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监理规划 建设工程监理规划精选10篇

时间:2024-03-06 15:4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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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规划范文 篇一

关键词:城乡规划;建设用地;建设工程;管理;监督;Abstract:The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of urban and rural planning is an important measure to ensure the scientific development of urban and rural planning in china. In this paper, main content of urban and rural planning key regulatory measures and specific methods of supervision has made the summary analysis.

Keywords: urban planning; construction land; 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ement; supervision;

中图分类号:[F292]

《城乡规划法》专门设立“监督检查”一章,强化对城乡规划工作的人大监督、公众监督、行政监督等多形式、多层次的城乡规划监督检查体系[1]。城乡规划监督检查,是对城乡规划法律、法规及城乡规划执行情况的例行检查,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违反城乡规划法律、法规及城乡规划的情况,进行纠正,应当追究法律责任的,进行追究。可以说城乡规划的监督管理是保证我国城乡规划科学发展的重要措施。一、城乡规划管理和监督的主要内容

城乡规划实施管理,主要是按照由法定程序编制和批准的城乡规划,依据国家和各级政府颁布的城乡规划法规和具体规定,采用行政的、社会的、法制的、经济的、科学的管理方法,对城乡的各项建设活动进行统一的安排和控制,引导和调节城乡的各项建设事业有计划、有秩序、有步骤地协调发展,保证城乡规划的实施。在这里,扼要地把城乡规划实施管理的主要内容归纳为以下三个方面:

1、建设用地规划管理

城乡的土地利用是城乡规划的核心内容。城乡土地利用的规划管理,是实现城乡规划的基础。城乡规划是确保城乡土地利用科学合理的法律依据。城乡建设用地规划管理,就是在城乡规划的指导下,运用法律赋予的控制手段,保证城乡土地利用的科学合理,为城乡土地的征用、规划和具体使用提供依据。城乡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的重点是要严格控制与城乡规划有关的各类建设的选址、定点,使之符合城乡规划[2]。主要制约手段是由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也就是说,凡与城乡规划有关的建设,必须由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选址定点,并按法定程序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否则不得以任何借口使用土地进行建设活动。

2、建设工程规划管理

3、城乡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

城乡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是城乡规划实施管理的一项不可忽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主要内容包括充分发挥行政监督检查和群众性监督的作用,对于各项进行中的建设活动进行定期的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及时制止和依法处理城乡规划区出现的违法建设行为,保证城乡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贯穿在建设项目从立项(选址)、定点、用地,直到建设申请、施工、竣工验收的全过程中。

二、城乡规划建设用地监督的关键措施

1、实行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控制

按照分解下达的城乡建设用地指标,在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逐级落实用地规模和布局,并对其中的城镇、工矿、农村居民点等非线性用地,划定规划期内用地的扩展边界,明确管制规则,引导土地的合理利用。通过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和科技手段,加强对用地布局的监管,把新增建设用地严格控制在扩展边界范围内,防止城乡建设用地盲目和无序扩张,有效减缓建设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和其他重要生态环境用地的侵占。

2、落实城乡建设用地空间管制规则

立足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细化对区域土地利用的空间划分,针对不同区域实施差别化的土地利用管理措施。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内,要在现行基础上简化农用地转用审批环节,强化跟踪监管,同时要加强建设项目在节约集约用地方面的审查和管理,推进土地利用方式转变。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外,原则上只能安排能源、交通、水利、军事等必须单独选址的建设项目,严格限制城、镇、村和工矿用地的无序蔓延。

3、完善建设项目用地前期论证

加强建设项目用地前期论证,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土地供应政策等对建设用地的控制和引导[3]。建设项目选址应按照节约集约用地原则进行多方案比较,优先采用占地少特别是占用耕地少的选址方案。

总体上看,城乡建设用地空间管制的主要精神是,扩展边内土地用作非农建设用途要简化审批程序,而扩展边界外的土地用作非农建设要从严进行审批和监管,通过行政经济手段,引导城乡建设向扩展边界内集中。

三、城乡规划建设工程监督的关键措施

城乡规划建设工程的管理和监督是有效遏制建设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工程项目的优质、安全和廉洁高效,重要措施。具体的监督可分为工程项目的前期监督、工程质量监督以及工程资金监督三个方面。

1、项目前期监督检查

前期监督主要是为了加强项目建设程序的监管,依据《招标投标法》,以政府投资项目为重点,严格核准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确保依法应该公开招标的项目实行公开招标。同时加强工程节能评估审查,规范和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强化对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监管;对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的管理,严格依法征地拆迁,坚持合理工期、合理标价、合理标段,科学组织施工,规范设计变更;

2、工程建设质量监督检查内容

工程质量关乎集体和公众利益,必须强化城乡规划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意识,保证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质量监督的主要措施包括,推行管理骨干基本固定、职责明确、规范运作的劳务管理模式;严格合同订立和履约,禁止转包和违法分包;完善质量管理法规制度,明确质量标准和管理目标,加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强化企业质量主体责任,落实工程质量各方领导责任制。加强控制性详细规划制定和实施监管,严格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制定和修改程序;加强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情况和规划实施管理的监督检查,加大规划行政执法力度。

3、项目资金监督检查小组内容

项目资金监督检查要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工程建设重要设备、材料采购;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严格概、预算管理,控制建设成本,确保财政拨款和银行贷款等项目建设资金的安全;对建筑项目资金按建立专户、专款专用、专款核算、专人管理的要求监督检查。

四、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监督方式

城市乡规划监督以检查小组牵头单位根据实际需要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定期或不定期专项检查。

一方面要组织召开与监督检查事项有关的会议,听取被监督检查单位主要负责人有关建设项目的情况汇报;通过查阅被监督检查单位有关建设项目的财务会计资料以及其他有关资料进行监督。检查小组要进入建设项目现场进行查验,调查、核实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工程质量、进度等情况以及单位的财务、资金状况,向职工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必要时可要求被监督检查单位主要负责人作出说明。

同时要建立起完善的责任追究制度。项目单位要严格按照工程项目建设程序做好各项工作,对平时自查和检查组提出的问题要及时整改纠正。若相同问题再次出现,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项目法人的责任;各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做好对本部门所审批、审核、许可事项的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并督促纠正,如督查不到位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单位行政一把手的责任;同时按照职责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工程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在检查中因督查不到位,致使工程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被相关部门通报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督查人员的责任。

参考文献:

[1] 汝阳县城乡规划办公室三措施强化城乡规化监督管理[J].中州建设,2011,(9):42-42.

工程监理规划 篇二

关键词:工程项目;监理规划;控制;管理

中图分类号:K826.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监理规划是监理单位接受业主委托并签订委托监理合同之后,在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主持下,根据委托监理合同,在监理大纲的基础上,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广泛收集工程信息和资料的情况下制定,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用来指导项目监理机构全面开展监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1、工程概况

本项目是位于大连市旅顺南路202路轨道线路延伸工程河口换乘站工程,由中建市政建设有限公司承建。建设规模为大连市202路轨道线路延伸工程河口站到东软区间隧道1115双线断面米,路基221米及大连地铁一号线右线1099米双线,左线长链50.6米,路基22.5米;河口站至终点桥梁长度420米,区间地下结构部分改移暗渠878米。监理工期为12个月,并采用合同总价一次包干的承包方式。

2、监理依据、范围、工作内容和目标

2、1监理工作依据

本工程监理规划是根据本工程监理大纲、设计文件及施工图,以及国家、地方、交通行业相关现行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相关的规程、规定进行编制的,满足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

2、2监理范围

监理范围主要有:202路隧道工程1114m;地铁1号线隧道工程1099.7m;暗渠隧道工程878m,桥梁工程420m;路基工程243.8m。

2、3监理内容

本部分主要概括为“四控”(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控制);“两管”(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一协调”(主要负责内部协调);检查、监督安全文明施工。

