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制度(通用7篇)

时间:2024-01-05 00:24:12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该页是漂亮的编辑给大伙儿找到的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制度(通用7篇),欢迎借鉴,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篇一

一、每年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二、学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分以下几个步骤进行:

1、学习教育。通过学习《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有关文件,对党员普遍进行在新形势下坚持党员标准的教育。

2、自我评价。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对照党员标准,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

3、民主评议。一般应召开党小组会或支部党员大会,进行民主评议。评议中,要是非分明,敢于触及矛盾,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还要采取适当的方式,听取非党群众的意见。

4、组织考察,支委会对党内外评议的意见,进行实事求是分析、综合,形成组织意见,转告本人,并向支部大会报告。

5、表彰和处理。对民主评议肯定的好党员,由党组织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表扬。对模范作用突出的党员,可经过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报上级党委批准,授予优秀共产党称号。对评议中揭露的违法乱纪等问题,要认真查明事实,严肃处理。经评议认为是不合格的党员,支委会要区别不同情况,按照中央确定的“坚持标准,立足教育,区别对待,综合治理”的方针,提出妥善处置的意见。然后,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和规定的手续进行处理。对党员进行组织处理,应当十分慎重,原则要坚持,方法要得当。对被劝退和除名的,党组织要做好思想工作。

三、对不合格党员,要根据情节轻重及时作出限期改正、劝退或除名的处理。处置不合格党员,一般应履行下列程序:

1、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调查核实不合格党员的主要问题,形成调查材料。

2、召开支委会,讨论分析受处置对象的主要问题,提出处置意见,并向上级党委汇报。

3、党支部找受处置对象谈话,调查材料同人见面,并听取本人意见。

4、召开支部大会,报告处置不合格党员的理由及处置意见,提请大会讨论表决后作出决议,再由本人在决议上签置意见,报上级党委审批。

5、党委召开党委会议讨论审批。

6、召开支部大会宣布党委的处置批复。

7、找受处置对象谈话,对限期改正的党员提出要求,对出党的要进一步做好思想工作。

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篇二

为了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提高党员自身素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特制定本制度。

一、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按照上级党组织的统一部署,每年进行一次。

二、民主评议党员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发扬民主、公开平等的原则,按照评议的内容,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三、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主要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动员阶段。党支部召开支委会讨论制定实施方案,确定学习内容,并组织党员进行学习动员。

(二)自我评议阶段: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党员个人写出自我评价的发言提纲。

(三)民主评议阶段:召开党小组会,在党员个人述职自我评价的基础上,小组党员开展相互评议,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进行测评投票。还要采取适当的方式,征求群众意见。

(四)组织考察阶段:召开支委会对民主评议的意见进行讨论分析,结合支部平时掌握的情况,对每个党员形成组织意见,并同本人见面。同时,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组织考察必须充分发扬党内外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

(五)表彰和处理阶段:对民主评议出的优秀党员,支部可以用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表扬,对推荐到上级党组织表

彰的优秀党员,必须经党员大会讨论通过。评议定为不合格的党员,必须由支部大会讨论给予相应处置,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对评议中揭露出来的违法乱纪等问题,要认真查明,严肃处理。

四、评议工作结束后,各支部形成总结材料报上级党组织,并接受检查和验收,对达不到要求的支部要进行补课。

五、对民主评议党员的各种文件、鉴定材料等,按规定及时装入党建工作资料袋,以便查阅。

六、离退休党员按要求参加民主评议活动,不评定档次;长期生病、行动不便、卧床不起的党员,可暂不参加评议活动;预备党员参加评议,不评定档次。临时外借的党员回原单位参加民主评议活动。

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篇三

为了提高支部党员干部的科学文化素质和思想道德修养,支部决定定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正、政策、法律、法规、现代科技、管理知识以及各类专业劳动技能培训等。现指定学习制度如下:

1、每年不定期的开展各类学习、培训活动,并制定学习计划,结合实际选用素材。

2、通过专题讲座、宣传栏、小广播、张贴画等进行学习。

3、聘请专业讲师,落实良好的师资队伍。

4、学习时间不得缺席、迟到、早退。

5、学习时间要认真作好笔记、心得体会等。

6、学习到的知识要用于工作当中,使工作不断进步和提高。

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篇四

为了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提高党员自身素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特制定本制度。

一、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按照上级党组织的统一部署,每年进行一次。

二、民主评议党员必须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平等的原则,按照评议的内容,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三、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主要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动员阶段。党支部召开支委会讨论制定实施方案,确定学习内容,并组织党员进行学习动员。

