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车合同 租车合同通用8篇

时间:2024-03-28 10:54:39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读书是学习,摘抄是整理,写作是创造,如下是美丽的小编给大伙儿分享的租车合同通用8篇,欢迎参考阅读,希望对大家有一些参考价值。

租车合同 篇一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的有关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汽车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恪守:

一、车辆及驾驶员

甲方租用乙方的车型为_______________:车牌号:_______________,乙方为该车辆驾驶人。

二、租赁期限及租金

租期为_____年,到期后如甲方需续租,该协议条款可继续有效。租金每年________元(含驾驶员报酬),凭正规票据按季度支付,先租用后支付。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承担车辆租赁期内的油费、过路费、停车费、保险和维修等费。

2、甲方承担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内所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责任,包括有关部门的罚款等。

3、甲方不承担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4、甲方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应享有的权利。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租赁期间车辆的`使用权归甲方。

2、乙方在租赁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不承担由于违章、肇事、违法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3、车辆在租赁期内正常使用时应处于良好的状态,保持车容整洁。需保养维修或临时他用时,应通知甲方并征得同意后方可。

4、乙方在租赁期内服从甲方管理,车辆每天使用时间由甲方确定。

5、车辆在租赁期内不得将车辆交给其他人员驾驶,发现一次,扣除一个月的租金。

6、车辆在租赁期内需有乘座人员保险,如没有保险,乘座人员发生伤亡,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五、其它

1、因车辆状况原因或不服从甲方管理,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有关合同的争议,双方经协商解决未能达到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法院提出起诉。

3、本协议从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4、本协议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无偿租车合同 篇二

承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

出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

1、车辆

甲方租用乙方_____________轿车一辆,载人数为______人(不含司机)车辆由乙方当事人全面负责。

2、出车时间及费用

每周_____________为规定出车时间;特殊情况,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出车期间,每天租金为______元,以实际出车天数计算,每月结算一次。

3、双方权利与义务

(1)出车事宜,由甲方负责统一合理调度安排,甲方需避免司机疲劳驾驶。

(2)乙方须遵守出车时间,按法定上下班时间准时到办公室待令派遣。特殊情况,甲乙双方依照协商结果执行。

(3)乙方须遵守甲方的用车管理制度,服从文秘室安排调度;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

(4)乙方的车辆维修费、燃料费等一切费用自负;单程超过______公里的,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5)发生交通事故,由乙方负完全责任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6)甲方应按月结算租金并足额兑现。

(7)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平等协商解决。

4、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在协议期内违约,违约方都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协议到期后在双方均同意的情况下,可续签租车协议。

6、协议文本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章时生效,并具法律责任。

承租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出租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日

租车合同 篇三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订。

第一条、承租方所租用出租方汽车的基本情况

1.号牌号码:

车辆类型:

车辆保险情况:

车辆年审情况:

第二条、租赁价格及结算方式:

承租方租赁出租方汽车的价格为 元/月,每月日结算一次。结算时由出租方出据正式发票/收据。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车日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承租方需提前30天通知出租方办理停租手续,协议即终止。

第四条、出租方的权利及义务

1. 拥有租赁车辆所有权。

2. 依合同向承租方计收租金及约定费用。

3. 向承租方交付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以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4. 交接租赁车辆时如实提供车辆状况信息,保证车辆按时年审。

5. 出租方必须购买车辆保险及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必须达到20万以上且在有效期以内。

7. 对所获得的承租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第五条、承租方的权利及义务

1. 按合同的约定拥有租赁车辆使用权。

2. 有权获知保证安全驾驶所需的车辆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

3.如实向出租方提供驾驶本、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资料。

4. 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

6. 妥善保管租赁车辆,维持车辆原状。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

7.按规定期限对租赁车辆进行车检及维修保养。

8. 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被盗抢时,应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门报案并在12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并协助出租方办理相关手续。

9.承租方对租赁车辆要妥善保管,如因承租方保管或驾驶不善造成车辆损坏及各种证件的丢失,由承租方按照保险公司的赔偿标准赔偿出租方。

11.租赁期满,应按时返还租赁车辆及有效证件。

第六条、出租方的违约责任

1. 如出租方未及时购买相关保险规费或年审,则可视为本合同自行解除,一切后果由出租方承担。

2. 出租方在本合同约定期限未满时收回车辆时,需提前30天告知承租方,如已收取承租方预付租金,出租方需退还相应预付租金。

第七条、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纳费用、使用租赁车辆、保管租赁车辆、归还租赁车辆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 逾期交纳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租金总额的0.5%交纳滞纳金。逾期归还租赁车辆的,除继续计收租金外,应交纳逾期应交租金20%的违约金。

