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方案 招生活动的方案(11篇)

时间:2023-02-22 03:42:52

为了保障活动顺利、圆满进行,常常需要提前准备一份具体、详细、针对性强的活动方案,活动方案是对具体将要进行的活动进行书面的计划。那要怎么制定科学的活动方案呢?为了让大家更好的写作招生方案相关内容,山草香精心整理了11篇招生活动的方案,欢迎查阅与参考。

招生方案 篇一

根据教育部有关自主选拔录取精神,20XX年西安交通大学继续与上海交通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南京大学、浙江大学、清华大学(以下简称七校)一起合作开展高水平大学自主选拔学业能力测试(简称AAA测试),分初试(AAA测试)和复试(含面试)两阶段。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生对象

学习成绩优异、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二、计划与专业

按照教育部规定,获得西安交通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人数为西安交通大学20XX年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0%左右,考生可选报西安交通大学理、工、医、经、管、文、法、哲等学科的相关专业,其中文、法、哲类专业录取的学生不超过30人。

三、申请程序

20XX年西安交通大学自主选拔录取报名采取以中学推荐为主、考生自荐为辅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XX年12月15日~12月28日,报名者必须在此期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时间为20XX年1月12日~20XX年1月20日(报名测试费200元/人),具体步骤如下:

1、网上报名:登录AAA测试报名网站填写《高水平大学自主选拔申请表》,并将西安交通大学填写为第一志愿(A志愿),第二志愿(B志愿)可选择其它六所高校之一(注:详细填写流程和要求请按网站提示进行);

2、提交材料:无论是第一志愿(A志愿)还是第二志愿(B志愿)报考西安交通大学的考生,请于20XX年12月30日前(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将以下材料以EMS快递方式寄(送)至西安交通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请在信封上注明自主招生字样):

①《高水平大学自主选拔申请表》(注:该申请表须为网上报名系统生成并下载后打印的申请表);

② 盖有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高中一、二年级成绩单和高三第一学期期中考试成绩单原件,以及其他有关的获奖证书复印件;

③ 申请人亲笔撰写的个人自荐(500字~800字)。

四、选拔程序

西安交通大学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将成立以校长为组长,主管副校长为副组长,以及由校纪委书记,招生办主任等组成的领导小组,由招生办具体组织实施。

西安交通大学自主选拔录取采取两阶段三模块的GSI测试模式。两阶段即为初试、复试两个阶段,其中初试部分为七校联考通用基础测试部分(General EXam,简称G模块,即AAA测试);考生在完成AAA测试,达到西安交通大学合格分数条件者将在西安交通大学校内集中进行特色测试(Special EXam,简称S模块)和面试(Interview,简称I模块)。

1、初试办法

在报名时间截止后,将进行考生资格审核。校荐学生将直接通过资格审核,获得AAA测试的资格。针对自荐学生,西安交通大学将组织专家集中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根据申请者高中阶段的学习成绩、竞赛成绩、获奖情况、参与社会实践工作、课外活动、兴趣爱好、发明创造和个人自荐材料等,确定申请者是否具备参加通用基础测试(AAA测试)的资格。获得初试资格的考生在完成网上缴费后,可在报名网站上打印AAA测试准考证。

① 初试时间:20XX年3月2日上午,具体时间将在西安交通大学招生网和AAA测试报名网上正式公布,同时在准考证上给出具体的考试安排;

② 初试地点:通用基础测试(AAA测试)将在全国30个省(市、区)设立考点,考生原则上在所在省(市、区)考点参加初试,也可选择就近考点参加测试。

③ 初试内容:通用基础测试(AAA测试)由七校统一组织命题,考试方式为笔试,考试科目为2门,每门科目考试时间均为90分钟,满分100分,总分原始分200分:

2、复试办法

在AAA测试基础上,西安交通大学将本着优先A志愿、兼顾B志愿的原则,分省(市、区),分报考专业科类(以专业第一志愿为准),划定A志愿、B志愿复试资格分数线,获得资格者将集中到西安交通大学参加复试。

① 复试时间:20XX年3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届时在西安交通大学招生网和报名网上正式公布;

② 复试地点:西安交通大学兴庆校区(西安市咸宁西路28号)

③ 复试方式:采取小组比较型面试法,由来自不同学科的专家组对考生在自然科学、人文社会、心理素养、创新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进行考核。

3、录取办法

西安交通大学将根据初试、复试成绩得出综合评价,分省(市、区)确定获得西安交通大学20XX年自主选拔录取资格考生名单,并将考生名单通知所在中学。西安交通大学及考生所在中学将获得资格的考生名单向社会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由西安交通大学报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市、区)招生办备案,同时与考生本人签订西安交通大学20XX年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确认书。

五、优惠政策

获得西安交通大学自主选拔资格的考生,均需参加20XX年高考,且高考第一志愿(平行志愿省市区的第一志愿是指第一顺位或A顺位)须填报西安交通大学(若考生所在省市区高考志愿填报系统中设置自主选拔录取批次,考生须在该批次填报西安交通大学),在高考成绩(包括单科成绩)符合西安交通大学招生章程规定、政审和体检合格,且专业志愿服从调剂的考生方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特别提示:

① 对于有特殊才能,且初试、复试成绩特别优秀者,可享受更加优惠政策;

② 以上优惠政策仅针对高考总分为750分的省(市、区)。对于总分不等于750分的省(市、区),优惠政策中的加分和降分将按比例折算;

③ 具体优惠等级以西安交通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确认书为准。

六、部分特定项目体育特长考生的自主选拔方法

具有排球、网球、羽毛球、武术、赛艇项目体育特长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西安交通大学自主选拔,具体做法如下:

1、网上报名:该类考生须在12月28日前,到AAA测试报名网站(同上)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填写并提交《高水平大学自主选拔申请表》(操作方法同上)。提交成功后,请将申请表打印并加盖学校公章;同时,考生须登录西安交通大学本科招生网,下载并填写《西安交通大学20XX年自主选拔(体育)专业测试报名表》。考生须将以上两张申请表连同其他申请材料于12月30日前(以当地寄出邮戳为准,建议使用快递方式)寄至西安交通大学体育中心训练办公室(邮寄地址:西安市咸宁西路28号,邮政编码:710049)。

2、材料评审:学校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书面评审,确定是否给予参加AAA测试的资格。

3、初试(AAA测试):凡获得AAA测试资格的该类考生,从AAA网站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AAA测试。西安交通大学将对该类考生的笔试成绩单独划线,根据笔试成绩确定进入复试名单。