(二)自我评议阶段: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个人写出自身党员自我评价的发言提纲。

(三)民主评议阶段:召开党小组会,在党员个人述职自我评价的基础上,小组党员开展相互评议,明确评议档次。还要采取适当的方式,征求群众意见。

(四)组织考察阶段:召开支委会对民主评议的`意见进行讨论分析,结合支部平时掌握的情况,对每个党员形成组织意见,并同本人见面。同时,向党支部党员大会报告。组织考察必须充分发扬党内外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

(五)表彰和处理阶段:对民主评议出的优秀党员,支部可以用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表扬,对推荐到上级党组织表彰的优秀党员,必须经党员大会讨论通过。评议定为不合格的党员,必须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给予除名,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对评议中揭露出来的违法乱纪等问题,要认真查明,严肃处理。

四、评议工作结束后,各支部形成总结材料报上级党委,并接受检查和验收,对达不到要求的支部要进行补课。

五、对民主评议党员的各种文件,鉴定材料等,按规定装入党建工作资料袋,以便查阅。

六、离退休党员按要求参加民主评议活动,不评定档次;长期生病、行动不便、卧床不起的党员,可暂不参加评议活动;预备党员参加评议,不评定档次。临时外借的党员回单位参加民主评议活动。

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篇五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切实保证发展党员工作的质量,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高党的战斗力,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发展党员要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

第二条 要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和政治审查,把有一定政治觉悟、思想进步、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工作业绩突出的同志确定为发展对象。发展党员要以“一线、一流、青年”为重点,文化程度一般在高中以上。

第三条 发展党员要注重理论培训,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申请入党积极分子必须参加区委组织的集中培训,并进行党的基本知识的书面测试。未经培训或测试成绩较低的,不能发展入党。

第四条 发展28周岁以下的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必须经团组织推荐。

第五条 发展党员要认真落实谈话制。被党支部确定为重点培养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支部书记要进行谈话了解

其对党的基本知识、根本宗旨、基本路线的掌握情况。被吸收为预备党员后,局党支部要确定专人同本人再进行谈话。

第六条 发展党员要严格进行预审。党支部至少每半年对要求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并将考察情况载入考察表。对重点发展对象,党支部要形成严肃的综合政审材料,报区委预审。

第七条 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公示制度。吸收发展对象入党、预备党员转正前要进行公示,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增强发展党员工作的透明度。凡未经公示,或虽经公示但未呈报公示结果,或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没有作出调查结论的,不能进入下一工作程序。

第八条 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阶段工作程序:

1.提出入党申请:要求入党的同志自愿向党支部提出书面申请;组织委员代表党支部接收申请书,并造册登记;党支部负责人15日内与申请人谈话,对其提出鼓励和要求。

2.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申请人经党小组或团组织(限共青团和青年)推荐、支委会研究同意后,对没有异议的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3.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考察:支部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为培养联系人,有计划地组织学习并参加党支部的有关活动,按要求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入党积极分子每季度向支部进行一次思想汇报;培养联系人每季度填写一次《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登记簿》;党支部每半年对其进行一次考察。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时间一般不得少于一年。

第九条 发展对象阶段工作程序:

1.确定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后,列为发展对象,并指定专人谈话。

2.集中培训:参加区委组织的发展对象集中培训,并进行党的基本知识的书面测试,取得合格以上成绩。

3、政治审查:包括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中的表现;直系亲属和与本人联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并形成综合政审材料。

4.确定入党介绍人:由培养联系人或由党支部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介绍人。

5.上报预审:党支部把发展对象的培养教育及考察情况、综合政审等材料报区委审查合格。

第十条 接收预备党员阶段工作程序:

1.填写《入党志愿书》:下发《入党志愿书》,由支部和入党介绍人指导发展对象严肃认真地填写《入党志愿书》。

2.审查及公示:召开支部委员会,对《入党志愿书》及有关材料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确定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并对发展对象基本情况进行公示。

3、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党员大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召开;表决时,同意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正式党员的半数方可通过。

大会主要程序:

⑴ 申请人读《入党志愿书》;

⑵入党介绍人介绍申请人的主要情况和对其培养教育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⑶支委会报告综合审议及发展公示情况;

⑷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对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讨论;

⑸申请人对支部大会讨论的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对讨论中党员提出的有关问题解释说明;