2. 提前解除合同归还租赁车辆的,应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总额的20%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已交纳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违约金后应将余款退还承租方。

3. 承租方有下列行为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车辆:

(1)提供虚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

(3)转卖、抵押、质押、转借、典当、转租租赁车辆或确有证据证明存在上述危险的。

(4)确有证据证明承租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4. 不按车辆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赁车辆修理、停运损失;承担因过失被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损失。

5. 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等改变租赁车辆原状造成的损失。

6. 未协助出租方按时参加车检或维修保养而造成的损失。

7. 非出租方原因导致车辆被第三方扣押的责任。

8. 违反交通安全法规时,应在被告知的5日内接受处罚。如拒绝接受处罚,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将作为违章责任人被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第八条 特别约定

承、租双方可对本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增加、细化做为补充条款,但不得违反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违反公平原则。补充条款中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条款中规定应由出租方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长租期,须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续租申请,出租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2.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双方选定的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无偿租车合同 篇四

承租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家庭住址:

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担保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工作单位:

出租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车辆牌号:

车辆型号:

租金标准:

租赁期限

起始时间:

终止时间:

限驶公里:

超时加费超程加费:

付款约定:

备注:

第一条出租方的权利

1.拥有租赁车辆所有权。

2.依合同向承租方计收租金及约定费用。

第二条出租方的义务

1.向承租方交付技术状况为有关车辆检测部门认定合格的,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以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交接租赁车辆时如实提供车辆状况信息。

3.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以及故障维修服务。

4.提供本市行政区域内故障、事故的24小时救援服务。

5.承担保险公司相关条款范围内的第三者责任险。

6.对所获得的承租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第三条承租方的权利

1.按合同的约定拥有租赁车辆使用权。

2.有权获知保证安全驾驶所需的车辆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

3.有权获得出租方为保证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应服务。

第四条承租方的义务

1.如实向出租方提供驾驶本、身份证、户口本、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资料。

2.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

3.按车辆性能、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租赁车辆。

4.妥善保管租赁车辆,维持车辆原状。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

5.协助出租方按规定期限对租赁车辆进行车检和维修保养。

6.承担不高于20%的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

7.保护出租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不得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

8.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盗抢时,应协助出租方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门报案并协助出租方办理相关手续。

9.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租赁期内,如承租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方。

第五条租金、保证金

1.租金单位为元/年、元/季、元/月、元/天、元/小时。租金标准双方约定。

2.承租方用保证金提供担保的,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应退还承租方。承租双方经约定也可采取其他方式担保。

第六条意外风险

1.双方约定的意外风险责任,出租方可向保险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担,对约定承担的意外风险未投保的,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参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

2.政府政策重大变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无法归究于承、租双方的原因造成的损失,依照有关法规和公平原则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出租方的违约责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约定的车辆、服务等义务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经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认定租赁车辆达不到合格标准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责任。

2.本能按约定提供故障维修、救援时,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出租方应退还租赁车辆停驶期间租金并支付停驶期间租金20%的违约金。

3.维修、救援后租赁车辆仍无法恢复使用功能,出租方应提供相当档次替换车或采取其他措施。

4.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的,出租方应严格依照汽车维修规定的标准收取修车费用。

第八条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纳费用、使用租赁车辆、保管租赁车辆,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逾期交纳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租金总额的0.5%交纳滞纳金。逾期归还租赁车辆的,除继续计收租金外,应交纳逾期应交租金20%的违约金。

2.提前解除合同归退租的,应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总额的20%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已交纳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违约金后应将余款退还承租方。

3.承租方有下列行为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1)提供虚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

(3)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或确有证据证明村在上述危险。

(4)确有证据证明承租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4.不按车辆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赁车辆修理、停运损失;承担因过失被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损失。

5.未经出租方同意而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等改变租赁车辆原状造成的损失。

6.未协助出租方按时参加租赁车辆车检或维修保养而造成的损失。

7.非出租方原因导致车辆被第三方扣押的责任。

第九条担保条款

如采用保证人提供担保的方式,保证人应就承担方履行本合同的义务负连带保证责任。

第十条特别约定

承、租双方可对本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增加,细化作为补充条款,但不得违反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违反公平原则。补充条款中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条款中规定应由出租方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一条其他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长租期,须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续租申请,出租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2.本合同项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长沙市汽车租赁行业组织、各级消费者协会等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未果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双方选定的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出租方签字:

承租方签字:

担保方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无偿租车合同 篇五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

第一条 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汽车租赁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租赁物

本合同中所称的租赁标的物为 汽车,车牌号码: 苏e 。(以下简称租赁物)

第三条 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租赁期不得超过租赁物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

2.租赁期满乙方需要续租的,应当在期满前____日内通知甲方,经协商一致后,双方办理续租手续。

3.若甲方在租赁期间转让租赁物的,甲方需提前____日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购买权。租赁物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所有人具有同等的约束力。

第四条 租金

1.乙方需支付车辆年租金_____元年,不含驾驶员。

第五条 双方责任

1.甲方保证交付乙方的租赁物性能良好,符合道路运输要求,并具备相关的运营许可手续。如因租赁物质量瑕疵造成乙方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2.甲方保证租赁物不存在任何

第三方权利或权利瑕疵,负责因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3.乙方负责办理租赁期间租赁物的各项保险,并承担相应的保险费及租赁期内的养路费、年检费、驾驶人员的体检费等。租赁期内发生的车辆违章罚款、燃油费、过路、过桥费及停车费由乙方承担。

4.租赁期间,乙方应做好租赁物的日常维护保养,确保租赁物的正常使用功能,租赁物发生故障时,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5.租赁期间因车辆事故或交通事故所发生的费用,除由保险公司支付外,剩余部分由乙方承担,但因甲方隐瞒租赁物质量瑕疵造成的事故除外。

6.乙方保证租赁期内按租赁物功能合理使用,保持租赁物的完好,但正常使用造成的磨损除外。

7.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将租赁物转租、转借、转卖。

8.乙方在租赁期间内经甲方同意后,可以对租赁物进行外观装饰或设备添附。租赁期满后,添附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添附物不能拆除或拆除后会对租赁物造成损害的,由双方协商处理。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有权将租赁物上一切有关乙方所使用的企业标识及注册商标标识予以覆盖或拆除。

第六条 租赁物的交付

1.本合同签订后 30____日内,甲乙双方共同签署租赁物交接确认书,进行。租赁物交接。

2.租赁物交接时,甲方应当向乙方说明当时知道或应当知道的租赁物质量瑕疵,并在租赁物交接确认书上标明。

3.租赁期满后,由甲乙双方共同约定交接地点,并办理相关手续进行租赁物交接,签署租赁物收回确认书。甲方对租赁物的毁损有异议的,应当在双方签署租赁物收回确认书之日起 30____日内提出,否则视为租赁物完整无非正常损害。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内,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租赁物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应当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2.在租赁期间内,由于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毁损或灭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甲方在租赁期内没有法定事由任意解除合同的,除应返还乙方剩余租金外,还应当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如因租赁物质量瑕疵造成乙方重大人身、财产损失或无法满足乙方正常使用需要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3.如甲方怠于履行双方约定的应由甲方交纳的各种保险、交通管理、危险品安全管理等费用的义务,影响乙方正常使用超过 30____日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4.非因乙方原因,租赁物连续或累计无法正常使用超过 30____日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5.甲乙双方的劳动合同终止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6.任何一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应当以书面通知另一方。

第九条 押金条款

1、乙方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支付押金:人民币 元给甲方。

2、甲方应于本合同期满或双方解除合同后____日内,扣除交通违章罚款数额后,将剩余押金归还乙方。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采取以下 方式解决:

1.双方均可以诉至 方所在地依诉讼解决。

2.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印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3.本合同共 3 页,一式 2 份,甲方执 1 份,乙方执 1 份。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精选个人租车简单合同(推荐 篇六

甲方(车主):

乙方(承租人): 车号: 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协商议定,甲方将冀号营运富康轿

车出租给乙方,晚七点至早七点为夜班车。租期为 (自 年月 日至年 月日)。为了在租赁期间双方认真履行议定的有关事宜,特制 定此协议。现将甲、乙双方租赁期间应负的责任明确如下: 甲方责任:乙方提供富康轿车一辆,营运手续齐合,车况良好。

乙方责任:

1.交保证金(即押金元整,小写:元)。协议期满在车辆无损坏无未交付费用的前提下,甲方如数退还乙方全部押金。

2.乙方保持车辆清洁,乙方在租用期间每月结算一次,结算方式为上交租,每月 元。在租车期间,乙方不得转租及转借他人,如发现转租及转借,发现一次扣押金20xx元。

3.在承租期间,车辆发生一切意外事故(被盗、被抢)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赔偿甲方所有的车辆费用。