4、复试:该类考生需集中到西安交通大学校内(兴庆校区)进行相应体育特长项目的现场水平测试。

5、录取:根据考生的体育特长项目的测试成绩,择优认定为获得西安交通大学体育特长生自主选拔资格,考生只要达到当地高考一本线,西安交通大学给予录取。

七、监督机制

1、学校纪监部门对自主选拔录取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做到标准严格、程序规范、办法公开、结果公示。

2、接受社会监督。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者,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被录取资格,并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招生政策等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

八、本实施方案由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招生方案 篇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审计署《关于印发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的通知》(教基一〔20XX〕1号),以及教育部《关于明确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有关问题的意见》(教政法函〔20XX]15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基一〔20XX〕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本着依法规范、循序渐进、公开公正的原则,进一步规范我市民办初中管理,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稳妥有序地推进民办初中招生改革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民办初中招生是一项涉及千家万户、广受社会关注的工作,市教育局成立民办初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市区民办初中招生工作,监督指导各民办初中招生录取,依法维护民办初中的招生秩序,切实保障家长、学生和学校合法正当的权益,全力做好今年的小升初招生工作。

二、招生办法

取消考试招生,采取“报名+面谈+摇号(电脑随机选择)”的方式进行招生录取。今年各民办初中市区招生“面谈”和“摇号”录取比例分别为75%和25%,市区外招生全部通过“面谈”录取。

㈠招生录取要求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及政策,各民办初中要按照市教育局下达的20XX年初中招生计划,结合自身办学特色与要求,自主合理确定招生范围、标准和方式,但不得擅自扩大招生规模;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不得以报名学生是否参加该校单独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或委托举办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培训班(“占坑班”)、不得以“奥赛”等各类竞赛、考级、奖励证书作为招生录取的依据;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学生和家长违规收取报名、资料及面谈等费用。

㈡制定招生方案

各民办初中要严格按照审批核定的办学层次和办学规模,以及市教育局下达的20XX年初中招生计划和本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学校招生方案。招生方案必须包括:招生日程、招生计划(分市区和市区外计划)、招生范围、报名方式、报名要求、确定入围面谈学生办法和面谈录取办法。原招收特长生的学校,特长生比例严格控制在招生总数的5%以内。各校的招生方案须经市教育局审批后方能实施执行。

㈢公布招生简章

各民办初中根据本校招生方案制定20XX年招生简章,经市教育局备案后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简章内容应包括:招生计划(市区、市区外)、报名方式、报名要求、咨询方式、确定入围面谈学生办法、面谈录取办法、面谈名单查询方式、面谈时间和地点、面谈录取查询方式、学费收费标准、可否安排住宿及住宿收费标准等内容。

㈣组织报名工作

1、报名组织工作。各民办初中必须在市教育局规定的报名时间和本校招生简章公布的报名方式接受学生报名,一律不得委托其他个人、培训机构或任何第三方组织或参与报名。

2、规范报名资格。报名不设门槛,凡20XX年应届小学毕业生均可报名。各民办初中不得以是否参加培训等理由拒绝学生报名,并严格按市区和市区外学生户籍分类报名。每名学生可根据自身条件和学校办学特色,理性选择1至3所民办初中报名,但不得超过3所。如发现学生报名学校超出3所,或弄虚作假,将视为报名作废,不能参加民办初中的录取。

㈤确定面谈名单

各民办初中根据自身办学特色与要求,可参考《小学生成长记录报告册》和小学五、六年级综合能力检测结果等,对报名学生进行初步筛选,确定不少于本校市区招生计划3倍的面谈名单。报名人数不足本校市区招生计划3倍的学校,应当组织全部报名学生面谈。各校须将入围面谈名单报市教育局备案,并在本校公告栏和校园网公布。

㈥自主面谈录取

各民办初中通过面谈确定录取本校市区招生计划75%的名单。面谈必须以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为目标,以集体评价的方式,由多名教师进行共同评价、多元评价。各民办初中要在规定时段内,对入围面谈学生进行面谈(自动放弃的除外)。面谈结束后及时向社会公布面谈结果。同时参加2至3所学校面谈,又同时被2至3所学校提出录取意向的学生,只能选择1所学校录取。确认录取的手续是:学生和家长在报名登记表上共同签名,学校盖章,同时将《小学生成长记录报告册》交给确定录取意向的学校;各民办初中以学生和家长共同签名、学校盖章的报名登记表和《小学生成长记录报告册》作为最后录取凭证,并将面谈预录名单报市教育局审核。面谈未录满的学校,其剩余的招生指标将放到下一阶段,通过摇号录取。各校的市区外招生计划必须用于招收非市区户籍的学生,按照上述要求和程序通过面谈确定,并将预录名单报市教育局审核。

㈦公开摇号录取

市教育局统一组织摇号(即电脑随机选择),确定民办初中各校市区招生计划25%的录取名单。摇号对象是入围面谈但未被录取的学生。摇号顺序由相关民办初中抽签决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布。一名学生同时参加2至3所民办初中摇号录取的,以先摇中的学校为准,其资格在之后的其他学校摇号名单中自动删除。市教育局组织第三方摇号软件开发单位和民办初中全程参加摇号,并邀请相关部门负责人、行风评议员、家长和学生代表、新闻媒体等进行全程监督,当场公布摇号结果。摇号的过程和结果由市公证处公证。

㈧公布录取名单

各民办初中须将所有新生拟录取名单报市教育局审核批准后,方能正式公布新生录取名单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㈨公办学校兜底

民办初中新生录取工作结束后,教育行政部门对辖区内未被民办初中录取的学生,按照政府划分的学区服务范围和“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向公办初中直接分派学位。各招生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教育行政部门分配的学生,确保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三、工作要求

㈠加强招生管理,严格工作程序。各民办初中要严格按照市教育局制定的工作日程,按照“接受学生报名——公示入围面谈名单——面谈——上报面谈预录名单——市教育局审批面谈录取名单——公布摇号名单——摇号——公布摇号录取名单”的程序,认真完成20XX年的招生录取工作。如在规定时段未完成招生计划需要补录的学校,必须向市教育局提交书面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方能录取,否则不予办理学籍。

㈡加强舆论引导,做好宣传工作。各县(区)教育局和各小学要通过宣传栏、家长会、校园网等方式,广泛宣传我市20XX年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的有关政策和时间安排,正确引导学生和家长了解民办学校招生政策,理性选择报读初中学校。民办初中学校要本着对教育事业、对社会、对人民群众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开展招生宣传,做到诚信招生,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要根据市教育局统一规定的招生日程安排,及时通过学校公告栏等场所,以及本校校园网等网络媒体公布入围面谈学生名单、面谈预录学生名单、摇号学生名单及录取情况等相关信息。要以良好的工作态度、认真细致的工作作风共同做好今年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