2、4监理工作目标

监理工作目标主要分为四部分:①质量控制目标,按照工程质量标准做好工程质量控制工作,确保工程验收一次性合格率,达到施工合同中所约定的工程质量等级;②工期控制目标,根据施工合同确定的工期,在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如期完成工程项目建设;③投资控制目标,在授权范围内,工程造价控制在合同中所约定的投资及建设单位认定的有关费用限额以内;④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审查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措施,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规范、规程及标准进行现场督促、检查。

3、工程监理中控制的重点

3、1施工准备阶段质量控制

施工准备阶段控制的重点主要包括四方面:①施工组织设计审批,主要审查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健全,各项措施是否完备,相关人员(含特殊工种施工人员)是否具有相应的资质;对工程水文地质特征及场地环境因素是否考虑周全,是否有应急方案且具有针对性。②工程测量成果控制复核,主要是对承包单位所进行的隧道、路床、坐标、高程的测量、校核结果进行复核。③施工机具的审查,对机具设备的选型、主要性能进行审查,检验机具设备使用和操作要求是否已进行交底。④开工报告审批,施工组织设计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由建设单位认定,对已具备开工条件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对开工报告做出批复,并报建设单位备案。

3、2施工实施阶段质量控制

3、2、1质量控制的要求

在质量控制方面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重点进行事前控制;根据施工规范要求,坚持质量标准,严格进行检查;对重点控制的范围,结合工程的特点制定实施细则、旁站方案。

3、2、2质量控制的内容和方法

(1)审核内容

本部分主要是审核分包单位资质和开工报告,现场核实后下达“开工令”;审核承包单位施工组织设计以及提交的有关原材料、构配件等的质量检验报告和提交的反映工序质量动态的统计资料或管理图表;审核有关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技术鉴定书;审核承包单位提交的关于工序交接检查,分项、分部工程质量检验报告;按施工顺序、进度计划及时审核签署有关质量文件、报表。

(2)现场检查的主要内容

①开工前检查:是否具备开工条件,开工后能否保证工程质量,能否连续地进行正常施工;②工序交接检查:对于重要的工序或对工程质量有重大影响的工序,在自检、互检的基础上,进行交接检查;③隐蔽工程检查:承包单位在自检合格后报经监理人员检查签证认可,方能掩蔽;④停工后、复工前的检查:承包单位在停工后进行整改,自检合格报监理人员检查签证认可,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复工令;⑤分项、分部工程检查:分项、分部工程完成,承包单位自检合格报总监理工程师组织验收后,办理签证,进入下道工序施工,有关记录存入档案。

(3)工程验收的质量预控内容

本部分主要是督促承包单位提出阶段验收申请报告,并参加阶段质量验收、认证,提出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最后审查承包单位提出的竣工图、竣工结算和竣工技术资料,由承包单位整改后移交建设单位存档。

3、3工程进度控制

3、3、1施工准备阶段的进度控制

首先根据施工总进度计划排出每月施工进度计划,要求承包单位精心组织,合理安排,在保证工程质量及施工安全的前提下,加快施工速度;对施工进度实施动态管理,要求承包单位申报季度、月度施工进度计划,必要时每周申报施工进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每周工程监理例会要对上周的各项工程实际施工进度完成情况与进度计划进行比较分析,检查是否按时完成计划。

3、3、2施工过程中的进度控制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从施工组织措施、技术措施、经济措施、合同措施四个方面进行有效控制,以实现进度总目标。

3、3、3施工进度延误的处理

属承包单位责任的进度延误,如未能在下阶段采取措施赶上计划进度或无明显效果,总监理工程师应与承包单位的领导协商,采取对策,以保证履行进度承诺。如工期延误属建设单位责任或不可预见的原因,由承包单位填报延长工期申报表,单位工程监理工程师审查后报总监理工程师核签。

3、4工程造价控制

为实现工程造价控制在施工合同中所约定的投资及建设单位认定的有关费用限额以内,采取以下控制措施:①造价的事前控制,主要是进行风险预测,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协助建设单位完成应承担的义务,减少承包单位提出索赔的可能。②造价的事中控制,本项为工程造价控制的重点,应做好细部工作,达到控制成本的作用。③竣工结算,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单位应按时向监理单位提交竣工结算资料。建设单位收到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结算支付证书后,应及时按合同约定与承包单位办理竣工结算有关事宜。

4、监理过程中的管理

4、1安全管理

施工过程中必须加强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建设安全等有关规定,坚持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确保安全施工。在本过程中做好有害气体和粉尘的防治,确保火灾,水灾的发生,在施工时防止顶板垮落伤人事故的发生以及物体打击,防止机械造成的伤害。

4、2合同管理

监理部应对整个施工期间的合同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和跟踪管理,并及时将情况以月报或会议纪要形式提供给建设单位。合同的管理包括四项: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建设工程分包合同,

供货合同。监理部在这部分主要对合同做出评审,对于合同中个别项目的变更进行洽商并对争议进行调解,在需要暂停施工时对工程的暂停及复工做好管理工作,在解决费用索赔事件时监理工程师要对费用索赔进行审查与评估,经与建设单位协商同意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确认索赔金额,并签发索赔申请,在违约事件发生后,受损方可向监理部提出违约事件的申诉,监理工程师要对事件进行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方案,在与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评估工程延期及费用损失的数量,由总监理工程师发出“监理通知”。

4、3信息管理

信息管理的基本原则是通过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所有信息的合理分类,收集工程信息,迅速准确地传递到各部门,同时为有关方面定时提供信息报告。在此过程中要求承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及时提交有关的材料报验和分项工程报验等资料,在工程竣工后及时进行汇总、整理,并提交建设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应准确、及时地利用计算机进行汇总、整理监理日志、监理月报及监理总结等监理资料。

5、施工组织协调

施工组织协调主要是对工业场地内各承包单位的原材料堆放场地、道路运输、施工用水等以及施工中的外部和内部原因影响施工的因素进行协调。组织协调分为内部协调和外部协调。应遵循守法、公正、目标统一和总监负责制的原则,并实行每周监理例会制度和不定期的协调会议制度。例会由总监主持、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时间由建设、监理、承包单位三方商定。

6 文明施工监督和检查

施工过程中涉及到各方面方面的因素较多,重点监督、检查主要包括①承包单位是否严格执行大连市有关文明施工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规定;②建立健全文明施工目标管理制度、宣传教育制度、检查制度等;③现场各种施工围档、密纹网、围栏是否齐全;④承包单位现场各种警示、标语、标志、信号是否齐全;⑤工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工作服整洁;⑥施工现场是否存在灯光、噪音等扰民现象;⑦施工时是否对绿化产生不良影响;⑧清运渣土车辆是否产生遗撒。

综上所述,每一个监理规划都是针对某一个具体建筑工程的监理工作计划,都必然有它自己的投资目标、进度目标、质量目标,项目组织形式,自己的监理组织机构,目标控制措施、方法和手段、信息管理制度、合同管理措施。只有具有针对性,建筑工程监理规划才能真正起到指导具体监理工作的作用。

参考文献

工程监理规划 篇三

一、充分肯定三来年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取得的成绩

自20*年以来,省监察厅与省建设厅密切配合,认真开展了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成效明显,概括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一)加强组织协调、健全工作机构

20*年9月,建设部、监察部下发《关于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的通知》(建规[20*]161号)后,省建设厅、省监察厅按照通知要求,迅速对全省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做出了统一部署,制定了实施意见和工作方案,下发了相关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全省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的具体目标、任务和重点。同时,及时成立了全省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建立了联合工作机制。各市州、县建设局和监察局也成立了相应领导和工作机构。由于我们共同努力,保证了全省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别是各级建设系统在规划效能监察中工作非常主动,发挥了重要的牵头作用,办公室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值得充分肯定。