⑹ 无记名投票表决作出决定(表决时申请人不必离场);

⑺宣读支部大会决议。

4.上报审批:将申请书、《入党志愿书》、《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登记簿》、集中培训材料、综合政审材料、支部大会决议、思想汇报等材料报区委审批。

5.上级组织谈话:按区委通知要求,参加上级党委指定专人谈话。

6.基层党委审批:区委三个月内集体讨论审批,并将结果报送党支部,在支部大会上宣布。

第十一条 预备党员教育考察转正阶段工作程序:

1.进行入党宣誓:入党宣誓仪式一般由区委组织进行,由支部通知新吸收入党的预备党员准时参加。如上级党委未组织仪式,党支部也可组织自行进行。

2.预备党员教育考察:把预备党员编入党小组参加活动,接受党组织一年预备期的教育和考察。党支部要定期听取预备党员的思想学习工作情况汇报,党小组长或介绍人每季度填写《预备党员考察表》。

3.提交转正申请: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应主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并汇报自己在预备期间的表现,进一步说明对党的认识,汇报入党后履行党员义务和权利、争做合格党员当面的情况,存在问题及努力方向等。

4.支部讨论审查: 预备党员所在党小组提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意见,党支部在征求党内外有关群众意见后,召开支部委员会进行讨论,决定是否同意按期转正。

5.提交支部大会讨论:讨论预备党员转正党员大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召开;表决时,同意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正式党员的半数方可通过。

大会主要议程:

⑴ 预备党员宣读转正申请;

⑵ 党小组介绍预备期间的主要情况并发表意见;

⑶ 支委会介绍考察情况,并提出对预备党员能否转正的意见;

⑷与会党员讨论、发表意见;

⑸预备党员对支部大会讨论的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对讨论中党员提出的有关问题解释说明;

⑹ 无记名投票表决作出决定(表决时申请人不必离场);

⑺ 宣读支部大会决议。

党支部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篇六

1、党支部请示汇报制度是指党员向党组织、党小组向党支部以及党支部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汇报的制度。

2、支部委员会每季度或每半年向支部大会和上级党组织一次工作。

3、支部委员会改选时,支部负责人应向支部大会一次全面的工作。

4、党支部认真接受上级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重要问题应及时请示、报告。

5、党支部、党小组、党员应逐级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必要时可越级请示报告。

6、党员向党组织请示汇报的主要内容如下:

(1)自己的学习、思想、工作情况。

(2)党内外群众中的模范或不良影响。

7、党员向党组织请示汇报的方法如下:

(1)党员定期参加党支部和党小组的生活会,在党的组织生活会上,进行请示汇报。

(2)党员自己或发现别人思想或工作有什么问题、出现什么情况,随时向党组织请示汇报。

(3)党员外出时,应当每季度用书面形式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一次。落实党员汇报制度,党支部必须健全配套措施,按期召开党支部和党小组生活会,针对汇报情况及时做好认真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

8、党小组向党支部、党支部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汇报的主要内容如下: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的情况或遇到需要向上级党组织明确解释的问题。

(2)学习中的经验教训或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3)改进学习的措施和今后的打算。

(4)上级党组织规定的某一项工作或问题的专题情况。

9、党小组向党支部、党支部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汇报的要求如下:

(1)党小组向党支部每月请示汇报一次。

(2)党支部向上级党组织每季度请示汇报一次,可以采取口头汇报或书面汇报两种形式。

党支部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篇七

1、党支部要教育党员密切联系群众,强化服务意识。

2、党员应当帮助同学解决实际困难,解决不了的,及时向支部、总支部反映。

3、党支部每学期至少召开1次学生座谈会,了解情况,听取意见,联络感情,接受监督。

4、党支部制定党员联系群众制度,定期安排党员去学生寝室,了解群众的困难并帮助群众解决困难。

5、党员要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

6、党员通过到具体寝室联系群众生活后,要总结群众的意见,整理自己的感受,进一步加强联系群众。

7、根据党员的不同情况,分配每人联系几个群众,了解他们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帮他们排忧解难。

8、党员联系群众的情况,应及时记录于支部活动记录本,支部定期召开会议。

9、党员对于联系对象的情况要定期向党组织汇报。

1《山草香·www.shancaoxiang.com》0、建立联系群众督查制度,党支部要对联系群众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定期分析,掌握情况,发现问题,排除障碍,指导党员做好联系群众工作。

11、如实向上级党组织反映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上级党组织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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