㈢严肃招生纪律,强化责任追究。对违规招生的学校,市教育局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接受广大市民监督;对涉嫌违纪的行为,将移送相关部门依纪查处。

招生策划宣传方案 篇三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生源质量,确保圆满完成20xx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任务,必须不断加大招生宣传力度。根据华北科技学院4月14日研究生工作专题座谈会会议精神和本学期工作安排,结合研究生培养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思路

以提升研究生整体生源质量,全面完成20xx年校研究生招生计划为目标,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投入,整合资源,不断加大研究生招生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和整合学校的各种宣传平台,构建学校、二级学院和导师等多层面的研究生招生宣传体系。改进招生宣传方法,创新招生宣传模式,切实提高研究生招生宣传效果。

二、招生工作主体职责及分工

研究生招生宣传工作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是研究生报考招生宣传,动员我校和其它高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报考我校;第二阶段是研究生复试调剂阶段,主要是动员考分满足国家线要求但不满足一志愿高校的考生调剂到我校。如果经第一阶段动员,报考并达到我校招生线的考生有足够数量,就不必开展第二阶段动员。

(一)校级招生宣传工作方案

成立以分管研究生工作校领导为组长,各相关二级学院负责研究生工作的院长、研究生处负责人及其他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研究生招生宣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生招生宣传的统筹和组织工作。

(二)研究生处与相关处室

研究生处是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组织和协调机构,相关处室根据工作职责,承担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相应职责。

研究生处负责学校研究生招生宣传的组织、校际宣传工作的协调、相关政策的制定、研究生招生宣传资料的准备,负责编制招生计划、招生指标分流、实际宣传效果的评价等工作。行政办公室负责文件发布,现代教育中心负责网络和网站维护,宣传部负责宣传材料审核。

(三)二级学院

我校涉及到研究生招生工作的二级学院有安全工程学院、环境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计算机学院和建筑工程学院等六个二级学院。(以下统称“各相关二级学院”)

各相关二级学院及研究生导师是招生工作的主体,负责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宣传的组织和落实,包括宣传计划的制定、宣传人员的选派、具体宣传活动的策划与组织、宣传工作的建议与总结等工作。

三、招生工作实施

(一)第一阶段招生宣传工作

以各相关二级学院为单位,建立由学院领导、导师和管理人员组成的研究生招生宣传队伍。导师宣传队伍应选择熟悉全院工作,学术水平较高,有热情,有责任心,有精力的导师担任。管理人员宣传队伍由各相关二级学院负责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领导和工作人员组成。负责本学院导师的研究生招生报名宣传工作,按照学校下发的名额,动员本二级学院学生报考。

(二)校外考生招生宣传工作

研究生处负责联系相关高校并组织相关二级学院分管领导和导师代表现场走访相关高校,召开招生宣讲会、发放招生宣传材料,动员外校考生报考我校。倡导我校领导、全体教职工,特别是部门和二级单位的负责人、导师指导小组要主动与知名校友、可合作的高校相应院(系)的负责人、合作导师、毕业班辅导员和教学秘书等确立相对稳定的联系,并以此为基础建立相对稳定的校外宣传协作队伍,以利于开展招生宣传工作。

四、积极利用各种媒体,扩大招生宣传工作范围和效果

研究生处加快设计和制定招生宣传资料清单和模板,组织制作风格统一规范、重点突出、特色鲜明、图文并茂的招生宣传材料。校行政办及相关部门要认真审核把关,确保纸质及电子信息材料准确无误。

(一)网上宣传活动

1、委托中国教育在线建立我校手机APP网络招生宣传系统,使我校招生宣传工作由网站转移到手机移动端,方便考生及时获取我校相关招生信息。对外的校级网上宣传活动主要由研究生处负责组织,二级学院(部)的网上宣传和通知由各相关二级学院负责组织。此项工作9月18日前完成。

2、与中国考研招生网合作,在该网站和华北科技学院网站适时推出“华北科技学院研究生招生专题”,全面介绍我校的`各相关二级学院、学科专业、导师科研、研究生就业等情况。积极参与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等网络媒体组织的在线访谈和在线咨询活动。不断改进我校研究生处和各相关二级学院网站,进一步完善和推广我校研究生导师主页,加强其对外宣传的功能。此项工作9月21日前完成。

(二)校内宣传活动

为努力挖掘本校优质生源,各相关二级学院在本通知下发后立即组织召开应届学生考研动员会,邀请有关硕士生导师参加,动员本校学生报考研究生,了解本学院考研学生的有关情况,并为他们提供必要的服务和帮助。动员会内容包括:学校招生政策介绍,学科优势与研究方向介绍,指导小组组成及各个导师业绩及特色、毕业研究生介绍,本校学生考研经验等。重点对指导小组成员的学术水平、在相关领域同行所处地位成就和指导方式、所指导研究生的主要研究方向、毕业生的择业优势等予以客观展示。此项工作9月22日前完成。要求在学生报考前各个单位领导组织考生集中动员一次,有校领导、单位领导或学科带头人、导师指导组组长宣讲;此外,按照专业方向,由学科带头人及指导小组成员针对考生情况,采取形式多样的诸如专题宣讲、考生到实验室、课题组座谈交流等方式,深入了解导师们的研究环境、研究成果等,吸引更多的本专业学生报考本校研究生。

(三)校外宣传活动

为吸引优秀外校学生报考我校,必须加大力度赴外校进行招生宣传,并将现场咨询与优秀生源提前选拔结合起来。由校领导或学位委员会委员带队,研究生处根据历年外校考生分布情况,组织有关人员赴相关高校进行动员,由各相关二级学院根据业务情况赴相关高校进行动员。

五、招生工作相关说明

1、学校根据各相关二级学院导师人数、招生计划和历年一志愿上线人数与报考总人数比作为参考,进行各二级学院考生报考名额任务分配。

2、学校根据各相关二级学院负责动员考生人数,按照一定比例从研究生招生宣传费用中划拨部分经费给二级学院作为招生专用费用。费用包含招生差旅费、差旅补助、招待费、宣传材料印刷费和邮电费等,费用支出按照学校财务相关规定执行。

3、研究生处或各相关二级学院组织本校教师去外校进行招生宣传时,宣传队伍中成员必须以学校导师组长为主,其他导师成员不得多于1人。

招生策划宣传方案 篇四

为进一步拓宽我校研究生生源渠道,改善生源结构,提高生源质量,扩大我校研究生教育的影响,学校决定进一步开展20XX年的研究生招生宣传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主要职责分工