(二)加强工作措施,促进工作落实

一是加强了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的宣传和信息交流。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印了效能监察手册,编发了30多期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简讯。二是注重了规划效能监察与机关效能建设、贯彻《行政许可法》等工作相结合。三是及时总结、交流经验。20*、20*、20*年连续3年召开了全省规划效能监察工作会议,交流了各地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经验,推动了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深入开展。四是开展了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绩效考核。省建设厅、监察厅今年上半年及时转发了建设部、监察部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绩效考核的通知》,并组织实施了该项工作。

(三)加强制度建设,提高工作成效

制度建设主要有三项:一是层绩监督制度,建立了派驻城乡规划督察员同时负责效能监察工作任务的监督制度。二是全面推行城市规划公示、公布、听证、信息咨询查询及社会承诺、限时办结等制度。建立了全省联网的城乡规划信息港,搭建了方便群众的公共平台。三是建立和完善了城市规划委员会制度,促进了城乡规划的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四是城乡规划的综合调控和宏观引导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五是执法监督力度加大,一些违法建设的问题逐步得到遏制,各级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的自觉性得到进一步的强化。

(四)加强监督检查,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根据建设部、监察部下发的《关于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的通知》的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会同建设、规划主管部门对城乡规划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查处了一批城乡规划中违纪违法案件。一是省纪委、省监察厅会同省人大环资委、省建设厅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省14个市州推进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情况进行了适时督促检查。省监察厅积极配合省建设厅开展了多次不同形式的专项检查。二是促进电子政务效能监察在规划效能监察中的运用,督促各级政府和规划主管部门通过规划网络报建、网络审批、网络查询、网络督办,推进了规划工作的公开透明和监督工作的深化。三是加强督办,通过受理群众举报等发现和掌握案件线索,及时纠正查处了一批违纪违法案件。如株洲市规划局有关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程序进行规划许可的案件、省监察厅会同*市监察局查处了*市规划局个别工作人员在锦绣康岛项目中的违规审批的案件等。四是积极组织、配合、参与拆违控违工作。全省各级监察机关结合本地实际,完善防违、控违机制,组织查处了一些行政机关纠处拆违、控违不力的典型事件,支持规划执法工作人员认真履行执法职能,为拆违控违工作创造了较好的执法环境。

二、认清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形势,增强工作的针对性

我省的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在建设部、监察部和省政府领导下,经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应当清醒看到,目前我省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离上级和人民群众要求还有不少差距,我们要全面分析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及其原因,认清形势,增强下一步工作的针对性。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有待加强:

一是城乡规划权力运行监督机制有待健全。从一些已暴露的问题看,由于监督管理机制的不健全,城乡规划中违法违规违纪问题还有相当大的比例。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主要是:有的地方领导和行政管理人员规划的法律意识淡薄,规划的随意性大,突出表现在:一些地方规划的编制、执行以及规划的变更,还有相当大的随意性,“领导违法、政府违法、法人违法”、“开发商主导、市长决策、规划局执行”现象仍然存在;领导一句话就可以变更规划。我们希望这种局面要尽快改观。有的项目违反规划或不按法定程序审批,有的甚至取消法定的选址意见书;有的随意提高容积率等。如:*“锦绣康岛”建设项目规划审批突破了控制性详规中关于容积率的强制性指标,未充分考虑该项目周边环境的复杂因素和听证程序,将该项目不当适用《关于〈*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若干条文的解释》,引发了居民不满和重复越级上访。还有一些房地产开发项目,审批过程极不透明,随意改变容积率,权力运作未置于有效监督之下,甚至出现了、收受贿赂等问题。

城乡规划既是一项技术性含量很高的工作,同时也是一种行政行为,关系一个地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水准和居民生存发展环境的幸福指数。规划不合理,规划失误,规划不落实就会给一个地方发展和群众利益带来难以挽回的损失,因此规划随意性一定要纠正,一定要强化规划的法律意识、规划的程序意识、规划的监督意识。

二是城市建设整体规划科学性有待加强。我理解,规划从其性质上应当具有法律性、严肃性;其内容应当具有科学性、系统性。要做到宏观与微观要结合,当前与长远相结合。我在国外学习考察时,看到一些国家城市规划至少管50年到100年,如华盛顿规划就全面长远,人文与生态、环保要求结合很好。规划不仅要符合科学可持续发展的要求,还应当具有强制性,规划一经制定,非经法律程序不能变更。规划的执行要有强制力保障,不能象有些城市道路施工,今天挖了填,明天填了挖,不仅影响道路畅通,而且造成重复建设、浪费,居民将此戏称为“拉链工程”。反映非常强烈。这说明我们在城乡规划的科学性和权威性都不够,这里面还有着违反规划法的行政责任追究不到位、行政纠错制度不健全等原因。

三是城乡规划行政执法有待改进。由于种种原因,规划执法的力度不够。存在体制上多头管理,机制上执法队伍、执法手段、执法保障等不完善问题。如,规划执法的力度不够,一些地方违法违章建设和随意改变土地功能性质、未批先建、少批多建等现象仍时有发生;有的地方未经审批,违法用地、乱搭违章建筑的情况仍比较严重,且未得到有效遏制等。以上三个方面的问题,应当引起高度重视,在今后工作中,认真研究解决。

三、充分发挥监察职能作用,促进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走上新台阶

各级监察机关,在下一步深入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中,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增强抓好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的自觉性和政治责任感

要明确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是我们应有的职责。各级监察机关在工作中要增加三个意识,即:执法监察、效能监察、廉政监察相结合的意识。抓城乡规划效能监察、执法、效能、廉政监察都要贯穿其中,今年这块工作监察厅把它划归执法监察室,一方面考虑到这块工作的特殊性,它本身是三种监察内容的结合;另一方面考虑到执法监察室与建设口工作联系多,便于工作归口。今年,*锦绣康岛案件就是执法监察室查的,因此把这项工作进行调整,目的就是要加强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促进各级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规划、科学规划、强化规划监察。各级监察机关要充分认识做好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工作的自觉性和政治责任感,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正确处理监督与配合参与关系,支持规划部门依法高效履行职责

监察机关是法定的监督同级政府组成部门和下级政府的机关。我们与建设、规划部门有着法定的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那么怎么正确处理好这种关系呢?那就是做到在监督中支持、配合,在参与配合中监督,总结多年的工作实践经验,首先要客观分析,在目前情况下,单靠建设规划部门,规划工作做到依法、科学、高效,确有一定难度,所以客观上需要监察机关参与。各级监察机关要加强与建设、规划主管部门的联系,支持和配合建设规划部门依法执法,全面履行职责;其次,规划及其执行是一种行政行为,其本身需要加强监督,所以也需要加强行政监察。在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中,要做到两个加强:一方面,监察机关的工作要加强与建设规划部门的联系,支持配合和督促其做好工作;另一方面,建设规划主管部门要积极主动,加强与监察机关的联系,建立健全及时交流信息、通报情况、案件线索移交等制度,通过加强协作配合、创新联合督察、重点督查,挂牌督办等形式,形成长效工作机制,促进城乡规划建设部门依法高效行政。

(三)突出工作重点,推进规划领域惩防体系建设

一是突出效能监察。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的重点有三个方面:即规划的程序、规划的内容、规划的执行。在规划的程序上,重点监督是否公开透明,是否按法律程序高效审批,是否廉洁审批。在规划的内容上,重点监督是否合法、合规、合理,是否体现了科学性。在规划的执行上,重点监督是否随意变更、是否依法执法,是否文明执法。如,对违规、违法、违纪行为是否严肃处理等。

工程监理规划范文 篇四

关键词:城市规划;监察;现状

中图分类号: TU98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引言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各种城市规划方案也纷纷涌现,如何选择正确的规划方案,如何确保规划方案的正确执行,都是城市管理部门所面临的重要课题。因此对城市规划进行监察,是确保城市化建设朝着合理方向发展的有效保障。