4.在租赁期间造成的任何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负责。由于乙方不履行应负的责任,出现赔付经济问题(或违章、治安等罚款),甲方有权从保证金中扣除,并有权解释合同。

5、在承租期间,如甲乙双方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交车,应在提前半小时通知对方的前提下互相给予经济补偿,补偿金额双方协商解决。在车辆使用过程中,如因交通事故等原因造成对方车辆停用时,乙方需每天赔付给甲方经济损失85元。

6.、运营时应维护好车辆,遵守市运管处和出租车管理大队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自己办好合法上岗手续,保证正常运营。

7、乙方在夜班一旦出现重大事故,同样为保险受益人,附加条在双方自愿、平等条件下签写,受法律保护。乙方租车期间出现交通事故,在两千元以下由乙方负责,在两千元以上可用保险 。

8、电子警察拍照或违章违法行为由乙方自行处理,如乙方想不租此车,必须待甲方安排好租车后将押金退还乙方。

9、在甲乙双方合同期间,如乙方发生严重撞车等交通事故或人为损坏造成甲方车严重受损的,乙方将车修理好后需赔付甲方车损费,车损费乙方与车主协商。

10、乙方在承租期内造成甲方车辆丢失,严重损坏无法修复的按购车总价103500元/12/3=1078(月折旧)乙方赔付甲方车辆存余价值。在承租期间因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乙方个人无能力承担所负责任,由其家属承担其对甲方所应负责任的经济赔付。

11、在租赁期间,甲、乙双方不得无故终止协议。任何一方违约需付给对方违约金20xx元(贰仟元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车转租、转借、如擅自转租、转借除赔偿甲方20xx元违约金外,租车押金不予退还。

12、协议期满时,如乙方需继续租赁时,应提前一个月与甲方协商续约,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优先与乙方续约,如乙方不再租用甲方车辆,必须将完好无损、车况良好的车辆按时交给甲方,甲方验车合格后收回,否则甲方有权扣除部份或全部押金做修车费用。

13、此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前后责任分清,甲、乙双方各负责其责。

14、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于年月日在廊坊签字。

甲方:乙方:日期

租车合同模板 篇七

发包方:XX县安捷出租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聂传维

单位地址:XX县业州镇广润路2号联系电话:3230882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性别: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从业资格证号:__________________驾驶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初次领证日期:____________联系电话:1、___________2、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省、州、县有关客运出租汽车管理规定和政策,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承包客运出租汽车营运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承包经营方式

甲方提供一辆具备经营资格、营运证照齐全、设备完好的客运出租车给乙方承包(见附件一)。乙方承包甲方车辆从事客运出租汽车营运活动,

接受甲方管理,安全行驶,文明服务。

第二条承包经营车辆

车型__________车号_____________颜色_____车架号____________

发动机号________车辆行驶证号车辆登记日期________年__月__日。

第三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___年__月;自_____年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月__日止。

第四条收费项目和标准

(一)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收取安全(服务)保证金人民币4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万元整。合同终止,乙方未违反合同约定,甲方将本金和合同终止时银行活期存款利息一次性退还给乙方。

(二)甲方向乙方按月收取承包费,承包费项目包括:税(费)、经营权有偿出让金、车辆折旧、车辆保险费、社会保险(其中:基本养老保险20%、医疗保险6。5%、失业保险0。5%、工伤保险1%)、养路费、车费发票、甲方管理和投资收益等。20xx年度月承包费标准暂定为3500元,以后年度月承包费标准按实际营运收入状况经与员工代表协商后予以调整。

(三)乙方应在每月1至7日内向甲方一次性交清月承包费。

(四)本合同期内,如遇税(费)、车辆保险费、社会保险费调整,承包费按上述费用调整的幅度相应调整,具体标准在补充协议中明确。

第五条车辆的油料和维修

本合同有效期内,车辆燃油、润滑油和车辆维修保养费由乙方承担。车辆维修、保养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甲方修理厂维修和保养;

2、取得合法资格的社会修理厂维修和保养。

第六条车辆保险

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部门的要求,办理车辆的投保手续,包括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责任险。

第七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拥有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和车辆产权。

(二)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国家、省、州、县有关政策和行业管理规定,制定人员、车辆、服务质量等管理制度,组织并督促乙方认真执行。

