时间被困等情况下,启用备用餐料,必要时联系地方政府保证供应。

(6)行李员:坚守岗位,确保行包安全,负责列车首尾部的信息沟通。

(7)广播员:利用广播对旅客进行宣传解释,安抚稳定旅客情绪,必要时可在列车长领导下,组织旅客中的军人、武警、公安人员及党、团员协助抢险。

(8)列车员:坚守岗位,安抚旅客,维护车内秩序,照顾好重点旅客,全面做好车内旅客的服务工作。

(9)列车值班员:负责票据票款安全, 事故处理中的联络和信息沟通。

(10)其他人员:坚守岗位,做好本职工作,随时听候应急处置小组的调动和安排。

五、普速旅客列车应急处置预案

(一)发生职工伤亡事故应急处置

1.发生重伤及死亡事故时,第一发现人及时拨打“120”、“999”急救电话,同时拨打“110”“122”警务电话,迅速组织将伤者送往就近医院进行救治。

2.列车长会同乘警迅速到达事故现场,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人员和财产损失,防止事故扩大。

3.列车长要立即向段值班室(乘务和统计科)及段领导报告,报告的内容为: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伤亡人数、伤亡人员、简要经过和初步原因。

4.列车长立即对事故进行处置,记录事故现场原貌,搜寻和妥善保存重要痕迹、证言、证物,并保护好事故现场。为抢救伤员或恢复生产必须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做好标记,并等待段及上级部门事故调查组的到达。

(二)列车上发生治安事件应急处置

1.在列车上发生治安事件时,列车长应会同乘警及时到达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了解情况,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2.收集两份以上当事人和旅客旁证材料,并妥善保管证据和材料。

3.因治安事件造成旅客人身伤害时,列车长应编制客运记录(一式两份),乘警要在记录上签字,连同旅客车票、携带物品清单一起移交车站,同时拍发事故速报。

4.旅客伤害较重,必须停车送医院抢救时,列车长应按旅客疾病中途临时要点停车方案办理。

5.对于治安事件的当事人,列车乘警应根据治安管理条例移交站方公安部门处理。

(三)列车遇水害的应急处置

1.立即报告。遇水害发生线路中断,列车不能继续运行时,列车长必须迅速了解情况,在第一时间内向当地调度指挥机关及段值班室报告事故概况,主要内容包括:时间(月、日、时、分)、地点(线别、站名或区间、公里)、车内人员伤亡情况及线路损坏情况、事故概况及原因的初步判断等(详细情况另报),列车长应保持通讯畅通,做到即时即报。

2.组织抢救。当列车因水害造成脱线时,当班列车长应尽快组织全体乘务员、列车上医务工作者、军、警、干部(确认身份)组成抢救队,利用可以利用的一切手段抢救伤员,并动员旅客自救互救。组织疏导旅客撤离到安全地点,等待救援。

3.及时通告。当列车因水害造成列车滞留或退行时,及时向旅客说明列车中断运行的原因,并代表铁路向旅客致以歉意,告知救援马上赶到,稳定旅客情绪,确保旅客安全。

4.主动服务。列车乘务员要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加强对车厢的巡视,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稳定旅客情绪。主动了解旅客困难,尽力帮助解决,动员旅客带好小孩和看管好自己行李物品,维持车内良好的治安秩序。列车长应迅速查清乘务人员的安全状况,当班乘务员统计本车厢旅客伤亡情况,一并报列车长作为汇报之用。

5.协助防护。根据现场行车人员的要求,指派专人协助做好列车防护工作。

6.保护现场。由乘警负责,组织一定力量保护好现场。关键部位在有关部门人员未到达前,不得任意搬动。如必须移动时,应当作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和简要说明,妥善保管。

7.保证供应。餐车长负责安排好旅客饮食和饮水供应。列车停留时间较长时,列车长要详细汇报车内饮水、食品、餐料、药品短缺情况,请求帮助解决,以满足旅客的基本需求。

8.拍发电报。遇重大或灾害性事故,发生人员伤亡,车辆大破不能继续运行时,要拍发事故速报,报告有关领导。当附近没有铁路电报、手机无信号时,可通过邮电局向上级领导汇报。

9.尽快开通。当灾害或险情排除后,开通线路时,除组织全部旅客上车、具备开车条件外,还应按照要求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车辆设备、线路等情况的检查。

10.按章处理。列车滞留期间,列车长要按章妥善做好旅客和行包的安排。旅客提出的要求,现行规章无明确规定时,如要求赔偿等,要耐心做好解释工作,必要时请到站协助解决。当列车因线路中断需要绕行时,列车长要组织好对旅客的宣传动员,组织好旅客的临时乘降。对需要返回发站的旅客按规定开具客运记录交滞留站。

(四)列车遇自然灾害中断行车的应急处置

1.因线路中断,造成列车不能继续运行时,列车长应迅速了解停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安排旅客和行李、包裹,组织列车乘务人员维护车内秩序,并迅速与就近车站联系,向事故发生局、客调及本段值班室、车队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2.列车长应做好旅客车票的签认工作,在旅客车票背面注明原因、日期、返回站,并加盖名章,作为旅客免费返回、办理退票、换车或延长有效期限的凭证。

3.列车不能在短时间内恢复运行时,列车长应做好旅客的安抚及服务工作,最大限度的解决旅客困难。必要时向地方政府报告,请求援助。

4.做好饮食供应工作,餐车长组织好餐饮和商品供应,并保证食品卫生质量。

5.如列车停在区间时,列车乘务员要锁闭车门,停止乘降,确保安全。

(五)列车发生晚点的应急处置

1.在遇到自然灾害或者其他非正常情况临时停车或晚点时,列车长要及时与当地铁路局客调和列车停留站站长取得联系,了解列车晚点原因等情况,报告车内情况(停车站或区间、时间、故障情况、晚点原因、旅客动向、车次、担当局、段、列车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和请求协助解决的问题,并及时向段值班室及有关领导汇报情况,同时组织乘务员积极主动做好服务工作。乘警应与列车长密切配合,经常巡视车厢,维持好车内治安秩序。

2.列车非正常情况下停车或晚点时,列车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做好旅客的服务及安抚工作。遇旅客询问时,应耐心细致解答,不得使用“不知道”、“没点”等不负责任言语或有不耐烦的表现。