1、城市规划监察特点

1.1 复杂性

城市规划涉及到城市未来的发展走向,涉及到城市的各个相关部门,对全市居民的生活有着重大的影响。因此,其监察自然也就要涉及方方面面的切身利益,同时也具备时效性强,执法难度大的特点。这就要求监管部门既要做思想工作,又要依法办事;既要监察规划实施,又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因此,城市规划监察工作面临着极端的复杂性。

1.2 地方性

不同的城市,有不同的发展方向,也就决定了城市规划的差异。所以,城市规划监察具有地方性的特点。这就要求城市管理部门要根据每个城市的历史条件自然环境与发展状况等,结合地方规划监察所依据的地方性法律规范,因地制宜地展开监管工作。

1.3 长期性

城市发展不是一朝一夕能够完成的,而是需要长期的发展过程,这也就直接决定了监管工作的长期性,决定其是一项不间断的工作。这就要求监管部门和相关监管人员,要熟悉城市的历史沿革,了解现状和未来发展的方向,在长远的工作规划指导下完成工作,而不能只顾当前,不管今后发展,不能单纯为了眼前利益而牺牲长远利益。

1.4 现实性

城市规划监察的主要目标,就是为了创造更好的投资环境生活生产环境。这就是说,现实性是城市规划监察的又一个重要特征,城市规划的监管部门一定要充分虑城市发展的客观需要和现实可能,正确处理好监察与发展的关系,既要考虑现实情况,又要考虑未来设想,进行合理实事求是的监管。

2、城市规划中出现的问题

城市规划监察工作是一项综合性行政管理工作,对城市的规划建设及合理发展起着重要作用。但是城市化进程越来越快,以致城市规划管理跟不上发展节奏,出现了一系列问题,比如:违法违章建设等等。现就违章建设中“批少建多”和“未批先建”这两个问题深入探析一下:

2.1 “批少建多”问题

指行为人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了“一书两证”,即《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行为人在实际建设施工中不按照审批的建设面积进行建设,而是擅自进行加层或扩建等。这种现象屡见不鲜,究其原因,无外乎行为人法律意识淡薄,贪图利益所致,但是管理部门监管不到位也是这种事情屡屡出现的一个重要原因。这种现象长期无法杜绝,就会破坏我们城市的良性发展,不利于我们的城市化进程,甚至影响到我们的经济发展。因此,除了普及法律法规知识以外,我们管理部门要加大巡查监管力度,保障城市建设的合理发展。

2.2 “未批先建”问题

指行为人根本不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房手续,或是在规划审批手续未完全办理下来的情况下,便私自进行建设建筑物、构筑物,这种情况比上一种更为严重,性质也更为恶劣。行为人未办理相关手续主要原因有:一是行为人法律观念淡薄,完全无视相关法律法规;二是相关部门审批时间过长,导致行为人纷纷望而兴叹,再加上建房时间紧迫,就大胆地铤而走险,来个“先斩后奏”。针对这种情况,一方面,我们仍要加大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另一方面,相关部门要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提高办事效率。

3、目前城市规划监察工作的困境

由于规划监察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涉及范围广、矛盾多、情况复杂,存在问题发现难,制止难,处理难,处罚执行难等诸多问题,所以它是一项难度较大的工作。往往执法过程当中,发现违法建筑在制止时,又会因种种原因制止不住。有规划执法力量不足的问题,有法律法规没有授权问题或部门协调联动等问题。

3.1 查处违法建设涉及范围较大

违法违章建设案件的查处一方面靠群众举报、投诉取得案件线索来源,另一方面靠规划监察人员的巡查发现问题,但由于城区范围广,执法人员有限,一些偏僻的地方就会存在违建的隐蔽性,巡查就会出现漏洞。

3.2 违法建设者对抗情绪激烈,矛盾突出

一般每个违法建设案件,都牵涉到各方的利益,特别是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所以,有些人对监察工作不理解,甚至有较大抵触性。即便知道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也会为了自身利益来干涉执法工作,增加监察人员的工作难度。违法建筑制止后在处理过程中,建设单位对处罚决定置之不理,甚至于群众不理解,对抗情绪十分严重,有时在现场白天盯晚上干,一离开就接着干,越是违法建筑建得越快。查违章有时成了建设进度的推进剂,可谓困境重重。

3.3 监察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参差不齐

在规划监察执法过程中,有些工作人员情绪化比较严重,不讲究工作方法和策略,工作没有成效同时影响了管理部门在群众中的形象。这样只能激化政府与群众之间的矛盾,对事情的解决毫无益处。

4、如何做好城市规划监察管理工作

5.1充分认识规划执法监察工作的地位及作用。

各类规划能否顺利实施,规划执法监察工作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一是该项工作关系到规划的具体落实。好的规划,如果不依法建设,那么精品规划有可能成为废品。因为违法建设严重侵蚀了城市公共资源,损害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又严重影响城市环境和对外形象,制约城市建设与发展。

二是关系到规划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常说依法审批和建设。依法审批就是在项目审批过程中严格按照规划法律法规和各类技术规范进行审批。一旦审批,怎样建,是否按照规划许可的内容建,主动权就掌握在建设单位手里,怎样才能规范建设单位严格按规划审批的要求进行建设。就靠批后管理来实现。管理和监督的好,就按要求建设,管理及监督不到位就可能你批你的我建我的,就严重违反了规划法律法规。

三是关系到相邻关系及社会稳定,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不仅是各类建设项目规划审批的依据,也是维护相邻关系的标准。如果建设单位不按照规划审批进行建设,就会影响相邻单位、个人的利益,就会产生矛盾,影响相互关系,造成群众上访,甚至会发生刑事案件。

5.2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和建立健全数字化管理体系

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尽量做到早发现、早制止。对城市规划区实现网格化管理,建立详细的摸底排查台账,对已审批的建设单位或个人的“两证”内容、开工放线记录等有详细的登记以便于随时巡查。在经济条件允许的前提下,利用先进的电子网络工程对背街小巷、重点区域进行实时监控,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5.3 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提高监察人员综合素质

城市规划监察工作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情况,这就要求监察工作人员要有较高的综合素质。不仅要熟悉、掌握、运用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还要有较强的随机应变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因此,要加强监察人员的执法业务学习培训,总结交流工作经验,建立健全考核制度,提高业务管理水平。在规划监察工作过程当中,要树立“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讲求工作技巧、方式方法,处理违法建设案件时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5.4 多部门配合形成合力发挥联动机制共同执法

在城市规划监察执法部门内部,要形成部门与部门之间的配合制度,形成共同面对违法行为共同查处的工作局面,这样就能在行为上制约一些人情问题的出现;另一方面,在城市规划审批的各个环节中,加大执法监察的力度,以确保做好城市规划项目的审批、监察等全程监察工作。为做好城市规划项目的全程监察管理工作,城市规划监察部门应同规划管理部门、其它管理部门构建共同协作的机制,以确保在建设的全过程中,合理、合情、合法。多部门共同配合执法,在一定程度上能及早抑制违章、违法建筑的发展,避免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

5.5 加强规划知识宣传,提升群众城市规划意识

做好群众的规划知识普及工作,提高普通群众的城市规划意识。为普及宣传城市规划知识,可在群众休闲、聚会场所通过展板、宣传栏等措施,全方面宣传城市规划知识。把城市规划监察工作的一些程序及必要环节为普通老百姓讲解演示。还可以定期把城市发展过程中的变化展现出来,让更多的老百姓了解自己居住城市的变化以及城市在规划、建设方面的发展。

结束语

综合上述,城市规划监察工作是城市规划工作中的重中之重,为了更好的开展城市规划监察工作,为老百姓创造一个优美的生活环境,应充分发挥城市规划监察的职能作用,采取灵活多变的战略战术。各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多管齐下,变被动为主动,合理、合情、合法地把违章、违法建筑彻底清除。

参考文献

[1]陈世宏,王雷,陈祥葱。基于3S技术的数字城市规划监察系统构建[J].测绘与空间地理信息。2011(01).