(三)及时办理相关营运手续、车辆和营运证的年审,提供营运所需的车费发票。

(四)组织乙方积极参加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对乙方有见义勇为、拾金不昧、助人为乐等突出事迹的,按照事迹大小予以表彰或奖励。

(五)负责行车、消防、治安等应急事件的处理,在乙方发生交通事故后及时办理出险、索赔及善后处理事宜。

(六)乙方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保险赔付不足的部分,甲方垫付有关费用的,有权向乙方追偿;乙方造成甲方车辆和其它财产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七)督促乙方爱护车辆,并根据车辆使用状况督促乙方进行维修保养。

(八)遇抢险救灾、突发事件等情况时,有权调度乙方承包的车辆,并按国家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偿。

(九)受理乘客的投诉,对有责任的乙方给予相应的处理。

第八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有权根据本合同约定从事客运出租车营运,并享有交纳承包费后的收益权。

(二)遵守行业管理规定和甲方的管理制度,做到车容整洁,证照齐全,标识清晰,规范文明服务,设备完好,行车安全,按时交费。

(三)拒付甲方收取本合同约定以外或甲方未能出具财务签章收据的费用,并有权向有关管理部门投诉。

(四)要求甲方提供营运所需的车费发票。

(五)发生交通事故后,及时通知、协助甲方做好出险、索赔及善后处理事宜,并承担相应责任。

(六)爱护、妥善保管甲方的营运车辆,不得将营运车辆交给他人或无从业资格的人员营运,执行甲方提出的车辆保养和更新计划。

(七)配合甲方完成行业管理部门开展的质量信誉考核和乘客满意测评活动。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

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但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国家、省、州、县有关政策和行业管理的规定。

第十条合同的解除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逾期15天未交纳月承包费的。

2、乙方严重违反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津法规和行业管理制度的。

3、乙方发生行业管理部门认定的重大服务质量事件,对甲方名誉造成恶劣影响的。

4、乙方被有关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或“从业资格证”的。

5、乙方被依法劳动教养或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丧失劳动能力的。。

2、乙方因户籍迁移不在本县居住的。

3、甲方被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业的。

(三)乙方或甲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应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一条合同终止

(一)甲方或乙方按第十条可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合同终止。

(二)本合同期满,合同终止。

本合同期满前,甲乙双方可协商是否续签承包合同。乙方遵守城市出租汽车管理法律、行业管理制度、无重大安全事故和重大服务质量事故的,有优先续签权。

(三)本合同终止之日起3天内,甲乙双方根据车辆验收标准(附件二)办理车辆交接手续,乙方交回营运证照、车辆及附属设备,甲方对其进行验收。达到验收标准的,甲方按本合同第四条第(一)项的约定向乙方退还安全(服务)保证金;未达到验收标准的,乙方在15天内修复合格,乙方不愿修复或修复仍达不到验收标准的,由甲方按附件二的标准修复合格,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从安全(服务)保证金中扣除。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除本合同第十条约定的情形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否则解除合同的一方,必须向另一方支付车辆年承包费20%的违约金。造成损失超过此限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乙方不按约定向甲方交纳月承包费用的,从交费截止之日起,每天收取乙方拖欠费用总额2‰的滞纳金;逾期15天未交纳承包费的,甲方可按照合同第十条第(一)项的约定解除合同,并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

店面承包合同建房承包合同果园承包合同渔业承包合同

本合同履行过程当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任何一方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定补充协议(附件三),补充协议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行业主管部门备案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_

合同签定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

个人租车合同 篇八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以下各条款达成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租期

甲方同意专门为乙方提供_一_辆_ _车租给乙方使用。车辆车牌号_ .租赁期自_201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如本合同到期,双方同意续租,且除时间外的内容无变化时可自动顺延有效。

二、租金及付款

1.租金总共人民币_3500_元。(大写 : 叁千伍佰元整 )

2乙方须在租车前向甲方交付押金_30000_元,在合同到期后甲方须扣除资金后退还给乙方。押金可做为租金抵扣。

三、甲方职责

1.提供整车与行驶证、保险单。

2. 协助办理汽车相关手续,(如年审,保险,环保标等)。

3.如因国家政策无法办理年审业务,可中止合同。

四、乙方职责

1. 自行支付车辆保险费(含交强险与第三者责任险50万),年审,高速公路过桥过路费、燃油费、停车费、维修保养费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爱护车辆及其设备,需保持车辆清洁,车内无异味,车辆各项性能完善,原车原貌归还。

3.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盗失、违章、肇事、违法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4.乙方不得把所租车辆转借或转租给任何第三者使用。