研究生处统筹组织全校性研究生招生宣传工作,负责制定招生计划及有关招生政策、对外联络和咨询、研究生招生简章的发布等工作。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成立由领域负责人、研究生分管领导、指导教师、专业任课教师、管理人员等组成的研究生招生宣传工作小组,具体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招生宣传工作。

二、主要宣传内容

(一) 专业学位点概况

主要包括:历史沿革、发展规模、教学科研条件、师资力量、招生领域、教学实验设施和科研成果、学术交流情况、专业特色与优势、培养机制、学习内容、课程设置等,尤其是学位点的办学特色。

(二)导师介绍

主要包括:高层次人才、特聘教授、教学名师等、导师学术水平、科研成果、培养方式等。

(三)招生政策

主要包括:学校、学院的政策及形势(学校对第一志愿考生优惠政策),学校及学院的研究生奖助体系等。

(四)校园文化

主要包括:研究生在校期间相关活动剪影、研究生创新学术论坛、课外活动(科技、文体类比赛)、研究生获得的一些社会荣誉、名师讲座、国际学术交流活动等。

(五)就业状况

主要包括:历届毕业生就业状况和优秀毕业生的典型事迹(优秀毕业生风采展示、高端企事业单位就业情况)。

(六)其他问题

主要包括理念报考情况、招生条件、针对一线教师灵活的培养方式等。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积极拓宽宣传渠道,营造报考氛围

研招办设立专门的研招微信咨询平台、QQ、咨询电话、邮箱,接受一般政策咨询,各学院需公开专门的考研咨询电话和邮箱,接受考生其他咨询。

各学院应充分利用宣传横幅、宣传标语、校园网(学院主页)、校报、校刊、报告会等媒体和阵地,主动宣传本学院学科实力,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稳步推进研究生招生宣传工作。

(二)通过校内宣讲动员,吸引优质生源

各学院要组织召开各年级本科生参与的考研宣传动员会、现场咨询会、主题班会,实现学院内全覆盖。主要内容包括:介绍和宣传我校研究生招生有关政策,学院、学科实力,研究生教育质量,高水平研究成果,导师风采展示等。

(三)走出去、请进来,强化对外宣传和联络

向省属相关院校、校地合作单位、学科相关行业单位寄发招生简章;发动研究生导师对外宣传(结合实习实践基地和教研项目岗位需求,向合作单位推介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信息);广泛联系校友,发挥校友分布在全国各地的优势,开展广泛的宣传。

四、工作安排与要求

(一)各学院要精心策划招生宣传方案,应在各领域招生宣传工作开展前制定内容详实、可操作和针对性强的20XX年研究生招生宣传工作方案,明确招生宣传的对象、时间、地点、内容、形式、目标等,并报研招办备案。

(二)5月—9月为研究生招生宣传活动季,5-8月份研招办已在各学院的大力支持下完成了前期的招生宣传工作,在9月份研招预报名前(一般为9月25-28日)各学院应按照各自制定的招生宣传工作方案开展宣传活动,并将招生宣传稿件发至研招办电子邮箱。

(三)研招办负责印制招生简章,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将所需数量在9月11日16:00前报至研招办,如果学院另有纸媒招生宣传材料需要印制自行解决。网络宣传资料需适时更新,逐步建立多渠道、立体式、互动型的宣传网络体系。在本单位网站制作、更新导师简介,将网页链接于9月17日前发至研招办电子邮箱。

(四)健全保障机制,落实招生宣传工作责任。各学院要建立健全招生宣传工作责任制,加强业务培训、全员参与、层层落实。在不断提高综合实力吸引生源的基础上,加大招生宣传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吸引更多的优秀生源报考,同时要加强研究生招生宣传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充分调动导师的积极性,竭力打造一支熟悉政策、较为稳定的宣传队伍。各单位要精心安排与布置,利用优势资源,采取有效措施,做好20XX年研究生招生宣传工作,以实现我校研究生培养规模上的增长,生源质量上的提高,为研究生培养质量提高打下基础。

招生方案 篇五

为确保20XX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指导思想

以《义务教育法》为依据,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以“划片招生,就近入学”为基本原则,精心谋划,周密部署,有序推进,为顺利完成义务教育各项任务提供保证。

小学招生

1、招生年龄:凡截止20XX年8月31日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即20XX年8月31日之前出生的儿童都应依法按期接受义务教育。

2、招生时间:20XX年7月31日前所有小学都要将《新生入学通知书》送达招生区域内适龄儿童监护人或其他监护人。具体时间安排:第一小学、第二小学、第三小学、第四小学、春光小学、滨河小学招生时间为20XX年7月2日--7月14日。实验小学的招生时间为7月2日—7月3日,小学的招生时间为7月2日—7月3日。其他直属学校和各教育管理区可根据具体情况,合理安排招生时间。直属小学在教育局指导下招生,教育管理区所属学校,在管理区指导下招生。

3、招生范围:

第一小学:大街以西,滏源堤路以东(人防大厦前面路)、军民路以北、东、西纸坊村、西清流村、机厂。

第二小学:大街以东,光华街以西(含瑞晨花园),临水村、南头村、中清流村。

第三小学:大街以西军民路以南,大街以东滏阳河以南,黑龙洞村、郭庄村、南山村、六十三处。

第四小学:光华街以东,滏阳路小铁道以西(不含春光西区、全顺花园),东沟村、新坡镇前朴子村、后朴子村。

春光小学:滏阳路小铁道以东,滏阳路以北(含春光西区、全顺花园)东清流村、北留旺村、建材市场、姚洼村。滏阳东路以南的临街居民(农林局家属院、计生局家属院、土地局家属院、祥瑞峰景、人大家属楼、地税局家属楼、武装部家属楼)也可到春光小学报名就读。

滨河小学:滏阳路小铁道以东,滏阳路以南,东沟村、石桥村、新清流村。

羊渠河学校:小学一年级除原招生范围外,今年增招新坡镇西潘村、野庄村的学生。

实验小学、小学、孙庄学校仍为原招生范围。各教育管理区根据本区域学龄人口情况,确定各小学的招生范围。

4、有关要求:

(1)各学校要将招生时间和要求及时通知到招生范围内的社区、农村,确保适龄儿童按时报名。

(2)各校招生不得与“入园”、“入班(学前班)”挂钩,更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招收本区域内适龄儿童。

(3)要严格依据划定的范围招生,严格把关,严肃制度。

(4)残疾儿童符合随班就读条件的可就近入学,各学校不得拒收。确不能随班就读的,要指导家长到特教学校报名。

初中招生

1、招生范围:

(1)市区内划片原则上是以小学对口为招生范围。具体如下:

十三中:招二市小、四市小、春光小学和滨河小学(除石桥、新清流)范围内的学生。具体是大街以东的市民学生及临水村、南头村、东沟村、中清流村、泉头村、北留旺村、东清流村、前后朴子村、姚洼村(在市区片学校就读的学生)。

十四中学:招一市小、三市小范围内的学生和西清流、石桥、机厂、九龙社区、峰峰学区九龙学校(通顺社区、建材厂社区,临水派出所户口)范围内的学生。具体说就是大街以西、滏阳河以南的市民学生,一市小范围内的临水村的学生,西清流村、石桥村、新清流村、纸坊村、机厂、九龙矿、黑龙洞村、郭庄村、南山村的学生。紧临南大街的居民(新华书店家属院、部队东院、国泰花园)也可到十四中就读。

(2)十五中学初中招收寄宿制学生。

(3)春晖中学初中招生范围为实验小学招生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生。

(4)十六中学招收除万年社区外的和村区域全部小学毕业生。

(5)十九中学招收区域全部小学毕业生,界城镇南部区域全部小学毕业生。

(6)羊渠河学校招收新坡区域的全部小学毕业生。

(7)孙庄学校仍按原范围招生。

(8)各教育管理区根据学校布局和生源情况,合理划定区域内各初中学校的招生范围。各教育管理区初中招生工作于6月底前完成。

2、小学毕业年级实行毕业会考。会考时间定于6月16日,会考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品德与社会5科,总分400分(科学、品德与社会一张试卷,各占50分)。其他科目(信息技术、体育、音乐、美术、综合实践与创新活动、心理健康教育)由学校自主组织考试,采用等级制评价。

3、坚持三对口原则。即“小学对口、户口对口、房产证对口”。学生须有对口学校正式学籍、招生范围内户口及房产证(户口必须和法定监护人在一起,截止日期为20XX年3月底以前)。

4、录取时间:6月25日--7月2日。各小学根据录取条件对学生进行分类,并将学生档案送至对口初中。各初中对所送档案进行审查录取,将录取的学生学籍档案留下,并发放录取通知书,户口档案由原小学退还学生。区教育局对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把关。

5、有关要求:

(1)严格把关。小学毕业生档案包括户口、房证、学籍及学生成长过程的相关记录,要健全档案,杜绝弄虚作假。

(2)严禁初中学校以组织考试或变相组织考试的方式择优选拔新生,也不得以各类竞赛成绩作为录取新生的依据。各初中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招收本区域内小学毕业生。

(3)学校领导要高度重视,确保招生工作圆满完成。对于招生过程中弄虚作假、投机取巧的,一经查出,取消录取资格,档案退回原校,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有关政策规定

1、要做好“进城务工子女”的入学问题。对夫妻双方进城务工、有稳定住所、暂住证件、用工合同及原籍户口的人员的适龄子女,在入学、收费方面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

2、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举办重点班、快慢班、竞赛班等;招收的新生应采用电脑随机混编、班主任随机抽班等方式进行编班,不得按学生成绩分班和排座位。

3、严肃招生纪律。学校要严格执行规定的时间。不允许组织任何形式的生源摸底。不得在招生之前,以任何形式提前录取、下发预录通知书或给予口头承诺(如减免学杂费、照顾分班等);不得以金钱、实物或其它形式收买或变相收买学生。

4、做好小学毕业与初中招生的衔接工作,防止小学毕业生流失或辍学。各小学要对小学毕业生建立去向登记。各初中要做好初一新生的来源统计。

5、招生信息要真实、准确。招生告示须经教育局审核批准,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诋毁或贬损其他学校。

组织领导

1、加强领导。中小学招生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是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学校要顾全大局、强化领导、周密安排、精心组织,确保招生工作圆满完成。

2、加强宣传。要通过多种途径,向社会及学生家长宣传招生政策及有关规定。要通过设立、召开家长会、安排专人接受咨询等形式认真搞好服务,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高效进行。

3、严肃纪律。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招生人员要坚持原则,廉洁自律,遵守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对违反招生工作纪律和政策的要严肃查处。凡违反招生政策招收的学生,教育局不予办理注册手续。

4、各单位于5月底前将招生方案报教育局教育科,招生完毕后上报招生工作总结。市区片6所直属小学招生结束后,上报以社区、村为单位的生源分布情况统计。

招生活动的方案 篇六

各学院团委:

为加强我校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增强爱校热情;同时,为适应建设多科性重庆交通大学的需要,进一步拓展生源渠道,打造稳定的生源基地,吸引更多的优质生源报考我校。经校团委、招生就业处研究并报分管校领导同意,决定20xx年寒假继续组织我校部分优秀大学生深入母校开展招生宣传活动。为使本次实践活动更加顺利地开展,现将相关要求说明如下:

一、招募对象及要求

招募对象:全校大一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原则上为公布的生源地中学毕业学生,若学生意向宣传的中学未在公布的宣传中学名单中,请在报名表中注明)。

招募要求:

1.关注学校发展,热心学生社会实践活动。

2.有吃苦和奉献精神,志愿从事招生宣传公益活动。

3.有较强的责任心、组织能力和宣讲能力。

4.有较强的安全意识,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5.学生需回到母校或者生源所在地的中学进行宣传。

二、报名及选拔方式

有意向参与此次社会实践活动的同学请于20xx年12月29日下午17:00前将报名表(可在校团委网站、招生就业信息网站上下载)交至所在学院分团委。经学院分团委筛选后(原则上每个学院不超过50名),于20xx年1月4日前将确定的汇总名单交至招生就业处招生科,由校团委、招生就业处共同确定最终名单。

三、有关说明

1.本次活动作为学生社会实践活动重要组成部分,参加活动的学生需认真填写《重庆交通大学“大学生寒假深入中学开展招生宣传”社会实践活动报名表》(见附件二)。

2.参加“大学生寒假深入中学开展招生宣传”社会实践活动的同学将参与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的评比和表彰。

招生方案 篇七

一、组织实施

1、忻州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由市教育局、忻府区教育局统筹组织,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划定招生范围、下达招生计划。

2、学校是招生工作的主体,校长是第一责任人。按照《忻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XX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忻教发[20XX] 52号)的要求,制定本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负责组织实施本校招生工作。

3、市教育局负责监督、指导、协调市直学校招生工作,忻府区教育局负责监督、指导、协调忻府区所属学校招生工作。

二、服务范围

1、纳入城区划片的学校

(1)小学17所

长征小学、实验小学、第二实验小学、七一路小学、云中路小学、十二中小学部、十三中小学部、东街小学、北关小学、新建路学校小学部、 东方红学校小学部、南关小学、卢野小学、十里后小学、张家庄小学、健康路学校小学部、大檀小学。