工程监理规划范文 篇五

关键词:建筑工程;监理规划

Abstract: supervision is planning project construction supervision unit in an entrusted by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project supervision department to guide the guiding document for supervision work. Realize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total goal is a system of the process, need to make plans, establish organization, equipped with appropriate supervisory staff, effective leadership,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target control of the project. In this paper, the construction supervising the significance of planning, basis and the requirements of are discussed in this paper.

Keywords: building engineering; Supervision planning

中图分类号:U415.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一、引言

监理规划是监理单位接受业主委托并签订委托监理合同之后,在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主持下,根据委托监理合同,在监理大纲的基础上,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广泛收集工程信息和资料的情况下制定,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用来指导项目监理机构全面开展监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二、建筑工程监理规划的意义

(1)监理规划是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在接受建设单位委托后首先要编制的指导项目监理部开展监理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建筑工程监理的中心目的是协助业主实现建筑工程的总目标。监理规划包括确定监理工作目标,制定监理工作程序,确定目标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等各项措施和确定各项工作的方法和手段。

(2)监理单位如何履行监理合同,如何落实业主委托监理单位所承担的各项监理服务工作,作为监理的委托方,业主不但需要而且应当了解和确认监理单位的工作。同时,业主有权监督监理单位全面、认真执行监理合同。而监理规划正是业主了解和确认这些问题的最好资料,是业主确认监理单位是否履行监理合同的主要说明性文件。监理规划应当能够全面而详细地为业主监督监理合同的履行提供依据。

(3)从建筑工程监理控制的过程可知,监理规划的内容必然随着工程的进展而逐步调整、补充和完善。它在一定程度上真实地反映了一个建筑工程监理工作的全貌,是最好的监理工作过程记录。因此,它是每一家工程监理单位的重要存档资料。

三、建筑工程监理规划的依据

监理规划是在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和项目监理机构充分分析和研究建筑工程的目标、技术、管理、环境以及参与工程建设的各方等方面的情况后制定的。

(1)工程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具体包括三个层次:一是国家颁布的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这是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的最高层次;二是工程所在地或所属部门颁布的工程建设相关的法规、规定和政策;三是工程建设的各种标准、规范,工程建设的各种标准、规范也具有法律地位,也必须遵守和执行。

(2)政府批准的工程建设文件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政府工程建设主管部门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批文。二是政府规划部门确定的规划条件、土地使用条件、环境保护要求、市政管理规定。

(3)在编写监理规划时,必须依据建筑工程监理合同以下内容: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的权利和义务,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有关建筑工程监理规划方面的要求。

(4)在编写监理规划时,也要考虑其他建筑工程合同关于业主和承建单位权利和义务的内容。

(5)监理大纲中的监理组织计划,拟投人的主要监理人员,投资、进度、质量控制方案,合同管理方案,信息管理方案,定期提交给业主的监理工作阶段性成果等内容都是监理规划编写的依据。

三、建筑工程监理规划编写的要求

(1)监理规划在总体内容组成上应力求做到统一。这是监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要求。监理规划基本构成内容的确定,首先应考虑整个建设监理制度对建筑工程监理的内容要求。建筑工程监理的主要内容是控制建筑工程的投资、工期和质量,进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协调有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这些内容无疑是构成监理规划的基本内容。施工阶段监理规划统一的内容要求应当在建设监理法规文件或监理合同中明确下来。

(2)监理规划基本构成内容应当统一,但各项具体的内容则要有针对性。监理规划是指导某一个特定建筑工程监理工作的技术组织文件,它的具体内容应与这个建筑工程相适应。由于所有建筑工程都具有单件性和一次性的特点,也就是说每个建筑工程都有自身的特点, 而且,每一个监理单位和每一位总监理工程师对某一个具体建设工程在监理思想、监理方法和监理手段等方面都会有自己的独到之处。因此,不同的监理单位和不同的监理工程师在编写监理规划的具体内容时,必然会体现出自己鲜明的特色。

(3)监理规划是针对一个具体建筑工程编写的,而不同的建筑工程具有不同的工程特点、工程条件和运行方式。这也决定了建筑工程监理规划必然与工程运行客观规律具有一致性,必须把握、遵循建筑工程运行的规律。因此,监理规划要随着建筑工程的展开进行不断的补充、修改和完善,把握建筑工程运行的客观规律,就需要不断地收集大量的编写信息。如果掌握的工程信息很少,就不可能对监理工作进行详尽的规划。例如,随着设计的不断进展、工程招标方案的出台和实施,工程信息量越来越多,监理规划的内容也就越来越趋于完整。就一项建筑工程的全过程监理规划来说,想一气呵成的做法是不实际的,也是不科学的,即使编写出来也是一纸空文,没有任何实施的价值。

(4)监理规划应当在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下编写制定,这是建筑工程监理实施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的必然要求。当然,编制好建筑工程监理规划,还要充分调动整个项目监理机构中专业监理工程师的积极性,要广泛征求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意见和建议,并吸收其中水平比较高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共同参与编写。在监理规划编写的过程中,应当充分听取业主的意见,最大限度地满足他们的合理要求,为进一步搞好监理服务奠定基础。作为监理单位的业务工作,在编写监理规划时还应当按照本单位的要求进行编写。

(5)监理规划的编写需要有一个过程,需要将编写的整个过程划分为若干个阶段。监理规划编写阶段可按工程实施的各阶段来划分, 这样,工程实施各阶段所输出的工程信息就成为相应的监理规划信息,例如,可划分为设计阶段、施工招标阶段和施工阶段。设计的前期阶段,即设计准备阶段应完成规划的总框架并将设计阶段的监理工作进行“近细远粗”的规划,使监理规划内容与已经掌握的工程信息紧密结合;设计阶段结束,大量的工程信息能够提供出来,所以施工招标阶段监理规划的大部分内容能够落实;随着施工招标的进展,各承包单位逐步确定下来,工程施工合同逐步签订,施工阶段监理规划所需的工程信息基本齐备,足以编写出完整的施工阶段监理规划。

(6)现代科学管理应当讲究效率、效能和效益,其表现之一就是使控制活动的表达方式格式化、标准化,从而使控制的规划显得更明确、更简洁、直观。因此需要选择最有效的方式和方法来表示监理规划的各项内容。比较而言,图、表和简单的文字说明应当是采用的基本方法。编写建筑工程监理规划各项内容时应当采用什么表格、图示以及哪些内容需要采用简单的文字说明应当作出统一规定。

(7)监理规划在编写完成后需进行审核并经批准。监理单位的技术主管部门是内部审核单位,其负责人应当签认,同时,还应当按合同约定提交给业主,由业主确认并监督实施。从监理规划编写的上述要求来看,它的编写既需要由主要负责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主持,又需要形成编写班子。同时,项目监理机构的各部门负责人也有相关的任务和责任。监理规划涉及到建筑工程监理工作的各方面,所以,有关部门和人员都应当关注它,使监理觇划编制得科学、完备,真正发挥全面指导监理工作的作用。

四、结论

对一项工程的监理而言,如果没有一份与所监理工程自身特点相结合的监理规划来指导监理工作,也就没有良好的监理效果,即:没有周密完整的规划,具体的实施可能就要打折扣。对一个监理企业来讲,监理规划的编制质量同时也是监理水平的外在体现,代表着监理企业的形象。监理规划不但要有,更重要的是要有使用价值、有针对性:监理企业的价值观念,总监及其他专业监理人员的监理思想等都要在规划中有所体现甚至创新,同时能经得起外部的检查。也希望通过监理企业内部、建设单位、政府监督机构等的齐抓共管,促使监理规划的编制达到企业应有的水平。只有具有针对性,建筑工程监理规划才能真正起到指导具体监理工作的作用。监理单位的实际水平可从监理规划和它的实施中充分地表现出来。

参考文献:

【1】GB 50319—2000,建设工程监理规范【S】.