5.车辆在租赁期间内如发生与保险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协助甲方向保险公司报案,协助甲方办理此事故的相关事宜,并支付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五、其他

1.合同自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文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首先友好洽谈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长期租车合同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的有关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汽车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格守:

第一条 车辆状况

承租方所租的车型为_________,车牌号为_________,必须使用_________号汽油(柴油)。租赁车辆的车况以发车的双方签字确认的《租赁车辆交接单》为准。

第二条 租赁期限及租金

出租方自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起,将所租车辆交付给承租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收回,应承租方要求,由出租方派人至承租方指定地点送,接车辆,出租方将另行收取费用_____元。租金及其他情况祥见本合同的附件《汽车租赁登记表》。租赁方续交租金应在预付租金到期前两天办理。

第三条 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不承担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 内所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关部门的罚款等。

2、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4、想承租方提供性能良好,证件齐全有效的'车辆。

5、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额押金之后,将所租车辆交付承租方。

6、如车辆属于非承租方使用不当所产生的无法投入正常行驶时,出租方可向承租方提供临时替换车辆。

第四条 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租赁期间拥有所租车辆的使用权。

2、租赁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肇事、违法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3、不得把所租车辆转借给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赁车辆进行盈利性经营,以及参加竞赛、测试、实验、教练等活动。

4、承担车辆租赁期间的油料费用。在租赁期间应对水箱水位、制动液、冷却液负有每日检查的责任,在车辆正常使用中出现故障或异常,承租方应立即通知出租方或将车辆开至出租方指定维修厂,承租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换愿车设备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责任及损失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5、按期如数交纳租金、租金。

6、应按时归还车辆,归还时的车况与《租车车辆交接单》中的车况登记相一致,并经出租方指定的专业人员验收。验收时发现车辆有所就的划痕、刮伤、碰撞、损坏、设备折损、证件丢失等现象承租方应按实际损失交纳车损费及其他相应的费用。

7、如许续租车辆,须提前24小时到出租方办理续租手续。

8、必须承担因承租方的行为而带来的其他经济损失。

第五条 租期的计算

租赁期间以车辆发车时为始,以车辆收车时为止,每日以24小时计算,超过6小时(含6小时)按全日计算,6小时以内按半日或小时计算。

第六条 车辆行驶里程限制

承租方多租车辆每日行驶里程为400公里,超出部分按每公里1元计算,租期在三日以上(含三日)免去里程限制。

第七条 租车押金

1、承租方在本合同签定时一次性向出租方交付足额押金(以《汽车租赁登记表》上所示为准)。

2、在本合同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时,如承租方无违约行为,出租方将押金归还给承租方。

3、承租方还车时须交纳交通违章保证金800元人民币,在十五个工作日后,经确定在租赁期间无违章记录即退还。

第八条 车辆保险

1、出租方为租赁车辆办理了车辆损失险,盗抢险、自燃险、第三责任险。承租方可自愿购买其他险种,费用由承担方自理。

2、车辆在租赁期间内如发生保险事故,承租方应立即通知交通管理部门的出租方,出租方届时应协助承租方向保险公司报案,承租方必须协助出租方办理此事故的相关事宜,并支付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如属于保险赔付范围的费用有保险公司承担;属于保险责任免赔或其他原因导致保险公司拒赔的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能按合同多约定的交车时间向承租方提供所租车辆,需向承租方赔偿该日租金的1.5倍做为违约赔偿金。

2、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逾期返还车辆的,逾期租金以原租金标准的1.5倍计收。

3、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发生操作不当或其他外部原因引起的车辆损伤,如可办理保险索赔的,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支付总维修费用(以保证公司评估为准)30%的加速折旧费和停驶损失;如属于保险责任免除范围的,由承租方承担全部的维修费用和停驶损失。

第十条 担保条款

担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个人签字、单位盖章)愿为承租方提供担保,如承租方发生违约行为,担保方愿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一条 合同解除

1、因车辆状况原因导致车辆无法正常行驶时,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2、未经出租方许可承租方拖欠租金超过3日,出租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车辆并解除合同。

3、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车辆,并不返还租金和押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1)、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方将所租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3)、承租方擅自将车辆开出海南省区域。

(4)、从事其他有损出租方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

第十二条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出租方、承租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汽车租赁登记表》,《租赁车辆交接单》是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有关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经协商解决未能达到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出租方所在地的法院提出起诉。

出租方:

汽车承租方: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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