3.列车晚点时向旅客通报。旅客列车晚点1小时以内,应根据实际情况,向旅客通报晚点时间。列车晚点30分钟的,列车长应代表铁路部门诚恳向旅客道歉。向旅客通报时,列车广播每次间隔不超过30分钟。

4.由于列车晚点严重,终到旅客在列车上不下车时,列车长应当立即通知车站客运值班员,并将情况报告段值班室、车队和有关领导说明时间、地点、晚点原因、不下车的旅客人数。要协助车站做好对旅客的下车劝说解释工作。

(六)列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

1.列车发生传染性疾病时,列车长应指派专人利用乘务室或软席包厢将病人或疑似病人隔离,同时组织救治工作。

2.对病人和密切接触者信息进行详细登记,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车票信息等,控制病人原所在车厢旅客的流动。

3.迅速向前方站报告,同时向段值班室和车队汇报。

4.卫生防疫部门未到达前应封锁现场,对染疫人员和所携带物品进行隔离,对呕吐、排泄物进行控制,由卫生防疫部门消毒后再处理。

5.将病人交留验站,并将登记资料一并交卫生防疫部门,防疫站疫情值班电话:北京地区卫生防疫值班电话:23614(日),23357(夜、节假日);天津地区卫生防疫值班电话:81507(日),82247(夜、节假日),石家庄地区卫生防疫值班电话:24237(日),22347(夜、节假日)。同时要联系其到达站的卫生防疫部门,由到达站的卫生防疫部门按照规定处理。

6.对密切接触病人的乘务人员,卫生防疫部门负责对其下达医学观察通知。

7.根据病种情况,采取列车通风等防治措施,对病人污染的车厢、隔离场所及可能污染的范围进行消毒。列车到达目的地后,由所在地铁路卫生防疫部门对全列车进行消毒。

(七)列车突发人为破坏事件应急处置

发生暴力、有人扰乱破坏列车设备设施、劫持旅客、恐怖袭击、阻碍列车运行等情况时:

1.列车长会同乘警、检车人员迅速到达现场,查明情况,确定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处置。

2.乘警及应急小组根据事件情况,采取制止和控制不法分子的扰乱破坏行为。对伤亡人员积极组织施救,超出处置能力时,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请求援助。

3.遇列车被阻、被迫停滞在隧道、桥梁,或不法分子破坏列车设备时,应急小组人员应尽快将旅客疏散到安全区域,保护好旅客人身安全,尽量减少旅客财产和列车设备损失。

4.列车长及时了解和掌握事件全面情况,迅速向段乘务和统计科报告(夜间值班室),同时向路局客运处报告。

5.处置完毕后,主务列车长取消预案。对事件进行调查走访,搜集旁证,形成书面材料上报。

6.列车长尽快组织开车,恢复列车运行。

(八)列车遭遇石击的应急处置

1.列车长、乘警必须及时赶到现场,了解旅客受伤情况,对受伤旅客积极组织救治。旅客如不能继续旅行,列车长应编制客运记录交有医疗条件车站治疗。同时检查并登记受伤旅客所持车票的票号、发到站、车次、有效期、是否加剪和随身携带品。

2.收集不少于两份同行人或见证人的证言和有关证据,保护好证据。收集证人、证言时,应记录旅客姓名、性别、年龄、地址、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等内容。证据应准确、真实,并能够证明事故的发生过程和原因。

3.列车长迅速拍发事故速报,记录发生日期、时间、地点、车站、区间、里程、列车损毁状况、伤亡旅客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单位、住址、票号、身份证号码、发到站、事故简况等情况。

(九)列车发生食物中毒应急处置

1.对病人进行医治抢救,听取医务人员的意见做好记录,编制客运记录,将旅客交前方停车站送医院抢救。

2.拍发事故速报,列车长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主送前方铁路局卫生防疫站,抄送路局客运处、卫生处。报告内容:旅客发病时间、地点、患者人数、餐饮食物名称,并要求派人处理。

3.保护现场,封存可疑食物、呕吐样品,停止销售可疑食物,追回售出的可疑食物,等待卫生监督人员查验。

4.调查发病原因,取证餐饮食物,收取发病人、周围旅客及有关工作人员的证明材料。

(十)列车发生火灾事故应急处置

1.应急处置方案

1.1本车乘务人员发现(接报)火情后,应立即持灭火器赶赴起火部位,安抚并组织旅客疏散,迅速灭火。

1.2相邻两侧车厢乘务员应迅速采取最快方式通知列车长、乘警和车辆乘务长。邻车列车员应立即协助将旅客向两侧车厢疏散,并将本车灭火器传至起火车厢。

1.3当班列车长、乘警和车辆乘务人员接到火情报告后,应立即赶到现场,列车长任总指挥,组织现场扑救。

1.3.1组织休班乘务员从列车两侧集中至起火车厢进行扑救。

1.3.2通知广播员用广播稳定旅客情绪,由当班列车员有序地将旅客引导至两侧车厢。

1.3.3根据火势作出是否进行列车分离的决定。

1.3.4当班乘警根据列车长的指挥,维护列车秩序,组织当班列车员封锁车厢,制止旅客因惊慌跳车或有人乘机捣乱。休班乘警在协助列车长组织灭火的同时,做好事故调查取证。

1.3.5车辆乘务员参加灭火扑救,同时,设法保证非起火车厢的夜间照明。对发生在车厢板壁及车顶内的火灾,决定如何进行破拆。

当列车长做出列车分离的决定时,车辆乘务员应按分离顺序剪断折角塞门、钩提杆捆绑铁丝,分解连接电源线。

1.4运转车长在列车长指挥下,具体实施列车分离工作,其他人员密切配合,列车车辆分离顺序为:

1.4.1应选择安全、易于扑救的地点,尽量避开桥梁、隧道、长大坡道。

1.4.2按列车前进方向,先将起火车厢后部未被火势蔓延的车厢摘开,起火车厢与列车分离至少50米以上。

1.4.3摘下起火车厢再前行50米以上。

1.4.4列车车辆分离后,运转车长和司机按“技规”要求,做好前后防护,并采取防溜措施。

1.5列车长根据火灾处置情况,做出请求救援或立即开车的决定,并按规定向上级单位汇报。

2.应急处置程序

2.1立即停车。运行中乘务人员发现火情后应冷静判断,立即设法灭火,如发现火势较大,情况严重,不停车不能扑救时,乘务人员应立即拉紧急制动阀,将列车停在安全、易于扑救和疏散旅客的路段,不得停在桥梁、隧道、长大坡道,并及时向相临车厢的列车员通报火情,由相临车厢的列车员向列车长或乘警报告。

2.2疏散旅客。在列车长或乘警赶到现场之前,发生火情的车厢值班列车员和相临车厢的列车员在积极扑救火灾的同时,迅速将旅客疏散到安全地带。注意:列车停在复线时,应打开没有线路一侧的车门,并阻止旅客从有线路一侧的车门下车。

2.3迅速扑救。列车长和乘警接报火情后,应立即赶赴现场,通过列车广播通知全体乘务人员监守岗位,服从统一指挥,稳定旅客情绪,并组织、指挥列车全体人员按事先分工,本着“先救人后救物”的原则,使用灭火器或其他适当方法有序扑救。集中供电列车空调发电车乘务员应迅速切断电源,启用临时备用电源。

2.4切断火源。停车后,运转车长要迅速指挥列车进行分解,检车乘务员要积极配合负责剪断折角塞门、钩提杆捆绑铁丝,将起火车厢与列车分离至少50米以外,以切断火源,防止火势蔓延。

2.5设置防护。列车分解后,运转车长要按照技规要求设置防护,对分解车辆做好防溜措施,防止扩大事故。

2.6报告救援。在疏散旅客,组织灭火的同时,列车长(或指派专人)、机车乘务员应尽快向行车调度报告事故情况。报告内容要简明扼要,包括:车次,时间、地点、火势、人员伤亡情况。调度部门视情况迅速向当地政府、公安消防部门请求支援。险情消除后应迅速组织开车。

2.7抢救伤员。在扑救火灾、疏散旅客的同时,要积极的抢救处置伤员。列车乘务员应发动和组织旅客开展自助自救活动。

2.8保护现场。在扑救火灾时,要注意保护好现场。乘警要采取多种措施维持秩序,视情况需要设置警戒区,灭火后禁止任何人进入保护区(对持机要证件,抢救机要文件的人员除外),不要擅自移动火场中的任何物品。对火灾痕迹和物证,应采取有效措施,妥善保护。列车乘务人员应积极协助乘警工作。

2.9协助查访。列车全体乘务人员要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提供线索、协助搞好现场调查,尽快查明事故原因。

2.10认真取证。乘警要及时了解事故详情,做好调查访问笔录,搜集相关证据,列车乘务人员要积极协助。

3.电气化区段火灾处置要点

3.1电气化区段列车发生火灾时应立即通知就近车站向列车调度员、电力调度员和接触网工区值班人员报告,并要求停电。在区间可通知运转车长或机车司机,用列车无线调度电话通知车站上报并要求停电。

3.2在扑救距离接触网不足4米燃着物时,用水和一般灭火器灭火必须停电;如使用沙土灭火时,距接触网在2米以上者,可在不停电情况下进行。

3.3车厢上部着火距接触网不足4米时,不得用水救火。救火者所站位置要距离导线2米以上。

(十一)广播车发生火情应急处置

1.发生初起火情时,广播员应迅速切断电源,同时迅速通知邻车列车员,并通知列车长带领应急小组人员前来救援。

2.广播设备引起火情时,迅速拉下电源线插销,用灭火器扑救。

3.电路故障引起火情时,迅速拉闸,切断电源,用灭火器扑救。

4.广播室内出现异味或烟及其它部位出现火情时,迅速拉闸,切断电源,查明火源,用灭火器扑救。

5.当火情无法控制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并按列车火灾应急处理办法办理。

(十二)餐车发生火情的应急处置

1.餐车发生火情时,应立即判明火情的类别、部位、程度,及时采取正确的措施,确有必要时立即使用紧急制动阀停车。

2.炉灶初期火情,立即使用灭火毯,封盖起火点。

3.电器、冰箱短路起火,立即关闭电源,用灭火器灭火。

4.餐厅内发生初起火情,立即疏散旅客,用灭火器进行灭火。

5.烟囱、烟罩棚、排烟道发生火情,应立即使用灭火器扑救。

6.油锅着火,用石棉被盖住油锅、用锅盖盖住油锅或将切好的菜迅速放入锅内,千万不能用水灭火。

(十三)列车受阻不能运行的应急处置

1.有能力处理的情况下:

1.1停车后首先协助运转车长按规定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并保持与上级的通讯联系。

1.2召开“三乘一体”会议,除坚守岗位的乘务员外,组织休班乘务员(或防洪抢险成员)进行障碍排除,必要时组织旅客(联防小组成员或身体强壮的旅客) 参加。

1.3如遇大树被大风刮倒,碰挂电线(高压线)时应先判断是否带电,要保持10米以外的距离,先通知有关单位断电后再进行处理。

1.4在尽快排除故障后,必须会同有关人员检查线路修复情况,以确保列车安全行驶。

1.5处理经过要及时向有关领导详细汇报。

2.无能力处理情况下:

2.1停车后首先协助运转车长按规定做好列车的安全防护工作。

2.2按上级命令指示进行应急处理。

2.3情况查明后及时稳定旅客情绪,组织乘务员坚守岗位,保证列车安全,处于待命状态。

(十四)遇有车站发售重号票的应急处置

1.始发站,列车发现重号时,列车长应立即通知客运值班员或值班站长,请车站协助妥善处理。

2.途中,列车发现重号时,列车长应认真核对车票的日期、车次、车厢、有效期、发到站,确系重号时列车长应考虑给予适当安排。

3.在列车有能力的条件下,对重号旅客要进行适当安置。顺序是先重点,后一般,对重点旅客要给予重点照顾。

4.在列车无条件安排时,对持高等级列车变更低等级列车时,列车长应编制客运记录交旅客,作为旅客到站退还票价差额的依据。

5.拍发电报,主送:发售重号的车站,旅客到站。抄送:路局客运处、客调、客运段等。

(十五)发生交通路外伤亡事故的应急处置

1.遇列车发生交通路外伤亡事故时,在列车停稳后,列车长应会同乘警、司机、运转车长、车辆人员等赶赴现场了解情况,实施现场救治。

2.对伤员及重伤员进行初期抢救,组织人员将伤员抬上车,不要弃之不救。对已亡的人员要将尸体抬至道边、盖好,并留有标记。以便车站及相关人员找寻。

3.清理完毕,列车长会同有关人员确认旅客已上车、车辆、线路正常后应立即开车。

4.列车长应向运转车长、司机等收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区间、公里等,并将事故概况向本局客调、段值班室、车队汇报。

