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制度 员工的规章制度12篇

时间:2024-04-27 05:25:42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三人行,必有我师也。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本文是可爱的小编首席给大家收集整理的员工的规章制度12篇,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关于员工制度 篇一

第一条 为加强基层地税机关的法制建设,进一步规范地方税收执法行为,提高全省地税基层执法水平,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全省地税系统基层税收法制员开展工作,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税收法制员(以下简称法制员)是指基层地税机关(不含县、市、区地税局)负责税收法制工作的人员。

第四条 各县(市、区)地税机关所属的分局(所)等直属、派出机构,应确定一名工作人员为法制员,在本单位负责人领导下开展工作,保障各项税收法制工作落实到基层、落到实处。

第五条 法制员工作应当遵循合法与合理、效率与公平、公开与公正的原则,做好基层税收法制工作,规范基层税务行政执法行为,保护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 全省地税系统各单位应当积极支持、配合、协助法制员开展税收法制工作。

第七条 法制员由热爱税收法制工作,熟悉和了解税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熟练掌握税收及相关业务技能,法律观念和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的综合素质及组织协调能力的地税机关干部担任。

第八条 法制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按上述要求确定,报上一级地税机关备案。法制员因工作或其他原因需要变更的,应当报经上级地税机关批准;因病、因事暂离工作岗位的,可以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指定能够胜任的人员代理,同时报上一级地税机关备案。

第九条 法制员的基本职责和任务,主要是对基层地税机关的税务具体行政行为审核把关、监督检查、承办有关涉税法律事务和税收政策性工作。

1、税务行政处罚行为(简易程序除外)的审核把关

(1)执法人员调查终结后,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制作《税务行政处罚告知书》,连同检查工作底稿等资料,一并交法制员审核。

(2)法制员应从以下八个方面进行审核,包括: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违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数据是否真实可靠、资料是否齐全;适用法律法规是否正确;调查取证是否符合法定程序;拟处罚意见是否适当;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的内容是否全面准确;文书使用是否得当;其它方面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3)法制员审核发现问题的,退还执法人员更正;未发现问题的,签署意见连同案卷材料一并按规定程序上报审批。

(4)处罚告知后当事人提出异议的,法制员应当对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进行审核,认为确需改变拟作出处罚决定的,提出建议按规定程序上报审批。

2、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措施的审核把关

(1)对纳税人采取税收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必须由执法人员将有关情况资料送交法制员审核。

(2)法制员应从以下八个方面进行审核。包括: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采取税收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的条件是否具备;冻结纳税人的存款或扣押、查封的商品、货物价值是否与应纳税款相当;是否属于单价在5000元以下的其他生活用品;扣押、查封的商品、货物是否有纳税人个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生活用品;适用法律法规是否正确;文书使用是否规范、执法程序是否合法;其它方面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等。

(3)法制员审核发现问题的,退还执法人员更正;未发现问题的,签署意见后按规定程序上报审批。

3、税务行政复议、应诉及赔偿工作

(1)基层地税机关自收到上级地税机关受理的税务行政复议通知书及复议申请书副本10日内,法制员应当按照要求做好以下工作:调查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实;收集整理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及有关资料;提供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政策法律依据;作出行政复议的书面答辩,制作《答辩书》;做好参加行政复议的其他准备工作。

(2)基层地税机关收到上级地税机关行政复议决定后,法制员应当认真督促执行。对于维持原税务处理决定的,督促复议申请人依法履行义务;对于撤销、变更原税务处理决定的,应当积极协助被申请人履行复议决定。

(3)对于本单位发生的税务行政诉讼案件,法制员应当于收到起诉书副本之日起五日内,向上级地税机关报告,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认真做好本单位参加应诉的各项工作。包括:认真审查起诉状副本,查阅有关案件资料,提供作出税务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资料;委托诉讼代理人,积极配合诉讼代理人办理有关诉讼事项;协助诉讼代理人做好提交答辩状、拟定代理词和法庭辩论提纲等工作;对本单位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的,协助诉讼代理人做好上诉的各项工作;协助本单位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

(4)对于因执法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纳税人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的,在纳税人提出赔偿要求后,法制员应认真审查。对于符合赔偿条件的,协助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按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依法履行赔偿义务,并向有关责任人追偿部分或全部的赔偿费用。

(5)法制员应按照上级规定和要求,做好税务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的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

4、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

(1)对于达到标准应由上一级地税机关进行审理的重大税务案件,法制员应当协助执法人员将案件有关资料收集整理齐全。

(2)对符合重大税务案件标准的案件,法制员应按照审理程序,填写《重大地方税务案件审理提请书》,将所有与案件有关的`材料,报送上一级地税机关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办公室。

(3)经上一级地税机关审理并作出决定的重大税务案件,法制员应当督促执法人员做好决定执行工作。

5、税收执法检查组织实施工作

(1)法制员应结合工作实际,协助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执法情况组织经常性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不规范或违法的税务行政执法行为。对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或重大税收违法问题,应及时报告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或上一级地税机关处理。

(2)对于上级地税机关布置开展的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执法检查等,法制员应协助本单位主要负责人认真组织开展,除牵头拟定具体实施方案、积极协助组织开展检查外,对于上级地税机关检查发现的问题,应协助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及时进行整改。

6、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

(1)按照上级关于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的部署和要求,法制员应积极协助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实施,认真研究、细化、落实本单位税收执法责任制各项工作。

(2)对于通过各种执法检查、评议考核、群众举报等途径发现的执法过错行为,法制员应当协助本单位负责人按照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和上级的决定,实施过错责任追究。

7、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的学习、培训及税法公告工作

(1)法制员应按照上级关于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学习培训工作的部署要求,协助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经常性的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学习培训活动,增强全体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提高依法处理涉税业务事项的能力和水平,全面准确的理解和把握税收政策,确保国家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正确贯彻执行到位。

(2)法制员应积极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税法宣传活动,主动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提供涉税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咨询服务。

(3)对于新的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法制员应协助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及时组织有关工作人员在办税服务场所进行公告。

8、税收政策法制调研工作

(1)法制员应当积极组织开展本单位税收政策法制调研活动,积极撰写、整理和上报调研报告、信息,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2)法制员应根据审核把关过程中发现的税务行政执法方面的问题,深入分析研究和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运用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不断督促本单位执法人员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第十条 各级地税机关应将对基层法制员的教育培训,列入系统干部教育规划和年度计划,定期对法制员进行税收法制业务知识和技能的培训,不断更新法制员的业务知识和技能。

第十一条 上级地税机关的法制工作机构,应加强对基层法制员的业务指导和管理,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加强信息沟通和经验交流,为基层法制员提供必要的学习、工作交流方式和条件。