北同蒲铁路以东的城乡结合部归忻府区秀容学区、长征街学区、新建路学区管理,梨花街以北的城乡结合部由忻府区播明学区管理。

(2)初中13所

五中、六中、第十一中学、第十二中学、第十三中学、健康路学校初中部、新建路学校初中部、东方红学校初中部、七中、八中、卢野中学、秀容中学、播明中学。

20XX年城区17所小学招生计划、13所初中招生计划另文下达。

2、20XX年服务范围调整

根据城区学校分布和20XX年学龄人口变化情况,坚持“相对就近、校际生源基本均衡、适度调整、全面覆盖”的原则,对城区现有小学、初中学校服务范围做了适当、必要的调整。

调整后的学校服务范围详见附件一、附件二,由各学校向社会公布。

三、有关政策

1、服务范围内学生报名认定条件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办法》规定,忻州城区常住人口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须提供户口簿和房屋产权(所有)证。

(2)依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XX]2号)和《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山西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忻政发[20XX]39号)规定,城区流动人口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须提供户口簿、居住证和其他相关证明。

具体报名条件见附件三。

2、公办学校招生

公办学校严格按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划定的服务范围招生。

3、民办学校招生

民办学校招生纳入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部署、同安排。严格按照批准的规模规制、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及招生工作程序进行招生。20XX年城区民办学校招生实行网上报名,一生只能报一所民办学校,学校不接受现场报名,在同一时间内各校同时录取。城区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分为两部分,学校自主招生不超过招生计划的70%,由学校制定自主招生细则;不低于30%的招生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报名,人数未超过计划数的全额录取,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数的,电脑摇号录取。

4、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或同住子女入学

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子女报名时,须持有父母双方(至少一方)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劳动(聘用)合同书》或依法领取的《工商营业执照》、居民户口簿、出生证明、预防接种证、户籍所在地服务范围学校同意外出就读证明,在教育部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教育部门指定的学校报名。忻州城区健康街以北、新建路以西的进城务工农民工同住子女到忻州十二中报名;健康街以北、新建路以东的进城务工农民工同住子女到团结路小学、播明中学报名;健康街以南进城务工农民工同住子女到南关小学、秀容中学、忻州八中报名。

未办理《居住证》或租房居住不足一年的,与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子女同等对待。

四、时间安排

1、7月25日,公办小学、初中学校将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报名条件等招生信息向社会公布,民办学校将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学校招生简章向社会公布。

2、城区小学、初中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统一从8月1日开始,8月6日民办学校招生结束,8月8日公办学校报名截止。

3、8月15日前,学校将《新生入学通知书》发放给学生家长或监护人。

4、9月1日正式开学,开学后15天之内建立入学新生学籍档案,因病或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办理入学手续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山西省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向学校申请延期办理入学手续,延期期限不超过两周,超过延期期限仍不能正常入学的,办理休学手续。

五、工作要求

1、学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组,校长任组长、吸收校领导、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参加,选派责任心强、素质高的人员组成专门办事机构。责任公开,实行“谁主办、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制。加强组织管理,严格操作程序,健全工作制度,严格工作纪律。

2、建立招生入学工作公示制度、咨询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确保招生入学工作政策透明、程序公开、过程公平、结果公正。各学校要充分利用本校校园网,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入学具体政策、学校服务范围划分、招生计划、入学资格、报名材料、报名时间以及工作咨询方式、监督举报平台、信访接待地址等),畅通社会反映问题渠道,及时处理,防止问题积少成多,积小成大,出现问题时,要第一时间报告,协商和处理,确保学生及时入学升学,要积极协调政府相关部门,针对往年易发生的问题,制定招生入学工作预案,成立应急小组,加强会商协商,快速稳妥处置突发事件。在招生入学关键环节和关键时间,积极做好正面宣传,要认真解答家长、社会群众对招生入学问题的相关咨询,及时受理、核实、处理本校有关社会举报。招生录取结果一经公布,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变更。

3、强化监督检查。市、区教育局及其纪检监察室和教育督导室要对各学校招生工作实行全程监督、监控,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坚决查处扰乱中小学招生工作秩序的违规违纪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利益。要充分发挥责任督学的监督指导作用,主动接受社会公众和媒体的监督。

4、公安、房管、工商、人社、民政等有关部门,负责出具相关真实有效证明,协助招生工作。

招生方案 篇八

一、营销目的

在一定周期内使招生的规模幅射XXXX所有的居民村,熟悉三分之二以上居民家庭的构成及其联系方式,从中发掘现有客户和未来的潜在客户。通过宣传推广使居民对XXX的了解度达到80%以上,认知度达45%以上,在社区取得较好的口碑并产生较好的社会效益。

二、推广周期及目标

以三年为一周期,分三阶段实施。

预期每年在班学生达280名以上,学生流失率在8%以下(不包括自然流失)。

三、人员配备及支出预算

初期预算约25000元左右。

1、外招营销推广员6人:采取提成与底薪递减的薪资方案。(三个月试用期每人约千元,共6000元。

2、校方营销推广专员2至3人:负责外招员的培训,协助,和社区活动的联系、直辖市以及方案执行。(三个月试用9000元)。

3、宣传品的费用:2500元。

4、专职任课老师(兼职性质):每天50元,每年约100天课时,约需6000元。

四、具体措施

第一阶段 探索期(前三个月)

营销员的培训

六人分为三组进行社区走访,每组必须有一名女性,要求以学校为中心向外幅射,时间为19:30至20:15,每天完成三户。

晨跑时间:着制服,第周改变路线。时间:7:30至7:55。

专业知识培训:9:00至11:00。

户外走访时间:15:00至18:00。

客源置换

与社区知名或信誉度高的单位进行客源转换(隐性费用),以取得双赢。

第二阶段 拓展期(二年时间)

稳定营销队伍:此段时间人员流失很大,根据具体情况考虑人员的补充和本项活动的终止。主要是扩大效益及信息收集的成果如何。销售人员进入收获阶段,留下的销售员可以自给自足,应着重激励引导和必要的重新定位。

晨练方式已经成为习惯,既增强了员工的本质又巩固了学校在居民中的依赖度。

定点英语角的成立能最大限度的聚集人气,扩大影响度,达到媒体自主宣传的目的,使受众呈几何度增长。

免费的成人、老人培训与英语角成为一个品牌。可寻求赞助合作商。此期间可以与企业交换服务。

第三阶段验收期(后九个月)