【2】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建设工程监理概论【M】.

工程监理规划 篇六

【关键词】设计监理;移民规划;水库移民;工作范围

我国的基本建设项目推行以项目法人负责制为中心的招标承包制、项目监理制的工程建设管理体制。实践证明,采用“三制”可以在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更好地确保工程质量,控制工程进度和工程项目投资。

然而,勘测设计项目实行上述“三制”相对滞后,特别是招标投标制和项目监理制还远未普遍推行,水利工程项目移民规划设计的设计监理也是如此。本文结合水库移民工程自身的特点,从水利工程移民规划设计监理的概念、工作范围和程序等方面探讨设计监理在水利工程移民规划设计中的应用。

1.水利工程移民规划设计监理的概念

设计是工程建设的灵魂。移民规划设计方案的优劣直接关系到工程的功能、投资效益以及安全运行,对移民规划设计加强管理和监督,是完善工程设计管理、实施工程项目法人负责制的一项有效措施。目前多数水利水电工程开发公司缺乏移民专业人员,远不能对移民规划设计的工作过程及成果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移民规划设计监理就是监理单位受项目法人单位的委托,对设计单位移民工程勘测规划设计的工作过程及其成果进行质量、进度以及工作费用的控制和管理,以使设计单位提交满足合同需要的、技术经济指标较优的勘测规划设计成果,并提供满意的技术服务。

2.水利工程移民规划设计监理的工作范围

在工程项目批准立项的前提下,移民规划设计监理的工作范围如下:

(1)协助项目法人组织设计方案的招投标工作,选择勘测设计单位,签订各阶段勘测规划设计合同(协议)。(2)督促和检查设计合同(协议)的执行,进行规划设计质量、进度和投资的全程控制,督促勘测设计单位按合同(协议)的要求及时提供合格的勘测设计文件。(3)协助项目法人与勘测设计单位就设计过程中的相关问题进行协调,代表项目法人核查设计文件和各项设计变更,提出意见及优化设计方案。(4)协助项目法人会同勘测设计单位对重大技术问题进行专题研究,优化设计方案。(5)代表及协助项目法人组织对设计成果进行审核,审核设计文件是否符合相关法规、规范,设计任务书和设计合同规定。(6)协助项目法人签署移民补偿资金包干协议。(7)完善合同管理。进行合同分析,对项目法人委托管理的合同进行分类分析,形成合同档案;进行合同监督,督促合同各方履约,减少合同纠纷;严格控制合同变更。

3.水利工程移民规划设计监理程序

3.1资料收集及分析

收集预可行性研究(项目建议书)阶段的有关资料,并分析其完整性和可用性,资料包括:①枢纽工程相关设计文件和图纸,库区淹没范围和坝区施工征地范围图,征地区斑块图、地形图;②水库干、支流设计洪水资料和回水计算成果;③库区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报告,安置区居民点工程地质勘察报告,防护工程地质勘察报告;④库(坝)区征地移民实物指标调查及移民安置方案,城镇和主要专项复建方案,防护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相关水土保持规划、环境保护规划方案以及上级审查意见;⑤库(坝)区及移民安置区各项社会经济调查资料;⑥项目法人与当地政府达成的协议文件和有关部门的批件;⑦其他相关合同、协议等文件、资料。

3.2移民规划设计监理工作

3.2.1设计方案招投标阶段的工作

根据工程立项的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有关批文,协助项目法人审查各勘测设计单位的设计大纲;组织设计方案招投标,评定设计方案;协助项目法人选择勘测设计单位,委托勘测规划设计任务,签订各阶段勘测规划设计合同(协议)。

3.2.2实物指标调查阶段的工作

实物指标调查是移民安置规划的基础工作,在此阶段,设计监理人员代表项目法人按国家有关规程、规范和政策法规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审定的意见,进行以下几项工作:(1)参与征地移民规划设计工作、征地移民实物指标调查细则及有关调查表格的制定,提出合理化建议,提出监理意见;(2)对居民迁移、土地征用及其他淹没对象的淹没处理范围进行审核;(3)对库区浸没和坍岸区范围进行审核;(4)对库区和坝区淹没实物指标调查及复核外业工作进行监控,敦促设计人员严格按调查细则的要求开展工作,协助项目法人对外业成果进行抽查和验收。

3.2.3淹没(征地)处理及移民安置规划设计

在移民工程的各项规划设计中,设计监理人员代表项目法人参与征地移民规划大纲的讨论与修改,根据国家有关规程、规范和政策法规的要求,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审定的意见,对设计单位提出的规划原则、规划依据和规划标准的科学性、完整性、经济性等作出评价和论证,提出监理报告,提出合理化建议,进行投资、进度和质量的全面控制。具体工作包括:

(1)对规划外业工作进行监控,协助项目法人对外业成果进行抽查和验收;(2)对农村移民安置规划的各项关键数据作出评价,对移民安置规划方案进行评价和审核;(3)对城集镇淹没影响处理规划、工矿企业迁建规划、专业项目的复建规划、文物处理规划、库底清理规划作出评价和审核;(4)对防护工程及其他专项工程各设计阶段的输入及输出文件进行评估并提出评估意见,协助项目法人对相关文件组织审查;(5)对水库淹没处理补偿投资概算进行审核;(6)对水库淹没处理实施总进度及分期移民和分年度投资规划进行审核。

3.2.4后期工作

协助项目法人签署移民补偿资金包干协议等。

4.结论

(1)在水利工程移民规划设计中开展设计监理是必要的,它能协助项目法人更好地对勘测设计成果进行审核和把关,控制勘测设计质量、设计进度和设计投资,从而更好地贯彻项目法人负责制。

建设工程监理规划范文 篇七

近年来,随着中心城市建设投入加大,城市面貌发生了较大变化。但是,由于体制、机制和历史欠账等原因,中心城市规划实施困难较大,批低建高、批少建多等违法违章建设屡禁不止,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行为不规范,严重影响了城市建设的顺利进行。为了全面理顺城区规划建设管理的秩序,有效遏制违法建设行为,全力推进中心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提档次、上水平,结合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建设项目规划管理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招投标管理

(一)根据中省有关规定和《市加强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监督管理的若干规定》,各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履行职责,做到不失职、不越位,确保全市招投标工作有序进行。

(二)建设项目实施招投标活动,必须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图审查合格备案书、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查等有关批准文件后方可实施。招标工程的面积、层高、层数等主要规划指标必须与规划许可证的内容相一致。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工程实施招投标或超越规划许可内容实施的招投标活动,招投标结果无效,造成的损失由有关单位承担。

二、进一步强化规划管理

(三)中心城区各级规划管理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市城市总体规划及相关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不能随意变更规划。因特殊原因确需变更的按规定程序进行。

(四)中心城区各级规划管理部门必须按照职能权限划分依法审批,不得越权审批。

(五)强化规划批后管理。要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依据,切实加强批后“三线”(放线、验线、复线)管理,强化动态跟踪监管。市城乡建设规划局要加强对项目批后的监督检查,严把“三线”关,定期或不定期向市政府汇报中心城区规划许可与执行的有关情况。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要严格按照规划许可内容从严执法,严格把关。违法工程一经发现,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令立即停工。对未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严重违法的工程或已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但在实施过程中严重违反许可证内容的工程坚决予以拆除,杜绝以罚代管,以罚代批。对一般性违法工程,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会同市城乡建设规划局通过会议共同研究,需要拆除的坚决拆除,可以通过罚款处理的依法按程序进行。对已取得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未实施开工放线擅自开工建设的工程,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应当从严执法,坚决制止违法开工行为。

三、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行为

(六)建设单位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勘察设计单位不得向其提供证章齐全的地质报告或施工图纸(建筑专业、结构专业、暖通专业、电气专业等),不得参与图纸交底、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图审单位不得承揽施工图设计审查工作。