第十二条 对基层法制员的考核,实行年度综合考核和系统法制机构专项考核的办法;综合考核纳入各级地税机关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统一进行;专项考核由上级地税机关的政策法规机构组织进行。

第十三条 各级地税机关应对认真履行职责、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法制员给予表彰奖励,在本辖区予以通报表扬,同时将先进经验予以推广。

第十四条 对法制员的执法过错行为,按照规定予以追究。

第十五条 本制度由山东省地方税务局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各市地方税务局可以依照本制度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报省局备案。

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 20xx年4月1日起实施。

关于员工制度 篇二

一.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的内部管理,保证员工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以及法律法规,防范因特殊岗位员工的失职或违规给公司带来的风险,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物流管理部和财务部员工,无论何种用工形式,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应马上着手办理《担保书》(见附件)一式三份(公司、担保人、被担保人各执一份),并在报到之前交公司核实后方给予办理入职手续。

第三条 公司从事销售工作的员工无论何种用工形式,从试用期开始,必须交纳不少于3万元的风险保证金。

第四条 人力资源部全面负责公司员工担保的管理工作。

二.担保责任

第五条 在特殊岗位员工(被担保人)因公违反公司制度或主、客观原因给河南恩湃电力技术有限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应由其个人承担赔偿责任时(包括借款未还私自离职),担保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六条 担保人提供担保的'期限为自员工(被担保人)报到入职之日起至员工(被担保人)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之后六个月内,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担保期限的,担保期限另行约定。

第七条 担保人担保额不低于该员工月工资总额的3倍。

三。担保资格

第八条担保人可以是员工(被担保人)的朋友、近亲属,也可是本公司在职员工(但不可互相担保),同时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担保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具备郑州市户籍,并且是电力系统员工。

3.在郑州市有住所并有正当职业及固定经济收入来源(由担保人工作单位提供加盖其单位公章的收入证明)。

四。担保核对和变更

第九条 到公司应聘特殊岗位员工在报到入职前须将其担保人的详细资料,提交至人力资源部审核。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与担保人签署担保书,担保人还须提供身份证原件供核验及复印存档。

第十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对特殊岗位员工每年核对担保一次,必要时每半年核对担保一次或随时核对担保。核对方式包括:电话问询、家访等。

第十一条 担保人工作单位、住址、电话或相关信息有变更时,员工应马上通知人力资源部更新担保人资料。

第十二条如担保人因故丧失担保资格,员工应立即自动按规定另行更换担保。

第十三条发生以上第十一条、第十二条情况而员工不予呈报事后被察知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第十四条员工因故须更换担保人者,应告知理由并另择担保人,重新办理担保手续,核准后发还原担保书。

第十五条公司认为担保人不适当时,有权随时通知被担保人更换担保。

五。保证金

第十六条员工若没有符合条件的担保人为其担保,可按照员工本人自愿原则向公司交纳“保证金”。“保证金”数额不得低于员工月工资总额的3倍;“保证金”可用股金进行冲抵,不足部分交纳现金。员工离司后,公司连本带息返还。本金中现金部分按银行同期定活两便存款利率计息,股金不计利息。

第十七条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因公违反公司制度或因主、客观原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应由其个人承担赔偿责任时(包括借款未还私自

离职)赔偿金先从其“保证金”中扣除后,不足部分再由员工偿还公司。

六。附 则

第十八条本制度经公司总经理工作会讨论通过报董事会审批,自签发之日起执行。

第十九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附件:《担保书》

担保书

担保人 系 省 市(县)人,自 年 月 日起就职于 。本人自愿为 同志在河南恩湃电力技术限公司特殊岗位工作期间提供经济担保,凡因该同志因公违反公司制度或主、客观原因给河南恩湃电力技术有限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应由其个人承担赔偿责任时(包括借款未还私自离职),由本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注:本人出具该证明后愿意河南恩湃电力技术有限公司对我提供的个人信息进行核实,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一切责任。

担保人工作单位及联系电话: &nbs

p; 被担保人工作部门及联系电话:

担保人固定住所地址: 被担保人固定住所地址:

担保人电话: 被担保人电话:

担保人身份证号码: 被担保人身份证号码:

员工规章制度 篇三

为本超市业绩蒸蒸日上,从而造就机会给每一位员工有所发展,严格的纪律和有效的规章制度是必要的。本规章制度将超市的员工规范,奖惩规定集一册,希望超市全体员工认真学习,自觉遵守,以为我们共同的事业取得成功的保证,给予全体员工制定以下规章制度。

一、 工作态度

1. 热情——以热情的态度对待本职工作,对待客户及同事。

2. 勉励——对于本职工作应勤恳、努力、负责。

3. 诚实——作风诚实,反对虚假作风。

4. 服从——员工应服从上级主管人员的指示及工作安排,按时完成本职工作。

5. 整洁——员工应时刻注意保持自己良好的职业形象,保持工作环境的整洁与美观。

二、开关门营业工作

开门营业前的工作:

1.工作区和顾客光顾的营业区的清洁整齐,包括入口处,售货区,收银台,陈列商品,验货区,仓库。

2.设备和设施的工作状态良好,包括照明,空调,设备和固定装置,悬挂的设备牢固。

3.存活的补充,保证售货区货架上的商品充足,整齐。

4.办公区的书面凭证的完整和条理性。

营业结束后的工作:

1.向主管人员汇报设备和设施的损坏并记录,便于及时准确的维修。

2.补充购物袋。

3.确保收款机有足够的小票打印用的纸卷。

4.整理收银台和销售区。

三、员工的行为准则

1.必须穿工作服进入卖场,仪表要端庄。

2.以理服人,理直气和,定位定岗,上班时不集扎堆闲聊,不说笑打闹。

4.待客必须有礼貌,有敬语,说话诚实,帮助挑选,当好顾客参谋,保证顾客满意。

5.个人卫生:外表朴实,干净,整洁,并保持头发清洁。

6.员工只可在非工作时间购物。

7.上班时间不允许打手机,玩手机,听手机音乐。

8.上班时间不允许吃零食。

9.上班时不许偷吃货物,拿货物(如纸箱、塑料桶)。

10.库房若发现偷吃货物(按偷盗处理)。

四、上班时

1.上班时不能随便离开工作岗位。

2.上班时不能与亲朋好友闲聊。

3.员工不允许坐在货物上。

4.员工应当按照部门经理制定的工作时间进行工作,不遵守的员工将按旷职处理。

5.上半时上厕所不能超过15分钟。

6.上班时不允许睡觉。

7.若发现以上几条轻者罚10元,重者开除。

五、售货员的职责

1.负责商品的缺货登记,摆货,查日期。

2.随时问经理并汇报缺货情况,调查市场变化。

3.及时向经理反映快过期产品。

4.若发现过期产品未及时向经理汇报者,请自动买回。

5.熟识产品,标志,以及自己管理区商品的基本知识。

6.要有强烈的责任心,防止商品损坏或丢失。

7.严格执行服务规范,严格遵守纪律。

六、收银员

1. 收银员要有一个良好的服务态度,收款迅速,不要你推我让。

2. 收银员买东西要让其他收银员收款,坚决不能自己收款。

3. 收银员家人买东西,请自己回避,让其他收银员收款。

4. 收银员收款时不能与亲朋好友闲谈。

5. 若发现收银员少收款,轻者罚款,重者卡出。

6. 顾客要的货物,要随时登记在要货单。

7. 员工打烂货物自动交款,顾客打烂员工监督交款。

七、卫生

1. 值日人员按时清理卫生。

2. 把卫生间,宿舍卫生打扫干净。

3. 若发现卫生不合格者罚5块。

八、经理岗位职责

1. 全面负责超市的经营管理工作。

2. 负责向上级领导汇报工作,监督全体员工工作。

3. 做一个经营计划和管理目标。

4. 保证在超市遵守道德,提高服务质量,全面实行服务规范化,提高企业社会效益。

5. 保证超市安全,教育员工牢固树立法制观念,增强安全意识。

6. 兑现承诺的经济指标,否则按协议处罚。

7. 完成上级领导交给的其他任务。

8. 负责超市的进货管理工作。

9.负责送货商,厂家进店关(如证件)。

10.负责进货计划,检查售货员商品销售情况。

11.经营的品种类别要齐全,品种丰富。

12.及时了解市场动态,解决进货与价格等问题。

13.负责对员工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的考核。

九、安全规则

1.禁止在卖场及其他工作场所吸烟。

2.禁止将任何东西堆放在安全门及安全通道前,以免阻塞。

3.所有员工必须保证自己及同事的安全,对任何可能引起危险的操作和事件要提出警告,严重的应报告部门主管。

4.员工必须熟习本工作区内灭火装置的位置以及应急设备的使用方法。

5.员工应遵守工具的安全操作说明,非工作执掌范围,不得擅自使用机器设备或发电机。

6.禁止员工移动或拆除设备上的安全标识,禁止改装现有设备。

7.员工在各自的岗位区域内应积极参与处理意外事故,并服从统一调度。

8.员工有义务将任何安全事故上报。

员工规章制度 篇四

1、 严格执行上、下班签名制度,着工装签名,并严格签署上下班具体时间。

2、 工休按店内轮休制执行,临时事假须上班时间前请示店长或经理批准;请假须真实反映情况;请假一天以上须书面申请经理批准,超过批准期限视为旷工。

3、 工作时间须束发,穿着工作服,整齐清洁,佩戴工作牌,淡妆,刘海不得长过眉毛,不能留长指甲,做护理时戴口罩,上班时间不能在手上佩戴首饰。

4、 努力培养和提高专业接待素质,按规定礼仪礼貌用语,微笑、亲切接待顾客,主动问候顾客,接待厅内见到顾客须起立,主动为顾客开门。为客人换鞋、铺床,迎三送七,送客人出门不能少于三步。不能在上班时间把个人消极情绪带入店内,影响同事和顾客。

5、 尊重顾客。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并按情况及时包馈给店长或经理,无论如何不准与顾客发生争吵。

6、 美容师之间互相尊重、关心和照顾,礼貌用语,严禁在营业场院所内讲脏话,争吵、打闹、发脾气,摔物品等言行。

7、 服务工作安排,工作积极主动,主动联系及预约顾客,工作不拈轻怕重,挑三俭四,自觉服务工作安排。不经店长或经理同意,不能随意调班,和擅自安排工作或休息。

8、 不能在店内从事工作业务无关的事情。

9、 给顾客作护理时,沟通顾客应轻声细语,美容师之间不允许相互开玩笑取乐,喧哗、议论事情。无论上、下班时间,均不能躺在美容床或伏在工作台上休息、睡觉(特殊情况须请示店长同意)

10、 自觉维护本店的形象、声誉,积极提供有利于本店发展的方式方法。不准在店内议论他人是非或与顾客议论本店内部是非。

11、 节约用水用电,杜绝浪费行为。做护理不准偷工减料或铺张浪费。

12、 严格执行卫生清洁制度。

13、 上班时间手机调到震动状态,给顾客做护理时不准接私人电话,电话内容由他人代为转告或改时间打入,接听时间不准超过3分钟,顾客预约电话请他人代为登记。

14、 每天早、晚班必须交接班,清点货品及营业款。

15、 当班时间必须按规定填定各类报表。

16、 不能利用上班时间从事个人护理,从事个人护理按有关规定现金结帐。美容师个人购买产品仅供本人使用,严禁利用职务之便损害本店的利益。

17、 正规合理的使用美容仪器,爱护美容院设备,产品根据需要放入冰箱低温保存。

18、 严格保密顾客资料。未经店里(经理)同意,不准私自借用店内资料、物品,不准对外泄漏本店内技术、管理资料及具体经营数据。

19、 业务经理(店长)对属下美容师有绝对领导权和管理权,美容师必须服从安排。

20、 工作时间不得打私人电话,不得吃零食、吸烟、渴酒、大声喧哗、追逐、打闹、私会顾客和家人。

21、 不得向顾客索要小费,或利用工作之便假公济私,谋取私利。

22、 每周三上午10∶00~11∶00本店例会(11∶00前不预约客人),全体员工须准时参加。

员工休假制度 篇五

第十四条 经公司出资培训的员工,培训前应与公司签订《员工培训合同》。

第十五条 公司支付过培训费用的员工,由于本人原因,没有为公司服务满《员工培训合同》中规定的期限,应按合同要求向公司支付补偿费。公司支付过多次培训费用的员工,由于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分别计算每次培训所需补偿的费用后,按累计补偿费用额度向公司支付补偿费。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员工培训制度 篇六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培训目的:

为了有计划地组织公司员工参加培训,不断地增长员工的工作知识和技能,满足集团可持续经营发展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培训原则:

结合公司业务发展与组织能力提升的需要,全员参与,重点提高,讲究实效,推动学习型组织的建立。

第三条:适用范围:

上品公司及其分公司。

第二章 培训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公司培训管理职责:

一、公司培训制度的制订;

二、公司年、月度培训计划的制订;

三、共性培训课程的教材选编与培训实施;

四、培训评估及其改善对策的制订;

五、外部培训讲师的联系聘请管理;