逐步完善信息库收集资料的分类,建档,建立数据库。

巩固前段时间的成效,找出不足及疏忽的地方,加以完善改进。

检验宣传收益率。

开发英语教学以年的教学内容,提升教学附加值。使XXX学校成为孩子从学校到家庭的第三个连接点,成为他们的三度空间。我们的教育是不同于学校的压力,也不同于家庭的'封闭,要传达的是快乐,创造,自由,联想的教学理念。要让孩子们乐于到学校来并成为他们成长中的亲密伙伴。

五、方案的可行性论证调查

学校结构、近期目标、战略形式、教学导向。

社区环境组成,人际脉络。

人才的储备。

财务状况。

师资力量。

硬件配备。

专业技术知识支持情况。

现阶段~调查。

招生方案 篇九

为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政策,切实保障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一步规范我市中小学招生管理和招生秩序,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户籍优先,免试就近划片入学。

(二)小学秋季招收一年级新生的年龄须满6周岁(即2013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三)依法接受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

二、本市城区学校招生办法

(一)本市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1.招生办法

(1)父母(法定监护人,下同)在本市城区自有住房居住的(有多处住房的,以现居住地为准),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若该住所(套)目前有学生正在划片对口学校就读的(一户一生,同一法定监护人不受此限制,下同),由市、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入学。

(2)父母租房居住的,应是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在本市城区的唯一合法稳定住所,且连续居住满二年,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若该住所(套)目前有学生正在划片对口学校就读的,由市、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入学。租房居住未满2年的,由市、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入学。

(3)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随祖辈(直系亲属)同户口簿同居住的,且父母在本市无第二处住所的,参照本条第(1)或(2)项执行。

2.入学申请所需材料

(1)父、母及适龄儿童少年的居民户口簿;

(2)不动产证(房产证、商品房买卖合同或缴款发票等有关证票)或区房屋租赁管理所颁发的房屋租赁证(租赁证落款时间应为2017年8月31日前);

(3)出生证(申请小学学位者提供。如父母及适龄儿童同户口簿的,不需提供此证。)。

(二)本市乡镇户籍进入本市城区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本市乡镇指海口市主城区外围16个乡镇,即永兴镇、石山镇、东山镇、龙桥镇、龙泉镇、新坡镇、遵谭镇、大坡镇、甲子镇、龙塘镇、云龙镇、红旗镇、三门坡镇、旧州镇、大致坡镇、三江镇)

1.招生办法

(1)父母在本市城区自有住房居住的(有多处住房的,以现居住地为准),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若该住所(套)目前有学生正在划片对口学校就读的,由市、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入学。

(2)父母租房居住的,应是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在本市城区的唯一合法稳定住所,且连续居住满二年,该住所(套)目前没有学生正在划片对口学校就读,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若片区人数超过划片对口学校学位数,由市、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入学。

(3)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随祖辈(直系亲属)同户口簿同居住的,且父母在本市城区无第二处住所的,参照本条第(1)或(2)项执行。

2.入学申请所需材料

(1)父、母及适龄儿童少年的居民户口簿;

(2)不动产证(房产证、商品房买卖合同或缴款发票等有关证票)或区房屋租赁管理所颁发的房屋租赁证(租赁证落款时间应为2017年8月31日前);

(3)父母一方在本市工作的劳动合同和劳动工资单或本市市场监督(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参加我市从业人员各项社会保险(在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从业人员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社会保险)连续1年以上的证明(从2019年8月向前推算);

(4)出生证(申请小学学位者提供。如父母及适龄儿童同户口簿的,不需提供此证。)。

(三)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1.招生办法

(1)随迁子女父母在本市城区购房并入住的,以父母购房居住地为准(有多处住房的,以现居住地为准),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若该住所(套)目前有学生正在划片对口学校就读的,由市、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入学。

(2)随迁子女与父母在本市城区租房居住的,应是随迁子女与父母在本市的唯一合法稳定住所,且连续居住满二年,该住所(套)目前没有学生正在划片对口学校就读的,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若片区人数超过划片对口学校学位数,由市、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入学。

(3)随迁子女与父母随祖辈(直系亲属)同户口簿,连续居住在祖辈名下本市城区自有住房满二年的,且父母在本市无第二住所的,参照本条第(1)项执行。

2.入学申请所需材料

(1)父、母及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

(2)父、母及随迁子女在本市2年以上居住证(从2019年8月向前推算);

(3)不动产证(房产证、商品房买卖合同或缴款发票等有关证票)或区房屋租赁管理所颁发的房屋租赁证(租赁证落款时间应为2017年8月31日前);

(4)父母一方在本市工作的劳动合同和劳动工资单或本市市场监督(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参加我市从业人员各项社会保险(在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从业人员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社会保险)连续1年以上的证明(从2019年8月向前推算);

(5)出生证(申请小学学位者提供。如父母及适龄儿童同户口簿的,不需提供此证。)。

(四)港、澳、台胞、海外华侨华人适龄子女及外国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1.参照本市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招生办法执行。

2.入学申请所需材料

(1)父、母及适龄儿童少年的身份证(护照);

(2)适龄儿童少年在本市临时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的《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合法居留签证);

(3)监护人的不动产证(房产证、商品房买卖合同或缴款发票等有关证票)或区房屋租赁管理所颁发的房屋租赁证(落款时间应为2017年8月31日前)。

(五)日程安排

1.申请人网上申请学位。7月25日—8月2日。

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海口市教育局官网,点击进入“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申请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

网址

2.部门联合初审。8月3日—8月13日。

各职能部门按照联合审核方案要求,对相关信息进行初审。

公安部门负责审核户籍、居住证信息。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负责审核不动产证(房产证)信息。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审核商品房买卖合同信息。

区房屋租赁管理所负责审核房屋租赁证信息。

各区政府负责组织镇(街)审核祖宅等其他信息。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审核社保信息。

教育部门负责审核学籍情况。

3.部门联合审核。8月14日—8月22日。

申请人按照“入学申请所需材料”准备纸质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向片区学校提交。材料齐全的,学校接收相关材料。

教育部门联合各职能部门、镇(街)、学校,按照联合审核方案要求,对申请人提供的信息、材料进行审核。

本市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材料不齐全的,由学校登记,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筹。本市乡镇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材料不齐全的,学校告知申请人回户籍所在地入学或选择本市民办学校就读。

4.公告新生名单。8月23日—8月25日。

学校公示新生名单,发放入学通知书。

5.备案确认。8月26日—8月29日。

市、区招生办对学校已录取的新生进行备案,确认新生名单。

6.新生报名注册。8月30日—9月1日。

(六)有关说明

1.以共有房产为居住地申请入学的,要依法取得全部产权人的同意,按照一户一生管理。

2.棚户区拆迁户原则上以原居住地对口学校接收入学为主。如跨原学校片区居住的,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棚户区拆迁完成满2年的,不再考虑在原片区学校入学,以实际居住地为准。如选择住房安置的,可持住房安置协议按安置地申请入学。