5.伤员上车后应进行妥善安排,并广播找寻医生进一步进行救治。

6.详细了解伤员身份、受伤状况、随身物品等情况,编写客运记录,交有能力的车站进一步救治和处理。

(十六)发生旅客急病或死亡的应急处置

1.列车长要积极组织救治,妥善安置。对发生急病的旅客如不能继续乘车,可根据旅客要求和实际情况认为必要时,填写客运记录及时移交车站继续抢救。

2.抢救病人的同时,要尽快了解旅客姓名、单位、地址、电话号码、同行人、联系人等信息,列车长和乘警要仔细了解旅客发病原因和过程,记录有关情况,做好随行人和周围旅客的旁证材料收集工作。

3.将病情严重的旅客移交车站时,应通过运转车长或用其他方式通知接收站提前做好准备。

4.旅客在列车上因病经抢救无效死亡时,列车长应向事故处理单位(站、段)填写客运记录,并拍发事故速报。会同乘警将尸体和死者遗物交给市、县所在车站或较大车站处理。

(十七)列车上少数民族旅客疾病死亡的应急处置

1.要按规定移交车站处理。

2.因少数民族习惯出现抵触不能按规定移交车站时,要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不得激化矛盾,对死者遗体要提前通知前方站采取冰冻、消毒等防疫措施。

3.尽可能安排该车厢其他旅客回避到其它车厢,对该车厢进行隔离

4.劝阻其他旅客不要对少数民族习惯进行指责或评论,以免扩大事态。

5.要及时向上级请示,听候指示。

(十八)遇有群体无票人员强行乘车的应急处置

1.遇有群体无票人员蓄意强行乘车时,列车乘务员要坚持验票上车制度,列车长立即通知车站,由车站组织力量采取措施,坚决将无票人员阻止在车下。

2.对凭短途车票强行越站乘车拒不补票的,列车要及时拍发电报通知前方站及公安所采取措施,由前方站组织足够的警力将无票人员尽快带下车。

3.要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发现无票人员闹事时,要立即向上级主管单位和公安机关报告,在问题未得到解决前,要以保证其他旅客安全为前提,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4.已造成严重后果时,要立即通知前方站采取果断措施依法处置。

(十九)列车上发生旅客分娩的应急处置

1.旅客在列车上分娩时,列车员应及时汇报列车长,列车长会同乘警应立即赶到现场。

2.通过广播找大夫救治,并尽可能提供场所,为旅客创造好的条件。

3.向所在局客调汇报,听候指示。

4.列车长要做好向车站移交旅客的准备工作,编制客运记录向接收站移交。

(二十)列车发生爆炸事故的应急处置

1.发生爆炸事故,列车在运行中,立即使用紧急制动阀停车,组织旅客疏散,抢救受伤旅客。

2.排除爆炸物。如造成火灾时与司机、运转车长、检车员联系将列车解体防止火灾扩大。

3.保护现场。在公安及有关人员未到之前。组织人员保护好现场,隔离爆炸车厢。

4.收集调查了解爆炸部位,车辆损坏情况、登记受伤人员(姓名、性别、年龄、伤势、车票发、到站)及物品。

5.及时向上级及有关部门汇报,听取指示。

6.列车编制“客运记录”,向接收站移交伤亡人员。

7.拍发事故速报。

8.伤亡不大时,应尽快开车。

(二十一)列车夜间运行中突然停电的应急处置

1.立即通知检车人员检查处理。

2.严禁明火照明。

3.维护车内秩序,加强治安管理。

4.乘务员坚守工作岗位,锁闭两端车门,加强车内巡视,防止发生意外。

5.如不能及时修复,报告客调,听候命令。

(二十二)列车上发现危险品的应急处置

1.列车长会同乘警立即赶赴现场,查明情况,保护现场,对围观旅客进行疏散。

2.将旅客姓名、单位、地址、车票发到站、票号、所带危险品名称、数量等进行登记。

3.编制客运记录,连同旅客一同交最近前方停车站处理。

4.发现化学危险品要查明品名、性质,采取妥善处置措施。危险品属于“三炮”(摔、拉、发令纸)不可倒置、脚踢、捣装、手捏,同时要立即浸水。属炸药、导火线之类由公安乘警按规定处理。

(二十三)列车变更到发线停车或无站台乘降的应急处置

1.列车进站前或已知列车在中间站变更到发线停车时,乘务员应认真进行车门了望,确认站台位置后方可组织旅客下车。

2.遇有施工等原因无站台停车或列车尾部未靠站台停车时,乘务员要先确认邻线是否有列车通过、是否有危及人身安全障碍物后,在有车站工作人员接车的一侧组织旅客下车,严禁背面开门下车。

3.乘务员打开车门后要先行下车立岗,组织旅客乘降,做好扶老携幼,保证旅客安全。

(二十四)列车发生旅客意外伤害的应急处置

1. 赶赴现场。列车长立即会同乘警赶赴现场,了解情况,检查旅客伤害程度。

2. 现场救治。迅速利用广播寻找医生,采取积极的抢救措施。

3. 调查取证。根据了解的情况,收集旁证材料不少于两份(受害人、同行人、见证人),检查旅客所持车票 (票种、票号、发到站、车次、有效期,是否加剪 ) 及随身携带品,详细编制好记录;按要求收集好相关证据和材料。

4. 站车交接。编制客运记录,将受伤害人、随身携带品及清单、旁证材料一起,交三等及以上车站处理(在区间停车处理时为就近车站);特殊情况来不及编写记录时,必须在二日以内向接受处理站补交“记录”,旁证材料等。