六、对分公司员工培训工作的检查与指导;

七、本制度规定由人力资源部审核审批培训事项的审核审批;

第五条:分公司办公室的培训管理职责

一、本公司员工培训制度的制订;

二、本公司员工年、月度培训计划的制订及实施;

三、本公司部门经理及其以上管理人员派外培训的初审,其他员工外派培训的审批与办理;

四、新员工上岗前培训和岗位基本知识培训的组织实施;

五、协助人力资源部实施公共课程培训;

六、培训评估及其改善对策的制订;

第六条:公司、分公司的其他部门培训管理职责:

本部门员工的上岗前和在岗培训的计划编制、教材选编与培训实施;

第三章 培训的对象内容形式

第七条:培训对象:

公司和分公司全体员工均为培训对象

第八条:培训类别:

为了方便管理,本制度将员工培训按培训的组织实施机构(或方式)的不同分为内部培训和外派培训两大类;按培训内容大致不同分为员工知识培训、员工技能培训和员工态度培训三大类;按培训对象和培训目的的不同分为新员工入职培训、企业文化培训、销售与售后服务技能培训、专业技能培训、管理技能培训和职业发展培训六大类。

第九条:内部培训:

本制度所称内部培训是指分公司和集团公司分别或联合组织员工集中上课、技能竞赛、野外训练的培训活动,由公司内部培训责任人,外聘培训讲师讲课,教练指导,或采用放光盘,录音方式上课等。

第十条:外派培训:

本制度所称外派培训是指公司员工经分公司或公司负责人批准带薪离岗参加外部培训机构组织的培训班学习,且与该培训学习相关的费用由公司支付报销的培训。外派至专业培训机构,以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企业管理水平为目的的培训。

关于员工制度 篇七

一、岗位职责

1.在酒吧范围内招呼客人。

2.根据客人的要求写酒水单,到吧台取酒水,并负责客人走时的结帐。

3.按客人要求供应酒水,提供令客人满意而又恰当的服务。

4.做好营业前的一切准备工作,保持酒吧的整齐、清洁。

5.清理垃圾及客人用过的杯、碟并送到洗碗间清洗。

6.熟悉各类酒水、各种杯子类型及酒水的价格。熟悉服务程序和要求。

7.协助调酒师清点存货,做好销售记录。

8.协助填写酒吧用的各种表格。

9.清理酒吧内的。设施,如台、椅等。

二、任职条件

1.了解酒单内容。具有丰富的酒水知识和其他知识。

2.了解为客人提供的服务程序,善于进行实际操作。

3.能进行酒吧服务基本英语会话。

4.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5.具有大方、礼貌、得体地为客人提供酒水服务能力。

1、清洁:

下午6:30分,准时回到自己所负责的吧位,清洗地面、墙面(木质、铜、钢制结构)、桌面、舞厅、厅柱、烟盅、花瓶、必须一尘不染,光洁、明亮,并在7:15分之前完成以上工作。

2、推销饮品:

A以客人的消费范围推销

B以客人的身份推销

员工管理制度 篇八

一、员工守则

1、热爱企业,努力学习,熟悉本职业务知识,懂得相关业务内容。

2、树立良好的个人形象,具备顽强的工作作风,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

3、讲信誉、有自信、有爱心、有责任感:

4、尊敬领导、精诚团结、互敬互助、维护公司利益,保守公司机密,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5、认贤为师,勤奋工作,为惠博发展做贡献。

二、行为规范

仪表仪容

服务企业的员工直接与顾客接触,在顾客眼中个人即代表公司,因此要求员工注重仪容仪表,并牢记下列规定。

1、员工上班时要统一穿着本岗工作服;

2、员工要每天修面,发长不超过耳朵和衣领;

待人处事

1、不论认识与否,只要问到必须热情礼貌,使对方得到满意答复;

2、本人能够处理的事应立即处理,处理不了的要耐心向客人解释;

3、不在外人面前发泄对公司或同事的不满;

4、非本职范围内的事,不随意解答、许诺;

服务标准

顾客是企业经营活动的血液,是员工的衣食父母。顾客并非有求于我们,而是我们有求于顾客。为顾客提供优质的服务是我们终身追求、引以自豪的工作。

1、顾客合理的要求一定要满足,我们的责任是为其提供所需的帮助。

2、尊重顾客,用希望别人对待你的态度礼遇顾客。

3、学会控制自己,不将不良情绪带到工作场所和顾客面前。

4、急顾客所急,用最短的'时间为顾客解决问题。

5、对看一看的顾客同样热情服务,他们是潜在的顾客,我们的态度将促使其购买。

6、某项工作对我们来说是千百次的重复,但顾客却可能是第一次光临。因此,始终要精神饱满。顾客有时提出的要求不是份内的工作,但仍应尽最大努力予以帮助,不能推诿。在服务中保持真诚的微笑。

三、工作时间规范

考勤是加强管理、严肃公司纪律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提高工作效率和公司效益的重要保障。

考勤规定

迟到或早退:一小时内视为迟到或早退,超过—小时计为旷工。本月迟到早退累计三次计为旷工一天。每月两天休息日,如不休算满勤(奖励50元)跟当月工资走。迟到、早退:每次扣罚5元;事假:病、旷工(当月工资/30)元/天;

1、上班:

早晨((7.30)按时到岗、上岗前换好工作服;每天打扫卫生责任区,按当日工作计划逐条安排落实;不聊天、有序、高效地工作;离岗外出,要报告领导。

2、下班:

下班(6.00)不早退,设备用具摆放整齐;工作间打扫干净;换下工作服;拔掉电源插销,关好灯、门、窗,安全离岗。

3、工作纪律要求:

1、工作时,避免互相打闹,不得大声叫喊,不得玩手机听音乐等影响工作的事。

2、养成文明卫生的良好习惯,纠正不良举止,维护公共场所卫生。

3、在为顾客服务时,禁止咀嚼口香糖、吃零食;

4、公司希望员工能相互理解,加强沟通,协商解决矛盾。

四、员工离职制度

1、提前三十天公司呈交书面辞职报告。经公司经理签署意见后,通知本人。 2‘辞职报告未经公司领导批准前,员工必须坚守岗位,正常上班。若私自离岗或消极怠工,公司将按制度予以处罚。(扣发工资)

3、事假:员工因私事确需本人处理,须提前一天按批假权限向领导提出申请,并填写请假单,经批准后方算准假。来不及请假时,应用电话向领导请假,经批准方可休假,事后补办请假手续。

五、奖惩制度

奖励是公司依据员工的贡献及企业的效益,给员工发放的奖励金,是企业激励员工努力工作的方式之一,是员工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奖励是成绩的体现、进步的动力、激励的措施。