(七)项目建设应当严格按照市城乡建设规划局批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定的内容(包括建筑面积、层高、层数等)。勘察、设计、图审机构必须严格按照规划许可证核定的各项指标开展工作,坚决杜绝“阴阳”图纸。

(八)建设单位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图审查合格备案书,各招投标机构不得承接该工程并组织实施招投标活动。

(九)建设单位未取得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法定程序和有关规定组织招投标活动,各级质量安全监督单位不得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

(十)建设单位未取得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规划管理部门不得实施放线,施工企业不得组织施工,监理单位不得派驻监理人员参与该工程的一切监理活动。

四、进一步规范其他市场监管行为。

(十二)各级质量安全监督站在实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中,要认真按照项目工程规划许可内容履行监督职责。对超越许可内容的施工坚决制止并依法予以处罚,同时要及时报市城乡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十三)对未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工程项目,环保部门不得发放夜间施工许可手续。

(十四)对未取得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设项目,任何部门不得与单位和个人签订许诺建设协议。

(十五)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处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产权产籍证,对无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和工程备案的项目,或已取得工程规划许可证但违反规划许可内容的项目,不得颁发房屋产权产籍证。

(十六)加强部门协作,建立违法违章建设的查处联动机制。监察、执法、公安、建规、住建、国土、环保、林业、水务等部门要联合执法,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严厉打击各类违法建设行为。对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违法占地进行建设的行为,由国土部门及时查处;对在规划绿地范围内毁林推沙,破坏植被的行为,由林业部门及时查处;对违法占用河流水体、水利设施用地以及水源保护地等进行违法建设的行为,由水务部门及时进行查处。

建设工程监理规划范文 篇八

一、前言

现如今,我国提倡建立和谐社会,在建设工程中,假若质量不过关。那科学发展也无从可提。建筑工程涉及面很广,经过多年的发展,其已经逐渐演变成为一种特殊的产品。因此,要建设一个好的工程,就必须要各方面人员的配合,尤其是建筑施工人员及质量监管人员。从自身上寻找问题,提高建设质量意识,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进而确保施工质量的合格。加强工程建设的事前引导和控制,注重事中的执法检查,不断完善事后的回访、监督和处理,才能使质量监督进入良性循环。笔者就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谈谈自己的一些看法。

二、认真贯彻国家法律法规和建设标准对工程进行监管

1、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是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履行质量责任的行为以及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监督检查,以维护公众利益的行政执法行为,是对建筑产品形成全过程的各阶段质量行为和活动结果的全过程的监督。

2、随着《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城乡规划法》等国家条例、法律、法规的实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法规体系已基本形成,工程质量监督领域迎来了有法可依,依法执监的新局面。2000年4月7日建设部颁布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中,将“工程质量检验制”改为“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改变了十几年来形成的基础、主体、竣工三步到位等级核定与巡回抽查相结合的工程质量监督运行方式,质监机构的职能从以前对工程直接管理转变成对工程建设程序合法性及参与各方责任主体的行为管理。

3、为了全面贯彻执行《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城乡规划法》等一系列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充分调到建设(业主)、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责任主体的自查自纠,自我约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自觉规范质量行为,减少和避免质量事故的发生,工程质监机构应根据工程质量不断发展的要求,针对自身角色和职能的变化,积极探索新的理念和思路,使工程质量真正受到“新监督”。

三、建设工程的规划监督

建设工程的规划监督是鲜为人知的另一个重要监督。2008年1月1日实施的《城乡规划法》设定规划核实是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前必须通过的监督程序。其实,建设工程的规划监督并非新制,只是《城乡规划法》将规划核实作为强制性的法定程序,增强其可操作性,从而加强了建设工程的规划监督力度。建设工程的规划监督可以分为政府监督与社会监督。政府监督表现为政府部门对规划主管部门的监督,可以从规划审批程序,规划修改程序等方面进行监督,社会监督是政府监督的重要补充,规划公示是最直接最有效的社会监督方法,建设工程规划监督需要政府和社会共同参与,而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验则是实施政府和社会规划监督的有效途径。随着城市的发展和社会的变迁,我们需要不断研究和完善建设工程的规划监督方式、方法,保证城市建设的健康发展。

四、加强工程建设的事前引导和控制,注重事中的执法检查

1、施工前的监督属于工程质量事前监督,主要涉及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对工程项目的工程质量监督注册资料审查,并存入监督档案。二是对施工现场参与工程建设各行为主体的质保体系进行审查,监督组应及时填写建设工程质保体系审查表存入监督档案。

2、施工中的监督属于事中监督,主要涉及施工作业的检查和工程实体检查两个方面。监督组在施工现场抽查工程实体施工质量时,应选择工程结构质量,环境质量和重要使用功能部位及项目,根据监督方案实施不预约、不通知的监督抽查,保证检查内部和部位能够真实反映工程实体的质量状况,并应及时填写XX部位监督记录表存入监督档案。在这个过程中,发现一般性质量问题的,应提出处理意见,发现严重质量问题时,应按相关程序进行处理。

3、注重工程参与各方的质量意识培养。本着“执法要严,帮助在先”的原则,在工程正式开工前就要依据相关法规,组织实施监督会议,明确告之其职责,提出具体要求,使工程参与各方职责分明,目标明确。针对不同工程制定相应质监方案,做到预控在先。由于受到工程所处自然环境限制,施工场地、工艺等都要随之改变,为保证工程质量目标的实现,应制订有针对性的监督方案。

五、工程验收检测监督

1、工程验收监督属于事后监督,主要有分部(子分部)验收的监督和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的监督两个方面。监督机构应严格把好关,确保工程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为用户创造安全、舒适、健康生产、改善环境,使建设工程实现可持续发展。

2、建筑节能是一个关于国计民生的大问题,是节约能源的一个重要现成部分,工程质监机构应深入开展建筑节能宣传教育,提高全民节能意识,同时,还要采用新技术、新设备对有建筑节能要求的工程进行严格监督管理,使建筑节能真正落到实处。

3、需要运用现代化的检测技术手段对工程质量进行准确、科学的分析和判断。质量监督也由原先较为落后的“一把尺子,一把榔头”,发展成为通过先进的设备和仪器进行多视角多领域的质量检测。在工程实体监督,住宅施工质量抽检和优质工程评选中,通过现场检测手段,以实测数据作为依据,准确地评判工程质量的真实水平,质量监督的手段更为灵活化、科学化、全面化。

4、随着建筑技术的发展,建筑工程的规模、复杂程度的提高,检测成为质量监督的技术支撑,质量检测是工程质量监督的重要技术保证。

六、建立质量管理体系

工程质量是多因一果的问题。影响因素非常多,涉及方方面面。但总结几十年来的经验。包括研究国外的经验。我们得出一个结论:要把工程质量管理好,必须有一个健全的、有效的质量控制管理体制。这个体制不外乎三个层次:一是政府监管,二是建设单位(业主)负责,三是建筑产品的直接生产者负责。由这三个层次构成对整个工程质量进行控制、监任、管理的体制。从政府这个层次来说,政府对工程质量的控制、监督。又包含宏观和微观两个层次,宏观层次就是政府通过立法、建制,构造一个市场的运行规则。搞市场经济,要有一个规则,作为政府宏观控制职能。控制工程质量就是要构筑一个市场运行规则,并保证这个规则的正常实施。从建筑市场的整体来看,我们市场运行的规则还不完善。但就现有的规则,实施中的问题也很多。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很普遍。建设市场的混乱直接地危害工程质量。所以,政府要下功夫,一方面要构造这个市场,健全运行规则。同时要保证这些运行规则的实施。