5.对规分析。本着实事求是和“四不放过”原则,班组进行初步分析,判断原因,形成材料。

6.迅速汇报。要在2小时内将有关旅客人身伤害的基本情况上报路局调度所客调(路电:24814),同时上报所在车队队长。如发生多人伤亡时,应通报地方医院,请求协助抢救。拍发事故速报,事故速报内容:

6.1事故种类。

6.2发生日期、时间、车次。

6.3发生地点、车站、区间里程。

6.4伤亡旅客姓名、性别、国籍、民族、年龄、职业、单位、地址、车票种类、发到站、票号、身份证号码。

6.5事故及伤亡简况。

7.上报材料。列车终到北京后将事故相关材料上报车队。

7.1客运记录、事故速报。

7.2两份以上旅客旁证材料或乘警笔录,第三人伤害调解书。

7.3当班乘务员的事故发生处理经过书面材料。

7.4事故发生班组的事故经过、处理程序、事故分析、整改、考核书面材料。

(二十五)列车超员的应急处置

1.拍发速报。列车长在运输中如发现超过规定的超员率时,要及时拍发超员电报。

2.疏导旅客。广播加大安全宣传力度,安全小分队下车厢做好车内旅客的疏导工作,做到不堵门、不堵通道、不堵风挡连接处,并保证车厢两侧各有一个车门能打开,确保旅客乘降并留有安全门。

3.安全行车。超员情况下发生弹簧压死绝对不能开车,经疏导恢复正常状态后,方可开车。

(二十六)电气化区段有人攀爬车顶或触电死亡的应急处置

1.电气化区段严禁任何人攀登车顶。如遇有人攀登车顶或车顶有人死亡时,应立即停车。

2.迅速与运转车长、司机和车站取得联系,请求接触网区段停电。

3.确认接触网无电后,立即令攀登人下来或将尸体抬下。

4.拍发事故速报。

(二十七)列车空调故障的应急处置

1.立即报告、抢修,乘务员发现空调故障后,应立即汇报列车长并通知车辆乘务员进行抢修,如短时间不能修复时,应及时向段值班室、车队汇报。

2.安抚旅客并解释道歉,如短时间不能修复时应尽量采取必要的降温措施,如开窗通风、提供凉扇、用凉水为旅客沾洗毛巾等。对重点旅客要进行妥善安置。

3.判明情况,当故障无法排除时,列车长会同车辆乘务长拍发电报或电话请求最近前方有能力的车辆段予以帮助解决。列车长应编制客运记录交旅客作为到站退还空调费的凭证。

4.空调故障或其它设备故障引发旅客不满和质疑时,列车长、乘务员要加强“首问首诉”负责制的落实,说明情况、耐心解释,不激化矛盾,要把维护行车秩序、旅客安全和现场稳定作为处理设备故障应急处置最大的原则。

(二十八)列车中途甩车的应急处置

1.拍发速报。记录日期、车次、甩车站、车厢号、甩下的车辆车种、车号、甩车原因。

2.因甩车产生的旅客变更席别或卧车旅客无法安排需退还票价时,应编制客运记录交旅客。

3.甩硬座车后因列车定员发生变化,可能遇较大超员时,列车长还应拍发超员电报,电告前方站需控制上车人数。

(二十九)行李车货物超载偏载应急处置

1.在车站发现行李车超载,弹簧压死时,行李员应向列车长汇报,并立即通知站方行装人员组织卸货。卸货至行李车标记载重量之内后,由列车车辆乘务人员对弹簧及钩差进行鉴定,确定符合列车运行条件,方可通知站方运转值班员组织开车。对卸下的货物与站方行李员办理交接,同时拍发行李车满载声明电报。

2.在车站发现行李车超载,弹簧尚未压死时,行李员应向列车长汇报,并立即通知站方行装人员组织卸货。卸货至行李车标记载重量之内,对卸下的货物与站方行李员办理交接,同时拍发行李车满载声明电报。

3.运行中发现行李车超载时,行李员应向列车长汇报,并通过运转车长通知列车运行前方停车站。列车到达前方停车站后及时组织卸货,对卸下的货物与站方行李员办理交接,同时拍发行李车满载声明电报。

4.在装车站发现行李车货物偏载时,行李员应立即向列车长汇报,同时严格要求站方组织行装人员对造成偏载的货物倒装。货物装载均衡后,方可通知站方运转值班员组织开车。开车后及时拍发行李车倒装货物的声明电报。

5.运行中发现行李车货物偏载时,行李员及时向列车长汇报。同时组织人员对造成偏载的货物倒装,直至货物码放符合规定的要求。

(三十)列车取暖锅炉干烧的应急处置

1.发现取暖锅炉干烧,乘务员应立即打开炉门,关闭灰门,减少通风,压火降温,禁止向锅炉内注冷水或用冷水浇炉体。待炉温下降后,再用循环水泵向炉内补水。

2.发现取暖锅炉干烧,炉体已经烧红,周围板壁烧焦的情况下,除采取上述办法处理外,乘务员应迅速用冷水涂周围板壁降温,禁止使用冷水泼烧红的炉体。

3.如果锅炉周围板壁烤焦燃烧,乘务员应迅速使用灭火器进行扑救。若形成大火并迅速蔓延,则立即使用紧急制动阀停车,并通知列车长到场,由列车长启动火灾应急处置程序,实施灭火。

火灾安全的应急预案 篇三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及时、有效预防和处置本市石油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以下简称“油气管道突发事件”),控制和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陆上石油天然气储运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和《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上海市生产安全事故灾难专项应急预案》等。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上海市行政区域内,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规定的陆上石油(含原油、汽油、柴油、航空煤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本预案所称的管道突发事件,是指管道在运行、停止运行、封存、报废等过程中,发生的泄漏、火灾、爆炸等事故。

1.4工作原则

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属地为主、多方联动,协同配合、高效处置。

1.5风险分析

石油、天然气属于危险化学品。管道输送的石油、天然气具有高压、易燃、易爆等特点。可能导致油气管道突发事件的主要原因包括:

(1)管道本体:管道或者相关附属设施本体失效,发生泄漏、火灾、爆炸事故。

(2)人为损害:误操作,施工危害、占压、重载碾压管道,采用移动、切割、打孔、砸撬、拆卸等手段损坏或者盗窃管道,盗窃管道输送、存储、泄漏、排放的石油、天然气,以及恐怖袭击等行为,引发管道泄漏、火灾或爆炸等事故。

(3)自然灾害:地震、塌陷、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以及洪水等造成管道泄漏、火灾或者爆炸事故。

2组织体系

2.1领导机构

《上海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明确,本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由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市政府是本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市应急委决定和部署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其日常事务由市应急办承担。

2.2工作机构

市油气管道保护和安全隐患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油气管道保护和安全隐患整改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指导、监督各区、各部门和油气管道企业履行管道保护的责任和义务,督促检查油气管道安全隐患整改工作,配合区政府和市应急指挥机构进行油气管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与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安委会办公室。

市发展改革委作为市政府主管油气管道保护工作的职能部门和应急管理工作机构,负责协调本市跨区油气管道保护的重大问题,指导、监督有关单位履行管道保护义务;联合市安全监管局组织编制、修订市油气管道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指导油气管道企业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协助事发地所在区政府和油气管道企业制定应急处置有关技术方案,对区油气管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进行协调和指导;协调油气管道突发事件发生后本市石油或天然气资源调度及供应安全。

2.3应急联动机构

市应急联动中心设在市公安局,作为本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联动先期处置的职能机构和指挥平台,履行应急联动处置较大和一般突发公共事件、组织联动单位对特大或重大突发公共事件进行先期处置等职责。各联动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联动先期处置工作。

2.4指挥机构

一旦发生特别重大、重大油气管道突发事件,视情成立市油气管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应急处置指挥部”),实施对本市特别重大和重大油气管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统一指挥。总指挥由市领导确定,成员由市发展改革委、市安全监管局、市公安局、市消防局、市环保局、市交通委、市卫生计生委、市质量技监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水务局、市民政局、市政府新闻办、市气象局、市通信管理局、上海海事局、上海保监局、上海机场集团、事发地所在区政府、油气管道企业等部门和单位的领导担任。市应急处置指挥部根据突发事件影响可增减成员,开设位置根据应急处置需要选定,具体工作由市发展改革委承担。

2.5专家机构

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安全监管局、市公安局、市消防局等部门组建油气管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专家组。油气管道突发事件发生后,由相关专家提供对油气管道突发事件处置的决策建议和技术支持。必要时,成立专家组参与事故调查。

3监测预警

3.1预防监测

油气管道企业要建立健全油气管道突发事件监测预警机制,对石油天然气管道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控和信息分析,对可能引发突发事件或者其他灾害的信息,要及时向市相关部门、单位和所在地的区政府报告。

市相关部门、单位和各区政府要健全油气管道突发事件信息监测体系,完善信息共享机制,通过日常巡查、基层单位上报、社会公众报告等多种渠道收集信息,加强信息的综合分析与评估,提高相关预报的准确性和时效性。重大节假日、灾害性天气等特殊时段要加大监督巡查力度,强化应急值守和信息报告工作。

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应急联动中心、市安全监管局等单位,根据监测信息的分析情况,做好对事件产生的原因、不利因素及发展趋势进行预先判断和把握,为下一步采取预防性措施提供决策依据。

3.2预警分级

按照突发事件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危害程度等因素,本市油气管道突发事件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划分为四级,依次采用蓝色(一般)、黄色(较重)、橙色(严重)和红色(特别严重)表示。

(1)蓝色预警:石油天然气管道本体受到一定损坏或者相关自然灾害管理部门发布预警信号,经研判,可能发生一定影响的管道泄漏事件。

(2)黄色预警:石油天然气管道本体受到较严重损坏或者相关自然灾害管理部门发布预警信号,经研判,可能发生较大影响的管道泄漏或火灾事件。

(3)橙色预警:石油天然气管道本体受到严重损坏或者相关自然灾害管理部门发布预警信号,经研判,可能发生严重影响的管道泄漏、火灾事件。

(4)红色预警:石油天然气管道本体受到极其严重损坏或者相关自然灾害管理部门发布预警信号,经研判,可能发生特别严重影响的管道泄漏、火灾或爆炸事件。

3.3预警发布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油气管道突发事件预警信息的发布工作,依托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政务微博、微信、手机短信、智能终端、电子显示屏等,在一定范围内及时发布。预警级别可根据需要作出调整。重要的预警信息发布后,要及时报市政府总值班室备案。

3.4预警响应

进入预警期后,市发展改革委、市应急联动中心、事发地所在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和单位视情采取以下预防性措施:

(1)准备或者直接启动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降低油气管道突发事件发生的可能性;

(2)加强油气管道实时监控,及时发布最新动态,加强舆情监测,及时澄清谣言传言,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3)及时组织对油气管道情况的分析评估,预测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影响范围和强度以及可能发生的事件级别;

(4)必要时,向可能受到事故影响的公众发布警告和劝告,以及避免或者减轻危害的指导建议。同时,做好相关区域内人员疏散撤离准备;

(5)组织对重点部位的防控,限制使用易受油气管道突发事件危害的场所,组织有关应急救援队伍和专业人员进入待命状态;

(6)调集、筹措应急处置和救援所需物资及设备;

(7)根据需要,对有关油气管道及附属设施采取临时性工程措施;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预防性措施。

3.5预警解除

预警信息发布后,事实证明不可能发生油气管道突发事件或者危险已经解除的,预警发布单位应当及时宣布解除预警,终止预警期。

4应急处置

4.1信息报告与通报

4.1.1一旦发生油气管道突发事件,有关单位、社区和市民要及时拨打“110”或者“119”报告,也可向事发地所在区政府、油气管道企业、油气管道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机构报告。

4.1.2事发地所在区政府、油气管道企业、油气管道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机构接报油气管道突发事件信息后,应当立即报告市应急联动中心。

4.1.3相关部门和单位接报油气管道突发事件后,应当及时相互通报。油气管道突发事件发生后半小时内口头、1小时内书面,将相关情况报告市政府总值班室;特大油气管道突发事件或者特殊情况发生后,必须立即报告。