惩罚是对出错员工的教育、有错必纠的原则,鼓励有错必改,公司按半年扣罚积分计算,在罚分的同时并处经济处罚,每扣1分处罚5元。

注:被罚分者,半年为一个期限,半年期限:届满扣分未到20分者,可以撤销其积分累计。半年中积分满20分或超过20分者,均以除名论处。

公司员工制度 篇九

第一部分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充分调动公司全体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发挥员工智慧和才能,塑造高效率、高绩效、高目标达成率的优秀团队,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优胜劣汰的用人机制,建设适应中汽南方集团发展需要的优秀人力资源队伍,提高公司可持续发展的核心竞争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某某集团有限公司和下属公司。

第二部分激励原则

第三条全面激励原则

对员工的激励并不只是针对部分优秀员工,而是针对所有员工运用各种激励方式进行激励,以发挥激励对全体员工的鼓励和促进作用。

第四条激励方式差异化原则

不同的员工和同一员工在不同的时间和环境下,会有不同的需求,因此对员工的激励要因人因时因事而异,要做到激励手段的多样化和差异化,以求激励效果的最大化。

第五条绩效考评为基础原则

对员工所采取的相应激励措施,应依据对员工的全方位的科学的绩效考评,而不是依据管理者个人的主观好恶。

第六条奖励和处罚相结合原则

对绩效表现优秀和无论以何种形式对公司的发展做出贡献的员工,都要进行奖励;对绩效表现差的员工和无论以何种形式损害公司利益的员工,都要进行处罚;对工作表现累积不佳的员工和工作能力始终不能适应岗位要求的员工,以及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致公司遭受重大利益损失的员工,要通过员工淘汰机制进行淘汰。

第七条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奖励和处罚的考核标准要公开,考核过程和评选过程要做到公平、公正,这样才能确保对员工的奖励和处罚的正面效应充分发挥,不致因不公开、不公平、不公正的奖励和处罚行为产生负面影响。

第八条物质激励、精神激励、机会激励相结合原则

对员工的奖励不能只适用物质奖励,要将适度的物质奖励与精神激励和机会激励等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各种激励手段的协同作用。

第三部分激励方式

公司目前主要采用以下激励方式,并将随着公司发展需要采用更多的激励方式。

第九条薪酬激励

公司通过制定和实施具有外部竞争力和内部公平性的市场领先薪酬制度,通过对员工薪资需求的合理满足保证对员工的基础激励作用。

第十条职业规划

通过全方位绩效考评,公司对工作表现好,工作绩效好,具有发展潜力的员工,将进行有针对性的个人职业生涯发展规划,为员工的能力提高和晋升提供相应的发展通道。

第十一条培训激励

一、公司对优秀管理人员和优秀员工提供了各种内部培训和外派培训的机会,通过培训不断提升员工的工作能力,促进员工个人发展和公司发展相结合。

二、同时,对绩效表现不佳者,公司也提供岗位适应性再培训,通过培训改善员工工作态度和提高员工工作能力,以使绩效表现差的员工也能适应岗位要求。

第十二条职位晋升

通过全方位绩效考评,对绩效突出、素质好、有创新能力的优秀管理人员,通过岗位轮换、个性化培训等方式,从素质和能力上进行全面培养,随着公司发展,需要补充和调整人员时,优先予以提拔重用。

(备注:优秀奖、合理化建议、员工淘汰等激励方式将在后面单独详细规定)

第四部分优秀奖

第十三条定义

优秀奖是指通过公开评选对工作表现好、工作能力佳、工作绩效完成好的公司员工予以公开奖励,以达到奖励先进,鼓励后进的目的。

第十四条优秀奖类别

优秀奖分为“优秀经理”、“优秀管理人员”、“优秀员工”三类。

第十五条评选范围

一、“优秀经理”的评选范围为投资公司副总经理级以上管理人员和下属公司总裁/总经理。

二、“优秀管理人员”评选范围为各公司“主任主管级和经理级人员以及相当于主任主管级或经理级的其他人员”。

三、“优秀员工”评选范围为各公司主任主管级以下员工。

四、年度优秀奖的参选人员为所评选年度4月1日前入职且在公司连续工作满9个月的人员;季度优秀奖参选人员为所评选季度在公司连续工作满75日的员工。

五、季度优秀奖参选人员须在评选季度内未受过任何违规违纪处分(如警告、罚款、降职、被有效投诉等),同时在评选季度月度绩效考核未被评为“C”、“F”。

六、年度优秀奖参选人员须在评选年度内未受过任何违规违纪处分(如警告、罚款、降职、被有效投诉等),同时在评选年度月度绩效考核未被评为“F”或累积两次以上(含两次)“C”。

第十六条评选比例

一、“优秀经理”和“优秀管理人员”获奖人员比例不得超过参选人员比例的20%。

二、“优秀员工”获奖人员比例不得超过参选人员比例的15%。

第十七条评选频率

一、“优秀经理”为年度评选。

二、“优秀管理人员”和“优秀员工”分为年度评选和季度评选。

第十八条“优秀经理”评优标准和评选程序

一、评优标准

1、具备良好职业道德。

2、有强烈的某某南方荣誉感。

3、积极落实某某南方董事会的有关决定。

4、在公司规范管理和团队建设方面成效显著。

5、超额或很好完成投资公司下达的年度经营计划、经营目标或部门工作目标。

6、能组织相关人员高标准、高效率完成投资公司各领导和相关部门下达的工作任务。

二、评选程序

1、“优秀经理”评选由投资公司人力资源部和经营管理部负责组织。

2、人力资源部和经营管理部协助总裁层根据“优秀经理”评优标准拟订“优秀经理”候选人名单。

3、总裁层、投资公司各部门总经理(含副总经理)、下属公司总裁/总经理组成“优秀经理”评审委员会,对进入“优秀经理”候选人名单的候选人逐一进行投票表决。

4、在对每一位候选人进行表决时候选人应离席回避投票表决过程。表决采用无记名投票形式,每一评审委员会成员只需写明是同意还是不同意被表决候选人入选“优秀经理”。

5、表决过程结束后,由人力资源部和经营管理部组织验票,根据得票数从高到低初步拟定“优秀经理”名单,并报总裁层审核批准。

6、如遇多人票数相同现象,由总裁层综合考虑各方面情况确定入选“优秀经理”名单。

7、“优秀经理”评选原则在次年元月25日前完成,如遇特殊情况完成时间另行通知。

8、“优秀经理”、“年度优秀管理人员”和“年度优秀员工”的颁奖活动原则上与春节联欢晚会同步进行,如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第十九条“优秀管理人员”评优标准和评选程序