3.租房居住申请入学的,必须为唯一合法稳定住所,且能提供区房屋租赁管理所颁发的房屋租赁证。不能出具房屋租赁证的、一套多租的,不予安排划片入学。

4.无法在原住址继续租赁需重新租房居住的,重新租住的居住地与原租住地在同一个学校片区内,且前、后房屋租赁证能有效衔接,可连续累计租房居住时间。

5.房屋规划用途应为住宅或公寓。商城、商场、酒店、铺面、作坊、工厂、写字楼等加工、营业场所不作为居住地申请划片入学。

6.入学网上登记的家庭住址与“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家庭住址绑定对接,学生入学后不得随意更改。

7.招收外国籍学生的中小学校必须按规定向省教育厅申请并取得核准备案。学校向省教育厅按需领取JW202表,申领的JW202表仅限本校使用,招收的外国籍学生由学校归口管理。

8.小学、初中在校学生不得再按一年级新生申请入学。违规申请的,取消入学资格。

9.对提交虚假材料申请入学的,取消入学资格,并将虚假材料报送当事人工作单位及移交公安等相关部门查处。

10.省教育厅直属四所学校(海南中学、国兴中学、海师附中、农垦中学)招生范围由省、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研究确定。

(七)不符合入读我市公办学校规定条件的,回户籍所在地入学或选择本市民办学校就读。

招生方案 篇十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20XX年继续进行保送和自主选拔录取工作,根据“中学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原则,欢迎综合素质优秀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参加选拔,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生对象

学习成绩优秀、综合素质突出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申请保送的考生须具备教育部规定的保送资格。

二、报名办法

本次选拔实行网上报名,考生须在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招生网上报名并将以下申请材料装订成册,寄到我校招生办公室。

1、《中国科学技术大学20XX年保送/自主招生申请表》;

2、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

3、高中阶段学习成绩原始记录复印件;

4、申请保送须提供个人陈述(本人签名)。

三、选拔程序

我校组织专家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合格者获选拔资格。

1、保送生:我校组织专家组到全国学科竞赛决赛现场和部分省级重点中学直接面试录取保送生;未参加面试或面试未录取的考生,可参加笔试,成绩优秀亦可录取为保送生。

2、自主招生: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笔试。

笔试地点:我校在合肥、长春、石家庄、郑州、济南、南京、武汉、南昌、广州、成都、西安等十一市设立考点,考生就近选择考点参加笔试。

笔试科目:数学、物理、英语。

四、录取原则

1、我校根据考生的选拔考试成绩、竞赛成绩、创新能力等进行综合评价,择优确定保送与自主招生资格生。

2、申请保送而未达到我校要求的学生,如笔试成绩合格,可转为自主招生资格生。

3、自主招生资格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Q吧),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必须以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作为第一志愿且不能填报提前批次志愿。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须填报我校为平行志愿第一顺序。

4、自主招生资格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招生计划数1:1调档线下20分,且在当地重点控制线上,即予录取;若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招生计划数1:1调档线,加10分选择专业志愿(不含理科试验班类及本硕博连读班)。因江苏省20XX年实行新课改方案,江苏省自主招生资格生选测科目为物理且达到A+,其他科目水平测试达到A档,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招生计划数1:1调档线下10分,且在当地重点控制线上,即予录取;若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招生计划数1:1调档线,加5分选择专业志愿(不含理科试验班类及本硕博连读班)。

5、确定的保送与自主招生资格生,我校报教育部、各省级考试组织机构备案,通知所在中学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五、重要日程

1、面试报名截止:20XX年12月14日

2、笔试报名截止:20XX年12月21日

2、笔试通知:20XX年12月26日

3、笔试时间:20XX年1月5日-6日

4、成绩查询:20XX年1月21日

5、预录查询:20XX年1月28日

6、签订协议:20XX年3月1日

所有信息均在中国科大招生网上公布,请考生留意查询。

六、联系方式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金寨路96号中国科大招生办公室

邮 编:230026

电 话:0551-3602553、3602563

传 真:0551-3603222

电子邮件:

网 址:

七、监督机制

1、推荐中学应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自荐人须本着“诚信”原则如实申报有关材料。如有弄虚作假,我校取消其选拔资格,并取消所在中学两年推荐资格。

2、学校将严格选拔程序,加强过程管理,校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八、本实施方案由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招生策划宣传方案 第十一篇

根据学校《东北农业大学20xx年招生宣传实施方案》(东农校发[20xx]号)文件要求,学校20xx年招生工作将采取“校园配合、重心下移、广泛动员、全员动员”的工作方式,采取学院承包招生宣传点的做法,为高质量地完成学校布置的招生宣传工作,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加强对招生宣传工作的重视程度,以维护考生的利益为目的,以提高生源质量为目标,以保证公正、公平为原则,以公开、规范为手段,努力完成好我校招生宣传工作。

二、工作目标

采取切实措施,充分调动招生宣传人员的积极性,动员各方面力量和各种手段,创造性地开展招生宣传工作。通过介绍学校的基本情况、办学特色、综合实力以及考生所关心的热点问题,实现“扩大学校及学院影响、吸引优秀学生,提高生源质量”的工作目标。

三、招生宣传工作组织结构

为加强领导,保证招生宣传工作的顺利开展,特成立如下机构:

农学院招生宣传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成贵

副组长:邹德堂、潘俊波、赵长山、杨德光

成员:王振华、宁海龙、石瑛、樊东、张俊华、王兵

全面负责招生宣传整体工作计划的制定,负责组织学院及学院所承包区域的招生宣传工作。

四、招生宣传工作具体安排

我院招生宣传工作将是围绕着宣传东北农业大学的学科、专业优势,扩大学校影响,使考生、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全面了解东北农业大学,吸引更多的优秀生源报考我校。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派遣招生宣传工作人员到各宣传区域进行招生宣传活动,集中宣传时间为6月11日-18日

2、根据实际情况参与承包区域内电视、网络等媒体组织的现场咨询会。

3、要面向考生、家长及高三老师,提供有关东北农业大学招生工作的最新、最详尽的信息,指导考生高考志愿的填报,解答考生及考生家长有关招生工作的问题等,尽量扩大我校招生宣传工作的影响范围。

4、组织知名学者到中学做学术讲座,向中学生推介我校知名学者及各学科前沿成果。

5、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充分调动招生宣传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地开展招生宣传工作。

海纳百川,有容乃大。上面的11篇招生活动的方案是由山草香精心整理的招生方案范文范本,感谢您的阅读与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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