4.1.4一旦出现事故影响范围超出本市行政辖区的态势,应当依托与毗邻省市的信息通报协调机制,由市有关部门及时向毗邻省市相关主管部门通报。

4.2分级响应

4.2.1本市油气管道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分为四级: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分别对应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油气管道突发事件。当油气管道突发事件发生在重要地段和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重要会议期间以及涉外、敏感的事件,应当适当提高应急响应等级。

4.2.2发生一般、较大油气管道突发事件,分别启动Ⅳ级、Ⅲ级应急响应,市应急联动中心负责组织、指挥、协调相关应急力量和资源实施应急处置。市发展改革委协同事发地所在区政府、油气管道企业等组织开展突发事件救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实施应急处置。

4.2.3发生重大、特别重大油气管道突发事件,分别启动Ⅱ级、Ⅰ级应急响应。市政府视情成立市应急处置指挥部,组织、指挥本市相关应急力量和资源,统一实施应急处置。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立即调动救援队伍和社会力量,及时赶到事发现场,按照各自职责和分工,全力实施应急处置。

4.3先期处置

4.3.1根据油气管道突发事件的发展态势和实际处置需要,由事发地所在区政府、油气管道企业和有关单位成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长一般由事发地所在区政府负责人担任。现场指挥部在判定事故性质、特点、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的基础上,组织有关应急力量实施即时处置,开展自救互救,防止事态扩大。

4.3.2市应急联动中心要立即指挥调度消防、卫生等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组织抢险救援,实施先期处置,采取必要措施,营救遇险人员,控制并消除危险状态,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市发展改革委和相关联动单位要立即赶赴现场,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和处置要求,快速、高效地开展联动处置。处置过程中,要实时掌握现场动态信息,并进行综合研判及上报。

4.4专业处置

除《上海市生产安全事故灾难专项应急预案》规定的应急响应措施外,油气管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还应当根据油气管道特性及实际情况,采取针对性措施。

4.4.1油气管道泄漏事故

由公安、消防、安全监管、发展改革、环保、卫生计生等部门协同实施处置。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现场实施紧急封闭、封锁,实行交通管制,迅速疏散撤离人群,实施紧急避险,转送受伤人员;

(2)立即排除现场火种,视风向、风速、水流、地形、地下空间和设施、周边环境以及油气泄漏量、扩散方向等因素,检测并估算警戒、隔离和防备距离,协助有关区政府开展人员疏散撤离工作;

(3)配合管道专业救援队伍封堵漏点,清除泄漏的石油,完成损毁管道抢修。

4.4.2油气管道火灾爆炸事故

由公安、消防、安全监管、发展改革、环保、卫生计生等部门协同实施处置。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现场实施紧急封闭、封锁,实行交通管制,迅速疏散撤离人群,实施紧急避险,转送受伤人员,划定可能受火灾、爆炸影响的区域范围;

(2)根据原油、汽油、柴油、航空煤油和天然气的不同特性,正确选择扑救路线、方法,控制火势蔓延,防止事态扩大或者发生次生灾害;

(3)配合管道专业救援队伍抢修损毁的管道,清除现场残余油品。

4.5应急结束

特别重大、重大油气管道突发事件处置结束后,经现场检测、评估、鉴定和专家论证,确定事故已经得到控制的,由市应急处置指挥部决定终止应急响应;较大、一般油气管道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终止,由事发地所在区政府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决定。

4.6信息发布

4.6.1一般或者较大油气管道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工作,由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4.6.2重大或者特别重大油气管道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工作,按照本市信息发布工作有关规定执行,由市发展改革委提供发布口径,市政府新闻办予以配合。

5后期处置

5.1善后工作

油气管道企业、事发地所在区政府和发展改革、交通、公安、卫生计生、民政、环保等部门要及时做好受伤人员医疗救治、救济救助、家属安抚、交通恢复、污染物清理等善后工作。油气管道企业要在有关部门和专家的指导下,抓紧进行设施设备修复和现场清理,尽快恢复油气管道输送功能,保障正常生产生活需要。

5.2保险理赔

油气管道突发事件发生后,保险机构要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受灾人员和受灾财产的保险理赔工作。保险监管机构要督促有关保险机构快速查勘并及时做好理赔工作。

5.3调查与评估

由市安全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会同事发地所在区政府和相关部门、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对油气管道突发事件发生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等进行调查评估,并形成书面调查评估报告。

6应急保障

油气管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通信、队伍、交通、治安、医疗、经费、物资、技术等保障,按照《上海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专项应急预案》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7预案管理

7.1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市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

7.2预案修订

市发展改革委根据实际情况,适时报请市油气管道保护和安全隐患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评估、修订本预案。

7.3预案报备

市安委办负责将本预案报国务院安委办备案。

本预案定位为市级专项应急预案,是本市油气管道突发事件应对的行动依据。各区政府和本市相关部门、单位要根据本预案,制订相关配套实施方案,并抄送市安委办和市发展改革委备案。

7.4预案实施

本预案由市发展改革委组织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为5年。

火灾安全的应急预案 篇四

为了保障全校师生在校安全,便于学校各项工作的正常、顺利开展,学校根据上级领导的指示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出食堂安全使用组织网络,形成以xx为组长,xx具体负责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校区食堂天然气的安全使用工作进行具体部署,实行分级管理,明确责任,层层落实,责任到位,责任到人。

学校食堂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x

副组长:xxx

组员:xxx

一、具体工作:

1、xx负责指导、检查学校食堂的安全保障工作

2、xx作为学校食堂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制定、落实、检查食堂安全保障工作,特别是天然气安全使用工作。

3、xx作为食堂工作的直接责任人,每天负责检查食堂水、电、煤气的安全使用情况,及时发现和处置工作中的偶突发事件,并对检查情况进行详细记载。

4、xx每天负责开、关煤气罐阀门、煤气包总、分开关,食堂楼层负责人每天负责检查煤气使用前后所有阀门是否关闭,使用过程中有无漏气现象。

二、处置突发事故的组织程序:

1、发生偶突发事件xx负责关闭煤气罐阀门,煤气包总、分开关,电源总开关,各厨房人员立即用灭火器(毯)、黄沙等灭火。食堂楼层负责人负责开启消防通道,负责人员疏散。

2、启动报告程序:

立即向学校安全办汇报,安全办负责向校长报告并负责向县教育局安全办领导汇报。

3、启动报警程序:

⑴迅速组织有关人员携带消防器具赶赴现场进行扑救。

⑵根据火势情况,如需报警立即就近用电话报告消防中心(电话119),报告内容为:“……发生火灾,请迅速前来扑救”,待对方放下电话后再挂机。

⑶派出专门人员到显眼位置或主要路口等待引导消防车辆进入现场。

4、组织实施:

⑴参加人员:在消防车到来之前,以校区内消防安全员和教师成员为主,其余人员(学生除外)均有义务参加扑救。

⑵消防车到来之后,校内人员配合消防专业人员扑救或做好辅助工作。

⑶使用器具:灭火器(毯)、水桶、黄沙等。

⑷学校各级领导要立即迅速组织人员疏散,并保证消防通道畅通,原则上“先救人,后救物”。

⑸无关人员要立即远离事故现场,以便于工作,便于消防车辆驶入或操作。

5、扑救方法:

⑴扑救固体物品火灾,如木制品,棉织品等,可使用各类灭火器具。

⑵扑救液体物品火灾,如食用油等,应使用AB灭火器、沙土、浸湿的棉被等,绝对不允许用水扑救。

6、注意事项:

⑴火灾第一发现人应查明原因,如是电源引起,应立即切断电源,液化气引起,应立即关煤气罐阀门,煤气包总、分开关等。

⑵火灾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

⑶不得组织学生参加灭火。

⑷发生火灾事故时,在向119消防指挥中心报警时,并立即报告教体局。

⑸抢险救灾组等人员迅速疏散师生,撤离到安全区域。

⑹积极配合消防人员灭火。

⑺在进行灭火的`同时,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火势蔓延。

火灾应急预案 篇五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职工餐厅厨房、食品库房。

职工餐厅分为餐厅、厨房、小卖部和包间及里面所有房间。

二、火灾的发现

火灾的发生一般会出现:烟、味、光等现象,任何人在餐厅区域内发现火情后,都应迅速做到以下事项:

(1)迅速判明起火位置,起火性质(电器、油火、物品)火势情况,报告餐厅管理员;

(2)迅速利用附近的灭火器材灭火,阻止火势蔓延;

(3)当部分起火发展到整体着火后,根据现场最高指挥员的指令,拨消防火警专用电话119通知消防队支援灭火;

(4)报告火情时应报明火警具体位置,火势情况和自己的身份,报告词应迅速、准确、清楚。

三、消防灭火方法和注意事项

(1)、先救人,后灭火的原则。

(2)“火警就是命令”,食堂员工无论在任何场所发现火情,都应勇敢迅速地使用附近的消防器材或灭火物品扑灭火灾,决不能临阵脱逃;

(3)指挥小组的成员既是灭火责任人,又是现场指挥员,应迅速组织员工扑灭火灾,将火灾控制在起火阶段;

(4)消防灭火时,首先应关闭排风机、鼓风机、餐厅空调开关,切断火源,根据火势情况切断电源,关闭防火门,防止火势蔓延;

(5)正确使用消防器材,迅速有效地扑灭火灾,一般火灾采用灭火器喷射灭火,较大火灾应用高压水龙喷射灭火,但要切记,厨房油锅着火或电器着火,严禁用水灭火,以免油锅溢出散布火苗扩大火灾面积或损坏电器;

(6)职工必须懂得“三懂三会”。三懂(懂得哪些是生产操作中的不安全火险隐患、懂得火灾预防措施、懂得扑救初起之火的方法)。三会(会报警,会使用各种消防器材、会扑救初起之火)。

四、疏散方法和注意事项

(1)疏散时机:现场火势较大,无法控制,可能危及到人员安全,应组织人员疏散。

(2)疏散方式:火势较大无法控制,可能危及到全体人员的安全,应组织全体人员疏散。

(3)疏散指令的发出:疏散指令的发出由中心经理或现场最高领导者根据火情发展情况决定发出,任何人不得随意发出疏散指令或疏散警报信号。

(4)发布疏散指令的方法:由值班人员通知疏散小组的人员,疏散人员用口头通知用餐客人撤离餐厅。

(5)餐厅的疏散:餐厅管理员负责人员疏散的总协调;工作人员负责组织餐厅人员疏散;

(6)物资的疏散:保管员负责利用最近的疏散门把重要物资搬离火灾现场。

(7)要掌握好疏散时机和疏散方式,过早疏散易造成影响,过迟疏散可能造成损失;

(8)疏散必须统一指挥,统一组织,有秩序地进行,防止混乱,疏散指令的发出必须由总指挥或现场最高领导决定发出,任何人不得随意发出疏散指令,餐厅服务人员接到疏散指令后,应迅速组织不得迟疑,以免造成损失;

(9)疏散时必须严格按照疏散程序进行,保持安静,避免惊忧周围不该疏散的人员,以免造成影响,并且要先保证职工、后餐厅工作人员;

(10)疏散时必须严格按照疏散方案组织实施,防止遗漏,应确保顾客生命财产安全;

(11)疏散后,应关闭所有的门窗和防火门,关闭所有电源灯光、电器设备,熄灭所有的炉火和烟头。

(8)事件发生隔天,与学生的沟通没有进展时,该食堂暂停正常的大量供餐,但不许停业,应做好员工的思想工作,并加强与学校各食堂的联系,团结协作,随时准备恢复正常供餐。

五、核实上报

根据事故发展情况核实清楚由行政部餐厅主管向行政部分管领导汇报。行政部分管领导接报后,根据情况决策,布置各有关部门,有关餐厅进行抢救,根据《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和抢救需要向公司领导汇报,必要时赶往现场或以其它适当方式领导抢救工作。

六、抢救结束后的处置

1、事发12小时内写出事故书面报告,及时将事发经过、原因分析、处理结果及整改措施形成正式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

2、保护好现场以便调查火灾原因。

3、对冷藏、冷冻食品经防疫部门检验后方可食用。

4、事故处理完毕后,由行政部餐厅负责人总结应急抢救工作的经验教训,同时提出改进意见,完善预案。

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做诗也会吟。上面就是山草香给大家整理的5篇火灾专项应急预案,希望可以加深您对于写作火灾应急预案的相关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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