一、评优标准

1、具备良好职业道德。

2、有强烈的某某南方荣誉感。

3、诚实守信,责任心强,能严格要求自己。

4、CS评价良好,没有发生过客户或同事的有效投诉。

5、能自主开展职责范围内的管理工作,管理规范,效果显著。

6、善于发现问题,能提出合理化建议,为中汽南方事业发展献计献策。

二、评选程序

1、“季度优秀管理人员”评选以公司为单位,由公司各部门按部门管理人员人数30%比例提出候选人名单,报所在公司人力资源部或人事行政部。

2、所在公司人力资源部或人事行政部对部门提报名单进行审核,初步审核符合条件的方可列入正式候选人名单。

3、所在公司人力资源部或人事行政部组织所属公司全体员工对列入正式候选人名单的管理人员进行投票表决,按得票票数从高到低初步拟定“季度优秀管理人员”名单。

4、投资公司“季度优秀管理人员”名单拟定后报投资公司总裁层审批确定;下属公司“季度优秀管理人员”名单拟定后报投资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批确定。

5、“季度优秀管理人员”评选在每一季度结束后下一季度第一个月前15日内完成评选和颁奖活动。

6、“年度优秀管理人员”评选程序同前1到5项“季度优秀管理人员”评选程序,但下属公司“年度优秀管理人员”名单需报投资公司总裁层审批确定。

第二十条“优秀员工”评优标准和评选程序

一、评优标准

1、热爱某某南方。

2、认同某某南方价值观。

3、适应某某南方企业文化。

4、遵守某某南方《职员手册》。

5、团结同事,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6、工作有主动性、创造性,开拓创新精神强。

7、热爱并专注于自己工作,超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能为客户提供最完善服务。

二、评优程序

1、“季度优秀员工”由各公司各部门负责人以部门为单位组织具体评选活动。

2、部门负责人和员工直接主管组成部门评选小组,按部门内部人数30%比例拟定候选人名单。

3、各部门评选小组组织部门全体员工对列入候选名单的员工进行投票表决,按得票票数从高到低初步确定“季度优秀员工”名单。

4、所属公司人力资源部或人事行政部按“优秀员工”标准对各部门提报“季度优秀员工”进行审核,下属公司“季度优秀员工”报所属公司总经理审批确认;投资公司“季度优秀员工”报总裁层审批确认。

5、“季度优秀员工”的评选在每一季度结束后下一季度第一个月前15日内完成评选和颁奖活动。

6、下属公司“季度优秀员工”名单需抄报投资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7、“年度优秀员工”评选程序同前1到6项“季度优秀员工”评选程序,但下属公司“年度优秀员工”需报投资公司总裁层审批确定。

第二十一条奖项设置和奖金标准

一、对“优秀经理”、“优秀管理人员”和“优秀员工”的奖励以荣誉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

二、对“优秀经理”、“优秀管理人员”和“优秀员工”的奖项设置为荣誉证书、优秀奖徽章、现金奖励。

三、对“年度优秀经理”和“年度优秀管理人员”和“年度优秀员工”的现金奖励标准由投资公司董事会根据每年经营计划和经营目标的完成情况确定。

四、对“季度优秀管理人员”和“季度优秀员工”的现金奖励标准由各公司根据所在公司实际情况确定并按流程报批后执行。

第五部分合理化建议

第二十二条定义

合理化建议是指员工针对公司管理的各项工作存在的问题或不足,及时提出的书面的、科学的、合理的改进解决方案。

第二十三条合理化建议受理范围

一、管理制度、管理方法的改善。

二、工作方法、工作程序的改善。

三、新产品经营项目的开发建议。

四、业务往来、业务开发的建议。

五、员工福利、待遇改善的合理化建议。

六、市场开拓、营销策划的合理化建议。

七、提高公司凝聚力和工作绩效的合理化建议等。

八、职务范围内,重大突破性合理化建议。

九、非职务范围内,有利于公司发展的各项合理化建议。

十、其他各项有利于公司发展、公司形象的合理化建议。

第二十四条任何合理化建议,均需员工本人详细写明合理化建议的可行性、合理化建议的实施方案和工作流程等。

第二十五条各部门应及时将本部门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及方案报送所属公司人力资源部或人事行政部备

案;下属公司所采用的合理化建议需报送投资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二十六条对有实施效益的合理化建议,所属公司人力资源部或人事行政部需会同提出合理化建议员工所在部门主管进行成果评估,并以此做为奖励的基础。

第二十七条对于员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方案,一经公司采纳,投资公司由总裁层批准,下属公司由总经理批准即可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六部分员工淘汰

第二十八条定义

一、员工淘汰是指对不符合公司岗位任职资格要求的员工按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予以辞退或开除。员工淘汰分为常规淘汰和末位淘汰。

二、常规淘汰是指公司按劳动法或企业内部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在日常工作中严重违反公司相关规章制度或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而给公司造成重大利益损失的员工予以辞退或开除的行为。

三、末位淘汰是指公司为满足竞争的需要,通过科学的考评手段,对员工进行合理排序,并在一定的范围内,实行奖优罚劣,对排名靠后且不能胜任工作的员工,以一定的比例予以调岗、降职、降薪或下岗、辞退的行为。

第二十九条末位淘汰分类

一、末位淘汰分为月度考核淘汰、年中排名淘汰和年终排名淘汰。

二、月度考核淘汰是指根据月度考核结果对员工实行的淘汰。

三、年中排名淘汰是指根据对员工在1月至6月半年内的月度考核得分累积进行硬性排序,对排名靠后一定比例的员工实行淘汰。

四、年终排名淘汰是指根据对员工在一年内月度考核得分累积进行硬性排序,对排名靠后一定比例的员工实行淘汰。

第三十条末位淘汰范围

一、对于月度考核淘汰,连续三次得“C”或累积四次得“C”的员,连续两次得“F”或累积三次得“F”的员工,将进入拟淘汰名单。

二、对于年中和年终排名淘汰,得分排名在后面5%比例的员工将进入拟淘汰名单。

第三十一条末位淘汰机制

一、进入拟淘汰名单的员工只是拟淘汰对象,并不必然被淘汰到外部劳动力市场,所在公司人力资源部或人事行政部和拟淘汰员工所在部门要联合对进入拟淘汰名单的员工进行二次考评,确定员工绩效表现差的主要原因,以区别对待。

二、对于进入拟淘汰名单,但工作表现好,而工作绩效差的员工,可以根据对员工的工作能力和发展潜力的重新考评,对员工进行岗位适应性再培训以使员工适应岗位要求,或在公司内部为员工调整新的岗位,给员工重新就业的机会。