工程监理规划范文 篇九

一、总体目标要求

到2007年底,全面树立领导干部依法行使城乡规划管理权力意识,改善城乡规划工作机制,推进规划编制的科学性,提高规划的权威性,保证规划的严肃性;通过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着力解决当前城乡规划工作中存在的滥用职权,不严格执行城乡规划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划许可工作拖沓、推诿、扯皮和违规办事,以及城乡规划实施缺乏有效事前、事中监督,城乡建设指导思想不端正,随意更改规划 ,失职、渎职等问题;通过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改进城乡规划行业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加强廉政建设,使城乡规划行业工作人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明显增强,部门和行业风气普遍好转,预防和治理腐败取得明显成效,保障城乡规划建设健康发展。

二、监察重点对象和主要内容

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的重点对象是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使城乡规划管理职能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这次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的重点是以下几个方面:

(一)城乡规划编制、审批、调整情况

1、是否进行了城镇总体规划修编的前期研究和论证;

2、是否经原审批机关的认定后,开展城镇总体规划修编工作;

3、城镇总体规划修编是否委托符合有相应资质的编制单位承担;

4、是否参照经国务院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审查工作规则》,建立相应的城市总体规划审查工作机制;

5、是否建立了城镇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协调机制;

6、上报审批的规划编制成果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要求;

7、规划调整是否符合控制指标和用地性质以及绿地、市政设施等技术指标。

(二)城乡规划行政许可情况

1、是否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清理、规范城乡规划行政许可事项;

2、是否建立了完善的建设项目规划审批流程;

3、是否建立了城乡规划行政许可的内部监督制度;

4、市级规划的行政管理权是否集中统一管理,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是否纳入了城市规划的集中统一管理;

5、是否存在以政府文件和会议纪要等形式取代选址程序,未取得“选址意见书”而批准立项、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而批准使用土地等情况;

6、建立城市规划委员制度情况。

(三)城乡规划政务公开情况

1、是否设立了城乡规划展示场馆(市级);

2、是否实行了城乡规划的批前公示、批后公告和调整公示;

3、是否实行了建设项目批前公示、批后公布制度;

4、是否建立了城乡规划信息咨询及查询制度;

5、是否研究制定了地方性法规或规章,逐步把政务公开纳入法制化轨道。

(四)城乡规划廉政、勤政情况

1、是否存在个别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干预城乡规划实施的现象;

2、是否建立了违纪违法案件举报制度;

3、对违纪违法案件进行认真查处并公布查处结果,对违法建设多发区域实施及时有效的监察并予以有效遏制。

三、监察工作具体安排

按照建设部、监察部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进度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全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分为三个阶段进行,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安排部署阶段(2006年2月1日—2月30日)。

2、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和工作规则、工作程序、考核奖惩办法等,并于2006年2月29日前将本乡(镇、街道)规划效能监察工作安排部署情况报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汇总。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2006年3月—2007年6月)。

1、各乡(镇、街道)全面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每半年对工作进行总结,沟通情况,提出改进建议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2、各乡(镇、街道)将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总结报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将工作总结汇总报xx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

3、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对各乡(镇、街道)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了解、推进工作,组织经验交流。

4、2006年上半年,由市监察局会同市规划局,根据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重点,组织对各乡(镇、街道)城乡规划效能监察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抽查工作,有关情况将进行全市通报。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2007年7月—12月)。

各乡(镇、街道)对本地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对经验进行总结。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在乡镇总结的基础上,对全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报xx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

四、监察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动员,提高思想认识

要通过新闻媒体、散发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周密部署,积极动员,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参与效能监察的积极性和自觉性;要充分利用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的机会,切实加强和改进城乡规划工作,提高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水平。

(二)建立内部监管机制,严格有效地惩治与预防腐败。

要根据规划建设行业特点,从抓思想政治建设和制度保障着手,建立起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与预防腐败各项制度,要抓住教育、制度、监督三个环节,突出监督重点,针对容易产生腐败行为和不正之风现象的薄弱环节,对重点股室、重点岗位、重点项目、重点人员建立严格有效的内部监督制度。同时,每项制度的落实要有工作方案,有跟踪措施,形成双向制约机制,形成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双管齐下、双向并进、内外相连的监督体系,防止各种腐败行为,提高机关工作效率。

(三)建立查处违法建设联动机制,遏制违法违规行为。

要在规划建设系统范围内,建立实施联动制度,即建立由规划建设系统领导、各相关股室和局属单位统一行动、建筑市场参建各方主体共同参与的查处违法建设联动工作机制,对违法违规建设实施全过程联动监察。同时,要制定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登记和公示管理制度,对设计、监理、施工、图审等中介服务机构不良行为实行登记和公示管理制度,对每个环节有违规行为的都记录备案,并按规定及时处理。

(四)建立健全城市规划工作机制,确保监察工作取得实效。

首先,要建立完善城市规划的民主决策机制。一要建立城市规划委员会民主决策的工作机制。要制定和完善市规划委员会工作的决策程序、议事规程等,并坚持开展各项工作。二要建立完善专家委员会技术审查工作机制。要充实和加强专家委员会,对重大规划建设事项,要组织专家委员会进行技术审查。三要做好向上报批工作。对规划设计方案要按程序批准实施。

其次,要全面实施“阳光工程”,推行公开公示制度。建立和实行公开公示制度,全面推行政务公开,着力建设透明型机关。一是对规划建设行政许可事项,要通过公示栏、公众网站等各种方式,向社会公示管理职权、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数量、办事时限、办事标准、办事结果。二是对规划编制成果和规划设计方案,要在公示栏、规划展示厅、公众场所等地进行公示、征求意见和展示规划编制成果,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公开服务承诺。为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要通过报纸、电视、网络、广播等多种媒体,对工作时限要求、服务态度等方面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同时设立举报投诉热线电话,监督承诺落实。

工程监理规划 篇十

近年来,××市加大投资力度,工程项目数量急骤增加,工程建设领域存的监管也越发复杂。我市执法监察工作对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问题非常关注,成立了××市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印发了《××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通过抽查工程报建、监控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督促加强工程质量监管、加大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力度等等方式,对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进行治理。

一、切实推进工程建设领域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

一是找准工程建设领域廉政风险点。紧紧抓住工程项目决策、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审批出让、规划审批及环评管理、工程建设实施和工程质量管理、物资采购和资金安排使用等关键部位和环节,确定廉政风险点,进行评估分级,有针对性地提出预警防范措施。二是抓好公开透明和规范运作。实行审批流程公开,简化审批程序和环节,提高审批效率,把公开透明贯穿于项目决策、执行和结果的各个环节,实现动态公开。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大力发展电子(来源:文秘站 )政务,推行工程建设领域重点事项网上受理、审批、公开和监督。推进公共资源市场化改革,强化行业监管责任,全面推行项目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对工程建设各种招投标和交易活动,按照“统一进场、集中交易、行业监管、行政监察”的原则,实现“监、管、办”三分离和交易场所、信息服务、交易规则、运作程序、专家评委库五规范。三是严格考核奖惩完善监控机制。将工程建设领域行政权力运行情况的评议考核纳入干部年度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机关效能建设考核、民主评议考核等工作中,加强监督检查,强化行政问责,促进行政权力规范运行。

二、全面推行《××市项目建设廉政承诺》和《工程廉政责任书》双制度

三、坚决惩治工程建设领域腐败行为

我们针对全市“十大建设工程”,成立了工程项目建设跟踪监察领导小组,派出10名业务骨干担任每个项目的联络员,具体执行项目建设的跟踪监察工作。严肃查处了某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冷库建设项目招标、某旧城片区改造工程勘测工程项目、某公司生活区配电移交工程项目3起存在严重问题的招投标活动,依法认定招标、中标无效,核减工程合同款,对相关责任人给予了处罚的处理。纠正了某部门擅自变更企业承揽工程限额金额的违规行为,纠正了市某事业单位负责人担任民营监理公司总监和负责人的违规兼职问题,督促相关部门积极整改,规范工程招投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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