三、对于进入拟淘汰名单,工作表现和工作绩效都差且不能胜任工作的员工,可以按劳动法和公司相关规定直接置换到外部劳动力市场。

第六部分附则

第三十二条公司所采用的激励方式并不限于以上各种方式,公司鼓励管理人员在日常工作中灵活采用其他多种激励方式激励员工。

第三十三条本文内容大多属于对公司员工激励制度的原则性规定,下属公司可在本制度规定的基础上对有关内容和操作程序进行进一步细化规定,按流程报批后执行。

第三十四条本制度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制定,其解释权、修订权归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

第三十五条本制度按流程报批后,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员工规章制度 篇十

第一章、总则

1、为全面建立现代化管理制度、健全工作体制,现以劳动签约及有订立本规则,凡本厂所属员工都应该自觉遵守本规章。

2、因业务需要而延聘的特约人员,技术、管理顾问及定期签约人员(签约书中另有规定的除外),也应自觉遵守本制度(本规章所称的员工是指本厂正式录用的员工及试用期的新招进实习员工本公司)。

3、本规则如果发生异议,将提交本厂高级行政同事商讨。如果还无法解决,由本厂报请主管机关解释、处理。

4、合同期定为一年,每个员工均需订合同。合同期满要辞工的员工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厂方,如果某些职位会造成影响厂方生产的,要等厂方招到人顶替此职位时才能离厂。辞职人员工资随粮期领取。如每月1号发工资,而1号是休息假期,则发工资日期为下一个工作日。

第二章、厂规守则

1、员工应自觉遵守本厂的一切规章制度,服从各级主管人员的合理安排,而各级主管人员必须认真、耐心教导其它员工。

2、各员工对内须认真负责工作、爱惜公物、减少损耗、提高产品质量、增创新产值;对外应保守业务上的机密。

3、员工为事均应循级而上,不得越级呈报,但紧急或特别情况下不在此限。

4、员工非经本厂书面同意,不得在外兼任与本厂业务有关的职位,不得以自己及他人名义经营与本厂相同的经营项目,不得利用职权之便谋取自己或他人之利,不可接受回扣及其它不法收入。

5、员工在工用时间内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除业务需要外不得私用本厂电话。

6、员工未经批准不得把亲友带入工厂或宿舍。

7、员工不得携带枪、弹药、刀具、摄影机、易爆及与生产或业务无关的物品进厂或宿舍。

8、员工未经批准,不得私自携带公共财物出厂,私有物品携带出厂应向有关领导领取通行证方可携带出厂。

9、员工上班时必须佩带岗位证进入车间。

10、上班时间严禁吵闹、喧哗、打瞌睡及阅读与业务工作无关的书刊。

11、讲卫生,不准在厂内乱扔杂物、不准随地吐痰。严禁用卫生纸以外的杂纸上厕所。

12、严禁代人打卡或签到。(除加通宵,卡钟打不到除外,可到办公室签到)

13、所有员工不准向公司借款及预支薪金。(特殊用途不在此限)

14、机械设备必须每天保养,如果出现故障,应立即切断电源,请机修工来修理或主管,不能私自乱动。

15、保持厂内设施的整齐,不准擅自搬动固定的车位,桌子等厂内的一切固定设施。

16、严禁损坏工厂的一切财物和偷盗公司或他人的财物。

17、遵守财务制度,不得侵占和亏欠公款。

18、遵纪守法,文明用语,不恶语伤人、搬弄是非、大声吵闹。

19、严禁烟火,不准在车间内抽烟:不准在宿舍内使用电器和生火煮食;严禁留客住宿。

20、管理人员之间应互相帮助,通力合作。而每个部门主管须管理好自己部门员工,不可跨越其它部门。

21、不得操作使用或练习不属于自己使用的机器设备,如损坏设备和造成其它后果,一切责任自负。

22、保持车台整洁,每天开工以前必须先擦车台、试车才能正式生产。离开工作岗位时要关机。

23、所有工序均要签上自己的工号。不签工号者,解除劳动关系。如有自行涂改,将作严肃处理。所有涂改均要管理人员的签名。

员工休假制度 篇十一

一、病假

(一)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全额发给。

(二)病假超过两个月不满六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按本人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的90%计发;工作年限满十年的按本人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全额发给。

(三)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按本人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的70%计发;工作年限满十年的,按本人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的80%计发。

(四)上述人员病假期间,津贴的发放,根据杭人[]389号“津贴分配实施意见”和本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病假的其他待遇规定

1、职工当月病假1—15天,绩效工资按50%计发,病假16天及以上,当月绩效工资停发。

2、职工当月病假半个月以上的(含半个月)市定岗位补贴停发。

3、病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

二、事假

(一)申请事假的条件及程序

鉴于实行了年休假和新的工时制,工作人员一般不应再请事假。需要处理私事的,应安排到假期中进行,事假应先用年休假(或探亲假)冲抵。若当年享受年休假后再请事假,其假期天数累计超过20天,则下一年不再享受年休假。确有特殊原因必须另请事假的,由本人事先提出申请。经科室同意,领导批准,报人事部门备案。未经批准而擅自不上班的作矿工处理,矿工期间停发所有工资。

(二)事假的工资待遇

1、当年事假累计在30天以下(含30天)的,每天扣发本人日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加省职岗津贴的50%[日扣发基数=(月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省岗省补)÷21天,下同];当年事假累计超过30天以上的,从第31天起停发本人工资。事假期间如遇国家规定的公休假和法定节假日不予扣发。

2、职工当月请事假在半个月以上(含半个月)的,市定岗位补贴停止发放。

3、职工当月事假1—15天,绩效工资按50%计发,事假16天及以上,当月绩效工资停发。

三、婚假

(一)假期:一般为3天;双方符合晚婚条件(按法定婚龄,女二十周岁、男二十二周岁,推迟三年以上结婚为晚婚),除国家规定假期外,婚假为15天。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二)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三)结婚当年已探望过父母,探亲假的四年应从下一年开始计算。

(四)婚假期间包括公休假、法定假。

(五)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六)工资待遇:职工当月婚假(含路程假)1—15天,绩效工资按50%计发,婚假(含路程假)16天及以上,当月绩效工资停发。

四、产假

(一)三个月内流产假期为20—30天;

(二)三~七个月流产假期为50天;

(三)正产(含七个月以上早产)产假为90天,难产增加产假15天;多胞台,每多一婴增加产假15天;

(四)产假当年仍可享受探亲假和年休假;

(五)产假期间包括公休假和法定节假日;

(六)在国家规定的产假期间不影响正常晋升工资。

(七)工资待遇:

1、职工在国家规定的产假期间,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省职岗津贴、省定补贴、市定岗位补贴全额发给。

2、职工当月产假1—15天,绩效工资按50%计发,产假16天及以上,当月绩效工资停发。

五、女职工妊娠期间、哺乳假

1、妊娠七个月后,给予每天工间休息1小时,并扣除相应的劳动定额,不安排夜班工作。

2、妊娠未满七个月,不能胜任夜班工作的,可凭医疗保健机构的证明,酌情照顾不上夜班。

3、妊娠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若体力不支,经本人申请,领导批准,可请假休息,工资按不低于本人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和省职岗津贴的80%,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

4、女职工妊娠期间,应按有关医疗保健机构的要求进行产前检查,所花费的时间作公假处理。

5、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分娩,产假满后抚育婴儿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领导批准,可请哺乳假。其中,生育第一个子女并领取《一孩父母光荣证》的哺乳假为6个月,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哺乳假为3个月。上述哺乳假的工资,均按本人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和省职岗津贴的80%计发,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照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标准:每年不低于100元,从领证当年起至子女14周岁止,由夫妻所在单位各发一半)。

6、双生以上的女职工,可实行产后休息一年,其产假期满后工资按本人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的80%发给。

7、请哺乳假一年(含产假),哺乳假工资照发,省职岗津贴停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不发。

8、以上人员请假期间(半个月以上),市定岗位补贴停发。

9、晚育的(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或晚婚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女方生育时,男方可享受5-7天护理假,工资照发。

10、抚育未满周岁婴儿的女职工,每班工时内应给予两次哺乳时间,每次每婴30分钟,另加往返途中时间,也可将两次哺乳时间合并使用,扣除劳动定额,工资照发。婴儿满周岁后,确诊为体弱儿,可适当延长哺乳期,但最多不超过6个月。

11、确诊患有更年期综合症的女职工,症状较重,每月可给予公休假1-2天。

12、职工当月哺乳假1—15天,绩效工资按50%计发,哺乳假16天及以上,当月绩效工资停发。

六、丧假

(一)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以及岳父母或公婆死亡后,经单位同意,职工可请丧假料理丧事。

(二)假期一般给予1—3天,赴外地料理丧事,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丧假期间包括公休假和法定节假日。

(三)工资待遇:职工当月丧假(含路程假)1—15天,绩效工资按50%计发,路费自理。

七、年休假

(一)根据杭卫发[20xx]526号文件“关于印发《杭州市卫生局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休假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杭州市卫生局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休假管理办法中,有关年休假假期包括公休假日,不包括法定假日,如年休假分段使用时不遇公休假日的,其享受年休假的假期要扣减按规定应享受年休假假期中所包含的公休假日的天数之规定,为方便计算,经医院研究决定,年休假假期按下列规定执行:

1、参加工作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每年休假3天;

2、参加工作时间满5年不满20xx年的,每年休假5天;

3、参加工作时间满20xx年不满的,每年休假8天;

4、参加工作时间满20年不满30年的,每年休假11天;

5、参加工作时间满30年及以上的,每年休假15天。

(二)有关口径(包括市补充规定)

1、当年假期当年使用,不能跨年度使用。

2、工作时间满周年的计算,可按计发工龄津贴的`口径掌握。

3、产假不计入病、事假内,仍可享受年休假。

4、请哺乳假的人员,一年不享受年休假。

5、当年享受探亲假的人员,不影响当年的年休假。

6、当年请假(病、事假)累计超过45天的不再享受年休假;当年享受年休假后再请假(病、事假),累计超过45天者,下一年度的年休假不再享受。

7、年休假期间遇法定节假日,节假日天数可增加在年休假内。

8、上年度考核不合格人员,当年不享受年休假待遇。

八、探亲假

(一)职工享受探亲待遇的条件

根据国发[1981]36号文件规定,职工享受探亲假必须同时具备下列三个条件:

1、凡在机关、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工作满1年的固定职工;

2、与父亲、母亲和配偶不住一起,或者虽同父亲、母亲住在一起,但和配偶不住在一起;

3、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团聚的。

(二)职工探亲的假期与工资

1、职工(工作满1年)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1次,假期为30天(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下同)。

2、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原则上每年给假1次,假期为20天。

3、对于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4年给假1次,假期为20天。

4、职工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内和路程假期内,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省职岗津贴、省定补贴全额发给。

5、职工当月探亲假(含路程假)1—15天,绩效工资按50%计发,探亲假(含路程假)16天及以上,当月绩效工资停发。

(三)职工探亲假的区域与往返路费

1、职工探亲假的区域:根据杭州市劳动局、人事局、财税局杭劳薪[1982]160号文件规定的范围执行。

2、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境外探亲,往返路费包括自工作所在地至出境口岸,返回时自入境口岸至工作所在地,境外路费自理。

3、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岗位工资、绩效工资30%以内的部分,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四)探亲假的有关口径

1、探亲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在内;

2、职工探亲可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

3、享受探亲假的职工,不影响当年的年休假;

4、探亲假期间结婚,假期不再另给;

5、探亲假期间遇丧事,假期不再另给;

6、结婚、离婚当年,不享受探亲假;

7、产假、哺乳假,不影响探亲假。

8、职工与父亲或母亲一方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9、“父母”包括自幼抚养职工长大,现在由职工供养的亲属,不包括岳父母、公婆。

10、职工在当年因其他事情已经和家属团聚过30天和30天以上的,不再享受探亲待遇。

11、具备探望父母条件的已婚职工,每4年给假一次,在这4年中的任何1年,经过单位领导批准即可探亲。结婚当年已探望过父母的,4年从下一年度开始计算。

12、户口不转而人在外地工作的,不能享受探亲假。

13、已办理过法律手续,过继给别人,和养父母生活在一起,而不与生身父母在一起的,只能利用其他假期去探望。

14、出国援外人员的探亲假问题,根据[1981]劳险便字94号文规定:“凡实行休假制度的职工,应该在休假期间探亲”。出国援外人员回国休假1个月,已与配偶或父母团聚,故不应另外再享受探亲待遇。

【员工休假制度范本】

员工规章制度 篇十二

全体员工:

20xx年2月27日上午,分公司组织召开20xx年工作会议,X员工作为受表彰“标兵”,会议期间纪律观念淡薄,擅自接听电话,扰乱了会议秩序,在公司上下造成了一定不良影响。

为严肃会议纪律,端正作风,经研究决定,特对罚款100元,予以全区范围内通报批评。望片区全体员工引以为戒,提高思想认识,加强自身修养,严格遵守公司、片区会议有关规定,坚决杜绝类似行为的发生,为各项工作落实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

特此通报。

xxx部们

20xx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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